交際花盛衰記 第三部 盤陀路通向何方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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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審法官,在刑法賦予他的這段時間裡,有關他們生活中細枝末節的是是非非,都由他說了算。

    隻有他能準許指導神甫、附屬監獄的醫生或其他人與他們聯系。

    母親 人間任何權勢,無論是國王、掌玺大臣,還是首相,都不能侵犯一位預審法官的權力。

    什麼都不能阻止他,不能指揮他。

    這是一位至高無上,隻服從自己良心和法律的人。

    在哲學家、慈善家和政論家不斷忙于縮小各種社會權力的今天,我國法律賦予預審法官的權力也成了攻擊的對象。

    由于這些法律幾乎都通過這一權力來實施,這種攻擊也就變得越發激烈。

    不過也得承認,這一權力是過分了。

    然而,每一個理智健全的人都會認為,這種權力應該不受侵犯。

    在某種情況下,可以廣泛使用擔保,使這一權力的實施變得溫和一些。

    陪審團(這是令人敬畏的最高司法職務,它的成負隻應是選舉産生的社會名流)缺乏明智,軟弱無能,這就已經大大動搖了社會基礎,如果再摧毀支撐我們刑法的這根柱子,社會就有崩潰的危險了。

    判決前的預防性拘留是這種可怕而必要的權力之一,它所造成的社會危險被它本身的重要意義抵償了。

    另外,對法官的不信任是社會解體的開端。

    請你們砸爛這一機構,再在其他基礎上将它重建,請你們像大革命以前那樣要求法官提供大量财産擔保;可是,請你們相信,不要用這種方式造出一種社會形象而無視這個社會。

    如今的法官跟公職人員一樣領取工資,大部分時間裡過着貧窮的生活。

    他們用一種傲慢取代了昔日的尊嚴,在與法官一樣平等的所有人看來,這種傲慢似乎不可容忍,因為傲慢是一種沒有依據的尊嚴。

    當今司法機構的弊病正在這裡。

    如果法國分成十個司法管轄區,也許還能推出一些必須擁有大量财産的法官;如果分成二十六個管轄區,那就不可能推出這樣的法官了。

    在預審法官的權力實施中,唯一可以要求改進的地方,就是恢複拘留所的權力。

    羁押期間,個人生活習慣不應受到任何影響。

    巴黎的拘留所應該修建、裝備和布置成另一種形式,使公衆對被拘留者的處境的看法發生重大改變。

    法律是好的,是必要的;執法卻很糟糕。

    民意是根據法律的執行來評價法律的。

    法國的公衆輿論譴責被羁押的人,卻為被告恢複名譽,這是難以解釋的矛盾,也許淵于法國人根深蒂固的愛作對的性格。

    巴黎公衆這種不合邏輯的态度是釀成這一悲劇結局的原因之一,人們可以看到,這甚至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要了解一個預審法官辦公室裡出現的那種可怕場面的秘密,要充分認識被羁押者和法官之間交戰雙方各自的形勢——鬥争的目标是,被羁押者不肯吐露真情,而法官卻要追根究底,所以監獄的行話裡,法官被十分恰當地稱作“好打聽”——就絕對不要忘記,被關押在單人牢房裡的犯人對十之七八由公衆所形成的公衆輿論說些什麼是一無所知的,對警察局和法院掌握些什麼也完全不清楚,對報紙就犯罪情況發表的極少情況也根本不知道。

    所以,給在押犯一點信息,就像亞細亞剛剛通知雅克-柯蘭關于呂西安被捕的信息,無異于向一個即将淹死的人投去一條救命的繩子。

    由于這一原因,如果沒有這種信息,人們就會看到一次圖謀将告失敗,這個苦役犯也會因此而完蛋。

    造成恐怖有三個原因:囚禁、沉默和悔恨。

    上述關系說清楚了,最不易激動的人也會對這三個原因所産生的結果膽戰心驚。

     卡缪索先生是禦書房一位掌門官的女婿。

    他是衆所周知的人物,對他的姻親關系和地位就無需再作解釋了。

    此刻,他面對所接到的指令正茫然不知所措,與卡洛斯-埃雷拉的情形相差無幾。

    卡缪索過去是法院這一管轄區内一個法庭的庭長,由于受到著名的德-莫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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