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回 施老海小試富陽法 黃爵滋請禁鴉片煙

關燈
、黑龍江将軍,直省各督撫,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具奏,折并發,欽此。

     林公即将黃爵滋的奏折披閱,隻見内稱:近來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銀于内地,實漏銀于外夷。

    自鴉片煙流入中國,其初不過富家子弟,習為浮靡;嗣後上白宮府缙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

    廣東每年漏銀漸至三千餘萬兩,合之各省,又達數千萬兩。

    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吸煙者之衆,因是銀兩被夷商吸收,銀價頓增十分之六七。

    今欲杜塞漏卮,當從禁煙入手,加重吸煙罪名。

    請明降聖旨,曉谕全國,自本年某月日起,至明年某月日止,準給一年為戒煙限期;若一年以後,仍然吸食,乃是不奉法之亂民,定以死罪。

     林公閱罷,心想黃公所見,與我相同,鴉片流毒中國,已有多年,金錢外溢,不知道共有多少。

    前幾年每兩紋銀,易錢一千文,現在增至一千六百文,還隻是有增無減,足見國内現銀,盡被夷商收到外洋去。

    國内現銀日見缺少,銀價因是日增,涓涓不息,尚且能成江河,這麼一個大漏卮,若不亟圖補塞,民窮财盡,何以立國!不過曆年來内外各大員奏,早已發言盈廷,惟對于吸食鴉片的百姓,尚未有請用大辟的。

    我在蘇撫任上,江督陶制軍曾與我協商,打算會銜具奏,請明定吸煙人以死罪,繼思諸多妨礙,未曾實行。

    因為一則禁煙早有明條,若竟坐以死罪,是與十惡沒有區别,一則因犯者太多,有誅不勝誅之勢,倘議刑過重,猶恐弄出讦告誣攀,賄縱索詐等流弊。

     所以吸食論死,當時陶制軍也曾與我議及,終不敢毅然出奏。

     現在黃公竟然專折奏請,這也是他關心民瘼,瞧見鴉片流毒已深,斷非常法所能做戒,不用嚴法,難挽頹波,這是聖人所謂辟以上辟的深義,自不能與苛法同日而語,理當具奏附和。

    正草拟複奏,忽旗牌來禀湖北巡撫程大人求見。

     要知巡撫來此何事,且待下回分解。

    
0.05708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