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薯是海外傳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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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薯,古作“甘藷”,最早記載于我國東漢楊孚《異物志》及稍晚的晉代秘含《南方草木狀》,其後在《齊民要術》、《群芳譜》、《本草綱目》等古籍中均有所記載。

    清代陳世元《金薯傳習錄》載,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福建商人陳振龍在菲律賓群島的呂宋島,購得薯“藤數尺,并得刈植、藏種法歸,私治畦于紗帽池舍傍隙地。

    依法栽植,滋息善衍,其傳遂廣”。

    長期以來,農史界均認為中國甘薯原産美洲,傳人福建,以此為最明确最具體的記載。

    古籍中的“甘薯”是“薯蓣之類”,還是今日之旋花科的甘薯,農史界乃至學術界意見不一,聚訟未決。

    據說,植物地理學家德堪多,為此還同一個在帝俄駐華使館工作的醫師打過一場筆墨官司。

    近代的一位泉州人吳增,在他近200首以七絕形式寫成的《番薯雜詠》中,也曾對番薯的原産地進行過考證。

    他認為。

    番薯原産我國,是由我國的薯蓣傳到海外變種,再傳回國内的,“頭銜仍署大中華”。

    吳增的這種大膽懷疑一精一神和反對盲目崇洋的一愛一國思想難能可貴,但其考證不乏自相矛盾之處,未可為據。

     50年代未至60年代初,農史界曾對甘薯的起源問題有過一場論争。

    1958年第1期《植物學報》發表吳德鄰的《诠釋我國最早的植物志一一<南方草木狀>》。

    吳氏認為,舊大一陸不可能有甘薯,《南方草木狀》中的甘藷顯然是薯蓣屬,并将本種定為薯蓣科植物,這是把古籍中甘藷定為薯蓣的代表一性一文獻,并為不少論著引以為據。

    石聲漢也把《齊民要術》所載之甘薯解釋為薯蓣,他在《齊民要術今釋》(農業出版社1958年版)中指出:“旋花科的甘薯(Pomoea)原産美洲……在南北朝時,中國不會有人知道有番薯。

    ”胡錫文在博引古籍的基礎上,對此作了比較研究,他認為,《異物志》、《南方草木狀》所記載的“甘薯”,實為“山藥”;《閩書》、《甘薯傳習錄》所記載的是番薯;二者的來源和植物一性一狀也大有差異,乃系相隔最少在1300年以上的不同物種。

    後人把甘薯混同番薯是“張冠李戴”的錯誤,(《甘薯來源和我們勞動祖先的栽培技術入載《農業遺産研究集刊》第2冊,農業出版社1958年版) 但王家琦的《略談甘薯和<甘薯錄>》(《文物》1961年第3期)對古籍所載甘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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