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始于唐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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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是封建時代摧一殘婦女的一種惡習,曾使無數婦女蒙受了極大的痛苦,以至于在近代的民一主革命中,禁止纏足,放腳,成了婦女解放的一項重要内容。

    然而婦女纏足究竟始于何時?卻至今還沒有統一的定論。

    中國封建禮教、封建道德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婦女地位的極其低下,婦女被視為男人的附屬品和玩物。

    為了迎一合男人的情趣,滿足男人的欲一望,婦女無論作出多大的犧牲都是理所當然的,如“楚宮之腰”即為一例。

    《詩經》中雲:“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

    ”舒,就是遲跚。

    窈糾,形容走路好看的樣子,張平子《南都賦》亦雲:“羅襪蹑蹀而容興。

    ”總之,古時婦女走路以緩行慢移為美;反之,不但不美,亦不符合封建劄儀。

    纏足的發生,看來主要是基于這一點,但究竟始于何時呢?一種意見認為:婦女纏足開始于五代。

     持此論者大多引用南宋張邦基《墨莊漫錄》中的一段記載:南唐主李煜有一宮女名窅一娘一,輕一盈善舞,以帛纏足,使之纖小如新月一般。

    她穿着白色的襪子在六尺高的金制蓮花上翩翩起舞。

    以後為人所效仿,從此開纏足之先河。

    到了宋代,婦女纏足的風氣已相當盛行。

    據《宋史。

    五行志》載:宋理宗時,宮女們由于纏足,一雙腳變得纖直,被稱為“快上馬”;陸遊《老學庵筆記》載:宣和末年,婦女纏足穿的一種尖底鞋,稱為“錯到底”。

    徐積《詠蔡家歸》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之句。

    蘇轼的一首《菩薩蠻》,極言當時婦女腳之小:“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臨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

    偷看宮樣穩,并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 對上述說法持異議者認為:“纏足的開始至少不遲于唐代,也就是說,在五代以前就有了。

    他們引元代伊世珍《琅玡記》所載:”安史之亂“時,楊貴妃在馬嵬坡被缢死後,當地有一位老婦人因拾得楊貴妃的襪子而緻富。

     其女名王飛,還拾得雀頭履一雙;上面嵌有珍珠,履僅三寸長。

    王飛将此奉為異寶,從不肯輕易給人看。

    據此,推論出纏足在唐玄宗時就有了。

    《群談采餘》中有詠楊貴妃羅襪詩一首:“仙事淩波去不遠,獨留塵襪馬嵬山。

    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裡翻。

    ”阮閱編的《詩話總龜》中記載了唐玄宗從蜀避難回來,為懷念楊貴妃曾作《羅襪銘》,内有“窄一窄弓弓,手中弄初月”之句。

    在唐代文人的筆下,也有了對女人小腳的描寫。

    如白居易《上一陽一人》詩中的“小頭鞋履窄衣裳,天寶末年時世妝”;《花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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