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刺嘉慶皇帝的主謀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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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福”。

    “本月十六日,知道皇上于二十日進宮,我就定了主意。

    ”若得手,“砍退幾人,直奔轎前,驚了聖駕,皇上自然諸事都由我了。

    ” 陳德在供詞中說他系因生活窮困而謀刺皇帝,并且是一人所為,會審官員自然不能相信,一個家奴,如何能知道皇帝的行蹤?宮廷重地,戒備森嚴,陳德如何能持刀并攜子潛入神武門?陳德行刺之時,神武門百多個軍校為何皆不捉拿?随行文武大臣、太監及随從侍衛除6人外,為何皆作壁上觀?種種迹象,表明陳德謀刺皇帝,絕非一人所為。

     對于審訊官的重大疑問,陳德說,他是在二月十六日看見街上墊道而得知皇帝二十日進官的。

    行刺那天,他攜長子陳祿兒在東安門一家酒鋪喝酒以後,由東華門進,穿東西牌樓門,再由西夾道繞至神武門,隐蔽于西廂房南山牆後,等候皇帝禦辇。

    陳德“堅供實系伊一人起意驚駕,要想因禍得福,如有同謀主使之人,我已應承重罪,還有何隐瞞”。

    無論會審官如何訊問,陳德堅稱一人所為,并無主謀。

     會審官将陳德之子陳祿兒、陳對兒及與陳德交往密切的黃五福、黃二、王四、蔣興國、魏明亮等全部逮捕,嚴刑究問。

    其子及黃五福等稱“實不知伊父者謀逆情事,平日未見有同謀之人往來”,“實不知他鬧事是何主意。

    ” 會審官又傳訊了陳德在京服役過的幾個家主,幾個家主說“陳德素常原是安靜,”“并無鬧事”,“平日并無閑人來往”。

     經過四天四夜的酷刑訊問,會審官認為實系陳德一人所為,并無主謀同謀,遂定拟具奏,嘉慶傳谕:“若一味刑求,反肆狂吠,所言之人如何存活?即不究問,終成疑一團一,所損者大矣!“ 二月二十四日,會審官奉旨将陳德淩遲處死,其子陳祿兒、陳對兒處絞。

    陳德雖然處死,但是嘉慶的“疑一團一”并未解一開,他始終懷疑朝廷官員中有同謀主使者,否則一個低賤的家奴是沒有膽識私闖宮廷禁地圖謀不軌的。

    由于陳德始終沒有供認主謀,嘉慶皇帝以“失察”的罪名,将17名文武官員分别給以革職發往熱河披甲當差、革職、革職留任、降級調任、降緩留任、罰俸等處分,将守衛神武門的護軍章京、護軍校、護軍分别革退枷示或交該管大臣嚴懲,又将肅親王永錫交宗人府議處。

     對于這樁震動朝野的重要公案,無論官書野史,記載卻極為簡單,且說法不一。

    後人莫知其所由,遂成為千古疑案。

     (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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