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如是我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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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自此遂持長齋,嘗謂人曰:“吾非佞佛求福也。
天下之痛苦,無過于脔割者;天下之恐怖,亦無過于束縛以待脔割者。
吾每見屠宰,辄憶自受楚毒時;思彼衆生,其痛苦恐怖,亦必如我。
故不能下咽耳。
”此言亦可告世之饕餮者也。
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
牛見犬辄觸,犬見牛辄噬,每鬥至血流不止。
然牛惟觸此犬,見他犬則否;犬亦惟噬此牛,見他牛則否。
後系置兩處,牛或聞犬者,犬或聞牛聲,皆昂首瞑視。
後先姚安公官戶部,餘随至京師,不知二物究竟如何也。
或曰:“禽獸不能言者,皆能記前生。
此牛此犬殆佛經所謂夙冤,今尚相識欤?”餘謂夙冤之說,鑿然無疑。
謂能記前生,則似乎未必。
親串中有姑嫂相惡者,嫂與諸小姑皆睦,惟此小姑則如仇;小姑與諸嫂皆睦,惟此嫂則如仇。
是豈能記前生乎?蓋怨毒之念,根于性識,一朝相遇,如相反之藥,雖枯根朽草,本自無知,其氣味自能激鬥耳。
因果牽纏,無施不報。
三生一瞬,可快意于睚眦哉! 從伯君章公言:前明青縣張公,十世祖贊祁公之外舅也。
嘗與邑人約,連名訟縣吏。
乘馬而往,經祖墓前,有旋風撲馬首。
驚而堕,從者舁以歸。
寒熱陡作,忽迷忽醒,恍惚中似睹鬼物。
将延巫禳解,忽起坐,作其亡父語曰:“爾勿祈禱,撲爾馬者我也。
凡訟無益:使理曲,何可訟?使理直,公論具在,人人為扼腕,是即勝矣,何必訟?且訟役訟吏,為患尤大:訟不勝,患在目前;幸而勝,官有來去,此輩長子孫必相報複,患在後日。
吾是以阻爾行也。
”言訖,仍就枕,汗出如雨。
比睡醒,則霍然矣。
既而連名者皆敗,始信非谵語也。
此公聞于伯祖湛元公者。
湛元公一生未與人涉訟,蓋守此戒雲。
世有圓光術:張素紙于壁,焚符召神,使五六歲童子視之。
童子必見紙上突現大圓鏡,鏡中人物,曆曆示未來之事,猶卦影也。
但卦影隐示其象,此則明著其形耳。
龐鬥樞能此術,某生素與鬥樞狎,嘗觊觎一婦,密祈鬥樞圓光,觀諧否。
鬥樞駭曰:“此事豈可渎鬼神。
”固強之。
不得已勉為焚符,童子注視良久曰:“見一亭子,中設一榻,三娘子與一少年坐其上。
”三娘子者,某生之亡妾也。
方诟責童子妄語,鬥樞大笑曰:“吾亦見之。
亭中尚有一匾,童子不識其字耳。
”怒問:“何字?”曰:‘己所不欲’四字也。
”某生默然,拂衣去。
或曰:“鬥樞所焚實非符,先以餅餌誘童子,教作是語。
”是殆近之。
雖曰惡谑,要未失朋友規過之義也。
先太夫人言:外祖家恒夜見一物,舞蹈于樓前,見人則竄避。
月下循窗隙窺之,衣慘綠衫,形蠢蠢如巨鼈,見其手足而不見其首,不知何怪。
外叔祖紫衡公遣健仆數人,持刀杖繩索伏門外,伺其出,突掩之。
踉跄逃入樓梯下。
秉火照視,則牆隅綠錦袱包一銀船,左右有四輪,蓋外祖家全盛時兒童戲劇之物。
乃悟綠衫其袱,手足其四輪也。
熔之得三十餘金。
一老媪曰:“吾為婢時,房中失此物,同輩皆大遭棰楚。
不知何人竊去置此間,成此魅也。
”《搜神記》載孔子之言曰:“夫六畜之物、龜蛇魚鼈草木之屬,神皆能為妖怪,故謂之五酉。
五行之方,皆有其物。
酉者老也,故物老則為怪矣。
殺之則已,夫何患焉!”然則物久而幻形,固事理之常耳。
兩世夫婦,如韋臯、玉箫者,蓋有之矣。
景州李西崖言:乙醜會試,見貴州一孝廉,述其鄉民家生一子,甫能言,即雲我前生某氏之女,某氏之妻,夫名某字某;吾卒時失年若幹,今年當若幹;所居之地,距民家四五日程耳。
此語漸聞。
至十四五歲時,其故夫知有是說,徑來尋問。
相見涕泗,述前生事悉相符。
是夕竟抱被同寝。
其母不能禁,疑而竊聽,滅燭以後,已妮妮兒女語矣。
母怒,逐其故夫去。
此子憤悒不食,其故夫亦栖遲旅舍不肯行。
一日防範偶疏,竟相偕遁去,莫知所終。
異哉此事!古所未聞也。
此謂發乎情而不止乎禮矣。
東光霍從占言:一富室女,五六歲時,因夜出觀劇,為人所掠賣。
越五六年,掠賣者事敗,供曾以藥迷此女。
移檄來問,始得歸。
歸時視其肌膚,鞭痕、杖痕、剪痕、錐痕、烙痕、燙痕、爪痕、齒痕遍體如刻畫,其母抱之泣數日,每言及,辄沾襟。
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無人理,幼時不知所為,戰栗待死而已;年漸長,不勝其楚,思自裁。
夜夢老人曰:“爾勿短見,再烙兩次,鞭一百,業報滿矣。
”果一日縛樹受鞭,甫及百而縣吏持符到。
蓋其母禦婢極殘忍,凡觳觫而侍立者,鮮不帶血痕;回眸一視,則左右無人色。
故神示報于其女也。
然竟不悛改,後疽發于項死。
子孫今亦式微。
從占又雲:一宦家婦,遇婢女有過,不加鞭捶,但褫下衣,使露體伏地。
自雲如蒲鞭之示辱也。
後患颠痫,每防守稍疏,辄裸而舞蹈雲。
及孺愛先生言:其仆自鄰村飲酒歸,醉卧于路。
醒則草露沾衣,月向午矣。
欠伸之頃,見一人瑟縮立樹後,呼問:“為誰?”曰:“君勿怖,身乃鬼也。
此間群鬼喜嬲醉人,來為君防守耳。
”問:“素昧生平,何以見護?”曰:“君忘之耶?我殁之後,有人為我婦造蜚語,君不平而白其誣,故九泉銜感也。
”言訖而滅,竟不及問其為誰,亦不自記有此事。
蓋無心一語,黃壤已聞;然則有意造言者,冥冥之中甯免握拳齧齒耶!河間獻王墓在獻縣城東八裡。
墓前有祠,祠前二柏樹,傳為漢物,未知其審,疑後人所補種。
左右陪葬二墓,縣志稱左毛苌,右貫長卿;然任丘又有毛苌墓,亦莫能詳也。
或曰:“苌宋代追封樂壽伯,獻縣正古樂壽地。
任丘毛公墓,乃毛亨也。
”理或然欤!從舅安公五占言:康熙中,有群盜觊觎玉魚之藏,乃種瓜墓旁,陰于團焦中穿地道。
将近墓,探以長錐,有白氣随錐射出,聲若雷霆,沖諸盜皆仆,乃不敢掘。
論者謂王墓封閉二千載,地氣久郁,故遇隙湧出,非有神靈。
餘謂王功在《六經》,自當有鬼神呵護。
穿古冢者多矣,何他處地氣不久郁而湧乎? 鬼魅在人腹中語,餘所聞見,凡三事:一為雲南李編修衣山,因扶乩與狐女唱和。
狐女姊妹數輩,并入居其腹中,時時與語。
正一真人劾治弗能遣,竟颠痫終身。
餘在翰林目睹之。
一為宛平張丈鶴友,官南汝光道時,與史姓幕友宿驿舍。
有客投刺谒史,對語徹夜。
比曉,客及其仆皆不見,忽聞語出史腹中。
後拜鬥祛去。
俄仍歸腹中,至史死乃已。
疑其夙冤也。
聞金聽濤少宰言之。
一為平湖一尼,有鬼在腹中,談休咎多驗,檀施鱗集。
鬼自雲夙生負此尼錢,以此為償。
如《北夢瑣言》所記田布事。
人側耳尼腋下,亦聞其語,疑為樟柳神也。
聞沈雲椒少宰言之。
晉殺秦諜,六日而蘇,或由缢殺杖殺,故能複活,但不識未蘇以前,作何情狀。
诂經有體,不能如小說瑣記也。
佃戶張天錫,嘗死七日,其母聞棺中擊觸聲,開視,已複生。
問其死後何所見,曰:“無所見,亦不知經七日,但倏如睡去,倏如夢覺耳。
”時有老儒館餘家,聞之,拊髀雀躍曰:“程朱聖人哉!鬼神之事,孔孟猶未敢斷其無,惟二先生敢斷之。
今死者複生,果如所論,非聖人能之哉!”餘謂天錫自以氣結屍厥,瞀不知人,其家誤以為死耳,非真死也。
虢太子事,載于《史記》,此翁未見耶?
帝王以刑賞勸人善,聖人以褒貶勸人善。
刑賞有所不及,褒貶有所弗恤者,則佛以因果勸人善。
其事殊,其意同也。
缁徒執罪福之說,誘脅愚民,不以人品邪正分善惡,而以布施有無分善惡。
福田之說興,瞿昙氏之本旨晦矣。
聞有走無常者,以血盆經忏有無利益問冥吏。
冥吏曰:“無是事也。
夫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是天地自然之氣,陰陽不息之機也。
化生必産育,産育必穢污,雖淑媛賢母,亦不得不然,非自作之罪也。
如以為罪,則飲食不能不便溺,口鼻不能不涕唾,是亦穢污,是亦當有罪乎?為是說者,蓋以最易惑者惟婦女,而婦女所必不免者惟産育,以是為有罪,以是罪為非忏不可;而閨閣之财,無不充功德之費矣。
爾出入冥司,宜有聞見,血池果在何處?堕血池者果有何人?乃猶疑而問之欤!”走無常後以告人,人訖無信其言者。
積重不返,此之謂矣。
釋明玉言:西山有僧,見遊女踏青,偶動一念。
方徙倚凝想間,有少婦忽與目成,漸相軟語,雲:“家去此不遠,夫久外出。
今夕當以一燈在林外相引。
”叮咛而别。
僧如期往,果熒熒一燈,相距不半裡,穿林渡澗,随之以行,終不能追及。
既而或隐或現,倏左倏右,奔馳輾轉,道路遂迷,困不能行,踣卧老樹之下。
天曉谛觀,仍在故處。
再視林中,則蒼藓綠莎,履痕重疊。
乃悟徹夜繞此樹旁,如牛旋磨也。
自知心動生魔,急投本師忏悔。
後亦無他。
又言:山東一僧,恒見經閣上有豔女下窺,心知是魅;然私念魅亦良得,徑往就之,則一無所睹,呼之亦不出。
如是者凡百馀度,遂惘惘得心疾,以至于死。
臨死乃自言之。
此或夙世冤愆,借以索命欤?然二僧究皆自敗,非魔與魅敗之也。
天下之痛苦,無過于脔割者;天下之恐怖,亦無過于束縛以待脔割者。
吾每見屠宰,辄憶自受楚毒時;思彼衆生,其痛苦恐怖,亦必如我。
故不能下咽耳。
”此言亦可告世之饕餮者也。
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
牛見犬辄觸,犬見牛辄噬,每鬥至血流不止。
然牛惟觸此犬,見他犬則否;犬亦惟噬此牛,見他牛則否。
後系置兩處,牛或聞犬者,犬或聞牛聲,皆昂首瞑視。
後先姚安公官戶部,餘随至京師,不知二物究竟如何也。
或曰:“禽獸不能言者,皆能記前生。
此牛此犬殆佛經所謂夙冤,今尚相識欤?”餘謂夙冤之說,鑿然無疑。
謂能記前生,則似乎未必。
親串中有姑嫂相惡者,嫂與諸小姑皆睦,惟此小姑則如仇;小姑與諸嫂皆睦,惟此嫂則如仇。
是豈能記前生乎?蓋怨毒之念,根于性識,一朝相遇,如相反之藥,雖枯根朽草,本自無知,其氣味自能激鬥耳。
因果牽纏,無施不報。
三生一瞬,可快意于睚眦哉! 從伯君章公言:前明青縣張公,十世祖贊祁公之外舅也。
嘗與邑人約,連名訟縣吏。
乘馬而往,經祖墓前,有旋風撲馬首。
驚而堕,從者舁以歸。
寒熱陡作,忽迷忽醒,恍惚中似睹鬼物。
将延巫禳解,忽起坐,作其亡父語曰:“爾勿祈禱,撲爾馬者我也。
凡訟無益:使理曲,何可訟?使理直,公論具在,人人為扼腕,是即勝矣,何必訟?且訟役訟吏,為患尤大:訟不勝,患在目前;幸而勝,官有來去,此輩長子孫必相報複,患在後日。
吾是以阻爾行也。
”言訖,仍就枕,汗出如雨。
比睡醒,則霍然矣。
既而連名者皆敗,始信非谵語也。
此公聞于伯祖湛元公者。
湛元公一生未與人涉訟,蓋守此戒雲。
世有圓光術:張素紙于壁,焚符召神,使五六歲童子視之。
童子必見紙上突現大圓鏡,鏡中人物,曆曆示未來之事,猶卦影也。
但卦影隐示其象,此則明著其形耳。
龐鬥樞能此術,某生素與鬥樞狎,嘗觊觎一婦,密祈鬥樞圓光,觀諧否。
鬥樞駭曰:“此事豈可渎鬼神。
”固強之。
不得已勉為焚符,童子注視良久曰:“見一亭子,中設一榻,三娘子與一少年坐其上。
”三娘子者,某生之亡妾也。
方诟責童子妄語,鬥樞大笑曰:“吾亦見之。
亭中尚有一匾,童子不識其字耳。
”怒問:“何字?”曰:‘己所不欲’四字也。
”某生默然,拂衣去。
或曰:“鬥樞所焚實非符,先以餅餌誘童子,教作是語。
”是殆近之。
雖曰惡谑,要未失朋友規過之義也。
先太夫人言:外祖家恒夜見一物,舞蹈于樓前,見人則竄避。
月下循窗隙窺之,衣慘綠衫,形蠢蠢如巨鼈,見其手足而不見其首,不知何怪。
外叔祖紫衡公遣健仆數人,持刀杖繩索伏門外,伺其出,突掩之。
踉跄逃入樓梯下。
秉火照視,則牆隅綠錦袱包一銀船,左右有四輪,蓋外祖家全盛時兒童戲劇之物。
乃悟綠衫其袱,手足其四輪也。
熔之得三十餘金。
一老媪曰:“吾為婢時,房中失此物,同輩皆大遭棰楚。
不知何人竊去置此間,成此魅也。
”《
五行之方,皆有其物。
酉者老也,故物老則為怪矣。
殺之則已,夫何患焉!”然則物久而幻形,固事理之常耳。
兩世夫婦,如韋臯、玉箫者,蓋有之矣。
景州李西崖言:乙醜會試,見貴州一孝廉,述其鄉民家生一子,甫能言,即雲我前生某氏之女,某氏之妻,夫名某字某;吾卒時失年若幹,今年當若幹;所居之地,距民家四五日程耳。
此語漸聞。
至十四五歲時,其故夫知有是說,徑來尋問。
相見涕泗,述前生事悉相符。
是夕竟抱被同寝。
其母不能禁,疑而竊聽,滅燭以後,已妮妮兒女語矣。
母怒,逐其故夫去。
此子憤悒不食,其故夫亦栖遲旅舍不肯行。
一日防範偶疏,竟相偕遁去,莫知所終。
異哉此事!古所未聞也。
此謂發乎情而不止乎禮矣。
東光霍從占言:一富室女,五六歲時,因夜出觀劇,為人所掠賣。
越五六年,掠賣者事敗,供曾以藥迷此女。
移檄來問,始得歸。
歸時視其肌膚,鞭痕、杖痕、剪痕、錐痕、烙痕、燙痕、爪痕、齒痕遍體如刻畫,其母抱之泣數日,每言及,辄沾襟。
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無人理,幼時不知所為,戰栗待死而已;年漸長,不勝其楚,思自裁。
夜夢老人曰:“爾勿短見,再烙兩次,鞭一百,業報滿矣。
”果一日縛樹受鞭,甫及百而縣吏持符到。
蓋其母禦婢極殘忍,凡觳觫而侍立者,鮮不帶血痕;回眸一視,則左右無人色。
故神示報于其女也。
然竟不悛改,後疽發于項死。
子孫今亦式微。
從占又雲:一宦家婦,遇婢女有過,不加鞭捶,但褫下衣,使露體伏地。
自雲如蒲鞭之示辱也。
後患颠痫,每防守稍疏,辄裸而舞蹈雲。
及孺愛先生言:其仆自鄰村飲酒歸,醉卧于路。
醒則草露沾衣,月向午矣。
欠伸之頃,見一人瑟縮立樹後,呼問:“為誰?”曰:“君勿怖,身乃鬼也。
此間群鬼喜嬲醉人,來為君防守耳。
”問:“素昧生平,何以見護?”曰:“君忘之耶?我殁之後,有人為我婦造蜚語,君不平而白其誣,故九泉銜感也。
”言訖而滅,竟不及問其為誰,亦不自記有此事。
蓋無心一語,黃壤已聞;然則有意造言者,冥冥之中甯免握拳齧齒耶!河間獻王墓在獻縣城東八裡。
墓前有祠,祠前二柏樹,傳為漢物,未知其審,疑後人所補種。
左右陪葬二墓,縣志稱左毛苌,右貫長卿;然任丘又有毛苌墓,亦莫能詳也。
或曰:“苌宋代追封樂壽伯,獻縣正古樂壽地。
任丘毛公墓,乃毛亨也。
”理或然欤!從舅安公五占言:康熙中,有群盜觊觎玉魚之藏,乃種瓜墓旁,陰于團焦中穿地道。
将近墓,探以長錐,有白氣随錐射出,聲若雷霆,沖諸盜皆仆,乃不敢掘。
論者謂王墓封閉二千載,地氣久郁,故遇隙湧出,非有神靈。
餘謂王功在《六經》,自當有鬼神呵護。
穿古冢者多矣,何他處地氣不久郁而湧乎? 鬼魅在人腹中語,餘所聞見,凡三事:一為雲南李編修衣山,因扶乩與狐女唱和。
狐女姊妹數輩,并入居其腹中,時時與語。
正一真人劾治弗能遣,竟颠痫終身。
餘在翰林目睹之。
一為宛平張丈鶴友,官南汝光道時,與史姓幕友宿驿舍。
有客投刺谒史,對語徹夜。
比曉,客及其仆皆不見,忽聞語出史腹中。
後拜鬥祛去。
俄仍歸腹中,至史死乃已。
疑其夙冤也。
聞金聽濤少宰言之。
一為平湖一尼,有鬼在腹中,談休咎多驗,檀施鱗集。
鬼自雲夙生負此尼錢,以此為償。
如《北夢瑣言》所記田布事。
人側耳尼腋下,亦聞其語,疑為樟柳神也。
聞沈雲椒少宰言之。
晉殺秦諜,六日而蘇,或由缢殺杖殺,故能複活,但不識未蘇以前,作何情狀。
诂經有體,不能如小說瑣記也。
佃戶張天錫,嘗死七日,其母聞棺中擊觸聲,開視,已複生。
問其死後何所見,曰:“無所見,亦不知經七日,但倏如睡去,倏如夢覺耳。
”時有老儒館餘家,聞之,拊髀雀躍曰:“程朱聖人哉!鬼神之事,孔孟猶未敢斷其無,惟二先生敢斷之。
今死者複生,果如所論,非聖人能之哉!”餘謂天錫自以氣結屍厥,瞀不知人,其家誤以為死耳,非真死也。
虢太子事,載于《
刑賞有所不及,褒貶有所弗恤者,則佛以因果勸人善。
其事殊,其意同也。
缁徒執罪福之說,誘脅愚民,不以人品邪正分善惡,而以布施有無分善惡。
福田之說興,瞿昙氏之本旨晦矣。
聞有走無常者,以血盆經忏有無利益問冥吏。
冥吏曰:“無是事也。
夫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是天地自然之氣,陰陽不息之機也。
化生必産育,産育必穢污,雖淑媛賢母,亦不得不然,非自作之罪也。
如以為罪,則飲食不能不便溺,口鼻不能不涕唾,是亦穢污,是亦當有罪乎?為是說者,蓋以最易惑者惟婦女,而婦女所必不免者惟産育,以是為有罪,以是罪為非忏不可;而閨閣之财,無不充功德之費矣。
爾出入冥司,宜有聞見,血池果在何處?堕血池者果有何人?乃猶疑而問之欤!”走無常後以告人,人訖無信其言者。
積重不返,此之謂矣。
釋明玉言:西山有僧,見遊女踏青,偶動一念。
方徙倚凝想間,有少婦忽與目成,漸相軟語,雲:“家去此不遠,夫久外出。
今夕當以一燈在林外相引。
”叮咛而别。
僧如期往,果熒熒一燈,相距不半裡,穿林渡澗,随之以行,終不能追及。
既而或隐或現,倏左倏右,奔馳輾轉,道路遂迷,困不能行,踣卧老樹之下。
天曉谛觀,仍在故處。
再視林中,則蒼藓綠莎,履痕重疊。
乃悟徹夜繞此樹旁,如牛旋磨也。
自知心動生魔,急投本師忏悔。
後亦無他。
又言:山東一僧,恒見經閣上有豔女下窺,心知是魅;然私念魅亦良得,徑往就之,則一無所睹,呼之亦不出。
如是者凡百馀度,遂惘惘得心疾,以至于死。
臨死乃自言之。
此或夙世冤愆,借以索命欤?然二僧究皆自敗,非魔與魅敗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