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灤陽消夏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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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老道士叩門借宿,僧初不允。

    道士曰:“釋道雖兩教,出家則一。

    則何所見之不廣?”僧乃留之。

    次日至晚,門不啟,呼亦不應。

    鄰人越牆入視,則四人皆不見,而僧房一物不失,道士行囊中藏數十金,亦俱在。

    皆大駭,以聞于官。

    邑令粟公千锺來驗,一牧童言村南十餘裡外枯井中似有死人。

    馳往視之,則四屍重疊在焉,然皆無傷,粟公曰:“一物不失,則非盜;年皆衰老,則非奸;邂逅留宿,則非仇;身無寸傷,則非殺。

    四人何以同死?四屍何以并移?門扃不啟,何以能出?距井窎遠,何以能至?事出情理之外。

    吾能鞫人,不能鞫鬼。

    人無可鞫,惟當以疑案結耳。

    ”徑申上官。

    上官亦無可駁诘,竟從所議。

    應山明公晟,健令也,嘗曰:“吾至獻,即聞是案;思之數年,不能解。

    遇此等事,當以不解解之。

    一作聰明,則決裂百出矣。

    人言粟公愦愦,吾正服其愦愦也。

    ” 《左傳》言:“深山大澤,實生龍蛇。

    ”小奴玉保,烏魯木齊流人子也。

    初隸特納格爾軍屯。

    嘗入谷追亡羊,見大蛇巨如柱,盤于高崗之頂,向日曬鱗:周身五色爛然,如堆錦繡;頂一角,長尺許。

    有群雉飛過,張口吸之,相距四五丈,皆翩然而落,如矢投壺。

    心知羊為所吞矣,乘其未見,循澗逃歸,恐怖幾失魂魄。

    軍吏邬圖麟因言此蛇至毒,而其角能解毒,即所謂吸毒石也。

    見此蛇者,攜雄黃數斤,于上風燒之,即委頓不能動。

    取其角,鋸為塊,癰疽初起時,以一塊著瘡頂,即如磁吸鐵,相粘不可脫。

    待毒氣吸出,乃自落。

    置人乳中,浸出其毒,仍可再用。

    毒輕者乳變綠,稍重者變青黯,極重者變黑紫。

    乳變黑紫者,吸四五次乃可盡,餘一二次愈矣。

    餘記從兄懋園家有吸毒石,治癰疽頗驗;其質非木非石,至是乃知為蛇角矣。

     正乙真人,能作催生符,人家多有之。

    此非禱雨驅妖,何與真人事?殊不可解。

    或曰:“道書載有二鬼:一曰語忘,一曰敬遺,能使人難産。

    知其名而書之紙,則去。

    符或制此二鬼欤?”夫四海内外,登産蓐者,殆恒河沙數,其天下隻此語忘、敬遺二鬼耶?抑一處各有二鬼,一家各有二鬼,其名皆曰語忘、敬遺也?如天下止此二鬼,将周遊奔走而為厲,鬼何其勞?如一處各有二鬼,一家各有二鬼,則生育之時少,不生育之時多,擾擾千百億萬,鬼無所事事,靜待人生育而為厲,鬼又何其冗閑無用乎?或曰:“難産之故多端,語忘、敬遺其一也。

    不能必其為語忘、敬遺,亦不能必其非語忘、敬遺,故召将試勘焉。

    ”是亦一解矣。

    第以萬一或然之事,而日日召将試勘,将至而有鬼,将驅之矣;将至而非鬼,将且空返,不渎神矣乎?即神不嫌渎,而一符一将,是煉無數之将,使待幽王之峰火;上帝且以真人一符,增置一神。

    如諸符共一将,則此将雖千手千目,亦疲于奔命;上帝且以真人諸符,特設以無量化身之神,供捕風捉影之役矣。

    能乎不能?然趙鹿泉前輩有一符,傳自明代,曰高行真人精煉剛氣之所畫也。

    試之,其驗如響。

    鹿泉非妄語者,是則吾無以測之矣。

     俗傳張真人厮役皆鬼神。

    嘗與客對談,司茶者雷神也。

    客不敬,歸而震霆随之,幾不免,此齊東野語也。

    憶一日與餘同陪祀,将入而遺其朝珠,向餘借。

    餘戲曰:“雷部鬼律令行最疾,何不遣取?”真人為冁然。

    然餘在福州使院時,老仆魏成夜夜為崇擾。

    一夜,乘醉怒叱曰:“吾主素與天師善,明日,寄一劄住,雷部立至矣。

    ”應聲而寂。

    然則狐鬼亦習聞是語也。

    奴子王廷佐,夜自滄州乘馬歸。

    至常家磚河,馬忽辟易。

    黑暗中,見大樹阻去路,素所未有也。

    勒馬旁過,此樹四面旋轉,當其前,盤繞數刻,馬漸疲,人亦漸迷。

    俄所識木工國姓、韓姓從東來,見廷佐癡立,怪之。

    廷佐指以告。

    時二人已醉,齊呼曰:“佛殿少一梁,正覓大樹。

    今幸而得此,不可失也。

    ”各持斧鋸奔赴之。

    樹倏化旋風去。

    《陰符經》曰:“禽之制在氣。

    ”木妖畏匠人,正如狐怪畏獵戶,積威所劫,其氣焰足以懾伏之,不必其力之相勝也。

     甯津蘇子庚言:丁卯夏,張氏姑婦同刈麥。

    甫收拾成聚,有大旋風從西來,吹之四散。

    婦怒,以鐮擲之,灑血數滴漬地上。

    方共檢尋所失,婦倚樹忽似昏醉,魂為人縛至一神祠。

    神怒叱曰:“悍婦乃敢傷我吏!速受杖。

    ”婦性素剛,抗聲曰:“貧家種麥數畝,資以活命。

    烈日中婦姑辛苦,刈甫畢,乃為怪風吹散。

    謂是邪崇,故以鐮擲之。

    不虞傷大王使者。

    且使者來往,自有官路;何以橫經民田,敗人麥?以此受杖,實所不甘。

    ”神俯首曰:“其詞直,可遣去。

    ”婦蘇而旋風複至,仍卷其麥為一處。

    說是事時,吳橋王仁趾曰:“此不知為何神?不曲庇其私昵,謂之正直可矣;先聽膚受之訴,使婦幾受刑,謂之聰明則未也。

    ”景州戈荔田曰:“婦訴其冤,神即能鑒,是亦聰明矣。

    倘訴者哀哀,聽者愦愦,君更謂之何?”子庚曰:“仁趾責人無已時。

    荔田言是。

    ” 四川藩司張公寶南,先祖母從弟也。

    其太夫人喜鼈臛。

    一日,庖人得巨鼈,甫斷其首,有小人長四五寸,自頸突出,繞鼈而走。

    庖人大駭仆地。

    衆救之蘇,小人已不知所往。

    及剖鼈,乃仍在鼈腹中,已死矣。

    先祖母曾取視之,先母時尚幼,亦在旁目睹:裝飾如《職貢圖》中回回狀,帽黃色,褶藍色,帶紅色,靴黑色,皆紋理分明如繪;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畫。

    館師岑生識之,曰:“此名鼈寶,生得之,剖臂納肉中,則啖人血以生。

    人臂有此寶,則地中金銀珠玉之類,隔土皆可見。

    血盡而死,子孫又剖臂納之,可以世世富。

    ”庖人聞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頰。

    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據岑師所雲,是以命博财也。

    人肯以命博财,則其計多矣,何必剖臂養鼈!”庖人終不悟,竟自恨而卒。

     孤樹上人,不知何許人,亦不知其名。

    明崇祯末,居景城破寺中。

    先高祖厚齋公,嘗贈以詩。

    一夜,燈下誦經,窗外窸窣有聲,似有人來往,呵問為誰。

    朗應曰:“身是野狐,為聽經來此。

    ”問:“某刹法筵最盛,何不往聽?”曰:“渠是有人處誦經,師是無人處誦經也。

    ”後為厚齋公述之,厚齋公曰:“師以此語告我,亦是有人處誦經矣。

    ”孤樹怃然者久之。

    李太白夢筆生花,特睡鄉幻景耳。

    福建陸路提督馬公負書,性耽翰墨,稍暇即臨池。

    一日,所用巨筆懸架上,忽吐焰,光長數尺,自毫端倒注于地,複逆卷而上,蓬蓬然逾刻乃斂。

    署中弁卒皆見之。

    馬公畫為小照,餘嘗為題詩。

    然馬公竟卒于官,則亦妖而非瑞矣。

     史少司馬抑堂,相國文靖公次子也。

    家居時,忽無故眩瞀,覺魂出門外,有人掖之登肩輿,行數裡矣。

    複有肩輿自後追至,疾呼:“且住。

    ”視之,則文靖公也。

    抑堂下輿叩谒,文靖公語之曰:“爾尚有子孫未出世,此時讵可前往?”揮舁者送歸。

    霍然而醒,時年七十四。

    次年舉一子,越兩年又舉一子,果如文靖公之言。

    此抑堂七十八歲時至京師,親為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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