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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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高祖任命李彪為散騎常侍,郭祚因入見皇帝,高祖對郭祚說:“朕昨天誤授一個人的官職。

    ”郭祚回答說:“陛下您聖鏡照臨,論才授職,官員進退與否,黜升幽明,品物既彰,人倫有序,何至于容聖诏頒行而有差異。

    ”高祖沉吟說:“這應該有推讓,如李彪推讓,朕就打算另給他授一官職。

    ”不一會,李彪出啟說:“伯石辭卿,子産所惡,臣想要這個官職已經很久,不打算辭讓。

    ”高祖歎着氣對郭祚說:“你的忠谏,李彪的咄咄正辭,使朕遲疑不能決定。

    ”于是不換李彪的官職。

    皇帝乘輿南讨,郭祚以兼侍中職跟從皇帝,又被拜為尚書,晉爵為伯。

    高祖逝世,鹹一陽一王元禧等人啟奏郭祚兼任吏部尚書,不久除任長兼吏部尚書、并州大中正。

     魏世宗下诏因一奸一吏逃刑,決定把他們流放到邊疆,如若他們永避不出,兄弟代受刑罰。

    郭祚啟奏說:“慎獄審刑,道昭先古;垂章設禁,義纂惟今。

    所以先王循按人情物理,為之立法,故而八種刑罰備于昔典,查一奸一之律彰于來制,都是按照所犯罪行,量刑定罪,這是為了敦風厲俗,永為世範。

    臣考慮皇旨博遠,理絕近情,為臣既有愚蠢的不同看法,不容不講述出來。

    的确,敗壞法律的根源,是由于一奸一吏作怪,一奸一吏身份雖微,敗壞法律的行為實在很厲害。

    臣尋思皇诏之旨,的确是為了斷其遁逃之路,治理要決,确實在此。

    然而法貴止一奸一,不在過于嚴酷,制定法律,還可為後世範式。

    假如法律太猛而一奸一詐不息,禁止罪過而法不能傳,那拿什麼載于刑書,垂示百代?如果因一奸一吏逃竄,兄弟頂罪,罪人的妻兒又應随之定罪,這就會是一人之罪,禍殃二家。

    愚臣認為罪人既逃,就當讓妻兒連罪,逃走的人,懸名永配,過失永不赦免,這樣做一奸一之途自然塞住了。

    ”帝下诏從之。

     不久,郭祚轉正吏部。

    郭祚立身高潔清廉,珍惜重視官位,至于授予官職,如果得到一人,必定會考慮很久,然後才行下筆,下筆就說:“此人從此就走上顯貴之途了。

    ”由于這,辦事速度頗慢,當時很是招了些怨憤。

    但是他所選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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