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問老者賴親結案審土地察色問銀

關燈
話?帶他過來!”衙役即行到衆人内找尋,将說話之人帶至公案前跪下。

    施公問道:“你姓什麼?名叫什麼?你笑本縣是哄愚人,想來偷銀的你必知情,從實說來!如不招認,立刻處死。

    ”那人叩頭,口叫:“老爺,小人叫劉二。

    因見老爺審問土地,是以小人不覺失笑。

    小的該死,叩求老爺施恩。

    ”施公問:“你如何知土地廟内有銀?”劉二說:“小的是李志順同村之人。

    那日晚間,李志順回來,酒店相遇,上前問候他,李志順不理。

    小的氣忿不過,随後即跟他去。

    他夫婦叙話,方知他的銀子在香爐内。

    小的即到廟中,将銀取了。

    現聞李志順在老爺台下投告土地,老爺已準他狀。

    今日審土地,是以帶來,分文未動。

    ”即将銀包呈上。

    施公吩咐叫志順上來,打開銀包,看過銀子數目,跪禀:“銀數不少。

    ”施公大怒道:“你今銀子有了,本縣問你知罪否?可惱你不念糟糠之婦,反懷疑心,才有失銀之故,理應重處。

    那劉二雖說偷銀,原是氣忿戲弄。

    盜聽言語,本該重責枷号。

    但本縣有好生之德,罰你二人修理土地神廟,重裝金身。

    ”二人叩頭謝恩。

    施公吩咐打轎回衙。

    此案施公審土地事,不得而已,既為民之父母,不得不為民分憂。

    失銀無證,從何處追問?豈不知土地泥塑,何能說話?借審土地之名,百姓曉得奇聞之事,看者千萬,同在内中,察其形色。

    不料果然劉二說出,始得結案。

    可見施公為民用竭苦心,不愧民之父母。

     且說施公斷銀回衙,前呼後擁,方進東關。

    街道狹窄,人多擁擠,執事前行。

    忽聽道旁一人,,高聲哭喊不止。

    施公轎内一聽不悅,心内說:“此人膽大!知本縣過路喊叫,定有奇冤。

    ”施公吩咐:“住轎,把喊叫之人立刻拿來。

    ”該值一聽,連忙跑去,一擁上前,拉到轎前跪下。

    那民渾身打戰叩頭。

    施公就問:“你有什麼冤枉?快說來!”青衣又喝:“快說!”那人說:“小的住在南關以外,姓王名叫王二。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0.08257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