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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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元曾,瑯琊人也,世以儒專,不信佛法。
常謂:「身神俱滅,寧有三世?」元嘉中,為丹陽令。
十年,得病氣絕,少時還復暫蘇。
時建康令賀道力省疾,下牀會。
淮之語力曰:「始知釋教不虛,人死神存,信有徵矣。
」道力曰:「明府生平置論不爾,今何見而乃異之?」淮之斂眉答雲:「神實不盡,佛教不得不信。
」語卒而終。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百五、釋慧和 宋沙門慧和者,京師眾造寺僧也。
宋義嘉難,和猶為白衣,隸劉胡部下。
胡嘗遣將士數十人值諜東下,和亦預行。
行至鵲渚而值臺軍西上,諜眾離散,各逃草澤,和得竄下至新林外。
會見野老,衣服縷弊,和乃以完整褲褶易其衣,提籃負擔,若類田人。
時諸遊軍捕此散諜,視和形色,疑而問之;和答對謬略,因被笞掠,登將見斬。
和自散走,但恆誦念《觀世音經》,至將斬時,祈懇彌至。
既而軍人揮刃屢跌,三舉三折,並驚而釋之。
和於是出家,遂成精業。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百六、釋慧遠 宋慧遠沙門者,江陵長沙寺僧也。
師慧印,善禪法,號曰禪師。
遠本印蒼頭,名黃遷;年二十時,印每入定,輒見遷先世乃是其師,故遂度為弟子。
常寄江陵市西楊道產家,行般舟,勤苦歲餘,因爾遂頗有感變。
或一日之中,十餘處齋,雖復終日竟夜行道轉經,而家家悉見黃遷在焉。
眾稍敬異之,以為得道。
孝建二年,一日自言死期,謂道產曰:「明夕吾當於君家過世。
」至日,道產設八關,然燈通夕。
初夜中夜,遷猶豫眾行道,休然不異;四更之後,乃稱疲而臥,顏色稍變,有頃而盡。
闔境為設三七齋,起塔,塔今猶存。
死後久之,現形多寶寺,謂曇珣道人雲:「明年二月二十三日,當與諸天共相迎也。
」言已而去。
曇珣即於長沙禪房設齋九十日,捨身布施。
至其日,苦乏氣,自知必終,大延道俗,盛設法會。
三更中,呼問眾僧:「有聞見不?」眾自不覺異也,珣曰:「空中有奏樂聲,馨煙甚異,黃遷之契,今其至矣。
」眾僧始還堂就席,而珣已盡。
(《法苑珠林》卷九七) 一百七、路昭太後 宋路昭太後,大明四年,造普賢菩薩,乘寶轝白象,安於中興禪房,因設講于寺。
其年十月八日,齋畢解座,會僧二百人。
于時寺宇始構,帝甚留心,輦蹕臨幸,旬必數四,僧徒勤整,禁衛嚴肅。
爾日僧名有定,就席久之,忽有一僧,豫于座次,風貌秀舉,闔堂驚矚。
齋主與語,往還百餘言,忽不復見。
列筵同睹,識其神人矣。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一百八、釋道溫 宋大明年中,有寺統法師名道溫,居在秣稜縣。
既見,列言曰:「皇太後叡鑒沖明,聖符幽洽,滌思淨場,研襟至境;固以聲藻宸中,事靈梵表。
廼創思鎔斲,抽寫神華,模造普賢,來儀盛像。
寶傾宙珍,妙盡天飾。
所設講齋,迄今月八日,嚫會有限,名簿索定;引次就席,數無盈減。
轉經將半,景及昆吾,忽睹異僧,豫于座內,容止端嚴,氣貌秀發。
舉眾矚目,莫有識者。
齋主問曰:『上人何名?』答曰:『名慧明。
』問:『住何寺?』答雲:『來自天安。
』言對之間,倏然不見。
闔堂驚魂,遍筵肅慮,以為明祥所賁,幽應攸闡,紫山可睹,華臺不遠。
蓋聞至誠所感,還景移緯;澄心所殉,發石開泉。
況帝德涵運,皇功懋洽,仁洞幹遐,理暢冥外,故上王盛士,剋表大明,大明之朝;勸發妙身,躬見龍飛之室。
意若曰:陛下慧燭海縣,明華日月。
故以『慧明』為人名;繼天興祚,式垂無疆,故以『天安』為寺稱。
神基彌遠,道政方凝;九服鹹泰,天下齊悅。
謹列言屬縣,以詮天休。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一百九、蔣小德 宋蔣小德,江陵人也,為兵州刺史朱脩府中聽事監師。
少而信向,勤謹過人,脩大喜之,每有法事,輒令典知其務。
大明末年,得病而死,夜三更將殮,便蘇活。
言:有使者,稱王命召之,小德隨去。
既至,王曰:「君精勤小心,虔奉大法,帝釋敕旨,以君專至,宜速生善地;而君年算猶長,故令吾特相召也。
君今日將受天中快樂,相為欣然。
」小德嘉諾。
王曰:「君可且還家,所欲屬寄,及作功德,可速作之。
七日復來也。
」小德受言而歸。
路由一處,有小屋殊陋弊,逢新寺難公於此屋。
前既素識,具相問訊。
難雲:「貧道自出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見勸,逼飲一升許,被王召,用此故也。
貧道若不坐此,當得生天,今乃居此弊宇,三年之後,方得上耳。
」小德至家,欲驗其言,即夕遽遣人參訊,難公果以此日於蘭公處睡臥,至夕而亡。
小德既愈,七日內大設福供;至期,奄然而卒。
朱脩即免家兵戶。
蘭、難二僧並居新寺,難道行大精,不同餘僧。
(《法苑珠林》卷九四) 一一零、沈僧覆 宋吳興沈僧覆,大明末,本土饑荒,逐食至山陽。
晝入村野乞食,夜還寄寓寺舍左右。
時山陽諸寺小形銅像甚眾,僧覆與其鄉裡數人,積漸竊取,遂囊篋數四悉滿焉。
因將還家,共鑄為錢。
事既發覺,執送出都,入船便雲:見人以火燒之。
晝夜叫呼,自稱:「楚毒不可堪忍!」未及刑坐而死;舉體皆炘裂,狀如火燒。
吳郡朱亨親識僧覆,具見其事。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一一、釋慧玉 宋尼釋慧玉,長安人也,行業勤修,經戒通備。
嘗於長安薛尚書寺見紅白光,十餘日中。
至四月八日,六重寺沙門來遊此寺,於光處得彌勒金像,高一尺餘。
慧玉後南渡樊郢,住江陵靈收寺。
元嘉十四年十月夜,見寺東樹有紫光爛起,暉映一林,以告同學妙光等,而悉弗之見也。
二十餘日,玉常見焉。
後寺主釋法弘將於樹下營築禪基,仰首條間,得金坐像,亦高尺許也。
(《法苑珠林》卷十六) 一一二、費崇先 宋費崇先者,吳興人也,少頗信法,至三十際,精勤彌至。
泰始三年,受菩薩戒,寄齋於謝惠遠家,二十四日,晝夜不懈。
每聽經,常以鵲尾香鑪置膝前。
初齋三夕,見一人容服不凡,逕來舉鑪將去。
崇先視膝前爐,猶在其處;更詳視此人,見提去甚分明,崇先方悟是神異。
自惟衣裳新濯,了無不淨,唯坐側有唾壺。
既使去壺,即復見此人,還鑪坐前。
未至席頃,猶見兩鑪,既至即合為一。
然則此神人所提者,蓋鑪影乎!崇先又當聞人說:福遠寺有僧欽尼,精勤得道,欣然願見;未及得往,屬意甚至。
嘗齋於他家,夜三更中,忽見一尼,容儀端嚴,著赭布袈娑,正立齋席之前,食頃而滅。
及崇先後覲此尼,色貌被服,即窗前所睹者也。
(《法苑珠林》卷二四) 一一三、何敬叔 東海何敬叔,少而奉佛。
至泰始中,隨湘州刺史劉韞監營浦縣。
敬叔時遇有旃檀,製以為像,像將就而未有光材。
敬叔意願甚勤,而營索無處,憑幾微睡,見一沙門納衣杖錫來,語敬叔雲:「檀非可得,麤木不堪。
惟縣後何家有一桐盾,甚堪像光,其人極惜之,苦求可得也。
」敬叔寤,問縣後,果有何家。
因求買盾,何氏雲:「實有此盾,甚愛惜之,患人乞奪,曾未示人。
明府何以得知,直求市耶?」敬叔具說所夢,何氏驚嘉,奉以製光。
(《太平禦覽》卷三五七) 一一四、袁炳 宋袁炳,字叔煥,陳郡人也。
泰始末為臨湘令。
亡後積年,友人司馬遜於將曉間,如夢,見炳來,陳敘闊別,訊問安否?既而謂遜曰:「吾等平生立意置論,常言生為馳役,死為休息,今日始知定不然矣。
恆患在世有人,務馳求金幣,共相贈遺。
幽途此事,亦復如之。
」遜問:「罪福應報,定實何如?」炳曰:「如我舊見,與經教所說,不盡符同,將是聖人抑引之談耳!如今所見,善惡大科,略不異也。
然殺生故最為重禁,慎不可犯也。
」遜曰:「卿此徵相示,良不可言,當以語白尚書也。
」炳曰:「甚善,亦請卿敬情尚書。
」時司空簡穆王公為吏部尚書,炳遜並其遊賓,故及之。
往返可數百語,辭去,遜曰:「闊別之久,恆思敘集;相值甚難,何不小住?」炳曰:「止暫來耳!不可得久留。
且此輩語,亦不容得委悉。
」於是而去。
初炳來闇夜,遜亦了不覺所以,而明得睹見。
炳既去,遜下牀送之,始躡屐而還闇,見炳腳間有光可尺許,亦得照其兩足,餘地猶皆闇雲。
(《法苑珠林》卷二一) 一一五、釋道志 宋沙門道志者,北多寶僧也,嘗為眾僧令知殿塔,自竊帳蓋等寶飾,所取甚眾;後遂偷像眉間相珠。
既而開穿垣壁,若外盜者,故僧眾不能覺也。
積旬餘而得病,便見異人以戈矛刺之,時來時去。
來輒驚噭,應聲流血。
初猶日中一兩如此,其後疾甚,刺者稍數,傷痍遍體,呻呼不能絕聲。
同寺僧眾,頗疑其有罪,欲為懺謝。
始問猶諱而不言,將盡二三日,乃具自陳列,泣涕請救,曰:「吾愚悖不通,謂無幽途;失意作罪,招此殃酷,生受楚拷,死縈刀鑊,已糜之身,唯垂哀恕。
今無復餘物,唯衣被氈履,或足充一會,並煩請願,具為懺悔。
昔偷像相珠有二枚,一枚已屬嫗人,不可復得;一以質錢,在陳照家,今可贖取。
」道志既死,諸僧合集,贖得相珠,幷設齋懺。
初,工人復相珠時,展轉迥趣,終不安合;眾僧復為禮拜燒香,乃得著焉。
年餘而同學等於昏夜間,聞空中有語,詳聽即道志聲也。
自說雲:自死以來,備縈痛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賴蒙眾僧,哀憐救護,贖像相珠,故於苦酷之中,時有間息。
感恩罔已,故暫來稱謝。
言此而已。
聞其語時,腥腐臭氣,苦痛難過,言終久久,臭乃稍歇。
此事在泰始末年,其寺好事者,已具條記。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一六、陳秀遠 宋陳秀遠者,潁川人也。
嘗為湘州西曹,客居臨湘縣。
少信奉三寶,年過耳順,篤業不衰。
宋元徽二年七月中,於昏夕間,閑臥未寢,歎念萬品死生,流轉無定,自惟已身,將從何來?一心祈念,冀通感夢。
時夕結陰,室無燈燭。
有頃,見枕邊如螢火者,冏然明照,流飛而去。
俄而一室盡明,爰至空中,有如朝晝。
秀遠遽起坐,合掌喘息。
頃,見中甯四五丈上,有一橋閣焉,欄檻朱彩,立於空中。
秀遠了不覺升動之時,而已自見平坐橋側。
見橋上士女,往還填衢,衣服妝束,不異世人。
末有一嫗,年可三十許,上著青襖,下服白布裳,行至秀遠左邊而立;有頃,復有一婦人,通體衣白布,為偏環髻手持華香,當前而立。
語秀遠曰:「汝欲睹前身,即我是也。
以此華供養佛故,故得轉身作汝。
」迴指白嫗曰:「此即復是我先身也。
」言畢而去,去後橋亦漸隱。
秀遠忽然不覺還下之時,光亦尋滅也。
(《法苑珠林》卷三二) 一一七、釋智達 宋沙門智達者,益州索寺僧也,行頗流俗,而善經唄。
年二十三,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身暖不殮,遂經二日,氣息稍還,至三日旦,而能言視。
自說言:始困之時,見兩人皆著黃布褲褶,一人立于戶外,一人逕造牀前,曰:「上人應去,可下地也。
」達曰:「貧道體羸,不堪涉道。
」此人復曰:「可乘轝也。
」言卒而轝至。
達既昇之,意識怳然,不復見家人屋室及所乘轝。
四望極目,但睹荒野,途逕艱危,示道登躡,二人驅之,不得休息。
至于朱門,牆闥甚華,達入至堂下。
堂上有一貴人,朱衣冠幘,據傲牀坐,姿貌嚴遠,甚有威容,左右兵衛百許人,皆朱拄刀,列直森然。
貴人見達,乃斂顏正色謂曰:「出家之人,何宜多過?」達曰:「有識以來,不憶作罪。
」問曰:「誦戒廢不?」達曰:「初受具足之時,實常習誦;比逐齋講,恆事轉經,故於誦戒,時有虧廢。
」復曰:「沙門時不誦戒,此非罪何為?可且誦經!」達即誦《法華》,三契而止。
貴人敕所錄達使人曰:「可送置惡地,勿令大苦。
」二人引達將去,行數十裡,稍聞轟□,鬧聲沸天,而前路轉闇。
次至一門,高數十丈,色甚堅黑,蓋鐵門也,牆亦如之。
達心自念:經說地獄,此其是矣。
乃大恐怖,悔在世時,不修業行。
及大門裡,鬧聲轉壯,久久靜聽,方知是人叫呼之響。
門裡轉闇,無所復見。
時火光乍滅乍揚,見有數人,反縛前行,後有數人,執扠扠之,血流如泉。
其一人,乃達從伯母,彼此相見,意欲共語,有人曳之殊疾,不遑得言。
入門二百許步,見有一物,形如米囤,可高丈餘。
二人執達,擲置囤上。
囤裡有火焰,燒達身,半體皆爛,痛不可忍;自囤墜地,悶絕良久。
二人復將達去。
見有鐵鑊十餘,皆煮罪人,人在鑊中,隨沸出沒,鑊側有人,以扠刺之;或有攀鑊出者,兩目潰凸,舌出尺餘,肉盡炘爛而猶不死。
諸鑊皆滿,唯有一鑊尚空,二人謂達曰:「上人即時應入此中。
」達聞其言,肝膽塗地,乃請之曰:「君聽貧道,一得禮佛。
」便至心稽首,願免此苦。
伏地食頃,祈悔特至。
既而四望,無所復見,唯睹平原茂樹,風景清明。
而二人猶導達行,至一樓下,樓形高小,上有人,裁得容坐,謂達曰:「沙門現受輕報,殊可欣也。
」達於樓下,忽然不覺還就身時。
達今猶存在索寺也,齋戒愈堅,禪誦彌固。
(《法苑珠林》卷九十) 一一八、袁廓 宋袁廓,字思度,陳郡人也。
元徽中,為吳郡丞。
病經少日,奄然如死,但餘息未盡。
棺唅之具並備,待畢而殮;三日而能轉動視瞬。
自說雲:有使者稱教喚,廓隨去。
既至,有大城池,樓堞高整,階闥崇麗。
既命廓進,主人南面,階陛森然威飾,冠首執刀者點廓坐。
坐定,溫涼畢,設酒炙果粽葅肴等,廓皆嘗進,種族形味,不異世中。
酒數行,主人謂廓曰:「身主簿不幸,閤任有闕,以君才穎,故欲相屈,當能顧懷不?」廓意亦知是幽途,乃固辭:「凡薄,非所剋堪;加少窮孤,兄弟零落。
公私二三,乞蒙恩放。
」主人曰:「君當以幽顯異方,故有辭耳。
此間榮祿資待,身口服禦,乃當勝君世中。
勤勤之懷,甚貪共事,想必降意,副所期也。
」廓復固請,曰:「男女藐然,並在齠齔;僕一旦恭任,養視無托,父子之戀,理有可矜。
」廓因流涕稽顙。
主人曰:「君辭讓乃爾,何容相逼?願言不獲,深為歎恨。
」就案上取一卷文書黵之。
既而廓謝恩辭歸,主人曰:「君不欲定省先亡乎?」乃遣人將廓行,經歷寺署甚眾。
末得一垣城,門楯並黑,蓋囹圄也。
將廓入中,斜趣一隅,有諸屋宇,駢填銜接,而甚陋弊。
次有一屋,見其所生母羊氏,在此屋中,容服不佳,甚異平生,見廓驚喜。
戶邊有一人,身面傷痍,形類甚異,呼廓語。
廓驚問:「其誰?」羊氏謂廓曰:「此王夫人。
汝不識耶?」王夫人曰:「吾在世時,不信報應,雖復無甚餘罪,正坐鞭撻婢僕過苦,故受此罰。
亡來楚毒,殆無暫休,今特少時寬隙耳。
前喚汝姊來,望以自代,竟無所益,徒為憂聚。
」言畢涕泗。
王夫人即廓嫡母也。
廓姊時亦在其側。
有頃,使人復將廓去。
經涉巷陌,閭裡整頓,似是民居。
末有一宅,竹籬茅屋,見父披被著巾,憑案而坐。
廓入門,父揭手遣廓曰:「汝即蒙罷,可速歸去,不須來也。
」廓跪辭而歸。
使人送廓至家而去。
廓今太子洗馬是也。
(《法苑珠林》卷五二) 一一九、韓徽 宋韓徽者,未詳何許人也,居於枝江。
其叔幼宗,宋末為湘州府中兵。
昇明元年,荊州刺史沈攸之舉兵東下,湘府長史庾佩玉阻甲自守,未知所赴;以幼宗猜貳,殺之,戮及妻孥,徽以兄子繫於郡獄,鐵木竟體,鉗梏甚嚴,須考畢情黨,將悉誅滅。
徽惶迫無計,待斯而已。
徽本嘗事佛,頗諷讀《觀世音經》,於是晝夜誦經,至數百遍。
方晝,而鎖忽自鳴,若燒炮石瓦爆咤之聲,已而視其鎖,□然自解。
徽懼獄司謂其解截,遽呼告之。
吏雖驚異,而猶更釘鍱。
徽如常諷誦,又經一日,鎖復鳴解,狀如初時。
吏乃具告佩玉,玉取鎖詳視,服其通感,即免釋之。
徽今尚在,勤業殊至。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二零、釋慧嚴 宋釋慧嚴,京師東安寺僧也,理思該暢,見器道俗。
嘗嫌《大涅槃經》文字繁多,遂加刊削,就成數卷,寫兩三通以示同好。
因寢寤之際,忽見一人,身長二丈餘,形氣偉壯,謂之曰:「《涅槃》尊經,眾藏之宗,何得以君璅思,輕加斟酌?」嚴悵然不釋,猶以發意,茍覓多知。
明夕將臥,復見昨人,甚有怒色,謂曰:「過而知改,是謂非過。
昨故相告,猶不己乎?此經既無行理,且君禍亦將及。
」嚴驚覺失措,未及申旦,便馳信求還,悉燒除之。
塵外精舍釋道儼具所諳聞也。
(《法苑珠林》卷十八) 一二一、羅璵妻 宋羅璵妻費氏者,寧蜀人。
父悅,宋寧州刺史。
費少而敬信,誦《法華經》數年,勤至不倦。
後忽得病,苦心痛,守命;闔門遑懼,屬纊待時。
費氏心念:我誦經勤苦,宜有善佑,庶不於此,遂緻死也。
既而睡臥,食頃,如寤如夢。
見佛於窗中,授手以摩其心,應時都愈。
一堂男女婢僕,悉睹金光,亦聞香氣。
璵從妹即琰外族曾祖尚書中兵郎費愔之夫人也,于時省疾牀前,亦具聞見。
於是大興信悟,虔戒至終,每以此瑞,進化子姪焉。
(《法苑珠林》卷九五) 一二二、彭子喬 宋彭子喬者,益陽縣人也,任本郡主簿,事太守沈文龍。
建元元年,以罪被繫。
子喬,少年嘗經出家,末雖還俗,猶常誦習《觀世音經》。
時文龍盛怒,防械稍急,必欲殺之。
子喬憂懼,無復餘計,唯至誠誦經,至百餘遍。
疲而晝寢;時同繫者有十許人,亦俱睡臥。
有湘西縣吏杜道榮,亦繫在獄,乍寐乍寤,不甚得熟。
忽有雙白鶴集子喬屏風上。
有頃,一鶴下至子喬邊,時復覺如美麗人形而已。
道榮心怪之,起見子喬雙械脫在腳外,而械癰猶在焉。
道策驚視始畢,子喬亦寤,共視械咨嗟。
問子喬:「有所夢不?」喬曰:「不夢。
」道榮如向所見,說之。
子喬雖知必已,尚慮獄家疑其欲叛,乃解脫械癰更著。
經四五日而蒙釋放。
琰族兄璉,親識子喬及道榮,聞二人說,皆同如此。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二三、董青建 齊宋董青建者,不知何許人。
父字賢明,建元初為越騎校尉。
初,建母宗氏孕建時,夢有人語雲:「爾必生男,體上當有青誌,可名為青建。
」及生如言,即名焉。
有容止,美言笑,性理寬和,家人未嘗睹其慍色,見者鹹異之。
至年十四,而州迎主簿。
建元初,皇儲鎮樊漢,為水曹參軍。
二年七月十六日,寢疾,自雲:「必不振濟。
」至十八日,臨盡,起坐謂母曰:「罪盡福至,緣累永絕;願母自割,不須憂念。
」因七聲大哭,聲盡而絕。
將殯喪齋前,其夜靈語雲:「生死道乖,勿安齋前,自當有造像道人來迎喪者。
」明日,果有道人來,名曇順。
即依靈語,向曇順說之。
曇順曰:「貧道住在南林寺,造丈八像垂成。
賢子乃有此感應,寺西有少空地,可得安葬也。
」遂葬寺邊。
三日,其母將親表十許人,墓所緻祭,於墓東見建如生,雲:「願母割哀還去,建今還在寺住。
」母即止哭而還,舉家菜食長齋。
至閏月十一日,賢明夢見建雲:「願父暫出東齋。
」賢明便香湯自浴齋戒,出東齋。
至十四夜,於眠中聞建喚聲,驚起,建在齋前,如生時。
父問:「汝往在何處?」建雲:「從亡來住在練神宮中,滿百日當得生忉利天。
建不忍見父母兄弟哭泣傷慟,三七日禮諸佛菩薩,請四天王,故得暫還。
願父母從今以後,勿復啼哭祭祀。
阿母已發願求見建,母不久當命終,即共建同生一處。
父壽可得七十三,命終之後,當三年受罪報;勤苦行道,可得免脫。
」問曰:「汝從夜中來,那得有光明?」建曰:「今與菩薩諸天共下,此其身光耳!」又問雲:「汝天上識誰?」建曰:「見王車騎、張吳興、外祖宗西河。
」建曰:「非但此一門中生。
從四十七年以來,至今七死七生,已得四道果,先發七願,願生人間,故歷生死。
從今永畢,得離七苦。
建臨盡時,見七處生死,所以大哭者,與七家分別也。
」問雲:「汝皆生誰家?」建曰:「生江吏部、羊廣州、張吳興、王車騎、蕭吳興、梁給事、董越騎等家。
唯此間生十七年,餘處正五三年耳。
自今以後,毒癘歲多,宜勤修功德。
建見世人死,多墮三塗,生天者少。
勤精進,可得免度;發願生天,亦得相見;行脫差異,無相值期。
」又問雲:「汝母憂憶汝,垂死,可令見汝不?」建曰:「不須相見,益懷煎苦耳!耶但依向言說之。
諸天已去,不容久住。
」慘有悲色,忽然不見。
去後竹林左右,猶有香氣,家人亦並聞餘香焉。
建雲:所生七家,江湛、羊希、張永、王玄謨、蕭惠明、梁季父也。
賢明遂以出家,名法藏也。
(《法苑珠林》卷五二) 一二四、王四娘 齊王氏,名四娘,永明三年病死,下屍在地,為莊飾者,覺其心煖,故未殯殮。
經二宿,肌體稍溫,氣息漸還,俄而能言。
自說:有二人錄其將去,至一大門,有一沙門,踞胡床坐。
見之甚驚,問:「何故來?」乃罵此二人雲:「汝誤錄人來,各鞭四十。
」語此四娘:「女郎可去。
」答曰:「向來怳怳不知道路,請人示津。
」沙門即命一人力送之。
行少地,見其先死奴子倚高樓上,驚問:「四娘那忽至此?欲見新婦不?」答:「不知處。
」喚奴自送,奴雲:「不得奉送;四娘但去,前路應相值也。
」投一馬鞭與之,曰:「謹執此鞭,自知行路。
」可行數裡,便見新婦,即四娘之嫂也,正被苦謫,四體磣縛,如裝鵝鴨法,縣於路側。
相見悲號。
新婦自說:「生時作罪,今貽此楚毒。
」欲屈手搏頰,求乞哀助,而手被攣格,不得至頰。
又聞左右受苦之聲,而不睹形。
四娘問:「此為何聲?」答曰:「此是無行眾僧,破齋犯戒,獲此苦報呼叫聲也。
」於是沿路而歸,須臾至家。
見其屍骸,意甚憎惡,不復願還;不覺有人排其踣著,乃得就身而稍蘇活。
其人今休然尚存。
(《法苑珠林》卷九一) 一二五、釋慧進 前齊永明中,揚都高座寺釋慧進者,少雄勇遊俠。
年四十,忽悟非常,因出家。
蔬食布衣,誓誦《法華》。
用心勞苦,執卷便病。
廼發願造百部,以悔先障。
始聚得一千六百文,賊來索物,進示經錢,賊慚而退。
爾後遂成百部,故病亦愈。
誦經既度,情願又滿,迴此誦業,願生安養。
聞空中告曰:「汝願已足,必得往生。
」無病而卒,八十餘矣。
(《法苑珠林》卷九五) 一二六、安法開 沙門安法開者,北人也,嘗見吳公,長三尺,自屋墮地,旋迴而去。
(《太平禦覽》卷九四六) 一二七、??(逸文) 元嘉八年蒲阪城中大災火,裏中小屋雖焚,而於煨燼下得金經,紙素如故。
蘇易簡文房四譜四 一二八、竺長舒(逸文) 晉世有竺長舒者,本天竺人,專心誦觀世音經為業,後居吳中。
於時邑內遭火,屋宇連棟,甍檐相接,火至皆焚,無能為救。
長舒家正在下風,分意燒毀,一心喚觀世音。
欲至舒家,風回火滅,竟家獲免。
合縣驚異,嘆其有神。
時有兇惡少年,怪其老胡,有何靈應,火燒不然?到後夜風急,少年以火投屋,四投皆滅,年少嗟感,至明,乃叩頭首過。
舒雲:「我無神力,常以觀世音為業,每有事恒得免脫也。
」辯正論八註 一二九、釋僧洪 晉世沙門僧洪,住京師瓦官寺。
當義熙十二年時,官禁鎔鑄,洪既發心鑄丈六金像:「像若圓滿,我死無恨。
」便即偷鑄。
鑄竟,像猶有模,所司收洪,禁在相府,鎖械甚嚴。
心念觀世音,日誦百遍,便夢所鑄金像往獄,手摩頭曰:「無慮。
」其像胸前方一尺許,銅色燋沸。
當洪禁日,感得國家牛馬,不肯人欄,時以為怪。
旬日敕至彭城,洪因放免,像即破模自現。
(《辯正論》卷七) 一三零、史俊 史俊有學識,奉道而慢佛,常語人雲:「佛是小神,不足事耳。
」每見尊像,恆輕誚之。
後因病腳攣,種種祈福,都無效驗。
其友人趙文謂曰:「經道福中,佛福第一。
可試造觀音像。
」俊以病急,如言灌像。
像成,夢觀音,遂差。
(《辯正論》卷七) 一三一、陳玄範妻 陳玄範妻張氏,精心奉佛,恆願自作一金像,終身供養,有願莫從。
專心日久,忽有觀音金像,連光五尺,見高座上。
(《辯正論》卷七)
常謂:「身神俱滅,寧有三世?」元嘉中,為丹陽令。
十年,得病氣絕,少時還復暫蘇。
時建康令賀道力省疾,下牀會。
淮之語力曰:「始知釋教不虛,人死神存,信有徵矣。
」道力曰:「明府生平置論不爾,今何見而乃異之?」淮之斂眉答雲:「神實不盡,佛教不得不信。
」語卒而終。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百五、釋慧和 宋沙門慧和者,京師眾造寺僧也。
宋義嘉難,和猶為白衣,隸劉胡部下。
胡嘗遣將士數十人值諜東下,和亦預行。
行至鵲渚而值臺軍西上,諜眾離散,各逃草澤,和得竄下至新林外。
會見野老,衣服縷弊,和乃以完整褲褶易其衣,提籃負擔,若類田人。
時諸遊軍捕此散諜,視和形色,疑而問之;和答對謬略,因被笞掠,登將見斬。
和自散走,但恆誦念《觀世音經》,至將斬時,祈懇彌至。
既而軍人揮刃屢跌,三舉三折,並驚而釋之。
和於是出家,遂成精業。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百六、釋慧遠 宋慧遠沙門者,江陵長沙寺僧也。
師慧印,善禪法,號曰禪師。
遠本印蒼頭,名黃遷;年二十時,印每入定,輒見遷先世乃是其師,故遂度為弟子。
常寄江陵市西楊道產家,行般舟,勤苦歲餘,因爾遂頗有感變。
或一日之中,十餘處齋,雖復終日竟夜行道轉經,而家家悉見黃遷在焉。
眾稍敬異之,以為得道。
孝建二年,一日自言死期,謂道產曰:「明夕吾當於君家過世。
」至日,道產設八關,然燈通夕。
初夜中夜,遷猶豫眾行道,休然不異;四更之後,乃稱疲而臥,顏色稍變,有頃而盡。
闔境為設三七齋,起塔,塔今猶存。
死後久之,現形多寶寺,謂曇珣道人雲:「明年二月二十三日,當與諸天共相迎也。
」言已而去。
曇珣即於長沙禪房設齋九十日,捨身布施。
至其日,苦乏氣,自知必終,大延道俗,盛設法會。
三更中,呼問眾僧:「有聞見不?」眾自不覺異也,珣曰:「空中有奏樂聲,馨煙甚異,黃遷之契,今其至矣。
」眾僧始還堂就席,而珣已盡。
(《法苑珠林》卷九七) 一百七、路昭太後 宋路昭太後,大明四年,造普賢菩薩,乘寶轝白象,安於中興禪房,因設講于寺。
其年十月八日,齋畢解座,會僧二百人。
于時寺宇始構,帝甚留心,輦蹕臨幸,旬必數四,僧徒勤整,禁衛嚴肅。
爾日僧名有定,就席久之,忽有一僧,豫于座次,風貌秀舉,闔堂驚矚。
齋主與語,往還百餘言,忽不復見。
列筵同睹,識其神人矣。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一百八、釋道溫 宋大明年中,有寺統法師名道溫,居在秣稜縣。
既見,列言曰:「皇太後叡鑒沖明,聖符幽洽,滌思淨場,研襟至境;固以聲藻宸中,事靈梵表。
廼創思鎔斲,抽寫神華,模造普賢,來儀盛像。
寶傾宙珍,妙盡天飾。
所設講齋,迄今月八日,嚫會有限,名簿索定;引次就席,數無盈減。
轉經將半,景及昆吾,忽睹異僧,豫于座內,容止端嚴,氣貌秀發。
舉眾矚目,莫有識者。
齋主問曰:『上人何名?』答曰:『名慧明。
』問:『住何寺?』答雲:『來自天安。
』言對之間,倏然不見。
闔堂驚魂,遍筵肅慮,以為明祥所賁,幽應攸闡,紫山可睹,華臺不遠。
蓋聞至誠所感,還景移緯;澄心所殉,發石開泉。
況帝德涵運,皇功懋洽,仁洞幹遐,理暢冥外,故上王盛士,剋表大明,大明之朝;勸發妙身,躬見龍飛之室。
意若曰:陛下慧燭海縣,明華日月。
故以『慧明』為人名;繼天興祚,式垂無疆,故以『天安』為寺稱。
神基彌遠,道政方凝;九服鹹泰,天下齊悅。
謹列言屬縣,以詮天休。
」(《法苑珠林》卷十七) 一百九、蔣小德 宋蔣小德,江陵人也,為兵州刺史朱脩府中聽事監師。
少而信向,勤謹過人,脩大喜之,每有法事,輒令典知其務。
大明末年,得病而死,夜三更將殮,便蘇活。
言:有使者,稱王命召之,小德隨去。
既至,王曰:「君精勤小心,虔奉大法,帝釋敕旨,以君專至,宜速生善地;而君年算猶長,故令吾特相召也。
君今日將受天中快樂,相為欣然。
」小德嘉諾。
王曰:「君可且還家,所欲屬寄,及作功德,可速作之。
七日復來也。
」小德受言而歸。
路由一處,有小屋殊陋弊,逢新寺難公於此屋。
前既素識,具相問訊。
難雲:「貧道自出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見勸,逼飲一升許,被王召,用此故也。
貧道若不坐此,當得生天,今乃居此弊宇,三年之後,方得上耳。
」小德至家,欲驗其言,即夕遽遣人參訊,難公果以此日於蘭公處睡臥,至夕而亡。
小德既愈,七日內大設福供;至期,奄然而卒。
朱脩即免家兵戶。
蘭、難二僧並居新寺,難道行大精,不同餘僧。
(《法苑珠林》卷九四) 一一零、沈僧覆 宋吳興沈僧覆,大明末,本土饑荒,逐食至山陽。
晝入村野乞食,夜還寄寓寺舍左右。
時山陽諸寺小形銅像甚眾,僧覆與其鄉裡數人,積漸竊取,遂囊篋數四悉滿焉。
因將還家,共鑄為錢。
事既發覺,執送出都,入船便雲:見人以火燒之。
晝夜叫呼,自稱:「楚毒不可堪忍!」未及刑坐而死;舉體皆炘裂,狀如火燒。
吳郡朱亨親識僧覆,具見其事。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一一、釋慧玉 宋尼釋慧玉,長安人也,行業勤修,經戒通備。
嘗於長安薛尚書寺見紅白光,十餘日中。
至四月八日,六重寺沙門來遊此寺,於光處得彌勒金像,高一尺餘。
慧玉後南渡樊郢,住江陵靈收寺。
元嘉十四年十月夜,見寺東樹有紫光爛起,暉映一林,以告同學妙光等,而悉弗之見也。
二十餘日,玉常見焉。
後寺主釋法弘將於樹下營築禪基,仰首條間,得金坐像,亦高尺許也。
(《法苑珠林》卷十六) 一一二、費崇先 宋費崇先者,吳興人也,少頗信法,至三十際,精勤彌至。
泰始三年,受菩薩戒,寄齋於謝惠遠家,二十四日,晝夜不懈。
每聽經,常以鵲尾香鑪置膝前。
初齋三夕,見一人容服不凡,逕來舉鑪將去。
崇先視膝前爐,猶在其處;更詳視此人,見提去甚分明,崇先方悟是神異。
自惟衣裳新濯,了無不淨,唯坐側有唾壺。
既使去壺,即復見此人,還鑪坐前。
未至席頃,猶見兩鑪,既至即合為一。
然則此神人所提者,蓋鑪影乎!崇先又當聞人說:福遠寺有僧欽尼,精勤得道,欣然願見;未及得往,屬意甚至。
嘗齋於他家,夜三更中,忽見一尼,容儀端嚴,著赭布袈娑,正立齋席之前,食頃而滅。
及崇先後覲此尼,色貌被服,即窗前所睹者也。
(《法苑珠林》卷二四) 一一三、何敬叔 東海何敬叔,少而奉佛。
至泰始中,隨湘州刺史劉韞監營浦縣。
敬叔時遇有旃檀,製以為像,像將就而未有光材。
敬叔意願甚勤,而營索無處,憑幾微睡,見一沙門納衣杖錫來,語敬叔雲:「檀非可得,麤木不堪。
惟縣後何家有一桐盾,甚堪像光,其人極惜之,苦求可得也。
」敬叔寤,問縣後,果有何家。
因求買盾,何氏雲:「實有此盾,甚愛惜之,患人乞奪,曾未示人。
明府何以得知,直求市耶?」敬叔具說所夢,何氏驚嘉,奉以製光。
(《太平禦覽》卷三五七) 一一四、袁炳 宋袁炳,字叔煥,陳郡人也。
泰始末為臨湘令。
亡後積年,友人司馬遜於將曉間,如夢,見炳來,陳敘闊別,訊問安否?既而謂遜曰:「吾等平生立意置論,常言生為馳役,死為休息,今日始知定不然矣。
恆患在世有人,務馳求金幣,共相贈遺。
幽途此事,亦復如之。
」遜問:「罪福應報,定實何如?」炳曰:「如我舊見,與經教所說,不盡符同,將是聖人抑引之談耳!如今所見,善惡大科,略不異也。
然殺生故最為重禁,慎不可犯也。
」遜曰:「卿此徵相示,良不可言,當以語白尚書也。
」炳曰:「甚善,亦請卿敬情尚書。
」時司空簡穆王公為吏部尚書,炳遜並其遊賓,故及之。
往返可數百語,辭去,遜曰:「闊別之久,恆思敘集;相值甚難,何不小住?」炳曰:「止暫來耳!不可得久留。
且此輩語,亦不容得委悉。
」於是而去。
初炳來闇夜,遜亦了不覺所以,而明得睹見。
炳既去,遜下牀送之,始躡屐而還闇,見炳腳間有光可尺許,亦得照其兩足,餘地猶皆闇雲。
(《法苑珠林》卷二一) 一一五、釋道志 宋沙門道志者,北多寶僧也,嘗為眾僧令知殿塔,自竊帳蓋等寶飾,所取甚眾;後遂偷像眉間相珠。
既而開穿垣壁,若外盜者,故僧眾不能覺也。
積旬餘而得病,便見異人以戈矛刺之,時來時去。
來輒驚噭,應聲流血。
初猶日中一兩如此,其後疾甚,刺者稍數,傷痍遍體,呻呼不能絕聲。
同寺僧眾,頗疑其有罪,欲為懺謝。
始問猶諱而不言,將盡二三日,乃具自陳列,泣涕請救,曰:「吾愚悖不通,謂無幽途;失意作罪,招此殃酷,生受楚拷,死縈刀鑊,已糜之身,唯垂哀恕。
今無復餘物,唯衣被氈履,或足充一會,並煩請願,具為懺悔。
昔偷像相珠有二枚,一枚已屬嫗人,不可復得;一以質錢,在陳照家,今可贖取。
」道志既死,諸僧合集,贖得相珠,幷設齋懺。
初,工人復相珠時,展轉迥趣,終不安合;眾僧復為禮拜燒香,乃得著焉。
年餘而同學等於昏夜間,聞空中有語,詳聽即道志聲也。
自說雲:自死以來,備縈痛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賴蒙眾僧,哀憐救護,贖像相珠,故於苦酷之中,時有間息。
感恩罔已,故暫來稱謝。
言此而已。
聞其語時,腥腐臭氣,苦痛難過,言終久久,臭乃稍歇。
此事在泰始末年,其寺好事者,已具條記。
(《法苑珠林》卷七九) 一一六、陳秀遠 宋陳秀遠者,潁川人也。
嘗為湘州西曹,客居臨湘縣。
少信奉三寶,年過耳順,篤業不衰。
宋元徽二年七月中,於昏夕間,閑臥未寢,歎念萬品死生,流轉無定,自惟已身,將從何來?一心祈念,冀通感夢。
時夕結陰,室無燈燭。
有頃,見枕邊如螢火者,冏然明照,流飛而去。
俄而一室盡明,爰至空中,有如朝晝。
秀遠遽起坐,合掌喘息。
頃,見中甯四五丈上,有一橋閣焉,欄檻朱彩,立於空中。
秀遠了不覺升動之時,而已自見平坐橋側。
見橋上士女,往還填衢,衣服妝束,不異世人。
末有一嫗,年可三十許,上著青襖,下服白布裳,行至秀遠左邊而立;有頃,復有一婦人,通體衣白布,為偏環髻手持華香,當前而立。
語秀遠曰:「汝欲睹前身,即我是也。
以此華供養佛故,故得轉身作汝。
」迴指白嫗曰:「此即復是我先身也。
」言畢而去,去後橋亦漸隱。
秀遠忽然不覺還下之時,光亦尋滅也。
(《法苑珠林》卷三二) 一一七、釋智達 宋沙門智達者,益州索寺僧也,行頗流俗,而善經唄。
年二十三,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身暖不殮,遂經二日,氣息稍還,至三日旦,而能言視。
自說言:始困之時,見兩人皆著黃布褲褶,一人立于戶外,一人逕造牀前,曰:「上人應去,可下地也。
」達曰:「貧道體羸,不堪涉道。
」此人復曰:「可乘轝也。
」言卒而轝至。
達既昇之,意識怳然,不復見家人屋室及所乘轝。
四望極目,但睹荒野,途逕艱危,示道登躡,二人驅之,不得休息。
至于朱門,牆闥甚華,達入至堂下。
堂上有一貴人,朱衣冠幘,據傲牀坐,姿貌嚴遠,甚有威容,左右兵衛百許人,皆朱拄刀,列直森然。
貴人見達,乃斂顏正色謂曰:「出家之人,何宜多過?」達曰:「有識以來,不憶作罪。
」問曰:「誦戒廢不?」達曰:「初受具足之時,實常習誦;比逐齋講,恆事轉經,故於誦戒,時有虧廢。
」復曰:「沙門時不誦戒,此非罪何為?可且誦經!」達即誦《法華》,三契而止。
貴人敕所錄達使人曰:「可送置惡地,勿令大苦。
」二人引達將去,行數十裡,稍聞轟□,鬧聲沸天,而前路轉闇。
次至一門,高數十丈,色甚堅黑,蓋鐵門也,牆亦如之。
達心自念:經說地獄,此其是矣。
乃大恐怖,悔在世時,不修業行。
及大門裡,鬧聲轉壯,久久靜聽,方知是人叫呼之響。
門裡轉闇,無所復見。
時火光乍滅乍揚,見有數人,反縛前行,後有數人,執扠扠之,血流如泉。
其一人,乃達從伯母,彼此相見,意欲共語,有人曳之殊疾,不遑得言。
入門二百許步,見有一物,形如米囤,可高丈餘。
二人執達,擲置囤上。
囤裡有火焰,燒達身,半體皆爛,痛不可忍;自囤墜地,悶絕良久。
二人復將達去。
見有鐵鑊十餘,皆煮罪人,人在鑊中,隨沸出沒,鑊側有人,以扠刺之;或有攀鑊出者,兩目潰凸,舌出尺餘,肉盡炘爛而猶不死。
諸鑊皆滿,唯有一鑊尚空,二人謂達曰:「上人即時應入此中。
」達聞其言,肝膽塗地,乃請之曰:「君聽貧道,一得禮佛。
」便至心稽首,願免此苦。
伏地食頃,祈悔特至。
既而四望,無所復見,唯睹平原茂樹,風景清明。
而二人猶導達行,至一樓下,樓形高小,上有人,裁得容坐,謂達曰:「沙門現受輕報,殊可欣也。
」達於樓下,忽然不覺還就身時。
達今猶存在索寺也,齋戒愈堅,禪誦彌固。
(《法苑珠林》卷九十) 一一八、袁廓 宋袁廓,字思度,陳郡人也。
元徽中,為吳郡丞。
病經少日,奄然如死,但餘息未盡。
棺唅之具並備,待畢而殮;三日而能轉動視瞬。
自說雲:有使者稱教喚,廓隨去。
既至,有大城池,樓堞高整,階闥崇麗。
既命廓進,主人南面,階陛森然威飾,冠首執刀者點廓坐。
坐定,溫涼畢,設酒炙果粽葅肴等,廓皆嘗進,種族形味,不異世中。
酒數行,主人謂廓曰:「身主簿不幸,閤任有闕,以君才穎,故欲相屈,當能顧懷不?」廓意亦知是幽途,乃固辭:「凡薄,非所剋堪;加少窮孤,兄弟零落。
公私二三,乞蒙恩放。
」主人曰:「君當以幽顯異方,故有辭耳。
此間榮祿資待,身口服禦,乃當勝君世中。
勤勤之懷,甚貪共事,想必降意,副所期也。
」廓復固請,曰:「男女藐然,並在齠齔;僕一旦恭任,養視無托,父子之戀,理有可矜。
」廓因流涕稽顙。
主人曰:「君辭讓乃爾,何容相逼?願言不獲,深為歎恨。
」就案上取一卷文書黵之。
既而廓謝恩辭歸,主人曰:「君不欲定省先亡乎?」乃遣人將廓行,經歷寺署甚眾。
末得一垣城,門楯並黑,蓋囹圄也。
將廓入中,斜趣一隅,有諸屋宇,駢填銜接,而甚陋弊。
次有一屋,見其所生母羊氏,在此屋中,容服不佳,甚異平生,見廓驚喜。
戶邊有一人,身面傷痍,形類甚異,呼廓語。
廓驚問:「其誰?」羊氏謂廓曰:「此王夫人。
汝不識耶?」王夫人曰:「吾在世時,不信報應,雖復無甚餘罪,正坐鞭撻婢僕過苦,故受此罰。
亡來楚毒,殆無暫休,今特少時寬隙耳。
前喚汝姊來,望以自代,竟無所益,徒為憂聚。
」言畢涕泗。
王夫人即廓嫡母也。
廓姊時亦在其側。
有頃,使人復將廓去。
經涉巷陌,閭裡整頓,似是民居。
末有一宅,竹籬茅屋,見父披被著巾,憑案而坐。
廓入門,父揭手遣廓曰:「汝即蒙罷,可速歸去,不須來也。
」廓跪辭而歸。
使人送廓至家而去。
廓今太子洗馬是也。
(《法苑珠林》卷五二) 一一九、韓徽 宋韓徽者,未詳何許人也,居於枝江。
其叔幼宗,宋末為湘州府中兵。
昇明元年,荊州刺史沈攸之舉兵東下,湘府長史庾佩玉阻甲自守,未知所赴;以幼宗猜貳,殺之,戮及妻孥,徽以兄子繫於郡獄,鐵木竟體,鉗梏甚嚴,須考畢情黨,將悉誅滅。
徽惶迫無計,待斯而已。
徽本嘗事佛,頗諷讀《觀世音經》,於是晝夜誦經,至數百遍。
方晝,而鎖忽自鳴,若燒炮石瓦爆咤之聲,已而視其鎖,□然自解。
徽懼獄司謂其解截,遽呼告之。
吏雖驚異,而猶更釘鍱。
徽如常諷誦,又經一日,鎖復鳴解,狀如初時。
吏乃具告佩玉,玉取鎖詳視,服其通感,即免釋之。
徽今尚在,勤業殊至。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二零、釋慧嚴 宋釋慧嚴,京師東安寺僧也,理思該暢,見器道俗。
嘗嫌《大涅槃經》文字繁多,遂加刊削,就成數卷,寫兩三通以示同好。
因寢寤之際,忽見一人,身長二丈餘,形氣偉壯,謂之曰:「《涅槃》尊經,眾藏之宗,何得以君璅思,輕加斟酌?」嚴悵然不釋,猶以發意,茍覓多知。
明夕將臥,復見昨人,甚有怒色,謂曰:「過而知改,是謂非過。
昨故相告,猶不己乎?此經既無行理,且君禍亦將及。
」嚴驚覺失措,未及申旦,便馳信求還,悉燒除之。
塵外精舍釋道儼具所諳聞也。
(《法苑珠林》卷十八) 一二一、羅璵妻 宋羅璵妻費氏者,寧蜀人。
父悅,宋寧州刺史。
費少而敬信,誦《法華經》數年,勤至不倦。
後忽得病,苦心痛,守命;闔門遑懼,屬纊待時。
費氏心念:我誦經勤苦,宜有善佑,庶不於此,遂緻死也。
既而睡臥,食頃,如寤如夢。
見佛於窗中,授手以摩其心,應時都愈。
一堂男女婢僕,悉睹金光,亦聞香氣。
璵從妹即琰外族曾祖尚書中兵郎費愔之夫人也,于時省疾牀前,亦具聞見。
於是大興信悟,虔戒至終,每以此瑞,進化子姪焉。
(《法苑珠林》卷九五) 一二二、彭子喬 宋彭子喬者,益陽縣人也,任本郡主簿,事太守沈文龍。
建元元年,以罪被繫。
子喬,少年嘗經出家,末雖還俗,猶常誦習《觀世音經》。
時文龍盛怒,防械稍急,必欲殺之。
子喬憂懼,無復餘計,唯至誠誦經,至百餘遍。
疲而晝寢;時同繫者有十許人,亦俱睡臥。
有湘西縣吏杜道榮,亦繫在獄,乍寐乍寤,不甚得熟。
忽有雙白鶴集子喬屏風上。
有頃,一鶴下至子喬邊,時復覺如美麗人形而已。
道榮心怪之,起見子喬雙械脫在腳外,而械癰猶在焉。
道策驚視始畢,子喬亦寤,共視械咨嗟。
問子喬:「有所夢不?」喬曰:「不夢。
」道榮如向所見,說之。
子喬雖知必已,尚慮獄家疑其欲叛,乃解脫械癰更著。
經四五日而蒙釋放。
琰族兄璉,親識子喬及道榮,聞二人說,皆同如此。
(《法苑珠林》卷二七) 一二三、董青建 齊宋董青建者,不知何許人。
父字賢明,建元初為越騎校尉。
初,建母宗氏孕建時,夢有人語雲:「爾必生男,體上當有青誌,可名為青建。
」及生如言,即名焉。
有容止,美言笑,性理寬和,家人未嘗睹其慍色,見者鹹異之。
至年十四,而州迎主簿。
建元初,皇儲鎮樊漢,為水曹參軍。
二年七月十六日,寢疾,自雲:「必不振濟。
」至十八日,臨盡,起坐謂母曰:「罪盡福至,緣累永絕;願母自割,不須憂念。
」因七聲大哭,聲盡而絕。
將殯喪齋前,其夜靈語雲:「生死道乖,勿安齋前,自當有造像道人來迎喪者。
」明日,果有道人來,名曇順。
即依靈語,向曇順說之。
曇順曰:「貧道住在南林寺,造丈八像垂成。
賢子乃有此感應,寺西有少空地,可得安葬也。
」遂葬寺邊。
三日,其母將親表十許人,墓所緻祭,於墓東見建如生,雲:「願母割哀還去,建今還在寺住。
」母即止哭而還,舉家菜食長齋。
至閏月十一日,賢明夢見建雲:「願父暫出東齋。
」賢明便香湯自浴齋戒,出東齋。
至十四夜,於眠中聞建喚聲,驚起,建在齋前,如生時。
父問:「汝往在何處?」建雲:「從亡來住在練神宮中,滿百日當得生忉利天。
建不忍見父母兄弟哭泣傷慟,三七日禮諸佛菩薩,請四天王,故得暫還。
願父母從今以後,勿復啼哭祭祀。
阿母已發願求見建,母不久當命終,即共建同生一處。
父壽可得七十三,命終之後,當三年受罪報;勤苦行道,可得免脫。
」問曰:「汝從夜中來,那得有光明?」建曰:「今與菩薩諸天共下,此其身光耳!」又問雲:「汝天上識誰?」建曰:「見王車騎、張吳興、外祖宗西河。
」建曰:「非但此一門中生。
從四十七年以來,至今七死七生,已得四道果,先發七願,願生人間,故歷生死。
從今永畢,得離七苦。
建臨盡時,見七處生死,所以大哭者,與七家分別也。
」問雲:「汝皆生誰家?」建曰:「生江吏部、羊廣州、張吳興、王車騎、蕭吳興、梁給事、董越騎等家。
唯此間生十七年,餘處正五三年耳。
自今以後,毒癘歲多,宜勤修功德。
建見世人死,多墮三塗,生天者少。
勤精進,可得免度;發願生天,亦得相見;行脫差異,無相值期。
」又問雲:「汝母憂憶汝,垂死,可令見汝不?」建曰:「不須相見,益懷煎苦耳!耶但依向言說之。
諸天已去,不容久住。
」慘有悲色,忽然不見。
去後竹林左右,猶有香氣,家人亦並聞餘香焉。
建雲:所生七家,江湛、羊希、張永、王玄謨、蕭惠明、梁季父也。
賢明遂以出家,名法藏也。
(《法苑珠林》卷五二) 一二四、王四娘 齊王氏,名四娘,永明三年病死,下屍在地,為莊飾者,覺其心煖,故未殯殮。
經二宿,肌體稍溫,氣息漸還,俄而能言。
自說:有二人錄其將去,至一大門,有一沙門,踞胡床坐。
見之甚驚,問:「何故來?」乃罵此二人雲:「汝誤錄人來,各鞭四十。
」語此四娘:「女郎可去。
」答曰:「向來怳怳不知道路,請人示津。
」沙門即命一人力送之。
行少地,見其先死奴子倚高樓上,驚問:「四娘那忽至此?欲見新婦不?」答:「不知處。
」喚奴自送,奴雲:「不得奉送;四娘但去,前路應相值也。
」投一馬鞭與之,曰:「謹執此鞭,自知行路。
」可行數裡,便見新婦,即四娘之嫂也,正被苦謫,四體磣縛,如裝鵝鴨法,縣於路側。
相見悲號。
新婦自說:「生時作罪,今貽此楚毒。
」欲屈手搏頰,求乞哀助,而手被攣格,不得至頰。
又聞左右受苦之聲,而不睹形。
四娘問:「此為何聲?」答曰:「此是無行眾僧,破齋犯戒,獲此苦報呼叫聲也。
」於是沿路而歸,須臾至家。
見其屍骸,意甚憎惡,不復願還;不覺有人排其踣著,乃得就身而稍蘇活。
其人今休然尚存。
(《法苑珠林》卷九一) 一二五、釋慧進 前齊永明中,揚都高座寺釋慧進者,少雄勇遊俠。
年四十,忽悟非常,因出家。
蔬食布衣,誓誦《法華》。
用心勞苦,執卷便病。
廼發願造百部,以悔先障。
始聚得一千六百文,賊來索物,進示經錢,賊慚而退。
爾後遂成百部,故病亦愈。
誦經既度,情願又滿,迴此誦業,願生安養。
聞空中告曰:「汝願已足,必得往生。
」無病而卒,八十餘矣。
(《法苑珠林》卷九五) 一二六、安法開 沙門安法開者,北人也,嘗見吳公,長三尺,自屋墮地,旋迴而去。
(《太平禦覽》卷九四六) 一二七、??(逸文) 元嘉八年蒲阪城中大災火,裏中小屋雖焚,而於煨燼下得金經,紙素如故。
蘇易簡文房四譜四 一二八、竺長舒(逸文) 晉世有竺長舒者,本天竺人,專心誦觀世音經為業,後居吳中。
於時邑內遭火,屋宇連棟,甍檐相接,火至皆焚,無能為救。
長舒家正在下風,分意燒毀,一心喚觀世音。
欲至舒家,風回火滅,竟家獲免。
合縣驚異,嘆其有神。
時有兇惡少年,怪其老胡,有何靈應,火燒不然?到後夜風急,少年以火投屋,四投皆滅,年少嗟感,至明,乃叩頭首過。
舒雲:「我無神力,常以觀世音為業,每有事恒得免脫也。
」辯正論八註 一二九、釋僧洪 晉世沙門僧洪,住京師瓦官寺。
當義熙十二年時,官禁鎔鑄,洪既發心鑄丈六金像:「像若圓滿,我死無恨。
」便即偷鑄。
鑄竟,像猶有模,所司收洪,禁在相府,鎖械甚嚴。
心念觀世音,日誦百遍,便夢所鑄金像往獄,手摩頭曰:「無慮。
」其像胸前方一尺許,銅色燋沸。
當洪禁日,感得國家牛馬,不肯人欄,時以為怪。
旬日敕至彭城,洪因放免,像即破模自現。
(《辯正論》卷七) 一三零、史俊 史俊有學識,奉道而慢佛,常語人雲:「佛是小神,不足事耳。
」每見尊像,恆輕誚之。
後因病腳攣,種種祈福,都無效驗。
其友人趙文謂曰:「經道福中,佛福第一。
可試造觀音像。
」俊以病急,如言灌像。
像成,夢觀音,遂差。
(《辯正論》卷七) 一三一、陳玄範妻 陳玄範妻張氏,精心奉佛,恆願自作一金像,終身供養,有願莫從。
專心日久,忽有觀音金像,連光五尺,見高座上。
(《辯正論》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