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十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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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其文有見于載籍,莫具乎《周官》之書。

    自周之衰,以至于今,太平之遺迹,掃蕩幾盡,學者所見無複全經。

    于是時也,乃欲訓而發之,臣知其難也。

    以訓而發之之難,則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複之之為難。

    ”則安石所學所行實于此乎出。

    遂謂:“一部之書,理财居其半。

    ”又謂:“泉府,凡國之财用取具焉,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則非特摧兼并,救貧厄,因以足國事之财用。

    夫然故雖有不庭不虞,民不加賦,而國無乏事。

    ”其後呂嘉問法之而置市易,由中及外,害遍生靈。

    嗚呼!二王托《周官》之名以為政,其歸于禍民一也。

     醉尉亭長 李廣免将軍為庶人,屏居藍田,嘗夜從一騎出,從人田間飲,還至亭,霸陵尉醉呵止廣。

    後廣拜右北平太守,請尉與俱,至軍而斬之,上書自陳謝罪,武帝報曰:“報忿除害,朕之所圖幹将軍也。

    ”王莽竊位,尤備大臣抑奪下權,大司空士夜過奉常亭,亭長呵之,告以官名,亭長醉曰:“甯有符傳邪!”士以馬箠擊亭長,亭長斬士,亡,郡縣逐之。

    家上書,莽曰:“亭長奉公,勿逐。

    ”大司空王邑斥士以謝。

    予觀此兩亭尉長,其醉等耳。

    霸陵尉但呵止李廣,而廣殺之,武帝不問,奉常亭長殺宰士,而王莽反以奉公免之,亦可笑也。

     三易之名 《三易》之名,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皆以兩字為義。

    今人但稱《周易》曰《易》,非也。

    夏曰《連山》,其卦以純《民》為首,《艮》為山,山上山下,是名《連山》。

    雲氣出内于山,故名《易》為《連山》。

    商曰《歸藏》,以純《坤》為首,《坤》為地,萬物莫不歸而藏于中,故名為《歸藏》。

    周曰《周易》,以純《乾》為首,《乾》為天,天能周匝于四時,故名《易》為周也。

    太簇為人統,寅為人正。

    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人無為卦首之理,《艮》漸正月,故以《艮》為首。

    林鐘為地統,未之沖醜,故為地正,商以十二月為正,地統,故以《坤》為首。

    黃鐘為天統,子為天正,周以十一月為正,天統,故以《乾》為首。

    此本出唐賈公彥《周禮正義》之說,予整齊而紀之。

    所謂十三月者,承十二月而言,即正月耳。

    後漢陳寵論之甚詳。

    本出《尚書大傳》。

    忠臣名不傳 古今忠臣義士,其名載于史策者,萬世不朽,然有不幸而泯沒無傳者。

    南唐後主,淫于浮圖氏,二人繼踵而谏,一獲徒,一獲流。

    歙人汪煥為第三谏,極言請死,雲:“梁武事佛,刺血寫佛經,散發與僧踐,舍身為佛奴,屈膝禮和尚,及其終也,餓死于台城。

    今陛下事佛,未見刺血、踐發、舍身、屈膝,臣恐他日猶不得如梁武之事。

    ”後主覽書,赦而官之。

    又有淮人李雄,當王師吊伐,出守西偏,不遇其敵。

    雄以國城重圍,不忍端坐,遂東下以救之,陣于溧陽,與王師遇,父子俱沒,諸子不從行者亦死他所,死者凡八人。

    李氏訖亡,不沾褒贈,其事僅見于《吳唐擡遺錄》。

    頃嘗有旨合九朝國史為一書,他日史官為列之于《李煜傳》,庶足以慰二人于泉下。

    歐陽公作《吳某墓志》雲:“李煜時,為彭澤主簿,曹彬破池陽,遣使者招降郡縣,其令欲以城降,某曰:‘吾能為李氏死爾。

    ’乃殺使者,為煜守。

    煜已降,某為遊兵執送軍中,主将責以殺使者,曰:‘固當如是。

    ’主将義而釋之。

    ”其事雖粗見,而集中隻雲“諱某”,為可惜也。

    女靖康之難,朱昭等數人死于震武城之類,予得朱弁所作《忠義錄》于其子栐,乃為作傳于四朝史中,蓋惜其無傳也。

     唐人酒令 白樂天詩:“鞍馬呼教住,骰盤喝遣輸。

    長驅波卷白,連擲采成盧。

    ”注雲:骰盤、卷白波、莫走鞍馬,皆當時酒令。

    予按皇甫松所著《醉鄉日月》三卷,載骰子令雲:聚十隻骰子齊擲,自出手六人,依采飲焉。

    堂印,本采人勸合席,碧油,勸擲外三人。

    骰子聚于一處,謂之酒星,依采聚散。

    骰子令中,改易不過三章,次改鞍馬令,不過一章。

    又有旗幡令、閃擪令、抛打令。

    今人不複曉其法矣,唯優伶家,猶用手打令以為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