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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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婢。

    天生忠直,雖白刃沸湯,往而不顧者,誠為時主愛惜天下也。

    建安以來,野戰死亡,或門殫戶盡,雖有存者,遺孤老弱。

    若今宮室狹小,當廣大之,猶宜隨時,不妨農務,況乃作無益之物,黃龍、鳳皇,九龍、承露盤,土山、淵池,此皆聖明之所不興也,其功參倍于殿舍。

    三公九卿侍中尚書,天下至德,皆知非道而不敢言者,以陛下春秋方剛,心畏雷霆。

    今陛下既尊群臣,顯以冠冕,被以文繡,載以華輿,所以異于小人;而使穿方舉土,面目垢黑,沾體塗足,衣冠了鳥,毀國之光以崇無益,甚非謂也。

    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無忠無禮,國何以立!故有君不君,臣不臣,上下不通,心懷鬱結,使陰陽不和,災害屢降,兇惡之徒,因間而起,誰當為陛下盡言事者乎?又誰當幹萬乘以死為戲乎?臣知言出必死,而臣自比於牛之一毛,生既無益,死亦何損?秉筆流涕,心與世辭。

    臣有八子,臣死之後,累陛下矣!」將奏,沐浴。

    既通,帝曰:「董尋不畏死邪!」主者奏收尋,有詔勿問。

    後為貝丘令,清省得民心。

     二年春正月,詔太尉司馬宣王帥眾討遼東。

    〔一〕 〔一〕 幹竇晉紀曰:帝問宣王:「度公孫淵將何計以待君?」宣王對曰:「淵棄城預走,上計也;據遼水拒大軍,其次也;坐守襄平,此為成禽耳。

    」帝曰:「然則三者何出?」對曰:「唯明智審量彼我,乃預有所割棄,此既非淵所及,又謂今往縣遠,不能持久,必先拒遼水,後守也。

    」帝曰:「住還幾日?」對曰:「往百日,攻百日;還百日,以六十日為休息,如此,一年足矣。

    」魏名臣奏載散騎常侍何曾表曰:「臣聞先王制法,必於全慎,故建官授任,則置假輔,陳師命將,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臨敵交刃,則參禦右,蓋以盡謀思之功,防安危之變也。

    是以在險當難,則權足相濟,隕缺不預,則才足相代,其為固防,至深至遠。

    及至漢氏,亦循舊章。

    韓信伐趙,張耳為貳;馬援討越,劉隆副軍。

    前世之跡,著在篇志。

    今懿奉辭誅罪,步騎數萬,道路迴阻,四千餘裡,雖假天威,有征無戰,寇或潛遁,消散日月,命無常期。

    人非金石,遠慮詳備,誠宜有副。

    今北邊諸將及懿所督,皆為僚屬,名位不殊,素無定分,卒有變急,不相鎮攝。

    存不忘亡,聖達所戒,宜選大臣名將威重宿著者,盛其禮秩,遣詣懿軍,進同謀略,退為副佐。

    雖有萬一不虞之災,軍主有儲,則無患矣。

    」毌丘儉志記雲,時以儉為宣王副也。

    
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韓暨為司徒。

    癸醜,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

    夏四月庚子,司徒韓暨薨。

    壬寅,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銍、龍亢、山桑、洨、虹洨音胡交反。

    虹音絳。

    
十縣為汝陰郡。

    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

    以沛、杼秋、公丘、彭城豐國、廣戚,并五縣為沛王國。

    庚戌,大赦。

    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

    〔一〕六月,省漁陽郡之狐奴縣,復置安樂縣。

     〔一〕 魏書載戊子詔曰:「昔漢高祖創業,光武中興,謀除殘暴,功昭四海,而墳陵崩頹,童兒牧豎踐蹈其上,非大魏尊崇所承代之意也。

    其表高祖、光武陵四面百步,不得使民耕牧樵採。

    」
秋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叛,涼州刺史率諸郡攻討,斬注詣首。

    癸醜,有彗星見張宿。

    〔一〕 〔一〕 漢晉春秋曰:史官言於帝曰:「此周之分野也,洛邑惡之。

    」於是大脩禳禱之術以厭焉。

    魏書曰:九月,蜀陰平太守廖惇反,攻守善羌侯宕蕈營。

    雍州刺史郭淮遣廣魏太守王贇、南安太守遊奕將兵討惇。

    淮上書:「贇、奕等分兵夾山東西,圍落賊表,破在旦夕。

    」帝曰:「兵勢惡離。

    」促詔淮敕奕諸別營非要處者,還令據便地。

    詔敕未到,奕軍為惇所破;贇為流矢所中死。

    
丙寅,司馬宣王圍公孫淵於襄平,大破之,傳淵首于京都,海東諸郡平。

    冬十一月,錄討淵功,太尉宣王以下增邑封爵各有差。

    初,帝議遣宣王討淵,發卒四萬人。

    議臣皆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

    帝曰:「四千裡征伐,雖雲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

    」遂以四萬人行。

    及宣王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群臣或以為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

    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

    」卒皆如所策。

     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

    閏月,月犯心中央大星。

    十二月乙醜,帝寢疾不豫。

    辛巳,立皇後。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

    以燕王宇為大將軍,甲申免,以武衛將軍曹爽代之。

    〔一〕 〔一〕 漢晉春秋曰:帝以燕王宇為大將軍,使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

    中書監劉放、令孫資久專權寵,為朗等素所不善,懼有後害,陰圖間之,而宇常在帝側,故未得有言。

    甲申,帝氣微,宇下殿呼曹肇有所議,未還,而帝少閒,惟曹爽獨在。

    放知之,呼資與謀。

    資曰:「不可動也。

    」放曰:「俱入鼎鑊,何不可之有?」乃突前見帝,垂泣曰:「陛下氣微,若有不諱,將以天下付誰?」帝曰:「卿不聞用燕王耶?」放曰:「陛下忘先帝詔敕,藩王不得輔政。

    且陛下方病,而曹肇、秦朗等便與才人侍疾者言戲。

    燕王擁兵南面,不聽臣等入,此即豎刁、趙高也。

    今皇太子幼弱,未能統政,外有彊暴之寇,內有勞怨之民,陛下不遠慮存亡,而近係恩舊。

    委祖宗之業,付二三凡士,寢疾數日,外內壅隔,社稷危殆,而己不知,此臣等所以痛心也。

    」帝得放言,大怒曰:「誰可任者?」放、資乃舉爽代宇,又白「宜詔司馬宣王使相參」,帝從之。

    放、資出,曹肇入,泣涕固諫,帝使肇敕停。

    肇出戶,放、資趨而往,復說止帝,帝又從其言。

    放曰:「宜為手詔。

    」帝曰:「我困篤,不能。

    」放即上床,執帝手強作之,遂齎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

    」於是宇、肇、獻、朗相與泣而歸第。

    
初,青龍三年中,壽春農民妻自言為天神所下,命為登女,當營衛帝室,蠲邪納福。

    飲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

    於是立館後宮,下詔稱揚,甚見優寵。

    及帝疾,飲水無驗,於是殺焉。

     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

    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

    〔一〕即日,帝崩于嘉福殿,〔二〕時年三十六。

    〔三〕癸醜,葬高平陵。

    〔四〕 〔一〕 魏略曰:帝既從劉放計,召司馬宣王,自力為詔,既封,顧呼宮中常所給使者曰:「辟邪來!汝持我此詔授太尉也。

    」辟邪馳去。

    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便道遣宣王從河內西還,事以施行。

    宣王得前詔,斯須復得後手筆,疑京師有變,乃馳到,入見帝。

    勞問訖,乃召齊、秦二王以示宣王,別指齊王謂宣王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教齊王令前抱宣王頸。

    魏氏春秋曰:時太子芳年八歲,秦王九歲,在于禦側。

    帝執宣王手,目太子曰:「死乃復可忍,朕忍死待君,君其與爽輔此。

    」宣王曰:「陛下不見先帝屬臣以陛下乎?」 〔二〕 魏書曰:殯于九龍前殿。

     〔三〕 臣松之按: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鄴,文帝始納甄後,明帝應以十年生,計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

    時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為今年正月,可彊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

     〔四〕 魏書曰:帝容止可觀,望之儼然。

    自在東宮,不交朝臣,不問政事,唯潛思書籍而已。

    即位之後,褒禮大臣,料簡功能,真偽不得相貿,務絕浮華譖毀之端,行師動眾,論決大事,謀臣將相,鹹服帝之大略。

    性特彊識,雖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

    含垢藏疾,容受直言,聽受吏民士庶上書,一月之中至數十百封,雖文辭鄙陋,猶覽省究竟,意無厭倦。

    孫監曰:聞之長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髮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斷。

    初,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

    而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偉也。

    然不思建德垂風,不固維城之基,至使大權偏據,社稷無衛,悲夫!
評曰:明帝沉毅斷識,任心而行,蓋有君人之至概焉。

    于時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脩顯祖,闡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漢武,宮館是營,格之遠猷,其殆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