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七十一回 寶林寺韓昭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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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
蕭含瑜一見,心頭火起,正欲發作,忽轉念曰:“投鼠忌器。
吾已入網羅中矣。
”悄步而出,仍歸卓錫亭前,玩花一會,始至客堂,則長老仍從方丈而出,接談後,便欲辭去。
長老再三不許,蕭生勉強住至次日,見長老禮意十分勤懇,心中不忍,乃以言挑之曰:“釋門動稱五戒,殊不盡然。
”長老曰:“沙門戒律甚嚴,先生或者于五戒之外,更有所見乎?”蕭生曰:“非也! 釋子不必定守戒律,而亦有證果成佛作祖者。
”長老忽色變,徐曰:“豈有此理!”蕭生曰:“不見西湖道濟,酒肉不離于口;姚秦鸠摩羅什,尚能禦婦人,一交而生二子乎?”長老一聞此語,打着心病,滿面發赤,情知破綻,必為所窺,遂勃然大怒曰:“莊嚴佛地,何物狂生,敢如此謗言?”一聲拿下,隻見沙彌十餘人,奔至客堂,将蕭生擁至後面殿角下,不由分說,綁縛起來,蕭含瑜有口難辯,追悔無及,任你乞命,置之不理。
少時,長老至前,數之曰:“吾念孱弱書生,故推誠待汝,乃敢訾吾短,将謂吾戒刀不利,不能取汝首耶?”蕭含瑜自知難免,乃泣請曰:“念數日盤桓,交淺言深,命死不敢辭,乞付全屍。
”衆沙彌不許,惡狠狠即提刀就剁,蕭含瑜已魂不附體。
長老上前止住,沉吟一會,乃曰:“負石沉江。
”長老自去,蕭含瑜眼睜睜看着衆沙彌,又加一石,縛定兩臂,用兩人扛至曹溪上流,投于洪波巨浪中,兩沙彌方始歸去。
誰知蕭含瑜未合身亡,自入水中,即得奔流急湍,沖突一會,繩松石脫,人便載沉載浮,飄流水面,即大聲呼救,偶遇漁舟撈起,始得上岸。
改換衣服,拜謝漁人,問明此地乃屬湘江,已至韶州府城東矣。
急奔至曲江城中,走訴縣令,縣令以無所證驗,斥之不理。
蕭含瑜氣填胸臆,無可發洩,搶地呼冤,再控韶州府,府尹梁伯鸾,暗思“寶林寺乃曆代名勝,豈容有此奸僧?”立拘集僧衆,并委員弁,搜捕寺中,果于複室内,得婦女一百十八名。
梁府尹大怒,切責縣令不理,猶朔望日在寺中,進香不已。
縣令惶恐謝罪,請案鞫問,梁府尹許之。
縣令回署,将衆僧用重刑拷打,一一供出:婦女俱系布施入寺,有慕清淨,自願帶發修行者;有慕富足者;有戀年少沙彌,不忍歸去者。
衆僧尚未供畢,縣令已怒發沖冠,咬牙切齒,令将長老拶起,其餘以烙鐵火煅烙之,一時叫苦連天。
始将婦女一一鞫問,内有一婦,頗具風格,縣令好生面善,尚未問及,婦自陳乃東莞人,姓沈名瑤枝,即縣令昔年所買侍妾,于中途逃去者也。
縣令滿面發赤,雙目直瞪,揮手令速杖斃,餘者斷令歸家,須本夫家主親身來領。
凡來領婦者,無不笞責之。
蕭含瑜冤始白,賞銀二百兩,令歸樂昌,勉以奮志下帷。
後蕭含瑜成名,刺桂陽州,當時縣令鞫清此案,申詳府尹,梁府尹分别首從,如法處決,又将寺中田産,留五十畝,另行招僧焚修,餘盡入官,可安撫窮民數百戶,立時奏聞宋主。
旨下俞允。
正值刑部尚書韓昭由翔龍府按部至韶,贊羨梁府尹此舉利國裕民,甚惬人意。
梁府尹遂會同韓尚書,将寺田逐一履勘,深歎“二萬餘頃沃壤,從前徒為藏奸養蠹之用”,勘畢,又至寺中,韓尚書一見招提蘭若,僭拟宮殿,立命人拆毀其三分之二,惟湘山殿乃寶林祖祠,不在拆毀之數,又将六祖肉身、衣缽等類,舉火焚之。
一時煙焰并作,空中若有人語曰:“深謝韓大人,數百年明鏡無光,今始得清淨化身矣!”頃刻間,異香撲鼻,梵音盈耳,隐隐向西而去。
蕭含瑜一見,心頭火起,正欲發作,忽轉念曰:“投鼠忌器。
吾已入網羅中矣。
”悄步而出,仍歸卓錫亭前,玩花一會,始至客堂,則長老仍從方丈而出,接談後,便欲辭去。
長老再三不許,蕭生勉強住至次日,見長老禮意十分勤懇,心中不忍,乃以言挑之曰:“釋門動稱五戒,殊不盡然。
”長老曰:“沙門戒律甚嚴,先生或者于五戒之外,更有所見乎?”蕭生曰:“非也! 釋子不必定守戒律,而亦有證果成佛作祖者。
”長老忽色變,徐曰:“豈有此理!”蕭生曰:“不見西湖道濟,酒肉不離于口;姚秦鸠摩羅什,尚能禦婦人,一交而生二子乎?”長老一聞此語,打着心病,滿面發赤,情知破綻,必為所窺,遂勃然大怒曰:“莊嚴佛地,何物狂生,敢如此謗言?”一聲拿下,隻見沙彌十餘人,奔至客堂,将蕭生擁至後面殿角下,不由分說,綁縛起來,蕭含瑜有口難辯,追悔無及,任你乞命,置之不理。
少時,長老至前,數之曰:“吾念孱弱書生,故推誠待汝,乃敢訾吾短,将謂吾戒刀不利,不能取汝首耶?”蕭含瑜自知難免,乃泣請曰:“念數日盤桓,交淺言深,命死不敢辭,乞付全屍。
”衆沙彌不許,惡狠狠即提刀就剁,蕭含瑜已魂不附體。
長老上前止住,沉吟一會,乃曰:“負石沉江。
”長老自去,蕭含瑜眼睜睜看着衆沙彌,又加一石,縛定兩臂,用兩人扛至曹溪上流,投于洪波巨浪中,兩沙彌方始歸去。
誰知蕭含瑜未合身亡,自入水中,即得奔流急湍,沖突一會,繩松石脫,人便載沉載浮,飄流水面,即大聲呼救,偶遇漁舟撈起,始得上岸。
改換衣服,拜謝漁人,問明此地乃屬湘江,已至韶州府城東矣。
急奔至曲江城中,走訴縣令,縣令以無所證驗,斥之不理。
蕭含瑜氣填胸臆,無可發洩,搶地呼冤,再控韶州府,府尹梁伯鸾,暗思“寶林寺乃曆代名勝,豈容有此奸僧?”立拘集僧衆,并委員弁,搜捕寺中,果于複室内,得婦女一百十八名。
梁府尹大怒,切責縣令不理,猶朔望日在寺中,進香不已。
縣令惶恐謝罪,請案鞫問,梁府尹許之。
縣令回署,将衆僧用重刑拷打,一一供出:婦女俱系布施入寺,有慕清淨,自願帶發修行者;有慕富足者;有戀年少沙彌,不忍歸去者。
衆僧尚未供畢,縣令已怒發沖冠,咬牙切齒,令将長老拶起,其餘以烙鐵火煅烙之,一時叫苦連天。
始将婦女一一鞫問,内有一婦,頗具風格,縣令好生面善,尚未問及,婦自陳乃東莞人,姓沈名瑤枝,即縣令昔年所買侍妾,于中途逃去者也。
縣令滿面發赤,雙目直瞪,揮手令速杖斃,餘者斷令歸家,須本夫家主親身來領。
凡來領婦者,無不笞責之。
蕭含瑜冤始白,賞銀二百兩,令歸樂昌,勉以奮志下帷。
後蕭含瑜成名,刺桂陽州,當時縣令鞫清此案,申詳府尹,梁府尹分别首從,如法處決,又将寺中田産,留五十畝,另行招僧焚修,餘盡入官,可安撫窮民數百戶,立時奏聞宋主。
旨下俞允。
正值刑部尚書韓昭由翔龍府按部至韶,贊羨梁府尹此舉利國裕民,甚惬人意。
梁府尹遂會同韓尚書,将寺田逐一履勘,深歎“二萬餘頃沃壤,從前徒為藏奸養蠹之用”,勘畢,又至寺中,韓尚書一見招提蘭若,僭拟宮殿,立命人拆毀其三分之二,惟湘山殿乃寶林祖祠,不在拆毀之數,又将六祖肉身、衣缽等類,舉火焚之。
一時煙焰并作,空中若有人語曰:“深謝韓大人,數百年明鏡無光,今始得清淨化身矣!”頃刻間,異香撲鼻,梵音盈耳,隐隐向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