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清廷加強推行以漢制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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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日,鄭成功遣人緻書備禮挽留清使,二使臣回信表示“即使相晤間,不過宣傳皇上浩蕩德意,與公剃發後上謝恩本,将貴部官作何安插,及四府設防數目修入而已。
他複何言哉!似公又不宜以旁語及也。
弟以一介微軀而膺朝命,欽限在十月内回京,何敢稽遲,以身試法?伏祈早決一言,俾得星馳複命”。
退還所贈禮物,并限二十五日為最後答複時間。
二十四日晚上,鄭世忠、周繼武、李德、黃征明等往見成功,聲淚俱下地哀告:“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難矣。
我等複命,必無生理,并太師老爺(指鄭芝龍)亦難!”③鄭世忠說:“若剃發歸順,可全老父阖家。
”成功答道:“吾不剃發即可保全父命,剃發則父命休矣。
”世忠“複哭勸其回心轉意。
成功于李德身旁手執銀盅,高聲恫喝:剃發乃身分大事,本藩自會定奪,誰人敢勸,哪個敢言!世忠未敢再開口”。
周繼武說他也同鄭世忠一起“哭勸成功剃發歸順。
成功起誓,先撤官兵,再議剃發之事。
佞官沈佺期曰:藩主剃發為令尊大人,我等剃頭又為誰人。
況且同在海上數年矣”①。
二十六日,鄭成功又派旗鼓史谠、鄭奇逢往泉州請清使來安平再議。
葉成格、阿山認為沒有什麼好談的,把二人趕回。
二十九日,葉、阿派人催促鄭世忠、李德、周繼武、黃征明回京複命。
當天,清廷使臣和随行人員離開泉州,“從間道回延平”②,和局至此完全破裂。
離别之際,黃征明要求鄭成功寫一回信給鄭芝龍,成功依言寫了一封長信說明整個事件經過并表明自己的态度。
主要内容是,“和議非本心也”,“不意海澄公之命突至,兒不得已,按兵以示信。
繼而四府之命又至,兒不得已接诏以示信。
至于請益地方,原為安插數十萬兵将,固圖善後至計;何以曰:‘詞語多乖,征求無厭’?又不意地方無加增,而四府竟為畫餅,欲效前賺吾父故智,不出兒平日所料。
遽然剃發,三軍為之沖冠!……在清朝總以剃發為是,在兒總以不削發為是。
……大丈夫作事,磊磊落落,毫無暧一昧。
清朝若能信兒言,則為清人,屈于吾父為孝;若不能信兒言,則為明臣,盡于吾君為忠”。
二使“在泉月餘,目睹脫巾情形,未曾與兒商榷,徒以剃發二字相一逼一挾。
兒一剃發,即令諾将剃發乎?即令數十萬兵皆剃發乎?即令千百萬百姓俱剃發乎?一旦突然盡落其形,能保其不激變乎?葉、阿二位不為始終之圖,代國家虛心相商,而徒躁氣相加。
……使臣如此行動,朝廷可知也,能令人無危乎?能令人無懼乎?況兒名聞四海,若使苟且作事,不特不見重于清朝,亦贻笑于天下後世矣。
大抵清朝外以禮貌待吾父,内實以奇貨居吾父。
此番之敕書與葉、阿之舉動,明明欲借父以挾子。
一挾則無所不挾,兒豈可挾之人乎?且吾父往見貝勒之時,已入彀中。
其得全至今者,大幸也。
萬一父一不幸,天也!命也!兒隻有缟素複仇,以結忠孝之局耳!”①在給二弟鄭世忠的信中他把自己的志向說得更清楚:“兄弟隔别數載,聚首幾日,忽然被挾而去,天也!命也!弟之多方勸谏,繼以痛哭,可謂無所不至矣。
而兄之堅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動其心,即斧刃加吾頸,亦不能移吾志。
何則?決之已早而籌之已熟矣。
今兄之心緒,盡在父親複禀中,弟聞之亦可以了然矣。
大抵清朝若信兄言,則為清人;若不信兄言,則為明臣而已。
他何言哉!……夫虎豹生于深山,百物懼焉;一入檻阱之中,搖尾而乞憐者,自知其不足以制之也。
夫鳳凰翺翔于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間,任其縱橫而所之者,超超然脫乎世俗之外者也。
兄名聞華夷久矣,用兵老矣,豈有舍鳳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盡孝道,從此之後,勿以兄為念。
噫,漢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間,各行其志,各盡其職焉。
”② 鄭成功在和談中表現的态度似乎是詭異的,在緻父書中引用了清帝敕谕指責他“詞語多乖,征求無厭”的話,證明盡避未正式開讀,他已完全清楚清廷的底牌。
既然沒有談判的餘地,鄭成功為什麼又一再挽留清使,做出種種無益的舉動呢?這隻能說按鄭成功的本意是不願歸降清朝,對于父親的安全雖說置之度外,畢竟不能不有所顧忌。
反映在行動上就未免進退失據,措詞更難得體。
例如清兩廣總督李率泰給鄭成功的信中就批評說:“所雲‘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傷天一性一之恩,且贻後世之刺。
尊公身為明季重臣,國亡而擇主,非背國而事仇也。
足下前無顧命,今無共主,何得滅不可易之親,而從不必然之議也?古之求忠臣于孝子者,幾無據矣!至今猶屢執此‘三省相畀’之說,胡為乎來哉!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載。
而足下一身羁海甸,猶欲招徕之,以大一統之勢。
誰敢取臣服之版圖、惟正之資賦而輕議畀乎?且從來無此廟算,無此邊籌也。
即如足下所雲,亦可笑矣。
無三省,則舍我而忠于彼;将有三省,即棄彼而忠于我。
此皆拂情影借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
”①從忠于一姓王朝而言,李率泰的批評是一針見血的,問題是鄭成功從來就不是朱明王朝的“純臣”,也不是鄭芝龍的孝子,由于他首先着眼的是維護以自己為首的鄭氏家族和東南沿海部分漢族紳、民的利益,當清朝的“大一統”危及到這一集一團一利益時,他隻有站在比較軟弱的明朝一邊,借明朝的名義展開反清鬥争。
清廷的招撫鄭成功因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條件終告失敗。
然而,實際上是各有所得。
鄭成功利用和談使清方釋放了1653年四月遭飓風飄入興化港的輔明侯林察;在福建、廣東某些地區擴軍征饷,增強了實力。
清廷通過招降也牽制了鄭成功在順治十年、十一年兩次的可能出兵廣東配合李定國作戰。
固然,鄭成功本不積極于同李定國會師,這點下文還要談到;但清廷憑借鄭芝龍這張王牌進行招撫,無疑助長了鄭成功對永曆朝廷的離心力,即他給父親信中所說“按兵以示信”。
所以,就全局而言清廷所得遠大于所失。
和談既已失敗,清廷改而用兵。
1654年(順治十一年)十一月,“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并無剃發投誠之意。
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
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固守汎界,勿令逆衆登岸,一騷一擾生民,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剿。
從之”①。
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鄭親王(濟爾哈朗)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同多羅貝勒巴爾處渾(二十天後,巴爾處渾即于次年正月初五日病死,肯定未随軍入閩)、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等領兵由北京赴福建征剿鄭成功②。
鄭芝龍失去了利用價值,清廷官員一再上疏要求嚴加懲辦,他們指出鄭芝龍和鄭成功利用和談的機會派出使者多方聯絡,鄭芝龍不僅在給鄭氏集一團一親屬舊部的信中流露了不滿情緒,而且必然以口信方式洩露清方軍事部署等秘密。
從清方截獲的幾次鄭芝龍的私人信件裡,确實可以看出他内心的彷徨。
在給林忠的谕帖中說:“本爵美景日近,定不忘爾舊人”;給林瑞骥谕帖中說:“本爵得意日近,定不忘爾”①。
這裡所說的“美景日近”、“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麼頗難揣度,他這批信件是在順治十一年十一月間帶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職的福建人楊國永疏中說:“鄭芝龍或欲親往(福建),或欲訛封為王以合其意”②;這種推測有一定根據,因為鄭芝龍在十一月間一面把鄭成功寄來的部分書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請地益饷,抗不剃發,寄臣書信語多違悖,妄誕無忌”③;一面派家人回原籍收取田租,還表示打算具題本請求清廷同意讓他的第三個兒子鄭世恩離開京師回泉州管理田産等事務④。
如果鄭芝龍作的是這種樂觀估計,他肯定是失算了。
另一種解釋則是鄭芝龍預感到噩運降臨,用的是反語。
盡避人們可以作種種解釋,鄭芝龍的處境顯然惡化了。
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員外郎彭長庚疏請“先廢鄭芝龍以除内一奸一”;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雲騎尉楊國永在題本中說:“滅鄭成功易,除鄭芝龍難。
鄭芝龍一日不除,鄭成功一日難滅。
……伏乞皇上速滅鄭芝龍家族。
”同日,兵部尚書張秉貞等密題“請将鄭芝龍本人及其妻孥一同遷居,另行禁锢。
将其家人及财物一并監管原處,視其鄭成功系降系拒,再行酌處”①。
清帝批示:“鄭芝龍之案事關重大,着議政王、貝勒、大臣等核實密議具奏。
”大約可以判定,鄭芝龍及其在京家屬于順治十二年二月間被囚禁②。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
從語氣推測這分奏稿似出于兵部。
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
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于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①《清世祖實錄》卷六十六。
②《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七。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龍揭帖”雲:“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住。
”鄭芝龍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一注:“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
”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九。
②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拟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
後面一件更完整。
③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拟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
後面一件更完整。
①清廷封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谕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①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谕同安侯鄭芝龍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
《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谕,“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
按,李德系鄭氏家丁,為芝龍、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
敕谕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谕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①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六十四頁。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征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③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栖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谕,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①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栖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谕,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②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③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饷,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②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緻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③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①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朱筆注“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
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②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赍到清字咨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禦史王永吉揭帖。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四十五頁。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②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
①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
按,這裡也可看出張名振并不是鄭成功的部将。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複鄭成功信。
③《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①順後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蘭龍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八十三頁。
②佟一柄一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鄭成功複父書見《台灣外紀》卷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②《先王實錄》第八十八—八十九頁。
①《台灣外紀》卷四。
①《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②同上。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頁載“敕谕世子古都稿”,稿内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①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為報明緝獲書劄并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一柄一器“為再報續獲書劄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一柄一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于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一柄一器所引鄭芝龍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迩”。
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龍原文為準。
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一柄一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②《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③《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④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為報明緝獲書劄并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②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龍事。
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
今若囚禁鄭芝龍,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
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克新前往伊處迎之,并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
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将鄭芝豹“速解來京”。
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
”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将鄭芝龍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 第四節1655—1656年鄭成功的活動 清、鄭和談由于雙方堅持自己的條件,終歸破裂。
鄭成功為加強實力,作好迎戰準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冬,清漳州府城守門千總劉國軒、守備魏标派人來同鄭軍接洽,表示願意充當内應
他複何言哉!似公又不宜以旁語及也。
弟以一介微軀而膺朝命,欽限在十月内回京,何敢稽遲,以身試法?伏祈早決一言,俾得星馳複命”。
退還所贈禮物,并限二十五日為最後答複時間。
二十四日晚上,鄭世忠、周繼武、李德、黃征明等往見成功,聲淚俱下地哀告:“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難矣。
我等複命,必無生理,并太師老爺(指鄭芝龍)亦難!”③鄭世忠說:“若剃發歸順,可全老父阖家。
”成功答道:“吾不剃發即可保全父命,剃發則父命休矣。
”世忠“複哭勸其回心轉意。
成功于李德身旁手執銀盅,高聲恫喝:剃發乃身分大事,本藩自會定奪,誰人敢勸,哪個敢言!世忠未敢再開口”。
周繼武說他也同鄭世忠一起“哭勸成功剃發歸順。
成功起誓,先撤官兵,再議剃發之事。
佞官沈佺期曰:藩主剃發為令尊大人,我等剃頭又為誰人。
況且同在海上數年矣”①。
二十六日,鄭成功又派旗鼓史谠、鄭奇逢往泉州請清使來安平再議。
葉成格、阿山認為沒有什麼好談的,把二人趕回。
二十九日,葉、阿派人催促鄭世忠、李德、周繼武、黃征明回京複命。
當天,清廷使臣和随行人員離開泉州,“從間道回延平”②,和局至此完全破裂。
離别之際,黃征明要求鄭成功寫一回信給鄭芝龍,成功依言寫了一封長信說明整個事件經過并表明自己的态度。
主要内容是,“和議非本心也”,“不意海澄公之命突至,兒不得已,按兵以示信。
繼而四府之命又至,兒不得已接诏以示信。
至于請益地方,原為安插數十萬兵将,固圖善後至計;何以曰:‘詞語多乖,征求無厭’?又不意地方無加增,而四府竟為畫餅,欲效前賺吾父故智,不出兒平日所料。
遽然剃發,三軍為之沖冠!……在清朝總以剃發為是,在兒總以不削發為是。
……大丈夫作事,磊磊落落,毫無暧一昧。
清朝若能信兒言,則為清人,屈于吾父為孝;若不能信兒言,則為明臣,盡于吾君為忠”。
二使“在泉月餘,目睹脫巾情形,未曾與兒商榷,徒以剃發二字相一逼一挾。
兒一剃發,即令諾将剃發乎?即令數十萬兵皆剃發乎?即令千百萬百姓俱剃發乎?一旦突然盡落其形,能保其不激變乎?葉、阿二位不為始終之圖,代國家虛心相商,而徒躁氣相加。
……使臣如此行動,朝廷可知也,能令人無危乎?能令人無懼乎?況兒名聞四海,若使苟且作事,不特不見重于清朝,亦贻笑于天下後世矣。
大抵清朝外以禮貌待吾父,内實以奇貨居吾父。
此番之敕書與葉、阿之舉動,明明欲借父以挾子。
一挾則無所不挾,兒豈可挾之人乎?且吾父往見貝勒之時,已入彀中。
其得全至今者,大幸也。
萬一父一不幸,天也!命也!兒隻有缟素複仇,以結忠孝之局耳!”①在給二弟鄭世忠的信中他把自己的志向說得更清楚:“兄弟隔别數載,聚首幾日,忽然被挾而去,天也!命也!弟之多方勸谏,繼以痛哭,可謂無所不至矣。
而兄之堅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動其心,即斧刃加吾頸,亦不能移吾志。
何則?決之已早而籌之已熟矣。
今兄之心緒,盡在父親複禀中,弟聞之亦可以了然矣。
大抵清朝若信兄言,則為清人;若不信兄言,則為明臣而已。
他何言哉!……夫虎豹生于深山,百物懼焉;一入檻阱之中,搖尾而乞憐者,自知其不足以制之也。
夫鳳凰翺翔于千仞之上,悠悠乎宇宙之間,任其縱橫而所之者,超超然脫乎世俗之外者也。
兄名聞華夷久矣,用兵老矣,豈有舍鳳凰而就虎豹者哉?惟吾弟善事父母,厥盡孝道,從此之後,勿以兄為念。
噫,漢有子瑜而有孔明,楚有伍尚而有子胥,兄弟之間,各行其志,各盡其職焉。
”② 鄭成功在和談中表現的态度似乎是詭異的,在緻父書中引用了清帝敕谕指責他“詞語多乖,征求無厭”的話,證明盡避未正式開讀,他已完全清楚清廷的底牌。
既然沒有談判的餘地,鄭成功為什麼又一再挽留清使,做出種種無益的舉動呢?這隻能說按鄭成功的本意是不願歸降清朝,對于父親的安全雖說置之度外,畢竟不能不有所顧忌。
反映在行動上就未免進退失據,措詞更難得體。
例如清兩廣總督李率泰給鄭成功的信中就批評說:“所雲‘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傷天一性一之恩,且贻後世之刺。
尊公身為明季重臣,國亡而擇主,非背國而事仇也。
足下前無顧命,今無共主,何得滅不可易之親,而從不必然之議也?古之求忠臣于孝子者,幾無據矣!至今猶屢執此‘三省相畀’之說,胡為乎來哉!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載。
而足下一身羁海甸,猶欲招徕之,以大一統之勢。
誰敢取臣服之版圖、惟正之資賦而輕議畀乎?且從來無此廟算,無此邊籌也。
即如足下所雲,亦可笑矣。
無三省,則舍我而忠于彼;将有三省,即棄彼而忠于我。
此皆拂情影借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
”①從忠于一姓王朝而言,李率泰的批評是一針見血的,問題是鄭成功從來就不是朱明王朝的“純臣”,也不是鄭芝龍的孝子,由于他首先着眼的是維護以自己為首的鄭氏家族和東南沿海部分漢族紳、民的利益,當清朝的“大一統”危及到這一集一團一利益時,他隻有站在比較軟弱的明朝一邊,借明朝的名義展開反清鬥争。
清廷的招撫鄭成功因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條件終告失敗。
然而,實際上是各有所得。
鄭成功利用和談使清方釋放了1653年四月遭飓風飄入興化港的輔明侯林察;在福建、廣東某些地區擴軍征饷,增強了實力。
清廷通過招降也牽制了鄭成功在順治十年、十一年兩次的可能出兵廣東配合李定國作戰。
固然,鄭成功本不積極于同李定國會師,這點下文還要談到;但清廷憑借鄭芝龍這張王牌進行招撫,無疑助長了鄭成功對永曆朝廷的離心力,即他給父親信中所說“按兵以示信”。
所以,就全局而言清廷所得遠大于所失。
和談既已失敗,清廷改而用兵。
1654年(順治十一年)十一月,“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并無剃發投誠之意。
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
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固守汎界,勿令逆衆登岸,一騷一擾生民,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剿。
從之”①。
十二月十六日,清廷任命鄭親王(濟爾哈朗)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同多羅貝勒巴爾處渾(二十天後,巴爾處渾即于次年正月初五日病死,肯定未随軍入閩)、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等領兵由北京赴福建征剿鄭成功②。
鄭芝龍失去了利用價值,清廷官員一再上疏要求嚴加懲辦,他們指出鄭芝龍和鄭成功利用和談的機會派出使者多方聯絡,鄭芝龍不僅在給鄭氏集一團一親屬舊部的信中流露了不滿情緒,而且必然以口信方式洩露清方軍事部署等秘密。
從清方截獲的幾次鄭芝龍的私人信件裡,确實可以看出他内心的彷徨。
在給林忠的谕帖中說:“本爵美景日近,定不忘爾舊人”;給林瑞骥谕帖中說:“本爵得意日近,定不忘爾”①。
這裡所說的“美景日近”、“得意日近”究竟是指什麼頗難揣度,他這批信件是在順治十一年十一月間帶出北京的,次年正月在清廷任職的福建人楊國永疏中說:“鄭芝龍或欲親往(福建),或欲訛封為王以合其意”②;這種推測有一定根據,因為鄭芝龍在十一月間一面把鄭成功寄來的部分書信上交清廷,指斥“逆子”“請地益饷,抗不剃發,寄臣書信語多違悖,妄誕無忌”③;一面派家人回原籍收取田租,還表示打算具題本請求清廷同意讓他的第三個兒子鄭世恩離開京師回泉州管理田産等事務④。
如果鄭芝龍作的是這種樂觀估計,他肯定是失算了。
另一種解釋則是鄭芝龍預感到噩運降臨,用的是反語。
盡避人們可以作種種解釋,鄭芝龍的處境顯然惡化了。
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吏部員外郎彭長庚疏請“先廢鄭芝龍以除内一奸一”;同月三十日正白旗下雲騎尉楊國永在題本中說:“滅鄭成功易,除鄭芝龍難。
鄭芝龍一日不除,鄭成功一日難滅。
……伏乞皇上速滅鄭芝龍家族。
”同日,兵部尚書張秉貞等密題“請将鄭芝龍本人及其妻孥一同遷居,另行禁锢。
将其家人及财物一并監管原處,視其鄭成功系降系拒,再行酌處”①。
清帝批示:“鄭芝龍之案事關重大,着議政王、貝勒、大臣等核實密議具奏。
”大約可以判定,鄭芝龍及其在京家屬于順治十二年二月間被囚禁②。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
從語氣推測這分奏稿似出于兵部。
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
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于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①《清世祖實錄》卷六十六。
②《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七。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龍揭帖”雲:“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住。
”鄭芝龍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一注:“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
”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九。
②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拟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
後面一件更完整。
③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拟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緻地方淪陷”事題本。
後面一件更完整。
①清廷封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谕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①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谕同安侯鄭芝龍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
《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谕,“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
按,李德系鄭氏家丁,為芝龍、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
敕谕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谕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①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六十四頁。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征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③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栖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谕,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①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栖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谕,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七十五頁。
②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③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饷,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②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緻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③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①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朱筆注“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
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②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赍到清字咨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禦史王永吉揭帖。
②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四十五頁。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②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
①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
按,這裡也可看出張名振并不是鄭成功的部将。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複鄭成功信。
③《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①順後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蘭龍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八十三頁。
②佟一柄一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鄭成功複父書見《台灣外紀》卷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②《先王實錄》第八十八—八十九頁。
①《台灣外紀》卷四。
①《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②同上。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頁載“敕谕世子古都稿”,稿内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①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為報明緝獲書劄并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一柄一器“為再報續獲書劄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一柄一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于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一柄一器所引鄭芝龍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迩”。
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龍原文為準。
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一柄一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②《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③《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④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一柄一器“為報明緝獲書劄并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①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②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龍事。
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
今若囚禁鄭芝龍,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
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克新前往伊處迎之,并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
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将鄭芝豹“速解來京”。
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
”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将鄭芝龍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 第四節1655—1656年鄭成功的活動 清、鄭和談由于雙方堅持自己的條件,終歸破裂。
鄭成功為加強實力,作好迎戰準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冬,清漳州府城守門千總劉國軒、守備魏标派人來同鄭軍接洽,表示願意充當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