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二 帝紀第二 文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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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州為同州,北華為鄜州,東秦為隴州,南秦為成州,北秦為交州,東荊為淮州,南荊為昌州,東夏為延州,南夏為長州,東梁為金州,南梁為隆州,北梁為靜州,一陽一都為汾州,南汾為勳州,汾州為丹州,南豳為甯州,南岐為鳳州,南洛為上州,南廣為淯州,南襄為湖州,西涼為甘州,西郢為鴻州,西益為利州,東巴為集州,北應為輔州,恒州為均州,沙州為深州,甯州為麓州,義州為岩州,新州為溫州,江州為沔州,西安為鹽州,安州為始州,并州為随州,肆州為塘州,冀州為順州,淮州為純州,揚州為颍州,司州為憲州,南平為升州,南郢為歸州,青州為眉州。
凡改州四十六,置州一,改郡一百六,改縣二百三十。
自元烈誅,魏帝有怨言。
魏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垂泣谏之,帝不聽。
于是太祖與公卿定議,廢帝,尊立齊王廓,是為恭帝。
魏恭帝元年夏四月,帝大飨群臣。
魏史柳虬執簡書于朝曰:“廢帝,文皇帝之嗣子。
年七歲,文皇帝托于安定公曰:“是子才,由于公,不才,亦由于公,宜勉之。
”公既受茲重寄,居元輔之任,又納女為皇後,遂不能訓誨有成,緻令廢黜,負文皇帝付屬之意,此咎非安定公而誰?”太祖乃令太常盧辯作诰谕公卿曰:“嗚呼!我群後暨衆士,維文皇帝以襁褓之嗣托于予,訓之誨之,庶厥有成。
而予罔能革變厥心,庸暨乎廢,墜我文皇帝之志。
嗚呼!茲咎予其焉避。
予實知之,矧爾衆人之心哉。
惟予之顔,豈惟今厚,将恐來世以予為口實。
”乙亥,诏封太祖子邕為輔城公,憲為安城公,邑各二千戶。
茹茹乙旃達官寇廣武。
五月,遣柱國趙貴追擊之,斬首數千級,收其辎重而還。
秋七月,太祖西狩至于原州。
梁元帝遣使請據舊圖以定疆界,又連結于齊,言辭悖慢。
太祖曰:“古人有言“天之所棄,誰能興之”,其蕭繹之謂乎。
”冬十月壬戌,遣柱國于謹、中山公護、大将軍楊忠、韋孝寬等步騎五萬讨之。
十一月癸未,師濟于漢。
中山公護與楊忠率銳騎先屯其城下,據江津以備其逸。
丙申,謹至江陵,列營圍守。
辛亥,進攻城,其日克之。
擒梁元帝,殺之,并虜其百官及士民以歸。
沒為奴婢者十餘萬,其免者二百餘家。
立蕭詧為梁主,居江陵,為魏附庸。
梁将王僧辯、陳霸先于丹一陽一立梁元帝第九子方智為主。
魏氏之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絕滅。
至是,以諸将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功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
二年,梁廣州刺史王琳寇邊。
冬十一月,遣大将軍豆盧甯帥師讨之。
三年春正月丁醜,初行周禮,建六官。
以太祖為太師、大冢宰,柱國李弼為太傅,大司徒趙貴為太保,大宗伯獨孤信為大司馬,于謹為大司寇,侯莫陳崇為大司空。
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
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衆務猶歸台閣。
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夏四月,太祖北巡狩。
秋七月,度北河。
王琳遣使來附,以琳為大将軍、長沙郡公。
魏帝封太祖子直為秦郡公,招為正平公,邑各一千戶。
九月,太祖有疾,還至雲一陽一,命中山公護受遺輔嗣子。
冬十月乙亥,崩于雲一陽一宮,還長安發喪。
時年五十二。
甲申,葬于成陵,谥曰文公。
孝闵帝受禅,追尊為文王,廟曰太祖。
武成元年,追尊為文皇帝。
太祖知人善任使,從谏如流,崇尚儒術,明達政事,恩信被物,能駕馭英豪,一見之者,鹹思用命。
沙苑所獲囚俘,釋而用之,河橋之役,率以擊戰,皆得其死力。
諸将出征,授以方略,無不制勝。
一性一好樸素,不尚虛飾,恒以反風俗,複古始為心。
史臣曰:水曆将終,群兇放命,或威權震主,或釁逆滔天。
鹹謂大寶可以力征,神物可以求得,莫不窺窬九鼎,睥睨兩宮,而誅夷繼及,亡不旋踵。
是知巨君篡盜,終成建武之資;仲颍兇殘,實啟當塗之業。
天命有底,庸可滔乎。
太祖田無一成,衆無一旅,驅馳戎馬之際,蹑足行伍之間。
屬與能之時,應啟聖之運,鸠集義勇,糾合同盟,一舉而殄仇雠,再駕而匡帝室。
于是内詢帷幄,外仗材雄,推至誠以待人,弘大順以訓物。
高氏籍甲兵之衆,恃戎馬之強,屢入近畿,志圖吞噬。
及英謀電發,神旆風馳,弘農建城濮之勳,沙苑有昆一陽一之捷。
取威定霸,以弱為強。
紹元宗之衰緒,創隆周之景命。
南清江漢,西舉巴蜀,北控沙漠,東據伊瀍。
乃擯落魏晉,憲章古昔,修六官之廢典,成一代之鴻規。
德刑并用,勳賢兼叙,遠安迩悅,俗阜民和。
億兆之望有歸,揖讓之期允集。
功業若此,人臣以終。
盛矣哉!非夫雄略冠時,英姿不世,天與神授,緯武經文者,孰能與于此乎。
昔者,漢獻蒙塵,曹公成夾輔之業;晉安播蕩,宋武建匡合之勳。
校德論功,綽有餘裕。
至于渚宮制勝,阖城孥戮;茹茹歸命,盡種誅夷:雖事出于權道,而用乖于德教。
周祚之不永,或此之由乎。
凡改州四十六,置州一,改郡一百六,改縣二百三十。
自元烈誅,魏帝有怨言。
魏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垂泣谏之,帝不聽。
于是太祖與公卿定議,廢帝,尊立齊王廓,是為恭帝。
魏恭帝元年夏四月,帝大飨群臣。
魏史柳虬執簡書于朝曰:“廢帝,文皇帝之嗣子。
年七歲,文皇帝托于安定公曰:“是子才,由于公,不才,亦由于公,宜勉之。
”公既受茲重寄,居元輔之任,又納女為皇後,遂不能訓誨有成,緻令廢黜,負文皇帝付屬之意,此咎非安定公而誰?”太祖乃令太常盧辯作诰谕公卿曰:“嗚呼!我群後暨衆士,維文皇帝以襁褓之嗣托于予,訓之誨之,庶厥有成。
而予罔能革變厥心,庸暨乎廢,墜我文皇帝之志。
嗚呼!茲咎予其焉避。
予實知之,矧爾衆人之心哉。
惟予之顔,豈惟今厚,将恐來世以予為口實。
”乙亥,诏封太祖子邕為輔城公,憲為安城公,邑各二千戶。
茹茹乙旃達官寇廣武。
五月,遣柱國趙貴追擊之,斬首數千級,收其辎重而還。
秋七月,太祖西狩至于原州。
梁元帝遣使請據舊圖以定疆界,又連結于齊,言辭悖慢。
太祖曰:“古人有言“天之所棄,誰能興之”,其蕭繹之謂乎。
”冬十月壬戌,遣柱國于謹、中山公護、大将軍楊忠、韋孝寬等步騎五萬讨之。
十一月癸未,師濟于漢。
中山公護與楊忠率銳騎先屯其城下,據江津以備其逸。
丙申,謹至江陵,列營圍守。
辛亥,進攻城,其日克之。
擒梁元帝,殺之,并虜其百官及士民以歸。
沒為奴婢者十餘萬,其免者二百餘家。
立蕭詧為梁主,居江陵,為魏附庸。
梁将王僧辯、陳霸先于丹一陽一立梁元帝第九子方智為主。
魏氏之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絕滅。
至是,以諸将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功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
二年,梁廣州刺史王琳寇邊。
冬十一月,遣大将軍豆盧甯帥師讨之。
三年春正月丁醜,初行周禮,建六官。
以太祖為太師、大冢宰,柱國李弼為太傅,大司徒趙貴為太保,大宗伯獨孤信為大司馬,于謹為大司寇,侯莫陳崇為大司空。
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
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衆務猶歸台閣。
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夏四月,太祖北巡狩。
秋七月,度北河。
王琳遣使來附,以琳為大将軍、長沙郡公。
魏帝封太祖子直為秦郡公,招為正平公,邑各一千戶。
九月,太祖有疾,還至雲一陽一,命中山公護受遺輔嗣子。
冬十月乙亥,崩于雲一陽一宮,還長安發喪。
時年五十二。
甲申,葬于成陵,谥曰文公。
孝闵帝受禅,追尊為文王,廟曰太祖。
武成元年,追尊為文皇帝。
太祖知人善任使,從谏如流,崇尚儒術,明達政事,恩信被物,能駕馭英豪,一見之者,鹹思用命。
沙苑所獲囚俘,釋而用之,河橋之役,率以擊戰,皆得其死力。
諸将出征,授以方略,無不制勝。
一性一好樸素,不尚虛飾,恒以反風俗,複古始為心。
史臣曰:水曆将終,群兇放命,或威權震主,或釁逆滔天。
鹹謂大寶可以力征,神物可以求得,莫不窺窬九鼎,睥睨兩宮,而誅夷繼及,亡不旋踵。
是知巨君篡盜,終成建武之資;仲颍兇殘,實啟當塗之業。
天命有底,庸可滔乎。
太祖田無一成,衆無一旅,驅馳戎馬之際,蹑足行伍之間。
屬與能之時,應啟聖之運,鸠集義勇,糾合同盟,一舉而殄仇雠,再駕而匡帝室。
于是内詢帷幄,外仗材雄,推至誠以待人,弘大順以訓物。
高氏籍甲兵之衆,恃戎馬之強,屢入近畿,志圖吞噬。
及英謀電發,神旆風馳,弘農建城濮之勳,沙苑有昆一陽一之捷。
取威定霸,以弱為強。
紹元宗之衰緒,創隆周之景命。
南清江漢,西舉巴蜀,北控沙漠,東據伊瀍。
乃擯落魏晉,憲章古昔,修六官之廢典,成一代之鴻規。
德刑并用,勳賢兼叙,遠安迩悅,俗阜民和。
億兆之望有歸,揖讓之期允集。
功業若此,人臣以終。
盛矣哉!非夫雄略冠時,英姿不世,天與神授,緯武經文者,孰能與于此乎。
昔者,漢獻蒙塵,曹公成夾輔之業;晉安播蕩,宋武建匡合之勳。
校德論功,綽有餘裕。
至于渚宮制勝,阖城孥戮;茹茹歸命,盡種誅夷:雖事出于權道,而用乖于德教。
周祚之不永,或此之由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