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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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成了于子楓和慕雲非的新關系! 沒有于子宣在中間當電燈泡,可是仍有兩盞發光、發熱的小鬼頭夜夜侵占兩人的房間——亮亮和浩浩擠在兩人中間,硬是要他們夜夜陪睡。

     “我們要補回失去的父愛。

    ”亮亮學着于子宣的口氣,一副小大人的模樣。

     “對,父愛。

    ”浩浩點頭,舉雙手贊同。

     原本的雙人床擠不下四個人,慕雲非沒辦法,寵溺的把房間的雙人床換成Kingsize的超大床,幸好房間本就夠大,換張床不成問題。

     清早起床,慕雲非看着兩雙湛亮的眼睛正眨呀眨的打量自己——每天早上,兩個小孩總要看上他好一會兒,好像不這麼看着,他就會消失似的。

     睡在另一邊的女人已經起床,他擡頭看了一下時鐘,六點五十分,她習慣在六點二十分起床,梳洗并準備早餐。

     亮亮和浩浩不約而同坐着,軟軟的床墊讓他們跪坐有點東倒西歪。

     慕雲非一手撐着頭,一邊斜看着兩個小毛頭,他們不再是他皮夾裡超音波照片上的兩個白點胚胎,而是活生生的孩子。

     “爹地,你什麼時候要去上班?”浩浩問的好認真。

     慕雲非看着他認真的模樣,想笑卻得忍住,否則會招來另一雙愛護哥哥的怒眼,“再過一陣子,等你們的媽咪願意嫁給爹地以後。

    ” 在他與子楓重逢後,曾和陳子風談過,陳子風要放他長假,直到于子楓願意再嫁給他為止。

     “為什麼你不直接告訴我子楓的下落?”這讓他很疑惑。

     “誰教你理不清你愛的是莊欣雅,還是小楓,唯有兩邊都斷了關系,你才能理清,你該感謝我讓你認清了愛情。

    ”陳子風說得很驕傲,好像自己是個愛情專家似的。

     “莊欣雅再婚時,你的嘴還是閉得很緊,一點口風都沒露!” “那是當然!要是我多說一點,幹爹就會換人當了!”而他可是非常喜歡那對雙胞胎呢! 要他怨陳子風嗎?不!他沒辦法怨,若沒那六年,他确實不會發現自己的心到底是遺落在誰身上。

     留在台中的這段時間,他可以透過視訊處理公司的重要事務,台中分公司的位置他也已處理好,就隻剩下與地主洽談;等談妥,産權拿到手,接下來就是開工蓋大樓。

     算一算他還得再台中待上好長一段時間,如果子楓不想離開台中,他可以請調坐鎮台中分公司,陳子風應該不會拒絕。

     “隻要媽咪一天不嫁給爹地,爹地就會一直跟我們住在一起嗎?”亮亮眯起眼,綻露精光。

     這丫頭,到底是誰教的? 慕雲非聞言失笑,“如果媽咪嫁給爹地,爹地不隻會一直跟你們住在一起,還會每天接你們上下學,陪你們一起吃飯,我們會永遠住在一起。

    ” 這麼好康的事,總該合這個小商人的胃口吧? 浩浩馬上倒戈,舉雙手贊成;倒是亮亮撫着下颚,如同電視裡精明的生意人般,很有奸商的模樣,“聽起來不錯,可是……” “可是什麼?” “于文亮比慕文亮好聽,而且爹地的姓筆畫好多,要寫好久。

    ”幼稚園正在教寫自己的名字,她問過老師,老師說慕的筆畫比于多,寫個名字要花很久的時間。

     她又不是笨蛋,坐她旁邊的小胖姓張,每次看他寫名字都要寫好久;老師說慕比張的筆畫多,所以還是姓于比較好,兩個一再加一個左勾勾就成了! “對喔!那我也不要姓慕。

    ”浩浩一聽,立刻成了牆頭草,倒向亮亮的陣營。

     慕雲非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會因姓氏筆畫太多而被小孩拒絕,一般小孩不是都希望父母的婚姻幸福嗎? 唉!他忘了他家雙胞胎可不是一般的小孩,他們在人多嘴雜的咖啡店裡長大,還有個思想前衛的小阿姨于子宣,再加上對他很不諒解的幹媽店員小妹,他注定無法從小孩身上取得贊同票。

     他向于子楓提過複合,他想再娶她一次,這一次他想辦個盛大的婚禮,可以讓兩個小孩當小花童;這次的婚禮一定不會寒酸,他想昭告天下,她已成為他的妻。

     但于子楓總是語帶保留——她很滿意現在的同居關系,并不急着把自己再次嫁出去。

     對于他提起的盛大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