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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維甄冷冷地反問。
當初介紹他們認識,沒有料到會有開花結果的這一天,她這個學妹雖然隻小她一歲,但很多想法都太天真爛漫。
迷戀一個男人是一回事,嫁給他又是一回事,雖然他人死活不幹她的事,不過孫雅曼是她念高中時的直屬學妹,羅維甄看不太下去學妹往火坑跳的愚蠢行為。
“學姐,你難道不能給我一點祝福嗎?”孫雅曼最崇拜這個才華洋溢的學姐了,羅維甄功課好、人緣佳,即使半途轉科系,作品還是棒得驚人,不像她自己,學畫多年最後跑去教小朋友畫畫混飯吃,平日隻愛畫畫櫻花、畫畫小狗小貓的她,生平連一次個展都沒開過。
“要我祝福,等你們因為相愛而結婚,再來跟我讨吧!” 她己經盡量不去在乎譚越娶她的理由了,學姐還直白地拿她的痛處來戳,很傷人啊。
“為什麼相愛才可以結婚?反正我年紀老大不小,譚越是個适當人選,我們又很相配,嫁給他沒什麼不好啊!” 羅維甄搖搖頭,當年那個跟家人鬧翻、差點為愛和小男朋友走天涯的十七歲少女,現在居然問她為什麼相愛才以結婚! “你們哪裡相配?”被問得火大,揮筆差點亂了章法的大畫家,語氣其差地反問:“譚越喜歡的是文靜小花朵,而你是道道地地的小野貓,到底哪裡相配了?” “維甄學姐!你……” 被說不相配,偏偏又無話可答,孫雅曼隻能氣呼呼地跑出畫室。
可惡,學姐這樣壞,她不要當她的模特兒了! “沒救的死小孩。
”換作别她才懶得啰唆,竟然還敵對她發脾氣,哼。
羅維甄扔下畫筆,先去把手洗幹诤,再從冰箱拿出兩瓶啤酒,才繞到後院去看那隻任性的小野貓。
“喏。
” 坐在後院木椅上的孫雅曼看一眼羅維甄,伸手接過她的好意,有一搭沒一搭地喝起啤酒。
春光融融,午後三點,柔和日光照得人暧心融,庭院草木扶疏,天空偶爾飛過幾隻孤鳥,兩個女人邊喝酒邊哂太陽,倒也悠然惬意。
“譚越不知道你會喝灑吧?”過了好一會兒,羅維甄開口問她。
孫雅曼搖頭。
“譚越不知道你偶爾愛飙個車?”盯着學妹寄放在她院子裡的那輛火紅色重型機車,羅維甄又問。
“我沒提。
”孫雅曼轉頭看着學姐回答。
“他也不知道你不喜歡穿裙子,一條牛仔褲走天下?” 學姐怪裡怪氣的聲音太搞笑,害孫雅曼也跟着笑了。
“嗯,每次約會,我都穿非常淑女型的裙子。
”她老實地招認,為了給譚越好印象,她真的很努力。
“犧牲很大嘛。
”羅維甄轉頭瞧着孫雅曼,好看的柳眉淡淡一挑後,終于對她說:“好吧,恭喜你騙到一名老公。
” 孫雅曼知道,這是學姐給她的最大祝福了。
“謝謝學姐。
”她放下手中啤酒,開心地抱住她崇拜的學姐。
“好了,幼稚鬼,都幾歲的人,還這樣蹦蹦跳跳!”說歸說,羅維甄倒是沒推開賴在她身上的小學妹。
“高興最重要,你就去嘗嘗當人妻的滋味吧。
” 人生,有冒險才有樂趣。
比學妹更任性十倍的羅維甄,做過的瘋狂事迹不知凡幾,但她這個最沒資格說教的人,末了還是忍不住提醒學妹:“雅曼,男人再娶,通常是因為太愛他的前妻;對譚越那個男人,你别抱太大希望,懂嗎?” 羅維甄的母親是譚越的表舅媽,她大學時和譚越又同是登山社社員,雖然他們差了好幾屆,但譚越偶兒個喜歡戶外活動的學長畢業後偶爾仍會參與登山社的話動,他和趙若璃那一段,羅維甄比孫雅曼清楚太多。
就世俗标準而言,事業有成的譚越是個金龜婿,但在愛情的世界裡,念念不忘前妻的他卻不是個好對象。
當初介紹他們認識,沒有料到會有開花結果的這一天,她這個學妹雖然隻小她一歲,但很多想法都太天真爛漫。
迷戀一個男人是一回事,嫁給他又是一回事,雖然他人死活不幹她的事,不過孫雅曼是她念高中時的直屬學妹,羅維甄看不太下去學妹往火坑跳的愚蠢行為。
“學姐,你難道不能給我一點祝福嗎?”孫雅曼最崇拜這個才華洋溢的學姐了,羅維甄功課好、人緣佳,即使半途轉科系,作品還是棒得驚人,不像她自己,學畫多年最後跑去教小朋友畫畫混飯吃,平日隻愛畫畫櫻花、畫畫小狗小貓的她,生平連一次個展都沒開過。
“要我祝福,等你們因為相愛而結婚,再來跟我讨吧!” 她己經盡量不去在乎譚越娶她的理由了,學姐還直白地拿她的痛處來戳,很傷人啊。
“為什麼相愛才可以結婚?反正我年紀老大不小,譚越是個适當人選,我們又很相配,嫁給他沒什麼不好啊!” 羅維甄搖搖頭,當年那個跟家人鬧翻、差點為愛和小男朋友走天涯的十七歲少女,現在居然問她為什麼相愛才以結婚! “你們哪裡相配?”被問得火大,揮筆差點亂了章法的大畫家,語氣其差地反問:“譚越喜歡的是文靜小花朵,而你是道道地地的小野貓,到底哪裡相配了?” “維甄學姐!你……” 被說不相配,偏偏又無話可答,孫雅曼隻能氣呼呼地跑出畫室。
可惡,學姐這樣壞,她不要當她的模特兒了! “沒救的死小孩。
”換作别她才懶得啰唆,竟然還敵對她發脾氣,哼。
羅維甄扔下畫筆,先去把手洗幹诤,再從冰箱拿出兩瓶啤酒,才繞到後院去看那隻任性的小野貓。
“喏。
” 坐在後院木椅上的孫雅曼看一眼羅維甄,伸手接過她的好意,有一搭沒一搭地喝起啤酒。
春光融融,午後三點,柔和日光照得人暧心融,庭院草木扶疏,天空偶爾飛過幾隻孤鳥,兩個女人邊喝酒邊哂太陽,倒也悠然惬意。
“譚越不知道你會喝灑吧?”過了好一會兒,羅維甄開口問她。
孫雅曼搖頭。
“譚越不知道你偶爾愛飙個車?”盯着學妹寄放在她院子裡的那輛火紅色重型機車,羅維甄又問。
“我沒提。
”孫雅曼轉頭看着學姐回答。
“他也不知道你不喜歡穿裙子,一條牛仔褲走天下?” 學姐怪裡怪氣的聲音太搞笑,害孫雅曼也跟着笑了。
“嗯,每次約會,我都穿非常淑女型的裙子。
”她老實地招認,為了給譚越好印象,她真的很努力。
“犧牲很大嘛。
”羅維甄轉頭瞧着孫雅曼,好看的柳眉淡淡一挑後,終于對她說:“好吧,恭喜你騙到一名老公。
” 孫雅曼知道,這是學姐給她的最大祝福了。
“謝謝學姐。
”她放下手中啤酒,開心地抱住她崇拜的學姐。
“好了,幼稚鬼,都幾歲的人,還這樣蹦蹦跳跳!”說歸說,羅維甄倒是沒推開賴在她身上的小學妹。
“高興最重要,你就去嘗嘗當人妻的滋味吧。
” 人生,有冒險才有樂趣。
比學妹更任性十倍的羅維甄,做過的瘋狂事迹不知凡幾,但她這個最沒資格說教的人,末了還是忍不住提醒學妹:“雅曼,男人再娶,通常是因為太愛他的前妻;對譚越那個男人,你别抱太大希望,懂嗎?” 羅維甄的母親是譚越的表舅媽,她大學時和譚越又同是登山社社員,雖然他們差了好幾屆,但譚越偶兒個喜歡戶外活動的學長畢業後偶爾仍會參與登山社的話動,他和趙若璃那一段,羅維甄比孫雅曼清楚太多。
就世俗标準而言,事業有成的譚越是個金龜婿,但在愛情的世界裡,念念不忘前妻的他卻不是個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