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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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又濕了一次。
姑母抱着我,母親立在屋角,時時掀起衣襟擦着眼睛。
我還是哭,嚎,瘦小的臉兒漲紫,窄胸脯兒似乎要爆炸開,生命仿佛隻是一股怨氣,要一下兒炸裂,把那細細的幾根嫩骨都散碎在姑母的懷中。
姑母一會兒耐性的逗我,一會兒焦躁的叫罵,一會兒向我說長道短的講理,一會兒連我的父親也罵在内。
沒有任何效果。
最後,她把我扔給母親,跑回自己的屋中數數唠唠的罵了一陣,而後又擦着淚跑回來:“還把他交給我吧!” 小而零碎的方法用盡。
而困難依舊在眼前,那就非往大處想一想不可了。
舅舅家的二哥,與大姐姐,都被請了來,商議個妥當的辦法。
二哥是最有熱心腸的人,而且是這個場面中唯一的男子,當然他的話最有力量,不管他的意見是怎樣的不高明。
他主張去接父親的靈,因為我的不合情理的哭嚎,一定是看見了鬼,小孩眼淨,而無所歸依的孤魂是不會不找到家中來的。
假如能湊出一點錢來,他情願跑上一趟,哪怕是背着呢,他也願意把屍身背回來,安葬在祖茔裡。
他的理由,他的熱烈,都使大家點着頭落淚;假若能湊出錢來,他的話是沒有一句可駁回的。
不過,哪兒湊錢去呢?姑母手裡有一點積蓄,而且為這件事也肯拿出來。
母親可是不能接受,把這點錢用了,指着什麼還補上呢?即使不用償還,我們可有養活姑母的能力沒有呢?不能這麼辦,無論姑母是怎樣的熱誠與義氣。
大姐姐的家中也還過得去,她願意向公婆去說。
母親又搖了頭:這筆錢,不管是借誰的,是隻能用而不能還的;那麼,怎能教女兒受公婆一輩子的閑話呢。
此外,别無辦法,連二哥也是從手到口,現掙現吃的人。
誰能狠心的把丈夫的屍身抛在異鄉呢,若是但分有主意可想的話。
母親可是橫了心,她的淚并沒有浸軟了她的剛強,她隻恨自己是個婦道,不能親自把丈夫背負了回來;至于為這件事而使别人跟着吃累,說什麼她也不能點頭。
在她的心要碎的時節,她會把牙咬緊。
于是,二哥又出了次好的主意,靈若是可以暫時不接,至少家中得請幾個僧人來念一台經,超度超度,世界上沒有比這個再好的方法了,因為這能不費很多的周折就辦到;大家在凄涼之中感到一點輕松與安慰。
據母親的意思呢,隻須請五個和尚——因為這是個起碼的數目——接個光頭兒三就行了。
這就是說,和尚傍天黑的時候來到,打打法器,念上幾句,而後随着紙人紙馬去到空場;紙東西燃着,法器停響,和尚們就不用再回來;省事省錢,而法器的響動——據母親看——即使不能安慰孤魂,也總可以鎮吓住它不再來驚吓将到周歲的小寶寶。
苦人的正氣是需要一點狠心維持着的,母親是想獨自辦了這件事,不求任何人來幫忙。
姑母與大姐當然是不能贊同的,大姐姐以為糊燒活必定是她的事,以一個出了嫁的女兒來看,這點孝心不但是義務,也是權利,别人是沒法搶劫了去的。
姑母呢,就着事情自然的程序,把和尚擴充到七名,而且是必須念一整夜的經。
死了的是她的弟弟,無論怎樣也不能隻用法器驚動一下的。
于是,大姐姐給糊來一份兒很體面的車馬,二哥七拼八湊的獻了一桌祭席,姑母監視着七位僧人念了一台經,母親給僧人們預備的素菜與柳葉兒湯。
當送出燒活的時候,二哥攙領着哥哥,小姐姐抱着我,全胡同的鄰居都笑着出來看熱鬧,而抹着淚走進街門去。
回來,我便睡在小姐姐的懷中,再也不哭嚎了。
到夜裡三點多鐘,和尚們念到“召請”:正座兒戴起目蓮僧式的花帽,一手掐訣,一手搖着集魂鈴,然後用掐過訣的手指抓起些小面球向前面扔去,意思是打走那些冤魂怨鬼,而單讓父親平安無阻的去參見閻王。
小姐姐哆嗦着,一手捂着眼,一手在地上摸,拾起些這避邪壯膽的小面球,留給我吃。
小面球必定是很靈驗的,因為我再也不見神見鬼的瞎鬧。
直到我二十多歲,這點“坡”派風味的故事還被親友們記憶着,他們都曉得我能看見鬼,我的眼必是與常人的大不相同,我見了鬼還能不怕,因為曾在幼小的時期嘗過那帶有佛法的面球兒。
有一回,一位在東洋學過化學而善于拘鬼的人,請我去參觀他所召集的鬼群,不知怎的,我連個鬼毛兒也沒看到。
不知是他的法術欠佳,還是因為我的眼睛近視了一些,到如今這還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姑母抱着我,母親立在屋角,時時掀起衣襟擦着眼睛。
我還是哭,嚎,瘦小的臉兒漲紫,窄胸脯兒似乎要爆炸開,生命仿佛隻是一股怨氣,要一下兒炸裂,把那細細的幾根嫩骨都散碎在姑母的懷中。
姑母一會兒耐性的逗我,一會兒焦躁的叫罵,一會兒向我說長道短的講理,一會兒連我的父親也罵在内。
沒有任何效果。
最後,她把我扔給母親,跑回自己的屋中數數唠唠的罵了一陣,而後又擦着淚跑回來:“還把他交給我吧!” 小而零碎的方法用盡。
而困難依舊在眼前,那就非往大處想一想不可了。
舅舅家的二哥,與大姐姐,都被請了來,商議個妥當的辦法。
二哥是最有熱心腸的人,而且是這個場面中唯一的男子,當然他的話最有力量,不管他的意見是怎樣的不高明。
他主張去接父親的靈,因為我的不合情理的哭嚎,一定是看見了鬼,小孩眼淨,而無所歸依的孤魂是不會不找到家中來的。
假如能湊出一點錢來,他情願跑上一趟,哪怕是背着呢,他也願意把屍身背回來,安葬在祖茔裡。
他的理由,他的熱烈,都使大家點着頭落淚;假若能湊出錢來,他的話是沒有一句可駁回的。
不過,哪兒湊錢去呢?姑母手裡有一點積蓄,而且為這件事也肯拿出來。
母親可是不能接受,把這點錢用了,指着什麼還補上呢?即使不用償還,我們可有養活姑母的能力沒有呢?不能這麼辦,無論姑母是怎樣的熱誠與義氣。
大姐姐的家中也還過得去,她願意向公婆去說。
母親又搖了頭:這筆錢,不管是借誰的,是隻能用而不能還的;那麼,怎能教女兒受公婆一輩子的閑話呢。
此外,别無辦法,連二哥也是從手到口,現掙現吃的人。
誰能狠心的把丈夫的屍身抛在異鄉呢,若是但分有主意可想的話。
母親可是橫了心,她的淚并沒有浸軟了她的剛強,她隻恨自己是個婦道,不能親自把丈夫背負了回來;至于為這件事而使别人跟着吃累,說什麼她也不能點頭。
在她的心要碎的時節,她會把牙咬緊。
于是,二哥又出了次好的主意,靈若是可以暫時不接,至少家中得請幾個僧人來念一台經,超度超度,世界上沒有比這個再好的方法了,因為這能不費很多的周折就辦到;大家在凄涼之中感到一點輕松與安慰。
據母親的意思呢,隻須請五個和尚——因為這是個起碼的數目——接個光頭兒三就行了。
這就是說,和尚傍天黑的時候來到,打打法器,念上幾句,而後随着紙人紙馬去到空場;紙東西燃着,法器停響,和尚們就不用再回來;省事省錢,而法器的響動——據母親看——即使不能安慰孤魂,也總可以鎮吓住它不再來驚吓将到周歲的小寶寶。
苦人的正氣是需要一點狠心維持着的,母親是想獨自辦了這件事,不求任何人來幫忙。
姑母與大姐當然是不能贊同的,大姐姐以為糊燒活必定是她的事,以一個出了嫁的女兒來看,這點孝心不但是義務,也是權利,别人是沒法搶劫了去的。
姑母呢,就着事情自然的程序,把和尚擴充到七名,而且是必須念一整夜的經。
死了的是她的弟弟,無論怎樣也不能隻用法器驚動一下的。
于是,大姐姐給糊來一份兒很體面的車馬,二哥七拼八湊的獻了一桌祭席,姑母監視着七位僧人念了一台經,母親給僧人們預備的素菜與柳葉兒湯。
當送出燒活的時候,二哥攙領着哥哥,小姐姐抱着我,全胡同的鄰居都笑着出來看熱鬧,而抹着淚走進街門去。
回來,我便睡在小姐姐的懷中,再也不哭嚎了。
到夜裡三點多鐘,和尚們念到“召請”:正座兒戴起目蓮僧式的花帽,一手掐訣,一手搖着集魂鈴,然後用掐過訣的手指抓起些小面球向前面扔去,意思是打走那些冤魂怨鬼,而單讓父親平安無阻的去參見閻王。
小姐姐哆嗦着,一手捂着眼,一手在地上摸,拾起些這避邪壯膽的小面球,留給我吃。
小面球必定是很靈驗的,因為我再也不見神見鬼的瞎鬧。
直到我二十多歲,這點“坡”派風味的故事還被親友們記憶着,他們都曉得我能看見鬼,我的眼必是與常人的大不相同,我見了鬼還能不怕,因為曾在幼小的時期嘗過那帶有佛法的面球兒。
有一回,一位在東洋學過化學而善于拘鬼的人,請我去參觀他所召集的鬼群,不知怎的,我連個鬼毛兒也沒看到。
不知是他的法術欠佳,還是因為我的眼睛近視了一些,到如今這還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