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帶傘的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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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裕的時間看這裡的山。

    ” “我一直在看。

    ” “大師能說自己沒有動過嗎?” “不能。

    ” “那麼大師看見山動過嗎?” “沒有。

    ” 高歡緩緩道:“大師不能不動,日夜不能不交替,山影也在不住變換,然而山卻沒有動過。

    大師就算坐到百年之後,山也不會動的。

    ” 傘僧沉默,忽然展顔道:“山雖不曾動,人卻可以動。

     記得大食有位先哲說過一句話:‘山不來我面前,我就走到山面前去’。

    ” 貞貞聽不太懂他們在說些什麼,但她看得出,他們都不輕松。

     傘僧道:“你看見這河水了嗎?” 高歡道:“看見了。

    ” 傘僧道:“我們都看見了。

    雖說河水日夜奔流不息,我們很快就看不見我剛剛才看見的河水了,但那河水還在,就算已彙進了大海,也還在。

    ” 高歡慢慢牽着貞貞站起來。

     傘僧也站起來:“三年前我們有緣相會,緣在。

    ” 高歡悠然一笑:“緣的确還在。

    ” 傘僧臉上終于現出了欣慰之色:“阿彌陀佛!你總算答應了。

    ” 高歡搖頭:“緣雖還在,緣已非前緣。

    正如這河水,前天一場暴雨,它曾渾濁不堪,可在那之前,它曾是清純的。

    大師能說濁水與清水非一條河裡的水嗎?” 傘僧臉上的笑意僵住。

     高歡松開貞貞的手,沉聲道:“三年前一戰,勝負未分,大師今日必可一了心願。

    ” 傘僧慢慢抽出了挾在腋下的那把傘。

     一把看起來很普通的油紙傘,平民百姓用的藍色的油紙傘。

     高歡卻深知這把傘的厲害。

    三年前的一個秋夜,他曾和傘僧交過手。

     那是一次很奇怪的遭遇戰。

    在獲鹿鎮外露宿的高歡,和星夜趕路的傘僧碰上了。

    那段時間,真定府一帶有名采花賊鬧得很厲害。

    高歡疑心傘僧,傘僧也疑心高歡。

     結果自然是打架。

     他們誰也沒能占到上風,又彼此都不肯罷手,直打到天亮,他們才想起通名報姓。

     他們一笑而散。

     那一天他們可以“一笑而散”,今天卻已絕不可能。

     傘僧右手慢吞吞地從傘中抽出了一柄劍,一柄名劍。

     高歡隻看了一眼,就認出了那是唐時冶劍大師張鴉九平生冶煉的十三柄神劍中的第七柄。

     它的名字叫“落日”。

     “落日”是柄蘊滿殺氣的劍。

     “落日”出鞘的時候,敵人的生命就會像落日一樣消失了。

    落日就算再輝煌,也很快就要被西山吞沒了。

     “好劍!” 高歡忍不住輕輕贊了一句。

     傘僧淡淡道:“當然是好劍。

    ” 高歡微笑道:“我記得那晚交手時,大師用的是另一把名劍。

    ” 傘僧淡淡道:“我也記得。

    你知道我這把傘的來曆嗎?” 高歡道:“不知道。

    ” 傘僧道:“這把傘不過是把普通的傘,它是我許多年前從一個窮傘匠那裡借來的。

    ” 高歡道:“哦?” 傘僧道:“那天的雨下得真大。

    我找到一家傘鋪避雨,想買一把傘。

    那是家很窮的傘鋪,但主人卻執意不肯收我的傘錢。

    我收下了這把傘,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帶在身邊。

    ” 高歡還是道:“哦?” 傘僧道:“鐵劍堡有很多名劍,而做堡主的一向很看重自己的性命,我作為堡主的‘客卿’,特許佩劍以防不測。

    ” 高歡不作聲。

     傘僧道:“我這把傘裡,一共藏了八柄稀世神劍,每一柄都和‘落日’一樣由名家鑄造,每一柄都是江湖朋友們夢寐以求的。

    ” 高歡還是不作聲。

     傘僧緩緩将“落日”插回傘中,雙手捧着傘伸了過來。

     高歡道:“大師這是做什麼?” 傘僧沉聲道:“如果施主願意作客鐵劍堡,貧僧願将此傘獻于施主。

    ” 高歡愕然。

     八柄神劍,哪一柄不是價值連城?尋常人想求其一已是絕無可能,一下得到八柄,還不樂瘋了? 傘僧竟如此輕易地将八柄神劍送到高歡面前,目的卻不過是希望高歡能去鐵劍堡作一回客,天下哪有這種便宜事? 換了任何人,隻怕都會一口答應。

    不肯答應的除非是白癡和瘋子。

     可高歡拒絕了,一口回絕,幹幹淨淨。

     “我、不、去!” 他甯願别人視他為白癡、瘋子,也不願去鐵劍堡作客。

     如果他去了,他就會變成現在的“傘僧”。

    那些劍也絕對不會真屬于他的——若連他的人都已屬于鐵劍堡,他的劍當然不能例外。

     更何況,去鐵劍堡作“客”,會作一輩子“客”呢! 他當然不去。

     傘僧就那麼僵硬地伸手捧着傘,許久許久都沒有說話,也沒有動。

     他也沒有以武力硬“請”。

     他走的時候,當然還是挾着那把傘。

     在走之前,他隻說了一句話:“你比我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