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法興衰沿革說略中國佛法興衰沿革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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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曜秦:‘民有歲輸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祗戶,粟為僧祗粟,至于儉歲,赈給饑民。
’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灑掃。
’并許之。
于是僧祗戶、粟及寺戶遍于州鎮矣……永平四年,诏曰:僧祗之粟,本期濟施,但主司冒利,規取赢息,及斯■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卷契,侵蠹貧下,莫知紀極。
……自今以後,不得傳委‘維那’(僧職)、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監括。
” “熙平二年,靈太後令”曰:‘自今奴婢悉不聽出家,……其僧尼辄度他人奴婢者,移五百裡外為僧。
僧尼多養親識及他人奴婢子,年大私度為弟子,自今斷之。
’” “神龜元年,任城王澄奏曰:‘自遷都以來,年逾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
……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侵奪細民,廣占田宅。
’” “正光已後,天下多虞,王投尤甚。
于量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
” 據此,可見當時制度:(一)有各種僧職,權力極大,最高者為“沙門統”,其下有“州統”、“都維那”、“維那”等。
(二)僧侶有治外法權,非犯殺人罪不到法庭。
(三)挂名寺戶可避徭投。
(四)犯罪者及奴婢,憑藉教力,可免罪為良。
(五)假立寺名,可以侵占田宅,猥濫橫暴,至于此極。
佛法精神,掃地盡矣。
其帝室營造之侈靡,猶令人驚駭,就中若靈岩石窟,伊門石窟,若永甯寺,據《釋老志》,《牍高僧傳菩提流支傳》、《洛陽伽藍記》諸書所載,略可追想一二。
使其至今猶在,或可大為我國建築學上一名譽紀念,然當時民力之凋敝于此者,亦殊不讓羅馬教皇之營彼得寺也。
至今過伊門、龍門間、睹石像攢若蜂窠,即在琉璃廠求魏齊造像拓片,廣搜之猶可得數千種,此實當時佛教興隆之遺影留傳今日者,而無數之罪惡苦痛即隐于其背後。
此唐韓愈有“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之議。
雖庸妄可笑,抑亦東流極敝反動使然也。
南方佛教,此弊固亦所不免,然其興也,不甚憑藉政治勢力,以視北方,清明多矣。
以上叙佛教黑暗方面略竟,今還叙其光明方面。
四 從中國佛學史大量觀察,可中分為二期:一曰輸入期,兩晉南北朝是也。
二曰建設期,隋唐是也。
實則在輸入期中,早已漸圖建設,在建設期中亦仍不怠于輸入,此不過舉其概而已。
輸入事業之主要者,曰西行求法,曰傳譯經論。
建設事業,則諸宗成立也。
今欲使學者得一簡明之概念,且略知各部分事業之聯絡,故以極簡單之文句,先述如下。
印度佛教,先有小乘,後有大乘,中國亦不逾斯軌。
然小乘之行于中國,時期甚短,勢力亦弱,非如印度西域之以小乘為正統、而大乘為閏位也。
後漢、三國所譯經典,雖小乘較多,然大乘亦已間譯。
至兩晉以後,則以譯大乘為主業。
諸大乘經中,方等先昌。
支谶之《般舟三昧》,佛調之《法鏡》,支謙之《維摩》、《首楞》,法護之《寶積》、《大集》、《普曜》,皆其先河也。
般若之興,亦略同時。
支谶之《道行》,法護之《光贊》,叔蘭之《放光》,羅什《摩河》,皆其選也。
此兩部分,皆起于西曆二世紀中,而發達于四世紀末。
《法華》之來,則在四世紀,法護、羅什前後兩譯。
《涅磐》、《華嚴》最晚出,昙谶、佛馱所譯,皆在五世紀初元。
至五世紀初元,而大乘要經略備,小乘之《四阿含》亦次第完成,譯事告一段落焉。
道安,此方弘法之祖也,遍注諸經,而猶精《般若》,可謂“空宗”最初之建設者。
其弟子慧遠,在廬山結蓮社念佛,今之“淨土宗”尊為初祖焉。
羅什入關,氣象萬千,後此大乘之“三論宗”、小乘之“成實宗”,皆于此托始。
其弟子僧肇、僧睿、道生等,皆為一時龍象。
自此以前,為輸入全盛、建設萌芽之時期。
在此期中,有兩種事實,頗足資研究興趣者。
其一,則小乘派殆無反抗力也。
印度大乘初起,其與小乘之對抗極烈。
即在今日之日本尚有持“大乘非佛論”者,獨我國則大乘一至,靡然從風。
其持小乘以非毀大乘者,今所考見,才得數人。
一、慧導疑《大品般若》。
二、昙樂非撥《法華》。
三、僧淵诽謗《涅磐》。
四、竺法度禁一切大乘經典,不聽讀誦(見梁僧佑《出三藏記集》卷五末兩篇)。
僧睿著《喻疑》篇,專為當時疑《涅磐》者而發。
中有言曰:“三十六國,小乘人也。
此■流于秦地。
”可知當是西域諸僧在中國者,非無反抗大乘之人,特力不足以張其軍耳。
其二,則大乘教理多由獨悟也,朱士行讀《道行般若》,知其未盡,矢志往求(《高僧傳》本傳)。
道安訂正舊譯諸經,其後羅什重譯,适與冥合,初無乖舛(《魏書釋老志》)。
凡此之類,具征深智。
道生嘗歎:“經典東流,譯人重阻,多守滞文,鮮見圓義。
”于是校練空有,研思因果,乃立善不受報及頓悟義。
籠罩舊說,剖析佛性,洞入幽微,說阿闡提人(譯言多貪)皆得成佛。
于是《大涅磐經》未至此土,孤明先發,獨見迕衆。
舊學僧黨,譏忿滋甚,擯而遣之。
俄而《大涅磐》至,果言闡提有佛性,與生說若合符契(《出三藏記集》卷十五)。
吾讀此等記載,發生兩種感
’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灑掃。
’并許之。
于是僧祗戶、粟及寺戶遍于州鎮矣……永平四年,诏曰:僧祗之粟,本期濟施,但主司冒利,規取赢息,及斯■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卷契,侵蠹貧下,莫知紀極。
……自今以後,不得傳委‘維那’(僧職)、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監括。
” “熙平二年,靈太後令”曰:‘自今奴婢悉不聽出家,……其僧尼辄度他人奴婢者,移五百裡外為僧。
僧尼多養親識及他人奴婢子,年大私度為弟子,自今斷之。
’” “神龜元年,任城王澄奏曰:‘自遷都以來,年逾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
……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侵奪細民,廣占田宅。
’” “正光已後,天下多虞,王投尤甚。
于量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
” 據此,可見當時制度:(一)有各種僧職,權力極大,最高者為“沙門統”,其下有“州統”、“都維那”、“維那”等。
(二)僧侶有治外法權,非犯殺人罪不到法庭。
(三)挂名寺戶可避徭投。
(四)犯罪者及奴婢,憑藉教力,可免罪為良。
(五)假立寺名,可以侵占田宅,猥濫橫暴,至于此極。
佛法精神,掃地盡矣。
其帝室營造之侈靡,猶令人驚駭,就中若靈岩石窟,伊門石窟,若永甯寺,據《釋老志》,《牍高僧傳菩提流支傳》、《洛陽伽藍記》諸書所載,略可追想一二。
使其至今猶在,或可大為我國建築學上一名譽紀念,然當時民力之凋敝于此者,亦殊不讓羅馬教皇之營彼得寺也。
至今過伊門、龍門間、睹石像攢若蜂窠,即在琉璃廠求魏齊造像拓片,廣搜之猶可得數千種,此實當時佛教興隆之遺影留傳今日者,而無數之罪惡苦痛即隐于其背後。
此唐韓愈有“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之議。
雖庸妄可笑,抑亦東流極敝反動使然也。
南方佛教,此弊固亦所不免,然其興也,不甚憑藉政治勢力,以視北方,清明多矣。
以上叙佛教黑暗方面略竟,今還叙其光明方面。
四 從中國佛學史大量觀察,可中分為二期:一曰輸入期,兩晉南北朝是也。
二曰建設期,隋唐是也。
實則在輸入期中,早已漸圖建設,在建設期中亦仍不怠于輸入,此不過舉其概而已。
輸入事業之主要者,曰西行求法,曰傳譯經論。
建設事業,則諸宗成立也。
今欲使學者得一簡明之概念,且略知各部分事業之聯絡,故以極簡單之文句,先述如下。
印度佛教,先有小乘,後有大乘,中國亦不逾斯軌。
然小乘之行于中國,時期甚短,勢力亦弱,非如印度西域之以小乘為正統、而大乘為閏位也。
後漢、三國所譯經典,雖小乘較多,然大乘亦已間譯。
至兩晉以後,則以譯大乘為主業。
諸大乘經中,方等先昌。
支谶之《般舟三昧》,佛調之《法鏡》,支謙之《維摩》、《首楞》,法護之《寶積》、《大集》、《普曜》,皆其先河也。
般若之興,亦略同時。
支谶之《道行》,法護之《光贊》,叔蘭之《放光》,羅什《摩河》,皆其選也。
此兩部分,皆起于西曆二世紀中,而發達于四世紀末。
《法華》之來,則在四世紀,法護、羅什前後兩譯。
《涅磐》、《華嚴》最晚出,昙谶、佛馱所譯,皆在五世紀初元。
至五世紀初元,而大乘要經略備,小乘之《四阿含》亦次第完成,譯事告一段落焉。
道安,此方弘法之祖也,遍注諸經,而猶精《般若》,可謂“空宗”最初之建設者。
其弟子慧遠,在廬山結蓮社念佛,今之“淨土宗”尊為初祖焉。
羅什入關,氣象萬千,後此大乘之“三論宗”、小乘之“成實宗”,皆于此托始。
其弟子僧肇、僧睿、道生等,皆為一時龍象。
自此以前,為輸入全盛、建設萌芽之時期。
在此期中,有兩種事實,頗足資研究興趣者。
其一,則小乘派殆無反抗力也。
印度大乘初起,其與小乘之對抗極烈。
即在今日之日本尚有持“大乘非佛論”者,獨我國則大乘一至,靡然從風。
其持小乘以非毀大乘者,今所考見,才得數人。
一、慧導疑《大品般若》。
二、昙樂非撥《法華》。
三、僧淵诽謗《涅磐》。
四、竺法度禁一切大乘經典,不聽讀誦(見梁僧佑《出三藏記集》卷五末兩篇)。
僧睿著《喻疑》篇,專為當時疑《涅磐》者而發。
中有言曰:“三十六國,小乘人也。
此■流于秦地。
”可知當是西域諸僧在中國者,非無反抗大乘之人,特力不足以張其軍耳。
其二,則大乘教理多由獨悟也,朱士行讀《道行般若》,知其未盡,矢志往求(《高僧傳》本傳)。
道安訂正舊譯諸經,其後羅什重譯,适與冥合,初無乖舛(《魏書釋老志》)。
凡此之類,具征深智。
道生嘗歎:“經典東流,譯人重阻,多守滞文,鮮見圓義。
”于是校練空有,研思因果,乃立善不受報及頓悟義。
籠罩舊說,剖析佛性,洞入幽微,說阿闡提人(譯言多貪)皆得成佛。
于是《大涅磐經》未至此土,孤明先發,獨見迕衆。
舊學僧黨,譏忿滋甚,擯而遣之。
俄而《大涅磐》至,果言闡提有佛性,與生說若合符契(《出三藏記集》卷十五)。
吾讀此等記載,發生兩種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