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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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除一切諸障礙。
面見彼佛阿彌陀。
即得往生安樂刹。
彼佛衆會鹹清淨。
我時于勝蓮華生。
親睹如來無量光。
現前授我菩提記。
由此觀之。
經所謂頓悟者。
悟此時劫原無實性也。
論所謂經劫者。
經此無實性之時劫也。
不悟無性。
則厭倦之心必生。
不經曠劫。
則稱性之修不滿。
不悟無性。
則不能稱性以起真修。
不事真修。
則無以除障而顯本性。
是故阿難頓獲法身之後。
方請入華屋門。
觀音超越世出世間。
仍居極樂補處。
閱經論者。
曷深思之。
五下劣轉。
謂二乘位。
(一則)專求自利。
(二則)厭苦欣寂。
(三則)唯能通達生空(所顯)真如。
(四則唯)斷煩惱(障)種。
(五則唯能)證真擇滅(無為。
)無勝堪能。
(所以)名下劣轉。
六廣大轉。
謂大乘位。
(一則)為利他故。
趣大菩提。
(二則)生死涅槃俱無欣厭。
(三則)具能通達二空(所顯)真如。
(四則)雙斷所知煩惱障種。
(五則)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如此)勝堪能。
(所以)名廣大轉。
(今)此(頌)中(之)意。
(正)說廣大轉依。
(以)舍二(障)粗重而證得故。
前之四義。
豎約大乘五位而辯。
此之二義。
橫約三乘勝劣對辨。
仍結歸頌意也。
蓋下劣轉中。
亦有五位四義不同。
以非頌所說義。
故不辯之。
又大乘五位四轉。
亦同天台六即之義。
資糧。
即觀行轉。
加行。
即相似轉。
通達。
修習。
皆分證轉。
圓滿。
即究竟轉。
不言名字及理即者。
轉義未顯著故。
然非名字先轉。
何由得入資糧位轉。
又若性中不具理轉。
何由聞名得生信解。
又理轉者。
即是轉菩提為所知障。
轉涅槃為煩惱障。
名字已去。
即皆轉煩惱障成大涅槃。
轉所知障成大菩提。
故曰但轉其名無實性。
如水成冰。
冰還成水也。
初明位别竟。
(癸)二明義别三。
初總标。
二别釋。
三結指。
(子)今初 轉依義别。
略有四種。
(子)二别釋四。
初釋能轉道。
二釋所轉依。
三釋所轉舍。
四釋所轉得。
(醜)今初 一能轉道。
此複有二。
一能伏道。
謂伏二障(之)随眠勢力。
令不引超二障(之)現行。
此通有漏無漏二道。
(亦通)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随其所應。
漸頓伏彼。
(二障現行。
) 若有漏六行觀。
(厭下苦粗障。
欣上淨妙離。
)唯能漸伏俱生煩惱現行。
若有漏位中加行智。
能頓伏分别二障現行。
漸伏俱生二障現行。
若無漏根本智。
頓伏一切俱生現行。
若無漏後得智。
漸伏一切俱生現行。
又無漏位中加行智。
亦漸伏一切俱生現行。
二能斷道。
謂能永斷二障随眠。
此道定非有漏(道及)加行(智所能。
以)有漏道(是夙)曾習。
(又是)相執所引。
未泯相故。
(以)加行(智。
)趣求所證(真如)所引(本智。
)未成辦故。
此正簡有漏道及加行智。
不能斷惑。
唯根本後得二無漏智。
乃為能斷道也。
相執所引者。
謂與第七識中煩惱相依。
有義。
根本無分别智。
親證二空所顯真理。
無境相故。
能斷随眠。
後得不然。
故非斷道。
此辨後得智為能斷道。
共有二義。
今初義也。
言後得不然者。
謂變相觀空。
不能親證真如故。
有義。
後得無分别智。
雖不親證二空真理。
無力能斷迷理随眠。
而于安立非安立相。
明了現前無倒證故。
亦能永斷迷事随眠。
故瑜伽說。
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
(亦有)世出世斷道。
無(有)純(以)世間道(而)能永害随眠(者。
以世間道)是曾習故。
(又)相執(所)引故。
由斯理趣。
諸見所斷及修所斷(之)迷理随眠。
唯有根本無分别智親證理故。
能正斷彼。
餘修所斷(之)迷事随眠。
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此第二正義也。
迷理随眠者。
迷二空理。
妄起我法二執。
所有分别俱生之種子也。
迷事随眠者。
由迷二空。
故于事境不能了達。
起于貪嗔癡慢諸餘煩惱。
所有俱生之種子也。
出世斷道。
即根本智世出世斷道。
即後得智。
純世間道。
即有漏道。
及加行智。
餘可知。
初釋能轉道竟。
(醜)二釋所轉依 二所轉依。
此複有二。
一持種依。
謂根本識。
由此能持染淨法(之)種(子。
)與染淨法俱為所依。
聖道轉令舍染得淨。
餘依他起性。
雖亦是依。
而不能持種。
故此不說。
餘依他起性。
指前七轉也。
二迷悟依。
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
諸染淨法依之得生。
聖道轉令舍染得淨。
餘雖亦作迷悟法依。
而非根本。
故此不說。
若論真如随緣不變。
則迷不能染。
悟不能淨。
今約真如不變随緣。
則迷之為在纏真如。
一切染法依之得生。
悟之為出纏真如。
一切淨法依之得生。
故以真如為迷悟依。
譬如方雖不轉。
而依方故迷。
依方故悟也。
餘雖亦作迷悟依者。
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
一一皆以無性為性。
皆即真如。
故皆可作迷悟法依。
而随相差别。
則非根本。
故不說之。
二釋所轉依竟。
(醜)三釋所轉舍 三所轉舍。
此複有二。
一所斷舍。
謂二障種。
真無間道現在現時。
(所治之)障(與能)治(之智)相違。
彼(二障種即)便斷滅。
永不成就。
說之為舍。
彼種(既已)斷故。
不複現行妄執我法。
所執我法。
不(複)對(彼虛)妄(徧計執)情。
亦說為舍。
由此名舍徧計所執。
二所棄舍。
謂餘有漏(善種。
及與)劣無漏種。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引極圓明純淨本識。
非彼(有漏及劣無漏種所)依故。
皆永棄舍。
彼種舍已。
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
既永不生。
亦說為舍。
由此名舍(變易)生死劣法。
有義。
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種。
于)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皆已棄舍。
與(俱生微細所知煩惱)二障種(子。
)俱時舍故。
有義。
爾時(但舍二障種子。
)猶未舍彼(有漏善種劣無漏種。
以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
(若言爾時即已舍者。
)菩薩應無(一分變易)生死法故。
(又)此位(所持有漏等種若舍。
)應(亦)無所熏(能持之異熟)識故。
(是則)住無間道(之時。
不應猶名金剛後心菩薩。
即)應名(為)佛故。
(既即名佛。
)後解脫道應無用故。
由此應知餘有漏等(種子。
真俟)解脫道起。
方棄舍之。
(以)第八淨識(乃)非彼(二種之所)依故。
餘有漏種者。
即十地中有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也。
劣無漏種者。
即十地中無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也。
此二皆能感于變易生死。
故名劣法。
舍此種時。
有兩家解。
初義在無間道。
次義在解脫道。
次義為正也。
(醜)四釋所轉得又三。
初總标。
二别釋。
三總示。
(寅)今初 四所轉得。
此複有二。
(寅)二别釋二。
初釋所顯得。
二釋所生得。
(卯)初又二。
初正釋。
二料簡。
(辰)今初 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
此雖本來自性清淨。
而由客障。
覆令不顯。
真聖道生。
斷彼障故。
令其相顯。
名得涅槃。
此依真如離障施設(名字。
)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客障。
即所知煩惱二障也。
非本來有。
故名為客。
然亦不從真如外來。
以真如體無外故。
但以非我計我。
名煩惱障。
非法計法。
名所知障。
此障無體。
全是虛妄。
所以可斷。
了障本妄。
無可當情。
名真聖道。
故如明之與闇。
定不俱生。
非敵對斷也。
涅槃義别。
略有四種。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謂一切(陰處界等)法相(所依)真如(之)理。
雖有客染。
而本性淨。
具無數量微妙功德。
無生無滅。
湛若虛空。
一切有情。
平等共有。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
離一切相。
一切分别。
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唯真聖者自内所證。
其性本寂。
故名涅槃。
一切諸法。
皆是因緣所生。
觀相元妄。
無可指陳。
觀性元真。
即真如理。
所謂五陰。
六入。
十二處。
十八界。
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雖有客染者。
幻妄稱相。
約迷情而言也。
而本性淨者。
染而不染。
離一切相。
因緣即空也。
具無數量微妙功德者。
即一切法。
因緣即假也。
無生無滅湛若虛空者。
離即離非。
是即非即。
因緣即中也。
是故真如本淨。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本淨也。
真如具德。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具德也。
真如無生無滅湛若虛空。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無生無滅。
湛若虛空也。
一切有情惟其平等共有陰入界法。
所以即複平等共有真如。
若謂真如與法定一。
則真如無差别。
諸法亦應無别。
或諸法有差别。
真如亦應差别。
而實不然。
故不定一。
若謂真如與法定異。
則真如非諸法。
諸法應有自性。
諸法非真如。
真如應不徧常。
而實不然。
故不定異。
是故真如離一切有相無相。
雙亦相雙非相。
即諸法亦離一切有相無相雙亦相雙非相也。
真如離一切分别。
即諸法亦離一切分别也。
真如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即諸法亦尋思路絕名言道斷也。
唯于諸法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故證真如。
倘于真如虛妄尋思。
安立名言。
翻成徧計矣。
言自内所證者。
以無外故。
強名為内。
以挾帶故。
強名為證。
雖聖所證。
非是聖所獨有。
故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不可複滅也。
二有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煩惱障。
雖有微苦所依未滅。
而障永寂。
故名涅槃。
三乘無學斷煩惱障。
證得生空所顯真如。
即此真如。
依義假名涅槃。
以其身智果縛尚在。
未滅苦依。
故名有餘依也。
三無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生死苦。
煩惱既盡。
餘依亦滅。
衆苦永寂。
故名涅槃。
身智都泯。
永無三界苦因苦果。
即此所顯真如之性。
依義假名。
無餘依涅槃也。
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兼複)出所知障。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
由斯不住生死涅槃。
利樂有情。
窮未來際。
用而常寂。
故名涅槃。
即前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真如之理。
由出二障。
方能圓顯。
以般若故。
不住生死。
以大悲故。
不住涅槃。
以般若即大悲故。
利樂有情。
窮未來際。
以大悲即般若故。
用而常寂。
故複依義假名無住處涅槃也。
當知真如不變。
舉體随于染緣。
則有煩惱所知二障。
而二障随緣不變。
本無自性。
故複舉體随于淨緣。
轉成大悲般若二德。
以此二德。
乃稱性所起。
不離本性。
故雲常所輔翼耳。
初正釋竟。
(辰)二料簡七。
初約凡聖通簡(至)七簡頌唯指後三種。
(巳)今初 一切有情。
皆有初一。
二乘無學。
容有前三。
唯我世尊。
可言具四。
自性清淨涅槃。
一切有情皆共有之。
所謂心佛衆生。
三無差别。
亦所謂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有佛無佛。
性相常住。
天台依此說六而常即。
約性德也。
二乘更加有餘無餘二種。
然未入滅時。
但有有餘。
而無無餘。
已入滅後。
但證無餘。
而非有餘。
故雲容有。
惟我世尊。
并具無住處義。
所謂一切賢聖。
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三乘因果。
曆然不濫。
天台依此說即而常六。
約修德也。
全性起修。
故平等不妨差别。
全修在性。
故差别不妨平等。
是謂常同常别法界法門。
(巳)二簡善逝有有餘依 (問。
)如何善逝(尚)有(微苦未盡之)有餘依。
(答。
)雖無實依。
而現似有。
(又)或苦依盡(故。
)說(之為)無餘依。
非苦依在。
(可)說(為)有餘依。
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苦依盡者。
世尊金剛不壞之身。
不同羅漢果縛也。
非苦依在者。
無漏五蘊。
盡未來際常住不滅也。
此則四涅槃義。
同時具足。
不同二乘甚矣。
(己)三簡二乘容有前三 (問。
)若聲聞等有無餘依。
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又)有處說彼(二乘)都無涅槃。
豈有餘依。
彼亦非有(耶。
答。
)然聲聞等身智在時。
(由)有所知障(故。
)苦依未盡。
圓寂義隐。
說無涅槃。
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之)有餘涅槃(也。
又因)爾時未證無餘圓寂。
故亦說彼無無餘依。
非彼後時滅身智已。
無苦依盡(之)無餘涅槃(也。
又)或說二乘無涅槃者。
(乃)依無住處(大涅槃說。
)不依前三(說也。
)又說彼(二乘)無無餘依者。
依不定性二乘而說。
彼才證得有餘涅槃。
決定回心求無上覺。
由定願力留身久住。
非如一類(定性二乘竟)入無餘依(也。
)謂有(一類定性)二乘。
深樂圓寂。
得生空觀。
親證真如。
永滅感生煩惱障盡。
(先)顯依真理(之)有餘涅槃。
彼能感生(之)煩惱(既得)盡故。
(則)後有(之)異熟(果)無由更生。
(所以)現苦所依任運滅位。
餘有為法既無所依。
與彼苦依同時頓舍。
顯依真理(之)無餘涅槃。
爾時雖有二乘身智。
而(先)由彼(身智)證(得此理。
故)可(假)說彼有(無餘涅槃。
)此(無餘涅槃)位(中。
)惟有清淨真如。
離相湛然。
寂滅安樂。
依斯說彼(二乘)與佛無差。
但無菩提利樂他業。
故複說彼與佛有異。
不定性二乘。
即退大取小者。
或是通教利根二乘。
至已辦支佛地中。
接入别圓。
以其未斷所知障種。
未得法身應本。
故且留分段身。
久住世間。
上求下化也。
定性二乘。
即本來習小者。
或是藏教鈍根。
故不回心向大。
隻待此身任運壽盡。
永入涅槃。
決不更受三有生身也。
餘有為法。
指彼所知障種。
然此論既是以别入通。
通含别圓。
故仍不壞界内教道。
若依釋論。
則出三界外有淨土。
一切聲聞緣覺出生其中。
受法性身。
非分段生。
法華亦雲。
是人雖生滅度之想。
入于涅槃。
而于彼土求佛智慧。
得聞是經。
唯以佛乘而得滅度。
更無餘乘。
當知此中所雲清淨真如離相湛然。
秪是方便有餘。
但空法性土耳。
猶有變易生死。
非大涅槃也。
(巳)四簡斷所知得無住處 (問。
)諸所知障。
既不感生。
如何斷彼。
得無住處。
(答。
)彼能隐覆法空真如。
令不發生大悲般若。
窮未來際。
利樂有情。
故斷彼時。
顯法空理。
此理即是無住涅槃。
令于二邊俱不住故。
生死涅槃。
本來空寂。
由所知障。
障此法空。
所以不能稱性發生大悲般若。
如水成冰。
今斷彼障。
遂能不住生死。
不住涅槃。
如冰還成水也。
(巳)五簡斷所知不得擇滅 (問。
)若所知障。
亦障(無住)涅槃(真理。
)如何斷彼(所知障種。
)不得擇滅(無為。
答。
)擇滅(是)離(煩惱)縛。
彼(所知障。
)非(分段生死)縛故。
(問。
)。
既爾(非縛。
則)斷彼(時。
亦)甯得(無住)涅槃。
(答。
)非諸涅槃。
皆擇滅攝。
(若)不爾(者。
)性淨(既非擇滅。
豈亦)應非涅槃。
(須知)能縛有情住(分段)生死者。
斷此(縛故。
)說得擇滅無為。
諸所知障。
不感(分段)生死。
非如煩惱能縛有情。
故斷彼時。
不(名為)得擇滅。
然(因)斷彼(所知障)故。
法空理顯。
此理相寂。
(故亦)說為涅槃。
非(必謂)此(無住)涅槃。
(亦以)擇滅為性(也。
)故(今)四(種)圓寂。
(于)諸無為(之)中。
初後(二種)即真如(無為。
)中間二(種。
乃)擇滅(無為所)攝。
此正簡示有餘無餘二種涅槃。
乃名擇滅無為。
若自性清淨涅槃及無住處涅槃。
皆即真如無為也。
(問。
)若唯斷縛得擇滅者。
(則)不動等二(種無為。
于餘)四(無為)中(當屬)誰攝。
(答
盡除一切諸障礙。
面見彼佛阿彌陀。
即得往生安樂刹。
彼佛衆會鹹清淨。
我時于勝蓮華生。
親睹如來無量光。
現前授我菩提記。
由此觀之。
經所謂頓悟者。
悟此時劫原無實性也。
論所謂經劫者。
經此無實性之時劫也。
不悟無性。
則厭倦之心必生。
不經曠劫。
則稱性之修不滿。
不悟無性。
則不能稱性以起真修。
不事真修。
則無以除障而顯本性。
是故阿難頓獲法身之後。
方請入華屋門。
觀音超越世出世間。
仍居極樂補處。
閱經論者。
曷深思之。
五下劣轉。
謂二乘位。
(一則)專求自利。
(二則)厭苦欣寂。
(三則)唯能通達生空(所顯)真如。
(四則唯)斷煩惱(障)種。
(五則唯能)證真擇滅(無為。
)無勝堪能。
(所以)名下劣轉。
六廣大轉。
謂大乘位。
(一則)為利他故。
趣大菩提。
(二則)生死涅槃俱無欣厭。
(三則)具能通達二空(所顯)真如。
(四則)雙斷所知煩惱障種。
(五則)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如此)勝堪能。
(所以)名廣大轉。
(今)此(頌)中(之)意。
(正)說廣大轉依。
(以)舍二(障)粗重而證得故。
前之四義。
豎約大乘五位而辯。
此之二義。
橫約三乘勝劣對辨。
仍結歸頌意也。
蓋下劣轉中。
亦有五位四義不同。
以非頌所說義。
故不辯之。
又大乘五位四轉。
亦同天台六即之義。
資糧。
即觀行轉。
加行。
即相似轉。
通達。
修習。
皆分證轉。
圓滿。
即究竟轉。
不言名字及理即者。
轉義未顯著故。
然非名字先轉。
何由得入資糧位轉。
又若性中不具理轉。
何由聞名得生信解。
又理轉者。
即是轉菩提為所知障。
轉涅槃為煩惱障。
名字已去。
即皆轉煩惱障成大涅槃。
轉所知障成大菩提。
故曰但轉其名無實性。
如水成冰。
冰還成水也。
初明位别竟。
(癸)二明義别三。
初總标。
二别釋。
三結指。
(子)今初 轉依義别。
略有四種。
(子)二别釋四。
初釋能轉道。
二釋所轉依。
三釋所轉舍。
四釋所轉得。
(醜)今初 一能轉道。
此複有二。
一能伏道。
謂伏二障(之)随眠勢力。
令不引超二障(之)現行。
此通有漏無漏二道。
(亦通)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随其所應。
漸頓伏彼。
(二障現行。
) 若有漏六行觀。
(厭下苦粗障。
欣上淨妙離。
)唯能漸伏俱生煩惱現行。
若有漏位中加行智。
能頓伏分别二障現行。
漸伏俱生二障現行。
若無漏根本智。
頓伏一切俱生現行。
若無漏後得智。
漸伏一切俱生現行。
又無漏位中加行智。
亦漸伏一切俱生現行。
二能斷道。
謂能永斷二障随眠。
此道定非有漏(道及)加行(智所能。
以)有漏道(是夙)曾習。
(又是)相執所引。
未泯相故。
(以)加行(智。
)趣求所證(真如)所引(本智。
)未成辦故。
此正簡有漏道及加行智。
不能斷惑。
唯根本後得二無漏智。
乃為能斷道也。
相執所引者。
謂與第七識中煩惱相依。
有義。
根本無分别智。
親證二空所顯真理。
無境相故。
能斷随眠。
後得不然。
故非斷道。
此辨後得智為能斷道。
共有二義。
今初義也。
言後得不然者。
謂變相觀空。
不能親證真如故。
有義。
後得無分别智。
雖不親證二空真理。
無力能斷迷理随眠。
而于安立非安立相。
明了現前無倒證故。
亦能永斷迷事随眠。
故瑜伽說。
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
(亦有)世出世斷道。
無(有)純(以)世間道(而)能永害随眠(者。
以世間道)是曾習故。
(又)相執(所)引故。
由斯理趣。
諸見所斷及修所斷(之)迷理随眠。
唯有根本無分别智親證理故。
能正斷彼。
餘修所斷(之)迷事随眠。
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此第二正義也。
迷理随眠者。
迷二空理。
妄起我法二執。
所有分别俱生之種子也。
迷事随眠者。
由迷二空。
故于事境不能了達。
起于貪嗔癡慢諸餘煩惱。
所有俱生之種子也。
出世斷道。
即根本智世出世斷道。
即後得智。
純世間道。
即有漏道。
及加行智。
餘可知。
初釋能轉道竟。
(醜)二釋所轉依 二所轉依。
此複有二。
一持種依。
謂根本識。
由此能持染淨法(之)種(子。
)與染淨法俱為所依。
聖道轉令舍染得淨。
餘依他起性。
雖亦是依。
而不能持種。
故此不說。
餘依他起性。
指前七轉也。
二迷悟依。
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
諸染淨法依之得生。
聖道轉令舍染得淨。
餘雖亦作迷悟法依。
而非根本。
故此不說。
若論真如随緣不變。
則迷不能染。
悟不能淨。
今約真如不變随緣。
則迷之為在纏真如。
一切染法依之得生。
悟之為出纏真如。
一切淨法依之得生。
故以真如為迷悟依。
譬如方雖不轉。
而依方故迷。
依方故悟也。
餘雖亦作迷悟依者。
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
一一皆以無性為性。
皆即真如。
故皆可作迷悟法依。
而随相差别。
則非根本。
故不說之。
二釋所轉依竟。
(醜)三釋所轉舍 三所轉舍。
此複有二。
一所斷舍。
謂二障種。
真無間道現在現時。
(所治之)障(與能)治(之智)相違。
彼(二障種即)便斷滅。
永不成就。
說之為舍。
彼種(既已)斷故。
不複現行妄執我法。
所執我法。
不(複)對(彼虛)妄(徧計執)情。
亦說為舍。
由此名舍徧計所執。
二所棄舍。
謂餘有漏(善種。
及與)劣無漏種。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引極圓明純淨本識。
非彼(有漏及劣無漏種所)依故。
皆永棄舍。
彼種舍已。
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
既永不生。
亦說為舍。
由此名舍(變易)生死劣法。
有義。
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種。
于)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皆已棄舍。
與(俱生微細所知煩惱)二障種(子。
)俱時舍故。
有義。
爾時(但舍二障種子。
)猶未舍彼(有漏善種劣無漏種。
以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
(若言爾時即已舍者。
)菩薩應無(一分變易)生死法故。
(又)此位(所持有漏等種若舍。
)應(亦)無所熏(能持之異熟)識故。
(是則)住無間道(之時。
不應猶名金剛後心菩薩。
即)應名(為)佛故。
(既即名佛。
)後解脫道應無用故。
由此應知餘有漏等(種子。
真俟)解脫道起。
方棄舍之。
(以)第八淨識(乃)非彼(二種之所)依故。
餘有漏種者。
即十地中有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也。
劣無漏種者。
即十地中無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也。
此二皆能感于變易生死。
故名劣法。
舍此種時。
有兩家解。
初義在無間道。
次義在解脫道。
次義為正也。
(醜)四釋所轉得又三。
初總标。
二别釋。
三總示。
(寅)今初 四所轉得。
此複有二。
(寅)二别釋二。
初釋所顯得。
二釋所生得。
(卯)初又二。
初正釋。
二料簡。
(辰)今初 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
此雖本來自性清淨。
而由客障。
覆令不顯。
真聖道生。
斷彼障故。
令其相顯。
名得涅槃。
此依真如離障施設(名字。
)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客障。
即所知煩惱二障也。
非本來有。
故名為客。
然亦不從真如外來。
以真如體無外故。
但以非我計我。
名煩惱障。
非法計法。
名所知障。
此障無體。
全是虛妄。
所以可斷。
了障本妄。
無可當情。
名真聖道。
故如明之與闇。
定不俱生。
非敵對斷也。
涅槃義别。
略有四種。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謂一切(陰處界等)法相(所依)真如(之)理。
雖有客染。
而本性淨。
具無數量微妙功德。
無生無滅。
湛若虛空。
一切有情。
平等共有。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
離一切相。
一切分别。
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唯真聖者自内所證。
其性本寂。
故名涅槃。
一切諸法。
皆是因緣所生。
觀相元妄。
無可指陳。
觀性元真。
即真如理。
所謂五陰。
六入。
十二處。
十八界。
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雖有客染者。
幻妄稱相。
約迷情而言也。
而本性淨者。
染而不染。
離一切相。
因緣即空也。
具無數量微妙功德者。
即一切法。
因緣即假也。
無生無滅湛若虛空者。
離即離非。
是即非即。
因緣即中也。
是故真如本淨。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本淨也。
真如具德。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具德也。
真如無生無滅湛若虛空。
則陰入界等一切法無不無生無滅。
湛若虛空也。
一切有情惟其平等共有陰入界法。
所以即複平等共有真如。
若謂真如與法定一。
則真如無差别。
諸法亦應無别。
或諸法有差别。
真如亦應差别。
而實不然。
故不定一。
若謂真如與法定異。
則真如非諸法。
諸法應有自性。
諸法非真如。
真如應不徧常。
而實不然。
故不定異。
是故真如離一切有相無相。
雙亦相雙非相。
即諸法亦離一切有相無相雙亦相雙非相也。
真如離一切分别。
即諸法亦離一切分别也。
真如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即諸法亦尋思路絕名言道斷也。
唯于諸法尋思路絕。
名言道斷。
故證真如。
倘于真如虛妄尋思。
安立名言。
翻成徧計矣。
言自内所證者。
以無外故。
強名為内。
以挾帶故。
強名為證。
雖聖所證。
非是聖所獨有。
故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不可複滅也。
二有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煩惱障。
雖有微苦所依未滅。
而障永寂。
故名涅槃。
三乘無學斷煩惱障。
證得生空所顯真如。
即此真如。
依義假名涅槃。
以其身智果縛尚在。
未滅苦依。
故名有餘依也。
三無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生死苦。
煩惱既盡。
餘依亦滅。
衆苦永寂。
故名涅槃。
身智都泯。
永無三界苦因苦果。
即此所顯真如之性。
依義假名。
無餘依涅槃也。
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兼複)出所知障。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
由斯不住生死涅槃。
利樂有情。
窮未來際。
用而常寂。
故名涅槃。
即前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真如之理。
由出二障。
方能圓顯。
以般若故。
不住生死。
以大悲故。
不住涅槃。
以般若即大悲故。
利樂有情。
窮未來際。
以大悲即般若故。
用而常寂。
故複依義假名無住處涅槃也。
當知真如不變。
舉體随于染緣。
則有煩惱所知二障。
而二障随緣不變。
本無自性。
故複舉體随于淨緣。
轉成大悲般若二德。
以此二德。
乃稱性所起。
不離本性。
故雲常所輔翼耳。
初正釋竟。
(辰)二料簡七。
初約凡聖通簡(至)七簡頌唯指後三種。
(巳)今初 一切有情。
皆有初一。
二乘無學。
容有前三。
唯我世尊。
可言具四。
自性清淨涅槃。
一切有情皆共有之。
所謂心佛衆生。
三無差别。
亦所謂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有佛無佛。
性相常住。
天台依此說六而常即。
約性德也。
二乘更加有餘無餘二種。
然未入滅時。
但有有餘。
而無無餘。
已入滅後。
但證無餘。
而非有餘。
故雲容有。
惟我世尊。
并具無住處義。
所謂一切賢聖。
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三乘因果。
曆然不濫。
天台依此說即而常六。
約修德也。
全性起修。
故平等不妨差别。
全修在性。
故差别不妨平等。
是謂常同常别法界法門。
(巳)二簡善逝有有餘依 (問。
)如何善逝(尚)有(微苦未盡之)有餘依。
(答。
)雖無實依。
而現似有。
(又)或苦依盡(故。
)說(之為)無餘依。
非苦依在。
(可)說(為)有餘依。
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苦依盡者。
世尊金剛不壞之身。
不同羅漢果縛也。
非苦依在者。
無漏五蘊。
盡未來際常住不滅也。
此則四涅槃義。
同時具足。
不同二乘甚矣。
(己)三簡二乘容有前三 (問。
)若聲聞等有無餘依。
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又)有處說彼(二乘)都無涅槃。
豈有餘依。
彼亦非有(耶。
答。
)然聲聞等身智在時。
(由)有所知障(故。
)苦依未盡。
圓寂義隐。
說無涅槃。
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之)有餘涅槃(也。
又因)爾時未證無餘圓寂。
故亦說彼無無餘依。
非彼後時滅身智已。
無苦依盡(之)無餘涅槃(也。
又)或說二乘無涅槃者。
(乃)依無住處(大涅槃說。
)不依前三(說也。
)又說彼(二乘)無無餘依者。
依不定性二乘而說。
彼才證得有餘涅槃。
決定回心求無上覺。
由定願力留身久住。
非如一類(定性二乘竟)入無餘依(也。
)謂有(一類定性)二乘。
深樂圓寂。
得生空觀。
親證真如。
永滅感生煩惱障盡。
(先)顯依真理(之)有餘涅槃。
彼能感生(之)煩惱(既得)盡故。
(則)後有(之)異熟(果)無由更生。
(所以)現苦所依任運滅位。
餘有為法既無所依。
與彼苦依同時頓舍。
顯依真理(之)無餘涅槃。
爾時雖有二乘身智。
而(先)由彼(身智)證(得此理。
故)可(假)說彼有(無餘涅槃。
)此(無餘涅槃)位(中。
)惟有清淨真如。
離相湛然。
寂滅安樂。
依斯說彼(二乘)與佛無差。
但無菩提利樂他業。
故複說彼與佛有異。
不定性二乘。
即退大取小者。
或是通教利根二乘。
至已辦支佛地中。
接入别圓。
以其未斷所知障種。
未得法身應本。
故且留分段身。
久住世間。
上求下化也。
定性二乘。
即本來習小者。
或是藏教鈍根。
故不回心向大。
隻待此身任運壽盡。
永入涅槃。
決不更受三有生身也。
餘有為法。
指彼所知障種。
然此論既是以别入通。
通含别圓。
故仍不壞界内教道。
若依釋論。
則出三界外有淨土。
一切聲聞緣覺出生其中。
受法性身。
非分段生。
法華亦雲。
是人雖生滅度之想。
入于涅槃。
而于彼土求佛智慧。
得聞是經。
唯以佛乘而得滅度。
更無餘乘。
當知此中所雲清淨真如離相湛然。
秪是方便有餘。
但空法性土耳。
猶有變易生死。
非大涅槃也。
(巳)四簡斷所知得無住處 (問。
)諸所知障。
既不感生。
如何斷彼。
得無住處。
(答。
)彼能隐覆法空真如。
令不發生大悲般若。
窮未來際。
利樂有情。
故斷彼時。
顯法空理。
此理即是無住涅槃。
令于二邊俱不住故。
生死涅槃。
本來空寂。
由所知障。
障此法空。
所以不能稱性發生大悲般若。
如水成冰。
今斷彼障。
遂能不住生死。
不住涅槃。
如冰還成水也。
(巳)五簡斷所知不得擇滅 (問。
)若所知障。
亦障(無住)涅槃(真理。
)如何斷彼(所知障種。
)不得擇滅(無為。
答。
)擇滅(是)離(煩惱)縛。
彼(所知障。
)非(分段生死)縛故。
(問。
)。
既爾(非縛。
則)斷彼(時。
亦)甯得(無住)涅槃。
(答。
)非諸涅槃。
皆擇滅攝。
(若)不爾(者。
)性淨(既非擇滅。
豈亦)應非涅槃。
(須知)能縛有情住(分段)生死者。
斷此(縛故。
)說得擇滅無為。
諸所知障。
不感(分段)生死。
非如煩惱能縛有情。
故斷彼時。
不(名為)得擇滅。
然(因)斷彼(所知障)故。
法空理顯。
此理相寂。
(故亦)說為涅槃。
非(必謂)此(無住)涅槃。
(亦以)擇滅為性(也。
)故(今)四(種)圓寂。
(于)諸無為(之)中。
初後(二種)即真如(無為。
)中間二(種。
乃)擇滅(無為所)攝。
此正簡示有餘無餘二種涅槃。
乃名擇滅無為。
若自性清淨涅槃及無住處涅槃。
皆即真如無為也。
(問。
)若唯斷縛得擇滅者。
(則)不動等二(種無為。
于餘)四(無為)中(當屬)誰攝。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