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舟——母女觀念的沖突-譯文與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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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舟——母女觀念的沖突

    【原文】

    泛彼柏舟,

    在彼中河。

    髧彼兩髦①,

    實維我儀②。

    之死矢靡它③!

    母也天隻④,

    不諒人隻⑤!

    泛彼柏舟,

    在彼河側。

    髧彼兩髦,

    實維我特⑥。

    之死矢摩慝⑦!

    母也天隻,

    不諒人隻!

    【注釋】

    ①髦(dan):頭發下垂的樣子。兩髦(mao):古時未成年男子的發式,頭發向兩邊分流。②實;是。維:為。儀:配偶。③之:到。矢:誓。靡;無。④也、隻:語氣詞,沒有實義。⑤諒。相信。⑥特:配靡;無。④也、隻:語氣詞,沒有實義。偶。⑦慝(te):改變,變心。

    【譯文】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中慢慢遊。

    頭發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另求!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邊慢慢遊。

    頭發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變心!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讀解】

    孩子雖是母親的作品,母親雖然時刻心系孩子的幸福與不幸,這并不意味着他們完全是一體,并不意味着他們之間不會有沖突。

    最為常見的是為戀愛婚姻而發生的沖突。沖突的實質,是兩種不同觀念的背離和一交一鋒。沖突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價值準則,若互不相讓,便會發生沖突,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來表示反抗。

    觀念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中,我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從傳統、社會、他人那裡接受各種支配着自己生活的觀念,在觀念的指導之下說話和行動。人們常說環境改變人,其實環境改變的是人的觀念,是人對生活的看法和态度。

    在母親對自己的作品——子女的無私的愛之中多少帶有一些自私的因素。她總以為子女是自己辛勤創造的作品,他或她必須按照她所堅持或信奉的觀念去生活,總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經驗作為參照系,而不能設身處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場上思考問題。說到底,她是把子女當作私有财産,而不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因此,才會有《柏舟》這樣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