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門論
關燈
小
中
大
故不可知者。
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
同故不可知者。
如黑上墨點。
勝故不可知者如有鐘鼓音不聞捎拂聲。
細微故不可知者。
如微塵等不現。
如是諸法雖有。
以八因緣故不可知。
汝說因中變不可得。
瓶等不可得者。
是事不然。
何以故。
是事雖有。
以八因緣故不可得。
答曰。
變法及瓶等果。
不同八因緣不可得。
何以故。
若變法及瓶等果。
極近不可得者。
小遠應可得。
極遠不可得者。
小近應可得。
若根壞不可得者。
根淨應可得。
若心不住不可得者。
心住應可得。
若障不可得者。
變法及瓶法無障應可得。
若同不可得者。
異時應可得。
若勝不可得者。
勝止應可得。
若細微不可得者。
而瓶等果粗應可得。
若瓶細故不可得者。
生已亦應不可得。
何以故。
生已未生細相一故。
生已未生俱定有故。
問曰。
未生時細生已轉粗。
是故生已可得。
未生不可得。
答曰。
若爾者。
因中則無果。
何以故。
因中無粗故。
又因中先無粗。
若因中先有粗者。
則不應言細故不可得。
今果是粗。
汝言細故不可得。
是粗不名為果。
今果畢竟不應可得。
而果實可得。
是故不以細故不可得。
如是有法。
因中先有果。
以八因緣故不可得。
先因中有果。
是事不然。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
是則因因相壞。
果果相壞。
何以故。
如疊在縷。
如果在器。
但是住處不名為因。
何以故。
縷器非疊果因故。
若因壞果亦壞。
是故縷等非疊等因。
因無故果亦無。
何以故。
因因故有果成。
因不成果雲何成。
複次若不作不名果。
縷等因不能作疊等果。
何以故。
如縷等不以疊等住故能作疊等果。
如是則無因無果。
若因果俱無。
則不應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無果。
複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
應有相現。
如聞香知有華。
聞聲知有鳥。
聞笑知有人。
見煙知有火。
見鹄知有池。
如是因中若先有果。
應有相現。
今果體亦不可得。
相亦不可得。
如是當知。
因中先無果。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不應言因縷有疊因蒲有席。
若因不作他亦不作。
如疊非縷所作。
可從蒲作耶。
若縷不作蒲亦不作。
可得言無所從作耶。
若無所從作。
則不名為果。
若果無因亦無。
如先說。
是故從因中先有果生。
是則不然。
複次若果無所從作。
則為是常。
如涅槃性。
若果是常。
諸有為法則皆是常。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皆是果故。
若一切法皆常。
則無無常。
若無無常亦無有常。
何以故。
因常有無常。
因無常有常。
是故常無常二俱無者。
是事不然。
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果更與異果作因。
如疊與著為因。
如席與障為因。
如車與載為因。
而實不與異果作因。
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若謂如地先有香。
不以水灑香則不發。
果亦如是。
若未有緣會。
則不能作因。
是事不然。
何以故。
如汝所說。
可了時名果。
瓶等物非果。
何以故。
可了是作。
瓶等先有非作。
是則以作為果。
是故因中先有果生。
是事不然。
複次了因但能顯發。
不能生物。
如為照闇中瓶故然燈亦能照餘卧具等物。
為作瓶故和合衆緣不能生餘卧具等物是故當知。
非先因中有果生。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不應有今作當作差别。
而汝受今作當作。
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
若謂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無而生者。
應有第二頭第三手生。
何以故。
無而生故。
問曰。
瓶等物有因緣。
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
雲何得生。
是故汝說不然。
答曰。
第二頭第三手及瓶等果。
因中俱無。
如泥團中無瓶。
石中亦無瓶。
何故名泥團為瓶因。
不名石為瓶因。
何故名乳為酪因。
縷為疊因。
不名蒲為因。
複次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則一一物應生一切物。
如指端。
應生車馬飲食等。
如是縷不應但出疊。
亦應出車馬飲食等物何以故。
若無而能生者。
何故縷但能生疊而不生車馬飲食等物。
以俱無故。
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則諸因不應各各有力能生果。
如須油者要從麻取不笮于沙。
若俱無者。
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若謂曾見麻出油。
不見從沙出。
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是事不然。
何以故。
若生相成者。
應言餘時見麻出油不見沙出。
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
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
不得言餘時見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複次我今不但破一事。
皆總破一切因果。
若因中先有果生。
先無果生。
先有果無果生。
是三生皆不成。
是故汝言餘時見麻出油。
則堕同疑因。
複次若先因中無果而果生者。
諸因相則不成。
何以故。
諸因若無。
法何能作何能成。
若無作無成。
雲何名為因。
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
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若謂因中先有果。
則不應有作作者作法别異。
何以故。
若先有果。
何須複作。
是故汝說作作者作法諸因皆不可得。
因中先無果者。
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
應作是難。
我說作作者及因果皆空。
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
則成我法。
不名為難。
是故因中先無果而果生。
是事不然。
複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
應作是難。
我不說因中先有果故。
不受此難亦不受因中先無果。
若謂因中先亦有果亦無果而果生。
是亦不然。
何以故。
有無性相違故。
性相違者。
雲何一處。
如明闇苦樂去住縛解不得同處。
是故因中先有果先無果。
二俱不生。
複次因中先有果先無果。
上有無中已破。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
無果亦不生。
有無亦不生。
理極于此。
一切處推求不可得。
是故果畢竟不生。
果畢竟不生故。
則一切有為法皆空。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皆是因是果。
有為空故無為亦空。
有為無為尚空。
何況我耶。
觀緣門第三 複次諸法緣不成。
何以故。
廣略衆緣法 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 雲何從緣生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
和合中亦無。
若二門中無。
雲何言從緣生。
問曰。
雲何名為諸緣。
答曰。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者。
因緣。
次第緣。
緣緣。
增上緣。
因緣者。
随所從生法。
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
是法名因緣。
次第緣者。
前法已滅次第生。
是名次第緣。
緣緣者。
随所念法。
若起身業。
若起口業。
若起心心數法。
是名緣緣。
增上緣者。
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
此法于彼法為增上緣。
如是四緣。
皆因中無果。
若因中有果者。
應離諸緣而有果。
而實離緣無果。
若緣中有果者。
應離因而有果。
而實離因無果。
若于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
以理推求而不可得。
是故二處俱無。
如是一一中無。
和合中亦無。
雲何得言果從緣生。
複次。
若果緣中無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
何故不從非緣生。
二俱無故。
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
果不生故緣亦不生。
何以故。
以先緣後果故。
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
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
有為無為空故。
雲何有我耶。
觀相門第四 複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為及無為 二法俱無相 以無有相故 二法則皆空 有為法不以
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
同故不可知者。
如黑上墨點。
勝故不可知者如有鐘鼓音不聞捎拂聲。
細微故不可知者。
如微塵等不現。
如是諸法雖有。
以八因緣故不可知。
汝說因中變不可得。
瓶等不可得者。
是事不然。
何以故。
是事雖有。
以八因緣故不可得。
答曰。
變法及瓶等果。
不同八因緣不可得。
何以故。
若變法及瓶等果。
極近不可得者。
小遠應可得。
極遠不可得者。
小近應可得。
若根壞不可得者。
根淨應可得。
若心不住不可得者。
心住應可得。
若障不可得者。
變法及瓶法無障應可得。
若同不可得者。
異時應可得。
若勝不可得者。
勝止應可得。
若細微不可得者。
而瓶等果粗應可得。
若瓶細故不可得者。
生已亦應不可得。
何以故。
生已未生細相一故。
生已未生俱定有故。
問曰。
未生時細生已轉粗。
是故生已可得。
未生不可得。
答曰。
若爾者。
因中則無果。
何以故。
因中無粗故。
又因中先無粗。
若因中先有粗者。
則不應言細故不可得。
今果是粗。
汝言細故不可得。
是粗不名為果。
今果畢竟不應可得。
而果實可得。
是故不以細故不可得。
如是有法。
因中先有果。
以八因緣故不可得。
先因中有果。
是事不然。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
是則因因相壞。
果果相壞。
何以故。
如疊在縷。
如果在器。
但是住處不名為因。
何以故。
縷器非疊果因故。
若因壞果亦壞。
是故縷等非疊等因。
因無故果亦無。
何以故。
因因故有果成。
因不成果雲何成。
複次若不作不名果。
縷等因不能作疊等果。
何以故。
如縷等不以疊等住故能作疊等果。
如是則無因無果。
若因果俱無。
則不應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無果。
複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
應有相現。
如聞香知有華。
聞聲知有鳥。
聞笑知有人。
見煙知有火。
見鹄知有池。
如是因中若先有果。
應有相現。
今果體亦不可得。
相亦不可得。
如是當知。
因中先無果。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不應言因縷有疊因蒲有席。
若因不作他亦不作。
如疊非縷所作。
可從蒲作耶。
若縷不作蒲亦不作。
可得言無所從作耶。
若無所從作。
則不名為果。
若果無因亦無。
如先說。
是故從因中先有果生。
是則不然。
複次若果無所從作。
則為是常。
如涅槃性。
若果是常。
諸有為法則皆是常。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皆是果故。
若一切法皆常。
則無無常。
若無無常亦無有常。
何以故。
因常有無常。
因無常有常。
是故常無常二俱無者。
是事不然。
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果更與異果作因。
如疊與著為因。
如席與障為因。
如車與載為因。
而實不與異果作因。
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若謂如地先有香。
不以水灑香則不發。
果亦如是。
若未有緣會。
則不能作因。
是事不然。
何以故。
如汝所說。
可了時名果。
瓶等物非果。
何以故。
可了是作。
瓶等先有非作。
是則以作為果。
是故因中先有果生。
是事不然。
複次了因但能顯發。
不能生物。
如為照闇中瓶故然燈亦能照餘卧具等物。
為作瓶故和合衆緣不能生餘卧具等物是故當知。
非先因中有果生。
複次若因中先有果生。
則不應有今作當作差别。
而汝受今作當作。
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
若謂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無而生者。
應有第二頭第三手生。
何以故。
無而生故。
問曰。
瓶等物有因緣。
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
雲何得生。
是故汝說不然。
答曰。
第二頭第三手及瓶等果。
因中俱無。
如泥團中無瓶。
石中亦無瓶。
何故名泥團為瓶因。
不名石為瓶因。
何故名乳為酪因。
縷為疊因。
不名蒲為因。
複次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則一一物應生一切物。
如指端。
應生車馬飲食等。
如是縷不應但出疊。
亦應出車馬飲食等物何以故。
若無而能生者。
何故縷但能生疊而不生車馬飲食等物。
以俱無故。
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
則諸因不應各各有力能生果。
如須油者要從麻取不笮于沙。
若俱無者。
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若謂曾見麻出油。
不見從沙出。
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是事不然。
何以故。
若生相成者。
應言餘時見麻出油不見沙出。
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
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
不得言餘時見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複次我今不但破一事。
皆總破一切因果。
若因中先有果生。
先無果生。
先有果無果生。
是三生皆不成。
是故汝言餘時見麻出油。
則堕同疑因。
複次若先因中無果而果生者。
諸因相則不成。
何以故。
諸因若無。
法何能作何能成。
若無作無成。
雲何名為因。
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
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若謂因中先有果。
則不應有作作者作法别異。
何以故。
若先有果。
何須複作。
是故汝說作作者作法諸因皆不可得。
因中先無果者。
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
應作是難。
我說作作者及因果皆空。
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
則成我法。
不名為難。
是故因中先無果而果生。
是事不然。
複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
應作是難。
我不說因中先有果故。
不受此難亦不受因中先無果。
若謂因中先亦有果亦無果而果生。
是亦不然。
何以故。
有無性相違故。
性相違者。
雲何一處。
如明闇苦樂去住縛解不得同處。
是故因中先有果先無果。
二俱不生。
複次因中先有果先無果。
上有無中已破。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
無果亦不生。
有無亦不生。
理極于此。
一切處推求不可得。
是故果畢竟不生。
果畢竟不生故。
則一切有為法皆空。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皆是因是果。
有為空故無為亦空。
有為無為尚空。
何況我耶。
觀緣門第三 複次諸法緣不成。
何以故。
廣略衆緣法 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 雲何從緣生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
和合中亦無。
若二門中無。
雲何言從緣生。
問曰。
雲何名為諸緣。
答曰。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者。
因緣。
次第緣。
緣緣。
增上緣。
因緣者。
随所從生法。
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
是法名因緣。
次第緣者。
前法已滅次第生。
是名次第緣。
緣緣者。
随所念法。
若起身業。
若起口業。
若起心心數法。
是名緣緣。
增上緣者。
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
此法于彼法為增上緣。
如是四緣。
皆因中無果。
若因中有果者。
應離諸緣而有果。
而實離緣無果。
若緣中有果者。
應離因而有果。
而實離因無果。
若于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
以理推求而不可得。
是故二處俱無。
如是一一中無。
和合中亦無。
雲何得言果從緣生。
複次。
若果緣中無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
何故不從非緣生。
二俱無故。
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
果不生故緣亦不生。
何以故。
以先緣後果故。
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
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
有為無為空故。
雲何有我耶。
觀相門第四 複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為及無為 二法俱無相 以無有相故 二法則皆空 有為法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