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卷二十 泰族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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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天設日月,列星辰,調陰陽,張四時,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風以幹之,雨露以濡之。

    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

    此之謂神明。

    聖人象之,故其起福也,不見其所由而福起;其除禍也,不見其所以而禍除。

    遠之則迩,延之則疎;稽之弗得,察之不虛;日計無算,歲計有餘。

    夫濕之至也,莫見其形,而炭已重矣;風之至也,莫見其象,而木已動矣。

    日之行也,不見其移,骐骥倍日而馳,草木為之靡;懸熢未轉,而日在其前。

    故天之且風,草木未動而鳥已翔矣;其且雨也,陰曀未集而魚已矣;以陰陽之氣相動也。

    故寒暑燥濕,以類相從;聲響疾除,以音相應也。

    故《易》曰:&ldquo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rdquo高宗諒暗,三年不言,四海之内寂然無聲;一言聲然,大動天下。

    是以天心呿唫者也,故一動其本而百枝皆應,若春雨之灌萬物也,渾然而流,沛然而施,無地而不澍,無物而不生。

     故聖人者懷天心,聲然能動化天下者也。

    故一精一誠感于内,形氣動于天,則景星見,黃龍下,祥鳳至,醴泉出,嘉谷生,河不滿溢,海不溶波。

    故《詩》雲:&ldquo懷柔百神,及河峤嶽。

    &rdquo逆天暴物,則日月薄蝕,五星失行,四時幹乖,晝冥宵光,山崩川涸,冬雷夏霜。

    《詩》曰:&ldquo正月繁霜,我心憂傷。

    &rdquo天之與人有以相通也。

    故國危亡而天文變,世惑亂而虹蜺見,萬物有以相連,一精一祲有以相蕩也。

    故神明之事,不可以智巧為也,不可以筋力緻也。

    天地所包,陰陽所嘔,雨露所濡,化生萬物,瑤碧玉珠,翡翠玳瑁,文彩明朗,潤澤若濡,摩而不玩,久而不渝,奚仲不能旅,魯般不能造,此之謂大巧。

     宋人有以象為其君為楮葉者,三年而成,莖柯豪芒,鋒殺顔澤,亂之楮葉之中而不可知也。

    列子曰:&ldquo使天地三年而成一葉,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

    &rdquo夫天地之施化也,嘔之而生,吹之而落,豈此契契哉!故凡可度者,小也;可數者,少也。

    至大,非度之所能及也;至衆,非數之所能領也。

    故九州不可頃畝也,八極不可道裡也,太山不可丈尺也,一江一海不可鬥斛也。

    故大人者,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鬼神合靈,與四時合信。

    故聖人懷天氣,抱天心,執中含和,不下廟堂而衍四海,變一習一易俗,民化而遷善,若性諸己,能以神化也。

    《詩》雲:&ldquo神之聽之,終和且平。

    &rdquo夫鬼神視之無形,聽之無聲,然而郊天望山川,禱祠而求福,雩兌而請雨,蔔筮而決事。

    《詩》雲:&ldquo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rdquo此之謂也。

     天至其高,地緻其厚,月照其夜,日照其晝,陰陽化,列星朗,非其道而物自然。

    故陰陽四時,非生萬物也;雨露時降,非養草木也。

    神明接,陰陽和,而萬物生矣。

    故高山深林,非為虎豹也;大木茂枝,非為飛鳥也;流源千裡,淵深百側,非為蛟龍也;緻其高崇,成其廣大,山居木栖,巢枝穴藏,水潛陸行,各得其所甯焉。

    夫大生小,多生少,天之道也。

    故丘阜不能生雲雨,荥水不能生魚鼈者,小也。

    牛馬之氣蒸生虮虱,虮虱之氣蒸不能生牛馬。

    故化生于外,非生于内也。

    夫蛟龍伏寝于淵而卵割于陵,螣蛇雄鳴于上風、雌鳴于下風而化成形,一精一之至也。

    故聖人養心莫善于誠,至誠而能動化矣。

    今夫道者,藏一精一于内,栖神于心,靜漠恬淡,訟缪胸中,邪氣無所留滞,四枝節族,毛蒸理洩,則機樞調利,百脈九竅莫不順比,其所居神者得其位也,豈節柑而毛修之哉! 聖主在上,廓然無形,寂然無聲,官府若無事,朝廷若無人。

    無隐士,無轶民,無勞役,無冤刑。

    四海之内莫不仰上之德,象主這指,夷狄之國重譯而至。

    非戶辯而家說之也,推其誠心,施之天下而已矣。

    《詩》曰:&ldquo惠此中國,以綏四方。

    &rdquo内順而外甯矣。

    太一王亶父處鄖,狄人攻之,杖策而去,百姓攜幼扶老,負釜甑,逾梁山,而國乎歧周,非令之所能召也。

    秦穆公為野人食駿馬肉之傷也,飲之美酒,韓之戰,以其死力報,非券之所責也。

    密子治直父,巫馬期往觀化焉,見夜漁者得小即釋之,非刑之所能禁也。

    孔子為魯司寇,道不拾遺,市賈不預賈,田漁皆讓長,而斑白不戴負,非法之所能緻也。

    夫矢之所以射遠貫牢者,一弩一力也;其所以中的剖微者,正心也。

    賞善罰暴者,政令也;其所以能行者,一精一誠也。

    故一弩一雖強不能獨中,令雖明不能獨行,必自一精一氣所以與之施道。

    故擄道以被民,而民弗從者,誠心弗施也。

     天地四時,非生萬物也,神明接陰陽和,而萬物生之。

    聖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柑循其所有而滌蕩之,故因則大,化則細矣。

    禹鑿龍門,辟伊阙,決一江一濬河,東注之海,因水之流也。

    後稷墾草發菑,糞土樹谷,使五種各得其宜,因地之勢也。

    湯、武革車三百乘,甲卒三千人,讨暴亂,制夏、商,因民之欲也。

    故能因,則無敵于天下矣。

    夫物有以自然,而後人事有治也。

    故良匠不能斵金,巧冶不能爍木,金之勢不可斵而木之性不可铄也。

    埏埴而為器,箭木而為舟,铄鐵而為刃,鑄金而為鐘,因其可也。

    駕馬服牛,令雞司夜,令狗守門,因其然也。

    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禮;有飲食之性,故有大飨之誼;有喜樂之性,故有鐘鼓管弦之音;有悲哀之性,故有衰經哭踴之節。

    故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為之節文者也。

    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禮,故男女有别;因其喜音而正《雅》《頌》之一聲,故風俗不流;因其甯家室、樂妻子,教之以順,故父子有親;因其喜朋友而教之以悌,赦長幼有序。

    然後修朝聘以明貴賤,飨飲一習一射以明長幼,時搜振旅以一習一用兵也,入學癢序以修人倫。

    此皆人之所有于性,而聖人之所匠成也。

    故無其性,不可教訓;有其性,無其養,不能尊道。

    繭之性為絲,然非得工女煮以熱湯而抽其統紀,則不能成絲。

    卵之化為雛,非慈雌嘔暖覆伏,累日積久則不能為雛。

    人之性有仁義之資,非聖人為之法度而教導之,則不可使鄉方。

    故先王之教也,因其所喜以勸善,因其所惡以禁奸,故刑罰不用而威行如流,政令約省而化耀如神。

    故因其性則天下聽從,拂其性則法縣而不用。

     昔者,五帝三王之莅政施教,必用參五。

    何謂參五?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乃立明堂之朝,行明堂之令,以調陰陽之氣,以和四時之節,以辟疾病之曹。

    俯視地理,以制度量,察陵陸水澤肥墩高下之宜,立事生财,以除饑寒之患。

    中考乎人德,以制禮樂,行仁義之道,以治人倫而除暴亂之禍。

    乃澄列金木水火土之性,故立父子之親而成家;别清濁五音六律相生之數,以立君臣之義而成國;察四時季孟之序,以立長幼之禮而成官;此之謂參。

    制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辨,長幼之序,朋友之際,此之謂五。

    乃裂地而州之,分職而治之,築城而居之,割宅而異之,分财而衣食之,立大學而教誨之,夙興夜寐而勞力之。

    此治之綱紀也。

    然得其人則舉,失其人則廢。

    堯治天下,政教平,德潤洽。

    在位七十載,乃求所屬天下之統,令四嶽揚側陋。

    四嶽舉舜而薦之堯,堯乃妻以二女,以觀其内,任以百官,以觀其外。

    既入大麓,烈風雷雨而不迷,乃屬以九子,贈以昭華之玉,而傳天下焉。

    以為雖有法度,而朱弗能統也。

     夫物未嘗有張而不弛,成而不毀者也,惟聖人能盛而不衰,盈而不虧。

    神農之初作琴也,以歸神;及其一婬一也,反其天心。

    夔之初作樂也,皆合六律而調五音,以通八風;及其衰也,以沉湎一婬一康,不顧政治,至于滅亡。

    蒼颉之初作書,以辯治百官,領理萬事,愚者得以不忘,智者得以志遠;至其衰也,為好刻僞書,以解有罪,以殺不辜。

    湯之初作囿也,以奉宗廟鮮轎之具,簡士卒,一習一射禦,以戒不虞;及至其衰也,馳騁獵射以奪民時,罷民之力。

    堯之舉禹、契、後稷、臯陶,政教平,奸宄息,獄訟止而衣食足,賢者勸善而不肖者懷其德;及至其末,朋一黨一比周,各推其與,廢公趨私,内外相推舉,奸人在朝而賢者隐處。

    故《易》之失也卦,《書》之失也敷,樂之失也一婬一,《詩》之失也辟,禮之失也責,《春秋》之失也刺。

    天地之道,極則反,盈則損,五色雖朗,有時而渝;茂木豐草,有時而落;物有隆殺,不得自若。

    故聖人事窮而更為,法弊而改制,非樂變古易常也,将以救敗扶衰,黜一婬一濟非,以調天地之氣,順萬物之宜也。

     聖人天覆地載,日月照,陰陽調,四時化,萬物不同,無故無新,無疏無親,故能法天。

    天不一時,地不一利,人不一事,是以緒業不得不多端,趨行不得不殊方。

    五行異氣而皆适調,六藝異科而皆同道。

    一溫一惠柔良者,《詩》之風也;淳龐敦厚者,《書》之教也;清明條達者,《易》之義也;恭儉尊讓者,《禮》之為也;寬裕簡易者,《樂》之化也;刺幾辯義者,《春秋》之靡也。

    故《易》之失鬼,《樂》之失一婬一,《詩》之失愚,《書》之失拘,《禮》之失忮,《春秋》之失訾。

    六者,聖人兼用而财制之。

    失本則亂,得本則治。

    其美在調,其失在權。

    水火金木土谷異物而皆任,規矩權衡準繩異形而皆施,丹青膠漆不同而皆用,各有所适,物各有宜。

    輪圓輿方,轅從衡橫,勢施便也。

    駿欲馳,服欲步,帶不厭新,鈎不厭故,處地宜也。

    關雎興于鳥,而君子美之,為其雌雄之不乖居也;鹿鳴興于獸,君子大之,取其見食而相呼也。

    泓之戰,軍敗君獲,而《春秋》大之,取其不鼓不成列也;宋伯姬坐燒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禮而行也。

    成功立事,豈足多哉,方指所言而取一概焉爾。

     王喬、赤松去塵埃之間,離群慝之紛,吸陰陽之和,食天地之一精一,呼而出故,吸而入新,虛輕舉,乘雲遊霧,可謂養性矣,而未可謂孝子也。

    周公誅管叔、蔡叔,以平國餌亂,可謂忠臣也,而未可謂弟也。

    湯放桀,武王伐纣,以為天下去殘除賊,可謂惠君,而未可謂忠臣矣。

    樂羊攻中山,未能下,中山烹其子而食之以示威,可謂良将,而未可謂慈父也。

    故可乎可,而不可乎不可;不可乎不可,而可乎可。

    舜、許由異行而皆聖,伊尹、伯夷異道而皆仁,箕子、比幹異趨而皆賢。

    故用兵者,或輕或重,或貪或廉,此四者相反,而不可一無也。

    輕者欲發,重者欲止,貪者欲取,廉者不利非其有。

    故勇者可令進鬥,而不可令持牢;重得可令埴固,而不可令淩敵;貪者可令進取,而不可令守職;廉者可令守分,而不可令進取;信者可令持約,而不可令應變。

    五者相反,聖人兼用而财使之。

    夫天地不包一物,陰陽不生一類。

    海不讓水潦以成其大,山不讓土石以成其高。

    夫守一隅而遺萬方,取一物而棄其餘,則得者者鮮,而所治者淺矣。

     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廣者制不可以狹,位高者事不可以煩,民衆者教不可以苛。

    夫事碎,難治也;法煩,難行也;求多,難澹也。

    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銑而稱之,至石必過;石秤丈量,徑而寡失;簡絲數米,煩而不察。

    故大較易為智,曲辯難為慧。

    故無益于治而有益于煩者,聖人不為;無益于用而有益于費者,智者弗行也。

    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

    功約,易成也;事省,易治也;求寡,易澹也。

    衆易之,于以任人,易矣!孔子曰:&ldquo小辯破言,小利破義,小藝破道,小見不達,必簡。

    &rdquo 河以逶蛇,故能遠;山以陵遲,故能高;道以優遊,故能化。

    夫徹于一事,察于一辭,審于一技,可以曲說,而未可廣應也。

    蓼菜成行,翩瓯有,秤薪而爨,數米而炊,可以治小,而未可以治大也。

    員中規,方中矩,動成獸,止成方,可以愉舞,而不可以陳軍滌杯而食,洗爵而飲,盥而後饋,可以養少,而不可以飨衆。

    今夫祭者,屠割烹殺,剝狗燒豕,調平五味者,庖也;陳簠簋,列樽俎,設笾豆者,祝也;齊明盛服,淵默而不言,神之所依者,一屍一也。

    宰、祝雖不能,一屍一不越樽俎而代之。

    故張瑟者,小弦急而大弦緩;立事者,賤者勞而貴者逸。

    舜為天子,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

    周公肴孺不收于前,鐘鼓不解于懸,而四夷服。

    趙政晝決獄而夜理書,禦史冠蓋接于郡縣,複稽趨留,戍五嶺以備越,築修城以守一胡一,然奸邪萌生,盜賊群居,事愈煩而亂愈生。

    故法者,治之具也,百非所以為治也。

    而猶弓矢,中之具,而非所以中也。

     黃帝曰:&ldquo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

    &rdquo故同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力者霸,無一焉者亡。

    故人主有伐國之志,邑犬群嗥,雄雞夜嗚,庫兵動而戎馬驚。

    今日解怨惬兵,家老甘卧,巷無聚人,妖菑不生。

    非法之應也,一精一氣之動也。

    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動化者也。

    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一精一誠感之者也。

    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為之者也。

    故有道以統之,法雖少,雖以化矣;無道以行之,法雖衆,足以亂矣。

     治身,太上養神,其次養形;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

    神清志平,百節皆甯,養性之本也;肥肌膚,充腸腹,供嗜欲,養生之未也。

    民一交一讓争處卑,委利争受寡,力事争就勞,日化上遷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

    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為非,法令正于上而百姓服于下,此治之未也。

    上世養本而下世事未,此太平之所以不起也。

    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與興治之臣不萬一,以萬一求不世出,此所以幹歲不一會也。

     水之性,淖以清,窮谷之污,生以青苔,不治其性也。

    掘其所流而深之,茨其所決而高之,使得循勢而行,乘衰而流,雖有腐髊流漸,弗能污也。

    其性非異也,通之與不通也。

    風俗猶此也。

    誠決其善志,防其邪心,啟其善道,塞其奸路,與同出一道,則民性可善,風俗可美也。

     所以貴扁鵲者,非貴其随病而調藥,貴其擪息脈血,知病之所從生也。

    所以貴聖人者,非貴随罪而鑒刑也,貴其知亂之所由起也。

    若不修其風俗,而縱之一婬一辟,乃随之以刑,繩之以法,雖殘賊天下,弗能禁也。

    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湯以殷王,纣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紀綱不張,風俗壞也。

     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無三代之智也。

    六律具存,而莫能聽者,無師曠之耳也。

    故法雖在,必待聖而後治;律雖具,必待耳而後聽。

    故國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賢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無法也,以無賢人也。

    晉獻公欲伐虞,宮之奇存焉,為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而不敢加兵焉。

    賂以寶玉駿馬,宮之奇谏而不聽,言而不用,越疆而去,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寶牽馬而去。

    故守不待渠而固,攻不待沖降而成拔,得賢之與失賢也。

    故臧武仲以其智存魯,而天下莫能亡也;璩伯玉以其仁甯衛,而天下莫能危也。

    《易》曰:&ldquo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閱其無人。

    &rdquo無人者,非無衆庶也,言無聖人以統理之也。

     民無廉恥,不可治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

    民不知禮義,法弗能正也;非崇善廢醜,不向禮義。

    無法不可以為治也。

    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

    法能殺不孝者,而不能使人為孔、曾之行。

    法能刑竊盜者,而不能使人為伯夷之廉。

    孔子弟子七十,養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梯,言為文章,行為儀表,教之所成也。

    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化之所緻也。

    夫刻肌膚,镵皮革,被創流血,至難也,然越為之,以求榮也。

    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之,經诽譽以導之,親賢而進之,賤不肖而退之,無被創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顯之名,民孰不從? 古者法設而不犯,刑錯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工維時,庶績鹹熙,禮義修而任賢德也。

    故舉天下之高以為三公,一國之高以為九卿,一縣之高以為二十一七一大夫,一鄉之高以為八十一元士。

    故智過萬人者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豪,十人者謂之傑。

    明于天道,察于地理,通于人情,大足以容衆,德足以懷遠,信足以一異,知足以知變者,人之英也。

    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隐義,仁足以得衆,明足以照下者,人之俊也。

    行足以為儀表,知足以決嫌疑,廉足以分财,信可使守約,作事可法,出言可道者,人之豪也。

    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比,見難不苟免,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