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卷十三 氾論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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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上之丘冢,不可勝數,猶之為易也。

    水激興波,高下相臨,差以尋常,猶之為平。

    昔者曹子為魯将兵,三戰不勝,亡地千裡。

    使曹子計不顧後,足不旋踵,刎頸于陳中,則終身為破軍擒将矣。

    然而曹子不羞其敗,恥死而無功,柯之盟,揄三尺之刃,造桓公之胸,三戰所亡,一朝而反之,勇聞于天下,功立于魯國。

    管仲輔公子糾而不能遂,不可謂智;遁逃奔走,不死其難,不可謂勇;束縛,桎梏,不諱其恥,不可謂貞。

    當此三行者,布衣弗友,人君弗臣。

    然而管仲免于累绁之中,立齊國之政,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使管仲出死捐軀,不顧後圖,豈有此霸功哉? 今人君論其臣也,不計其大功,總其略行,而求其小善,則失賢之數也。

    故人有厚德,無間其小節,而有大譽,無疵其小故。

    夫牛蹄之涔不能生鳣鲔,而蜂房不容鹄卵,小形不足以包大體也。

    夫人之情莫不有所短,誠其大略是也,雖有小過,不足以為累,若其大略非也,雖有闾裡之行,未足大舉。

    夫顔喙聚,梁父之大盜也,而為齊忠臣。

    段幹木,晉國之大驵也,而為文侯師。

    孟卯妻其嫂,有五子焉,然而相魏,甯其危,解其患。

    景陽一婬一酒,被發而禦于婦人,威服諸侯。

    此四人者,皆有所短,然而功名不滅者,其略得也。

    季襄、陳仲子立節抗行,不入灣君之朝,不食亂世之食,遂餓而死。

    不能存亡接絕者何?小節伸而大略屈。

    故小謹者無成功,訾行者不容于衆;體大者節疏,蹠距者舉遠。

     自古及今,五帝三王,未有能全其行者也。

    故《易》曰:&ldquo小過亨,利貞。

    &rdquo言人莫不有過,而不欲其大也。

     夫堯、舜、湯、武,世主之隆也;齊桓、晉文,五霸之豪英也。

    然堯有不慈之名,舜有卑父之謗,湯、武有放弑之事,五伯有暴亂之謀。

    是故君子不責備于一人。

    方正而不以割,廉直而不以切,博通而不以訾,文武而不以責。

    求于一人則任以人力,自修則以道德。

    責人以人力,易償也;自修以道德,難為也。

    難為則行高矣,易償則求澹矣。

    夫夏後氏之璜,不能無考;明月之珠,不能無颣;然而天下寶之者何也?其小惡不足妨大美也。

    今志人之所短,而忘人之所修,而求得其賢乎天下,則難矣。

     夫百裡奚之飯牛,伊尹之負鼎,太公之鼓刀,甯戚之商歌,其美有存焉者矣。

    衆人見其位之卑賤,事之洿辱,而不知其大略,以為不肖。

    及其為天子三公,而立為諸侯賢相,乃始信于異衆也。

    夫發于鼎俎之間,出于屠酤之肆,解于累绁之中,興于牛颔之下,洗之以湯沐,祓之以爟火,立之于本朝之上,倚之于三公之位,内不慚于國家,外不愧于諸侯,符勢有以内合。

    故未有功而知其賢者,堯之知舜;功成事立而知其賢者,市人之知舜也。

    為是釋度數而求之于朝肆草莽之中,其失人也必多矣。

    何則?能效其求,而不知其所以取人也。

     夫物之相類者,世主之所亂惑也;嫌疑肖象者,衆人之所眩耀。

    故狠者類知而非知,愚者類仁而非仁,戆者類勇而非勇。

    使人之相去也,若玉之與石,美之與惡,則論人易矣。

    夫亂人者,芎?之與藁本也,蛇床之與糜蕪也,此皆相似者。

    故劍工惑劍之似莫邪者,唯歐冶能名其種;玉工眩玉之似碧盧者,唯猗頓不失其情;暗主亂于奸臣小人之疑君子者,唯聖人能見微以知明。

    故蛇舉首尺,而修短可知也;象見其牙,而大小可論也;薛燭庸子見若狐甲于劍,而利鈍識矣;臾兒易牙,淄渑之水合者,嘗一哈水而甘苦知矣。

    故聖人之論賢也,見其一行而賢不肖分矣。

    孔子辭廪丘,終不盜刀鈎;許由讓天子,終不利封侯。

    故未嘗的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所燒也;未嘗傷而不敢握刃者,見其有所害也。

    由此觀之,見者可以論未發也,而觀小節可以知大體矣。

    故論人之道,貴則觀其所舉,富則觀其所施,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貧則觀其所不取。

    視其更難以知其勇,動以喜樂以觀其守,委以财貨以論其仁,振以恐懼以知其節,則人情備矣。

     古之善賞者,費少而勸衆;善罰者,刑省而奸禁;善予者,用約而為德;善取者,人多而無怨。

    趙襄子圍于晉陽,罷圍而賞有功者五人,高赫為賞首。

    左右曰:&ldquo晉陽之難,赫無大功,今為賞首何也?&rdquo襄子曰:&ldquo晉陽之圍,寡人社稷危,國家殆,群臣無不有驕侮之心,唯赫不失君臣之禮&rdquo,故賞一人,而天下為忠之臣者莫不終忠于其君,此賞少而勸善者衆也。

    齊威王設大鼎于庭中,而數無鹽令曰:&ldquo子之譽日聞吾耳,察子之事,田野蕪,倉廪虛,囹圄實,予以奸事我者也。

    &rdquo乃烹之。

    齊以此三十二歲道路不拾遺。

    此刑省奸禁者也,秦穆公出遊而車敗,右服失馬,野人得之,穆公追而及之岐山之陽,野人方屠而食之。

    穆公曰:&ldquo夫食駿馬之肉,而不還飲酒者,傷人。

    吾恐其傷汝等。

    &rdquo遍飲而去之。

    處一年,與晉惠公為韓之戰。

    晉師圍穆公之車,梁由靡扣穆公之骖,獲之。

    食馬肉者三百餘人皆出死為穆公戰于車下,遂克晉,虜惠公以歸。

    此用約而為德者也。

    齊桓公将欲征伐,甲兵不足,令有重罪者出犀甲一朝,有輕罪者贖以金分,訟而不勝者出一束箭。

    百姓皆說,乃矯箭為矢,鑄金而為刃,以伐不義而征無道,遂霸天下,此入多而無怨者也。

    故聖人因民之所喜而勸善,因民之所惡而禁奸,故賞一人而天下譽之,罰一人而天下畏之。

    故至賞不費,至刑不濫。

    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子産誅一鄧一析,而鄭國之奸禁;以近喻遠,以小知大也。

    故聖人守約而治廣者,此之謂也。

     天下莫易于為善,而莫難于為不善也。

    所謂為善者,靜而無為也。

    所謂為不善者,躁而多欲也。

    适情辭餘,無所誘一惑,循性保真,無變于己。

    故曰為善易。

    越城郭,逾險塞,奸符節,盜管金,篡弑矯誣,非人之性也,故曰為不善難。

    今之所以犯囹圄之罪而陷于刑戮之患者,由嗜欲無厭,不循度量之故也。

    何以知其然?天下縣官法曰:&ldquo發墓者誅,竊盜者刑。

    &rdquo此執政之所司也。

    夫法令網其奸邪,勒率随其蹤迹,無愚夫意婦皆知為奸之無脫也,犯禁之不得免也。

    然而不材子不勝其欲,蒙死亡之罪,而被刑戮之羞,然而立秋之後,司寇之徒繼踵于門,而死市之人血流于路。

    何則?惑于财利之得而蔽于死亡之患也。

    夫今陳卒設兵,兩軍相當,将施令曰:&ldquo斬首拜爵,而屈撓者要斬!&rdquo然而隊階之卒皆不能前遂斬首之功,而後被要斬之罪,是去恐死而就必死也。

    故利害之反,禍福之接,不可不審也。

     事或欲之,适足以失之;或避之,适足以就之。

    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風者,波至而自投于水。

    非不貪生而畏死也,惑于恐死而反忘生也。

    故人之嗜欲,亦猶此也。

    齊人有盜金者,當市繁之時,至掇而走,勒問其故曰:&ldquo而盜金于市中,何也?&rdquo對曰:&ldquo吾不見人,徒見金耳。

    &rdquo志所欲則忘其為矣。

    是故聖人審動靜之變,而适受與之度,理好憎之情,和喜怒之節。

    夫動靜得,則患弗過也;受與适,則罪弗累也;好憎理,則憂弗近也;喜怒節,則怨弗犯也。

    故達道之人,不苟得,不讓福,其有弗棄,非其有弗索,常滿而不溢,恒虛而易足。

    今夫霤水足以溢壺榼,而一江一河不能實漏巵。

    故人心猶是也。

    自當以道術度量,食充虛,衣禦寒,則足以養七尺之形矣。

    若無道術度量而以自儉約,則萬乘之勢不足以為尊,天下之富不足以為樂矣。

    孫叔敖三去令尹而無憂色,爵祿不能累也。

    荊佽非兩蛟夾繞其船而志不動,怪物不能驚也。

    聖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

     夫醉者,俯入城門,以為七尺之閨也;超一江一淮,以為尋常之溝也,酒濁其神也。

    怯者,夜見立表,以為鬼也;見寝石,以為虎也;懼揜其氣也。

    又況無天地之怪物乎?夫雌雄相接,陰陽相薄,羽者為刍,毛者為駒犢,柔者為皮肉,堅者為齒角,人弗怪也。

    水生蚘蜃,山生金玉,人弗怪也。

    老槐生火,久血為燐,人弗怪也。

    山出枭陽,水生罔象,木生畢方,井生墳羊,人怪之,聞見鮮而識物淺也,天下之怪物,聖人之所獨見;利害之反複,知者之所獨明達也。

     同異嫌疑者,世俗之所眩惑也。

    夫見不可布于海内,聞不可明于百姓。

    是故因鬼神擎祥而為之立禁,總形推類而為之變象。

    何以知其然也?世俗言曰:&ldquo飨大高者而彘為上牲,葬死人者裘不可以藏,相戲以刃者太祖軵其肘,枕戶橉而卧者鬼神蹠其首。

    &rdquo此皆不著于法令,而聖人之所不口傳也。

    夫飨大高而彘為上牲者,非彘能賢于野獸麋鹿也,而神明獨飨之,何也?以為彘者,家人所常畜而易得之物也,故因其便以尊之。

    裘不可以藏者,非能具绨綿曼帛一溫一暖于身也。

    世以為裘者難得貴賈之物也,而不可傳于後世,無益于死者,而足以養生,故因其資以詟之。

    相戲以刃,太祖軵其肘者,夫以刃相戲,必為過失,過失相傷,其患必大,無涉血之仇争忿鬥,而以小事自内于刑戮,愚者所不知忌也,故因太祖以累其心。

    枕戶橉而卧,鬼神履其首者,使鬼神能玄化,則不待戶牖之行。

    若循虛而出入,則亦無能履也。

    夫戶牖者,風氣之所從往來,而風氣者,陰陽相捔角也,離者必病,故托鬼神以伸誡之也。

    凡此之屬,皆不可勝著于書策竹帛而藏于官府者也,故以?祥明之,為愚者之不知其害,乃借鬼神之威以聲其教,所由來者遠矣。

    而愚者以為?祥,而狠者以為非,唯有道者能通其志。

     今世之祭井竈門戶箕帚臼杵者,非以其神為能飨之也,恃賴其德,煩苦之無已也。

    是故以時見其德,所以不忘其功也。

    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者,唯太山。

    赤地三年而不絕流,澤及百裡而潤草木者,唯一江一河也。

    是以天子秩而祭之,故馬免人于難者,其死也葬之。

    牛,其死也,葬以大車為薦。

    牛馬有功猶不可忘,又況人乎!此聖人所以重仁襲恩。

    故炎帝于火,死而為竈;禹勞天下,死而為社;後稷作稼穑,列而為稷;羿除天下之害,死而為宗布。

    此鬼神之所以立。

     北楚有任俠者,其子孫數谏而止之,不聽也,縣有賊,大搜其廬,事果發覺,夜驚而走,追,道及之,其所施德者皆為之戰,得免而遂反,語其子曰:&ldquo汝數止吾為俠,今有難,果賴而免身,而谏我,不可用也。

    &rdquo知所以免于難,而不知所以無難。

    論事如此,豈不惑哉? 宋人有嫁子者,告其子曰:&ldquo嫁未必成也。

    有如出,不可不私藏。

    私藏而富,其于以複嫁易。

    &rdquo其子聽父之計,竊而藏之。

    若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

    其父不自非也,而反得其計。

    知為出藏财,而不知藏财所以出也。

    為論如此,豈不勃哉! 今夫僦載者,救一車之任,極一牛之力,為軸之折也,有如轅軸其上以為造,不知軸轅之趣軸折也。

    楚王之佩玦而逐菟,為走而破其玦也,因佩兩玦以為之豫,兩玦相觸,破乃逾疾。

    亂國之治,有似于此。

     夫鸱目大而眎不若鼠,蚈足衆而走不若蛇,物固有大不若小,衆不若少者。

    及至夫強之弱,弱之強,危之安,存之亡也,非聖人,孰能觀之?大小尊卑,未足以論也,唯道之在者為貴。

    何以明之?天子處于效亭,則九卿趨,大夫走,坐者伏,倚者齊。

    當此之時,明堂太廟,懸冠解劍,緩帶而寝。

    非郊亭大而廟堂狹小也,至尊居之也。

    天道之貴也,非特天子之為尊也,所在而衆仰之。

    夫蟄蟲鵲巢,皆向天一者,至和在焉爾。

    帝者誠能包禀道,合至和,則禽一獸草木莫不被其澤矣,而況兆民乎! 【譯文】 遠古時代,君王盡管衣冠不整齊,但卻能治理好天下,他的德政使百姓生活得好且有尊嚴,他給予百姓财富而不聚斂民财,所以天下也無人來譏笑非議他的服飾,而紛紛被他的思德所感化而歸服。

    在那時候,陰陽二氣平和,風調雨順,萬物繁衍生息,烏鴉喜鵲低處築巢也不會有人去掏窩傷害它們,禽一獸馴服得隻須用繩系着就可牽走,那時候的人哪需要袍衣寬帶,穿曲襟衣、戴章甫帽! 古時候人住在水鄉澤國,于堤岸山崖上打洞栖身,冬天難以忍受霜雪霧露的侵襲,夏天難以忍受暑熱和蚊蟲的叮咬。

    于是聖人就為百姓築土構木建成房舍,這樣上有瓦梁,下有屋檐可以用來遮風擋雨、躲避寒暑,百姓從此得以安定。

    伯餘開始制作衣服、搓麻繩、撚麻線,手纏指繞編結成像羅網那樣粗糙的衣服;後來又發明了織布機,這樣就方便人紡織布帛,使百姓得以遮體禦寒。

    古時候人們磨利石頭當犁來耕地,又磨快蛤蜊當鋤頭來除草,用木鈎刀來砍柴,抱着瓦甕來汲水,這時的人既勞累辛苦又獲利微薄;後來發明了耒耜鋤頭來耕翻土地播種,又制造出斧頭砍柴,利用桔臯來汲水,人既輕松又獲利豐厚。

    古時候河流深谷阻絕一交一通道路,人們交往不方便,于是人們挖空樹木,拼合木闆做成舟船,使各地的人和物産得以運輸,互通有無。

    又因為人們到千裡之外全靠徒步行走,肩挑背馱非常勞累,于是發明了車子,用馬牛拉拖,這樣人坐車到遠方也不顯得勞累;還因為猛獸兇禽傷害人,無法防禦抵抗,于是人就熔鑄金鐵,鑄成兵器、刀一具,這樣兇猛的禽一獸就不再危害百姓了。

    所以人是被迫逼艱難就會尋找合适的解決方法,被禍害困擾就會發明防備的器具,人們是各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去避開有害的東西,趨于有益的東西。

    既然常規不可遵循,器械不能因襲,那麼先王留下的法度也不是不能改變的。

     按照古代的各種禮制,子女婚姻是由父母作主、媒人牽合,虞舜不禀報父母就娶了娥皇和女英,這是不符合古禮的;确立嗣子要立長子的制度,文王不立長子伯邑考而立伯邑考的弟弟武王為嗣子,這是不符合古制的;同樣,古代規定男子三十歲才能娶妻,文王十五歲就生下了武王,這是不符合古法的。

    夏後氏時代的人死後将靈柩停放在堂屋的東階上,而殷朝人死後将靈柩停放在廳堂的楹柱之間,周朝人死後則将靈柩停放在西階上,這些都是殡禮不同的地方;有虞氏時人死後用瓦棺,夏後氏時代人死後用土棺,而殷朝人死後用椁,周朝人死後用的靈柩還需用布帳裝飾成?扇的形狀,這些都是葬禮不同的地方;夏後氏時代人在黃昏祭祀,殷朝人在中午祭祀,而周朝人則在早晨祭祀,這些都是祭祀一習一俗的不同。

    堯帝時用《大章》,舜帝時用《九韶》,夏禹時用《大夏》,商湯時用《大瞉》,武王時用《武象》,這些都是音樂舞曲上的不同。

    所以五帝治理天下的方法、制度各異,但他們的德澤都能遍及天下,三王治理政事的方法、制度各異,但他們都能名揚四海流傳百世,這些都是因為他們能夠根據時勢的變化而來制定禮樂,就好像師曠調整瑟柱、上下移動時沒有尺度來衡量,卻無不符合音律。

    所以能通達禮樂情理的人制作出恰當的禮樂,這是說他内心世界有一個譜作主宰,因而能對規矩法度掌握得非常恰當合适。

     魯昭公有位奶媽,昭公十分敬愛她,奶媽去世以後,昭公破例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為奶媽守孝的禮節。

    陽陵國侯殺死了蓼侯,并搶走了蓼侯的夫人,所以從此以後舉行大飨祭典時廢除了由夫人執豆的禮儀。

    由此看來,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廢除它;而近代的處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繼承發揚。

    所以是禮樂從來就不是一成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