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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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種習氣下五門。
明三地中行分二。
前二門明能起厭行。
後三門即所起厭行。
前中二。
此門明熏習成氣。
後門增盛攝取。
今初由此地厭伏煩惱故。
于諸行積集熏成氣分。
方能究竟斷伏煩惱。
故名習氣。
十中一行本氣。
二成行氣。
三下化。
四上見。
五受生。
六大行。
七十願。
八十度。
九理智。
十量智。
二十種取者。
明增盛攝取故。
晉經名熾然。
由前積習愛樂得增長故。
第二十種修下三門。
明所起厭行。
即分為三。
此門正顯修行。
前八修因。
後二修果。
第二成就佛法明修成勝緣。
依托此十能成就故。
第三十種退失明修行離過。
别舉十過總令遠離。
文并可知。
第四離生道下五門。
明四地中行分三。
初此門明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
次門明其清淨。
後三門明對治修行增長。
今初前三地寄同世間。
有見等惑。
猶如生食在腹。
四地寄同出世。
對治清淨能離彼生。
謂離有為行故得無生故。
顯行純熟離生澀故。
廣如婆沙。
今是彼清淨對治之因。
故名為道。
地經有十法明門。
初是觀察衆生。
今但廣斯一句餘略不具。
結雲不雜二乘者。
以于十句雙行而修故。
不同二乘見道離生矣。
第二決定法者。
明其清淨。
上明能離今顯所得。
以得出世決定法故。
故彼文雲。
得彼内法生如來家。
十中前五自分。
後五勝進。
第三出生佛法下三門。
明對治修行增長。
于中分二。
先二門明修行增長。
後一門明修行對治。
今初亦二。
此門正明增長。
後門顯立勝名。
今初從緣出生即增長義。
亦猶出息增長其多。
十中初二順人信法。
次二願智不虛。
次二時處廣長。
次二無間普遍。
後二勝行攝生。
二丈夫名号即立勝名。
由德行内增故嘉名外立。
十中前四從境立名。
五六約當體受名。
上皆自利七八利他。
九通顯勝具二利故。
上皆自分因名。
後一勝進果。
稱上皆随德假名故。
瑜伽四十六。
明菩薩随德假名有十六種。
初名菩提薩埵。
十六名為法師。
顯揚第八莊嚴論十二。
皆同此說。
又商主天子經五義立名。
恐繁不會。
第二有十種道明修行對治。
地經寄位廣明三十七品。
今約實位故。
增數顯十皆為對治。
并是正道。
十中前二後一名義皆不共。
三道則名義俱共。
四道至九名共小乘。
義唯實教前三可知。
言義唯實者故。
四行雲。
善巧回向無休息。
故五根定根知三昧入出。
六通天眼見死此生彼。
七六念成七加念衆生為大悲故。
亦是廣七覺中一念覺故。
餘例此知。
八正思惟順一切智。
九次第定皆寂用雙行。
初禅離欲恚害而逆化衆生。
亦用欲等言說。
故雲一切語業。
二禅雖無覺觀不壞淨覺。
以為說因。
三禅離喜而生法喜。
四禅離樂而受解脫道樂。
從此不下。
明四無色定。
但總相顯勝。
雖住滅下即滅盡定。
此定雖盡滅諸不恒行心心所法。
及滅恒行染污一分。
而以厭患想受為先故。
名滅想受定。
由非想地猶有細想。
是舍受故。
今實教明即受等性滅故。
不息菩薩行。
是以七地雲能念念入。
亦念念起等。
餘如三地及七地中辨。
十力中六遍一切下。
是一切至處道智。
八是天眼。
九是宿命。
今三世悉知。
況乎宿命。
餘如初會中辨。
第五無量道下二門。
明五地中行分二。
此門明勝慢對治中行。
後門明後二分中行。
今初分二。
先總标四門。
以此四門同顯道義。
義皆無量類例相從。
故總标之。
約義須分故。
後二屬後。
二從佛子下别明初門。
謂十平等心及随如道行。
皆是菩薩正道所遊路故。
以觸境皆如道無不在。
況虛空等十。
一一無量道豈有涯。
十中前四各一無量。
後四皆佛界無量。
語言亦屬衆生。
亦是調伏界。
無量劫數即豎論無量。
餘七橫論無量。
虛空亦橫亦豎。
法界非橫非豎。
虛空法界約無分量。
餘八廣多無量兼無分量。
二無量助道即不住道行勝。
及彼果勝中行。
以智契如是謂正道。
萬行資緣皆為助道。
此二合行名不住道。
今以圓融之修無不契如。
并為正道。
皆互相資并為助道。
故舉虛空等十不異前章。
然正道不随事轉同稱無量。
助道随事故。
随所等事名無邊無盡等。
第六無量修道一門。
明六地中行。
般若現前為真修故。
無去來等即十平等等故。
十中前四即勝慢對治中行。
攝十平等。
後六即彼果勝中行。
不住道行勝。
十種觀緣彼已廣故。
此略不明。
四中前三約法。
後一約喻。
法中彼從别義開成前八。
今總明之。
一不起心。
二稱本性。
三遣修相。
亦可配三性三無性。
如理思之。
四舉七喻通顯無著。
後六中五雖證三空。
而集福德。
六不着教法不可說者。
理圓言偏言不能诠故。
無言說者性無言故。
離言說者忘言方會故。
七不壞事法界。
八不壞真如理。
九總明權實之智故力無盡。
上皆自分修。
十即勝進修。
第七莊嚴道下三門。
明七地中行分三。
初門明權實雙行。
次門明念念進趣。
後門取授自在。
今初即彼地中。
樂無作行對治十種方便智。
及雙行果發起勝行中行。
以權實交飾故曰莊嚴。
列中前五自行無染。
次四随有攝化。
一無染而化。
二處正入邪。
三持犯權實。
四人法權實。
十總顯因果權實。
于中三。
初因圓示缺示現受生。
是因未滿故。
次與三世下。
同果境界而不舍因。
因有十句行通二利。
法即教法業謂利他。
道謂正智儀謂制聽。
取即願求巧謂權實。
上皆所作事。
總語因體。
生成用者即因成大用。
住持力者長用不絕。
後何以下征釋可知。
二十足明念念進趣行。
即彼障對治中修行無量種。
及雙行分中菩提分差别等。
十中初二約行。
一戒二進。
次二約通。
一總二别。
次二約心。
一願二誓。
次二約法。
一順二持。
後二約德。
一演二伏。
三十種手明取授自在行。
即雙行分中能作大義。
十中初一約取。
謂念念中修習一切佛法向佛智故。
餘九約授。
于中前五明四攝。
一布施二愛語。
三四皆利行。
五即同事共一手。
作而拔出故。
後四即四家一苦清淨故。
二示諸谛故。
三般若力故。
四舍煩惱故。
第八十腹下三門。
明第八地中行。
以内證無生故。
皆約内事明内德圓滿。
即分為三。
初門明含容清淨德。
即彼集地分中無住道清淨等故。
及淨忍分中得無生故。
亦是得勝行分中離一切貪着等故。
世人之腹多含穢惡。
今此十中。
前六後一明惡無不離。
七八九三明善無不積。
若能如是凡即佛腹。
二有十藏前總舉其腹。
今别明五藏。
由得勝行諸佛勸起。
一念出生含攝成熟無量德故。
十中初三出生三寶。
次三成熟三聚。
邪定亦有佛性為未來因故。
起悲為緣。
涅槃雲。
一闡提人雖複斷善。
由佛性力未來善根還得生長。
即其義也。
後四攝授佛果。
最後即一切智也。
三有十心。
即五藏之一最為勝故。
五藏主故。
即此地能成諸善無功用心。
前初地中明心。
梵雲質多即慮知心。
對身口故。
今此梵雲缬唎陀耶。
此雲肉團心對餘藏故。
十中前六自利。
于中初二攝善。
一勤二策。
次二破惡。
一破緣二破因。
次二成行。
一堅二淨。
次二攝生心。
一智令悟。
二慈拯救。
大梵住即四無量。
後二成德。
一深。
二固。
第九被甲下二門明九地行法師入有。
備外嚴故。
初門明入地十心。
如被甲防内将趣入故。
十句可知。
二十器仗。
器仗破外。
以住地心窮十稠外無不破故。
十
明三地中行分二。
前二門明能起厭行。
後三門即所起厭行。
前中二。
此門明熏習成氣。
後門增盛攝取。
今初由此地厭伏煩惱故。
于諸行積集熏成氣分。
方能究竟斷伏煩惱。
故名習氣。
十中一行本氣。
二成行氣。
三下化。
四上見。
五受生。
六大行。
七十願。
八十度。
九理智。
十量智。
二十種取者。
明增盛攝取故。
晉經名熾然。
由前積習愛樂得增長故。
第二十種修下三門。
明所起厭行。
即分為三。
此門正顯修行。
前八修因。
後二修果。
第二成就佛法明修成勝緣。
依托此十能成就故。
第三十種退失明修行離過。
别舉十過總令遠離。
文并可知。
第四離生道下五門。
明四地中行分三。
初此門明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
次門明其清淨。
後三門明對治修行增長。
今初前三地寄同世間。
有見等惑。
猶如生食在腹。
四地寄同出世。
對治清淨能離彼生。
謂離有為行故得無生故。
顯行純熟離生澀故。
廣如婆沙。
今是彼清淨對治之因。
故名為道。
地經有十法明門。
初是觀察衆生。
今但廣斯一句餘略不具。
結雲不雜二乘者。
以于十句雙行而修故。
不同二乘見道離生矣。
第二決定法者。
明其清淨。
上明能離今顯所得。
以得出世決定法故。
故彼文雲。
得彼内法生如來家。
十中前五自分。
後五勝進。
第三出生佛法下三門。
明對治修行增長。
于中分二。
先二門明修行增長。
後一門明修行對治。
今初亦二。
此門正明增長。
後門顯立勝名。
今初從緣出生即增長義。
亦猶出息增長其多。
十中初二順人信法。
次二願智不虛。
次二時處廣長。
次二無間普遍。
後二勝行攝生。
二丈夫名号即立勝名。
由德行内增故嘉名外立。
十中前四從境立名。
五六約當體受名。
上皆自利七八利他。
九通顯勝具二利故。
上皆自分因名。
後一勝進果。
稱上皆随德假名故。
瑜伽四十六。
明菩薩随德假名有十六種。
初名菩提薩埵。
十六名為法師。
顯揚第八莊嚴論十二。
皆同此說。
又商主天子經五義立名。
恐繁不會。
第二有十種道明修行對治。
地經寄位廣明三十七品。
今約實位故。
增數顯十皆為對治。
并是正道。
十中前二後一名義皆不共。
三道則名義俱共。
四道至九名共小乘。
義唯實教前三可知。
言義唯實者故。
四行雲。
善巧回向無休息。
故五根定根知三昧入出。
六通天眼見死此生彼。
七六念成七加念衆生為大悲故。
亦是廣七覺中一念覺故。
餘例此知。
八正思惟順一切智。
九次第定皆寂用雙行。
初禅離欲恚害而逆化衆生。
亦用欲等言說。
故雲一切語業。
二禅雖無覺觀不壞淨覺。
以為說因。
三禅離喜而生法喜。
四禅離樂而受解脫道樂。
從此不下。
明四無色定。
但總相顯勝。
雖住滅下即滅盡定。
此定雖盡滅諸不恒行心心所法。
及滅恒行染污一分。
而以厭患想受為先故。
名滅想受定。
由非想地猶有細想。
是舍受故。
今實教明即受等性滅故。
不息菩薩行。
是以七地雲能念念入。
亦念念起等。
餘如三地及七地中辨。
十力中六遍一切下。
是一切至處道智。
八是天眼。
九是宿命。
今三世悉知。
況乎宿命。
餘如初會中辨。
第五無量道下二門。
明五地中行分二。
此門明勝慢對治中行。
後門明後二分中行。
今初分二。
先總标四門。
以此四門同顯道義。
義皆無量類例相從。
故總标之。
約義須分故。
後二屬後。
二從佛子下别明初門。
謂十平等心及随如道行。
皆是菩薩正道所遊路故。
以觸境皆如道無不在。
況虛空等十。
一一無量道豈有涯。
十中前四各一無量。
後四皆佛界無量。
語言亦屬衆生。
亦是調伏界。
無量劫數即豎論無量。
餘七橫論無量。
虛空亦橫亦豎。
法界非橫非豎。
虛空法界約無分量。
餘八廣多無量兼無分量。
二無量助道即不住道行勝。
及彼果勝中行。
以智契如是謂正道。
萬行資緣皆為助道。
此二合行名不住道。
今以圓融之修無不契如。
并為正道。
皆互相資并為助道。
故舉虛空等十不異前章。
然正道不随事轉同稱無量。
助道随事故。
随所等事名無邊無盡等。
第六無量修道一門。
明六地中行。
般若現前為真修故。
無去來等即十平等等故。
十中前四即勝慢對治中行。
攝十平等。
後六即彼果勝中行。
不住道行勝。
十種觀緣彼已廣故。
此略不明。
四中前三約法。
後一約喻。
法中彼從别義開成前八。
今總明之。
一不起心。
二稱本性。
三遣修相。
亦可配三性三無性。
如理思之。
四舉七喻通顯無著。
後六中五雖證三空。
而集福德。
六不着教法不可說者。
理圓言偏言不能诠故。
無言說者性無言故。
離言說者忘言方會故。
七不壞事法界。
八不壞真如理。
九總明權實之智故力無盡。
上皆自分修。
十即勝進修。
第七莊嚴道下三門。
明七地中行分三。
初門明權實雙行。
次門明念念進趣。
後門取授自在。
今初即彼地中。
樂無作行對治十種方便智。
及雙行果發起勝行中行。
以權實交飾故曰莊嚴。
列中前五自行無染。
次四随有攝化。
一無染而化。
二處正入邪。
三持犯權實。
四人法權實。
十總顯因果權實。
于中三。
初因圓示缺示現受生。
是因未滿故。
次與三世下。
同果境界而不舍因。
因有十句行通二利。
法即教法業謂利他。
道謂正智儀謂制聽。
取即願求巧謂權實。
上皆所作事。
總語因體。
生成用者即因成大用。
住持力者長用不絕。
後何以下征釋可知。
二十足明念念進趣行。
即彼障對治中修行無量種。
及雙行分中菩提分差别等。
十中初二約行。
一戒二進。
次二約通。
一總二别。
次二約心。
一願二誓。
次二約法。
一順二持。
後二約德。
一演二伏。
三十種手明取授自在行。
即雙行分中能作大義。
十中初一約取。
謂念念中修習一切佛法向佛智故。
餘九約授。
于中前五明四攝。
一布施二愛語。
三四皆利行。
五即同事共一手。
作而拔出故。
後四即四家一苦清淨故。
二示諸谛故。
三般若力故。
四舍煩惱故。
第八十腹下三門。
明第八地中行。
以内證無生故。
皆約内事明内德圓滿。
即分為三。
初門明含容清淨德。
即彼集地分中無住道清淨等故。
及淨忍分中得無生故。
亦是得勝行分中離一切貪着等故。
世人之腹多含穢惡。
今此十中。
前六後一明惡無不離。
七八九三明善無不積。
若能如是凡即佛腹。
二有十藏前總舉其腹。
今别明五藏。
由得勝行諸佛勸起。
一念出生含攝成熟無量德故。
十中初三出生三寶。
次三成熟三聚。
邪定亦有佛性為未來因故。
起悲為緣。
涅槃雲。
一闡提人雖複斷善。
由佛性力未來善根還得生長。
即其義也。
後四攝授佛果。
最後即一切智也。
三有十心。
即五藏之一最為勝故。
五藏主故。
即此地能成諸善無功用心。
前初地中明心。
梵雲質多即慮知心。
對身口故。
今此梵雲缬唎陀耶。
此雲肉團心對餘藏故。
十中前六自利。
于中初二攝善。
一勤二策。
次二破惡。
一破緣二破因。
次二成行。
一堅二淨。
次二攝生心。
一智令悟。
二慈拯救。
大梵住即四無量。
後二成德。
一深。
二固。
第九被甲下二門明九地行法師入有。
備外嚴故。
初門明入地十心。
如被甲防内将趣入故。
十句可知。
二十器仗。
器仗破外。
以住地心窮十稠外無不破故。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