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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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業最勝。
謂要具行一切事業。
五巧便最勝。
謂要無相智之所攝受。
六回向最勝。
謂要回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
謂要不為二障間雜。
即三時無悔。
若七随阙非到彼岸。
故此十度應各四句分别。
其别稱及出體。
三辨相至文當釋。
四建立者。
為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
故但有十。
為對六蔽漸修佛法。
漸熟有情故但說六。
六中前三增上生道。
感大财體及眷屬故。
後三決定勝道。
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
又前三饒益有情。
施财不惱忍彼惱故。
後三對治煩惱。
勤修加行永伏永滅故。
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
由後三故不住生死。
能為無住涅槃資糧。
後唯四者助六令滿。
方便助前三。
願助精進。
力助靜慮智助般若。
如深密說。
五次第者。
謂由前前引發後後。
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又前前粗後後細。
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六相攝者。
此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
互相順故。
般若論雲。
檀義攝于六。
資生無畏法等。
智論雲。
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
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
今此經文必具攝十。
若但說六六攝後四。
若開為十。
第六唯攝無分别智。
後四皆是後得智攝。
七修證者。
五位通修佛方究竟。
十約因位總有三名。
謂初無數劫。
施等勢力尚微。
被煩惱伏。
但名波羅蜜多。
第二劫去勢力漸增。
能伏煩惱。
名近波羅蜜多。
第三僧祇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
名大波羅蜜多。
故上下文中。
屢言廣大波羅蜜也。
八約教者。
諸教可思此教要須一一融攝。
徹果該因。
九觀心者可以意得。
十釋文中。
第一偈明施度。
辍己惠人名之為施。
即以無貪及所起三業。
而為其性。
此有三種。
謂财法無畏。
止半因中大悲行施。
已該此三。
此悲亦是七最勝中前三最勝。
下半果中财能資身。
無畏益心。
法資法身。
故得果身身最殊妙。
三皆悅物故見者必喜。
亦由具七最勝故。
身殊妙也。
二戒度。
防非止惡名之為戒。
即受學菩薩戒時。
三業為性。
戒有三種律儀攝善得淨身果。
攝衆生戒能除物苦。
遍十方者。
無作戒身等衆生故。
三忍者。
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之為忍。
此約生忍。
又忍即忍可。
忍即是慧。
雙忍事理。
即以無嗔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忍亦有三。
謂耐怨害忍。
安受苦忍。
谛察法忍。
偈雲。
信解真實即谛察法也。
色相圓滿前二忍果。
放淨光明第三忍果。
四精進者。
練心于法名之為精。
精心務達目之為進。
以勤及所起三業為性。
亦有三種。
一被甲。
二攝善。
三利樂。
初句通前二。
以被甲精進。
瑜伽釋雲。
設千大劫為一日夜處于地獄。
唯為脫一衆生故。
次句即第三。
下半通三果也。
因既離身心相故。
果能身遍十方。
五禅者梵雲禅那。
此雲靜慮。
即以等持為性。
亦有三種。
謂安住引發辦事。
既引起神通辦利生事。
故見者深喜。
現法樂住諸惑不行。
又資慧斷惑。
故見者惑滅。
六般若者。
般若梵言。
此翻為慧。
推求谛理名之慧也。
此及後四。
皆擇法為體。
亦有三種。
一生空無分别。
二法空無分别。
三俱空無分别。
攝論以加行正體後得為三。
約六度說。
璎珞以照有照無及照中道。
而為三者。
唯約法空。
三觀之義至下當明。
慧導萬行。
故雲修諸行海。
言具足者。
具上三也。
因如有目。
故果獲身智二光能滅諸闇。
七方便者。
即善巧也。
方謂方法便謂便宜。
下四但各二種。
今初謂回向方便。
拔濟方便。
文雲。
種種化生。
即拔濟善巧。
所修成就。
兼于回向菩提。
所化無邊。
果得十方而橫遍。
為物取果豎窮來際而不休。
八願者。
即希求要誓。
有義。
即以欲勝解及信為性。
亦有二種。
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
由初願故出現世間。
由後願故救生不息。
九力者。
不可屈伏故随思随修。
任運成就。
亦有二種。
謂思擇修習。
今言法力。
即思擇諸法而修習故。
攝論由此二力。
令前六度無間現前。
經雲成自然力。
即無師而成。
不習而無不利。
何能壞哉。
十智度。
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
亦有二種。
謂受用法樂智。
成熟有情智。
無性論雲。
由施等六成此智。
複由此智成立六種。
名受法樂。
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戒等。
饒益有情。
經雲普門智。
總含二智。
别配即初句成熟有情。
次句即受用法樂。
此二無二故。
成無礙力舒光普照。
第九雲音頌。
述菩提樹摩尼果中。
歎佛往修十地行果。
十一頌分二。
初一總舉。
謂佛果大用。
由昔地行及結說處。
餘十次第各述一地。
地義當品廣明。
今皆略述而已。
初地略述四義。
一加行多劫。
諸論皆說地前為一僧祇。
已為無量。
更有異說恐厭繁文。
二标入地名。
三出生廣智。
謂生如來家見法實性。
得妙觀察平等性智故。
四普見佛海。
同下願智果中。
二地四義。
一舉法标名。
二别地行相。
三修行時分。
四供佛多少。
三地四義。
一舉法标名。
世
謂要具行一切事業。
五巧便最勝。
謂要無相智之所攝受。
六回向最勝。
謂要回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
謂要不為二障間雜。
即三時無悔。
若七随阙非到彼岸。
故此十度應各四句分别。
其别稱及出體。
三辨相至文當釋。
四建立者。
為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
故但有十。
為對六蔽漸修佛法。
漸熟有情故但說六。
六中前三增上生道。
感大财體及眷屬故。
後三決定勝道。
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
又前三饒益有情。
施财不惱忍彼惱故。
後三對治煩惱。
勤修加行永伏永滅故。
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
由後三故不住生死。
能為無住涅槃資糧。
後唯四者助六令滿。
方便助前三。
願助精進。
力助靜慮智助般若。
如深密說。
五次第者。
謂由前前引發後後。
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又前前粗後後細。
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六相攝者。
此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
互相順故。
般若論雲。
檀義攝于六。
資生無畏法等。
智論雲。
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
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
今此經文必具攝十。
若但說六六攝後四。
若開為十。
第六唯攝無分别智。
後四皆是後得智攝。
七修證者。
五位通修佛方究竟。
十約因位總有三名。
謂初無數劫。
施等勢力尚微。
被煩惱伏。
但名波羅蜜多。
第二劫去勢力漸增。
能伏煩惱。
名近波羅蜜多。
第三僧祇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
名大波羅蜜多。
故上下文中。
屢言廣大波羅蜜也。
八約教者。
諸教可思此教要須一一融攝。
徹果該因。
九觀心者可以意得。
十釋文中。
第一偈明施度。
辍己惠人名之為施。
即以無貪及所起三業。
而為其性。
此有三種。
謂财法無畏。
止半因中大悲行施。
已該此三。
此悲亦是七最勝中前三最勝。
下半果中财能資身。
無畏益心。
法資法身。
故得果身身最殊妙。
三皆悅物故見者必喜。
亦由具七最勝故。
身殊妙也。
二戒度。
防非止惡名之為戒。
即受學菩薩戒時。
三業為性。
戒有三種律儀攝善得淨身果。
攝衆生戒能除物苦。
遍十方者。
無作戒身等衆生故。
三忍者。
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之為忍。
此約生忍。
又忍即忍可。
忍即是慧。
雙忍事理。
即以無嗔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忍亦有三。
謂耐怨害忍。
安受苦忍。
谛察法忍。
偈雲。
信解真實即谛察法也。
色相圓滿前二忍果。
放淨光明第三忍果。
四精進者。
練心于法名之為精。
精心務達目之為進。
以勤及所起三業為性。
亦有三種。
一被甲。
二攝善。
三利樂。
初句通前二。
以被甲精進。
瑜伽釋雲。
設千大劫為一日夜處于地獄。
唯為脫一衆生故。
次句即第三。
下半通三果也。
因既離身心相故。
果能身遍十方。
五禅者梵雲禅那。
此雲靜慮。
即以等持為性。
亦有三種。
謂安住引發辦事。
既引起神通辦利生事。
故見者深喜。
現法樂住諸惑不行。
又資慧斷惑。
故見者惑滅。
六般若者。
般若梵言。
此翻為慧。
推求谛理名之慧也。
此及後四。
皆擇法為體。
亦有三種。
一生空無分别。
二法空無分别。
三俱空無分别。
攝論以加行正體後得為三。
約六度說。
璎珞以照有照無及照中道。
而為三者。
唯約法空。
三觀之義至下當明。
慧導萬行。
故雲修諸行海。
言具足者。
具上三也。
因如有目。
故果獲身智二光能滅諸闇。
七方便者。
即善巧也。
方謂方法便謂便宜。
下四但各二種。
今初謂回向方便。
拔濟方便。
文雲。
種種化生。
即拔濟善巧。
所修成就。
兼于回向菩提。
所化無邊。
果得十方而橫遍。
為物取果豎窮來際而不休。
八願者。
即希求要誓。
有義。
即以欲勝解及信為性。
亦有二種。
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
由初願故出現世間。
由後願故救生不息。
九力者。
不可屈伏故随思随修。
任運成就。
亦有二種。
謂思擇修習。
今言法力。
即思擇諸法而修習故。
攝論由此二力。
令前六度無間現前。
經雲成自然力。
即無師而成。
不習而無不利。
何能壞哉。
十智度。
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
亦有二種。
謂受用法樂智。
成熟有情智。
無性論雲。
由施等六成此智。
複由此智成立六種。
名受法樂。
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戒等。
饒益有情。
經雲普門智。
總含二智。
别配即初句成熟有情。
次句即受用法樂。
此二無二故。
成無礙力舒光普照。
第九雲音頌。
述菩提樹摩尼果中。
歎佛往修十地行果。
十一頌分二。
初一總舉。
謂佛果大用。
由昔地行及結說處。
餘十次第各述一地。
地義當品廣明。
今皆略述而已。
初地略述四義。
一加行多劫。
諸論皆說地前為一僧祇。
已為無量。
更有異說恐厭繁文。
二标入地名。
三出生廣智。
謂生如來家見法實性。
得妙觀察平等性智故。
四普見佛海。
同下願智果中。
二地四義。
一舉法标名。
二别地行相。
三修行時分。
四供佛多少。
三地四義。
一舉法标名。
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