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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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有十佛世界下。
明衆海雲集。
衆雖深廣難測略啟十門。
一集意。
二集因。
三辯類。
四定數。
五權實。
六地位。
七前後。
八有無。
九聞不聞。
十釋文。
今初。
來至佛所。
何所為耶。
有十義故。
一為影響為主伴故二。
為作輔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随之衆。
三為守護如來。
如執金剛等。
諸佛住處常勤護故。
四為莊嚴。
如道場神等。
常為嚴淨佛宮殿故。
五為供養。
如偈贊即正行供養。
華幢等即财供養故。
六為發起此經。
諸請難者即其事故。
七為聞法獲益。
當機領悟即其類故。
八為表法。
諸首諸林表信行等。
皆同名故。
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
亦通表萬行俱成佛故。
九為順證。
佛菩薩等證說不虛故。
十為翻顯。
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
為斯多意所以衆海雲集。
非唯證信而已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
一曾與毗盧遮那如來。
同集善根故。
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
三往在生死聞圓法故。
四曾發大心護一切故。
五往發大願願事佛故。
六随逐如來無厭足故。
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
八善能散滅我慢心故。
九福智已淨身周遍故。
十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
為此多義得預斯會。
中有集因亦通集意。
及随諸衆各有别因。
可以思準。
第三辯類。
即上集意便成十類。
一影響衆。
二常随衆。
三守護衆。
四嚴會衆。
五供養衆。
六發起衆。
七當機衆。
八表法衆。
九證法衆。
十顯法衆。
準前可知。
第四定數者。
稱法界衆焉能數知。
即文而言。
九會都數。
總有一百七十五衆。
都序之中有四十一衆。
謂同生有一。
異生三十九。
師子座中一。
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
及宮殿中無邊菩薩。
總四十三衆。
此四十三遍于九會。
第一會中有二衆。
謂新集十方衆。
佛眉間衆添成四十五。
第二會有新舊二衆。
第三四會各有四衆。
謂新舊及證法衆天衆。
第五會一百一十一衆。
謂新舊衆升天品内供養衆。
有一百七并天衆證法衆。
第六會四衆。
謂天衆同生異生證法衆。
七八兩會。
各唯一衆。
謂普賢等舊衆。
第九會三衆。
謂菩薩聲聞及天王等舊衆。
舊衆雖重随會别故并皆取之。
然此諸衆或總為一。
一乘衆故。
或分為二。
以有實衆及化衆故。
或可為三人天神故。
或為四。
佛菩薩人非人故。
或五非人開天神故。
或六加畜生故。
或七天分欲色故。
或八菩薩有此界他界故。
或九他方有主伴故。
或十加聲聞故。
或一百七十五如前說故。
或無量無邊義類多方故。
一一或以佛刹塵數等為量故。
又如新集菩薩。
毛光出衆。
例上皆爾。
故一一衆皆無分齊。
此猶約相别。
若融攝。
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衆。
以稱法界緣起之會。
互相在故。
上且約一界。
若通十方及異類刹塵。
帝網無盡無盡。
是為華嚴海會衆數。
第五權實者。
夫能對揚聖教影響其迹。
靡不是權。
當機之流多皆是實。
諸教所明穢土之中。
雜類菩薩聲聞皆通權實。
地前是實地上是權。
法身無生生五道故。
淨土菩薩唯實。
實報生故。
雜類聲聞是權。
攝論雲。
欲令淨土不空。
化作雜類衆故。
若依此經。
同生異生皆通權實。
海印定現實德攝故。
随緣随位而示現故。
第二會初雲。
莫不皆是一生補處故。
對前十類辯權實者。
影響一衆自有二類。
一果德衆。
謂能加證法。
諸佛互為主伴非權非實。
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
有經雲。
昔為釋迦師。
今為佛弟子。
二尊不并化故。
我為菩薩等當機唯實。
餘八通權實。
第六地位者。
有說。
一切皆是果位。
以是舍那海印現故。
或說。
一切皆因果海。
非可見聞。
世尊亦是因者。
識所現故。
或皆通因果。
果得不舍因随類現故。
因位願力助佛化故。
當機之流正修趣故。
或俱非因果。
緣起大衆因真性故。
将此對前權實。
則果位一向權。
因位通權實。
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因果。
餘八唯因。
因位高下難以準定。
第七前後者。
初列菩薩後列餘衆者。
表從本以起末。
下贊即後明菩薩者。
表尋末歸本。
良以本末無二故。
二文互舉。
又從本流末。
必先小後大故。
自在天為末。
攝末歸本必從深至淺故。
先明自在。
然皆顯法界緣起逆順自在故也。
又表四十位。
一一皆徹因門。
并該果海故。
互舉前後。
令物不作優劣之解故。
第八有無者。
亦有十類。
一約界無無色。
二約趣無地獄。
此二非器故。
若約轉生有地獄天子。
若約所益亦通無色。
三界皆益故。
三約洲但列閻浮。
餘三略無故。
或成難故。
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
下為顯法亦不見聞故。
智度論雲。
若小乘經初唯列聲聞。
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
若一乘經初唯列菩薩。
故指此經為不共教。
或大乘經唯列小者。
為引攝故。
如金剛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
主伴不具故。
主伴具者。
必是一乘。
五約部無四衆。
未說小教故。
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
七約三聚無邪定。
彼障隔故。
生盲之流但冥益故。
八約内外。
無外道非彼測故。
九約諸天。
無無想入邪定故。
十約善惡。
無惡魔不為違害。
天中攝故。
上十且随相說。
圓融應有即無所不具。
第九聞不聞者。
約權前後皆互得聞。
約實當會自聞。
縱不起前而趣于後。
亦各不相知。
若約頓機。
許一時頓領。
上之九門且從顯著。
略為此釋。
中本廣本。
或隐或顯不可執文。
第十釋文。
第一會中前總四十衆。
大分為二。
初一同生餘是異生。
故論雲。
解脫月是同生衆故。
又雲。
同生衆請。
則知兼有地前。
明知不約地位。
餘釋雲雲。
不符論意。
雲何名為同異生耶。
然有二義。
一謂雜類。
作諸異生種種形故。
菩薩得法性身。
同人作一類菩薩形故。
二菩薩為同者。
通諸位故。
神等為異。
法界差别德故。
其四十衆文皆有三。
一标數辯類。
二列名總結。
三攝德周圓。
今初同生衆中。
第一标數辯類中。
先辯數。
佛世界者下辯世界。
略有三類。
一世界。
二種。
三海。
今雲世界則非種非海。
權實共許。
一三千界一佛化境故。
或名佛刹佛土。
皆準此也。
微塵者。
七極微量也。
謂抹三千界并為微塵。
一塵為一菩薩。
則數已難量矣。
況舉十數表無盡耶。
菩薩摩诃薩者。
辯類也。
即揀非餘衆。
具雲菩提薩埵摩诃薩埵。
今從略耳。
然有三釋。
一菩提是所求佛果。
薩埵是所化衆生。
即悲智所緣之境。
從境立名故名菩薩。
二菩提是所求之果。
薩埵是能求之人。
能所合目故名菩薩。
三薩埵此雲勇猛。
謂于大菩提勇猛求故。
摩诃雲大。
大有四義。
一
明衆海雲集。
衆雖深廣難測略啟十門。
一集意。
二集因。
三辯類。
四定數。
五權實。
六地位。
七前後。
八有無。
九聞不聞。
十釋文。
今初。
來至佛所。
何所為耶。
有十義故。
一為影響為主伴故二。
為作輔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随之衆。
三為守護如來。
如執金剛等。
諸佛住處常勤護故。
四為莊嚴。
如道場神等。
常為嚴淨佛宮殿故。
五為供養。
如偈贊即正行供養。
華幢等即财供養故。
六為發起此經。
諸請難者即其事故。
七為聞法獲益。
當機領悟即其類故。
八為表法。
諸首諸林表信行等。
皆同名故。
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
亦通表萬行俱成佛故。
九為順證。
佛菩薩等證說不虛故。
十為翻顯。
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
為斯多意所以衆海雲集。
非唯證信而已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
一曾與毗盧遮那如來。
同集善根故。
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
三往在生死聞圓法故。
四曾發大心護一切故。
五往發大願願事佛故。
六随逐如來無厭足故。
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
八善能散滅我慢心故。
九福智已淨身周遍故。
十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
為此多義得預斯會。
中有集因亦通集意。
及随諸衆各有别因。
可以思準。
第三辯類。
即上集意便成十類。
一影響衆。
二常随衆。
三守護衆。
四嚴會衆。
五供養衆。
六發起衆。
七當機衆。
八表法衆。
九證法衆。
十顯法衆。
準前可知。
第四定數者。
稱法界衆焉能數知。
即文而言。
九會都數。
總有一百七十五衆。
都序之中有四十一衆。
謂同生有一。
異生三十九。
師子座中一。
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
及宮殿中無邊菩薩。
總四十三衆。
此四十三遍于九會。
第一會中有二衆。
謂新集十方衆。
佛眉間衆添成四十五。
第二會有新舊二衆。
第三四會各有四衆。
謂新舊及證法衆天衆。
第五會一百一十一衆。
謂新舊衆升天品内供養衆。
有一百七并天衆證法衆。
第六會四衆。
謂天衆同生異生證法衆。
七八兩會。
各唯一衆。
謂普賢等舊衆。
第九會三衆。
謂菩薩聲聞及天王等舊衆。
舊衆雖重随會别故并皆取之。
然此諸衆或總為一。
一乘衆故。
或分為二。
以有實衆及化衆故。
或可為三人天神故。
或為四。
佛菩薩人非人故。
或五非人開天神故。
或六加畜生故。
或七天分欲色故。
或八菩薩有此界他界故。
或九他方有主伴故。
或十加聲聞故。
或一百七十五如前說故。
或無量無邊義類多方故。
一一或以佛刹塵數等為量故。
又如新集菩薩。
毛光出衆。
例上皆爾。
故一一衆皆無分齊。
此猶約相别。
若融攝。
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衆。
以稱法界緣起之會。
互相在故。
上且約一界。
若通十方及異類刹塵。
帝網無盡無盡。
是為華嚴海會衆數。
第五權實者。
夫能對揚聖教影響其迹。
靡不是權。
當機之流多皆是實。
諸教所明穢土之中。
雜類菩薩聲聞皆通權實。
地前是實地上是權。
法身無生生五道故。
淨土菩薩唯實。
實報生故。
雜類聲聞是權。
攝論雲。
欲令淨土不空。
化作雜類衆故。
若依此經。
同生異生皆通權實。
海印定現實德攝故。
随緣随位而示現故。
第二會初雲。
莫不皆是一生補處故。
對前十類辯權實者。
影響一衆自有二類。
一果德衆。
謂能加證法。
諸佛互為主伴非權非實。
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
有經雲。
昔為釋迦師。
今為佛弟子。
二尊不并化故。
我為菩薩等當機唯實。
餘八通權實。
第六地位者。
有說。
一切皆是果位。
以是舍那海印現故。
或說。
一切皆因果海。
非可見聞。
世尊亦是因者。
識所現故。
或皆通因果。
果得不舍因随類現故。
因位願力助佛化故。
當機之流正修趣故。
或俱非因果。
緣起大衆因真性故。
将此對前權實。
則果位一向權。
因位通權實。
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因果。
餘八唯因。
因位高下難以準定。
第七前後者。
初列菩薩後列餘衆者。
表從本以起末。
下贊即後明菩薩者。
表尋末歸本。
良以本末無二故。
二文互舉。
又從本流末。
必先小後大故。
自在天為末。
攝末歸本必從深至淺故。
先明自在。
然皆顯法界緣起逆順自在故也。
又表四十位。
一一皆徹因門。
并該果海故。
互舉前後。
令物不作優劣之解故。
第八有無者。
亦有十類。
一約界無無色。
二約趣無地獄。
此二非器故。
若約轉生有地獄天子。
若約所益亦通無色。
三界皆益故。
三約洲但列閻浮。
餘三略無故。
或成難故。
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
下為顯法亦不見聞故。
智度論雲。
若小乘經初唯列聲聞。
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
若一乘經初唯列菩薩。
故指此經為不共教。
或大乘經唯列小者。
為引攝故。
如金剛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
主伴不具故。
主伴具者。
必是一乘。
五約部無四衆。
未說小教故。
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
七約三聚無邪定。
彼障隔故。
生盲之流但冥益故。
八約内外。
無外道非彼測故。
九約諸天。
無無想入邪定故。
十約善惡。
無惡魔不為違害。
天中攝故。
上十且随相說。
圓融應有即無所不具。
第九聞不聞者。
約權前後皆互得聞。
約實當會自聞。
縱不起前而趣于後。
亦各不相知。
若約頓機。
許一時頓領。
上之九門且從顯著。
略為此釋。
中本廣本。
或隐或顯不可執文。
第十釋文。
第一會中前總四十衆。
大分為二。
初一同生餘是異生。
故論雲。
解脫月是同生衆故。
又雲。
同生衆請。
則知兼有地前。
明知不約地位。
餘釋雲雲。
不符論意。
雲何名為同異生耶。
然有二義。
一謂雜類。
作諸異生種種形故。
菩薩得法性身。
同人作一類菩薩形故。
二菩薩為同者。
通諸位故。
神等為異。
法界差别德故。
其四十衆文皆有三。
一标數辯類。
二列名總結。
三攝德周圓。
今初同生衆中。
第一标數辯類中。
先辯數。
佛世界者下辯世界。
略有三類。
一世界。
二種。
三海。
今雲世界則非種非海。
權實共許。
一三千界一佛化境故。
或名佛刹佛土。
皆準此也。
微塵者。
七極微量也。
謂抹三千界并為微塵。
一塵為一菩薩。
則數已難量矣。
況舉十數表無盡耶。
菩薩摩诃薩者。
辯類也。
即揀非餘衆。
具雲菩提薩埵摩诃薩埵。
今從略耳。
然有三釋。
一菩提是所求佛果。
薩埵是所化衆生。
即悲智所緣之境。
從境立名故名菩薩。
二菩提是所求之果。
薩埵是能求之人。
能所合目故名菩薩。
三薩埵此雲勇猛。
謂于大菩提勇猛求故。
摩诃雲大。
大有四義。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