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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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教所被機者。
夫教因機顯離機無言。
上說義理弘深。
未委被何根器。
若明能應者十身圓音。
今直彰所被。
通有十類。
前五揀非器。
後五彰所為。
前中一無信非器。
以聞生诽謗堕惡道故。
二違真非器。
依傍此經以求名利。
不淨說法集邪善故。
下經雲。
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
是為魔業。
三乖實非器。
謂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入心故。
論雲。
随聲取義有五過失。
上三皆是凡愚。
故下文雲。
此經不入餘衆生手。
四陜劣非器。
謂一切二乘。
出現品雲。
一切二乘不聞此經。
何況受持。
故雖在座如聾如瞽。
五守權非器。
謂三乘共教諸菩薩等。
随宗所修行布行位。
不信圓融具德之法故。
下經雲。
設有菩薩無量億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
不聞此經。
或時聞已。
不信不解不順不入。
不得名為真實菩薩故。
後五顯所為中一正為。
謂是一乘圓機故。
出現品雲。
此經不為餘衆生說。
即通指前五。
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
即正為之機。
謂一運一切運。
圓融行位即深不思議。
又能遍達諸教。
即廣不思議故。
文雲。
非餘境界之所知。
普賢行人方得入等。
二兼為。
謂即時雖未悟入。
而能信向成種。
如出現品食金剛喻故。
地獄天子十地頓超。
大海劫火不能為障。
約未悟入故名為兼。
三引為。
即前權教菩薩。
不受圓融之法故。
十地之中寄位顯勝。
借其三乘行布之名。
彼謂同于我法。
後因熏習方信入圓融。
以離此普法無所歸故。
權教極果無實事故。
四者權為。
即是二乘。
謂既不聞。
況于受持。
故諸菩薩權示聲聞。
或在法會。
而聾盲彰其絕分。
或示在道而啟悟知可回心。
五遠為謂諸凡夫外道闡提悉有佛性。
今雖不信後必當入故。
出現品雲。
如來智慧大藥王樹。
唯除二處。
不能為作生長利益。
所謂二乘堕無為坑。
及壞善根。
非器衆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
然亦于彼曾無厭舍。
前三非器。
是溺邪見。
第四非器。
是堕深坑故皆揀之。
今四及五明佛無厭舍故。
示而誘之熏其成種。
又彼品中。
明不信毀謗亦種善根。
謂謗雖堕惡道。
由聞曆耳終醒悟故。
又雲。
如日亦與生盲作利益故。
又如大海潛流喻中明。
無不具有如來智慧故。
又破塵出經卷喻中。
若除妄想皆見佛智故。
此皆明有自性住性。
即是所為。
況法性圓融感應交徹。
無有一法而非所被。
第五教體淺深者。
無盡教海體性難思。
從淺至深略明十體。
一音聲言語體。
二名句文身體。
三通取四法體。
上三皆能诠體。
四通攝所诠體。
五諸法顯義體。
六攝境唯心體。
七會緣入實體。
八理事無礙體。
九事事無礙體。
十海印炳現體。
十中前五唯體。
後五亦體亦性。
又前四通小。
後六唯大。
前七通三乘。
後三唯一乘。
前八約同教。
後二唯别教。
就前三中。
大小乘中通用四法。
一聲。
二名。
三句。
四文。
取舍不同。
各有三說。
小乘三者。
婆沙一百二十六雲。
如是佛教以何為體。
一雲。
應作是說語業為體。
謂佛語言。
唱辭評論。
語音。
語路。
語業。
語表是。
謂佛教。
其名句文。
但顯佛教作用。
不欲開示佛教自體。
發智論中亦同此說。
二雲。
名等為體。
謂名身句身文身。
次第行列次第安布。
次第連合故。
聲但依于展轉因故。
謂語起名。
名能顯義。
評家意取語業為體。
雜心論同俱舍。
俱舍論雲。
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
彼體語或名。
此色行蘊攝。
謂若語為教體即色蘊攝。
名為教體。
即行蘊攝。
此乃雙存前二。
情無去取。
故緻或言。
正理論中意符名等故。
彼第三釋前頌竟。
又雲。
诠義如實故名佛教。
名能诠義故教是名。
由是佛教定名為體。
舉名為首。
以攝句文。
顯宗第三亦同此說。
三者然俱舍意。
情無去取。
若取其雙存。
即合四法以為教體。
若經部意亦唯取聲。
故正理十四破彼師雲。
汝不應立名句文身。
即聲為體。
大乘有三。
大意同前。
一雲。
攝假從實以聲為體。
離聲無别名句等故。
深密第五雲。
如來言音略有三種。
一契經等。
既雲言音有三。
明以聲為教體。
雜集論雲。
成所引聲謂諸聖所說。
二雲以體從用名等為體。
能诠諸法自性差别。
二所依故。
故無性論破經部雲。
諸契經句語為自性。
不應理故。
成唯識第二。
亦破彼雲。
若名句文不異聲者。
法辭無礙境應無别。
唯識雲。
此三離聲雖無别體。
而假實異。
亦不即聲。
三雲。
聲名句文合為其體。
由前二說皆有理教。
為定量故。
深密第四雲。
不可舍于言說文字。
而能宣說故。
淨名雲。
有以音聲言語文字。
而作佛事故。
十地論雲。
說者以二事說。
聽者以二事聞。
謂善聲善字故。
以餘之意亦應雙取。
若就前二有去取者。
甯依名等。
良以音聲一種。
正就佛說容為教體。
流傳後代書之竹帛。
曾何有聲。
豈無教體。
書雖是色亦與名等為所依故。
亦色蘊攝。
前淨名十地通取四者。
但言所用非正顯體。
仁王雲。
是名句味諸佛所說故。
然大小諸宗。
雖通用四法而理不同。
謂薩婆多宗四法皆有實體。
經部聲有實體。
名等是假。
若大乘中。
或有四皆非實。
或有四皆如空。
俱不立故。
淨名雲。
文字性離。
無有文字是則解脫。
十地論釋空中風相等雲。
風喻音聲。
畫喻名字。
皆不可取。
佛藏經雲。
諸法如毫厘不空者。
則諸佛不出世。
又下雲諸法畢竟空。
無有毫末相。
有說四皆事理無礙。
或說四皆圓融故。
宗不同也。
第四通攝所诠體者。
瑜伽八十一雲。
謂契經體略有二種。
一文。
二義。
文是所依。
義是能依。
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
即依于六文顯于十義。
此明教義相成。
若不诠義教文何用。
故通取所诠成契經體。
又十住品雲。
文随于義義随于文。
文義相随理無舛謬。
方為真教。
又瑜伽雲。
佛菩薩等是能說者。
語是能說相。
名句文身是所說相。
故皆通取。
不同前義克取所說。
第五諸法顯義體者。
謂但能顯義理。
一切諸法皆為教體。
淨名第三雲。
有以光明而作佛事。
有以諸菩薩而作佛事。
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
有以佛菩提樹衣服卧具。
乃至八萬四千諸煩惱門。
衆生為之疲勞。
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
又十卷楞伽第四雲。
大慧非一切佛土言語說法故。
有佛國土。
直視不瞬。
口無言說名為說法。
乃至雲。
有佛國土動身名說。
又香積世界餐香飯而三昧顯。
極樂佛國聽風柯而正念成。
絲竹可以傳心。
目擊以之存道。
既語默視瞬皆說。
則見聞覺知盡聽。
苟能得法契神。
何必要因言說。
況華嚴性海雲台寶網。
同演妙音。
毛孔光明皆能說法。
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
刹土衆生本十身之正體。
于何非教耶。
下雲刹說衆生說。
三世一切說。
又雲。
一切世間諸境界。
皆悉能令轉法輪等。
其文非一。
第六攝境唯心體者。
總收前五并不離識。
唯識等雲。
一切所有唯心現故。
起信亦雲。
依一心法有二種門。
一心真如門。
二心生滅門。
然此二門。
皆各總攝一切法。
以此二門不相離故。
梵行品雲。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
唯心現。
然有二門。
一本影相對。
二說聽全收。
前中通就諸教以成四句。
一唯本無影。
謂即小乘不知唯識故。
二亦本亦影。
謂大乘初教。
謂佛自宣說。
若文若義。
皆是如來妙觀察智相應淨識之所顯現。
名本質教故。
佛地論第一雲。
有義。
聞者善根本願增上緣力。
如來識上文義相生。
此文義相。
是佛利他善根所起。
名為佛說。
若聞者識上所變文義。
名為影像。
佛地論雲。
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
聞者識上文義相生。
此文義相。
雖親依自善根力起。
而就強緣名為佛說故。
二十唯識論雲。
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護法論師等。
皆立此義。
然雲文義相生。
複說五心集現。
謂如說諸行無常即有四聲四字四名。
一句及所诠義。
此十四相。
于聞者識上聚集顯現。
然西方多釋。
今略舉其一。
謂如說諸字。
有率爾尋求二心。
然未定知諸字所屬。
無決定心。
次說行字。
由先熏習連帶解生。
有三心起。
謂率爾尋求決定。
以決定知諸字所屬一切行故。
聞諸行字。
雖知自性然未知義。
為令知義複說無字。
但有二心。
謂率爾尋求
夫教因機顯離機無言。
上說義理弘深。
未委被何根器。
若明能應者十身圓音。
今直彰所被。
通有十類。
前五揀非器。
後五彰所為。
前中一無信非器。
以聞生诽謗堕惡道故。
二違真非器。
依傍此經以求名利。
不淨說法集邪善故。
下經雲。
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
是為魔業。
三乖實非器。
謂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入心故。
論雲。
随聲取義有五過失。
上三皆是凡愚。
故下文雲。
此經不入餘衆生手。
四陜劣非器。
謂一切二乘。
出現品雲。
一切二乘不聞此經。
何況受持。
故雖在座如聾如瞽。
五守權非器。
謂三乘共教諸菩薩等。
随宗所修行布行位。
不信圓融具德之法故。
下經雲。
設有菩薩無量億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
不聞此經。
或時聞已。
不信不解不順不入。
不得名為真實菩薩故。
後五顯所為中一正為。
謂是一乘圓機故。
出現品雲。
此經不為餘衆生說。
即通指前五。
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
即正為之機。
謂一運一切運。
圓融行位即深不思議。
又能遍達諸教。
即廣不思議故。
文雲。
非餘境界之所知。
普賢行人方得入等。
二兼為。
謂即時雖未悟入。
而能信向成種。
如出現品食金剛喻故。
地獄天子十地頓超。
大海劫火不能為障。
約未悟入故名為兼。
三引為。
即前權教菩薩。
不受圓融之法故。
十地之中寄位顯勝。
借其三乘行布之名。
彼謂同于我法。
後因熏習方信入圓融。
以離此普法無所歸故。
權教極果無實事故。
四者權為。
即是二乘。
謂既不聞。
況于受持。
故諸菩薩權示聲聞。
或在法會。
而聾盲彰其絕分。
或示在道而啟悟知可回心。
五遠為謂諸凡夫外道闡提悉有佛性。
今雖不信後必當入故。
出現品雲。
如來智慧大藥王樹。
唯除二處。
不能為作生長利益。
所謂二乘堕無為坑。
及壞善根。
非器衆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
然亦于彼曾無厭舍。
前三非器。
是溺邪見。
第四非器。
是堕深坑故皆揀之。
今四及五明佛無厭舍故。
示而誘之熏其成種。
又彼品中。
明不信毀謗亦種善根。
謂謗雖堕惡道。
由聞曆耳終醒悟故。
又雲。
如日亦與生盲作利益故。
又如大海潛流喻中明。
無不具有如來智慧故。
又破塵出經卷喻中。
若除妄想皆見佛智故。
此皆明有自性住性。
即是所為。
況法性圓融感應交徹。
無有一法而非所被。
第五教體淺深者。
無盡教海體性難思。
從淺至深略明十體。
一音聲言語體。
二名句文身體。
三通取四法體。
上三皆能诠體。
四通攝所诠體。
五諸法顯義體。
六攝境唯心體。
七會緣入實體。
八理事無礙體。
九事事無礙體。
十海印炳現體。
十中前五唯體。
後五亦體亦性。
又前四通小。
後六唯大。
前七通三乘。
後三唯一乘。
前八約同教。
後二唯别教。
就前三中。
大小乘中通用四法。
一聲。
二名。
三句。
四文。
取舍不同。
各有三說。
小乘三者。
婆沙一百二十六雲。
如是佛教以何為體。
一雲。
應作是說語業為體。
謂佛語言。
唱辭評論。
語音。
語路。
語業。
語表是。
謂佛教。
其名句文。
但顯佛教作用。
不欲開示佛教自體。
發智論中亦同此說。
二雲。
名等為體。
謂名身句身文身。
次第行列次第安布。
次第連合故。
聲但依于展轉因故。
謂語起名。
名能顯義。
評家意取語業為體。
雜心論同俱舍。
俱舍論雲。
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
彼體語或名。
此色行蘊攝。
謂若語為教體即色蘊攝。
名為教體。
即行蘊攝。
此乃雙存前二。
情無去取。
故緻或言。
正理論中意符名等故。
彼第三釋前頌竟。
又雲。
诠義如實故名佛教。
名能诠義故教是名。
由是佛教定名為體。
舉名為首。
以攝句文。
顯宗第三亦同此說。
三者然俱舍意。
情無去取。
若取其雙存。
即合四法以為教體。
若經部意亦唯取聲。
故正理十四破彼師雲。
汝不應立名句文身。
即聲為體。
大乘有三。
大意同前。
一雲。
攝假從實以聲為體。
離聲無别名句等故。
深密第五雲。
如來言音略有三種。
一契經等。
既雲言音有三。
明以聲為教體。
雜集論雲。
成所引聲謂諸聖所說。
二雲以體從用名等為體。
能诠諸法自性差别。
二所依故。
故無性論破經部雲。
諸契經句語為自性。
不應理故。
成唯識第二。
亦破彼雲。
若名句文不異聲者。
法辭無礙境應無别。
唯識雲。
此三離聲雖無别體。
而假實異。
亦不即聲。
三雲。
聲名句文合為其體。
由前二說皆有理教。
為定量故。
深密第四雲。
不可舍于言說文字。
而能宣說故。
淨名雲。
有以音聲言語文字。
而作佛事故。
十地論雲。
說者以二事說。
聽者以二事聞。
謂善聲善字故。
以餘之意亦應雙取。
若就前二有去取者。
甯依名等。
良以音聲一種。
正就佛說容為教體。
流傳後代書之竹帛。
曾何有聲。
豈無教體。
書雖是色亦與名等為所依故。
亦色蘊攝。
前淨名十地通取四者。
但言所用非正顯體。
仁王雲。
是名句味諸佛所說故。
然大小諸宗。
雖通用四法而理不同。
謂薩婆多宗四法皆有實體。
經部聲有實體。
名等是假。
若大乘中。
或有四皆非實。
或有四皆如空。
俱不立故。
淨名雲。
文字性離。
無有文字是則解脫。
十地論釋空中風相等雲。
風喻音聲。
畫喻名字。
皆不可取。
佛藏經雲。
諸法如毫厘不空者。
則諸佛不出世。
又下雲諸法畢竟空。
無有毫末相。
有說四皆事理無礙。
或說四皆圓融故。
宗不同也。
第四通攝所诠體者。
瑜伽八十一雲。
謂契經體略有二種。
一文。
二義。
文是所依。
義是能依。
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
即依于六文顯于十義。
此明教義相成。
若不诠義教文何用。
故通取所诠成契經體。
又十住品雲。
文随于義義随于文。
文義相随理無舛謬。
方為真教。
又瑜伽雲。
佛菩薩等是能說者。
語是能說相。
名句文身是所說相。
故皆通取。
不同前義克取所說。
第五諸法顯義體者。
謂但能顯義理。
一切諸法皆為教體。
淨名第三雲。
有以光明而作佛事。
有以諸菩薩而作佛事。
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
有以佛菩提樹衣服卧具。
乃至八萬四千諸煩惱門。
衆生為之疲勞。
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
又十卷楞伽第四雲。
大慧非一切佛土言語說法故。
有佛國土。
直視不瞬。
口無言說名為說法。
乃至雲。
有佛國土動身名說。
又香積世界餐香飯而三昧顯。
極樂佛國聽風柯而正念成。
絲竹可以傳心。
目擊以之存道。
既語默視瞬皆說。
則見聞覺知盡聽。
苟能得法契神。
何必要因言說。
況華嚴性海雲台寶網。
同演妙音。
毛孔光明皆能說法。
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
刹土衆生本十身之正體。
于何非教耶。
下雲刹說衆生說。
三世一切說。
又雲。
一切世間諸境界。
皆悉能令轉法輪等。
其文非一。
第六攝境唯心體者。
總收前五并不離識。
唯識等雲。
一切所有唯心現故。
起信亦雲。
依一心法有二種門。
一心真如門。
二心生滅門。
然此二門。
皆各總攝一切法。
以此二門不相離故。
梵行品雲。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
唯心現。
然有二門。
一本影相對。
二說聽全收。
前中通就諸教以成四句。
一唯本無影。
謂即小乘不知唯識故。
二亦本亦影。
謂大乘初教。
謂佛自宣說。
若文若義。
皆是如來妙觀察智相應淨識之所顯現。
名本質教故。
佛地論第一雲。
有義。
聞者善根本願增上緣力。
如來識上文義相生。
此文義相。
是佛利他善根所起。
名為佛說。
若聞者識上所變文義。
名為影像。
佛地論雲。
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
聞者識上文義相生。
此文義相。
雖親依自善根力起。
而就強緣名為佛說故。
二十唯識論雲。
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護法論師等。
皆立此義。
然雲文義相生。
複說五心集現。
謂如說諸行無常即有四聲四字四名。
一句及所诠義。
此十四相。
于聞者識上聚集顯現。
然西方多釋。
今略舉其一。
謂如說諸字。
有率爾尋求二心。
然未定知諸字所屬。
無決定心。
次說行字。
由先熏習連帶解生。
有三心起。
謂率爾尋求決定。
以決定知諸字所屬一切行故。
聞諸行字。
雖知自性然未知義。
為令知義複說無字。
但有二心。
謂率爾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