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玄疏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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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正辨體 第二簡僞顯真 第三入實相門 第四一法異門 第五為衆經體 第六約觀心 第七通釋此經
第一正辨經體者。
此經以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也。
真性解脫義如前廣辨。
就此略為二意。
一者正辨此經體。
二明須知經體。
一正明不思議真性為此經體者。
若他明此經多用權實為體。
體即是宗。
今但以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者。
如天無二日國無兩主。
若權實為體者。
權實既是二法。
是則一教便有兩體。
今但用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者。
真性即是一實之理。
若用一實之理為體。
即無兩體之過也。
所言真性解脫者。
此經雲淫怒癡性即是解脫。
今言淫怒癡性即是真性。
真性即是實相一實谛之異名也。
大涅槃經明一實谛即是真法。
若法非真不名實谛。
問曰。
上說真谛即是思議解脫之理。
今何故說真實之性即是不思議解脫之理。
答曰。
上是偏真之真。
今依大涅槃經以明實谛。
實谛者即是不思議圓真。
圓真法性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無八倒。
無八倒者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無有虛妄。
無虛妄者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大乘。
大乘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非八魔。
非八魔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一道清淨。
一道清淨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常樂我淨。
常樂我淨即是不可思議真性解脫。
不可思議真性解脫即是此經之正體也。
如此真性豈同偏真哉。
二明須知經體者。
若尋經失旨事同調達。
雖讀六萬法藏不免現身堕大地獄。
槃特但誦一偈成羅漢道。
如大智論說聲聞經有三法印。
無常無我寂滅涅槃印。
小乘經有此印。
即是小乘了義經。
行人禀教能得道也。
若無三法印即是不了義經。
聞者未必出離生死。
一切大乘經但有一法印。
所謂諸法實相。
若大乘經有實相印。
即是大乘了義經。
聞者乃可得菩薩道。
若無諸法實相印即是不了義經。
聞者多堕二邊不能得無生忍也。
複次若無實相印。
雖說種種願行猶濫魔之所說。
所以者何。
魔王亦能說種種願行。
但不能說諸法實相。
故大智論雲。
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
諸法實相即是真性解脫之異名也。
問曰。
聲聞經何故但用三法印。
摩诃衍教何故但用一實相印。
答曰。
聲聞根鈍着重故。
須說三法印令厭生死苦欣涅槃樂。
菩薩大悲根利易悟。
生死即涅槃相能不舍生死不取涅槃入不二法門。
故佛但說諸法實相印也。
問曰。
若言國無二主。
大乘經但用一法體。
聲聞經遂以三為體。
豈非三主之過。
答曰。
如君強不須輔相。
君弱則輔相共治國。
聲聞經法相理弱故須三印治。
破愛觀無常。
破見觀無我。
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滅也。
第二明簡僞顯真者即為三意。
一者正明簡僞顯真。
二約共不共教簡别同異。
三約谛明去取。
一明簡僞顯真者。
實理幽微真僞難别。
但凡夫所習若教若行莫不各以為真。
故尋學之徒必須自以智力研核真僞。
就此即為二意。
一簡非實相。
二顯正實相。
一簡非實相者即為三。
一世俗經書所明非實相。
二外人經書所明非實相。
三聲聞經教所明非實相。
一世間經書所明非實相者。
世間經書所明但為安國治家賞善罰惡。
仁義禮智誠信孝敬養生養性之道。
皆是愛論。
乃至釋提桓因種種善論。
諸梵天王說出欲論。
五通之人神仙之論。
亦皆是屬愛之戲論。
戲論破慧眼不見于真實。
是故皆非實相也。
二明外人經書所明非實相者。
外道多起身邊邪見。
或計神及世間常是事實餘妄語。
乃至或計神及世間非常非無常是事實餘妄語。
如是堕十四難生六十二見。
雖各謂是實非實相也。
以其各各因見起諸煩惱作種種行業流轉生死。
是故諸有言教皆是屬見戲論。
戲論破慧眼不見于真實。
故非諸法實相也。
三明聲聞經教非實相者。
聲聞經多明無常無我破壞諸法說盡苦涅槃。
且聲聞人厭畏生死觀無常。
斷結即身欲入涅槃。
不能深求諸法實相。
故不明實相也。
二顯真實相者。
摩诃衍教所明為利根菩薩如法相說。
多明第一義悉檀。
菩薩大悲為衆生故求無上道。
不計劫數深觀諸法。
不滞二邊一心常寂。
如水澄清珠相自現。
得諸法實相。
故摩诃衍經教所明有真諸法實相。
真諸法實相者即不思議真性解脫。
此經之體也。
二約共不共教簡别同異者。
就此即為二。
一約共二乘說般若。
明法性實相有同有異。
二約不共二乘說般若。
明法性實相但異非同。
一約共般若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有同有異者即為三意。
一約通教。
二約别教。
三約圓教。
一約通教明同異者。
所言同者。
即是同入偏真之法性也。
所言異者。
三乘雖同入法性。
而不無深淺之異。
但斷正使侵習習盡。
如前通教分别。
聲聞入淺但斷正使。
緣覺小深侵除習氣。
菩薩能窮法性之底習氣都盡也。
譬如三獸渡河。
水雖是一兔馬象腳有短長。
故入水不無淺深之别。
水雖是一而深淺有異也。
二約共說般若别教明空不空辨法性同異者。
涅槃經雲。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智者見空及與不空。
聲聞辟支佛但見于空不見不空。
聲聞菩薩同見于空。
是則法性理一名之為同。
菩薩能見不空。
不空即是智慧之性名見佛性即是異也。
譬如三獸渡河。
二獸浮渡但知水軟。
若象浮渡出沒到底。
浮知水軟。
到底着地知非軟也。
問曰。
不空為當有故名見不空。
為無空故名不空也。
答曰。
具有二意。
有故是不空者。
智慧性故非空也。
無故說不空者。
真谛法性之理即是空。
此空畢竟不可得故故言不空。
言不空者即是非真谛法性之空也。
故大智論雲。
空有二種。
一者但空二者不可得空。
聲聞唯得但空。
智慧猶如螢光。
菩薩得但空得不可得空。
智慧猶如日光。
二乘同得但空故名為同。
菩薩得不可得空名為異也。
譬如掘土。
除土至泥。
除泥若圓至水也。
三約共說般若教明不思議法性實相有同異者。
聲聞入法性唯見法性。
如虛空無所有。
菩薩諸佛入法性實相亦見法性如虛空。
能于如虛空法性中開佛知見。
圓照法界一切法也。
同入如虛空法性無所有故名之為同。
諸佛菩薩能于如虛空法性中圓照一切法界。
即是不思議法性故名為異也。
故身子領解雲。
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嗚呼深自責。
雲何而自欺。
是則略明共般若共二乘說。
而上中下根利鈍不同。
故于一法性通别圓三種之異也。
譬如石有金性。
有人破石得金。
而不能作種種[金*又]珰環钏。
有人得金能用作種種[金*又]珰環钏而不能變金為丹。
有人能變金成丹。
服之得仙五通無閡也。
金性是一。
而得者三種不同也。
二約不共說般若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一向異者。
二乘所見偏真不得言同也。
就此為二意。
一别教二圓教。
一約不共般若别教明法性實相。
斷除二障離生死涅槃二邊。
别以不空之理自性清淨心如來藏理為法性實相。
是則聲聞在座如聾如啞也。
譬如破礦得真金異頗梨也。
真金不可破壞。
随意作種種器。
頗梨易破。
不得回轉作種種器也。
二約不共般若圓教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者。
一切諸法即是佛性涅槃如來藏也。
是則二乘在座如聾如啞。
譬若如意寶珠非頗梨珠。
豈可言同也。
三約谛分别者。
明法性實相之理不出谛也。
故須約谛分别。
但谛有三種。
一者三谛。
二者二
此經以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也。
真性解脫義如前廣辨。
就此略為二意。
一者正辨此經體。
二明須知經體。
一正明不思議真性為此經體者。
若他明此經多用權實為體。
體即是宗。
今但以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者。
如天無二日國無兩主。
若權實為體者。
權實既是二法。
是則一教便有兩體。
今但用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者。
真性即是一實之理。
若用一實之理為體。
即無兩體之過也。
所言真性解脫者。
此經雲淫怒癡性即是解脫。
今言淫怒癡性即是真性。
真性即是實相一實谛之異名也。
大涅槃經明一實谛即是真法。
若法非真不名實谛。
問曰。
上說真谛即是思議解脫之理。
今何故說真實之性即是不思議解脫之理。
答曰。
上是偏真之真。
今依大涅槃經以明實谛。
實谛者即是不思議圓真。
圓真法性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無八倒。
無八倒者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無有虛妄。
無虛妄者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大乘。
大乘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非八魔。
非八魔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一道清淨。
一道清淨即是真性解脫。
真性解脫即是常樂我淨。
常樂我淨即是不可思議真性解脫。
不可思議真性解脫即是此經之正體也。
如此真性豈同偏真哉。
二明須知經體者。
若尋經失旨事同調達。
雖讀六萬法藏不免現身堕大地獄。
槃特但誦一偈成羅漢道。
如大智論說聲聞經有三法印。
無常無我寂滅涅槃印。
小乘經有此印。
即是小乘了義經。
行人禀教能得道也。
若無三法印即是不了義經。
聞者未必出離生死。
一切大乘經但有一法印。
所謂諸法實相。
若大乘經有實相印。
即是大乘了義經。
聞者乃可得菩薩道。
若無諸法實相印即是不了義經。
聞者多堕二邊不能得無生忍也。
複次若無實相印。
雖說種種願行猶濫魔之所說。
所以者何。
魔王亦能說種種願行。
但不能說諸法實相。
故大智論雲。
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
諸法實相即是真性解脫之異名也。
問曰。
聲聞經何故但用三法印。
摩诃衍教何故但用一實相印。
答曰。
聲聞根鈍着重故。
須說三法印令厭生死苦欣涅槃樂。
菩薩大悲根利易悟。
生死即涅槃相能不舍生死不取涅槃入不二法門。
故佛但說諸法實相印也。
問曰。
若言國無二主。
大乘經但用一法體。
聲聞經遂以三為體。
豈非三主之過。
答曰。
如君強不須輔相。
君弱則輔相共治國。
聲聞經法相理弱故須三印治。
破愛觀無常。
破見觀無我。
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滅也。
第二明簡僞顯真者即為三意。
一者正明簡僞顯真。
二約共不共教簡别同異。
三約谛明去取。
一明簡僞顯真者。
實理幽微真僞難别。
但凡夫所習若教若行莫不各以為真。
故尋學之徒必須自以智力研核真僞。
就此即為二意。
一簡非實相。
二顯正實相。
一簡非實相者即為三。
一世俗經書所明非實相。
二外人經書所明非實相。
三聲聞經教所明非實相。
一世間經書所明非實相者。
世間經書所明但為安國治家賞善罰惡。
仁義禮智誠信孝敬養生養性之道。
皆是愛論。
乃至釋提桓因種種善論。
諸梵天王說出欲論。
五通之人神仙之論。
亦皆是屬愛之戲論。
戲論破慧眼不見于真實。
是故皆非實相也。
二明外人經書所明非實相者。
外道多起身邊邪見。
或計神及世間常是事實餘妄語。
乃至或計神及世間非常非無常是事實餘妄語。
如是堕十四難生六十二見。
雖各謂是實非實相也。
以其各各因見起諸煩惱作種種行業流轉生死。
是故諸有言教皆是屬見戲論。
戲論破慧眼不見于真實。
故非諸法實相也。
三明聲聞經教非實相者。
聲聞經多明無常無我破壞諸法說盡苦涅槃。
且聲聞人厭畏生死觀無常。
斷結即身欲入涅槃。
不能深求諸法實相。
故不明實相也。
二顯真實相者。
摩诃衍教所明為利根菩薩如法相說。
多明第一義悉檀。
菩薩大悲為衆生故求無上道。
不計劫數深觀諸法。
不滞二邊一心常寂。
如水澄清珠相自現。
得諸法實相。
故摩诃衍經教所明有真諸法實相。
真諸法實相者即不思議真性解脫。
此經之體也。
二約共不共教簡别同異者。
就此即為二。
一約共二乘說般若。
明法性實相有同有異。
二約不共二乘說般若。
明法性實相但異非同。
一約共般若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有同有異者即為三意。
一約通教。
二約别教。
三約圓教。
一約通教明同異者。
所言同者。
即是同入偏真之法性也。
所言異者。
三乘雖同入法性。
而不無深淺之異。
但斷正使侵習習盡。
如前通教分别。
聲聞入淺但斷正使。
緣覺小深侵除習氣。
菩薩能窮法性之底習氣都盡也。
譬如三獸渡河。
水雖是一兔馬象腳有短長。
故入水不無淺深之别。
水雖是一而深淺有異也。
二約共說般若别教明空不空辨法性同異者。
涅槃經雲。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智者見空及與不空。
聲聞辟支佛但見于空不見不空。
聲聞菩薩同見于空。
是則法性理一名之為同。
菩薩能見不空。
不空即是智慧之性名見佛性即是異也。
譬如三獸渡河。
二獸浮渡但知水軟。
若象浮渡出沒到底。
浮知水軟。
到底着地知非軟也。
問曰。
不空為當有故名見不空。
為無空故名不空也。
答曰。
具有二意。
有故是不空者。
智慧性故非空也。
無故說不空者。
真谛法性之理即是空。
此空畢竟不可得故故言不空。
言不空者即是非真谛法性之空也。
故大智論雲。
空有二種。
一者但空二者不可得空。
聲聞唯得但空。
智慧猶如螢光。
菩薩得但空得不可得空。
智慧猶如日光。
二乘同得但空故名為同。
菩薩得不可得空名為異也。
譬如掘土。
除土至泥。
除泥若圓至水也。
三約共說般若教明不思議法性實相有同異者。
聲聞入法性唯見法性。
如虛空無所有。
菩薩諸佛入法性實相亦見法性如虛空。
能于如虛空法性中開佛知見。
圓照法界一切法也。
同入如虛空法性無所有故名之為同。
諸佛菩薩能于如虛空法性中圓照一切法界。
即是不思議法性故名為異也。
故身子領解雲。
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嗚呼深自責。
雲何而自欺。
是則略明共般若共二乘說。
而上中下根利鈍不同。
故于一法性通别圓三種之異也。
譬如石有金性。
有人破石得金。
而不能作種種[金*又]珰環钏。
有人得金能用作種種[金*又]珰環钏而不能變金為丹。
有人能變金成丹。
服之得仙五通無閡也。
金性是一。
而得者三種不同也。
二約不共說般若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一向異者。
二乘所見偏真不得言同也。
就此為二意。
一别教二圓教。
一約不共般若别教明法性實相。
斷除二障離生死涅槃二邊。
别以不空之理自性清淨心如來藏理為法性實相。
是則聲聞在座如聾如啞也。
譬如破礦得真金異頗梨也。
真金不可破壞。
随意作種種器。
頗梨易破。
不得回轉作種種器也。
二約不共般若圓教明法性實相為大乘經體者。
一切諸法即是佛性涅槃如來藏也。
是則二乘在座如聾如啞。
譬若如意寶珠非頗梨珠。
豈可言同也。
三約谛分别者。
明法性實相之理不出谛也。
故須約谛分别。
但谛有三種。
一者三谛。
二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