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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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儀。
及受四種印。
并說五部中歌贊舞儀。
第十會名大三昧耶瑜伽。
于法界宮殿說。
普賢菩薩等至金剛拳。
菩薩十六大菩薩。
各各說四種曼茶羅。
說引入弟子儀。
受四種印法。
此中說偈雲。
愚童覆無智 不知此理趣 餘處而求佛 不悟此處有 十方世界中 餘處不可得 心自為等覺 餘處不說佛 第十一會名大乘現證瑜伽。
于阿迦尼吒天說。
毗盧遮那佛等。
至金剛毗首羯磨菩薩。
及八大供養四攝。
出生同真實攝瑜伽。
一一尊具四種曼茶羅四種印。
廣說實相理。
心建立曼茶羅儀則。
第十二會名三昧耶最勝瑜伽。
于空界菩提場說。
毗盧遮那等四部中上首菩薩。
金剛拳等八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四種曼荼羅四印等。
八此經中。
于自身上建立曼荼羅。
說自身本尊瑜伽。
廣說阿字門通達于染淨。
有為無為無礙。
第十三會名大三昧耶真實瑜伽。
于金剛界曼荼羅道場。
說十方一切佛異口同音。
請金剛薩埵。
唯願說三昧耶真實教法。
我等先已受訖。
唯願金剛薩埵。
為諸菩薩既授請已。
說普賢菩薩十七字真言。
說适悅不空曼荼羅。
具十七。
亦說四種曼荼羅。
說一百八道契。
說通求世間出世間悉地。
随此諸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本曼荼羅本真言本契印竟。
普賢菩薩說秘密中曼荼羅十七尊支分。
各複入本尊身。
共成五尊。
同居一蓮花台。
說一字真言。
從眼口及一切支分。
變異即成印。
但住大印結羯磨印。
不待先行不籍結護加持。
亦不假迎請。
宿業罪障不能陵逼。
亦不障礙速疾成就。
第十四會名如來三昧耶真實瑜伽。
此經中普賢菩薩十六大菩薩。
四攝成一身。
說四種曼荼羅四印。
廣說五部。
互圓融如來部即金剛。
蓮花部即寶部。
互相涉入。
法界即真如。
般若即實際。
于假施設有異。
于本即一體。
次普賢後諸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本真言本曼荼羅本印契。
第十五會名秘密集會瑜伽。
于秘密處說。
所謂喻師婆伽處說。
号般若波羅蜜宮。
此中說教法壇印契真言。
住禁戒。
似如世間貪染相應語。
會中除蓋障菩薩等。
從座而起禮佛白言。
世尊大人不應出粗言雜染相應語。
佛言汝等清淨相應語。
有何相狀。
我之此語。
加持文字。
應化緣方便。
引入佛道。
亦無相狀。
成大利益。
汝等不應生疑。
從此廣說實相三摩地。
諸菩薩各各說四種曼荼羅四印。
第十六會名無二平等瑜伽。
于法界宮說。
毗盧遮那佛及諸菩薩并外金剛部等。
各各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印。
此中說生死涅槃世間出世間自他平等無二。
種心舉目。
聲香味觸雜染思慮住亂心無二。
同真如法界。
皆成一切佛身。
第十七會名如虛空瑜伽。
住實際宮殿說。
毗盧遮那佛普賢菩薩及外金剛部。
一一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種印。
此中修行者。
與一一尊相應。
皆量同虛空法身相應。
離一切萬物。
法體光明量同虛空無來無去。
此經中說虛空三摩地相應法。
第十八會名金剛寶冠瑜伽。
于第四靜慮天。
金剛薩埵菩薩請佛。
為大梵天娑诃世界主。
說五部瑜伽曼荼羅引入弟子儀。
具三十七。
亦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印。
下至外金剛部。
為弟子。
受學心念誦。
于月輪上右旋列真言字。
注心于一一字。
實相理相應。
周而複始。
亦通成就世間出世間悉地。
不假持珠遍數以為劑限。
但證理門心不散動。
住本尊瑜伽為限。
此經中微細說不成就二十種相。
及說鄰近悉地多種相。
瑜伽教十八會。
或四千頌或五千頌或七千頌。
都成十萬頌。
具五部四種曼荼羅四印。
具三十七尊。
一一部具三十七。
乃至一尊成三十七。
亦具四曼荼羅四印。
互相涉入。
如帝釋網珠光明交映展轉無限。
修行者善達此瑜伽中大意。
如遍照佛。
一一身分。
一一毛孔。
一一相。
一一随形好。
一一福德資糧。
一一智慧資糧。
住于果位。
演說瑜伽二乘不共佛法。
說曼荼羅三昧耶法門事業。
量同虛空。
證者如上所說。
各各分劑各不雜亂。
圓證四身。
所謂自性身。
受用身。
變化身。
等流身。
是能頓作利樂一切有情諸菩薩聲聞緣覺及諸外道。
名瑜伽金剛乘教法。
金剛頂瑜伽經十八會指歸 金剛頂瑜伽指歸一卷。
及受四種印。
并說五部中歌贊舞儀。
第十會名大三昧耶瑜伽。
于法界宮殿說。
普賢菩薩等至金剛拳。
菩薩十六大菩薩。
各各說四種曼茶羅。
說引入弟子儀。
受四種印法。
此中說偈雲。
愚童覆無智 不知此理趣 餘處而求佛 不悟此處有 十方世界中 餘處不可得 心自為等覺 餘處不說佛 第十一會名大乘現證瑜伽。
于阿迦尼吒天說。
毗盧遮那佛等。
至金剛毗首羯磨菩薩。
及八大供養四攝。
出生同真實攝瑜伽。
一一尊具四種曼茶羅四種印。
廣說實相理。
心建立曼茶羅儀則。
第十二會名三昧耶最勝瑜伽。
于空界菩提場說。
毗盧遮那等四部中上首菩薩。
金剛拳等八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四種曼荼羅四印等。
八此經中。
于自身上建立曼荼羅。
說自身本尊瑜伽。
廣說阿字門通達于染淨。
有為無為無礙。
第十三會名大三昧耶真實瑜伽。
于金剛界曼荼羅道場。
說十方一切佛異口同音。
請金剛薩埵。
唯願說三昧耶真實教法。
我等先已受訖。
唯願金剛薩埵。
為諸菩薩既授請已。
說普賢菩薩十七字真言。
說适悅不空曼荼羅。
具十七。
亦說四種曼荼羅。
說一百八道契。
說通求世間出世間悉地。
随此諸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本曼荼羅本真言本契印竟。
普賢菩薩說秘密中曼荼羅十七尊支分。
各複入本尊身。
共成五尊。
同居一蓮花台。
說一字真言。
從眼口及一切支分。
變異即成印。
但住大印結羯磨印。
不待先行不籍結護加持。
亦不假迎請。
宿業罪障不能陵逼。
亦不障礙速疾成就。
第十四會名如來三昧耶真實瑜伽。
此經中普賢菩薩十六大菩薩。
四攝成一身。
說四種曼荼羅四印。
廣說五部。
互圓融如來部即金剛。
蓮花部即寶部。
互相涉入。
法界即真如。
般若即實際。
于假施設有異。
于本即一體。
次普賢後諸菩薩及外金剛部。
各各說本真言本曼荼羅本印契。
第十五會名秘密集會瑜伽。
于秘密處說。
所謂喻師婆伽處說。
号般若波羅蜜宮。
此中說教法壇印契真言。
住禁戒。
似如世間貪染相應語。
會中除蓋障菩薩等。
從座而起禮佛白言。
世尊大人不應出粗言雜染相應語。
佛言汝等清淨相應語。
有何相狀。
我之此語。
加持文字。
應化緣方便。
引入佛道。
亦無相狀。
成大利益。
汝等不應生疑。
從此廣說實相三摩地。
諸菩薩各各說四種曼荼羅四印。
第十六會名無二平等瑜伽。
于法界宮說。
毗盧遮那佛及諸菩薩并外金剛部等。
各各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印。
此中說生死涅槃世間出世間自他平等無二。
種心舉目。
聲香味觸雜染思慮住亂心無二。
同真如法界。
皆成一切佛身。
第十七會名如虛空瑜伽。
住實際宮殿說。
毗盧遮那佛普賢菩薩及外金剛部。
一一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種印。
此中修行者。
與一一尊相應。
皆量同虛空法身相應。
離一切萬物。
法體光明量同虛空無來無去。
此經中說虛空三摩地相應法。
第十八會名金剛寶冠瑜伽。
于第四靜慮天。
金剛薩埵菩薩請佛。
為大梵天娑诃世界主。
說五部瑜伽曼荼羅引入弟子儀。
具三十七。
亦說四種曼荼羅。
具四印。
下至外金剛部。
為弟子。
受學心念誦。
于月輪上右旋列真言字。
注心于一一字。
實相理相應。
周而複始。
亦通成就世間出世間悉地。
不假持珠遍數以為劑限。
但證理門心不散動。
住本尊瑜伽為限。
此經中微細說不成就二十種相。
及說鄰近悉地多種相。
瑜伽教十八會。
或四千頌或五千頌或七千頌。
都成十萬頌。
具五部四種曼荼羅四印。
具三十七尊。
一一部具三十七。
乃至一尊成三十七。
亦具四曼荼羅四印。
互相涉入。
如帝釋網珠光明交映展轉無限。
修行者善達此瑜伽中大意。
如遍照佛。
一一身分。
一一毛孔。
一一相。
一一随形好。
一一福德資糧。
一一智慧資糧。
住于果位。
演說瑜伽二乘不共佛法。
說曼荼羅三昧耶法門事業。
量同虛空。
證者如上所說。
各各分劑各不雜亂。
圓證四身。
所謂自性身。
受用身。
變化身。
等流身。
是能頓作利樂一切有情諸菩薩聲聞緣覺及諸外道。
名瑜伽金剛乘教法。
金剛頂瑜伽經十八會指歸 金剛頂瑜伽指歸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