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論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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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果即解脫道。
次無為果也。
鸠摩羅什者。
父名鸠摩羅炎。
母曰耆婆。
耆婆雲壽。
鸠摩羅炎雲童。
即童壽也。
合取父母兩秤為兒一名者風俗異也。
正言父母兩秤并是美名。
欲令兒好故合字之。
此方達士張融為兒立名亦雲融。
人問之其故。
答雲。
父融子融。
融融融不絕。
亦是美其子也。
鑽仰累年轉不可測者。
孔子門人歎孔子雲。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
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今什公門人用之以美什也。
問什是何名。
答什者父什。
此間之美名。
故以歎其人也。
問肇值什得幾年而秤累年。
答什以弘始三年十二月至長安。
弘始七年十二月亡。
首尾五年。
而肇公涅槃論雲。
在什公門下十有餘年。
亦雲十有二年者。
正言十二年是一紀之員數。
故用之耳。
莊子外篇雲。
庖丁十二年不見全牛。
亦用十二季事。
不見全牛者。
不見四支百體外别有總牛。
此勝天竺四外道。
并計有總牛。
但總與别一異。
故成四家耳。
常味詠斯論以為心要者。
什本小乘學。
而丘茲王子名沙車。
是大乘學。
二人深相欽味。
但恨學業不同不得從就。
王子欲化什公。
故一時來其并房高聲誦阿耨達經明色空乃至一切法空。
什遙聞之明旦問曰。
此是何經而破壞一切法。
答曰。
是大乘經。
又問此經以何為義。
答曰。
畢竟空為義。
什曰。
眼現是有。
雲何言空。
王子問雲。
眼是有者以何為性。
答以見為性。
難曰。
若眼以見為性。
應自見眼。
又難曰。
眼一微成耶多微成耶。
若一微成則一微能見。
不假多也。
若一微不見多亦不見。
如一盲不見多盲亦爾。
又問。
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
有十方分不名極微。
若無十方分則不名色。
于是什無以對之。
王子因授中百二論與什。
大重之。
故雲常味詠斯論為心要也。
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者此第九叙翻論旦越。
翻論檀越有二人二處二時。
初是天子姚興為旦越。
次是姚嵩。
初在逍遙園西明閣上。
次是草堂寺。
初是弘始四季四月。
後是六年也。
就文三。
初叙什方言未融。
次述旦越重請。
後明什重翻。
什從丘茲來西涼州首尾十八年。
弘始三年來長安。
四年正月即就翻譯。
但識一往之言未通達言盡。
故雲未融也。
思尋者以下出其兩失。
一文謬。
二理失。
文謬故令思惟尋究之人多有進退。
進退者如似解複似不解。
躊躇即進退也。
标位者下明理謬也。
标位謂總标綱領作起盡也。
乖謂與理乖也。
迕失也。
歸緻即旨歸理緻也。
大秦下第二叙旦越也。
大秦處也。
司隸者官也。
安成侯位也。
姚姓也嵩名也。
下歎德可知。
每撫茲文者。
撫執捉之辭也。
所慨良多者。
慨歎也。
以文謬理乖所以傷歎。
問姚嵩雲何能知其失。
答其人俗中精解義。
曾著啟問天子姚興涅槃無名義。
興答啟雲。
夫衆生所以流轉生死者。
皆由著欲故也。
若欲止于心則無複生死。
與空合其德。
乃曰涅槃。
豈容名數于其間哉。
肇公述興涅槃無名義。
故作涅槃論有九折十演也。
以弘始六年歲次壽星者。
爾雅雲。
東方七星。
謂角亢兩星星中之長。
故雲壽星。
今歲次之。
故以為名也。
集理味沙門者第三正重翻。
理味沙門即解義之流。
凡五百餘人。
于草堂寺重翻也。
質而不野者。
莊周雲。
言隐榮華故除其文飾。
所以雲質。
複剪于拙樸故雲不野也。
簡而必詣者。
删其煩文為簡。
狹文必秤理為詣也。
論凡二十品下第十定品偈少多。
文疏已釋。
依提婆梵本品皆五偈無多少也。
而有多少者三義。
一注人釋有廣略。
二翻論人複重增減。
三方言不同。
故多少者不定也。
有人不解斯意。
遂不用肇公品各五偈之言。
蓋是未見論意耳。
破塵品要觀。
吉藏息慈之歲已重此文。
西垂之年玩味彌笃。
然十章雖并精巧。
但破塵一品除患偏要。
又長安盛弘唯識。
亦宜辨其同異。
故因講次疏而出之。
先論于塵然後辨破。
釋塵三師。
一外道。
二毗昙。
三成實。
外道計三塵。
一總塵。
如外瓶為眼所見。
内身亦爾。
故雲眼見于瓶亦見人也。
既為眼所見亦為耳所聞。
如是一切。
二别塵。
五塵成瓶今見瓶色即名見瓶。
見人色亦名見人。
眼見既爾。
耳聞例然。
三鄰虛塵。
圓而是常亦為眼所見。
此三攝塵盡矣。
毗昙塵凡有二種。
一者五塵。
二者法塵。
五識所取名為五塵。
意識所緣目為法塵。
然過去未來五塵雖為意識所取亦五塵也。
問現在五塵上有生住異滅苦無常等。
為是何塵。
答屬法塵也。
次成實明塵者。
論師雲。
法塵有二。
一别體法塵。
但為意識所得。
二同體法塵。
即過去未來五塵。
以為意識所得複為五識所緣故名同體。
次論同異。
成實明。
總瓶是假屬法塵。
為想心所得之。
識但得瓶上青黃實色耳。
故與外道異。
智度論雲。
九十六術不說意。
以難解故。
若爾亦應不說法塵。
是故見破情品及以此章但說五塵耳。
毗昙明。
無有假瓶體用但有其名。
名屬行陰為法塵攝之。
次論色塵同異。
毗昙明。
可見色有二十一。
謂青黃長短等。
成實明。
青黃是實為眼所見。
長短為假屬法塵。
想心得之。
次鄰虛塵同異者。
外道計。
鄰虛無十方分圓而是常。
非眼所見。
故下文雲。
汝經言微塵非現見。
雲何成現見。
前雲鄰虛圓而是常一切現見。
此是外道自秤。
後雲非現見者。
論主征彼經明非現見也。
毗昙明。
亦有鄰虛塵無十方分。
具二緣生故是無常。
一因緣二增上緣。
因緣中過去業報得是報因。
前後相生是自分因。
四相扶起是共有因。
成實師有二釋。
一開善師雲。
鄰虛塵就有中折之不盡。
故細更複細。
二莊嚴師。
折之則盡而無複十方分。
與外道異者。
彼雲。
義論十方。
在東望則塵居西。
在西望則塵為東。
亦為四相所切。
與毗昙大同。
次明破者。
但破塵想實不破塵。
故下文雲。
愚人見炎為水。
但破水想實無水可
次無為果也。
鸠摩羅什者。
父名鸠摩羅炎。
母曰耆婆。
耆婆雲壽。
鸠摩羅炎雲童。
即童壽也。
合取父母兩秤為兒一名者風俗異也。
正言父母兩秤并是美名。
欲令兒好故合字之。
此方達士張融為兒立名亦雲融。
人問之其故。
答雲。
父融子融。
融融融不絕。
亦是美其子也。
鑽仰累年轉不可測者。
孔子門人歎孔子雲。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
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今什公門人用之以美什也。
問什是何名。
答什者父什。
此間之美名。
故以歎其人也。
問肇值什得幾年而秤累年。
答什以弘始三年十二月至長安。
弘始七年十二月亡。
首尾五年。
而肇公涅槃論雲。
在什公門下十有餘年。
亦雲十有二年者。
正言十二年是一紀之員數。
故用之耳。
莊子外篇雲。
庖丁十二年不見全牛。
亦用十二季事。
不見全牛者。
不見四支百體外别有總牛。
此勝天竺四外道。
并計有總牛。
但總與别一異。
故成四家耳。
常味詠斯論以為心要者。
什本小乘學。
而丘茲王子名沙車。
是大乘學。
二人深相欽味。
但恨學業不同不得從就。
王子欲化什公。
故一時來其并房高聲誦阿耨達經明色空乃至一切法空。
什遙聞之明旦問曰。
此是何經而破壞一切法。
答曰。
是大乘經。
又問此經以何為義。
答曰。
畢竟空為義。
什曰。
眼現是有。
雲何言空。
王子問雲。
眼是有者以何為性。
答以見為性。
難曰。
若眼以見為性。
應自見眼。
又難曰。
眼一微成耶多微成耶。
若一微成則一微能見。
不假多也。
若一微不見多亦不見。
如一盲不見多盲亦爾。
又問。
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
有十方分不名極微。
若無十方分則不名色。
于是什無以對之。
王子因授中百二論與什。
大重之。
故雲常味詠斯論為心要也。
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者此第九叙翻論旦越。
翻論檀越有二人二處二時。
初是天子姚興為旦越。
次是姚嵩。
初在逍遙園西明閣上。
次是草堂寺。
初是弘始四季四月。
後是六年也。
就文三。
初叙什方言未融。
次述旦越重請。
後明什重翻。
什從丘茲來西涼州首尾十八年。
弘始三年來長安。
四年正月即就翻譯。
但識一往之言未通達言盡。
故雲未融也。
思尋者以下出其兩失。
一文謬。
二理失。
文謬故令思惟尋究之人多有進退。
進退者如似解複似不解。
躊躇即進退也。
标位者下明理謬也。
标位謂總标綱領作起盡也。
乖謂與理乖也。
迕失也。
歸緻即旨歸理緻也。
大秦下第二叙旦越也。
大秦處也。
司隸者官也。
安成侯位也。
姚姓也嵩名也。
下歎德可知。
每撫茲文者。
撫執捉之辭也。
所慨良多者。
慨歎也。
以文謬理乖所以傷歎。
問姚嵩雲何能知其失。
答其人俗中精解義。
曾著啟問天子姚興涅槃無名義。
興答啟雲。
夫衆生所以流轉生死者。
皆由著欲故也。
若欲止于心則無複生死。
與空合其德。
乃曰涅槃。
豈容名數于其間哉。
肇公述興涅槃無名義。
故作涅槃論有九折十演也。
以弘始六年歲次壽星者。
爾雅雲。
東方七星。
謂角亢兩星星中之長。
故雲壽星。
今歲次之。
故以為名也。
集理味沙門者第三正重翻。
理味沙門即解義之流。
凡五百餘人。
于草堂寺重翻也。
質而不野者。
莊周雲。
言隐榮華故除其文飾。
所以雲質。
複剪于拙樸故雲不野也。
簡而必詣者。
删其煩文為簡。
狹文必秤理為詣也。
論凡二十品下第十定品偈少多。
文疏已釋。
依提婆梵本品皆五偈無多少也。
而有多少者三義。
一注人釋有廣略。
二翻論人複重增減。
三方言不同。
故多少者不定也。
有人不解斯意。
遂不用肇公品各五偈之言。
蓋是未見論意耳。
破塵品要觀。
吉藏息慈之歲已重此文。
西垂之年玩味彌笃。
然十章雖并精巧。
但破塵一品除患偏要。
又長安盛弘唯識。
亦宜辨其同異。
故因講次疏而出之。
先論于塵然後辨破。
釋塵三師。
一外道。
二毗昙。
三成實。
外道計三塵。
一總塵。
如外瓶為眼所見。
内身亦爾。
故雲眼見于瓶亦見人也。
既為眼所見亦為耳所聞。
如是一切。
二别塵。
五塵成瓶今見瓶色即名見瓶。
見人色亦名見人。
眼見既爾。
耳聞例然。
三鄰虛塵。
圓而是常亦為眼所見。
此三攝塵盡矣。
毗昙塵凡有二種。
一者五塵。
二者法塵。
五識所取名為五塵。
意識所緣目為法塵。
然過去未來五塵雖為意識所取亦五塵也。
問現在五塵上有生住異滅苦無常等。
為是何塵。
答屬法塵也。
次成實明塵者。
論師雲。
法塵有二。
一别體法塵。
但為意識所得。
二同體法塵。
即過去未來五塵。
以為意識所得複為五識所緣故名同體。
次論同異。
成實明。
總瓶是假屬法塵。
為想心所得之。
識但得瓶上青黃實色耳。
故與外道異。
智度論雲。
九十六術不說意。
以難解故。
若爾亦應不說法塵。
是故見破情品及以此章但說五塵耳。
毗昙明。
無有假瓶體用但有其名。
名屬行陰為法塵攝之。
次論色塵同異。
毗昙明。
可見色有二十一。
謂青黃長短等。
成實明。
青黃是實為眼所見。
長短為假屬法塵。
想心得之。
次鄰虛塵同異者。
外道計。
鄰虛無十方分圓而是常。
非眼所見。
故下文雲。
汝經言微塵非現見。
雲何成現見。
前雲鄰虛圓而是常一切現見。
此是外道自秤。
後雲非現見者。
論主征彼經明非現見也。
毗昙明。
亦有鄰虛塵無十方分。
具二緣生故是無常。
一因緣二增上緣。
因緣中過去業報得是報因。
前後相生是自分因。
四相扶起是共有因。
成實師有二釋。
一開善師雲。
鄰虛塵就有中折之不盡。
故細更複細。
二莊嚴師。
折之則盡而無複十方分。
與外道異者。
彼雲。
義論十方。
在東望則塵居西。
在西望則塵為東。
亦為四相所切。
與毗昙大同。
次明破者。
但破塵想實不破塵。
故下文雲。
愚人見炎為水。
但破水想實無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