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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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颠倒成就故。
境界品類中無颠倒故。
得入真實性。
無變者常義。
無颠倒非虛謬義。
成就者遍義。
由上三義真如名成實。
淨分依他但有體遍。
俱無颠倒。
但是此中第一.第三。
無究竟義。
新翻中邊第二卷雲。
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
有為總攝一切聖道。
于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
合此二種但有此中初.三之義。
攝論四說。
何緣名圓成實。
由無變易故。
即此常義。
清淨所緣。
即此遍義。
一切善法最勝性故。
即此體非虛謬。
諸法實性。
今彼論中但當真如圓成實性。
非淨依他亦圓成攝。
義不具故。
此中通攝義皆同也。
論。
然今頌中說初非後。
述曰。
雖有.無為諸淨分法皆圓成實。
然今頌中說初真如名圓成實非後淨分。
不能簡别自.共相等三義勝故。
淨分依他。
一非所證。
二非法性。
故今頌中說初非後。
此解第三句圓成實三字。
次解于彼。
及第四句。
初總。
後别。
論。
此即于彼至真如為性。
述曰。
此總解也。
此圓成實于前所說彼依他起上。
于一切時常無第一遍計所執。
常是恒義。
一切時義。
遠離無義。
離過失義。
三性之中所執為初故名前也。
此圓成實依他起上無計所執。
二我既空。
依此空門所顯真如為其自性。
梵雲瞬若此說為空。
雲瞬若多此名空性。
如名空性不名為空。
故依空門而顯此性。
即圓成實是空所顯。
此即約表诠顯圓成實 問空為門者。
為智是空。
空為異智 答空是智境。
空體非智。
智緣彼空之時。
顯此真如故。
論。
說于彼言至不即不離。
述曰。
下重釋第三句于彼二字。
即約遮诠顯圓成實。
頌第三句言于彼者。
顯此與依他不即不離。
依他是所于。
真如是能于。
非即一法有所能于。
顯如與依他體非即故。
若是即者。
真如應有滅。
依他應不生。
言不離者。
即于彼依他上有真如故。
非不于彼。
不可言離。
若全離者如應非彼依他之性。
應離依他别有如性。
雲何言于彼。
故于彼言顯不即離。
此中唯有空。
于彼亦有此也。
論。
常遠離言至理恒非有。
述曰。
釋第四句常遠離字。
謂遍計所執是妄所執。
此非暫無。
恒時無故名常。
此體非有故名遠離。
既遠離言無計所執。
更緻前言此何所用。
論。
前言義顯不空依他。
述曰。
遍計所執依他前說。
今空于所執不空于依他。
前言顯此頌中但言常遠離前遍計所執已空計所執。
更言性者此複何用。
論。
性顯二空至離無性故。
述曰。
意言。
真如是空之性。
非即是空。
空為所由如方顯故。
如體空者何所妨也。
真如離有。
及離無相。
若言于空雖離有相非離空相。
故此空言非真如體。
故緻性言深為有用 真如離空名空性。
真如離有名有性。
病多起有但說空門。
若空病生亦立有性。
此意總顯圓成實性于依他上無前所執所顯之性。
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此解第二頌下二句訖。
雖二頌不同。
明三性體訖。
下明三性異不異相。
即第三頌。
于中有三。
一解法。
二解喻。
三結之。
論。
由前理故至應是無常。
述曰。
下解第三頌中初三句。
此與依他起非異不異者。
攝論等皆對三性明異不異。
此中但對依他起者。
以此二性有法相對。
非計所執以無體故。
彼約性對。
故三皆對。
此約體對。
彼一無體。
故但對二。
此中論言由前不即離理故。
若依他起與彼定異。
真如應非彼之實性。
既與彼異故非彼性。
若全不異。
此真如性應是無常。
依他非常此彼同故。
論。
彼此俱應至用應無别。
述曰。
又釋一義。
依他彼。
真如此。
既體一俱應是淨非淨境。
以體一故。
中邊第一雲。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正與此同。
七十四說。
唯此真如聖智境。
依他起凡.聖智境。
又依他境體不淨。
真如境體是淨。
二性既一。
彼依他境體應亦淨。
真如境體應不淨。
又依他既通凡.聖境。
真如應亦然。
既爾即根本無分别智。
與後得智應無别體。
本智本緣如。
亦緣依他故。
後得緣依他。
亦緣真如故。
此約見分以為妨難。
故二無别。
攝論雲。
由依他種生成依他。
由遍計所緣相故。
遍計所遍計故成遍計所執。
由即此自性成圓成實。
如所遍計不如是有故。
故三性非異非不異。
世親雲。
謂意識是遍計。
此依他起為所取所緣境性能生遍計。
是故亦名遍計所執。
即依他起為境生遍計心義名計所執性。
即釋遍計所緣相故。
是所遍計故者。
即彼意識名遍計。
緣彼相貌為所取境為所遍計。
由此依他亦名計所執性。
謂依他起為遍計心之所緣故。
亦名計所執。
前即為境能生計心名計所執。
後為計心之所緣故名計所執。
總解本論。
是一義也。
無性雲。
非異者。
依他起有。
計所執無。
有望于有可得言異。
有望非有非可異故。
彼既是無。
望何為異。
非不異者。
有與非有不成一故。
依他不淨。
圓成淨故。
故彼三性非異非不異。
此為一解。
又由依他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
依他起名計所執。
遍計所緣相故。
即是依他為計所執之所依。
名計所執也。
此與前世親别。
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識遍計所遍計故。
即依他起為能遍計之所計執名計所執。
彼雲由此意趣假說依他為計所執。
此解第三頌上二句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訖。
下釋下第三句。
論。
雲何二性非異不異。
述曰。
此問譬喻。
論。
如彼無常無我等性。
述曰。
頌言如無常等性。
等取無我。
及空等故。
無我亦複言等。
論。
無常等性至非彼共相。
述曰。
若定異者。
應彼行法非無常等。
如青非黃以是異故。
不全異者。
無常等此應非彼行等之共相。
如色非色共相。
與色不異故。
論。
由此喻顯至相待有故。
述曰。
結上文也。
由此道理二性不一異。
諸法與法性理必應然。
依他是法。
如是法性。
道理應爾。
所以者何。
勝義.世俗相待立故。
謂若有俗理必有真。
若無真時待何為俗。
非龜毛望兔角可說異一。
以體無故。
若有真時理必有俗。
若無俗者待何為真。
由斯道理故前三真亦名為俗。
真家俗故。
故後三俗亦名為真。
俗家真故。
如斯勝理故彼二性非異非一。
次第三段釋第四句非不見此彼。
論。
非不證見至依他起性。
述曰。
下文有二。
初總。
後别。
此初也。
今言見者。
非謂眼見意識比見。
但是無漏親證見也。
見者聖惠親所得義。
非不見此此即圓成。
而能見彼彼依他起。
即一見言義通二性。
密合巧言故。
頌但說非不見此彼 要達真理方了依他。
甯說依他是凡夫境。
以心上現雖不了達但親所取。
若論了達唯聖非凡。
若親為境凡夫亦得。
故彼此說亦不相違。
如世有人親見一物然不能識。
凡境亦爾。
論。
未達遍計至依他有故。
述曰。
釋此所以有二。
初釋。
後成。
此釋也。
地前等位未達遍計所執之性體是空無。
終不如實知依他有。
妄所執力翳彼依他。
除彼翳時依他自現。
知妄所執無。
依此無門證圓成實便了依他。
今從所無門說。
故言了所執空知依他有。
此卻解也。
又無分别智。
若不先達所執性空真如妙理。
其後得智終不實知依他為有。
顯無分别智證二性也。
問既要知真方了事俗。
為俱為後。
論。
無分别智至如幻事等。
述曰。
先證真如已後得智中。
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陽炎八喻等也。
非初見位一時雙見。
第五地後。
及佛能爾。
至下當知。
論。
雖無始來至虛妄變現。
述曰。
下成前也。
一切異生心.心所法。
已能緣自相.見分等。
雖親得依他。
由我.法執恒俱起故。
不知自心.心所虛妄顯現。
由此不能了依他也。
乃至八喻。
謂無始來見分緣自相分。
自證緣自見分。
亦緣自身證自證分。
證自證分亦緣自自證故。
故言緣自相.見分等。
由我.法執第七識等三性之心恒俱行故。
不如實知自心虛妄如幻事等。
論。
猶如幻事至非有似有。
述曰。
此顯依他非真實有舉喻以成。
如大般若廣說其相。
攝大乘說。
雲何無義而成所行境界。
為除此疑說幻事喻。
雲何無義心.心所轉。
為此說陽炎。
雲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别。
為此說夢境。
雲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别而生。
為此說鏡像。
彼言影像。
雲何無義種種識轉。
為此說光影。
雲何無義種種言說戲論相轉。
為此說谷響。
雲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
為此說水月。
雲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颠倒心。
為辨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
為此說變化。
彼世親.無性第五皆廣解。
不能煩引。
中邊論中亦有八喻喻計所執。
如彼抄會。
顯依他性喻如此八。
體非實有是虛妄有似彼真有。
故說依他非有似有。
論。
依如是義至雖有而非真。
述曰。
此是厚嚴經頌。
雖依他有而非真有。
要見真已後見依他。
與長行同。
此上文段準義應知。
總是别解彼三頌訖也。
下第二段今總解彼三頌意也。
于中有三。
初總。
次别。
後結。
論。
此中意說至心心所法。
述曰。
此總也。
論。
謂心心所至依他起性。
述曰。
此下别也 謂心心所。
即自證分 及所變現。
即相.見分。
衆緣生故如幻事等。
非有似有诳惑愚夫。
愚夫等不了謂為實有。
故名诳惑。
名依他性。
論。
愚夫于此至遍計所執。
述曰。
于此依他。
橫執我法或是有.或是無。
或俱.或不俱。
或是一.或是異。
或俱.或不俱。
或是實.或是不實。
或俱.或不俱如是等。
今此有.無一.異為首。
俱.不俱通二處。
等者等一切執。
但執所執如空華等。
若性若相無少是有。
一切都無者名遍計所執。
此遍計執亦依圓成而起。
此中但言依依他者。
以心相分影像是依他性。
依此執為圓成實故。
從實為言但說依他。
又依他起是安足處。
稍可言說。
及拟宜故。
但執依他。
圓成不爾故不說也。
實亦依執。
如二乘無常.無我.無樂淨等。
論。
依他起上至名圓成實。
述曰。
于依他起彼所妄執我.法俱空。
此空所顯識.及心所。
一切相分等真性。
名圓成實。
論。
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述曰。
此總結也。
故此三性不離心.心所.相分等。
此即略解三性體相。
上來第一廣解三性。
第二略解三性訖。
論。
虛空擇滅至何性攝耶。
述曰。
下諸門釋。
于中有二。
初以十一門辨。
後總指例。
今别問答故成十一。
于中子細諸門極多。
此為第一。
論中問意。
如無漏有為具二義故。
依他.圓成二性所攝。
此擇滅等等取不動.想受滅等。
有言無漏收。
有論亦言苦谛等攝。
此于三性何性攝耶。
論。
三皆容攝。
述曰。
此略總答。
論。
心等變似至圓成實攝。
述曰。
如論可知。
即顯。
諸論言無漏者。
無漏心變。
言苦谛等攝者。
有漏心變。
亦不相違既言苦等。
心所變者。
依他起攝。
此唯定也。
不多執空而感生死。
略不說集。
理亦集攝。
不善心執。
如勝論等。
此說多分故苦谛收。
為顯此義因述上來所說依他義亦不定。
故次論雲。
論。
有漏心等至圓成實。
述曰。
有漏心等。
及所變空等。
定屬依他。
以相.與見必同有漏.無漏性故。
唯依他起。
無漏心等。
及所變空等。
容二性攝。
以有緣起無倒理故。
即由二重三性體異。
故攝不同。
若說空等為無漏者。
容二性攝。
體不定故。
苦谛等收。
唯依他起。
體即定故。
此但分别有體假空等。
非計所執。
彼無體故。
論。
如是三性至相攝雲何。
述曰。
第二七真如相攝。
如解深密。
及七十七。
顯揚第三。
中邊第二。
佛地第七等。
廣解真如有諸門釋。
舊中邊說真如名分破真實。
今新翻雲差别真實。
為七種者從能诠說。
非真如體可名差别。
論中初問。
次答。
此為問也。
下答中初出七體。
後辨相攝。
論。
七真如者至流轉實性。
述曰。
一切有為法生滅性。
性即真如。
約诠名生滅。
言性即彼如。
約诠為言。
下準當知。
舊中邊名生起真實。
新翻不同。
以下準知。
七十七.顯揚等。
解唯緣起法如。
此中通言一切有為法。
彼據内法根本流轉唯言緣起。
此中通說一切法體。
亦不相違。
論。
二實相真如至所顯實性。
述曰。
因二空門所顯如性。
七十七說。
即我法性。
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
我法無故。
顯揚.中邊亦同于此。
以下同處更不引之。
下準應知。
舊中邊名相真實。
論。
三唯識真如至唯識實性。
述曰。
顯揚雲。
心染衆生染。
心淨衆生淨。
見識真如便能知此染淨心等。
約诠即依他。
據理即真如。
七十七名了别真如。
識了别也。
論。
四安立真如至謂道實性。
述曰。
下
境界品類中無颠倒故。
得入真實性。
無變者常義。
無颠倒非虛謬義。
成就者遍義。
由上三義真如名成實。
淨分依他但有體遍。
俱無颠倒。
但是此中第一.第三。
無究竟義。
新翻中邊第二卷雲。
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
有為總攝一切聖道。
于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
合此二種但有此中初.三之義。
攝論四說。
何緣名圓成實。
由無變易故。
即此常義。
清淨所緣。
即此遍義。
一切善法最勝性故。
即此體非虛謬。
諸法實性。
今彼論中但當真如圓成實性。
非淨依他亦圓成攝。
義不具故。
此中通攝義皆同也。
論。
然今頌中說初非後。
述曰。
雖有.無為諸淨分法皆圓成實。
然今頌中說初真如名圓成實非後淨分。
不能簡别自.共相等三義勝故。
淨分依他。
一非所證。
二非法性。
故今頌中說初非後。
此解第三句圓成實三字。
次解于彼。
及第四句。
初總。
後别。
論。
此即于彼至真如為性。
述曰。
此總解也。
此圓成實于前所說彼依他起上。
于一切時常無第一遍計所執。
常是恒義。
一切時義。
遠離無義。
離過失義。
三性之中所執為初故名前也。
此圓成實依他起上無計所執。
二我既空。
依此空門所顯真如為其自性。
梵雲瞬若此說為空。
雲瞬若多此名空性。
如名空性不名為空。
故依空門而顯此性。
即圓成實是空所顯。
此即約表诠顯圓成實 問空為門者。
為智是空。
空為異智 答空是智境。
空體非智。
智緣彼空之時。
顯此真如故。
論。
說于彼言至不即不離。
述曰。
下重釋第三句于彼二字。
即約遮诠顯圓成實。
頌第三句言于彼者。
顯此與依他不即不離。
依他是所于。
真如是能于。
非即一法有所能于。
顯如與依他體非即故。
若是即者。
真如應有滅。
依他應不生。
言不離者。
即于彼依他上有真如故。
非不于彼。
不可言離。
若全離者如應非彼依他之性。
應離依他别有如性。
雲何言于彼。
故于彼言顯不即離。
此中唯有空。
于彼亦有此也。
論。
常遠離言至理恒非有。
述曰。
釋第四句常遠離字。
謂遍計所執是妄所執。
此非暫無。
恒時無故名常。
此體非有故名遠離。
既遠離言無計所執。
更緻前言此何所用。
論。
前言義顯不空依他。
述曰。
遍計所執依他前說。
今空于所執不空于依他。
前言顯此頌中但言常遠離前遍計所執已空計所執。
更言性者此複何用。
論。
性顯二空至離無性故。
述曰。
意言。
真如是空之性。
非即是空。
空為所由如方顯故。
如體空者何所妨也。
真如離有。
及離無相。
若言于空雖離有相非離空相。
故此空言非真如體。
故緻性言深為有用 真如離空名空性。
真如離有名有性。
病多起有但說空門。
若空病生亦立有性。
此意總顯圓成實性于依他上無前所執所顯之性。
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此解第二頌下二句訖。
雖二頌不同。
明三性體訖。
下明三性異不異相。
即第三頌。
于中有三。
一解法。
二解喻。
三結之。
論。
由前理故至應是無常。
述曰。
下解第三頌中初三句。
此與依他起非異不異者。
攝論等皆對三性明異不異。
此中但對依他起者。
以此二性有法相對。
非計所執以無體故。
彼約性對。
故三皆對。
此約體對。
彼一無體。
故但對二。
此中論言由前不即離理故。
若依他起與彼定異。
真如應非彼之實性。
既與彼異故非彼性。
若全不異。
此真如性應是無常。
依他非常此彼同故。
論。
彼此俱應至用應無别。
述曰。
又釋一義。
依他彼。
真如此。
既體一俱應是淨非淨境。
以體一故。
中邊第一雲。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正與此同。
七十四說。
唯此真如聖智境。
依他起凡.聖智境。
又依他境體不淨。
真如境體是淨。
二性既一。
彼依他境體應亦淨。
真如境體應不淨。
又依他既通凡.聖境。
真如應亦然。
既爾即根本無分别智。
與後得智應無别體。
本智本緣如。
亦緣依他故。
後得緣依他。
亦緣真如故。
此約見分以為妨難。
故二無别。
攝論雲。
由依他種生成依他。
由遍計所緣相故。
遍計所遍計故成遍計所執。
由即此自性成圓成實。
如所遍計不如是有故。
故三性非異非不異。
世親雲。
謂意識是遍計。
此依他起為所取所緣境性能生遍計。
是故亦名遍計所執。
即依他起為境生遍計心義名計所執性。
即釋遍計所緣相故。
是所遍計故者。
即彼意識名遍計。
緣彼相貌為所取境為所遍計。
由此依他亦名計所執性。
謂依他起為遍計心之所緣故。
亦名計所執。
前即為境能生計心名計所執。
後為計心之所緣故名計所執。
總解本論。
是一義也。
無性雲。
非異者。
依他起有。
計所執無。
有望于有可得言異。
有望非有非可異故。
彼既是無。
望何為異。
非不異者。
有與非有不成一故。
依他不淨。
圓成淨故。
故彼三性非異非不異。
此為一解。
又由依他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
依他起名計所執。
遍計所緣相故。
即是依他為計所執之所依。
名計所執也。
此與前世親别。
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識遍計所遍計故。
即依他起為能遍計之所計執名計所執。
彼雲由此意趣假說依他為計所執。
此解第三頌上二句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訖。
下釋下第三句。
論。
雲何二性非異不異。
述曰。
此問譬喻。
論。
如彼無常無我等性。
述曰。
頌言如無常等性。
等取無我。
及空等故。
無我亦複言等。
論。
無常等性至非彼共相。
述曰。
若定異者。
應彼行法非無常等。
如青非黃以是異故。
不全異者。
無常等此應非彼行等之共相。
如色非色共相。
與色不異故。
論。
由此喻顯至相待有故。
述曰。
結上文也。
由此道理二性不一異。
諸法與法性理必應然。
依他是法。
如是法性。
道理應爾。
所以者何。
勝義.世俗相待立故。
謂若有俗理必有真。
若無真時待何為俗。
非龜毛望兔角可說異一。
以體無故。
若有真時理必有俗。
若無俗者待何為真。
由斯道理故前三真亦名為俗。
真家俗故。
故後三俗亦名為真。
俗家真故。
如斯勝理故彼二性非異非一。
次第三段釋第四句非不見此彼。
論。
非不證見至依他起性。
述曰。
下文有二。
初總。
後别。
此初也。
今言見者。
非謂眼見意識比見。
但是無漏親證見也。
見者聖惠親所得義。
非不見此此即圓成。
而能見彼彼依他起。
即一見言義通二性。
密合巧言故。
頌但說非不見此彼 要達真理方了依他。
甯說依他是凡夫境。
以心上現雖不了達但親所取。
若論了達唯聖非凡。
若親為境凡夫亦得。
故彼此說亦不相違。
如世有人親見一物然不能識。
凡境亦爾。
論。
未達遍計至依他有故。
述曰。
釋此所以有二。
初釋。
後成。
此釋也。
地前等位未達遍計所執之性體是空無。
終不如實知依他有。
妄所執力翳彼依他。
除彼翳時依他自現。
知妄所執無。
依此無門證圓成實便了依他。
今從所無門說。
故言了所執空知依他有。
此卻解也。
又無分别智。
若不先達所執性空真如妙理。
其後得智終不實知依他為有。
顯無分别智證二性也。
問既要知真方了事俗。
為俱為後。
論。
無分别智至如幻事等。
述曰。
先證真如已後得智中。
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陽炎八喻等也。
非初見位一時雙見。
第五地後。
及佛能爾。
至下當知。
論。
雖無始來至虛妄變現。
述曰。
下成前也。
一切異生心.心所法。
已能緣自相.見分等。
雖親得依他。
由我.法執恒俱起故。
不知自心.心所虛妄顯現。
由此不能了依他也。
乃至八喻。
謂無始來見分緣自相分。
自證緣自見分。
亦緣自身證自證分。
證自證分亦緣自自證故。
故言緣自相.見分等。
由我.法執第七識等三性之心恒俱行故。
不如實知自心虛妄如幻事等。
論。
猶如幻事至非有似有。
述曰。
此顯依他非真實有舉喻以成。
如大般若廣說其相。
攝大乘說。
雲何無義而成所行境界。
為除此疑說幻事喻。
雲何無義心.心所轉。
為此說陽炎。
雲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别。
為此說夢境。
雲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别而生。
為此說鏡像。
彼言影像。
雲何無義種種識轉。
為此說光影。
雲何無義種種言說戲論相轉。
為此說谷響。
雲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
為此說水月。
雲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颠倒心。
為辨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
為此說變化。
彼世親.無性第五皆廣解。
不能煩引。
中邊論中亦有八喻喻計所執。
如彼抄會。
顯依他性喻如此八。
體非實有是虛妄有似彼真有。
故說依他非有似有。
論。
依如是義至雖有而非真。
述曰。
此是厚嚴經頌。
雖依他有而非真有。
要見真已後見依他。
與長行同。
此上文段準義應知。
總是别解彼三頌訖也。
下第二段今總解彼三頌意也。
于中有三。
初總。
次别。
後結。
論。
此中意說至心心所法。
述曰。
此總也。
論。
謂心心所至依他起性。
述曰。
此下别也 謂心心所。
即自證分 及所變現。
即相.見分。
衆緣生故如幻事等。
非有似有诳惑愚夫。
愚夫等不了謂為實有。
故名诳惑。
名依他性。
論。
愚夫于此至遍計所執。
述曰。
于此依他。
橫執我法或是有.或是無。
或俱.或不俱。
或是一.或是異。
或俱.或不俱。
或是實.或是不實。
或俱.或不俱如是等。
今此有.無一.異為首。
俱.不俱通二處。
等者等一切執。
但執所執如空華等。
若性若相無少是有。
一切都無者名遍計所執。
此遍計執亦依圓成而起。
此中但言依依他者。
以心相分影像是依他性。
依此執為圓成實故。
從實為言但說依他。
又依他起是安足處。
稍可言說。
及拟宜故。
但執依他。
圓成不爾故不說也。
實亦依執。
如二乘無常.無我.無樂淨等。
論。
依他起上至名圓成實。
述曰。
于依他起彼所妄執我.法俱空。
此空所顯識.及心所。
一切相分等真性。
名圓成實。
論。
是故此三不離心等。
述曰。
此總結也。
故此三性不離心.心所.相分等。
此即略解三性體相。
上來第一廣解三性。
第二略解三性訖。
論。
虛空擇滅至何性攝耶。
述曰。
下諸門釋。
于中有二。
初以十一門辨。
後總指例。
今别問答故成十一。
于中子細諸門極多。
此為第一。
論中問意。
如無漏有為具二義故。
依他.圓成二性所攝。
此擇滅等等取不動.想受滅等。
有言無漏收。
有論亦言苦谛等攝。
此于三性何性攝耶。
論。
三皆容攝。
述曰。
此略總答。
論。
心等變似至圓成實攝。
述曰。
如論可知。
即顯。
諸論言無漏者。
無漏心變。
言苦谛等攝者。
有漏心變。
亦不相違既言苦等。
心所變者。
依他起攝。
此唯定也。
不多執空而感生死。
略不說集。
理亦集攝。
不善心執。
如勝論等。
此說多分故苦谛收。
為顯此義因述上來所說依他義亦不定。
故次論雲。
論。
有漏心等至圓成實。
述曰。
有漏心等。
及所變空等。
定屬依他。
以相.與見必同有漏.無漏性故。
唯依他起。
無漏心等。
及所變空等。
容二性攝。
以有緣起無倒理故。
即由二重三性體異。
故攝不同。
若說空等為無漏者。
容二性攝。
體不定故。
苦谛等收。
唯依他起。
體即定故。
此但分别有體假空等。
非計所執。
彼無體故。
論。
如是三性至相攝雲何。
述曰。
第二七真如相攝。
如解深密。
及七十七。
顯揚第三。
中邊第二。
佛地第七等。
廣解真如有諸門釋。
舊中邊說真如名分破真實。
今新翻雲差别真實。
為七種者從能诠說。
非真如體可名差别。
論中初問。
次答。
此為問也。
下答中初出七體。
後辨相攝。
論。
七真如者至流轉實性。
述曰。
一切有為法生滅性。
性即真如。
約诠名生滅。
言性即彼如。
約诠為言。
下準當知。
舊中邊名生起真實。
新翻不同。
以下準知。
七十七.顯揚等。
解唯緣起法如。
此中通言一切有為法。
彼據内法根本流轉唯言緣起。
此中通說一切法體。
亦不相違。
論。
二實相真如至所顯實性。
述曰。
因二空門所顯如性。
七十七說。
即我法性。
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
我法無故。
顯揚.中邊亦同于此。
以下同處更不引之。
下準應知。
舊中邊名相真實。
論。
三唯識真如至唯識實性。
述曰。
顯揚雲。
心染衆生染。
心淨衆生淨。
見識真如便能知此染淨心等。
約诠即依他。
據理即真如。
七十七名了别真如。
識了别也。
論。
四安立真如至謂道實性。
述曰。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