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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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釋禅波羅蜜修證第七之四(修證通明觀)
今辨此禅大意為三。
一者釋名。
二者辨次位。
三者明修證。
一釋名者所以此禅名為通明觀者。
此觀方法出大集經文無别名目北國諸禅師修。
得此禅欲以授人既不知名字正欲安根本禅。
裡而法相逈殊若對十六特勝。
則名目全不相關。
若安之背舍勝處觀行方法條然别異。
既進退并不相應。
所以諸師别作名目名為通明觀禅。
或有說言。
華嚴經有此名目。
所言通者謂從初修習即通觀三事。
若觀息時即通照色心。
若觀色乃至心亦如是。
此法明淨能開心眼無諸暗蔽。
既觀一達三徹見無閡故名通明。
複次善修此禅必定能發六通三明故。
大集經明法行比丘修此禅時欲得神通即能得之。
今言通者。
即是能得六通。
明者。
即是能生三明。
此因中說果故言通明觀。
問曰。
餘禅亦能發六通三明。
何故獨此禅說為通明。
答曰。
餘禅乃有發通明之義。
不如此禅利疾故名通明。
問曰如大集經亦有别釋此禅名義。
故經言。
所言禅者疾故名禅。
疾大疾住大住寂靜觀滅達離是名為禅。
今何故别立名耶。
答曰。
彼經雖有此釋于義乃顯。
而名猶漫既不的有名目故。
複更立通明之名第二明次位者。
此禅無别次位。
猶是約根本四禅四空立次位。
但于一一禅内更有增勝出世間觀定之法能發無漏及三明六通疾利。
亦于非想後心滅諸心數入滅受想定故。
不同根本暗證取着無有神智功能。
是故雖複次位同于根本而觀慧殊别。
恐人謬解故立别名。
雖名有異而次位無差。
問曰。
若此禅得入滅定。
與九次第定有何異耶。
答曰。
修此定時心心無間。
亦得說為九次第定。
然終非是具足九次第定法。
是事在下自當可見。
若比準成實論解九定八解亦是具足。
第三明修證。
此禅既無别次位。
還約根本次位辨修證也。
第一先明修證初禅之相如大集經說。
言初禅者亦名為具。
亦名為離。
離者謂離五蓋。
具者謂具五支。
五支者謂覺觀喜安定。
雲何為覺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觀于心性是名為覺。
雲何為觀觀心行大行。
遍行随意是名為觀。
雲何為喜如真實知大知心動至心是名為喜。
雲何為安。
謂心安身安受安受于樂觸是名為安。
雲何為定。
謂心住大住不亂于緣不謬無有颠倒是名為定。
即是彼經略釋修證通明初禅之相。
推此經文所明五支則與餘經論所明大異。
故須别釋今先釋如心。
如心者即是初禅前方便定發也亦即是未到地。
但證不孤發要由修習。
雲何修習行者。
從初安心即觀于息色心三事俱無分别。
觀三事者必須先觀息道。
雲何觀息。
謂攝心靜坐調和氣息。
一心谛觀息想遍身出入。
若慧心明利。
即覺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
來無所經由去無所履涉。
雖複明覺息入出遍身。
如空中風性無所有。
是則略說觀息如心相。
次觀色如行者。
既知息依于身離身無息。
即應谛觀身色如此色本自不有。
皆是先世妄想因緣招感。
今世四大造色圍虛空故。
假名為身。
一心谛觀頭等六分三十六物及四大四微一一非身。
四微四大亦各非實尚不自有。
何能生六分之身三十六物無身色可得。
爾時心無分别即達色如。
次觀心如行者。
當知由有心故。
則有身色去來動轉。
若無此心誰分别色。
色因誰生。
谛觀此心藉緣而有。
生滅迅速不見住處亦無相貌。
但有名字。
名字亦空即達心如行者。
若不得三性别異名為如心。
複次行者若觀息時。
既不得息即達色心空寂。
何以故。
三法不相離故。
色心亦爾。
若不得色心三事。
即不得一切法。
所以者何。
由此三事和合。
能生一切陰入界衆苦煩惱。
善惡行業往來五道流轉不息。
若了三事無生則一切諸法本來空寂。
是則略說修習如心之相。
第二明證相。
此亦具有證欲界未到地相。
行者如上觀察三性悉不可得。
其心任運自住真如。
其心泯然明淨名欲界定。
于此定後心依真如法。
心泯然入定與如相應。
如法持心心定不動。
泯然不見身息心三法異相。
一往猶如虛空故名如心。
即是通明未到地也。
次釋初禅發相如前引經說此應具釋五支證相。
今先據覺支為本覺義既成。
釋餘四支則從可見。
所以經言覺大覺。
覺者覺根本禅覺觸發相故名為覺此事如前說但輕重有異。
大覺者豁然心目開明。
明見三事發相名為大覺。
此傍釋未是正意。
複次今當分别覺大覺義。
所言覺者。
覺世間相也大覺出世間也此即對真俗二谛釋之。
亦有漏無漏義意在此。
今明世間則有三種。
一根本世間一期正報五陰是也。
二義世間者知根本之法與外一切法義理相關也。
三事世間者發五通時悉見一切衆生種類及世間事也。
世間既有三種。
出世間對世間亦為三。
所以者何。
衆生根有下中上利鈍不等。
是故雖同證此初禅境界淺深其實有異。
故須約三義分别證初禅不同。
第一先釋約根本世間出世間。
明覺大覺五支成初禅之相。
即為二意。
第一先明初禅發相。
第二即釋成覺大覺五支差别之相。
一先明初禅發之相。
即為三意品次不同。
一者。
初發。
二次。
三後。
一初發相行者。
發初禅時。
即豁然見自身九萬九千毛孔空疎氣息遍身毛孔出入。
雖心眼明見遍身出入。
而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所經由去無所履涉。
即見身内三十六物一一分明。
三十六物者。
諸發毛爪齒薄皮厚皮筋肉骨髓脾腎心肝肺小腸大腸胃胞膽屎尿垢汗淚涕唾膿血脈黃痰白痰癊肪[月*冊]腦膜。
此三十六物十是外物。
二十六是内物。
二十二是地物。
十四是水物。
已見風水地相分明。
複覺諸物各有熱氣煎煮火相分明。
觀此四大猶如四蛇同處一箧。
四大蚖蛇其性各異。
亦如屠牛之人分肉為四
一者釋名。
二者辨次位。
三者明修證。
一釋名者所以此禅名為通明觀者。
此觀方法出大集經文無别名目北國諸禅師修。
得此禅欲以授人既不知名字正欲安根本禅。
裡而法相逈殊若對十六特勝。
則名目全不相關。
若安之背舍勝處觀行方法條然别異。
既進退并不相應。
所以諸師别作名目名為通明觀禅。
或有說言。
華嚴經有此名目。
所言通者謂從初修習即通觀三事。
若觀息時即通照色心。
若觀色乃至心亦如是。
此法明淨能開心眼無諸暗蔽。
既觀一達三徹見無閡故名通明。
複次善修此禅必定能發六通三明故。
大集經明法行比丘修此禅時欲得神通即能得之。
今言通者。
即是能得六通。
明者。
即是能生三明。
此因中說果故言通明觀。
問曰。
餘禅亦能發六通三明。
何故獨此禅說為通明。
答曰。
餘禅乃有發通明之義。
不如此禅利疾故名通明。
問曰如大集經亦有别釋此禅名義。
故經言。
所言禅者疾故名禅。
疾大疾住大住寂靜觀滅達離是名為禅。
今何故别立名耶。
答曰。
彼經雖有此釋于義乃顯。
而名猶漫既不的有名目故。
複更立通明之名第二明次位者。
此禅無别次位。
猶是約根本四禅四空立次位。
但于一一禅内更有增勝出世間觀定之法能發無漏及三明六通疾利。
亦于非想後心滅諸心數入滅受想定故。
不同根本暗證取着無有神智功能。
是故雖複次位同于根本而觀慧殊别。
恐人謬解故立别名。
雖名有異而次位無差。
問曰。
若此禅得入滅定。
與九次第定有何異耶。
答曰。
修此定時心心無間。
亦得說為九次第定。
然終非是具足九次第定法。
是事在下自當可見。
若比準成實論解九定八解亦是具足。
第三明修證。
此禅既無别次位。
還約根本次位辨修證也。
第一先明修證初禅之相如大集經說。
言初禅者亦名為具。
亦名為離。
離者謂離五蓋。
具者謂具五支。
五支者謂覺觀喜安定。
雲何為覺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觀于心性是名為覺。
雲何為觀觀心行大行。
遍行随意是名為觀。
雲何為喜如真實知大知心動至心是名為喜。
雲何為安。
謂心安身安受安受于樂觸是名為安。
雲何為定。
謂心住大住不亂于緣不謬無有颠倒是名為定。
即是彼經略釋修證通明初禅之相。
推此經文所明五支則與餘經論所明大異。
故須别釋今先釋如心。
如心者即是初禅前方便定發也亦即是未到地。
但證不孤發要由修習。
雲何修習行者。
從初安心即觀于息色心三事俱無分别。
觀三事者必須先觀息道。
雲何觀息。
謂攝心靜坐調和氣息。
一心谛觀息想遍身出入。
若慧心明利。
即覺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
來無所經由去無所履涉。
雖複明覺息入出遍身。
如空中風性無所有。
是則略說觀息如心相。
次觀色如行者。
既知息依于身離身無息。
即應谛觀身色如此色本自不有。
皆是先世妄想因緣招感。
今世四大造色圍虛空故。
假名為身。
一心谛觀頭等六分三十六物及四大四微一一非身。
四微四大亦各非實尚不自有。
何能生六分之身三十六物無身色可得。
爾時心無分别即達色如。
次觀心如行者。
當知由有心故。
則有身色去來動轉。
若無此心誰分别色。
色因誰生。
谛觀此心藉緣而有。
生滅迅速不見住處亦無相貌。
但有名字。
名字亦空即達心如行者。
若不得三性别異名為如心。
複次行者若觀息時。
既不得息即達色心空寂。
何以故。
三法不相離故。
色心亦爾。
若不得色心三事。
即不得一切法。
所以者何。
由此三事和合。
能生一切陰入界衆苦煩惱。
善惡行業往來五道流轉不息。
若了三事無生則一切諸法本來空寂。
是則略說修習如心之相。
第二明證相。
此亦具有證欲界未到地相。
行者如上觀察三性悉不可得。
其心任運自住真如。
其心泯然明淨名欲界定。
于此定後心依真如法。
心泯然入定與如相應。
如法持心心定不動。
泯然不見身息心三法異相。
一往猶如虛空故名如心。
即是通明未到地也。
次釋初禅發相如前引經說此應具釋五支證相。
今先據覺支為本覺義既成。
釋餘四支則從可見。
所以經言覺大覺。
覺者覺根本禅覺觸發相故名為覺此事如前說但輕重有異。
大覺者豁然心目開明。
明見三事發相名為大覺。
此傍釋未是正意。
複次今當分别覺大覺義。
所言覺者。
覺世間相也大覺出世間也此即對真俗二谛釋之。
亦有漏無漏義意在此。
今明世間則有三種。
一根本世間一期正報五陰是也。
二義世間者知根本之法與外一切法義理相關也。
三事世間者發五通時悉見一切衆生種類及世間事也。
世間既有三種。
出世間對世間亦為三。
所以者何。
衆生根有下中上利鈍不等。
是故雖同證此初禅境界淺深其實有異。
故須約三義分别證初禅不同。
第一先釋約根本世間出世間。
明覺大覺五支成初禅之相。
即為二意。
第一先明初禅發相。
第二即釋成覺大覺五支差别之相。
一先明初禅發之相。
即為三意品次不同。
一者。
初發。
二次。
三後。
一初發相行者。
發初禅時。
即豁然見自身九萬九千毛孔空疎氣息遍身毛孔出入。
雖心眼明見遍身出入。
而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所經由去無所履涉。
即見身内三十六物一一分明。
三十六物者。
諸發毛爪齒薄皮厚皮筋肉骨髓脾腎心肝肺小腸大腸胃胞膽屎尿垢汗淚涕唾膿血脈黃痰白痰癊肪[月*冊]腦膜。
此三十六物十是外物。
二十六是内物。
二十二是地物。
十四是水物。
已見風水地相分明。
複覺諸物各有熱氣煎煮火相分明。
觀此四大猶如四蛇同處一箧。
四大蚖蛇其性各異。
亦如屠牛之人分肉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