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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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故。
心大驚悟。
昔常為欲火所燒。
得初禅時。
如人入清涼池。
但此覺生時。
與欲界身根生覺有異。
何以故。
與定等善法一時俱發。
是以偈言。
如貧得寶藏大喜覺動心。
故言初心。
粗念名為覺。
此與數人明義。
應有小異料簡(雲雲)。
二釋觀支者。
後細心分别名為觀。
既分别觸發已。
正念之心。
思量分别。
向觸生時。
與欲界中善法。
及未到等法大有異。
所以者何。
于此觸中。
有種種善法珍寶。
與觸俱發。
欲界所無。
複次分别者。
分别十六觸中法寶之相亦不同。
知粗則離。
知善則修。
此細心分别。
故名觀支。
故經說分别則為觀。
問曰。
若爾覺有何等異。
答曰。
如論說。
粗心在緣名為覺。
細心分别名為觀。
又問。
如毗昙中說。
覺觀在一心中。
今雲何為二。
答曰。
二法雖在一心。
二相不俱。
謂覺時觀不明了。
觀時覺不明了。
譬如撞鐘鐘聲雖一而粗細有異。
一心中覺觀亦如是。
複次身根身識相應名為覺。
意根意識相應名為觀。
身識是外鈍故名粗。
意識是内利故能分别名細。
此雖同緣一觸。
而二相不俱。
故為觀支。
三明喜支者。
見細心分别思量。
覺知十六觸等微妙珍寶。
昔所未逢。
是以心喜慶悅。
又知所失。
欲樂甚少。
今得初禅功德。
其樂甚多。
如是覺觀。
利我不少。
深心慶悅。
踴躍無量。
故名喜支。
四樂支者。
行者于歡喜已後。
其心恬然。
受于觸中之樂。
樂法娛心。
安隐恬愉。
故名樂支。
問曰。
喜樂有何異。
答曰。
如上覺觀分别。
今喜樂亦爾。
粗樂名喜。
細樂名樂。
亦可言粗喜為喜。
細喜為樂。
複次喜樂。
雖俱是歡悅之相。
而二相有異。
喜根相應故名喜。
樂根相應故名樂。
踴躍心中故名喜。
恬靜心中故名樂。
複次行者初。
緣得樂。
心生歡喜。
未及受樂名喜後緣喜情既息。
以樂自娛。
故名樂。
譬如饑。
人得食。
初得歡喜。
未及受其味。
故名喜。
後得食之。
方受味中之樂。
故名樂。
又如三禅有樂而無喜。
故知二根有異。
五一心支者。
經久受樂心息。
雖有覺觸等事。
而心不緣。
既無分散。
定住寂靜故。
名一心支。
此則略說初禅五支次第而發。
并據成就。
立于支義。
問曰。
若爾約十六觸。
一觸皆有五義不。
答曰。
實爾。
故知初禅對緣。
即有衆多支也。
雖複對觸有多。
終不出五支。
譬如五陰。
若對五根。
根根說五。
雖複衆多。
而不可說言有第六陰。
五支亦爾。
二者約通義明五支即一覺發時。
具有五支義。
雲何當覺發時。
本對于觸。
覺觸中冷暖即是覺支。
當覺時豈不即分别。
知冷異暖。
即是觀支。
當觸發時。
即有喜心。
如人見好美色。
即生喜悅。
不待思量。
故論偈說。
大喜覺動心。
觸發之時。
必舉體怡解。
即是樂支。
解發必與定俱。
故名覺觀俱三昧。
當知即有一心支。
此則五支。
一時而發。
不待成就。
但于事未顯故。
據成而說。
别義如前。
問曰。
若爾心便并慮。
答曰。
心雖不俱法并何過此類。
如十大地心王心數之義。
問曰。
若通支有五者。
五支應有二十五。
答曰。
如佛經中說五陰。
一陰有五。
五五二十有五。
而不乖五陰之義通五支義。
亦如是。
第三明體用。
即為二意。
一者明因果。
二明體用。
一因果者。
遠而論之行内外方便及入未到地等為因。
感得初禅為果。
今就近釋。
但據初禅。
自有因果。
有人言。
四支為因。
後一心支為果。
此即無文。
今依纓絡解禅支。
五支為因。
第六默然心為定體。
即以體為果。
若通論因果。
支支相因。
悉得辨因果也。
二明體用。
還以默然心為定體。
從默然觸更動發起五支。
此則為用。
何以故。
從體起用。
用則在後。
因則據前問曰。
因用體果。
即無分别。
答曰。
不然。
雖同據五支明因用。
就默然為體果。
然義意有異。
所以者何。
因中五支。
為感默然之果。
因默然之果。
起五支之法。
此就默然為體。
五支為用。
例如三十七品道前為因道後為用。
問曰。
有時從默然體。
發勝品五支。
後得增勝默然。
此義雲何。
答曰。
若爾即還應說因果。
若無勝品但是體用。
第四明淺深者。
初禅發時。
五支及默然心。
前後不無粗細之異。
故有淺深。
應須分别。
何以者何。
如論雲。
佛弟子修諸禅時。
有下中上。
名為三品。
離此三品。
一品為三。
故有九品淺深之相。
若細而論。
則應有無量品。
外道得定。
亦有淺深。
而不作品說者。
以其心粗于定中不覺故。
亦以不修無漏觀慧照了。
則心不覺知。
就立品明淺深中。
自為二意。
一約同類。
二約異類。
一同類者。
如一動觸發時漸漸覺深。
乃至九品。
二約異類者。
如動觸謝後。
即發餘觸。
雖觸相不同。
而覺定漸深勝于上。
複次若約五支中明淺深者。
亦有二。
一同類者。
如觸發五支時。
即有淺深之相。
二異類者。
若五支次第增長。
一一支中。
亦各自有淺深之相。
問曰。
為當要發十六觸等具足方名初禅。
為當亦發一一觸亦名初禅。
答曰。
初禅有二種。
一具足。
二不具足。
若具發十六觸。
此即是具足初禅為勝。
若發一兩觸等。
亦得名初禅。
何以故。
以一觸具有十種定法眷屬五支。
成就故。
但此初禅不名具足。
第五明進退者。
證初禅時。
有四種人根性不同。
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
三者進分。
四者達分。
一退分者。
若人得初禅時。
或有因緣。
或無因緣。
而便退失。
失有二種。
一者更修還得。
二者更修不得。
所謂過去今世障法起故。
末世之中。
此退分多。
二住分者。
有人得初禅已。
即不退失。
定心安隐。
住分亦有二種。
一者任運自住。
二者守護乃住。
三進分者。
有人得初禅時。
即便進得勝品。
乃至進得上地。
進有二種。
一者不加功力。
任運自進。
二者勤修乃進。
四達分者。
有人得初禅時。
于此定中。
即發見思無漏。
達到涅槃。
達亦有二種。
一者任運自達。
二者修觀乃達。
複次此四分定中。
複有四種人根性不同。
如退分中四者。
一自有退退得。
九品漸退。
乃至并失。
二自有退住得。
九品退至八品七品。
便住不失。
三自有退進得。
九品退至八品七品。
乃至一品。
從一品還進。
四者自有退達得。
九品已退。
還八七等品。
乃至一品。
于其中間。
忽然發真無漏。
餘住分進分達分。
各有四義亦如是。
是中或有因放逸障故退。
或因忏悔清淨故住進達。
此義衆多不可具辨。
第六明初禅功德者。
如前偈說。
已得離淫火。
則獲清涼定。
此偈自可為二功德。
一者離過德。
二者善心德。
此對止行二善。
亦可類于智斷二德故大集經雲。
初禅者。
亦名為離。
亦名為具。
所言離者。
謂離五蓋。
所言具者。
謂具五支。
今釋所以得初禅時。
離貪欲蓋者。
欲界之樂粗淺。
今得初禅之樂細妙。
以勝奪輕。
故能離五欲。
離嗔者。
欲界苦緣逼迫故生嗔。
得初禅時。
無有諸逼迫。
樂境在心故無嗔。
能離睡眠者。
得初禅時。
身心明淨。
定法所持。
心不昏亂。
觸樂自娛。
故不睡也。
所以能離掉悔者。
禅定持心。
任運不動。
故能離掉。
由掉故有悔。
無掉即無悔。
離疑者。
未得初禅時。
疑有定無定。
今親證定。
疑心即除。
故得離疑。
是故得初禅時。
具有離過之德。
得初禅時。
具足善心。
功德者。
約五支明功德善法。
義如前說。
複次若得初禅。
即具信戒舍定聞慧等善心也。
次明第二禅者。
如偈說。
知二法亂心。
雖善而應離。
如大水澄靜。
波蕩亦無見。
譬如人大極安隐睡眠時。
若有喚呼聲。
其心大惱亂。
攝心入禅時。
以覺觀為惱。
是故除覺觀。
得入一識處。
内心清淨故。
定生得喜樂。
得入此二禅。
喜勇心大悅。
佛以此偈中。
廣明中間禅二禅相。
今明二禅有三義。
一者釋名。
二明修行。
三明證相。
第一釋名者。
次初禅後故說二禅。
既離覺觀。
于第二心。
得勝支功德故。
名二禅。
亦名無覺無觀三昧。
所以者何。
得中間禅斷覺。
二禅内淨發故。
斷觀
心大驚悟。
昔常為欲火所燒。
得初禅時。
如人入清涼池。
但此覺生時。
與欲界身根生覺有異。
何以故。
與定等善法一時俱發。
是以偈言。
如貧得寶藏大喜覺動心。
故言初心。
粗念名為覺。
此與數人明義。
應有小異料簡(雲雲)。
二釋觀支者。
後細心分别名為觀。
既分别觸發已。
正念之心。
思量分别。
向觸生時。
與欲界中善法。
及未到等法大有異。
所以者何。
于此觸中。
有種種善法珍寶。
與觸俱發。
欲界所無。
複次分别者。
分别十六觸中法寶之相亦不同。
知粗則離。
知善則修。
此細心分别。
故名觀支。
故經說分别則為觀。
問曰。
若爾覺有何等異。
答曰。
如論說。
粗心在緣名為覺。
細心分别名為觀。
又問。
如毗昙中說。
覺觀在一心中。
今雲何為二。
答曰。
二法雖在一心。
二相不俱。
謂覺時觀不明了。
觀時覺不明了。
譬如撞鐘鐘聲雖一而粗細有異。
一心中覺觀亦如是。
複次身根身識相應名為覺。
意根意識相應名為觀。
身識是外鈍故名粗。
意識是内利故能分别名細。
此雖同緣一觸。
而二相不俱。
故為觀支。
三明喜支者。
見細心分别思量。
覺知十六觸等微妙珍寶。
昔所未逢。
是以心喜慶悅。
又知所失。
欲樂甚少。
今得初禅功德。
其樂甚多。
如是覺觀。
利我不少。
深心慶悅。
踴躍無量。
故名喜支。
四樂支者。
行者于歡喜已後。
其心恬然。
受于觸中之樂。
樂法娛心。
安隐恬愉。
故名樂支。
問曰。
喜樂有何異。
答曰。
如上覺觀分别。
今喜樂亦爾。
粗樂名喜。
細樂名樂。
亦可言粗喜為喜。
細喜為樂。
複次喜樂。
雖俱是歡悅之相。
而二相有異。
喜根相應故名喜。
樂根相應故名樂。
踴躍心中故名喜。
恬靜心中故名樂。
複次行者初。
緣得樂。
心生歡喜。
未及受樂名喜後緣喜情既息。
以樂自娛。
故名樂。
譬如饑。
人得食。
初得歡喜。
未及受其味。
故名喜。
後得食之。
方受味中之樂。
故名樂。
又如三禅有樂而無喜。
故知二根有異。
五一心支者。
經久受樂心息。
雖有覺觸等事。
而心不緣。
既無分散。
定住寂靜故。
名一心支。
此則略說初禅五支次第而發。
并據成就。
立于支義。
問曰。
若爾約十六觸。
一觸皆有五義不。
答曰。
實爾。
故知初禅對緣。
即有衆多支也。
雖複對觸有多。
終不出五支。
譬如五陰。
若對五根。
根根說五。
雖複衆多。
而不可說言有第六陰。
五支亦爾。
二者約通義明五支即一覺發時。
具有五支義。
雲何當覺發時。
本對于觸。
覺觸中冷暖即是覺支。
當覺時豈不即分别。
知冷異暖。
即是觀支。
當觸發時。
即有喜心。
如人見好美色。
即生喜悅。
不待思量。
故論偈說。
大喜覺動心。
觸發之時。
必舉體怡解。
即是樂支。
解發必與定俱。
故名覺觀俱三昧。
當知即有一心支。
此則五支。
一時而發。
不待成就。
但于事未顯故。
據成而說。
别義如前。
問曰。
若爾心便并慮。
答曰。
心雖不俱法并何過此類。
如十大地心王心數之義。
問曰。
若通支有五者。
五支應有二十五。
答曰。
如佛經中說五陰。
一陰有五。
五五二十有五。
而不乖五陰之義通五支義。
亦如是。
第三明體用。
即為二意。
一者明因果。
二明體用。
一因果者。
遠而論之行内外方便及入未到地等為因。
感得初禅為果。
今就近釋。
但據初禅。
自有因果。
有人言。
四支為因。
後一心支為果。
此即無文。
今依纓絡解禅支。
五支為因。
第六默然心為定體。
即以體為果。
若通論因果。
支支相因。
悉得辨因果也。
二明體用。
還以默然心為定體。
從默然觸更動發起五支。
此則為用。
何以故。
從體起用。
用則在後。
因則據前問曰。
因用體果。
即無分别。
答曰。
不然。
雖同據五支明因用。
就默然為體果。
然義意有異。
所以者何。
因中五支。
為感默然之果。
因默然之果。
起五支之法。
此就默然為體。
五支為用。
例如三十七品道前為因道後為用。
問曰。
有時從默然體。
發勝品五支。
後得增勝默然。
此義雲何。
答曰。
若爾即還應說因果。
若無勝品但是體用。
第四明淺深者。
初禅發時。
五支及默然心。
前後不無粗細之異。
故有淺深。
應須分别。
何以者何。
如論雲。
佛弟子修諸禅時。
有下中上。
名為三品。
離此三品。
一品為三。
故有九品淺深之相。
若細而論。
則應有無量品。
外道得定。
亦有淺深。
而不作品說者。
以其心粗于定中不覺故。
亦以不修無漏觀慧照了。
則心不覺知。
就立品明淺深中。
自為二意。
一約同類。
二約異類。
一同類者。
如一動觸發時漸漸覺深。
乃至九品。
二約異類者。
如動觸謝後。
即發餘觸。
雖觸相不同。
而覺定漸深勝于上。
複次若約五支中明淺深者。
亦有二。
一同類者。
如觸發五支時。
即有淺深之相。
二異類者。
若五支次第增長。
一一支中。
亦各自有淺深之相。
問曰。
為當要發十六觸等具足方名初禅。
為當亦發一一觸亦名初禅。
答曰。
初禅有二種。
一具足。
二不具足。
若具發十六觸。
此即是具足初禅為勝。
若發一兩觸等。
亦得名初禅。
何以故。
以一觸具有十種定法眷屬五支。
成就故。
但此初禅不名具足。
第五明進退者。
證初禅時。
有四種人根性不同。
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
三者進分。
四者達分。
一退分者。
若人得初禅時。
或有因緣。
或無因緣。
而便退失。
失有二種。
一者更修還得。
二者更修不得。
所謂過去今世障法起故。
末世之中。
此退分多。
二住分者。
有人得初禅已。
即不退失。
定心安隐。
住分亦有二種。
一者任運自住。
二者守護乃住。
三進分者。
有人得初禅時。
即便進得勝品。
乃至進得上地。
進有二種。
一者不加功力。
任運自進。
二者勤修乃進。
四達分者。
有人得初禅時。
于此定中。
即發見思無漏。
達到涅槃。
達亦有二種。
一者任運自達。
二者修觀乃達。
複次此四分定中。
複有四種人根性不同。
如退分中四者。
一自有退退得。
九品漸退。
乃至并失。
二自有退住得。
九品退至八品七品。
便住不失。
三自有退進得。
九品退至八品七品。
乃至一品。
從一品還進。
四者自有退達得。
九品已退。
還八七等品。
乃至一品。
于其中間。
忽然發真無漏。
餘住分進分達分。
各有四義亦如是。
是中或有因放逸障故退。
或因忏悔清淨故住進達。
此義衆多不可具辨。
第六明初禅功德者。
如前偈說。
已得離淫火。
則獲清涼定。
此偈自可為二功德。
一者離過德。
二者善心德。
此對止行二善。
亦可類于智斷二德故大集經雲。
初禅者。
亦名為離。
亦名為具。
所言離者。
謂離五蓋。
所言具者。
謂具五支。
今釋所以得初禅時。
離貪欲蓋者。
欲界之樂粗淺。
今得初禅之樂細妙。
以勝奪輕。
故能離五欲。
離嗔者。
欲界苦緣逼迫故生嗔。
得初禅時。
無有諸逼迫。
樂境在心故無嗔。
能離睡眠者。
得初禅時。
身心明淨。
定法所持。
心不昏亂。
觸樂自娛。
故不睡也。
所以能離掉悔者。
禅定持心。
任運不動。
故能離掉。
由掉故有悔。
無掉即無悔。
離疑者。
未得初禅時。
疑有定無定。
今親證定。
疑心即除。
故得離疑。
是故得初禅時。
具有離過之德。
得初禅時。
具足善心。
功德者。
約五支明功德善法。
義如前說。
複次若得初禅。
即具信戒舍定聞慧等善心也。
次明第二禅者。
如偈說。
知二法亂心。
雖善而應離。
如大水澄靜。
波蕩亦無見。
譬如人大極安隐睡眠時。
若有喚呼聲。
其心大惱亂。
攝心入禅時。
以覺觀為惱。
是故除覺觀。
得入一識處。
内心清淨故。
定生得喜樂。
得入此二禅。
喜勇心大悅。
佛以此偈中。
廣明中間禅二禅相。
今明二禅有三義。
一者釋名。
二明修行。
三明證相。
第一釋名者。
次初禅後故說二禅。
既離覺觀。
于第二心。
得勝支功德故。
名二禅。
亦名無覺無觀三昧。
所以者何。
得中間禅斷覺。
二禅内淨發故。
斷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