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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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遍一切處 釋曰。
此别成也。
文中總别有其三節。
謂從本來色心不二者。
總标所現色不異心。
謂從因本至果以來據異而言色心不二。
既因中色以心為體故。
報化色不異真心。
如水起波波性即水。
以色性即智等者。
明色即心顯前不二。
以彼報化色之本性即是本覺心智性故。
而彼報化舉體是智。
色相都盡但雲智身。
如波即濕波盡是水。
故新論雲。
以色本性智心自性說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等者。
明心即色顯前不二。
以本覺智真心自性名是報化色之體故。
說此心智名為法身。
報化色法依止體故。
故新論雲。
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說名法身。
遍一切處有其二義。
謂此智性即色體故法身遍于一切色處。
如水遍在一切波中。
又謂。
法身遍一切故所現色相亦遍一切。
如波随水亦遍一切。
故新論雲。
依于法身所現色身遍一切處。
論。
所現之色至而不相妨 釋曰。
自下重明所現之色。
于中有二。
初明所現無礙。
後明所現難思。
此初也。
所現之色無分齊者此礙。
以其法身無礙常遍故。
此所現報化色相望無間斷。
橫無分根。
新論說為無間。
無分故無分齊。
通二義也。
謂心能示十方等者。
顯無礙相。
此中應言。
随十方世界無量菩薩心身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土各各差别。
以文倒故似為示現菩薩之身 義即不爾。
即随十地菩薩所見示現無量他受用身無量莊嚴他受用土。
随其所見各各差别。
皆無分齊而不相妨者。
顯無礙義。
随一一地所見。
報身皆遍法界無有分齊。
為差别相即不相妨。
論。
此非心識至因義故 釋曰。
此明所現難思。
遍餘難也。
夫言色者。
質礙為體。
分齊為相。
相妨為用。
如何可言各各差别皆無分齊不相妨耶。
故此答言非心識等。
以所現色是真如用。
體既無礙。
用甯礙耶。
其猶一室能礙千燈。
多明互融著遍無礙而亦不失明。
差别相亦如無間所有衆生。
雖一一身悉遍彼處而亦不失受苦分重。
故所現色自在難思。
此非心識分别知。
如前所難。
是心識境不可以此而為難也。
論。
複次顯示至真如門 釋曰。
上來别釋二門義竟。
自下第二合釋二門。
于中有三。
先标。
次釋。
後結。
此初也。
如前所言。
不生不滅與生滅合非一非異。
上顯法義别釋。
真如及生滅門顯不一義。
今于此中二門相對。
會相入空顯不異義。
故言顯示從生滅等句。
為複二門。
本自無二為體差别令會入真。
答。
若本無二則無所會。
若一向異。
亦不可會。
由非一異方說會耳。
論。
所謂推求至之與心 釋曰。
下釋有二。
先總舉。
後别名。
此初也。
上言顯示從生滅門。
入真如門雲何顯示。
故即釋雲。
推五蘊等。
然此五陰不過色心。
色蘊名色。
餘四名心。
推此色心。
離心無性。
既生滅法總即色心。
故知生滅即真如也。
論。
六塵境界畢竟無念 釋曰。
次下别明推色心觀。
于中有二。
先觀色法。
後觀心法。
此初也。
境從心起畢竟無體。
離心之解無别念相。
甯知諸色離心無體。
謂以惠擇分析諸色。
乃至極微離心無故。
故新論雲。
分段粗色微至極微。
複以方分析此微塵。
是故若粗若細一切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
實無所有。
若爾何言六塵境耶。
答。
雖一色言即有二種。
一者有對極微所成。
二者無對非極微成。
其五塵境屬有對色。
其法塵境攝無對色。
故但言色攝六塵也。
顯攝周盡故言 塵。
以法處不可析故。
是故論中但言無念。
新論分析約色。
有對色廣略雖異。
皆顯色也。
或此則是譯者忤耳。
論。
以心無形至終不可得 釋曰。
下顯觀心。
于中有三。
謂法喻合。
此初也。
六塵色法多現有像。
以理推微尚不可得。
況心無形相而可得耶。
由無形故。
即無住處。
故言十方求不可得。
故智度雲。
心法無形。
以無形故即無住處。
無住處故即非有也。
新論即約刹那分心故不得。
故彼文雲。
推求解蘊微至刹那。
求此刹那相别非有。
離于法界終不可得。
斯論更有如是。
十方一切諸法應知亦然。
此文雖缺義亦無失。
論。
如人迷故至方實不轉 釋曰。
此舉喻也。
論。
衆生亦爾至心實不動 釋曰。
此法合也。
推求動念已滅未生中無所住。
故無有起。
則知心性實不動也。
論。
若能觀察至真如門故 釋曰。
此後總結。
即得随順是顯信德。
若能觀察得方便。
觀入真如者是顯信德。
若至初地得正觀也。
論。
對治邪執至則無邪執 釋曰。
如是已明顯示正義對治邪執。
于中有二。
初就本總标。
後别明除障。
此初也。
有義。
邪執即是我見。
謂依我見說為邪執。
不爾應言。
邪執有五。
如何論言我見邪執我常遍會同虛空執。
如來藏義同我見故。
依我見說為邪執。
但說所依。
非體所依故。
離我見無可說也。
有義。
邪執非即我見。
謂依分别我見之上起于分别迷教邪執。
不爾所說後五行相豈皆是彼人我見邪。
故下五見非皆人我。
而論所言我見五者。
謂依初一人我見上起後四種迷教邪執故。
從所依總名我由。
由是新論分所結雲。
依人我見四種見生。
是故于此安立彼四。
既依我見起于邪執。
故離我見執則無根斷枝亡。
理恒形故。
論。
是我見有至法我見 釋曰。
别明除障。
于中有二。
初對治離。
後究竟離。
初中有二。
初标數列名。
後依名辨相。
此初也。
此有總相。
宰主之者名人我見。
此一切法各有實體名法我見。
然此二見各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者分别。
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
任置而起。
故名俱生。
非但内因。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
非與身俱。
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後方起。
故名分别。
此二二見約識辨者。
依唯識論。
彼法宗說分别二執。
唯在第六意識中。
有俱生二見。
遍與末那意識相應而不許在阿賴耶識。
唯是無覆自淨無記。
不障聖道。
異熟識故。
若安惠師亦許法執。
俱生起者。
在第八識。
以是有漏不證真故。
若此論前所立理俱生我執亦通第八。
與安惠宗大意相似。
分别二見粗故易斷。
于見道中觀一切法二空之理。
随應而斷俱生二執。
細故難斷。
後修道中中随其所應修二空觀而能伏斷。
已成佛時方永斷盡。
此與二障寬狹同異如諸論明。
不能繁叙。
雖有如是二種二執。
今此所說分别起者。
皆迷正教而生起故。
論。
人我見者至說有五種 釋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初明人我見。
後釋法我見。
初中亦二。
總标。
别釋。
此初也。
然其五種非皆我見。
而言我見有五種者。
依初凡夫分别我見起。
後四種迷教邪執。
從所依說總名我見。
如何初一唯我見耶。
謂執法身常遍實有。
即是外道執我相故。
故新論雲。
執如來藏同于虛空。
常恒遍有即同唯識。
一者執我。
體常周遍量同虛空故。
掌珍雲。
若說真如是一是常周遍法界。
即是外道所執我故。
此即心外而見于理生不常見故。
是我執故。
深密經同此。
頌雲。
我于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别執為我。
由是五見。
初一我見。
而是所依。
後四能依。
初一能起。
後四所起。
初一依果起迷識遍因果起執。
此佛法内學大乘人凡夫所是。
故下文皆舉迷于大乘教起。
故依凡夫說五我見。
論。
雲何為五至猶如虛空 釋曰。
次下别釋。
别釋五種 即分為五。
一一文中皆有三義。
初明起執之由。
次正明執相。
後顯其對治。
此初也。
畢竟寂寞即新論言究竟寂滅無相之義。
此文為破執相好身為真佛者。
故說法身其體無相猶若虛空。
即般若等諸經所說。
若以色觀我故彼不能了等。
論。
以不知至是如來性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有義。
此說不了教意。
即謂虛空是佛法體。
即是以喻而為法也。
不爾何故破虛空相體是妄故非法身耶。
有義。
此中但執法身是常遍有同于虛空。
非執虛空即是法體。
故新論雲。
執如來性同于虛空是常遍有下破虛空體是妄者明所喻法。
非常遍有顯能喻法。
亦非常有。
不爾應言非是虛空相。
如何論言非如虛空耶。
論。
雲何對治至體無不空 釋曰。
下明對治。
于中有二。
初明虛空非常遍有。
後顯法身非有遍常。
前中有三。
初立。
次釋。
後結。
三文皆顯情有理無。
此初立也。
明虛空等者。
此初明情有。
故唯識雲。
謂曾聞說虛空等亦随分别有。
虛空等相數習力故。
心等生時變似如是虛空相現體無不變者。
此後顯理無也。
如彼空花都無有相。
據情雖有據理無故。
論。
以對色故至虛空之相 釋曰。
此釋也。
以對色等者。
初明情有。
以對礙色故。
于無礙明闇之處說有虛空。
然此乃至空界之色。
而是眼識所行境界。
牽起念念分别之心。
故言以對色故有。
今心生滅等以一切等者。
後顯理無。
本以對色而立虛空色。
體當無。
甯有空相。
論。
所謂一切至境界滅 釋曰。
此結也。
所謂等者。
此明情有。
若心已下後顯理無。
既一切法情有理無。
故知虛空非常遍有。
論。
唯一真心至虛空相故 釋曰。
此顯法身非有。
遍常唯一等者辨法同喻。
以佛法身唯一真心。
由此法身無所不遍。
無不遍故是顯如來智性廣大究竟之義。
如虛空義故喻虛空。
故新論雲 此是如來自性廣大如虛空義。
非如虛空相故者。
簡法異喻。
非謂如彼是常。
是有妄虛空相故。
新論雲。
非謂如空是常遍有。
論。
二者聞修至離一切相 釋曰。
次第二我見中。
初明起執之由也。
即大品等諸般若經。
為破取著生死涅槃妄生分别而欣厭者故。
說諸法畢竟皆空。
故彼文雲一切諸法如幻如夢畢竟皆空。
乃至涅槃真如之法如幻如夢。
若當有法過涅槃者。
我說亦複如幻如夢。
世間諸法即生死法。
從本已來自空等。
顯非先有今無名空。
即本無性名之空耳。
論。
以不知為破至唯是其空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既以不知為破著故。
即如言執真如涅槃性 功德相畢竟斷無。
論。
雲何對治至性功德相 釋曰。
此顯對治也。
真如法身自體不空者即體大。
具足無量性功德者有相大故。
或複初文正明不對治空執。
後釋所以。
論。
三者聞修至功德之法 釋曰。
此第三我見之中初明起執之由也。
即如來藏同性等經為欲破彼著空衆生。
說如來藏具體相大。
論。
以不解故至自性差别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然其功德有其二種。
一謂法身真如性德。
二謂應化色心功德。
色謂相好。
心謂力等。
色心自體雖各差别。
但假非實。
彼初也者。
執此功德以為實有。
既滞事相不融真理。
未悟身具諸性德。
聞如來藏備功德法。
不解約真性德而說。
謂如來藏體有。
如前自體差别色心功德。
論。
雲何對治至說差别故 釋曰。
此顯對治也。
唯依真如義說者。
二之不二标其義也。
所言體備功德法者。
唯依真如義說而有。
非謂有前色心之法。
因生滅染義等者。
不二之二釋其義也。
但對生滅差别染義示現說其差别功德。
非謂性德有其差别。
論。
四者聞修至不離真如 釋曰。
此第四我見之中初明起執之由也。
此即楞伽勝鬘等經為欲破彼執生死法及涅槃法離真有體者故。
說真如随緣之義。
生死染法依藏有者。
顯如來藏作緣生義。
一切諸法不離真者。
顯緣生法無别體義。
論。
以不解故至生死等法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以迷教意不解真如随緣義。
故便作是執。
若如來藏體無染者。
雲何能生一切染法。
又何能為世間染依。
故知體具世間染法。
論。
雲何對治至相應故 釋曰。
下顯對治。
于中有二。
初明遣迷情。
後返破愚執。
此初也。
以如來藏從本等者。
此明淨德妙有。
今如前說諸性德故。
以邊恒沙煩惱等者。
此明妄染理無。
唯依真如虛妄起故。
從無始來未曾等者。
此明妄不入真。
故無上依經雲。
諸惑本來不入衆生自性清淨心。
諸惑本來不入衆生自性清淨心。
諸惑唯是客塵自分别所起。
論。
若如來藏至無是處故 釋曰。
此返破愚執也。
若體有染。
聖應起惑。
聖會此時既無惑染。
故如來藏體無染也。
論。
五者聞修至得涅槃 釋曰。
此第五我見之中初起執之由也。
即阿毗達磨經頌說雲。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
證得界是性義。
同寂性釋與唯識論所釋稍别。
論。
以不解故至還作衆生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謂衆生有始者。
此起有始見也。
謂聞依藏有生死故。
則謂真先而其妄後。
故起衆生有始之見。
如外道執從初自性而生大等始有衆生。
以見始等者。
此起有終見也。
謂聞藏有涅槃故。
疑如來藏本無滅處而起諸染得有衆生。
縱得涅槃雖無惑染。
何不新起作衆生耶。
既執涅槃有其終盡。
卻成衆生有始之義。
如外道執衆生終盡還歸自性亦得涅槃後從寂起還作衆生。
論。
雲何對治至外道經說 釋曰。
下顯對治。
文中有二。
初明無始。
後顯無終。
此初也。
以如來藏等者。
正明無始。
所依藏性既無前際。
能依生死何有始耶。
無明相者即生死也。
若說已下顯始見過。
故仁王雲。
我說三界外别有一乘。
衆生藏者。
是外道大有經中所說。
非七佛說。
大有經者即是勝論六句義中大有句也。
此性能有一切法故。
離實德業而别立也。
或亦即是前□論說。
從一生覺初衆生也。
論。
又如來藏至無後際故 釋曰。
此顯無終也。
此文語例似。
謂諸佛所得涅槃與如來藏而相應故則無後際義。
既不爾故應正言諸佛如來與之相應。
所得涅槃即無後際。
謂此藏性無後際故。
諸如來智證之相應所得涅槃後際也。
故新論雲。
證此永斷生死種子得于涅槃亦無後際。
論。
法我見者至說人無我 釋曰。
次下第二明法我見。
文亦同前。
分其二種。
此初起執之由也。
雖此法相亦空無我。
二乘根鈍且未堪聞。
為引彼人令入聖教。
是故但說人無我理。
即攝大乘令入秘密。
故彼釋論顯其義雲。
謂若是處依世俗理說有補特伽羅之相及一切法自性差别。
為令有情入佛聖教。
是故說亦令入秘密。
彼顯雙存二種我相。
此顯唯說人無我理。
俱為衆生令入法故。
總别雖異亦不相違。
論。
以說不究竟至妄取涅槃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以二乘教唯明人空。
二乘依之但離人我。
由其未顯蘊體。
亦空法無我理說未究。
故彼二乘者未亡法執見有五陰生滅實法。
故悕生死妄取涅槃。
其由夢虎而生嫌見空花而自樂。
論。
雲何對治至本來涅槃故 釋曰。
此顯對治也。
五蘊無性。
是故不生。
既無有生。
更何有滅。
即無生滅本自涅槃。
何有實法妄生欣厭。
此義廣如大經等說。
論。
複次究竟至自相可說 釋曰。
次下第二顯究竟離。
于中有二。
初約法明謂。
後會釋伏疑。
前中亦二。
初約法總斷。
後舉廣類求此初也。
前明伏道。
伏除邪執名為對治。
今明斷道。
永離妄執雲究竟離。
總舉執緣顯無自性。
所執無故能執不生。
心無所依自能解脫。
故言複次究竟離等。
染法淨法皆相待者。
如長短等相待假立故無自相而可說也。
是故中論依此頌雲。
若法待因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論。
是故一切至不可說相 釋曰。
此舉廣類求也。
是前染淨相待假故。
一切諸法本無自性。
非由悟後方決其然。
故言是故從本來等。
心境相對而立色心。
二取既無。
色心何有。
說非色者。
非所取故。
言非心者。
非能取故。
非智非識顯上非心。
識智待心染淨而立。
心當非心故非識智。
非識智非有非無。
顯上非色。
謂有無者待色生滅。
色既非色。
故非有無。
由此畢竟不可說也。
論。
而有言說至入實起故 釋曰。
此會釋伏疑也。
而有言說等者。
初正會伏疑。
聖者具知諸法離性不可說相。
甯有言□假言□□。
其旨不在言也。
其旨趣者等辨定聖意。
有言說者。
意為歸真。
不欲尋名起分别念。
以一切等者。
返以釋别。
以若尋名便起于念則心生滅不稱真故。
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四
此别成也。
文中總别有其三節。
謂從本來色心不二者。
總标所現色不異心。
謂從因本至果以來據異而言色心不二。
既因中色以心為體故。
報化色不異真心。
如水起波波性即水。
以色性即智等者。
明色即心顯前不二。
以彼報化色之本性即是本覺心智性故。
而彼報化舉體是智。
色相都盡但雲智身。
如波即濕波盡是水。
故新論雲。
以色本性智心自性說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等者。
明心即色顯前不二。
以本覺智真心自性名是報化色之體故。
說此心智名為法身。
報化色法依止體故。
故新論雲。
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說名法身。
遍一切處有其二義。
謂此智性即色體故法身遍于一切色處。
如水遍在一切波中。
又謂。
法身遍一切故所現色相亦遍一切。
如波随水亦遍一切。
故新論雲。
依于法身所現色身遍一切處。
論。
所現之色至而不相妨 釋曰。
自下重明所現之色。
于中有二。
初明所現無礙。
後明所現難思。
此初也。
所現之色無分齊者此礙。
以其法身無礙常遍故。
此所現報化色相望無間斷。
橫無分根。
新論說為無間。
無分故無分齊。
通二義也。
謂心能示十方等者。
顯無礙相。
此中應言。
随十方世界無量菩薩心身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土各各差别。
以文倒故似為示現菩薩之身 義即不爾。
即随十地菩薩所見示現無量他受用身無量莊嚴他受用土。
随其所見各各差别。
皆無分齊而不相妨者。
顯無礙義。
随一一地所見。
報身皆遍法界無有分齊。
為差别相即不相妨。
論。
此非心識至因義故 釋曰。
此明所現難思。
遍餘難也。
夫言色者。
質礙為體。
分齊為相。
相妨為用。
如何可言各各差别皆無分齊不相妨耶。
故此答言非心識等。
以所現色是真如用。
體既無礙。
用甯礙耶。
其猶一室能礙千燈。
多明互融著遍無礙而亦不失明。
差别相亦如無間所有衆生。
雖一一身悉遍彼處而亦不失受苦分重。
故所現色自在難思。
此非心識分别知。
如前所難。
是心識境不可以此而為難也。
論。
複次顯示至真如門 釋曰。
上來别釋二門義竟。
自下第二合釋二門。
于中有三。
先标。
次釋。
後結。
此初也。
如前所言。
不生不滅與生滅合非一非異。
上顯法義别釋。
真如及生滅門顯不一義。
今于此中二門相對。
會相入空顯不異義。
故言顯示從生滅等句。
為複二門。
本自無二為體差别令會入真。
答。
若本無二則無所會。
若一向異。
亦不可會。
由非一異方說會耳。
論。
所謂推求至之與心 釋曰。
下釋有二。
先總舉。
後别名。
此初也。
上言顯示從生滅門。
入真如門雲何顯示。
故即釋雲。
推五蘊等。
然此五陰不過色心。
色蘊名色。
餘四名心。
推此色心。
離心無性。
既生滅法總即色心。
故知生滅即真如也。
論。
六塵境界畢竟無念 釋曰。
次下别明推色心觀。
于中有二。
先觀色法。
後觀心法。
此初也。
境從心起畢竟無體。
離心之解無别念相。
甯知諸色離心無體。
謂以惠擇分析諸色。
乃至極微離心無故。
故新論雲。
分段粗色微至極微。
複以方分析此微塵。
是故若粗若細一切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
實無所有。
若爾何言六塵境耶。
答。
雖一色言即有二種。
一者有對極微所成。
二者無對非極微成。
其五塵境屬有對色。
其法塵境攝無對色。
故但言色攝六塵也。
顯攝周盡故言 塵。
以法處不可析故。
是故論中但言無念。
新論分析約色。
有對色廣略雖異。
皆顯色也。
或此則是譯者忤耳。
論。
以心無形至終不可得 釋曰。
下顯觀心。
于中有三。
謂法喻合。
此初也。
六塵色法多現有像。
以理推微尚不可得。
況心無形相而可得耶。
由無形故。
即無住處。
故言十方求不可得。
故智度雲。
心法無形。
以無形故即無住處。
無住處故即非有也。
新論即約刹那分心故不得。
故彼文雲。
推求解蘊微至刹那。
求此刹那相别非有。
離于法界終不可得。
斯論更有如是。
十方一切諸法應知亦然。
此文雖缺義亦無失。
論。
如人迷故至方實不轉 釋曰。
此舉喻也。
論。
衆生亦爾至心實不動 釋曰。
此法合也。
推求動念已滅未生中無所住。
故無有起。
則知心性實不動也。
論。
若能觀察至真如門故 釋曰。
此後總結。
即得随順是顯信德。
若能觀察得方便。
觀入真如者是顯信德。
若至初地得正觀也。
論。
對治邪執至則無邪執 釋曰。
如是已明顯示正義對治邪執。
于中有二。
初就本總标。
後别明除障。
此初也。
有義。
邪執即是我見。
謂依我見說為邪執。
不爾應言。
邪執有五。
如何論言我見邪執我常遍會同虛空執。
如來藏義同我見故。
依我見說為邪執。
但說所依。
非體所依故。
離我見無可說也。
有義。
邪執非即我見。
謂依分别我見之上起于分别迷教邪執。
不爾所說後五行相豈皆是彼人我見邪。
故下五見非皆人我。
而論所言我見五者。
謂依初一人我見上起後四種迷教邪執故。
從所依總名我由。
由是新論分所結雲。
依人我見四種見生。
是故于此安立彼四。
既依我見起于邪執。
故離我見執則無根斷枝亡。
理恒形故。
論。
是我見有至法我見 釋曰。
别明除障。
于中有二。
初對治離。
後究竟離。
初中有二。
初标數列名。
後依名辨相。
此初也。
此有總相。
宰主之者名人我見。
此一切法各有實體名法我見。
然此二見各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者分别。
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
任置而起。
故名俱生。
非但内因。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
非與身俱。
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後方起。
故名分别。
此二二見約識辨者。
依唯識論。
彼法宗說分别二執。
唯在第六意識中。
有俱生二見。
遍與末那意識相應而不許在阿賴耶識。
唯是無覆自淨無記。
不障聖道。
異熟識故。
若安惠師亦許法執。
俱生起者。
在第八識。
以是有漏不證真故。
若此論前所立理俱生我執亦通第八。
與安惠宗大意相似。
分别二見粗故易斷。
于見道中觀一切法二空之理。
随應而斷俱生二執。
細故難斷。
後修道中中随其所應修二空觀而能伏斷。
已成佛時方永斷盡。
此與二障寬狹同異如諸論明。
不能繁叙。
雖有如是二種二執。
今此所說分别起者。
皆迷正教而生起故。
論。
人我見者至說有五種 釋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初明人我見。
後釋法我見。
初中亦二。
總标。
别釋。
此初也。
然其五種非皆我見。
而言我見有五種者。
依初凡夫分别我見起。
後四種迷教邪執。
從所依說總名我見。
如何初一唯我見耶。
謂執法身常遍實有。
即是外道執我相故。
故新論雲。
執如來藏同于虛空。
常恒遍有即同唯識。
一者執我。
體常周遍量同虛空故。
掌珍雲。
若說真如是一是常周遍法界。
即是外道所執我故。
此即心外而見于理生不常見故。
是我執故。
深密經同此。
頌雲。
我于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别執為我。
由是五見。
初一我見。
而是所依。
後四能依。
初一能起。
後四所起。
初一依果起迷識遍因果起執。
此佛法内學大乘人凡夫所是。
故下文皆舉迷于大乘教起。
故依凡夫說五我見。
論。
雲何為五至猶如虛空 釋曰。
次下别釋。
别釋五種 即分為五。
一一文中皆有三義。
初明起執之由。
次正明執相。
後顯其對治。
此初也。
畢竟寂寞即新論言究竟寂滅無相之義。
此文為破執相好身為真佛者。
故說法身其體無相猶若虛空。
即般若等諸經所說。
若以色觀我故彼不能了等。
論。
以不知至是如來性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有義。
此說不了教意。
即謂虛空是佛法體。
即是以喻而為法也。
不爾何故破虛空相體是妄故非法身耶。
有義。
此中但執法身是常遍有同于虛空。
非執虛空即是法體。
故新論雲。
執如來性同于虛空是常遍有下破虛空體是妄者明所喻法。
非常遍有顯能喻法。
亦非常有。
不爾應言非是虛空相。
如何論言非如虛空耶。
論。
雲何對治至體無不空 釋曰。
下明對治。
于中有二。
初明虛空非常遍有。
後顯法身非有遍常。
前中有三。
初立。
次釋。
後結。
三文皆顯情有理無。
此初立也。
明虛空等者。
此初明情有。
故唯識雲。
謂曾聞說虛空等亦随分别有。
虛空等相數習力故。
心等生時變似如是虛空相現體無不變者。
此後顯理無也。
如彼空花都無有相。
據情雖有據理無故。
論。
以對色故至虛空之相 釋曰。
此釋也。
以對色等者。
初明情有。
以對礙色故。
于無礙明闇之處說有虛空。
然此乃至空界之色。
而是眼識所行境界。
牽起念念分别之心。
故言以對色故有。
今心生滅等以一切等者。
後顯理無。
本以對色而立虛空色。
體當無。
甯有空相。
論。
所謂一切至境界滅 釋曰。
此結也。
所謂等者。
此明情有。
若心已下後顯理無。
既一切法情有理無。
故知虛空非常遍有。
論。
唯一真心至虛空相故 釋曰。
此顯法身非有。
遍常唯一等者辨法同喻。
以佛法身唯一真心。
由此法身無所不遍。
無不遍故是顯如來智性廣大究竟之義。
如虛空義故喻虛空。
故新論雲 此是如來自性廣大如虛空義。
非如虛空相故者。
簡法異喻。
非謂如彼是常。
是有妄虛空相故。
新論雲。
非謂如空是常遍有。
論。
二者聞修至離一切相 釋曰。
次第二我見中。
初明起執之由也。
即大品等諸般若經。
為破取著生死涅槃妄生分别而欣厭者故。
說諸法畢竟皆空。
故彼文雲一切諸法如幻如夢畢竟皆空。
乃至涅槃真如之法如幻如夢。
若當有法過涅槃者。
我說亦複如幻如夢。
世間諸法即生死法。
從本已來自空等。
顯非先有今無名空。
即本無性名之空耳。
論。
以不知為破至唯是其空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既以不知為破著故。
即如言執真如涅槃性 功德相畢竟斷無。
論。
雲何對治至性功德相 釋曰。
此顯對治也。
真如法身自體不空者即體大。
具足無量性功德者有相大故。
或複初文正明不對治空執。
後釋所以。
論。
三者聞修至功德之法 釋曰。
此第三我見之中初明起執之由也。
即如來藏同性等經為欲破彼著空衆生。
說如來藏具體相大。
論。
以不解故至自性差别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然其功德有其二種。
一謂法身真如性德。
二謂應化色心功德。
色謂相好。
心謂力等。
色心自體雖各差别。
但假非實。
彼初也者。
執此功德以為實有。
既滞事相不融真理。
未悟身具諸性德。
聞如來藏備功德法。
不解約真性德而說。
謂如來藏體有。
如前自體差别色心功德。
論。
雲何對治至說差别故 釋曰。
此顯對治也。
唯依真如義說者。
二之不二标其義也。
所言體備功德法者。
唯依真如義說而有。
非謂有前色心之法。
因生滅染義等者。
不二之二釋其義也。
但對生滅差别染義示現說其差别功德。
非謂性德有其差别。
論。
四者聞修至不離真如 釋曰。
此第四我見之中初明起執之由也。
此即楞伽勝鬘等經為欲破彼執生死法及涅槃法離真有體者故。
說真如随緣之義。
生死染法依藏有者。
顯如來藏作緣生義。
一切諸法不離真者。
顯緣生法無别體義。
論。
以不解故至生死等法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以迷教意不解真如随緣義。
故便作是執。
若如來藏體無染者。
雲何能生一切染法。
又何能為世間染依。
故知體具世間染法。
論。
雲何對治至相應故 釋曰。
下顯對治。
于中有二。
初明遣迷情。
後返破愚執。
此初也。
以如來藏從本等者。
此明淨德妙有。
今如前說諸性德故。
以邊恒沙煩惱等者。
此明妄染理無。
唯依真如虛妄起故。
從無始來未曾等者。
此明妄不入真。
故無上依經雲。
諸惑本來不入衆生自性清淨心。
諸惑本來不入衆生自性清淨心。
諸惑唯是客塵自分别所起。
論。
若如來藏至無是處故 釋曰。
此返破愚執也。
若體有染。
聖應起惑。
聖會此時既無惑染。
故如來藏體無染也。
論。
五者聞修至得涅槃 釋曰。
此第五我見之中初起執之由也。
即阿毗達磨經頌說雲。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
證得界是性義。
同寂性釋與唯識論所釋稍别。
論。
以不解故至還作衆生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謂衆生有始者。
此起有始見也。
謂聞依藏有生死故。
則謂真先而其妄後。
故起衆生有始之見。
如外道執從初自性而生大等始有衆生。
以見始等者。
此起有終見也。
謂聞藏有涅槃故。
疑如來藏本無滅處而起諸染得有衆生。
縱得涅槃雖無惑染。
何不新起作衆生耶。
既執涅槃有其終盡。
卻成衆生有始之義。
如外道執衆生終盡還歸自性亦得涅槃後從寂起還作衆生。
論。
雲何對治至外道經說 釋曰。
下顯對治。
文中有二。
初明無始。
後顯無終。
此初也。
以如來藏等者。
正明無始。
所依藏性既無前際。
能依生死何有始耶。
無明相者即生死也。
若說已下顯始見過。
故仁王雲。
我說三界外别有一乘。
衆生藏者。
是外道大有經中所說。
非七佛說。
大有經者即是勝論六句義中大有句也。
此性能有一切法故。
離實德業而别立也。
或亦即是前□論說。
從一生覺初衆生也。
論。
又如來藏至無後際故 釋曰。
此顯無終也。
此文語例似。
謂諸佛所得涅槃與如來藏而相應故則無後際義。
既不爾故應正言諸佛如來與之相應。
所得涅槃即無後際。
謂此藏性無後際故。
諸如來智證之相應所得涅槃後際也。
故新論雲。
證此永斷生死種子得于涅槃亦無後際。
論。
法我見者至說人無我 釋曰。
次下第二明法我見。
文亦同前。
分其二種。
此初起執之由也。
雖此法相亦空無我。
二乘根鈍且未堪聞。
為引彼人令入聖教。
是故但說人無我理。
即攝大乘令入秘密。
故彼釋論顯其義雲。
謂若是處依世俗理說有補特伽羅之相及一切法自性差别。
為令有情入佛聖教。
是故說亦令入秘密。
彼顯雙存二種我相。
此顯唯說人無我理。
俱為衆生令入法故。
總别雖異亦不相違。
論。
以說不究竟至妄取涅槃 釋曰。
此正明執相也。
以二乘教唯明人空。
二乘依之但離人我。
由其未顯蘊體。
亦空法無我理說未究。
故彼二乘者未亡法執見有五陰生滅實法。
故悕生死妄取涅槃。
其由夢虎而生嫌見空花而自樂。
論。
雲何對治至本來涅槃故 釋曰。
此顯對治也。
五蘊無性。
是故不生。
既無有生。
更何有滅。
即無生滅本自涅槃。
何有實法妄生欣厭。
此義廣如大經等說。
論。
複次究竟至自相可說 釋曰。
次下第二顯究竟離。
于中有二。
初約法明謂。
後會釋伏疑。
前中亦二。
初約法總斷。
後舉廣類求此初也。
前明伏道。
伏除邪執名為對治。
今明斷道。
永離妄執雲究竟離。
總舉執緣顯無自性。
所執無故能執不生。
心無所依自能解脫。
故言複次究竟離等。
染法淨法皆相待者。
如長短等相待假立故無自相而可說也。
是故中論依此頌雲。
若法待因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論。
是故一切至不可說相 釋曰。
此舉廣類求也。
是前染淨相待假故。
一切諸法本無自性。
非由悟後方決其然。
故言是故從本來等。
心境相對而立色心。
二取既無。
色心何有。
說非色者。
非所取故。
言非心者。
非能取故。
非智非識顯上非心。
識智待心染淨而立。
心當非心故非識智。
非識智非有非無。
顯上非色。
謂有無者待色生滅。
色既非色。
故非有無。
由此畢竟不可說也。
論。
而有言說至入實起故 釋曰。
此會釋伏疑也。
而有言說等者。
初正會伏疑。
聖者具知諸法離性不可說相。
甯有言□假言□□。
其旨不在言也。
其旨趣者等辨定聖意。
有言說者。
意為歸真。
不欲尋名起分别念。
以一切等者。
返以釋别。
以若尋名便起于念則心生滅不稱真故。
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