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略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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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證德故雲解。
得此深故雲現前。
所修離相者。
此顯行勝。
由于真如得深解。
故凡所修行皆離相也。
論。
以知法性至般若波羅蜜 述曰。
此明發心所信解行也。
文中别顯無相六度。
一一文中顯解行别。
以知法性無貪等者。
此顯解也。
聖證法性無貪著故。
故知法性無貪等也。
以悭貪等垢障乖真而施戒等契會真理。
是故行檀等行也。
此六皆能至勝彼岸。
故皆名為波羅蜜也。
論。
證發心者至究竟地 述曰。
次下第三明證發心。
于中有三。
初明發心體。
次顯發心相。
後顯成滿德。
初中又三。
初标證位。
次辨證體。
後明證用。
此初也。
所言證者。
體會為義。
心本無明起念。
始從初地至第十地。
漸斷無明體。
會心源發真智。
故名證發心。
論。
證何境界至名為法身 述曰。
此辨證體也。
證何境界謂真如者。
此舉所證之法也。
以依轉識為境界等者。
此釋外疑難也。
既說體會名證。
真如于中則無能所差别。
而乃說真為境界者。
以依證智同時轉相能取境界故。
說真為境。
欲顯菩薩雖證真如非能淨故假說轉識。
而實證者。
體會真如理智無别。
何有境界。
唯真如智名法身者。
結明非境。
謂證菩薩名為法身。
法身唯是如淨智。
既彼理智無有别體。
是故真如境界也。
論。
是菩薩至不依文字 述曰。
下顯證用。
于中顯有四種德用。
一攝法上首德。
二随根延促德。
三實行不殊德。
四應機殊用德。
此初也。
是菩薩等者。
此明請法。
一念作意能至十方故。
法唯為開導等者。
顯其請意。
唯為開導無聞衆生故。
不依文字者。
顯為他意。
法出自心非依言解故。
論。
或示超地至不可思議 述曰。
此随根延促德。
文中三義。
謂促延結。
文易可知。
論。
而實菩薩至阿僧祇劫故 述曰。
此實行不殊德也。
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義。
一種姓等。
皆入菩薩種姓位故。
二諸根等。
上中下根皆上根故。
三發心等。
發真心等皆無别故。
四所證等。
皆證真如根本理故。
以一切菩薩等者。
後約時釋成。
從初正信至于初地。
初僧祇劫。
初地乃至七地滿心。
二僧祇。
滿八地乃至十地終心。
三僧祇。
劫既皆三祇。
故無超也。
論。
但随衆生至亦有差别 述曰。
此應機殊用德也。
種姓發心根證雖等。
而其所行示現差别。
衆生不同怯懈貪等。
世界不同諸佛出事。
根有上中下。
樂欲速中鈍。
種有劣中勝。
于所見聞皆有異。
故菩薩是行不可同也。
論。
又是菩薩至微細之相 述曰。
次下第二顯發心相。
于中有二。
初顯細标數。
後列名釋相。
此初也。
顯此發心勝于前住。
難測知故言微細相。
論。
雲何為三至起滅故 述曰。
此列名釋相也。
謂根本智名為真如。
體會真心體會真如無分别故。
謂後得智本名方便。
心妙修遍善巧化生故。
阿黎耶識名業識心。
二智起時必依此故。
此實非是發心之相。
欲顯菩薩雖得二智猶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
是故攝在發心相耳。
論。
又是菩薩至最高大身 述曰。
第三顯成滿德。
于中有二。
初正歎勝德。
後問答釋疑。
初中有二。
初顯位滿。
後明德滿。
此初也。
又是菩薩等者。
因位窮也。
福德智慧皆圓滿故。
是故名為功德成滿。
于色究竟處者。
果位成也。
将欲成大法主。
是故不現最高大身。
此即成就他受用。
佛在色究竟而成佛也。
論。
謂以一念至利益衆生 述曰。
此顯德滿也。
文中二義。
初顯自利德。
謂以一念相應惠者。
是無間道。
以一刹那無明盡故。
名一切種智。
是解脫道。
解脫道中種智圓故。
自然已下顯利他德。
既成果德顯種智體。
由此便能不待功用思議而起利益事故。
論。
問曰至名一切種智 述曰。
次下釋疑。
有二問答。
初顯智體斷無明成。
後顯智用而能普益。
初中有二。
初問。
後答。
此初也。
虛空無邊等者。
舉境難知以申難本。
若無明斷者。
顯無能了啟所疑。
謂無明者心相依處。
心想乃是智慧依處。
若無明斷則無心想。
心想無故智慧亦無。
雲何遍知無邊之境。
言無明斷成種智耶。
論。
答曰至離于想念 述曰。
下答有三。
初依心立理。
次舉非顯失。
後舉是彰德。
此初也。
一切境界雖複無邊。
據本如來皆自心變無别境界。
是所想念由諸境界不生心故。
心若離念。
契證心源。
即心之境何不能了。
論。
以衆生至故不能了 述曰。
此舉非顯失也。
以衆生妄見等者。
此明妄見有限之境。
以妄起想念等者。
此顯不見所由。
即明由有妄所見故有所不見。
論。
諸佛如來至名一切種智 述曰。
此舉是彰德也。
文中二義。
初顯智體能照諸法。
由無妄見無所見故無所不見。
故言諸佛離于見相無不遍也。
佛心離妄歸一心源。
始覺同本名心真實。
然此本覺為妄法體。
故雲即是諸法性也。
既此本覺為諸法體。
妄是本覺佛之相。
相現于體。
體照其相。
有何難了而不能知。
故言自體顯照妄法。
有大智用等者。
後顯智用能廣利益。
以同體智大力用故。
起緣方便攝化衆生。
既滅無明顯種智體起種智用。
由是義故斷滅無明名為種智。
論。
又問曰至多不能見 述曰。
下顯智用能普利益。
于中問答。
此問也。
即由前說有大智用能普益生故為此問。
論。
答曰至法身不現故 述曰。
此答也。
諸佛如來等者。
初舉法也。
法身平等遍一切處者。
平等遍在衆生心故。
無有作意故。
說自然者。
能無功用起作用故。
但依衆生心現者。
依厭求一随其勝劣即現報化粗細用故。
衆生心者如鏡等者。
次舉喻也。
如是已下後法合也。
心有垢者。
謂有染著生死過患而無厭求見佛之機名為有垢。
法身不現者。
法身遍在衆生心中而不能現報化用也。
非有煩惱垢故不現。
以善星等煩惱心中亦見佛故。
論。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述曰。
次明第四修行信心分。
于中有二。
初結前起後。
後正顯修行信心。
此初也。
上顯大乘明解釋分。
今明起信故次應說修行信心。
論。
是中依未入至修行信心 述曰。
次下正顯。
于中有三。
初就人标意。
次約法廣辨。
後防退方便。
此初也。
所言未入正定衆生者。
亦是大乘不定聚人。
然不定聚有勝有劣。
勝者乘進。
劣者可退。
前信成就發心之相。
為彼勝人信滿者說令發三心住正定位。
今此修行信心者為彼劣人可退。
同前發心住正定位。
所為雖别趣是同。
論。
何等心雲何修行 述曰。
次下第二約法廣辨。
于中有二。
先發二問。
後還兩答。
此初也。
論。
略說信心有四種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答信心。
後明修行。
中有二。
初标。
後釋。
此初。
論。
雲何為四至真如法故 述曰。
下釋四信。
即分為四。
此初信有得佛因也。
真如既是諸佛所師。
衆行之源故雲根本。
樂念觀察故名為信。
是後三信根本故故初明也。
論。
二者信佛至一切智故 述曰。
此信由因所得之果。
果因成故次明也。
論。
三者信法至波羅蜜故 述曰。
此即信有得佛之行。
佛依法成故次明也。
教理行果四法之中。
前明理果此信行也。
必信由教方信此三故。
于此中亦顯信教。
論。
四者信僧至如實行故 述曰。
此即信有起行之人。
法籍人弘故次明也。
論。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述曰。
下答修行。
于中有三。
初舉數标意。
次依數列名。
後依名别解。
此初也。
前雖學起四不德信。
若無行成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
故修五行以成四信。
論。
雲何為五至五者止觀門 述曰。
此依數列名也。
以諸菩薩定惠變修止觀齊運。
二不相離故合二度為第五門。
論。
雲何修行至向菩提故 述曰。
次下第二種門别釋。
于中有二。
初略明前四。
後廣釋止觀。
前中又二。
初别明四行。
後總明深障。
别中顯其四種修行。
即分為四。
此初也。
文中初則别明三種施相為修正因。
不應已下總勸所修。
離于僻執而求正果。
三種施相如文可見。
論。
雲何修行至妄起至罪故 述曰。
此中即顯三種戒相。
所謂不盜等者。
此依在家顯攝律儀戒。
遮在家人多造惡故。
若出家者等者。
此依出家明攝善法戒。
已離諸惡勸進善故。
當護已下。
亦依出家顯攝衆生戒。
不令他惡是悲護故。
論。
雲何修行至苦樂等法故 述曰。
此中則顯二種忍相。
應忍他惱。
不懷報者。
耐怨害忍。
亦當忍于利衰等者。
安受苦忍。
榮潤名利。
侵損名衰。
過誣名毀。
越贊名譽。
委欲為稱。
實責名譏。
逼迫名苦。
适意名樂。
此違順境名為八風。
能動行人妄生喜怒。
若住平等谛察真如。
縱遇他惱無懷報心。
雖遇八風其心不動。
既由谛察二忍方成。
是故亦顯有三忍也。
論。
雲何修行至速離衆苦 述曰。
此中即顯三種精進。
于諸善事不退等者。
被甲精進。
如世被甲無退屈故。
當念過去久遠等者。
攝善精進。
念昔虛苦令勤善故。
自利利他速離苦者。
利樂精進。
欲脫他苦自精進故。
論。
複次若人至衆多障礙 述曰。
次下第二除障方便。
于中有二。
先障。
後治。
此初也。
先世多有重罪等者。
此舉内因之業障也。
魔鬼病苦所惱亂者。
感外緣惱之報障也。
世間事務所牽纏者。
此顯所起煩惱障也。
論。
是故應當至善根增長故 述曰。
此明治障法也。
是故應當禮拜等。
此即總明除障方便。
如人負債依附于王。
則于債主無如之何。
如是行人禮拜諸佛。
諸佛所護能脫諸障。
忏悔等者。
即顯别除四障之法。
諸惡業障忏悔除。
謗正法障勸請除滅。
嫉妒他勝随喜對治。
樂著三有回向對治。
常不休廢得免諸障等者。
此結前方便免障生善也。
論。
雲何修行止觀門 述曰。
下明止觀。
于中有二。
初問。
後釋相。
此初也。
論。
所言止者至觀義故 述曰。
次下釋相。
文中有二。
初略明。
後廣顯。
略中亦二。
先舉别修以明随順。
後舉雙運釋随順義。
此初也。
謂止一切境界相者。
由先分别作諸外塵。
今以覺惠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境。
相既止。
無所分别。
故名止。
分别因緣生滅相者。
先由修止其心沉沒。
今覺惠觀察因緣生滅之相發生妙智故為觀。
随順奢魔他觀義等者。
梵雲奢魔他。
此翻止。
毗缽舍那此譯為觀。
譯此論者為方便及正止觀故。
于此中加此随順奢摩他等。
謂于方便而存梵言。
于正止觀而為華語。
即正止觀名之為觀。
雙運之時是正觀故。
若此文中。
皆就華言。
應言随順止觀義。
随順觀觀義。
謂方便時止諸塵相是能随順正觀之止。
故言随順止觀義也。
又能分别因緣相故。
能順正觀之觀故。
言随順觀觀義也。
論。
雲何随順至雙現前故 述曰。
此顯雙運釋随順義。
以此二義漸習等者。
顯能随順之方便也。
不相舍離雙現前者。
明所随順之正觀也。
即止時觀即觀時止。
止觀齊均名不相離等也。
論。
若修止者端坐正意 述曰。
次下第二廣明止觀。
于中有二。
先明别修。
後顯雙運。
别中有三。
先止。
後觀。
止中有五。
一修止方法。
二顯止勝能。
三辨止魔事。
四簡止真僞。
五欲止勸修。
初中有二。
初明勝人能入。
後顯障者不能前中亦二。
初托靜息心修止方便。
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前中又二。
初明修止次第。
此初也。
住靜處者。
修止緣也。
具而言之。
應有五緣。
閑居靜處。
持戒清淨。
衣食具足。
得善知識。
息諸緣務。
今略舉初雲住靜處。
言端坐者。
是顯調身。
身若卻倚。
或複低屈。
及今傍側。
既生懈慢。
複引昏沉。
故端其身結加趺坐。
言正意者。
是顯調心。
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
苟求名利現寂靜儀。
心既不止。
無由得定。
離此耶求故雲正意。
欲令其心與理相應。
自度度他至無上道。
名調心也。
論。
不依氣息至見聞覺知 述曰。
自下第二修止次第。
于中有二。
初約坐修止。
後餘亦起。
前中亦三。
先離倒境心。
後除失念。
此初也。
言氣息者觀境。
言形色者即骨瑣等青黃赤白四種相也。
空地水等五一切處皆是事空所緣境界。
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
通前即顯十一切處。
于此諸境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複托緣。
故言不依。
論。
一切諸想至念念不滅 述曰。
此離倒心也。
一切諸想随念皆除者。
此除分别内心想也。
前雖令離取倒境相。
若存内心亦是妄倒。
是故内心一切分别随起想念皆除遣也。
亦遣除想者。
此遣能之妄想也。
前令離念說想皆除。
非謂有于能除之想。
除想若存亦非離相。
是故亦遣能除想也。
以一切下釋其亦遣能所以。
以一切法本無所想無有念念生滅體故。
所除之想既不可得。
豈更得存能除想也。
論。
亦不得随心至以心除心 述曰。
次下第三除失念心。
于中有二。
初舉非想制。
後示除方便。
此初也。
不得随心外念境者。
此令不起外失念相。
謂修止者常須作意。
豈唯離于倒境。
倒心亦不住心失念外境。
後以心除心者。
此令不起内失念相。
前心失念。
念著境時既舍于境。
後心失念。
念著内心。
即以止心除心也。
論。
心若馳散至住于正念 述曰。
次下示除正念方便。
于中有二。
初令住正念。
後示正念相。
此初也。
前雖制言不得失念。
若時失念如何攝持。
故此示令攝住正念。
此正念者即無念也。
若不起念自不馳散。
故言心散即當攝來。
非謂以心攝馳散心。
以心攝心心不息故。
至此無念不散之位名住正念。
無别可住。
若有所住名邪念故。
論。
是正念者至念念不可得 述曰。
此示正念相也。
謂離所取能取二相心無所得契證真如。
是正念相。
當知唯心無外境者。
此顯正念離所取相也。
即複此心亦無等者。
此顯正念離能取相。
離二取相都無所念契證心源。
名得住也。
論。
若從坐起至随順觀察 述曰。
此顯餘儀亦修止也。
非直坐時。
常修此止。
餘威儀中常思方便。
順于法性不動道理。
論。
久習淳熟至速成不退 述曰。
此即勝人能入之中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等者。
此明止成入證。
深伏煩惱信心等者。
此顯得定入位。
文易可知。
無煩更解。
論。
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 述曰。
前來已顯能入之人。
顯障者所不能入。
此中即舉七種障人。
一疑惑者。
凡愚之人懷猶豫故。
二不信者。
闡提之人不希望故。
三诽謗者。
外道之人起邪見故。
四重罪者。
十惡等人心不淨故。
五業障者。
五逆之人心極惡故。
六我慢者。
自高之人不屈學故。
七解怠者。
放逸之人心縱蕩故。
于此七中随有一者即不能入。
論。
複次依是至一行三昧 述曰。
次下第二修止勝能。
于中有二。
初顯三昧能知真義。
後顯真如門三昧本。
此初也。
依是三昧即知等者。
初立勝能相者體也
異證德故雲解。
得此深故雲現前。
所修離相者。
此顯行勝。
由于真如得深解。
故凡所修行皆離相也。
論。
以知法性至般若波羅蜜 述曰。
此明發心所信解行也。
文中别顯無相六度。
一一文中顯解行别。
以知法性無貪等者。
此顯解也。
聖證法性無貪著故。
故知法性無貪等也。
以悭貪等垢障乖真而施戒等契會真理。
是故行檀等行也。
此六皆能至勝彼岸。
故皆名為波羅蜜也。
論。
證發心者至究竟地 述曰。
次下第三明證發心。
于中有三。
初明發心體。
次顯發心相。
後顯成滿德。
初中又三。
初标證位。
次辨證體。
後明證用。
此初也。
所言證者。
體會為義。
心本無明起念。
始從初地至第十地。
漸斷無明體。
會心源發真智。
故名證發心。
論。
證何境界至名為法身 述曰。
此辨證體也。
證何境界謂真如者。
此舉所證之法也。
以依轉識為境界等者。
此釋外疑難也。
既說體會名證。
真如于中則無能所差别。
而乃說真為境界者。
以依證智同時轉相能取境界故。
說真為境。
欲顯菩薩雖證真如非能淨故假說轉識。
而實證者。
體會真如理智無别。
何有境界。
唯真如智名法身者。
結明非境。
謂證菩薩名為法身。
法身唯是如淨智。
既彼理智無有别體。
是故真如境界也。
論。
是菩薩至不依文字 述曰。
下顯證用。
于中顯有四種德用。
一攝法上首德。
二随根延促德。
三實行不殊德。
四應機殊用德。
此初也。
是菩薩等者。
此明請法。
一念作意能至十方故。
法唯為開導等者。
顯其請意。
唯為開導無聞衆生故。
不依文字者。
顯為他意。
法出自心非依言解故。
論。
或示超地至不可思議 述曰。
此随根延促德。
文中三義。
謂促延結。
文易可知。
論。
而實菩薩至阿僧祇劫故 述曰。
此實行不殊德也。
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義。
一種姓等。
皆入菩薩種姓位故。
二諸根等。
上中下根皆上根故。
三發心等。
發真心等皆無别故。
四所證等。
皆證真如根本理故。
以一切菩薩等者。
後約時釋成。
從初正信至于初地。
初僧祇劫。
初地乃至七地滿心。
二僧祇。
滿八地乃至十地終心。
三僧祇。
劫既皆三祇。
故無超也。
論。
但随衆生至亦有差别 述曰。
此應機殊用德也。
種姓發心根證雖等。
而其所行示現差别。
衆生不同怯懈貪等。
世界不同諸佛出事。
根有上中下。
樂欲速中鈍。
種有劣中勝。
于所見聞皆有異。
故菩薩是行不可同也。
論。
又是菩薩至微細之相 述曰。
次下第二顯發心相。
于中有二。
初顯細标數。
後列名釋相。
此初也。
顯此發心勝于前住。
難測知故言微細相。
論。
雲何為三至起滅故 述曰。
此列名釋相也。
謂根本智名為真如。
體會真心體會真如無分别故。
謂後得智本名方便。
心妙修遍善巧化生故。
阿黎耶識名業識心。
二智起時必依此故。
此實非是發心之相。
欲顯菩薩雖得二智猶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
是故攝在發心相耳。
論。
又是菩薩至最高大身 述曰。
第三顯成滿德。
于中有二。
初正歎勝德。
後問答釋疑。
初中有二。
初顯位滿。
後明德滿。
此初也。
又是菩薩等者。
因位窮也。
福德智慧皆圓滿故。
是故名為功德成滿。
于色究竟處者。
果位成也。
将欲成大法主。
是故不現最高大身。
此即成就他受用。
佛在色究竟而成佛也。
論。
謂以一念至利益衆生 述曰。
此顯德滿也。
文中二義。
初顯自利德。
謂以一念相應惠者。
是無間道。
以一刹那無明盡故。
名一切種智。
是解脫道。
解脫道中種智圓故。
自然已下顯利他德。
既成果德顯種智體。
由此便能不待功用思議而起利益事故。
論。
問曰至名一切種智 述曰。
次下釋疑。
有二問答。
初顯智體斷無明成。
後顯智用而能普益。
初中有二。
初問。
後答。
此初也。
虛空無邊等者。
舉境難知以申難本。
若無明斷者。
顯無能了啟所疑。
謂無明者心相依處。
心想乃是智慧依處。
若無明斷則無心想。
心想無故智慧亦無。
雲何遍知無邊之境。
言無明斷成種智耶。
論。
答曰至離于想念 述曰。
下答有三。
初依心立理。
次舉非顯失。
後舉是彰德。
此初也。
一切境界雖複無邊。
據本如來皆自心變無别境界。
是所想念由諸境界不生心故。
心若離念。
契證心源。
即心之境何不能了。
論。
以衆生至故不能了 述曰。
此舉非顯失也。
以衆生妄見等者。
此明妄見有限之境。
以妄起想念等者。
此顯不見所由。
即明由有妄所見故有所不見。
論。
諸佛如來至名一切種智 述曰。
此舉是彰德也。
文中二義。
初顯智體能照諸法。
由無妄見無所見故無所不見。
故言諸佛離于見相無不遍也。
佛心離妄歸一心源。
始覺同本名心真實。
然此本覺為妄法體。
故雲即是諸法性也。
既此本覺為諸法體。
妄是本覺佛之相。
相現于體。
體照其相。
有何難了而不能知。
故言自體顯照妄法。
有大智用等者。
後顯智用能廣利益。
以同體智大力用故。
起緣方便攝化衆生。
既滅無明顯種智體起種智用。
由是義故斷滅無明名為種智。
論。
又問曰至多不能見 述曰。
下顯智用能普利益。
于中問答。
此問也。
即由前說有大智用能普益生故為此問。
論。
答曰至法身不現故 述曰。
此答也。
諸佛如來等者。
初舉法也。
法身平等遍一切處者。
平等遍在衆生心故。
無有作意故。
說自然者。
能無功用起作用故。
但依衆生心現者。
依厭求一随其勝劣即現報化粗細用故。
衆生心者如鏡等者。
次舉喻也。
如是已下後法合也。
心有垢者。
謂有染著生死過患而無厭求見佛之機名為有垢。
法身不現者。
法身遍在衆生心中而不能現報化用也。
非有煩惱垢故不現。
以善星等煩惱心中亦見佛故。
論。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述曰。
次明第四修行信心分。
于中有二。
初結前起後。
後正顯修行信心。
此初也。
上顯大乘明解釋分。
今明起信故次應說修行信心。
論。
是中依未入至修行信心 述曰。
次下正顯。
于中有三。
初就人标意。
次約法廣辨。
後防退方便。
此初也。
所言未入正定衆生者。
亦是大乘不定聚人。
然不定聚有勝有劣。
勝者乘進。
劣者可退。
前信成就發心之相。
為彼勝人信滿者說令發三心住正定位。
今此修行信心者為彼劣人可退。
同前發心住正定位。
所為雖别趣是同。
論。
何等心雲何修行 述曰。
次下第二約法廣辨。
于中有二。
先發二問。
後還兩答。
此初也。
論。
略說信心有四種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答信心。
後明修行。
中有二。
初标。
後釋。
此初。
論。
雲何為四至真如法故 述曰。
下釋四信。
即分為四。
此初信有得佛因也。
真如既是諸佛所師。
衆行之源故雲根本。
樂念觀察故名為信。
是後三信根本故故初明也。
論。
二者信佛至一切智故 述曰。
此信由因所得之果。
果因成故次明也。
論。
三者信法至波羅蜜故 述曰。
此即信有得佛之行。
佛依法成故次明也。
教理行果四法之中。
前明理果此信行也。
必信由教方信此三故。
于此中亦顯信教。
論。
四者信僧至如實行故 述曰。
此即信有起行之人。
法籍人弘故次明也。
論。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述曰。
下答修行。
于中有三。
初舉數标意。
次依數列名。
後依名别解。
此初也。
前雖學起四不德信。
若無行成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
故修五行以成四信。
論。
雲何為五至五者止觀門 述曰。
此依數列名也。
以諸菩薩定惠變修止觀齊運。
二不相離故合二度為第五門。
論。
雲何修行至向菩提故 述曰。
次下第二種門别釋。
于中有二。
初略明前四。
後廣釋止觀。
前中又二。
初别明四行。
後總明深障。
别中顯其四種修行。
即分為四。
此初也。
文中初則别明三種施相為修正因。
不應已下總勸所修。
離于僻執而求正果。
三種施相如文可見。
論。
雲何修行至妄起至罪故 述曰。
此中即顯三種戒相。
所謂不盜等者。
此依在家顯攝律儀戒。
遮在家人多造惡故。
若出家者等者。
此依出家明攝善法戒。
已離諸惡勸進善故。
當護已下。
亦依出家顯攝衆生戒。
不令他惡是悲護故。
論。
雲何修行至苦樂等法故 述曰。
此中則顯二種忍相。
應忍他惱。
不懷報者。
耐怨害忍。
亦當忍于利衰等者。
安受苦忍。
榮潤名利。
侵損名衰。
過誣名毀。
越贊名譽。
委欲為稱。
實責名譏。
逼迫名苦。
适意名樂。
此違順境名為八風。
能動行人妄生喜怒。
若住平等谛察真如。
縱遇他惱無懷報心。
雖遇八風其心不動。
既由谛察二忍方成。
是故亦顯有三忍也。
論。
雲何修行至速離衆苦 述曰。
此中即顯三種精進。
于諸善事不退等者。
被甲精進。
如世被甲無退屈故。
當念過去久遠等者。
攝善精進。
念昔虛苦令勤善故。
自利利他速離苦者。
利樂精進。
欲脫他苦自精進故。
論。
複次若人至衆多障礙 述曰。
次下第二除障方便。
于中有二。
先障。
後治。
此初也。
先世多有重罪等者。
此舉内因之業障也。
魔鬼病苦所惱亂者。
感外緣惱之報障也。
世間事務所牽纏者。
此顯所起煩惱障也。
論。
是故應當至善根增長故 述曰。
此明治障法也。
是故應當禮拜等。
此即總明除障方便。
如人負債依附于王。
則于債主無如之何。
如是行人禮拜諸佛。
諸佛所護能脫諸障。
忏悔等者。
即顯别除四障之法。
諸惡業障忏悔除。
謗正法障勸請除滅。
嫉妒他勝随喜對治。
樂著三有回向對治。
常不休廢得免諸障等者。
此結前方便免障生善也。
論。
雲何修行止觀門 述曰。
下明止觀。
于中有二。
初問。
後釋相。
此初也。
論。
所言止者至觀義故 述曰。
次下釋相。
文中有二。
初略明。
後廣顯。
略中亦二。
先舉别修以明随順。
後舉雙運釋随順義。
此初也。
謂止一切境界相者。
由先分别作諸外塵。
今以覺惠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境。
相既止。
無所分别。
故名止。
分别因緣生滅相者。
先由修止其心沉沒。
今覺惠觀察因緣生滅之相發生妙智故為觀。
随順奢魔他觀義等者。
梵雲奢魔他。
此翻止。
毗缽舍那此譯為觀。
譯此論者為方便及正止觀故。
于此中加此随順奢摩他等。
謂于方便而存梵言。
于正止觀而為華語。
即正止觀名之為觀。
雙運之時是正觀故。
若此文中。
皆就華言。
應言随順止觀義。
随順觀觀義。
謂方便時止諸塵相是能随順正觀之止。
故言随順止觀義也。
又能分别因緣相故。
能順正觀之觀故。
言随順觀觀義也。
論。
雲何随順至雙現前故 述曰。
此顯雙運釋随順義。
以此二義漸習等者。
顯能随順之方便也。
不相舍離雙現前者。
明所随順之正觀也。
即止時觀即觀時止。
止觀齊均名不相離等也。
論。
若修止者端坐正意 述曰。
次下第二廣明止觀。
于中有二。
先明别修。
後顯雙運。
别中有三。
先止。
後觀。
止中有五。
一修止方法。
二顯止勝能。
三辨止魔事。
四簡止真僞。
五欲止勸修。
初中有二。
初明勝人能入。
後顯障者不能前中亦二。
初托靜息心修止方便。
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前中又二。
初明修止次第。
此初也。
住靜處者。
修止緣也。
具而言之。
應有五緣。
閑居靜處。
持戒清淨。
衣食具足。
得善知識。
息諸緣務。
今略舉初雲住靜處。
言端坐者。
是顯調身。
身若卻倚。
或複低屈。
及今傍側。
既生懈慢。
複引昏沉。
故端其身結加趺坐。
言正意者。
是顯調心。
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
苟求名利現寂靜儀。
心既不止。
無由得定。
離此耶求故雲正意。
欲令其心與理相應。
自度度他至無上道。
名調心也。
論。
不依氣息至見聞覺知 述曰。
自下第二修止次第。
于中有二。
初約坐修止。
後餘亦起。
前中亦三。
先離倒境心。
後除失念。
此初也。
言氣息者觀境。
言形色者即骨瑣等青黃赤白四種相也。
空地水等五一切處皆是事空所緣境界。
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
通前即顯十一切處。
于此諸境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複托緣。
故言不依。
論。
一切諸想至念念不滅 述曰。
此離倒心也。
一切諸想随念皆除者。
此除分别内心想也。
前雖令離取倒境相。
若存内心亦是妄倒。
是故内心一切分别随起想念皆除遣也。
亦遣除想者。
此遣能之妄想也。
前令離念說想皆除。
非謂有于能除之想。
除想若存亦非離相。
是故亦遣能除想也。
以一切下釋其亦遣能所以。
以一切法本無所想無有念念生滅體故。
所除之想既不可得。
豈更得存能除想也。
論。
亦不得随心至以心除心 述曰。
次下第三除失念心。
于中有二。
初舉非想制。
後示除方便。
此初也。
不得随心外念境者。
此令不起外失念相。
謂修止者常須作意。
豈唯離于倒境。
倒心亦不住心失念外境。
後以心除心者。
此令不起内失念相。
前心失念。
念著境時既舍于境。
後心失念。
念著内心。
即以止心除心也。
論。
心若馳散至住于正念 述曰。
次下示除正念方便。
于中有二。
初令住正念。
後示正念相。
此初也。
前雖制言不得失念。
若時失念如何攝持。
故此示令攝住正念。
此正念者即無念也。
若不起念自不馳散。
故言心散即當攝來。
非謂以心攝馳散心。
以心攝心心不息故。
至此無念不散之位名住正念。
無别可住。
若有所住名邪念故。
論。
是正念者至念念不可得 述曰。
此示正念相也。
謂離所取能取二相心無所得契證真如。
是正念相。
當知唯心無外境者。
此顯正念離所取相也。
即複此心亦無等者。
此顯正念離能取相。
離二取相都無所念契證心源。
名得住也。
論。
若從坐起至随順觀察 述曰。
此顯餘儀亦修止也。
非直坐時。
常修此止。
餘威儀中常思方便。
順于法性不動道理。
論。
久習淳熟至速成不退 述曰。
此即勝人能入之中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等者。
此明止成入證。
深伏煩惱信心等者。
此顯得定入位。
文易可知。
無煩更解。
論。
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 述曰。
前來已顯能入之人。
顯障者所不能入。
此中即舉七種障人。
一疑惑者。
凡愚之人懷猶豫故。
二不信者。
闡提之人不希望故。
三诽謗者。
外道之人起邪見故。
四重罪者。
十惡等人心不淨故。
五業障者。
五逆之人心極惡故。
六我慢者。
自高之人不屈學故。
七解怠者。
放逸之人心縱蕩故。
于此七中随有一者即不能入。
論。
複次依是至一行三昧 述曰。
次下第二修止勝能。
于中有二。
初顯三昧能知真義。
後顯真如門三昧本。
此初也。
依是三昧即知等者。
初立勝能相者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