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略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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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沙門昙曠撰
論。
複次有四種至起不斷絕 述曰。
生滅門内大分有二。
于其第一生滅法中前來已明染淨生滅。
顯前此識能攝法義。
次下辨其染淨相資廣顯能生一切法義。
于中有四。
一略标舉熏習之數。
二列染淨熏習之名。
三廣染淨熏習之義。
四明二熏盡不盡義。
此初也染法不斷故有有漏六趣凡夫。
淨法不斷故有無漏三乘聖者。
論。
雲何為四至所謂六塵 述曰。
此列染淨熏習名也。
所言淨法名真如者。
生滅門内本覺真如以體本來自性淨故内熏返染□治淨故。
外熏應機成淨緣故。
一切染因名無明者。
根本無明為□細染因。
枝末無明為六塵染因故。
所言業識為妄心者。
體非真□真中本無。
為彼無明妄熏起故。
所言六塵為妄境者。
從妄心體自妄現。
為彼事識妄心取故。
然四法中初一淨熏。
後三染熏。
彼□法自性差别故具說三。
顯彼淨法體無别故總明一種。
論。
熏習義者至則有香氣 述曰。
次下廣釋熏習之義。
于中有二。
先總。
後别。
□□亦二。
初喻。
後合。
此初也。
此中衣者。
互通喻于真如無明。
而言香者是通好惡。
随應亦喻真如無明。
互為能所熏成氣故。
論。
此亦如是至即有淨用 述曰。
此法合也。
文中複顯染淨熏義。
真如無染無明熏故有染相者。
以生滅門本覺真如非定常一故。
為無明熏起染相。
妄熏無有返染用故。
但言染相不言用也。
無明非淨真如熏故有淨用者。
生滅門内本覺真如内熏不覺。
令成厭求返流順真。
故言淨用。
良以一識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淨。
故說無明熏真如等。
論。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述曰。
次下别明熏習之相。
于中有二。
先染。
後淨。
染中亦二先問。
後答。
此初也。
論。
所謂以依至身心等苦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後廣。
此略也。
此中略明三熏習義。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無明者。
即舉覆熏無明體也。
無明妄法不能自立故。
說依真有無明也。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者。
根本無明覆熏義也。
以熏習故有妄心者。
即依無明熏動真如有業識也。
此則略辨無明熏義。
以有妄心乃至現妄境界者。
即顯妄心習熏無明增其不了令起轉識故。
言不覺念起及現識。
故言現妄境界。
此則略明妄心熏義。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等者。
即顯境界資熏現識。
令其念著造種種業等者。
動本識海 彼六粗事識波浪令其念者。
即六粗中智相相續相。
此二皆是法執念故令其著者。
即執取相計名字相。
此二皆著我。
我等故造種種業者。
依惑造業起業相也。
受于一身心等苦者。
依業受果。
即業系苦相也。
此即略明境界熏義。
論。
此妄境界至增長取熏習 述曰。
次下廣釋廣前三義。
即分為三。
此即先明境界熏習廣前以有妄境界即熏習妄心等也。
謂即現識所現境界有似實法實我相故。
還能資熏現識妄心。
事識中法我念取故說境。
熏義有二種。
由似法境熏習力故。
彼智相及相續相即事識中法執之念故。
雲增長念熏習也。
由似我境熏習力故。
執取相計名字相即事識中我見愛染煩惱取故。
故雲增長取熏習也。
論。
妄心熏習至業系苦故 述曰。
此即廣前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也。
妄心有二。
業識事識故妄。
妄心熏義有二種。
業識妄心還能熏習根本無明深迷無相能轉相。
現相相續成其趣生諸苦體相。
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其事識分段粗苦。
由此根本報識在故。
猶愛變易黎耶行苦。
故言能受阿羅漢等生滅苦故。
事識妄心熏習見愛枝末無明。
發動身口。
起造諸業。
成起業相。
由業能招當來苦果。
受于凡夫業系苦相分段粗苦。
故言能受凡夫苦等。
論。
無明熏習至事識義故 述曰。
此即廣前以名無明熏真義也。
以成此無明有二種異故。
無明熏義有二種。
根本無明而能覆熏未起真如。
今成動念業轉現識本識妄心。
故雲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等。
枝末無明又更覆熏已起真如成其事識。
故雲所起見愛熏習能成分别事識義也。
論。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斷 述曰。
次明淨熏。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初也。
論。
所謂以依至樂求涅槃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後廣。
略中又二。
先明真熏。
後顯妄熏。
此初也。
謂有真如熏無明者。
顯能熏真以有體相用大義故而能内外熏習無明。
以熏習下明能。
謂即真如體相二大内熏因力用大聞熏為外緣力。
則令無明發淨妄心厭三界苦求解脫樂。
真本無有生死涅槃。
是故欣厭是妄心也。
是真如熏所起淨用。
論。
以此妄以至熏習真如 述曰。
次明妄熏。
于中有二。
初正明熏習後顯功能。
此初也。
謂此妄心厭生死苦背無明動。
樂求涅槃向真靜故。
劫熏真如趣于大乘。
自信己性等也。
論。
自信己性至不取不念 述曰。
下顯熏功能。
于中有二。
先明因。
後顯果。
此初也。
文中二節。
自信己性等者。
因信修解。
即信己性本無動念。
修離念法以為正因。
以如實知下因解修所。
順真如無住妙。
所以為助緣。
凡所修行不見行相不望異果。
故雲不取不念。
論。
乃至久遠至境界随滅 述曰。
次下明果。
于中有二。
初明滅惑。
後顯證理。
此初也。
由前因中三無數劫久遠已來熏習力故。
真用極顯至此果位。
無明滅者。
根本無明盡也。
心無起者。
妄心盡也。
境界滅者。
妄境無也。
論。
以因緣俱至成自然業 述曰。
此顯證理也。
因謂無明。
緣謂妄境。
心相謂即粗細染心。
此皆盡故心體轉依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轉依有二。
一轉顯。
即由了因心體顯故名得涅槃。
二轉得。
即由生因以用起故成自然業。
論。
妄心熏習至速趣涅槃 述曰。
次下廣釋。
于中有二。
先明妄心熏。
後顯真如熏。
此初也。
真熏無明依二妄心起能熏智故。
妄心熏義有二種。
謂凡夫等依于事識起粗妄智。
厭動欣寂。
不了諸法唯識熏。
故說厭求智名為事識。
此熏真如增其勢力。
令凡夫等起随事行。
故言依凡夫等随力所能也。
于法執相體未覺故。
能熏之智猶淺薄故。
與所熏真疏且遠故。
不能速疾向涅槃道故。
漸趣向無上菩提故。
依凡夫等厭求妄智說為分别事識熏習。
謂諸菩薩依于業識發唯識智了智唯識離前事識粗執相。
故得意識名。
實非意識。
即由此智深契如理劫熏真如增其智力。
今諸菩薩發。
勇猛心起。
随行離。
法我執。
證見本識。
能熏之識深厚徹故。
與所熏真觀且近故。
故能速證大般涅槃。
故依菩薩所起證智名意熏習。
論。
真如熏習至用熏習 述曰。
顯真。
于中有二。
初标數列名。
後名廣辨。
此初也。
以此真如有三大故能熏無明。
自體相者。
内熏因。
用熏習者。
為緣内外别。
故體用分二。
同内熏故體相為一。
論。
自體相熏習至境界之性 述曰。
自下辨相。
于中有二。
先别釋。
後合明。
别中亦二。
先明體相。
後顯用大。
初中亦二。
初正顯。
後除疑。
正中又二。
先明熏習。
後顯功能。
此初也。
具無漏法名。
謂體大中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備有不思議業等。
為有用大作境界因。
不思議業者。
即用大也。
作境界者。
謂顯用大能與衆生作六根境界。
性者因也。
謂體大中非但具足無漏法故而為智因熏于衆生。
兼作用大境界之因熏衆生。
論。
依此二義至發心修行 述曰。
此顯功能也。
依此本有境智因義常熏衆生。
以有熏力故令妄心而得發心厭苦欣滅。
自信己性修行諸行。
論。
問曰至等入涅槃 述曰。
次入除疑。
先問。
後答。
此問也。
一切衆生悉有真如等熏習者。
舉所難法。
雲何有信無信等者。
舉違設妨。
有信無信。
此舉凡位信心有無。
前後差别。
此舉入位解行差别。
皆應一時等者。
正陳責難。
用熏既齊。
甯有差别。
既有差别。
甯言等熏。
論。
答曰至無明起差别 述曰。
下答有二。
初約惑厚薄以明不等。
後約緣前後以明差别。
初中有二。
初正顯惑差别。
後結明不等。
此初也。
文中三節。
初顯無明厚薄。
同真如一者。
顯熏平等。
真雖等熏而依真有根本無明厚薄不同。
緻諸凡夫有信無信。
諸賢聖等有證不證。
非由熏使之然也。
過恒沙等上煩惱等者。
次顯現行煩惱不等。
上煩惱者。
即餘四住現行煩惱以現起故名上煩惱。
我見愛染煩惱等者。
此顯四住煩惱障種。
我見謂即初一住地。
愛染謂即餘三住地。
此現種惑數過恒河沙。
皆因無明起成差别。
論。
如是一切至如來能知故 述曰。
此結明不等也。
此二煩惱皆依根本無明所起。
以本無明有多差别如此惑性差别無量。
自非佛智餘豈能知。
以此煩惱性差别故。
故令信等前後差别。
論。
又諸佛法至乃得成辨 述曰。
次下約緣明其差别。
于有中三。
謂法喻合。
此初也。
然信證等所有佛法若獨因不假外緣。
可如所責。
然今外價用熏為内熏為因方得成辨故。
信證等緻有前後。
非一時也。
論。
如木中火至無是要 述曰。
此舉喻也。
論。
衆生亦爾至則無是處 述曰。
次下法合。
于中有三。
初明阙緣。
次顯阙因。
後因緣。
具此初也。
論。
若雖有外緣至樂求涅槃 述曰。
此顯阙因也。
謂有無明厚熏之染。
雖則本覺常起内熏。
無明熏故而熏無力。
縱遇善友外緣之力。
而亦不能令其得道。
論。
若因緣具足至向涅槃道 述曰。
此顯因緣具足也。
若因緣具足等者。
初顯具熏所謂自有熏習力者。
惑業微薄因熏有力也。
又為佛等悲願護者。
感其外緣悲願熏也。
能起已下。
後顯熏益。
起厭苦心修善根者。
自分行也。
以修善根等者。
勝進行也。
既值佛等示其好醜。
三乘六度教令舍惡而從善行為說當益。
令行心利。
贊其所行而令心喜。
既由如是示教利喜。
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論。
用熏習者至外緣之力 述曰。
下明用熏。
于中有二。
初指事總标。
後約緣别顯。
此初也。
謂佛等菩薩所起作用大悲弘誓應現所起作多方。
但預見聞無不蒙益故。
是衆生外緣之力。
論。
如是外緣至略說二種 述曰。
次約緣别顯。
于中有三。
謂标列釋。
此初也。
論。
雲何為二至平等緣 述曰。
此列名也。
厭心所見多門化身名差别。
定心所見稱性報身名平等。
随彼境心得彼名故。
論。
差别緣者若見若念 述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先明差别緣。
後顯平等緣。
前中又二。
先總。
後别。
标總中又二。
初明感用因。
後正明用相。
此初也。
言此人者。
機欲之人。
即是凡小差别之機。
佛菩薩者。
出外緣體。
謂從初位乃至佛果為彼凡小作别緣也。
初發意下明所感緣時分齊也。
若見若念明行者心感用器也。
謂見身形念其功德。
由此便能感勝用也論。
或為眷屬至無量行緣 述曰。
下明用。
于中有二。
初明别用。
後辨用之益。
此初也。
文中二義。
前有五句開總成别。
欲令荷以恩慈。
示為眷屬慈愛故攝生。
欲令悅其供侍。
示為給使居卑以接物。
欲令慕其行義。
示為朋友同類以勸發。
欲令厭彼侵誣。
示為怨家怖之以入道。
欲令當成愛行故。
起四攝引之以令修。
乃至下攝别成總。
一切所作無量行緣皆為衆生外緣之力。
論。
以起大悲至得初益故 述曰。
此辨用之益也。
文易可解。
論。
此緣有二種至遠得度故 述曰。
次下别開。
于中有二。
先開近遠。
後開解行。
初也。
即為根熟易可度者。
而作近緣。
為根未熟難可度者而作遠緣。
故說佛等普皆攝益。
論。
是近遠二緣至受道緣 述曰。
此開解行也。
謂前近遠二緣之中各開順行受道二緣令其修習自分所。
故名增行緣。
增長行故。
令其修習勝進行故名受道緣。
進上道故。
論。
平等緣者至而現作業 述曰。
次顯平等緣。
于中有二。
先明能作緣者。
後釋平等義。
此初也。
言菩薩者。
謂初地上。
入地方證同體智故。
皆願度者。
平等心也。
由此願度一切衆生。
自然等者。
常用應機任運熏習常無斷也。
以同體等者。
由得衆生平等體故。
求滅他苦求滅自苦。
如應見聞現作業用。
論。
所謂衆生至見諸佛故 述曰。
此遣外疑釋平等義。
謂外疑雲。
若謂能現平等緣用。
何故衆生見差别耶。
故此釋雲。
謂平等緣應平等機。
平等機者。
謂三賢上諸衆生等依三昧力悉見諸佛。
身量平等無有彼此分齊之相。
故雲平等見諸佛也。
論。
此體用熏習至有二種 述曰。
上來别明體用熏習。
次下合釋。
于中有二。
初标。
後釋。
此标也。
論。
雲何為二至用相應故 述曰。
下釋有二。
初未相應。
後已相應。
凡夫等者。
約位舉人。
以意意識熏習等者。
辨其行劣。
凡夫二乘意識熏習。
新發意菩薩以意熏習。
雖是真如所熏起識。
猶有分别未契真如。
故雲依心力故而修行也。
未得已下明未相應。
以未證得無分别智。
未發顯法身。
未同佛體相應也。
故雲未得無分别心與體相應故。
以未證得後得智故。
未同諸佛起應化身。
未與諸佛用相應也。
自在業者。
即報化用。
言修行者。
即後得智。
後智能起報化用。
故名自在業修業也。
論。
二者已相應至滅無明故 述曰。
法身菩薩舉位取人。
謂是地上諸菩薩也。
得無分别心者。
正顯相應。
謂得如理正體智故名得此心。
故便同佛體。
故與諸佛體相應也。
以得如量後得智故能起化用。
故與諸佛智用相應也。
唯依法力等者。
顯其行勝。
初地已上證真如法而起諸行。
唯依證智任運而修。
雲依法力自然修也。
以勝行熏習真如。
真如既顯無明滅也。
論。
複次染法至盡于未來 述曰。
上已廣顯染淨義。
自下第四顯染淨熏盡義。
于中有三。
初标舉其相。
次征問所由。
後釋義所以。
此初也。
染法謂即本末不覺。
淨法謂即本始二覺。
雖皆無始。
而相熏習由常有斷無斷。
論。
此義雲何 述曰。
此征問所以也。
此有二意。
染淨之熏俱無始有。
何故染熏有盡淨熏無斷耶。
染淨相因方成熏義。
若得佛已則無染法。
如何可言淨法熏習則無斷耶。
論。
以真如法至故無有斷 述曰。
此釋義所由也。
以真如法常熏習故。
妄心即滅者。
釋初門也。
謂彼染熏達理所起無常法故。
故有滅盡。
淨法之熏順理而生。
是常法故。
故無有斷。
故言真如常熏習等。
法身顯現等者。
答後問也。
若未成佛。
法身未顯。
以體熏習有染相故。
若已成佛。
法身顯現。
以用熏習有染生故。
由此淨熏無有盡也。
論。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 述曰。
生滅門内有二分中。
前來已釋生滅心法。
釋立義中是心生滅因緣相竟。
次下明其所示之義。
釋立義中能示摩诃演自體等義。
于中有二。
初合釋體相二大。
後别釋用大之義。
初中亦二。
初總标二大之名。
後别釋二大之義。
複次有四種至起不斷絕 述曰。
生滅門内大分有二。
于其第一生滅法中前來已明染淨生滅。
顯前此識能攝法義。
次下辨其染淨相資廣顯能生一切法義。
于中有四。
一略标舉熏習之數。
二列染淨熏習之名。
三廣染淨熏習之義。
四明二熏盡不盡義。
此初也染法不斷故有有漏六趣凡夫。
淨法不斷故有無漏三乘聖者。
論。
雲何為四至所謂六塵 述曰。
此列染淨熏習名也。
所言淨法名真如者。
生滅門内本覺真如以體本來自性淨故内熏返染□治淨故。
外熏應機成淨緣故。
一切染因名無明者。
根本無明為□細染因。
枝末無明為六塵染因故。
所言業識為妄心者。
體非真□真中本無。
為彼無明妄熏起故。
所言六塵為妄境者。
從妄心體自妄現。
為彼事識妄心取故。
然四法中初一淨熏。
後三染熏。
彼□法自性差别故具說三。
顯彼淨法體無别故總明一種。
論。
熏習義者至則有香氣 述曰。
次下廣釋熏習之義。
于中有二。
先總。
後别。
□□亦二。
初喻。
後合。
此初也。
此中衣者。
互通喻于真如無明。
而言香者是通好惡。
随應亦喻真如無明。
互為能所熏成氣故。
論。
此亦如是至即有淨用 述曰。
此法合也。
文中複顯染淨熏義。
真如無染無明熏故有染相者。
以生滅門本覺真如非定常一故。
為無明熏起染相。
妄熏無有返染用故。
但言染相不言用也。
無明非淨真如熏故有淨用者。
生滅門内本覺真如内熏不覺。
令成厭求返流順真。
故言淨用。
良以一識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淨。
故說無明熏真如等。
論。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述曰。
次下别明熏習之相。
于中有二。
先染。
後淨。
染中亦二先問。
後答。
此初也。
論。
所謂以依至身心等苦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後廣。
此略也。
此中略明三熏習義。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無明者。
即舉覆熏無明體也。
無明妄法不能自立故。
說依真有無明也。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者。
根本無明覆熏義也。
以熏習故有妄心者。
即依無明熏動真如有業識也。
此則略辨無明熏義。
以有妄心乃至現妄境界者。
即顯妄心習熏無明增其不了令起轉識故。
言不覺念起及現識。
故言現妄境界。
此則略明妄心熏義。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等者。
即顯境界資熏現識。
令其念著造種種業等者。
動本識海 彼六粗事識波浪令其念者。
即六粗中智相相續相。
此二皆是法執念故令其著者。
即執取相計名字相。
此二皆著我。
我等故造種種業者。
依惑造業起業相也。
受于一身心等苦者。
依業受果。
即業系苦相也。
此即略明境界熏義。
論。
此妄境界至增長取熏習 述曰。
次下廣釋廣前三義。
即分為三。
此即先明境界熏習廣前以有妄境界即熏習妄心等也。
謂即現識所現境界有似實法實我相故。
還能資熏現識妄心。
事識中法我念取故說境。
熏義有二種。
由似法境熏習力故。
彼智相及相續相即事識中法執之念故。
雲增長念熏習也。
由似我境熏習力故。
執取相計名字相即事識中我見愛染煩惱取故。
故雲增長取熏習也。
論。
妄心熏習至業系苦故 述曰。
此即廣前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也。
妄心有二。
業識事識故妄。
妄心熏義有二種。
業識妄心還能熏習根本無明深迷無相能轉相。
現相相續成其趣生諸苦體相。
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其事識分段粗苦。
由此根本報識在故。
猶愛變易黎耶行苦。
故言能受阿羅漢等生滅苦故。
事識妄心熏習見愛枝末無明。
發動身口。
起造諸業。
成起業相。
由業能招當來苦果。
受于凡夫業系苦相分段粗苦。
故言能受凡夫苦等。
論。
無明熏習至事識義故 述曰。
此即廣前以名無明熏真義也。
以成此無明有二種異故。
無明熏義有二種。
根本無明而能覆熏未起真如。
今成動念業轉現識本識妄心。
故雲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等。
枝末無明又更覆熏已起真如成其事識。
故雲所起見愛熏習能成分别事識義也。
論。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斷 述曰。
次明淨熏。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初也。
論。
所謂以依至樂求涅槃 述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後廣。
略中又二。
先明真熏。
後顯妄熏。
此初也。
謂有真如熏無明者。
顯能熏真以有體相用大義故而能内外熏習無明。
以熏習下明能。
謂即真如體相二大内熏因力用大聞熏為外緣力。
則令無明發淨妄心厭三界苦求解脫樂。
真本無有生死涅槃。
是故欣厭是妄心也。
是真如熏所起淨用。
論。
以此妄以至熏習真如 述曰。
次明妄熏。
于中有二。
初正明熏習後顯功能。
此初也。
謂此妄心厭生死苦背無明動。
樂求涅槃向真靜故。
劫熏真如趣于大乘。
自信己性等也。
論。
自信己性至不取不念 述曰。
下顯熏功能。
于中有二。
先明因。
後顯果。
此初也。
文中二節。
自信己性等者。
因信修解。
即信己性本無動念。
修離念法以為正因。
以如實知下因解修所。
順真如無住妙。
所以為助緣。
凡所修行不見行相不望異果。
故雲不取不念。
論。
乃至久遠至境界随滅 述曰。
次下明果。
于中有二。
初明滅惑。
後顯證理。
此初也。
由前因中三無數劫久遠已來熏習力故。
真用極顯至此果位。
無明滅者。
根本無明盡也。
心無起者。
妄心盡也。
境界滅者。
妄境無也。
論。
以因緣俱至成自然業 述曰。
此顯證理也。
因謂無明。
緣謂妄境。
心相謂即粗細染心。
此皆盡故心體轉依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轉依有二。
一轉顯。
即由了因心體顯故名得涅槃。
二轉得。
即由生因以用起故成自然業。
論。
妄心熏習至速趣涅槃 述曰。
次下廣釋。
于中有二。
先明妄心熏。
後顯真如熏。
此初也。
真熏無明依二妄心起能熏智故。
妄心熏義有二種。
謂凡夫等依于事識起粗妄智。
厭動欣寂。
不了諸法唯識熏。
故說厭求智名為事識。
此熏真如增其勢力。
令凡夫等起随事行。
故言依凡夫等随力所能也。
于法執相體未覺故。
能熏之智猶淺薄故。
與所熏真疏且遠故。
不能速疾向涅槃道故。
漸趣向無上菩提故。
依凡夫等厭求妄智說為分别事識熏習。
謂諸菩薩依于業識發唯識智了智唯識離前事識粗執相。
故得意識名。
實非意識。
即由此智深契如理劫熏真如增其智力。
今諸菩薩發。
勇猛心起。
随行離。
法我執。
證見本識。
能熏之識深厚徹故。
與所熏真觀且近故。
故能速證大般涅槃。
故依菩薩所起證智名意熏習。
論。
真如熏習至用熏習 述曰。
顯真。
于中有二。
初标數列名。
後名廣辨。
此初也。
以此真如有三大故能熏無明。
自體相者。
内熏因。
用熏習者。
為緣内外别。
故體用分二。
同内熏故體相為一。
論。
自體相熏習至境界之性 述曰。
自下辨相。
于中有二。
先别釋。
後合明。
别中亦二。
先明體相。
後顯用大。
初中亦二。
初正顯。
後除疑。
正中又二。
先明熏習。
後顯功能。
此初也。
具無漏法名。
謂體大中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備有不思議業等。
為有用大作境界因。
不思議業者。
即用大也。
作境界者。
謂顯用大能與衆生作六根境界。
性者因也。
謂體大中非但具足無漏法故而為智因熏于衆生。
兼作用大境界之因熏衆生。
論。
依此二義至發心修行 述曰。
此顯功能也。
依此本有境智因義常熏衆生。
以有熏力故令妄心而得發心厭苦欣滅。
自信己性修行諸行。
論。
問曰至等入涅槃 述曰。
次入除疑。
先問。
後答。
此問也。
一切衆生悉有真如等熏習者。
舉所難法。
雲何有信無信等者。
舉違設妨。
有信無信。
此舉凡位信心有無。
前後差别。
此舉入位解行差别。
皆應一時等者。
正陳責難。
用熏既齊。
甯有差别。
既有差别。
甯言等熏。
論。
答曰至無明起差别 述曰。
下答有二。
初約惑厚薄以明不等。
後約緣前後以明差别。
初中有二。
初正顯惑差别。
後結明不等。
此初也。
文中三節。
初顯無明厚薄。
同真如一者。
顯熏平等。
真雖等熏而依真有根本無明厚薄不同。
緻諸凡夫有信無信。
諸賢聖等有證不證。
非由熏使之然也。
過恒沙等上煩惱等者。
次顯現行煩惱不等。
上煩惱者。
即餘四住現行煩惱以現起故名上煩惱。
我見愛染煩惱等者。
此顯四住煩惱障種。
我見謂即初一住地。
愛染謂即餘三住地。
此現種惑數過恒河沙。
皆因無明起成差别。
論。
如是一切至如來能知故 述曰。
此結明不等也。
此二煩惱皆依根本無明所起。
以本無明有多差别如此惑性差别無量。
自非佛智餘豈能知。
以此煩惱性差别故。
故令信等前後差别。
論。
又諸佛法至乃得成辨 述曰。
次下約緣明其差别。
于有中三。
謂法喻合。
此初也。
然信證等所有佛法若獨因不假外緣。
可如所責。
然今外價用熏為内熏為因方得成辨故。
信證等緻有前後。
非一時也。
論。
如木中火至無是要 述曰。
此舉喻也。
論。
衆生亦爾至則無是處 述曰。
次下法合。
于中有三。
初明阙緣。
次顯阙因。
後因緣。
具此初也。
論。
若雖有外緣至樂求涅槃 述曰。
此顯阙因也。
謂有無明厚熏之染。
雖則本覺常起内熏。
無明熏故而熏無力。
縱遇善友外緣之力。
而亦不能令其得道。
論。
若因緣具足至向涅槃道 述曰。
此顯因緣具足也。
若因緣具足等者。
初顯具熏所謂自有熏習力者。
惑業微薄因熏有力也。
又為佛等悲願護者。
感其外緣悲願熏也。
能起已下。
後顯熏益。
起厭苦心修善根者。
自分行也。
以修善根等者。
勝進行也。
既值佛等示其好醜。
三乘六度教令舍惡而從善行為說當益。
令行心利。
贊其所行而令心喜。
既由如是示教利喜。
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論。
用熏習者至外緣之力 述曰。
下明用熏。
于中有二。
初指事總标。
後約緣别顯。
此初也。
謂佛等菩薩所起作用大悲弘誓應現所起作多方。
但預見聞無不蒙益故。
是衆生外緣之力。
論。
如是外緣至略說二種 述曰。
次約緣别顯。
于中有三。
謂标列釋。
此初也。
論。
雲何為二至平等緣 述曰。
此列名也。
厭心所見多門化身名差别。
定心所見稱性報身名平等。
随彼境心得彼名故。
論。
差别緣者若見若念 述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先明差别緣。
後顯平等緣。
前中又二。
先總。
後别。
标總中又二。
初明感用因。
後正明用相。
此初也。
言此人者。
機欲之人。
即是凡小差别之機。
佛菩薩者。
出外緣體。
謂從初位乃至佛果為彼凡小作别緣也。
初發意下明所感緣時分齊也。
若見若念明行者心感用器也。
謂見身形念其功德。
由此便能感勝用也論。
或為眷屬至無量行緣 述曰。
下明用。
于中有二。
初明别用。
後辨用之益。
此初也。
文中二義。
前有五句開總成别。
欲令荷以恩慈。
示為眷屬慈愛故攝生。
欲令悅其供侍。
示為給使居卑以接物。
欲令慕其行義。
示為朋友同類以勸發。
欲令厭彼侵誣。
示為怨家怖之以入道。
欲令當成愛行故。
起四攝引之以令修。
乃至下攝别成總。
一切所作無量行緣皆為衆生外緣之力。
論。
以起大悲至得初益故 述曰。
此辨用之益也。
文易可解。
論。
此緣有二種至遠得度故 述曰。
次下别開。
于中有二。
先開近遠。
後開解行。
初也。
即為根熟易可度者。
而作近緣。
為根未熟難可度者而作遠緣。
故說佛等普皆攝益。
論。
是近遠二緣至受道緣 述曰。
此開解行也。
謂前近遠二緣之中各開順行受道二緣令其修習自分所。
故名增行緣。
增長行故。
令其修習勝進行故名受道緣。
進上道故。
論。
平等緣者至而現作業 述曰。
次顯平等緣。
于中有二。
先明能作緣者。
後釋平等義。
此初也。
言菩薩者。
謂初地上。
入地方證同體智故。
皆願度者。
平等心也。
由此願度一切衆生。
自然等者。
常用應機任運熏習常無斷也。
以同體等者。
由得衆生平等體故。
求滅他苦求滅自苦。
如應見聞現作業用。
論。
所謂衆生至見諸佛故 述曰。
此遣外疑釋平等義。
謂外疑雲。
若謂能現平等緣用。
何故衆生見差别耶。
故此釋雲。
謂平等緣應平等機。
平等機者。
謂三賢上諸衆生等依三昧力悉見諸佛。
身量平等無有彼此分齊之相。
故雲平等見諸佛也。
論。
此體用熏習至有二種 述曰。
上來别明體用熏習。
次下合釋。
于中有二。
初标。
後釋。
此标也。
論。
雲何為二至用相應故 述曰。
下釋有二。
初未相應。
後已相應。
凡夫等者。
約位舉人。
以意意識熏習等者。
辨其行劣。
凡夫二乘意識熏習。
新發意菩薩以意熏習。
雖是真如所熏起識。
猶有分别未契真如。
故雲依心力故而修行也。
未得已下明未相應。
以未證得無分别智。
未發顯法身。
未同佛體相應也。
故雲未得無分别心與體相應故。
以未證得後得智故。
未同諸佛起應化身。
未與諸佛用相應也。
自在業者。
即報化用。
言修行者。
即後得智。
後智能起報化用。
故名自在業修業也。
論。
二者已相應至滅無明故 述曰。
法身菩薩舉位取人。
謂是地上諸菩薩也。
得無分别心者。
正顯相應。
謂得如理正體智故名得此心。
故便同佛體。
故與諸佛體相應也。
以得如量後得智故能起化用。
故與諸佛智用相應也。
唯依法力等者。
顯其行勝。
初地已上證真如法而起諸行。
唯依證智任運而修。
雲依法力自然修也。
以勝行熏習真如。
真如既顯無明滅也。
論。
複次染法至盡于未來 述曰。
上已廣顯染淨義。
自下第四顯染淨熏盡義。
于中有三。
初标舉其相。
次征問所由。
後釋義所以。
此初也。
染法謂即本末不覺。
淨法謂即本始二覺。
雖皆無始。
而相熏習由常有斷無斷。
論。
此義雲何 述曰。
此征問所以也。
此有二意。
染淨之熏俱無始有。
何故染熏有盡淨熏無斷耶。
染淨相因方成熏義。
若得佛已則無染法。
如何可言淨法熏習則無斷耶。
論。
以真如法至故無有斷 述曰。
此釋義所由也。
以真如法常熏習故。
妄心即滅者。
釋初門也。
謂彼染熏達理所起無常法故。
故有滅盡。
淨法之熏順理而生。
是常法故。
故無有斷。
故言真如常熏習等。
法身顯現等者。
答後問也。
若未成佛。
法身未顯。
以體熏習有染相故。
若已成佛。
法身顯現。
以用熏習有染生故。
由此淨熏無有盡也。
論。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 述曰。
生滅門内有二分中。
前來已釋生滅心法。
釋立義中是心生滅因緣相竟。
次下明其所示之義。
釋立義中能示摩诃演自體等義。
于中有二。
初合釋體相二大。
後别釋用大之義。
初中亦二。
初總标二大之名。
後别釋二大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