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正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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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辯。
吐連環之辭。
藻雪心靈清滌耳目。
自可韬聲屏息察理通幽。
而迷滞過深不無小惑。
再黩高聽有愧乃心。
請更詳之冀申積晦。
案道家教迹義旨甚多。
法門名數事理不少。
經有三十六部。
名乃包于三洞。
玉字金書銀函瑤格紫筆朱韬。
具有表章。
豈全虛也。
先生曰。
子迷其本。
又惑其末。
為子備論少選可悟。
道經鹹推天尊所說。
說主本自憑虛。
教迹足成烏有。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雖有三十六部。
鹹是僞書。
徒稱三洞俱非實錄。
玉字金書僞中生僞。
銀函瑤格虛内構虛紫筆之名。
既矯詞而妄立。
朱韬之說。
亦假飾而空題。
語事似惑庸情。
摭實足為虛妄。
且道家經教雲是天尊所诠。
教主畢竟不存。
明經無主可說。
說經無主自曉僞端。
拔本塞源讵勞繁述。
子今尚未悟。
終俟剖析論之。
其稱三十六部者。
義有由焉。
此名發自佛經。
道士因而創作。
庸俗愚情以增加為勝。
以佛經有一十二部。
乃加二十四部總成三十六部。
見佛法說眼耳等六根染塵因茲結罪。
遂于六根之上每根開六種法門。
六六三十六。
故标三十六。
稱雖有其名竟無其義。
每部之内事理乖張此非聖人所诠。
妄造豈能該密。
三十六部僞妄可知。
又三洞之名。
還拟佛經三藏。
三洞者。
一曰洞真。
二曰洞玄。
三曰洞神。
此之謂三洞。
洞者洞徹明悟之義。
言習此三經明悟道理。
謂之三洞。
洞真者。
學佛法大乘經。
诠法體實相。
洞玄者。
說理契真。
洞神者。
符禁章醮之類。
今考核三洞經文。
唯老子兩卷微契洞玄之目。
其洞真部即是靈寶。
經數并是近代吳宋齊梁四朝道士葛玄宋文明陸修靜及顧歡等僞造。
鹹無典實。
其洞神一部。
後漢末蜀人張道陵自雲。
于峨嵋山修道證果。
老子從紫微宮下降。
授道陵天師之任。
及符禁章醮役召鬼神之術。
道陵乃自僞造道經數百卷經中。
叙道陵與天尊相對說經。
經文多雲。
天師道陵曰。
晉武帝平吳之後。
道陵經法始流至江左。
文明等于道陵所造僞經之中。
創制義疏以解釋之。
因此更造僞經以增其數三洞僞狀足可知矣。
玉字金書者。
經雲。
天尊于玉京玄都說經既畢。
諸天真人編玉為字。
以寫其文。
一說雲。
玉字者。
是諸天書名。
金書者镂金為字。
今道士所受法真文。
及上清其詞。
皆以玉字為文。
其字似小篆又非小篆。
道家明真行道。
于壇五方各施一真文。
其文書作玉字。
宋文明等作隸書以譯之。
據文明此狀益彰字僞。
若玉字本是諸天真人所書。
文明是近代道士。
不預說法之會。
又與集經真人不相交接。
如何文明得識玉字而易以隸書。
即彰玉字是文明所作改篆書體。
僞立玉字之名。
所以還自以隸書易其僞字。
以此驗之。
皎然可悉。
又雲。
銀函瑤格。
且函者是盛經之匣。
格者貯經之藏。
此言天尊說經人天敬重。
盛以銀函秘之玉藏。
銀玉貴故用以緘經。
準此虛詞全為詭妄。
但仙宮人代貴尚各殊。
若以人間銀玉為天宮之珍。
人間聲色可為天宮所重。
聲色僞經說妄銀玉何乃是真财色對境是同彼此有何殊别立财破色未識其由。
又雲。
紫筆朱韬此更虛僞。
但筆之起稱基于六國。
秦人蒙恬方始造筆。
自秦以前皆削木書之。
或謂之椠。
或謂之劄。
或謂之觚。
元無筆号。
豈有天尊以稱為筆。
況五色非實六塵鹹假。
迷心執系妄以為色。
在于賢聖本無此見。
文明等以朱紫俗中所貴。
用飾簽題之名。
且韬者以拟六韬。
妄竊太公兵書之号。
乃俗書之異名。
兵志之殊目。
不離塵勞之境。
才淪生死之流。
語事似是美名。
鞠理全成僞迹。
公子聞先生此說。
心昏志擾莫知所措。
乃謂先生曰。
伏聞衆口爍金積毀銷骨。
先生此議。
無乃是乎。
未解所疑更希良釋。
經雲。
雲彩霞光結空成字。
煙輝霧液聚氣為文。
芒垂八角字方一丈。
靈寶具顯。
爰所惑哉。
先生曰。
情弊執者難移。
性明察者易悟。
夫子沉淪弱喪往而不返。
靡思己惑翻見緻疑。
子審聽之。
吾為子述。
此經旨意久已曉之。
蓋叙真文僞濫之源。
顯靈寶虛妄之迹。
既雲。
天尊含一氣之端。
包兩儀之始。
生化物象孕育群形。
說經不托空聞。
造字何推氣結。
此文明等僞造真文之因。
虛立緣起之狀。
乃雲。
天尊感雲霞之氣。
聚結成文。
字方一丈。
冀異凡俗之書。
芒垂八角。
用殊篆隸之體。
若其真文應見于此下方。
警悟凡俗。
須示靈異之狀。
真文若在上方天尊都化之所。
何須廣大其文。
以呈詭怪之迹。
徒陳海棗之論。
甯思蝸角之虛。
此又僞也。
公子曰。
玉字之文結空之氣。
既雲虛誕。
誠如所言。
大羅之天玄都之境。
王京仙宇金阙天宮。
空青寶林寨木靈樹。
三清上界九仙靈府。
道俗同诠。
豈并非實。
先生于是解頤而謂曰。
适欲為子說之。
子果見問。
今為子具陳其妄。
案靈寶僞經有三十二天。
其天自下而上重疊置之。
從下第一太黃皇曾天。
第二太明玉貌天。
第三清明何童天。
第四玄胎平育天。
第
吐連環之辭。
藻雪心靈清滌耳目。
自可韬聲屏息察理通幽。
而迷滞過深不無小惑。
再黩高聽有愧乃心。
請更詳之冀申積晦。
案道家教迹義旨甚多。
法門名數事理不少。
經有三十六部。
名乃包于三洞。
玉字金書銀函瑤格紫筆朱韬。
具有表章。
豈全虛也。
先生曰。
子迷其本。
又惑其末。
為子備論少選可悟。
道經鹹推天尊所說。
說主本自憑虛。
教迹足成烏有。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雖有三十六部。
鹹是僞書。
徒稱三洞俱非實錄。
玉字金書僞中生僞。
銀函瑤格虛内構虛紫筆之名。
既矯詞而妄立。
朱韬之說。
亦假飾而空題。
語事似惑庸情。
摭實足為虛妄。
且道家經教雲是天尊所诠。
教主畢竟不存。
明經無主可說。
說經無主自曉僞端。
拔本塞源讵勞繁述。
子今尚未悟。
終俟剖析論之。
其稱三十六部者。
義有由焉。
此名發自佛經。
道士因而創作。
庸俗愚情以增加為勝。
以佛經有一十二部。
乃加二十四部總成三十六部。
見佛法說眼耳等六根染塵因茲結罪。
遂于六根之上每根開六種法門。
六六三十六。
故标三十六。
稱雖有其名竟無其義。
每部之内事理乖張此非聖人所诠。
妄造豈能該密。
三十六部僞妄可知。
又三洞之名。
還拟佛經三藏。
三洞者。
一曰洞真。
二曰洞玄。
三曰洞神。
此之謂三洞。
洞者洞徹明悟之義。
言習此三經明悟道理。
謂之三洞。
洞真者。
學佛法大乘經。
诠法體實相。
洞玄者。
說理契真。
洞神者。
符禁章醮之類。
今考核三洞經文。
唯老子兩卷微契洞玄之目。
其洞真部即是靈寶。
經數并是近代吳宋齊梁四朝道士葛玄宋文明陸修靜及顧歡等僞造。
鹹無典實。
其洞神一部。
後漢末蜀人張道陵自雲。
于峨嵋山修道證果。
老子從紫微宮下降。
授道陵天師之任。
及符禁章醮役召鬼神之術。
道陵乃自僞造道經數百卷經中。
叙道陵與天尊相對說經。
經文多雲。
天師道陵曰。
晉武帝平吳之後。
道陵經法始流至江左。
文明等于道陵所造僞經之中。
創制義疏以解釋之。
因此更造僞經以增其數三洞僞狀足可知矣。
玉字金書者。
經雲。
天尊于玉京玄都說經既畢。
諸天真人編玉為字。
以寫其文。
一說雲。
玉字者。
是諸天書名。
金書者镂金為字。
今道士所受法真文。
及上清其詞。
皆以玉字為文。
其字似小篆又非小篆。
道家明真行道。
于壇五方各施一真文。
其文書作玉字。
宋文明等作隸書以譯之。
據文明此狀益彰字僞。
若玉字本是諸天真人所書。
文明是近代道士。
不預說法之會。
又與集經真人不相交接。
如何文明得識玉字而易以隸書。
即彰玉字是文明所作改篆書體。
僞立玉字之名。
所以還自以隸書易其僞字。
以此驗之。
皎然可悉。
又雲。
銀函瑤格。
且函者是盛經之匣。
格者貯經之藏。
此言天尊說經人天敬重。
盛以銀函秘之玉藏。
銀玉貴故用以緘經。
準此虛詞全為詭妄。
但仙宮人代貴尚各殊。
若以人間銀玉為天宮之珍。
人間聲色可為天宮所重。
聲色僞經說妄銀玉何乃是真财色對境是同彼此有何殊别立财破色未識其由。
又雲。
紫筆朱韬此更虛僞。
但筆之起稱基于六國。
秦人蒙恬方始造筆。
自秦以前皆削木書之。
或謂之椠。
或謂之劄。
或謂之觚。
元無筆号。
豈有天尊以稱為筆。
況五色非實六塵鹹假。
迷心執系妄以為色。
在于賢聖本無此見。
文明等以朱紫俗中所貴。
用飾簽題之名。
且韬者以拟六韬。
妄竊太公兵書之号。
乃俗書之異名。
兵志之殊目。
不離塵勞之境。
才淪生死之流。
語事似是美名。
鞠理全成僞迹。
公子聞先生此說。
心昏志擾莫知所措。
乃謂先生曰。
伏聞衆口爍金積毀銷骨。
先生此議。
無乃是乎。
未解所疑更希良釋。
經雲。
雲彩霞光結空成字。
煙輝霧液聚氣為文。
芒垂八角字方一丈。
靈寶具顯。
爰所惑哉。
先生曰。
情弊執者難移。
性明察者易悟。
夫子沉淪弱喪往而不返。
靡思己惑翻見緻疑。
子審聽之。
吾為子述。
此經旨意久已曉之。
蓋叙真文僞濫之源。
顯靈寶虛妄之迹。
既雲。
天尊含一氣之端。
包兩儀之始。
生化物象孕育群形。
說經不托空聞。
造字何推氣結。
此文明等僞造真文之因。
虛立緣起之狀。
乃雲。
天尊感雲霞之氣。
聚結成文。
字方一丈。
冀異凡俗之書。
芒垂八角。
用殊篆隸之體。
若其真文應見于此下方。
警悟凡俗。
須示靈異之狀。
真文若在上方天尊都化之所。
何須廣大其文。
以呈詭怪之迹。
徒陳海棗之論。
甯思蝸角之虛。
此又僞也。
公子曰。
玉字之文結空之氣。
既雲虛誕。
誠如所言。
大羅之天玄都之境。
王京仙宇金阙天宮。
空青寶林寨木靈樹。
三清上界九仙靈府。
道俗同诠。
豈并非實。
先生于是解頤而謂曰。
适欲為子說之。
子果見問。
今為子具陳其妄。
案靈寶僞經有三十二天。
其天自下而上重疊置之。
從下第一太黃皇曾天。
第二太明玉貌天。
第三清明何童天。
第四玄胎平育天。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