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從第一經五紙至第四經四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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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總舉佛德。
餘十别明恩德。
於中四。
初一标舉恩德。
二有一偈。
出恩所由。
謂因深故。
三有四偈。
發荷恩心。
四有四偈釋荷恩意。
十方菩薩。
初一為總。
餘九為别。
同異成壞。
準思可知(下第三經)。
●大文第七。
爾時普賢菩薩下。
普賢開發分。
淨土現相。
顯於法界。
普賢主斯故。
其開顯果海離言。
因門顯故。
於中長行與偈。
長行中三。
初明開發意。
二明能開方便。
三正明開顯。
△今初。
觀衆會者。
上佛入定現相示衆令睹親證。
今假言顯使尋言契實。
為欲已下一行經文。
正明開意。
舊經所無。
△二以等虛空下。
能開方便。
有十一句。
今文阙二。
謂衆生解及一切劫。
法界為總。
以含事理具深廣故。
舊經在初。
今當第三者。
欲與中八為一類故。
初句以字。
貫下諸句。
其一一句皆無分齊。
謂頻申三昧業用深廣。
要無分齊。
以為方便。
始能開顯況十表無盡。
文不列數。
例此應多。
於中三類虛空。
正明廣無齊限。
次八顯其多無分齊。
光影一種。
義兼深廣。
映質之影随機别故。
此顯有多水月光影。
非有非無。
顯其深義故。
上經雲。
一切法如光影清淨故。
晉經雲。
法光影也。
△三告諸菩薩言下。
正明開顯。
文分四别。
謂标征釋結。
今初可知。
二何等為十。
即征數也。
三所謂下列名。
長行标名。
偈方顯義。
一一法句。
皆用前來十種方便。
一一方便皆演十句。
如第一句。
是諸佛出興及剎成壞。
即用十者。
文雲。
等虛空界為一。
遍法界為二。
一切剎為三。
次第為四。
以次第不斷等三世故。
出興必随衆生心業欲解根器成熟如影現故。
此複五句。
則十句備矣。
是知。
十句一一皆用十種方便。
十句所開。
即前所現。
亦念請中果用十句。
文少開合。
次少前卻。
義無所遺。
即是寄言答前念請。
一即淨佛剎海諸剎成壞。
佛於中興。
即是佛土。
前衆同念。
欲知如來淨土之相。
今明一切剎塵皆有佛土。
皆佛所淨。
則土無邊。
諸句例然。
二即為一切衆生最上福田。
是故文雲。
贊歎如來殊勝功德。
三即成正覺明。
文甚照着。
四即調伏衆生巧方便。
安座一剎頓現諸剎為方便故。
五即為一切衆生現衆影像。
六即入一切衆生所住處。
及示諸衆生道。
偈雲住無等行故。
七即開示一切智法城故。
偈中雲聽聞正法具修行故。
八即為一切衆生說施功德。
施為萬行之首。
實具萬行。
故下偈雲修種種行。
九即為一切衆生演說教誡。
及記種種心行意業知故。
十即自在轉法輪海。
然文有影略。
顯法無邊。
法有所本。
故略會耳。
四佛子此十法句下。
結文可知。
第二爾時普賢菩薩下。
偈中分二。
先說偈儀意。
文有十句。
初句總明說意。
次承佛神力下二句。
辯其說儀。
後觀察如來下。
廣明說意。
意欲重說。
故須重觀。
然其所觀。
即前念請果德難思。
與前十句。
文有影略。
欲明悉開三十問故。
會釋可知。
二正偈中十偈。
如次頌前十句。
文亦影略。
顯義無方。
●大文第八。
爾時世尊下。
毫光示益分。
令尋智光。
以為能證契前所證真法界故。
文中有二。
先明毫光普示。
後明時衆得益。
今初分五。
一現光意。
二從眉間下。
辯光出處。
以表中道大白法界方發智故。
三放大光下。
顯主光名。
名從用立。
事窮邊際。
理徹真原。
故稱普照三世時也。
法界通事理也。
而言門者。
法界為門。
則入三世一味平等。
故上經雲。
智入三世。
悉皆平等。
以三世門入於法界。
則因果染淨事相曆然。
故互為門。
若總為門。
則入頻申三昧體用。
若以門為門。
非真門也。
法界三昧無二無别。
能所入亡。
為真入也。
四以不可說下。
明攝眷屬。
智門無量。
皆屬根本。
同入法界。
五普照下。
明光分齊。
智與理冥。
無不周故。
第二時逝多林下。
時衆得益。
於中四。
第一明依光見法益。
第二顯證見因緣。
第三明得證益。
第四荷恩興供。
△今初分二。
先明此衆普見。
二類通十方。
前中亦二。
先标見人通新舊衆。
後悉見十方下。
正明見法。
於中亦。
先見此會遍法界剎塵中剎土。
後或見處在不可說下。
辯彼剎中攝化之相。
於中三。
初總明演法。
次或見處在天宮下。
别明所遍之處。
即是塵内剎中之處。
後現種種下。
明處中業用所見多同。
念請中事現相答故。
第二如此會中下。
類通十方衆會同見。
於中亦二。
先舉此顯彼。
後如是盡法界下。
以彼類此。
於中複二。
一舉能見分齊。
二明所見之相。
前中複二。
先總相說方。
後重疊微細。
今初。
方轉變者。
随一世界。
西望為東。
東望為西。
亦是東方現西南等。
方法門者。
随方儀式。
方相住者。
東西等相随物而住。
方出生者。
一剎出多剎。
多剎皆有方。
方分齊者。
至小至大皆有十方。
方解起者。
梵本雲方随順行。
意是方之道路所行之處。
方海者。
總顯深廣。
後依於衆生下。
重疊微細辯方。
於中。
初結前生後。
謂若粗若細。
皆想持故。
始從下三句辯微細所依。
初句豎通無始。
次二句橫攝依正。
次一切毛孔下。
正辯微細。
毛孔約正。
微塵約依。
及虛空界非依非正。
但取容毛即有多剎。
相續不斷。
結成豎長。
所有道場橫結前處。
二以得見佛神通力故下。
明所見相。
然初十二字。
二經皆無。
乃是義加。
令能見下便是見益。
益在下文。
此中未說。
若改以得為所謂字。
則還是所見。
然與前所見。
文有影略。
△第二其有見此下。
明證見因緣。
成前見因。
生後證因。
謂頓爾證見。
非無宿因。
皆是如來攝受力故。
自曾見聞發大心故。
其猶草木久含和氣逢春則生。
履霜堅氷皆有由矣。
△第三是故皆得入於如來下。
明得證益。
於中二。
第一略明。
第二廣說。
▲前中亦二。
一明所入。
二辯能入。
前中後二。
先列名。
後結數。
今初。
初句為總。
言是故者。
是前宿因之故。
或入下别列十一門。
以顯無盡。
增數十故。
下廣顯相。
諸句皆言或有得見。
二經皆無。
有則局見。
不該聞等。
以一例餘。
義亦可通。
後入如是下結數。
第二彼諸菩薩以種種信下。
明能入。
於中二。
先别明能入。
後總結能所。
前中。
舊有十門。
今加其六。
所謂方所國土世界神變根器開信異解。
然初三門。
非能入相。
由見國等而能入故。
亦可為門。
神變一種。
通能所入。
今取能入。
信是心淨。
解屬勝解。
所以義開種種解者。
鑒達分明故。
於境印持故。
種種不同。
如前經說。
道謂一道二道乃至無量正道助道。
門謂無常門夢境門等。
入謂正證差别。
教謂教門旨趣。
餘并可知。
二以如是等下雙結能所。
如是十事等有衆多。
并能入於三昧神變。
别明所入即法身等。
▲第二雲何菩薩種種三昧下。
廣顯得法。
於中二。
先廣能入。
後廣所入。
前中但廣三昧一門。
例餘九門。
皆應廣說。
或來未盡。
或中上本具。
文中三。
初征起。
次别列。
後結能所。
初征可知。
二所謂下别列百門。
皆從業用受名。
并以法性真如。
為三昧本。
随一一事。
皆能契實。
正受現前。
初言普莊嚴法界者。
入此三昧。
能令法界普妙莊飾。
斯即頻申淨土一義。
餘定例然。
於百門中。
前九十九。
别别業用。
以多别定入佛之總。
猶如百川皆入大海。
最後一定。
亦名頻申。
總相同果。
以總入總。
如海入海。
若不冥同。
何以能究佛境大用。
諸門别義。
說者随宜。
恐繁不釋。
皆雲菩薩者。
揀非果定故。
三彼諸菩薩以如此等下。
總結能所中如上之例。
多剎塵數。
方能入佛神變大海。
三昧既爾。
解等九門。
例皆深廣。
文略不結。
第二其諸菩薩住逝多下。
廣前所入。
於中三。
第一總明。
第二别顯。
第三總結。
今初。
即廣前總句。
然下别句皆滿總句。
故於總句不全廣說。
第二已住寂靜下。
别顯。
有十一門。
如次廣前。
别中十一句義。
一智位圓極德。
二色身随應德。
三智身了法德。
四願行久成德。
五究竟彼岸德。
六二利圓滿德。
七證入諸地德。
八正覺智圓德。
九三昧自在德。
十智力無畏德。
十一四辯益生德。
今初至無有所依。
即智位圓極德。
廣前法身。
此即斷於智障。
已淨法身。
文中二。
一明因位法身。
二辯果位法身。
今初。
因位所成。
即十地中。
成十法身。
故初句雲。
已住寂靜諸菩薩地。
此為總句。
乍觀此句。
似廣前文所證諸地。
諸地下文次第别有。
次二句别。
明利智慧即根本智。
普遍智行即後得智。
十地法身依此成故。
從佛智慧種性而生者。
顯不離果。
故十地經雲。
菩薩十地。
依佛智故而有差别。
二已證現前下。
果位法身。
種智已圓。
顯現法身。
智純淨故。
亦大圓鏡智。
善巧調禦下。
果位後得。
亦成所作智。
住平等性。
正證法身。
亦平等性智。
已能觀察下。
即法身用。
亦妙觀察智。
四智已圓。
法身已淨。
此即如智契合。
為法身也。
第二普詣十方下。
色身随應德。
皆即體之用故。
詣而無着觀而無住等。
教化成熟。
是色身用。
第三恒以智身下。
智身了法德。
初句為總。
義兼實智。
超越下别。
多皆權智。
定力堅固。
二智所依。
於諸衆生下。
大悲起用。
即雙行智。
故如幻等。
非有非無。
第四善能積集下。
願行久成德。
故前文雲。
入於如來過去所修清淨行海。
積集即是過去所行圓滿清淨。
其文甚顯。
善入總持。
則總攝諸行。
具無畏力。
即利他行。
勇猛精進。
總策諸行。
遍修諸行。
結無餘修。
第五住法界際下。
究竟彼岸德。
由住法界。
方到彼岸。
法界無界。
故稱為際。
此句亦即證理彼岸。
修習已下諸行彼岸。
得般若下。
能導萬行到於彼岸。
神通度生即大用彼岸。
禅定自在即所依彼岸。
證一切佛真實境界究竟彼岸。
第六以善巧智下。
二利圓滿德。
故上文雲。
莊嚴行輪摧障圓滿。
故名為輪。
初利他行。
常樂觀察下明自利行。
見生真實。
利他行滿。
福智堅固。
自利行滿。
第七增長一切智慧根下。
證入諸地德。
初句通明加行已具。
勇猛已下總明大用。
得一切法無[得-彳]智下。
顯智證如。
善巧圓滿諸菩薩行。
後得成行。
一地之中滿一度故。
此之一段。
雖無地名。
地義無缺。
第八以無二下。
正覺智圓德。
初句總。
謂以菩提智覺法界故。
次知諸衆生下。
覺他已滿。
得圓滿下。
以智斷障。
菩提菩提斷。
俱名菩提故。
普放法光下。
智光普周。
為諸世下。
堪為應供。
廣大願下。
勝因已圓。
福德超下。
明果已滿。
第九已得諸佛自在威力下。
三昧自在德。
文相可知。
第十決了佛地甚深理趣下。
智力無畏德。
初之一句。
即證智力。
知諸世間文字已下。
即教智力。
於一句中演一切法。
故無所畏。
總持多劫無有忘失。
何所畏哉。
第十一一念能了三世一切諸衆生心下。
四辯益生德。
於中。
初知根器。
與諸衆生下。
正明授法。
令諸衆生生大智慧。
是說法意。
入佛境下。
彰其四辯。
具一切智即法無[得-彳]智。
分别法句即詞無[得-彳]智。
於法無着即義無[得-彳]智。
最勝智慧自在遊戲下。
樂說無[得-彳]智。
觀察一切下。
說法之身。
知諸剎海下。
彰說法處。
現成正覺下。
是為究竟說法益生。
略依文次。
具為此配。
似有條流。
文義包含。
難以曲盡。
第三其諸菩薩具足如是下。
總結可知。
△第四爾時彼菩薩下。
荷恩興供。
於中三。
初總。
次所謂下别。
後是諸菩薩下結。
結其所因。
由得前列十種德故。
●大文第九。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下。
文殊述德分。
文殊主智故。
光後述德。
放光本令證三昧用。
智慧本為顯法界德。
尋智得理故。
贊林中。
又前普賢以行顯理。
此中文殊以解顯理。
解行無二。
方證入故。
若通相說。
即以文殊權實無二之智。
解普賢體用無二之理。
行此二無二。
方顯如來頻申三昧果德體用。
文中二。
先述意。
後說偈詞。
有十三偈。
通贊一會三種世間自在之用。
文分為六。
初二總歎園林。
通三世間。
前一普遍。
後一廣容。
二有一偈。
别贊衆生世間。
即通前諸來及向得益諸菩薩衆興供之事。
三有二偈。
贊其園林依正互在。
前偈依中有正。
後偈正中有正。
四有三偈。
述上林空。
五有三偈。
述於正覺依正無盡。
六有二偈。
總顯普收。
●大文第十。
爾時彼諸菩薩下。
大用無涯分。
開必成益。
益必利生。
於中二。
先總顯用因。
謂由佛三昧成悲門故。
後以得如是下。
依體起用。
於中亦二。
先唯明毛孔菩薩世主用。
後通顯分身多類用。
前中三。
初總明。
次别顯。
後總結。
今初有五。
一化所依。
謂大悲門。
二出化處。
謂一一毛孔。
三明化身。
謂毛現多光光有多有。
四明化境。
為一切衆生。
五明化儀。
随類調伏。
第二或現不可說下。
别顯有四。
一化法。
二化處。
三化心。
四化益。
今初。
有二十二門。
分二。
前六雜明欣厭等門化。
舊經有八。
第六門後。
加分别世界門現生世界門。
梵本所無。
故經不出。
後十六門。
唯明十度化。
方便有二。
智度有六。
餘各一門。
禅中雲等持者。
謂離諸沈掉。
平等持心。
趣一境故。
此通方便。
散心而局在有心。
言等至者。
平等持心。
至一境故。
此唯諸位所有定體。
而通有心及無心定。
神通解脫。
即二類定所引功德。
此之三類皆禅度攝。
亦可般若已後。
雜明諸門。
不配十度。
於理無失。
二以如是等下
餘十别明恩德。
於中四。
初一标舉恩德。
二有一偈。
出恩所由。
謂因深故。
三有四偈。
發荷恩心。
四有四偈釋荷恩意。
十方菩薩。
初一為總。
餘九為别。
同異成壞。
準思可知(下第三經)。
●大文第七。
爾時普賢菩薩下。
普賢開發分。
淨土現相。
顯於法界。
普賢主斯故。
其開顯果海離言。
因門顯故。
於中長行與偈。
長行中三。
初明開發意。
二明能開方便。
三正明開顯。
△今初。
觀衆會者。
上佛入定現相示衆令睹親證。
今假言顯使尋言契實。
為欲已下一行經文。
正明開意。
舊經所無。
△二以等虛空下。
能開方便。
有十一句。
今文阙二。
謂衆生解及一切劫。
法界為總。
以含事理具深廣故。
舊經在初。
今當第三者。
欲與中八為一類故。
初句以字。
貫下諸句。
其一一句皆無分齊。
謂頻申三昧業用深廣。
要無分齊。
以為方便。
始能開顯況十表無盡。
文不列數。
例此應多。
於中三類虛空。
正明廣無齊限。
次八顯其多無分齊。
光影一種。
義兼深廣。
映質之影随機别故。
此顯有多水月光影。
非有非無。
顯其深義故。
上經雲。
一切法如光影清淨故。
晉經雲。
法光影也。
△三告諸菩薩言下。
正明開顯。
文分四别。
謂标征釋結。
今初可知。
二何等為十。
即征數也。
三所謂下列名。
長行标名。
偈方顯義。
一一法句。
皆用前來十種方便。
一一方便皆演十句。
如第一句。
是諸佛出興及剎成壞。
即用十者。
文雲。
等虛空界為一。
遍法界為二。
一切剎為三。
次第為四。
以次第不斷等三世故。
出興必随衆生心業欲解根器成熟如影現故。
此複五句。
則十句備矣。
是知。
十句一一皆用十種方便。
十句所開。
即前所現。
亦念請中果用十句。
文少開合。
次少前卻。
義無所遺。
即是寄言答前念請。
一即淨佛剎海諸剎成壞。
佛於中興。
即是佛土。
前衆同念。
欲知如來淨土之相。
今明一切剎塵皆有佛土。
皆佛所淨。
則土無邊。
諸句例然。
二即為一切衆生最上福田。
是故文雲。
贊歎如來殊勝功德。
三即成正覺明。
文甚照着。
四即調伏衆生巧方便。
安座一剎頓現諸剎為方便故。
五即為一切衆生現衆影像。
六即入一切衆生所住處。
及示諸衆生道。
偈雲住無等行故。
七即開示一切智法城故。
偈中雲聽聞正法具修行故。
八即為一切衆生說施功德。
施為萬行之首。
實具萬行。
故下偈雲修種種行。
九即為一切衆生演說教誡。
及記種種心行意業知故。
十即自在轉法輪海。
然文有影略。
顯法無邊。
法有所本。
故略會耳。
四佛子此十法句下。
結文可知。
第二爾時普賢菩薩下。
偈中分二。
先說偈儀意。
文有十句。
初句總明說意。
次承佛神力下二句。
辯其說儀。
後觀察如來下。
廣明說意。
意欲重說。
故須重觀。
然其所觀。
即前念請果德難思。
與前十句。
文有影略。
欲明悉開三十問故。
會釋可知。
二正偈中十偈。
如次頌前十句。
文亦影略。
顯義無方。
●大文第八。
爾時世尊下。
毫光示益分。
令尋智光。
以為能證契前所證真法界故。
文中有二。
先明毫光普示。
後明時衆得益。
今初分五。
一現光意。
二從眉間下。
辯光出處。
以表中道大白法界方發智故。
三放大光下。
顯主光名。
名從用立。
事窮邊際。
理徹真原。
故稱普照三世時也。
法界通事理也。
而言門者。
法界為門。
則入三世一味平等。
故上經雲。
智入三世。
悉皆平等。
以三世門入於法界。
則因果染淨事相曆然。
故互為門。
若總為門。
則入頻申三昧體用。
若以門為門。
非真門也。
法界三昧無二無别。
能所入亡。
為真入也。
四以不可說下。
明攝眷屬。
智門無量。
皆屬根本。
同入法界。
五普照下。
明光分齊。
智與理冥。
無不周故。
第二時逝多林下。
時衆得益。
於中四。
第一明依光見法益。
第二顯證見因緣。
第三明得證益。
第四荷恩興供。
△今初分二。
先明此衆普見。
二類通十方。
前中亦二。
先标見人通新舊衆。
後悉見十方下。
正明見法。
於中亦。
先見此會遍法界剎塵中剎土。
後或見處在不可說下。
辯彼剎中攝化之相。
於中三。
初總明演法。
次或見處在天宮下。
别明所遍之處。
即是塵内剎中之處。
後現種種下。
明處中業用所見多同。
念請中事現相答故。
第二如此會中下。
類通十方衆會同見。
於中亦二。
先舉此顯彼。
後如是盡法界下。
以彼類此。
於中複二。
一舉能見分齊。
二明所見之相。
前中複二。
先總相說方。
後重疊微細。
今初。
方轉變者。
随一世界。
西望為東。
東望為西。
亦是東方現西南等。
方法門者。
随方儀式。
方相住者。
東西等相随物而住。
方出生者。
一剎出多剎。
多剎皆有方。
方分齊者。
至小至大皆有十方。
方解起者。
梵本雲方随順行。
意是方之道路所行之處。
方海者。
總顯深廣。
後依於衆生下。
重疊微細辯方。
於中。
初結前生後。
謂若粗若細。
皆想持故。
始從下三句辯微細所依。
初句豎通無始。
次二句橫攝依正。
次一切毛孔下。
正辯微細。
毛孔約正。
微塵約依。
及虛空界非依非正。
但取容毛即有多剎。
相續不斷。
結成豎長。
所有道場橫結前處。
二以得見佛神通力故下。
明所見相。
然初十二字。
二經皆無。
乃是義加。
令能見下便是見益。
益在下文。
此中未說。
若改以得為所謂字。
則還是所見。
然與前所見。
文有影略。
△第二其有見此下。
明證見因緣。
成前見因。
生後證因。
謂頓爾證見。
非無宿因。
皆是如來攝受力故。
自曾見聞發大心故。
其猶草木久含和氣逢春則生。
履霜堅氷皆有由矣。
△第三是故皆得入於如來下。
明得證益。
於中二。
第一略明。
第二廣說。
▲前中亦二。
一明所入。
二辯能入。
前中後二。
先列名。
後結數。
今初。
初句為總。
言是故者。
是前宿因之故。
或入下别列十一門。
以顯無盡。
增數十故。
下廣顯相。
諸句皆言或有得見。
二經皆無。
有則局見。
不該聞等。
以一例餘。
義亦可通。
後入如是下結數。
第二彼諸菩薩以種種信下。
明能入。
於中二。
先别明能入。
後總結能所。
前中。
舊有十門。
今加其六。
所謂方所國土世界神變根器開信異解。
然初三門。
非能入相。
由見國等而能入故。
亦可為門。
神變一種。
通能所入。
今取能入。
信是心淨。
解屬勝解。
所以義開種種解者。
鑒達分明故。
於境印持故。
種種不同。
如前經說。
道謂一道二道乃至無量正道助道。
門謂無常門夢境門等。
入謂正證差别。
教謂教門旨趣。
餘并可知。
二以如是等下雙結能所。
如是十事等有衆多。
并能入於三昧神變。
别明所入即法身等。
▲第二雲何菩薩種種三昧下。
廣顯得法。
於中二。
先廣能入。
後廣所入。
前中但廣三昧一門。
例餘九門。
皆應廣說。
或來未盡。
或中上本具。
文中三。
初征起。
次别列。
後結能所。
初征可知。
二所謂下别列百門。
皆從業用受名。
并以法性真如。
為三昧本。
随一一事。
皆能契實。
正受現前。
初言普莊嚴法界者。
入此三昧。
能令法界普妙莊飾。
斯即頻申淨土一義。
餘定例然。
於百門中。
前九十九。
别别業用。
以多别定入佛之總。
猶如百川皆入大海。
最後一定。
亦名頻申。
總相同果。
以總入總。
如海入海。
若不冥同。
何以能究佛境大用。
諸門别義。
說者随宜。
恐繁不釋。
皆雲菩薩者。
揀非果定故。
三彼諸菩薩以如此等下。
總結能所中如上之例。
多剎塵數。
方能入佛神變大海。
三昧既爾。
解等九門。
例皆深廣。
文略不結。
第二其諸菩薩住逝多下。
廣前所入。
於中三。
第一總明。
第二别顯。
第三總結。
今初。
即廣前總句。
然下别句皆滿總句。
故於總句不全廣說。
第二已住寂靜下。
别顯。
有十一門。
如次廣前。
别中十一句義。
一智位圓極德。
二色身随應德。
三智身了法德。
四願行久成德。
五究竟彼岸德。
六二利圓滿德。
七證入諸地德。
八正覺智圓德。
九三昧自在德。
十智力無畏德。
十一四辯益生德。
今初至無有所依。
即智位圓極德。
廣前法身。
此即斷於智障。
已淨法身。
文中二。
一明因位法身。
二辯果位法身。
今初。
因位所成。
即十地中。
成十法身。
故初句雲。
已住寂靜諸菩薩地。
此為總句。
乍觀此句。
似廣前文所證諸地。
諸地下文次第别有。
次二句别。
明利智慧即根本智。
普遍智行即後得智。
十地法身依此成故。
從佛智慧種性而生者。
顯不離果。
故十地經雲。
菩薩十地。
依佛智故而有差别。
二已證現前下。
果位法身。
種智已圓。
顯現法身。
智純淨故。
亦大圓鏡智。
善巧調禦下。
果位後得。
亦成所作智。
住平等性。
正證法身。
亦平等性智。
已能觀察下。
即法身用。
亦妙觀察智。
四智已圓。
法身已淨。
此即如智契合。
為法身也。
第二普詣十方下。
色身随應德。
皆即體之用故。
詣而無着觀而無住等。
教化成熟。
是色身用。
第三恒以智身下。
智身了法德。
初句為總。
義兼實智。
超越下别。
多皆權智。
定力堅固。
二智所依。
於諸衆生下。
大悲起用。
即雙行智。
故如幻等。
非有非無。
第四善能積集下。
願行久成德。
故前文雲。
入於如來過去所修清淨行海。
積集即是過去所行圓滿清淨。
其文甚顯。
善入總持。
則總攝諸行。
具無畏力。
即利他行。
勇猛精進。
總策諸行。
遍修諸行。
結無餘修。
第五住法界際下。
究竟彼岸德。
由住法界。
方到彼岸。
法界無界。
故稱為際。
此句亦即證理彼岸。
修習已下諸行彼岸。
得般若下。
能導萬行到於彼岸。
神通度生即大用彼岸。
禅定自在即所依彼岸。
證一切佛真實境界究竟彼岸。
第六以善巧智下。
二利圓滿德。
故上文雲。
莊嚴行輪摧障圓滿。
故名為輪。
初利他行。
常樂觀察下明自利行。
見生真實。
利他行滿。
福智堅固。
自利行滿。
第七增長一切智慧根下。
證入諸地德。
初句通明加行已具。
勇猛已下總明大用。
得一切法無[得-彳]智下。
顯智證如。
善巧圓滿諸菩薩行。
後得成行。
一地之中滿一度故。
此之一段。
雖無地名。
地義無缺。
第八以無二下。
正覺智圓德。
初句總。
謂以菩提智覺法界故。
次知諸衆生下。
覺他已滿。
得圓滿下。
以智斷障。
菩提菩提斷。
俱名菩提故。
普放法光下。
智光普周。
為諸世下。
堪為應供。
廣大願下。
勝因已圓。
福德超下。
明果已滿。
第九已得諸佛自在威力下。
三昧自在德。
文相可知。
第十決了佛地甚深理趣下。
智力無畏德。
初之一句。
即證智力。
知諸世間文字已下。
即教智力。
於一句中演一切法。
故無所畏。
總持多劫無有忘失。
何所畏哉。
第十一一念能了三世一切諸衆生心下。
四辯益生德。
於中。
初知根器。
與諸衆生下。
正明授法。
令諸衆生生大智慧。
是說法意。
入佛境下。
彰其四辯。
具一切智即法無[得-彳]智。
分别法句即詞無[得-彳]智。
於法無着即義無[得-彳]智。
最勝智慧自在遊戲下。
樂說無[得-彳]智。
觀察一切下。
說法之身。
知諸剎海下。
彰說法處。
現成正覺下。
是為究竟說法益生。
略依文次。
具為此配。
似有條流。
文義包含。
難以曲盡。
第三其諸菩薩具足如是下。
總結可知。
△第四爾時彼菩薩下。
荷恩興供。
於中三。
初總。
次所謂下别。
後是諸菩薩下結。
結其所因。
由得前列十種德故。
●大文第九。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下。
文殊述德分。
文殊主智故。
光後述德。
放光本令證三昧用。
智慧本為顯法界德。
尋智得理故。
贊林中。
又前普賢以行顯理。
此中文殊以解顯理。
解行無二。
方證入故。
若通相說。
即以文殊權實無二之智。
解普賢體用無二之理。
行此二無二。
方顯如來頻申三昧果德體用。
文中二。
先述意。
後說偈詞。
有十三偈。
通贊一會三種世間自在之用。
文分為六。
初二總歎園林。
通三世間。
前一普遍。
後一廣容。
二有一偈。
别贊衆生世間。
即通前諸來及向得益諸菩薩衆興供之事。
三有二偈。
贊其園林依正互在。
前偈依中有正。
後偈正中有正。
四有三偈。
述上林空。
五有三偈。
述於正覺依正無盡。
六有二偈。
總顯普收。
●大文第十。
爾時彼諸菩薩下。
大用無涯分。
開必成益。
益必利生。
於中二。
先總顯用因。
謂由佛三昧成悲門故。
後以得如是下。
依體起用。
於中亦二。
先唯明毛孔菩薩世主用。
後通顯分身多類用。
前中三。
初總明。
次别顯。
後總結。
今初有五。
一化所依。
謂大悲門。
二出化處。
謂一一毛孔。
三明化身。
謂毛現多光光有多有。
四明化境。
為一切衆生。
五明化儀。
随類調伏。
第二或現不可說下。
别顯有四。
一化法。
二化處。
三化心。
四化益。
今初。
有二十二門。
分二。
前六雜明欣厭等門化。
舊經有八。
第六門後。
加分别世界門現生世界門。
梵本所無。
故經不出。
後十六門。
唯明十度化。
方便有二。
智度有六。
餘各一門。
禅中雲等持者。
謂離諸沈掉。
平等持心。
趣一境故。
此通方便。
散心而局在有心。
言等至者。
平等持心。
至一境故。
此唯諸位所有定體。
而通有心及無心定。
神通解脫。
即二類定所引功德。
此之三類皆禅度攝。
亦可般若已後。
雜明諸門。
不配十度。
於理無失。
二以如是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