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心一卷
關燈
小
中
大
如法羯磨而心不同默然(共作法事。
而所見不同不可得施言。
而請忍亦和合衆法不成)二若得同意伴亦默然任之(得人助已不應默忍非法)三若見小罪而默然任之(事可謂彌而容忍穢衆)四為作别住而默然(僧作三舉。
名為别住。
不容共彼同一法事)五在戒場上而默然(欲作羯磨應喚集。
恐脫成别衆)五種如法默然 一見他非法而默然(非法羯磨理應呵止。
以不合時悲成亂衆心。
不同彼于己無過也)二不得伴而默然(獨是衆非言則無用)三犯重而默然(發起大事恐成亂衆)四同住默然(如法和合不容生異)五在同住地默然(人既盡集無宜乖亂)欲治斷他事當先觀察五法 第一觀察前事是實不。
第二次觀察後有利益不。
第三次觀察今是時宜不。
第四次觀察不。
合僧生塵垢不。
第五次觀察得善伴不(觀此五法。
已應好心。
善念匡衆立制。
治罰惡人斷衆法)評斷诤事人應具五德 一授戒清淨(畏罪慚愧終不曲理)二多聞(廣解文義試練難屈)三廣誦二部戒利(善識律僧)四能問能答能如法教呵及作滅傧合得歡喜(稱宜得所)五善能滅鬥诤事(善多方便合前事消怗)具此五德堪任共勤理僧事都統之德 律師為他判事應具五德 一善知犯相。
二善知不犯相。
三善知輕相。
四善知重相。
五善知決斷無疑住毗尼而不動(具此五德乃可為他判事)舉罪人應内具五德 一知時不以非時(事令衆宜舉則應機)二真實不以虛妄(有見聞疑不枉前人)三利益不以損減(為令前人改過徙善)四柔軟不以粗犷(法言勸谏已無惡口)五慈心不以嗔恚(意為念彼非使恐害)若不思量此五法者。
不得輕示道說他過。
或亂衆或害彼或自惱。
須深慎之 寺主維那知事人應具五德 一不愛(不偏于親)二不恚(不克于怨)三不怖(不畏于強)四不癡(不欺于弱)五知分未分(善能分别處也)僧事既重成益處曠。
若能好心經營不辭。
營苦唯五法而施行。
不求恩賞。
不為自供。
不侵他潤。
已不倚自高。
應常生卑愧勤力供養他。
能如是者生天如箭射 有四種僧 一者四人僧(除自恣受大戒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也)二者五人僧(除受大戒及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三者十人僧(除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四者二十人僧(一切如法事得作)三種羯磨 一者單白羯磨(事易表知)二者白二羯磨(事中參議)三者白四羯磨(事難重疊謹決)五種非法羯磨 一者非法别衆(羯磨不成故言非法。
界内僧不盡集故言别衆)二者非法和合衆(羯磨不成僧盡同集)三者法别衆(羯磨雖成僧不盡集)四者似法别衆(例作羯磨)五者似法和合衆又一向作呵。
不止羯磨非法。
應作如法和合衆羯磨 有三法若作羯磨不成 一不作舉。
二不作憶念。
三不作自言 欲作羯磨先具三法 一作舉(出其過也)二作憶念(汝可不自知有是事耶)三與罪(汝合得治罪)有七種羯磨 一呵啧羯磨(此人鬥亂衆僧。
内不護之衆故。
作此羯磨。
作治罰之)二傧出羯磨(此人壞亂檀越。
不外護人泛爾。
白衣未信合信故作羯磨。
驅離聚落也)三依止羯磨(此人毀辱衆僧中。
内不自護故。
作此羯磨。
制令學律咨受教誨)四遮不至白衣家羯磨(此人毀辱檀越不外漢。
至信白衣已信合增長故作此羯磨。
制約其人不聽自往别遣德人。
将和誨謝也)五不見罪舉羯磨(此人不信有惡業體。
此名無因見。
作此羯磨。
舉棄衆外不與同僧事)六不忏悔舉羯磨(此人不信業能感果。
此名異因見。
作此羯磨。
在衆外不與同事)七惡見不舍舉羯磨(此人不信愛欲煩惱能障聖道。
此名邪見。
作此羯磨。
棄在衆外不與同事)前四羯磨治其無行。
後之三舉治其無信。
雲無行者無内護行無外護行。
就内護中呵啧羯磨治。
不護衆依止羯磨治不護行。
就外護中傧出羯磨檀越未信護使生信。
遮不至羯磨檀越已信護使增長。
故有四羯磨也。
次雲三舉者。
不信集谛業體障道用能牽報。
故不見不忏二舉也。
煩惱緣助故不舍一舉也。
既不斷集還招苦果。
苦既不亡滅在。
無常既不求滅。
于道路乖學中無用作法舉。
置此七羯磨治人之法。
若不受罰當以惡罵羯磨治之。
一往驅出 有四種污他家 一依利養污他家(持彼家。
食與一家。
不與一家)二依家污家(持彼家衣物與一家不與一家)三依親友污家(依貴勢檀越為一人不為一人)四依僧伽藍污家(持衆僧物果菜等随情逐意與一家不與一家也)比丘犯此四事者。
污他檀越淨信之心合與作傧出羯磨驅離聚落 破僧方便行五法 一盡形著糞掃衣。
二盡形乞食。
三盡形露坐。
四盡形不食蘇鹽。
五盡形不食魚及肉此五是上人所行中下不堪。
初聞信受。
後必有退。
前三句相似語。
後二句妄語 破僧用十八法。
有九對 一法非法(如經順理名為法。
違經背理名非法)二律非律(義合毗尼名為律。
義乖毗尼名非律)三犯非犯(七聚之中緣具名犯。
緣差名非犯)四若輕若重(犯威儀罪是輕。
犯戒則罪)五有餘無餘(僧殘已下是有餘。
波羅夷名之無餘)六粗惡非粗惡(方便偷蘭是粗惡。
餘輕遮性非粗惡)七常所行非常所行(開則常行。
遮則非行)八制非制(如法羯磨約限是制。
非法别衆失度非制)九說非說(廣略十六種布薩成就說戒是說。
違則非說)此十八法中。
前二對明教法。
次五對明行法。
後二對明衆法。
若是法而言非法。
若非法而言是法。
如是等反用名破。
若是法而言是法。
若非法而言非法。
如是等順用名和合僧法。
乃至說非說亦如是。
僧以和忍為體。
若異見異忍則乖和合之義 二種僧 一法輪僧(依法進行轉有情。
升能摧見谛煩惱者)二羯磨僧(依教作法次成僧事)三種僧 一真實僧(聖人)二和合僧(賢人)三假名僧(凡人) 四诤 一言诤(诤理是非)二覓诤(互相覓罪)三犯诤(一評犯不定。
二互相犯觸)四事诤(诤羯磨事如法非法)此四诤之中。
初一教法。
次二行法。
後一衆法。
彼此交競為鬥。
朋黨相助為诤。
徹斷事官為言。
各說其理為訟 言诤有四法 一所說文義相應。
二所說文異義同。
三所說文同義異。
四所說文義俱異(谏曰何須共谛)覓诤根中六诤所起 一恨戾難共語。
二惡性戲鬥。
三谄曲。
四邪命。
五無慚無愧。
六多貪嫉。
因此六事起覓诤。
出中阿含诤緣根本有六。
一嗔恚。
二惱害。
三約僞。
四悭嫉。
五見取。
六邪邊。
二見(此覓诤根出摩夷中)犯诤根中六犯所起處 一有身犯非口心。
二有口犯非身心。
三有身口犯非心。
四有身心犯非口。
五有口心犯非身。
六有口心犯。
又摩夷雲。
有心犯非身口。
如錢寶戒身口不受。
但自默念作已有想即犯 七滅 一現前毗尼(現用此法對于前人。
評和詳事因以得息。
此一毗尼通滅四诤)二憶念毗尼(此人清淨橫為他謗。
從僧乞羯磨。
記識不犯诤事得息。
此滅于覓诤也)三不癡毗尼(此人颠狂時犯戒非。
是故心癡犯差互實不有犯。
從僧乞羯磨以息覓诤)四自言治毗尼(他人評犯不定。
要取犯者自說所犯輕重相分。
準法治罪滅于犯诤也)五罪處所毗尼(亦名覓罪相。
此人評罪前言不覆。
後語衆僧為作羯磨治罰其人。
微出于所犯□本以滅覓诤也)六多人語毗尼(亦名多覓罪相。
此人共诤佛法道理。
言義寬深非淺識能了。
廣集知法大德。
驗究經律捉如法。
籌多者以為正義。
滅于言诤)七如草覆地毗尼(此一住處衆僧共诤互相犯觸不可整理。
爾時匡衆之又應作單白羯磨。
掩息鬥诤。
各乞歡喜和合布薩。
以滅犯诤也)此七滅之中。
前一體别用通。
餘六體通用别。
别中初二滅于無罪之诤。
憶念無根不癡有根也。
中二滅有罪之诤。
自言首過罪處評犯也。
後二滅無罪有罪之诤。
護法莫覆護也。
又四诤之中各有難有易。
易者但用現前毗尼滅之。
難者兼用餘毗尼也。
言诤以二滅之。
現前毗尼多人語。
其一诤小乘淺理易解故。
但用前毗尼滅之。
二诤大乘深理難解故。
須多人語毗尼滅之。
覓诤以三滅之。
憶念不癡罪處所。
一者能覓之人有過。
所覓之人無罪。
故須憶念毗尼也。
二者能覓所覓二俱有罪。
故須不癡毗尼也。
三者能覓之人無過。
所覓之人有罪。
故須罪處所毗尼也。
犯诤以二滅。
之者。
自言治草覆地。
其一犯于行。
故須自言治。
其一犯于衆。
故須草覆地。
事诤以一切滅之。
因言诤中起滅诤事。
而不忍可返共诤之。
即還用若現前若多人語滅之也。
若因覓诤中起滅诤事。
而不忍可返共诤之。
即還用若憶念若憶念若不癡若罪處所滅之也。
若因滅犯诤事而起诤者。
即還用若自言若草覆滅之也。
除此三诤上作事已。
若沈诤餘羯磨法是非之事者。
悉言诤所攝。
此七毗尼之法能滅四诤故名為滅也 五種略說戒 一說戒序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二說四事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三說十三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四說二不定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五說三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又有五種。
乃至說九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又有五種。
乃至說四提舍尼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合為十五種略說戒也)有八難事聽略說戒 一王難。
二賊難。
三火難。
四水難。
五病難。
六人難。
七非人難。
八毒蟲。
自恣時亦爾。
三種人作布薩。
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有四種布薩 一三語布薩。
二清淨布薩。
三說波羅提木叉布薩。
四自恣布薩 戒法清淨海八種奇特法 一漸次學戒皆歸佛法(如衆流投海。
此歎受戒也)二住于戒中乃至于死終不犯戒(如海不失潮法。
此歎持戒)三滅本名皆稱沙門釋子(如五河同歸名為一海。
此歎聖因也)四入無餘涅槃界無增無減(如海無增滅。
此歎聖果也)五同一解脫味(如海同一醎味)六梵行清淨不破戒(如海不宿死屍。
此明衆惡永棄)七能生道品聖行功德(如海出珍奇異寶。
歎自德勝)八有四向四果賢聖僧寶(如海容受大身衆生。
歎行人利他之德也)五種與欲 一言與欲。
二為我故說欲。
三現身相。
四口語。
五現身相口語 有五種失欲 一受欲者比丘死。
二休道。
三至外道衆中。
四往别部僧中。
五至戒場上。
與清淨亦如是。
與自恣亦如是 三種安居 一前安居(四月十六日是)二後安居(從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六日明相未出也)下增三中雲。
有三種安居。
前安居。
中安居。
後安居 三種受日 一受七日。
二受過七日法(四分律聽請十五日。
若遠事不訖聽請一月日。
然此十誦律請三十九夜。
僧祇律聽請事訖當歸)安居初應作四事 一解界。
二結界。
三分房卧具。
四結安居 安居竟應作五事 一解界。
二還結界。
三分房卧具。
四自恣。
五受功德衣 有五種人不得安居衣 一被舉。
二不用道。
三死。
四破安居。
五不囑授出僧祇律 二種自恣 一和合自恣。
二各三語自恣 有三種人作自恣。
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迦提月開五事利 一得畜長财過十日不說淨。
二得離 三衣宿。
三得别衆食。
四得展轉食(背前請受後請)五食前食後不囑得入村(先已有食處中前聽不囑授詣他家)受功德衣開五事亦如是。
迦提月者作衣月也。
後七月十六日訖八月半聽作餘時。
行道忏悔滅惡法第四 破僧有五過失 一自害。
二為智者所呵。
三有惡名流布。
四臨終生悔恨。
五堕惡道 七犯聚者 一波羅夷罪(如斷人頭。
不可還活。
犯此戒者永斷聖種。
一形之中不清淨也)二僧殘罪(如殘病人。
障于布薩。
行摩那埵罪可得滅)三偷蘭遮罪(此方名粗惡。
此罪有四品。
一五逆偷蘭遮滅擯。
二波羅夷邊方便偷蘭遮。
當于八僧中大衆悔罪。
三僧殘邊方便偷蘭遮。
當于四人僧小衆悔。
四獨頭偷蘭遮對三人悔也)四波逸提罪(三十尼薩耆舍堕。
已悔餘波逸提。
對一人清淨僧三說忏)五提舍尼罪(對一清淨僧一說忏悔也)六突吉羅罪(此方名惡作。
今但取身作越威儀事。
故心作者對手一說也)七惡說罪(與突吉羅一等但取口說越威儀事。
故心作者對手一說)此突吉羅及惡說羅。
若失意犯者聽責心悔。
但自心念口言克心愧情誓不複作罪即得滅 下坐向上坐忏有五法 一偏露有肩。
二脫草履。
三劄足。
四有膝著地。
五合掌說所犯事 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
故犯某罪不憶數。
今向大德發露忏悔。
不敢覆藏。
忏悔則安樂。
不忏悔不安樂。
憶念犯發露。
知而不覆藏。
大德憶我清淨戒身。
具足清淨布薩(如是三說)上座應語言。
自責汝心生厭離(答言爾也)上座忏向下坐有四法 一偏露右肩。
二脫革屣。
三右膝著地。
四合掌說所犯。
長老一心念。
忏文如上說。
下坐應語言。
大德應改悔生厭離(答言爾也)有三種人犯 一若僧犯二若衆多人犯。
三若一人犯 有三種忏悔。
若僧。
若衆多人。
若一人 為他作忏悔主應具五法 一善知犯。
二善知忏悔法。
三善知忏悔清淨。
四善知作白。
五善知作羯磨。
具此五德乃受他忏悔能除人罪 四重 一犯淫(若人男女。
若鬼神鬼男女。
若畜生男女大小便道及口中。
他犯已亦重。
已犯他亦重。
如毛頭入成重罪也)二犯盜(若劫若偷若公官強奪。
若燒若理若懷色。
若自作若教人作。
但使損他五錢物離本處得重罪)三犯殺人(人者從初入胎中。
乃至命未斷。
若自殺若教人殺。
随他何方便 但合彼死死則犯)四犯妄稱得過人法(實是凡夫詐言得聖。
或言我得禅定。
我有天眼他心智。
從四念處法以上三十七道品四聖果三明六通等。
向他說犯重)尼八重(初四重如上說)五犯摩觸罪(要是男若童子有欲意。
以去不問親疏。
不簡道俗。
彼此皆露身相觸。
腋以下膝已上已往犯他亦犯。
他來爾已亦犯。
要有欲心受觸 樂觸著便犯也)六犯八事罪(八者一共有欲心男子捉手。
二捉衣。
三共入屏處。
四共屏處立。
五共屏處語。
六共行。
七共身相倚。
八共期。
此八事中犯無次弟。
随犯七事不職悔。
若滿八事便犯重也)七犯覆藏他重罪(若見大戒尼犯波羅夷。
應向一大尼發露。
若故隐覆與惡同情過夜至明旦便犯。
若畏他殺或緻破僧來說不犯)八犯随舉罪(若有惡比丘。
為大僧作三舉羯磨。
治罰其人未忏悔。
僧未為其解羯磨。
此比丘尼遣順供給黨惡成朋信受乖法。
尼僧設谏苟執不舍。
尼僧為作羯磨。
三谏不舍便犯也)六重誡叉摩那尼學六法 一不淫(若已淫不得進大戒。
而所見不同不可得施言。
而請忍亦和合衆法不成)二若得同意伴亦默然任之(得人助已不應默忍非法)三若見小罪而默然任之(事可謂彌而容忍穢衆)四為作别住而默然(僧作三舉。
名為别住。
不容共彼同一法事)五在戒場上而默然(欲作羯磨應喚集。
恐脫成别衆)五種如法默然 一見他非法而默然(非法羯磨理應呵止。
以不合時悲成亂衆心。
不同彼于己無過也)二不得伴而默然(獨是衆非言則無用)三犯重而默然(發起大事恐成亂衆)四同住默然(如法和合不容生異)五在同住地默然(人既盡集無宜乖亂)欲治斷他事當先觀察五法 第一觀察前事是實不。
第二次觀察後有利益不。
第三次觀察今是時宜不。
第四次觀察不。
合僧生塵垢不。
第五次觀察得善伴不(觀此五法。
已應好心。
善念匡衆立制。
治罰惡人斷衆法)評斷诤事人應具五德 一授戒清淨(畏罪慚愧終不曲理)二多聞(廣解文義試練難屈)三廣誦二部戒利(善識律僧)四能問能答能如法教呵及作滅傧合得歡喜(稱宜得所)五善能滅鬥诤事(善多方便合前事消怗)具此五德堪任共勤理僧事都統之德 律師為他判事應具五德 一善知犯相。
二善知不犯相。
三善知輕相。
四善知重相。
五善知決斷無疑住毗尼而不動(具此五德乃可為他判事)舉罪人應内具五德 一知時不以非時(事令衆宜舉則應機)二真實不以虛妄(有見聞疑不枉前人)三利益不以損減(為令前人改過徙善)四柔軟不以粗犷(法言勸谏已無惡口)五慈心不以嗔恚(意為念彼非使恐害)若不思量此五法者。
不得輕示道說他過。
或亂衆或害彼或自惱。
須深慎之 寺主維那知事人應具五德 一不愛(不偏于親)二不恚(不克于怨)三不怖(不畏于強)四不癡(不欺于弱)五知分未分(善能分别處也)僧事既重成益處曠。
若能好心經營不辭。
營苦唯五法而施行。
不求恩賞。
不為自供。
不侵他潤。
已不倚自高。
應常生卑愧勤力供養他。
能如是者生天如箭射 有四種僧 一者四人僧(除自恣受大戒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也)二者五人僧(除受大戒及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三者十人僧(除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四者二十人僧(一切如法事得作)三種羯磨 一者單白羯磨(事易表知)二者白二羯磨(事中參議)三者白四羯磨(事難重疊謹決)五種非法羯磨 一者非法别衆(羯磨不成故言非法。
界内僧不盡集故言别衆)二者非法和合衆(羯磨不成僧盡同集)三者法别衆(羯磨雖成僧不盡集)四者似法别衆(例作羯磨)五者似法和合衆又一向作呵。
不止羯磨非法。
應作如法和合衆羯磨 有三法若作羯磨不成 一不作舉。
二不作憶念。
三不作自言 欲作羯磨先具三法 一作舉(出其過也)二作憶念(汝可不自知有是事耶)三與罪(汝合得治罪)有七種羯磨 一呵啧羯磨(此人鬥亂衆僧。
内不護之衆故。
作此羯磨。
作治罰之)二傧出羯磨(此人壞亂檀越。
不外護人泛爾。
白衣未信合信故作羯磨。
驅離聚落也)三依止羯磨(此人毀辱衆僧中。
内不自護故。
作此羯磨。
制令學律咨受教誨)四遮不至白衣家羯磨(此人毀辱檀越不外漢。
至信白衣已信合增長故作此羯磨。
制約其人不聽自往别遣德人。
将和誨謝也)五不見罪舉羯磨(此人不信有惡業體。
此名無因見。
作此羯磨。
舉棄衆外不與同僧事)六不忏悔舉羯磨(此人不信業能感果。
此名異因見。
作此羯磨。
在衆外不與同事)七惡見不舍舉羯磨(此人不信愛欲煩惱能障聖道。
此名邪見。
作此羯磨。
棄在衆外不與同事)前四羯磨治其無行。
後之三舉治其無信。
雲無行者無内護行無外護行。
就内護中呵啧羯磨治。
不護衆依止羯磨治不護行。
就外護中傧出羯磨檀越未信護使生信。
遮不至羯磨檀越已信護使增長。
故有四羯磨也。
次雲三舉者。
不信集谛業體障道用能牽報。
故不見不忏二舉也。
煩惱緣助故不舍一舉也。
既不斷集還招苦果。
苦既不亡滅在。
無常既不求滅。
于道路乖學中無用作法舉。
置此七羯磨治人之法。
若不受罰當以惡罵羯磨治之。
一往驅出 有四種污他家 一依利養污他家(持彼家。
食與一家。
不與一家)二依家污家(持彼家衣物與一家不與一家)三依親友污家(依貴勢檀越為一人不為一人)四依僧伽藍污家(持衆僧物果菜等随情逐意與一家不與一家也)比丘犯此四事者。
污他檀越淨信之心合與作傧出羯磨驅離聚落 破僧方便行五法 一盡形著糞掃衣。
二盡形乞食。
三盡形露坐。
四盡形不食蘇鹽。
五盡形不食魚及肉此五是上人所行中下不堪。
初聞信受。
後必有退。
前三句相似語。
後二句妄語 破僧用十八法。
有九對 一法非法(如經順理名為法。
違經背理名非法)二律非律(義合毗尼名為律。
義乖毗尼名非律)三犯非犯(七聚之中緣具名犯。
緣差名非犯)四若輕若重(犯威儀罪是輕。
犯戒則罪)五有餘無餘(僧殘已下是有餘。
波羅夷名之無餘)六粗惡非粗惡(方便偷蘭是粗惡。
餘輕遮性非粗惡)七常所行非常所行(開則常行。
遮則非行)八制非制(如法羯磨約限是制。
非法别衆失度非制)九說非說(廣略十六種布薩成就說戒是說。
違則非說)此十八法中。
前二對明教法。
次五對明行法。
後二對明衆法。
若是法而言非法。
若非法而言是法。
如是等反用名破。
若是法而言是法。
若非法而言非法。
如是等順用名和合僧法。
乃至說非說亦如是。
僧以和忍為體。
若異見異忍則乖和合之義 二種僧 一法輪僧(依法進行轉有情。
升能摧見谛煩惱者)二羯磨僧(依教作法次成僧事)三種僧 一真實僧(聖人)二和合僧(賢人)三假名僧(凡人) 四诤 一言诤(诤理是非)二覓诤(互相覓罪)三犯诤(一評犯不定。
二互相犯觸)四事诤(诤羯磨事如法非法)此四诤之中。
初一教法。
次二行法。
後一衆法。
彼此交競為鬥。
朋黨相助為诤。
徹斷事官為言。
各說其理為訟 言诤有四法 一所說文義相應。
二所說文異義同。
三所說文同義異。
四所說文義俱異(谏曰何須共谛)覓诤根中六诤所起 一恨戾難共語。
二惡性戲鬥。
三谄曲。
四邪命。
五無慚無愧。
六多貪嫉。
因此六事起覓诤。
出中阿含诤緣根本有六。
一嗔恚。
二惱害。
三約僞。
四悭嫉。
五見取。
六邪邊。
二見(此覓诤根出摩夷中)犯诤根中六犯所起處 一有身犯非口心。
二有口犯非身心。
三有身口犯非心。
四有身心犯非口。
五有口心犯非身。
六有口心犯。
又摩夷雲。
有心犯非身口。
如錢寶戒身口不受。
但自默念作已有想即犯 七滅 一現前毗尼(現用此法對于前人。
評和詳事因以得息。
此一毗尼通滅四诤)二憶念毗尼(此人清淨橫為他謗。
從僧乞羯磨。
記識不犯诤事得息。
此滅于覓诤也)三不癡毗尼(此人颠狂時犯戒非。
是故心癡犯差互實不有犯。
從僧乞羯磨以息覓诤)四自言治毗尼(他人評犯不定。
要取犯者自說所犯輕重相分。
準法治罪滅于犯诤也)五罪處所毗尼(亦名覓罪相。
此人評罪前言不覆。
後語衆僧為作羯磨治罰其人。
微出于所犯□本以滅覓诤也)六多人語毗尼(亦名多覓罪相。
此人共诤佛法道理。
言義寬深非淺識能了。
廣集知法大德。
驗究經律捉如法。
籌多者以為正義。
滅于言诤)七如草覆地毗尼(此一住處衆僧共诤互相犯觸不可整理。
爾時匡衆之又應作單白羯磨。
掩息鬥诤。
各乞歡喜和合布薩。
以滅犯诤也)此七滅之中。
前一體别用通。
餘六體通用别。
别中初二滅于無罪之诤。
憶念無根不癡有根也。
中二滅有罪之诤。
自言首過罪處評犯也。
後二滅無罪有罪之诤。
護法莫覆護也。
又四诤之中各有難有易。
易者但用現前毗尼滅之。
難者兼用餘毗尼也。
言诤以二滅之。
現前毗尼多人語。
其一诤小乘淺理易解故。
但用前毗尼滅之。
二诤大乘深理難解故。
須多人語毗尼滅之。
覓诤以三滅之。
憶念不癡罪處所。
一者能覓之人有過。
所覓之人無罪。
故須憶念毗尼也。
二者能覓所覓二俱有罪。
故須不癡毗尼也。
三者能覓之人無過。
所覓之人有罪。
故須罪處所毗尼也。
犯诤以二滅。
之者。
自言治草覆地。
其一犯于行。
故須自言治。
其一犯于衆。
故須草覆地。
事诤以一切滅之。
因言诤中起滅诤事。
而不忍可返共诤之。
即還用若現前若多人語滅之也。
若因覓诤中起滅诤事。
而不忍可返共诤之。
即還用若憶念若憶念若不癡若罪處所滅之也。
若因滅犯诤事而起诤者。
即還用若自言若草覆滅之也。
除此三诤上作事已。
若沈诤餘羯磨法是非之事者。
悉言诤所攝。
此七毗尼之法能滅四诤故名為滅也 五種略說戒 一說戒序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二說四事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三說十三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四說二不定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五說三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又有五種。
乃至說九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又有五種。
乃至說四提舍尼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合為十五種略說戒也)有八難事聽略說戒 一王難。
二賊難。
三火難。
四水難。
五病難。
六人難。
七非人難。
八毒蟲。
自恣時亦爾。
三種人作布薩。
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有四種布薩 一三語布薩。
二清淨布薩。
三說波羅提木叉布薩。
四自恣布薩 戒法清淨海八種奇特法 一漸次學戒皆歸佛法(如衆流投海。
此歎受戒也)二住于戒中乃至于死終不犯戒(如海不失潮法。
此歎持戒)三滅本名皆稱沙門釋子(如五河同歸名為一海。
此歎聖因也)四入無餘涅槃界無增無減(如海無增滅。
此歎聖果也)五同一解脫味(如海同一醎味)六梵行清淨不破戒(如海不宿死屍。
此明衆惡永棄)七能生道品聖行功德(如海出珍奇異寶。
歎自德勝)八有四向四果賢聖僧寶(如海容受大身衆生。
歎行人利他之德也)五種與欲 一言與欲。
二為我故說欲。
三現身相。
四口語。
五現身相口語 有五種失欲 一受欲者比丘死。
二休道。
三至外道衆中。
四往别部僧中。
五至戒場上。
與清淨亦如是。
與自恣亦如是 三種安居 一前安居(四月十六日是)二後安居(從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六日明相未出也)下增三中雲。
有三種安居。
前安居。
中安居。
後安居 三種受日 一受七日。
二受過七日法(四分律聽請十五日。
若遠事不訖聽請一月日。
然此十誦律請三十九夜。
僧祇律聽請事訖當歸)安居初應作四事 一解界。
二結界。
三分房卧具。
四結安居 安居竟應作五事 一解界。
二還結界。
三分房卧具。
四自恣。
五受功德衣 有五種人不得安居衣 一被舉。
二不用道。
三死。
四破安居。
五不囑授出僧祇律 二種自恣 一和合自恣。
二各三語自恣 有三種人作自恣。
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迦提月開五事利 一得畜長财過十日不說淨。
二得離 三衣宿。
三得别衆食。
四得展轉食(背前請受後請)五食前食後不囑得入村(先已有食處中前聽不囑授詣他家)受功德衣開五事亦如是。
迦提月者作衣月也。
後七月十六日訖八月半聽作餘時。
行道忏悔滅惡法第四 破僧有五過失 一自害。
二為智者所呵。
三有惡名流布。
四臨終生悔恨。
五堕惡道 七犯聚者 一波羅夷罪(如斷人頭。
不可還活。
犯此戒者永斷聖種。
一形之中不清淨也)二僧殘罪(如殘病人。
障于布薩。
行摩那埵罪可得滅)三偷蘭遮罪(此方名粗惡。
此罪有四品。
一五逆偷蘭遮滅擯。
二波羅夷邊方便偷蘭遮。
當于八僧中大衆悔罪。
三僧殘邊方便偷蘭遮。
當于四人僧小衆悔。
四獨頭偷蘭遮對三人悔也)四波逸提罪(三十尼薩耆舍堕。
已悔餘波逸提。
對一人清淨僧三說忏)五提舍尼罪(對一清淨僧一說忏悔也)六突吉羅罪(此方名惡作。
今但取身作越威儀事。
故心作者對手一說也)七惡說罪(與突吉羅一等但取口說越威儀事。
故心作者對手一說)此突吉羅及惡說羅。
若失意犯者聽責心悔。
但自心念口言克心愧情誓不複作罪即得滅 下坐向上坐忏有五法 一偏露有肩。
二脫草履。
三劄足。
四有膝著地。
五合掌說所犯事 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
故犯某罪不憶數。
今向大德發露忏悔。
不敢覆藏。
忏悔則安樂。
不忏悔不安樂。
憶念犯發露。
知而不覆藏。
大德憶我清淨戒身。
具足清淨布薩(如是三說)上座應語言。
自責汝心生厭離(答言爾也)上座忏向下坐有四法 一偏露右肩。
二脫革屣。
三右膝著地。
四合掌說所犯。
長老一心念。
忏文如上說。
下坐應語言。
大德應改悔生厭離(答言爾也)有三種人犯 一若僧犯二若衆多人犯。
三若一人犯 有三種忏悔。
若僧。
若衆多人。
若一人 為他作忏悔主應具五法 一善知犯。
二善知忏悔法。
三善知忏悔清淨。
四善知作白。
五善知作羯磨。
具此五德乃受他忏悔能除人罪 四重 一犯淫(若人男女。
若鬼神鬼男女。
若畜生男女大小便道及口中。
他犯已亦重。
已犯他亦重。
如毛頭入成重罪也)二犯盜(若劫若偷若公官強奪。
若燒若理若懷色。
若自作若教人作。
但使損他五錢物離本處得重罪)三犯殺人(人者從初入胎中。
乃至命未斷。
若自殺若教人殺。
随他何方便 但合彼死死則犯)四犯妄稱得過人法(實是凡夫詐言得聖。
或言我得禅定。
我有天眼他心智。
從四念處法以上三十七道品四聖果三明六通等。
向他說犯重)尼八重(初四重如上說)五犯摩觸罪(要是男若童子有欲意。
以去不問親疏。
不簡道俗。
彼此皆露身相觸。
腋以下膝已上已往犯他亦犯。
他來爾已亦犯。
要有欲心受觸 樂觸著便犯也)六犯八事罪(八者一共有欲心男子捉手。
二捉衣。
三共入屏處。
四共屏處立。
五共屏處語。
六共行。
七共身相倚。
八共期。
此八事中犯無次弟。
随犯七事不職悔。
若滿八事便犯重也)七犯覆藏他重罪(若見大戒尼犯波羅夷。
應向一大尼發露。
若故隐覆與惡同情過夜至明旦便犯。
若畏他殺或緻破僧來說不犯)八犯随舉罪(若有惡比丘。
為大僧作三舉羯磨。
治罰其人未忏悔。
僧未為其解羯磨。
此比丘尼遣順供給黨惡成朋信受乖法。
尼僧設谏苟執不舍。
尼僧為作羯磨。
三谏不舍便犯也)六重誡叉摩那尼學六法 一不淫(若已淫不得進大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