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一合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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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集為十五品
何為相應部耶?立天部為最初,最初為漏度經,成七千七百六十二經。
七千經與七百經及 六十二經者 此結集為相應 何為增支部耶?增立一一支,最初為心醉經,成九千五百五十七經。
九千經與五百經及 五十七經者 此為增支之數 何為小部耶?除全律藏、論藏及四部之外,前所舉小誦等經十五類為其餘之佛語。
除長部等四部 其他之佛語 看做為小部 從是部為五分 如何從分成為九部?總之,此為sutta(契經)、geyya(祗夜)、veyyā-karana(記說)、gātha(偈頌)、udāna(無問自說)、itivuttaka(如是語)、jātaka(本生)、abbhudhamma(未曾有法)、vedalla(毗陀羅)等之九分。
于此兩分别、犍度部、附随、經集,附加吉祥經、寶經、珠那羅迦經、迅速經等其他經名之如來語,當知為修多羅。
包含一切偈頌之經,當知是祗夜。
特别于相應部包含偈頌品全部。
全論藏與無偈之經,不包含攝他八分之佛語,當知是記說。
于法句經、長老偈、長老尼偈、經集,不名為契經,當知純為偈頌。
開頭:“此依世尊所說。
”一百十二經,當知是無問自說。
無戲論本生等五百五十本生,當知是jataka。
開頭說:“諸比丘!于阿難有此等希有未曾見之法。
”對于希有未曾見之法經,當知是未曾有法。
有明小經、有明大經、正見、帝釋所問、諸行分散、滿月大經等,從此得一切喜悅或滿足而質問之經,當知是毗陀羅。
如是按照分而成為九分。
如是依于法聚,成為八萬四千。
此為一切之佛語。
八萬二千得由佛陀 二千是由比丘 說八萬四千此等之法。
如是按照法聚之說明為八萬四千。
于此為一連結之經時是法聚,多數之連結時,依其連結之數而定為法聚之數。
與連結偈者,質問為一法聚,回答為一法聚。
于論三群二群之分解、又以一一之句解為一法聚。
于律有事件,有本文、有本分解義,有中間罪,有無罪,有切分三群,于此一一之區分,當知為一一之法聚。
若按照此法聚,分為八萬四千。
若不如是區分,依味而見者雖是一味,但區分之即法與律等二區分等之佛語,結集聖衆以大迦葉為上首,此是法,此是律,此最初之佛語,此是中間之佛語,此是最後之佛語,此是律藏,此是經藏,此是論藏,此是長部——[略]——,此是小部,此是契經最初之九分,此等作區分之合誦為八萬四千法聚,加之種程度由其他要目而集、由品而集、由省略而集,由一集二集等之集而集,由部類而集,由各五十而集等,于三藏示幾多之差别而作結集區分,如是合誦化七千月間。
合誦竟耶!于“此十力之教,由大迦大德,遂得存續五千年間”而起歡喜心,如與大贊意,此大地至水際止而續種種之震動,又出現種種之希有事。
名此第一合誦于世, 依五百而行者 稱為五百 依上座而行 稱為上座。
行此大合誦之時,大迦葉尊者就律而質問:“友之優波離!第一波羅夷于何處所制定耶?”言此之後,亦問事件,亦問因緣、亦問人物。
茲問因緣時,其因緣為最初而其餘亦詳說由何人而制定?何故而制定?欲語此一切而優波離尊者曰:“爾時佛世尊住在耶蘭阇。
”而說一切。
如是此語是優波離尊者之所說。
當知此是在第一合誦之時所說。
于是此語因何人而說,為何時所說乃說明此等語句之意義。
今問何故而說,從大迦葉尊者問因緣,是故此因緣為最初,回答其餘應詳說之說。
此語當知從優波離大德于第一大合誦之時應由此因緣而說。
然者,言:“因何人、何時、何故而說。
”說明此等要目語句之意義。
今: “依何人所執受、或傳承。
樹立于何處 又稱這樣而由此生儀軌。
” 欲明此意義而說此事。
又“爾時佛世尊住在耶蘭阇”是飾開頭之語,有因緣之律,由誰執持,由誰傳承,樹立于何處耶而問者,最初于世尊之面前依優波離大德所執持,如來未入涅槃之間,由優波離大德之面前幾千比丘得六神通等,如來之般涅槃以大迦葉為上首,依正法結集之諸大德執持。
依何人傳承?于閻浮提以優波離大德為最初相承之阿阇梨而傳承第三合誦止。
茲阿阇梨之相承是: 如優波離、大象拘、蘇那拘、私伽婆、 目犍連子帝須 此等五人是調伏者 榮閻浮提之此洲 依相承而律不斷絕 傳來至第三結集 然,優波離尊者相續此律、律之聖典、律之傳統由世尊之面前執持,甚多比丘樹立于心。
于尊者之近側執持律、通達律諸人之學人,得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者,不知其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人。
大象拘大德是其弟子。
彼于優波大德之近側執持如實教授律。
于此尊者之近側而執持,通達律之學人等不知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
蘇那拘大德是大象拘大德之弟子。
彼亦已于和尚大象拘大德之面前執持而如實教授律。
于此尊者之近側執持,等律之學人等不知其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
私伽婆大德是蘇那拘大德之弟子。
彼亦已于和尚蘇那拘之近側執持律為一千阿羅漢之上首。
于此尊者之近側執持而通達律之學人,得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漏盡者無限幾百、幾千。
此時閻浮提有極大之比丘集團。
目犍連帝須大德之威德,當明白是于第三合誦。
如是此律藏于閻浮提,依阿阇梨之相承當知至第三合誦傳承止。
七千經與七百經及 六十二經者 此結集為相應 何為增支部耶?增立一一支,最初為心醉經,成九千五百五十七經。
九千經與五百經及 五十七經者 此為增支之數 何為小部耶?除全律藏、論藏及四部之外,前所舉小誦等經十五類為其餘之佛語。
除長部等四部 其他之佛語 看做為小部 從是部為五分 如何從分成為九部?總之,此為sutta(契經)、geyya(祗夜)、veyyā-karana(記說)、gātha(偈頌)、udāna(無問自說)、itivuttaka(如是語)、jātaka(本生)、abbhudhamma(未曾有法)、vedalla(毗陀羅)等之九分。
于此兩分别、犍度部、附随、經集,附加吉祥經、寶經、珠那羅迦經、迅速經等其他經名之如來語,當知為修多羅。
包含一切偈頌之經,當知是祗夜。
特别于相應部包含偈頌品全部。
全論藏與無偈之經,不包含攝他八分之佛語,當知是記說。
于法句經、長老偈、長老尼偈、經集,不名為契經,當知純為偈頌。
開頭:“此依世尊所說。
”一百十二經,當知是無問自說。
無戲論本生等五百五十本生,當知是jataka。
開頭說:“諸比丘!于阿難有此等希有未曾見之法。
”對于希有未曾見之法經,當知是未曾有法。
有明小經、有明大經、正見、帝釋所問、諸行分散、滿月大經等,從此得一切喜悅或滿足而質問之經,當知是毗陀羅。
如是按照分而成為九分。
如是依于法聚,成為八萬四千。
此為一切之佛語。
八萬二千得由佛陀 二千是由比丘 說八萬四千此等之法。
如是按照法聚之說明為八萬四千。
于此為一連結之經時是法聚,多數之連結時,依其連結之數而定為法聚之數。
與連結偈者,質問為一法聚,回答為一法聚。
于論三群二群之分解、又以一一之句解為一法聚。
于律有事件,有本文、有本分解義,有中間罪,有無罪,有切分三群,于此一一之區分,當知為一一之法聚。
若按照此法聚,分為八萬四千。
若不如是區分,依味而見者雖是一味,但區分之即法與律等二區分等之佛語,結集聖衆以大迦葉為上首,此是法,此是律,此最初之佛語,此是中間之佛語,此是最後之佛語,此是律藏,此是經藏,此是論藏,此是長部——[略]——,此是小部,此是契經最初之九分,此等作區分之合誦為八萬四千法聚,加之種程度由其他要目而集、由品而集、由省略而集,由一集二集等之集而集,由部類而集,由各五十而集等,于三藏示幾多之差别而作結集區分,如是合誦化七千月間。
合誦竟耶!于“此十力之教,由大迦大德,遂得存續五千年間”而起歡喜心,如與大贊意,此大地至水際止而續種種之震動,又出現種種之希有事。
名此第一合誦于世, 依五百而行者 稱為五百 依上座而行 稱為上座。
行此大合誦之時,大迦葉尊者就律而質問:“友之優波離!第一波羅夷于何處所制定耶?”言此之後,亦問事件,亦問因緣、亦問人物。
茲問因緣時,其因緣為最初而其餘亦詳說由何人而制定?何故而制定?欲語此一切而優波離尊者曰:“爾時佛世尊住在耶蘭阇。
”而說一切。
如是此語是優波離尊者之所說。
當知此是在第一合誦之時所說。
于是此語因何人而說,為何時所說乃說明此等語句之意義。
今問何故而說,從大迦葉尊者問因緣,是故此因緣為最初,回答其餘應詳說之說。
此語當知從優波離大德于第一大合誦之時應由此因緣而說。
然者,言:“因何人、何時、何故而說。
”說明此等要目語句之意義。
今: “依何人所執受、或傳承。
樹立于何處 又稱這樣而由此生儀軌。
” 欲明此意義而說此事。
又“爾時佛世尊住在耶蘭阇”是飾開頭之語,有因緣之律,由誰執持,由誰傳承,樹立于何處耶而問者,最初于世尊之面前依優波離大德所執持,如來未入涅槃之間,由優波離大德之面前幾千比丘得六神通等,如來之般涅槃以大迦葉為上首,依正法結集之諸大德執持。
依何人傳承?于閻浮提以優波離大德為最初相承之阿阇梨而傳承第三合誦止。
茲阿阇梨之相承是: 如優波離、大象拘、蘇那拘、私伽婆、 目犍連子帝須 此等五人是調伏者 榮閻浮提之此洲 依相承而律不斷絕 傳來至第三結集 然,優波離尊者相續此律、律之聖典、律之傳統由世尊之面前執持,甚多比丘樹立于心。
于尊者之近側執持律、通達律諸人之學人,得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者,不知其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人。
大象拘大德是其弟子。
彼于優波大德之近側執持如實教授律。
于此尊者之近側而執持,通達律之學人等不知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
蘇那拘大德是大象拘大德之弟子。
彼亦已于和尚大象拘大德之面前執持而如實教授律。
于此尊者之近側執持,等律之學人等不知其計數,有漏盡比丘一千。
私伽婆大德是蘇那拘大德之弟子。
彼亦已于和尚蘇那拘之近側執持律為一千阿羅漢之上首。
于此尊者之近側執持而通達律之學人,得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漏盡者無限幾百、幾千。
此時閻浮提有極大之比丘集團。
目犍連帝須大德之威德,當明白是于第三合誦。
如是此律藏于閻浮提,依阿阇梨之相承當知至第三合誦傳承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