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律要廣集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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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已。
受招提僧(此雲四方僧物。
亦翻别房施)卧具。
床坐。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落堕。
不淨有作。
未入僧數。
故不應受也。
或於寺中暫用。
非犯。
第十。
飲有蟲水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疑水有蟲。
故便飲之。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疑則應谛視。
應用漉囊。
或谛視無蟲。
方可飲用。
十一。
險難獨行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險難之處。
無伴獨行。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冒難遊行。
非明哲保身之道也。
或先無險難。
至中道時。
忽有險難。
非犯。
或有伴同行。
伴忽命過。
非犯。
或為佛法。
或為父母師長。
不避險阻。
非犯。
十二。
獨宿尼寺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獨宿尼寺。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防過遠嫌也。
設有不得已事。
須得好伴同宿。
非犯。
十三。
為财打人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為於财命。
打罵奴婢僮仆外人。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奴婢僮仆。
以德化之。
恩而有威。
何須打罵。
縱彼無道。
亦應依法折伏。
不宜辄自動身發口也。
十四。
殘食施僧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以殘食。
施於比邱。
比邱尼。
優婆塞。
優婆夷。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乞士資身。
雖無揀擇。
善信設供。
理應精虔。
若以殘食。
施於四衆。
則輕慢良田。
自招不如意報也。
十五。
畜貓狸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畜貓狸。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傷害鼠類。
違於慈悲。
雖不失戒。
性罪不輕。
十六。
畜牛羊等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畜養象。
馬。
牛。
羊。
駝。
驢。
一切畜獸。
不作淨施。
求受戒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問。
比邱乞食四方。
故不可畜奴婢畜生。
今優婆塞未離家業。
如何不許畜象馬等。
又淨施之法。
當如何作。
答。
此菩薩優婆塞。
雖尚居家。
已作人天标榜。
故一切畜生。
皆須淨施。
淨施之法。
經未申明。
然以理揆之。
應同比邱淨施财寶。
雖不畜持。
仍得作法受用(謂以象馬等物。
皆作委寄親友之心。
代彼看養騎用)。
十七。
不儲畜三衣缽杖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不儲畜僧伽梨衣缽錫杖。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僧伽梨。
此翻重複衣。
亦翻大衣 問。
既許儲畜。
亦許着用否。
若許着用。
與比邱何别。
或衣制不同。
當雲何造。
或着時有别。
複在何時。
答。
三衣缽杖。
本是出家器具。
此經但說儲畜。
不說着用。
惟方等陀羅尼經。
制在家二衆。
入壇行道。
應着無縫三衣。
無縫。
即是缦條。
不同割截。
入壇時着。
則非一切時矣。
十八。
田須淨水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為身命。
須田作者。
不求淨水。
及陸種處。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或求無蟲淨水。
或求陸種。
不須用水。
皆不損生也。
十九。
物價令平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為於身命。
若作市易。
鬥稱賣物。
一說價已。
不得前卻。
舍賤趣貴。
鬥稱量物。
任前平用。
如其不平。
應語令平。
若不如是。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
非時處欲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於非處非時行欲。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雖是自己妻妾。
不得非處非時也。
除卧室中。
名為非處。
或於日中。
或産前産後。
皆名非時。
二十一。
偷官稅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商估販賣。
不輸官稅。
盜棄去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據五戒相經。
違稅五錢。
犯不可悔。
此雲爾者。
或是尋常市中賣物。
不同偷度關津。
或雖為菩薩優婆塞。
未受此一分戒。
故稍輕耳。
二十二。
犯國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犯國制。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入國問禁。
世法尚然。
況佛弟子。
何得不自慎耶。
二十三。
新食不供養三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得新谷果蓏菜茹(音如。
茅根也。
又乾菜也)。
不先奉獻供養三寶。
先自受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四。
不聽僧止作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僧若不聽說法贊歎。
辄自作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給孤長者。
每為新學比邱。
教讀說法。
然必先禮比邱足已。
然後授法。
不以師禮自居。
又是僧聽教授。
方敢為之。
不敢辄自作也。
二十五。
不路讓僧前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道路若在比邱。
沙彌前行。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六。
僧食不公分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僧中付食。
若偏為師選擇美好。
過分與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師與衆僧。
本應平等。
偏好偏多。
是陷師於不義也。
二十七。
養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養蠶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養蠶。
是殺方便。
故結輕。
若煮繭害命。
則結重矣。
二十八。
路遇病不能視囑(上分輕戒竟)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行路之時。
遇見病者。
不往瞻視。
為作方便。
付囑所在。
而舍去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有暇。
則應往瞻視。
無暇。
則應作方便。
或付囑已。
然後可去。
若置之度外。
則失慈悲。
故得罪也。
不犯者。
或自有病。
或無力。
或彼自有力。
有瞻病人。
二十四。
勸贊善持 善男子。
若優婆塞。
至心能受持如是戒。
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
優婆塞中微妙上香。
優婆塞中清淨蓮華。
優婆塞中真實珍寶。
優婆塞中丈夫之人。
分陀利。
此翻白蓮華。
出污泥而不染。
故以為喻也。
戒德遠熏。
故為微妙上香。
能契實相因果。
故為清淨蓮華。
自利利他。
故為真實珍寶。
雄猛威力。
能勝煩惱。
故名丈夫之人。
二十五。
結贊甚難 善男子。
如佛所說。
菩薩二種。
一者在家。
二者出家。
出家菩薩。
名為比邱(二百五十戒。
皆是摩诃衍)。
在家菩薩。
名優婆塞。
(始從但三歸。
乃至滿分戒。
各當持此六重二十八輕)出家菩薩。
持出家戒。
是不為難。
在家菩薩。
持在家戒。
是乃為難。
何以故。
在家之人。
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今時欲求如法比邱僧二十人。
殆不易得。
則此優婆塞戒。
殆未可受。
姑略釋之。
以顯正法。
或肯如說行持。
亦即分陀利華矣。
優婆塞戒經受戒品箋要(畢) 附優婆塞戒經中前後摘要 發菩提心有五事。
一者親近善友。
二者斷瞋恚心。
三者随師教誨。
四者生憐愍心。
五者勤修精進。
複有五事。
一者不見他過。
二者雖見他過。
而心不悔。
三者得善法已。
不生憍慢。
四者見他善業。
不生妬心。
五者觀諸衆生。
如一子想 若人。
不能一心觀察生死過咎。
涅盤安樂。
如是之人。
雖複惠施。
持戒。
多聞。
終不能得解脫分法 夫菩提者。
有四種子。
一者不貪财物。
二者不惜身命。
三者修行忍辱。
四者憐愍衆生 具足三事。
則得名為法财長者。
一者心不甘樂外道典籍。
二者心不貪着生死之樂。
三者常樂供養佛法僧寶。
複有三事。
一者為人受苦。
心不生悔。
二者具足微妙無上智慧。
三者具善法時。
不生憍慢。
複有三事。
一者多聞無厭。
二者能忍諸惡。
三者教他修忍。
複有三事。
一者自省己過。
二者善覆他罪。
三者樂修慈心。
複有三事。
一者至心奉持禁戒。
二者四攝攝取衆生(布施。
愛語。
利行。
同事)。
三者口言柔軟不粗 我於往昔。
為四事故。
舍離身命。
一者為破衆生諸煩惱故。
二者為令衆生受安樂故。
三者為自除壞貪着身故。
四者為報父母生養恩故 不清淨說法有五事。
一。
為利故說。
二。
為報而說。
三。
為勝他說。
四。
為世報說。
五。
疑說。
清淨說法有五事。
一。
先施食。
然後為說。
二。
為增長三寶故說。
三。
斷自他煩惱故說。
四。
為分别邪正故說。
五。
為聽者得最勝故說 菩薩若欲為衆生說法界深義。
先當為說世間之法。
然後乃說甚深法界。
何以故。
為易化故。
乃至小罪。
雖為身命。
尚不毀犯。
是故名為戒波羅蜜 如人重病。
要須衆藥和合治之。
若少一種。
則不能治。
何以故。
其病重故。
一切衆生。
亦複如是。
具諸惡故。
要須衆戒。
然後治之。
若少一戒。
則不能治。
已錄受戒品箋要竟。
次當略序五戒威儀經大義。
按威儀經。
系西土聖賢所集。
應入論藏。
今亦稱經者。
禀佛制故。
經内言戒。
本應稱律。
今雲威儀者。
前有六重二十八輕。
及梵網菩薩戒故。
此但專為在家應止持故也。
此經前半為菩薩優婆塞放逸戒威儀。
後半為離欲戒威儀。
要而言之。
發菩提心為本。
若不發菩提心。
縱能嚴持淨戒。
止名俗戒。
此中雲舍菩薩願。
即為失戒。
故此威儀戒法。
當與心地觀經合持。
則一切戒法清淨矣。
開首偈。
贊佛法僧。
凡從佛教集述。
例多如此。
正文開章。
用諸大德三字。
此即稱呼諸閱讀此經。
及受持此戒法者。
推本諸佛菩薩。
言此戒非自造。
亦非一佛一菩薩之教如此。
故雲我今欲說三世諸佛菩薩。
成就利益一切衆生功德戒。
此中先說四波羅彜者。
以是極重垢罪故。
先總說之。
明藕益師雲。
梵網具明十重。
今秪列後四者。
凡有三義。
一者。
殺盜淫妄。
名為根本戒法。
無論在家出家。
欲受菩薩戒者。
必已先受五戒十戒具足戒等。
何勞更宣。
今但申明上宏下化增上律儀而已。
二者。
根本戒法。
七衆設犯。
不通忏悔。
縱令大乘許其忏悔。
須見好相。
今此四戒。
若軟中品纏犯。
止許忏除。
上品纏犯。
猶容重受。
故不可以根本四戒相濫同也。
三者。
菩薩之行。
或順或逆。
方便甚多。
故殺盜淫妄。
容有開遮。
惟此四戒。
於一一方所。
一一趣中。
悉不得犯。
故獨明之。
下四十戒輕重開遮。
經文自明。
不須注釋。
又威儀經。
康熙癸醜年。
潞河居士雷湛雨。
有注釋七卷行世。
惜其文字。
訛舛甚多。
有誤後學。
須依藏本為正。
不可不悉也。
菩薩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出龍藏言字函) 劉宋罽賓三藏法師 求那跋摩 譯 古杭 源洪沙門 儀潤 标目 歸贊三寶分第一(此經西土聖賢所集。
故先皈贊三寶。
以求加被) 佛者衆聖尊 神通應自在 随類處身形 音聲亦複爾 見聞獲安隐 莫不信向心 是故我歸命 願普如世尊 甚深菩薩戒 功德難思議 受者獲安隐 福慧日夜生 諸佛常護念 萬行漸滿盈 六度四等意 普度諸群盲 手足初莫犯 節言順所行 常樂在定意 是名真比邱 質直離谄曲 常與賢聖俱 愛衆猶養己 是名真菩薩 戒四棄法分第二(梵語波羅彜。
此土翻棄。
謂犯此四事。
當棄佛法外也) 諸大德。
一心谛聽谛聽善思念之。
我今欲說三世諸佛菩薩。
成就利益一切衆生功德戒。
如是住菩薩戒者。
有四波羅彜法。
何等為四。
若菩薩為利養故。
自贊毀他。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多饒财物。
貧苦之人。
來從乞索。
菩薩悭貪。
無有慈心。
乃至不施一錢之物。
有求法者。
乃至不為說於一偈。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瞋於前人。
惡言罵辱。
加以手打。
及以杖石。
意猶不息。
前人求悔。
善言忏謝。
菩薩猶瞋。
憤結不解。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自謗菩薩法藏。
若見人謗。
善可其言。
既自不信。
反助他言。
若心自解。
或從他受。
是名菩薩波羅彜。
如是菩薩四波羅彜。
菩薩於中。
不應犯一。
何況具犯。
若有犯者。
不名菩薩。
現身不能莊嚴菩提。
又複不能令心寂靜。
是似菩薩。
非實菩薩。
犯有三種。
有軟中上。
若軟中心犯。
是不名失。
若是增上心犯。
是名為失。
何者是上。
若犯上四。
數數樂犯。
心無慚恥。
不自悔責。
是名上犯。
菩薩雖犯於上四事。
不即永失。
如比邱犯四。
即為永棄。
菩薩不爾。
何以故。
比邱犯四。
更無受路。
菩薩雖犯。
脫可更受。
是故不同。
略有二事。
失菩薩戒。
一。
舍菩提願。
二。
增上惡心。
除是二事。
若舍此身。
戒終不失。
從是以後。
生生之處。
常有此戒。
若不憶念。
更遇善友而更受者。
不名新得。
如是菩薩戒者。
應當識知犯不犯事。
輕重之相。
軟中上異。
輕重開遮分第三(内有四十) 一。
供養三寶 如是住菩薩戒者。
日應供養諸佛。
若塔若像。
次供養法。
若行法人。
及菩薩藏大乘經典。
供養衆僧。
及十方土。
住於大地諸菩薩等。
於日夜中。
供養三寶。
随其力能。
乃至一念一禮。
一四句誦。
信心供養。
勿令有廢。
若不恭敬。
慢惰心者。
犯重垢罪。
若忘誤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有淨心。
逮菩薩地。
如須陀洹。
得不壞淨心。
常能供養三寶不絕。
是名不犯。
二。
除貪知足 菩薩不知厭足。
貪着利養。
不制心者。
犯重垢罪。
不犯者。
雖貪利養。
常生悔心。
我當精進。
斷除是意。
極自制禦。
貪心猶起。
若取小利。
助斷大貪。
是名不犯。
三。
恭敬尊長 菩薩見上座尊長。
耆年宿德。
同師同學。
生憍慢心。
及瞋惡心。
不起承迎禮拜避坐。
設有言語餘談不聽。
若有所問。
不如實答者。
犯重垢罪。
若無慢瞋恚癡之意。
直以懶惰。
無記。
散心。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時睡眠。
若聽法說法。
若先共他人語。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四。
随請受施 菩薩檀越來請。
若於自舍。
若僧寺内。
給施所須。
菩薩憍慢。
瞋恚輕賤。
不往受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不往。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遠。
若道險難。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失受請。
若為修善。
若聽未聞。
若知請主欲相惱故。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五。
取物轉施 菩薩從他人邊。
得金銀琉璃。
種種雜寶。
所須之物。
及地中伏藏。
無主财物。
皆應取之。
念當轉施。
若惡心瞋故不取者。
犯重垢罪。
若作是心。
我不與人而作因緣。
若懶惰心。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是狂心。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知受已。
必生愛着。
若知施已生悔。
若知施主。
施故發狂。
若慮施主。
施已窮苦。
若知施物。
三寶所有。
若知施物。
劫盜所得。
若知受已。
多得苦惱。
所謂王難賊盜死亡系閉。
惡聲流布。
擯令出境界。
是名不犯。
六。
随宜說法 菩薩他來求法。
以瞋惡心。
憎嫉他故。
不與說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心。
不與說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外道求法。
慮還譏刺。
若病若狂。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知前人不解其義。
若前人不敬。
不如法事。
若前人鈍根。
不解深法。
恐生邪見。
若知聞已。
破失本心。
壞滅正法。
若知聞已。
必向非器宣說其事。
是名不犯。
七。
悲心教誡 菩薩見惡衆生。
犯戒毀禁。
作衆罪行。
菩薩自知能化為善。
若惡心瞋心。
舍不教者。
犯重垢罪。
何以故。
菩薩不於身口意淨持戒人邊。
起於悲心。
若見惡人犯戒毀禁。
作衆罪行。
極生悲心。
是故有犯。
不犯者。
若狂。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八。
權受利人 菩薩如佛所制波羅提木叉。
及結毗尼。
欲使不信者信。
已信者增。
此聲聞戒。
及菩薩戒。
等無有異。
何以故。
聲聞之人。
順常自為。
猶欲學令不信者信。
信者增。
何況菩薩所修學常為衆生。
豈不能爾。
是故名同不犯。
如佛所制。
聲聞之人應少欲。
作少因緣事。
菩薩不爾。
何以故。
順求自利。
不為他人。
是聲聞好。
菩薩若爾。
則不名菩薩。
為他人故。
所可受衣。
乃至百千。
從非親裡婆羅門居士。
盡力所求。
如衣缽亦如是。
為他人故。
及應乞縷。
教織師織。
畜憍奢耶衣。
受取金銀。
乃至百千。
如是之事。
與聲聞異。
若菩薩本為衆生。
而瞋惡心。
少作。
少因緣事。
放舍衆生。
獨居其所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心。
少欲少事。
居其所者。
犯輕垢罪。
九。
戒息五事 菩薩有五非法。
一谄。
二華。
三相。
四以利求利。
五邪命。
有此五事。
以不為媿。
不制不息者。
犯重垢罪。
不犯者。
覺是非法。
常欲制之。
是名不犯。
十。
威儀自重 菩薩戲笑散亂。
高聲唱說。
作非威儀。
令他人笑。
為衆所輕者。
犯重垢罪。
若是宿習。
忘誤作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覺是非法。
常欲制之。
若外人瞋恚。
欲調伏故。
若人苦惱。
為令怿故。
若欲攝取戲笑故。
若二人共诤。
為和合故。
是
受招提僧(此雲四方僧物。
亦翻别房施)卧具。
床坐。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落堕。
不淨有作。
未入僧數。
故不應受也。
或於寺中暫用。
非犯。
第十。
飲有蟲水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疑水有蟲。
故便飲之。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疑則應谛視。
應用漉囊。
或谛視無蟲。
方可飲用。
十一。
險難獨行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險難之處。
無伴獨行。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冒難遊行。
非明哲保身之道也。
或先無險難。
至中道時。
忽有險難。
非犯。
或有伴同行。
伴忽命過。
非犯。
或為佛法。
或為父母師長。
不避險阻。
非犯。
十二。
獨宿尼寺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獨宿尼寺。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防過遠嫌也。
設有不得已事。
須得好伴同宿。
非犯。
十三。
為财打人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為於财命。
打罵奴婢僮仆外人。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奴婢僮仆。
以德化之。
恩而有威。
何須打罵。
縱彼無道。
亦應依法折伏。
不宜辄自動身發口也。
十四。
殘食施僧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以殘食。
施於比邱。
比邱尼。
優婆塞。
優婆夷。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乞士資身。
雖無揀擇。
善信設供。
理應精虔。
若以殘食。
施於四衆。
則輕慢良田。
自招不如意報也。
十五。
畜貓狸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畜貓狸。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傷害鼠類。
違於慈悲。
雖不失戒。
性罪不輕。
十六。
畜牛羊等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畜養象。
馬。
牛。
羊。
駝。
驢。
一切畜獸。
不作淨施。
求受戒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問。
比邱乞食四方。
故不可畜奴婢畜生。
今優婆塞未離家業。
如何不許畜象馬等。
又淨施之法。
當如何作。
答。
此菩薩優婆塞。
雖尚居家。
已作人天标榜。
故一切畜生。
皆須淨施。
淨施之法。
經未申明。
然以理揆之。
應同比邱淨施财寶。
雖不畜持。
仍得作法受用(謂以象馬等物。
皆作委寄親友之心。
代彼看養騎用)。
十七。
不儲畜三衣缽杖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不儲畜僧伽梨衣缽錫杖。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僧伽梨。
此翻重複衣。
亦翻大衣 問。
既許儲畜。
亦許着用否。
若許着用。
與比邱何别。
或衣制不同。
當雲何造。
或着時有别。
複在何時。
答。
三衣缽杖。
本是出家器具。
此經但說儲畜。
不說着用。
惟方等陀羅尼經。
制在家二衆。
入壇行道。
應着無縫三衣。
無縫。
即是缦條。
不同割截。
入壇時着。
則非一切時矣。
十八。
田須淨水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為身命。
須田作者。
不求淨水。
及陸種處。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或求無蟲淨水。
或求陸種。
不須用水。
皆不損生也。
十九。
物價令平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為於身命。
若作市易。
鬥稱賣物。
一說價已。
不得前卻。
舍賤趣貴。
鬥稱量物。
任前平用。
如其不平。
應語令平。
若不如是。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
非時處欲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於非處非時行欲。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雖是自己妻妾。
不得非處非時也。
除卧室中。
名為非處。
或於日中。
或産前産後。
皆名非時。
二十一。
偷官稅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商估販賣。
不輸官稅。
盜棄去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據五戒相經。
違稅五錢。
犯不可悔。
此雲爾者。
或是尋常市中賣物。
不同偷度關津。
或雖為菩薩優婆塞。
未受此一分戒。
故稍輕耳。
二十二。
犯國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犯國制。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入國問禁。
世法尚然。
況佛弟子。
何得不自慎耶。
二十三。
新食不供養三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得新谷果蓏菜茹(音如。
茅根也。
又乾菜也)。
不先奉獻供養三寶。
先自受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四。
不聽僧止作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僧若不聽說法贊歎。
辄自作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給孤長者。
每為新學比邱。
教讀說法。
然必先禮比邱足已。
然後授法。
不以師禮自居。
又是僧聽教授。
方敢為之。
不敢辄自作也。
二十五。
不路讓僧前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道路若在比邱。
沙彌前行。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二十六。
僧食不公分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僧中付食。
若偏為師選擇美好。
過分與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師與衆僧。
本應平等。
偏好偏多。
是陷師於不義也。
二十七。
養蠶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若養蠶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養蠶。
是殺方便。
故結輕。
若煮繭害命。
則結重矣。
二十八。
路遇病不能視囑(上分輕戒竟) 若優婆塞。
受持戒已。
行路之時。
遇見病者。
不往瞻視。
為作方便。
付囑所在。
而舍去者。
是優婆塞。
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
不淨有作。
有暇。
則應往瞻視。
無暇。
則應作方便。
或付囑已。
然後可去。
若置之度外。
則失慈悲。
故得罪也。
不犯者。
或自有病。
或無力。
或彼自有力。
有瞻病人。
二十四。
勸贊善持 善男子。
若優婆塞。
至心能受持如是戒。
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
優婆塞中微妙上香。
優婆塞中清淨蓮華。
優婆塞中真實珍寶。
優婆塞中丈夫之人。
分陀利。
此翻白蓮華。
出污泥而不染。
故以為喻也。
戒德遠熏。
故為微妙上香。
能契實相因果。
故為清淨蓮華。
自利利他。
故為真實珍寶。
雄猛威力。
能勝煩惱。
故名丈夫之人。
二十五。
結贊甚難 善男子。
如佛所說。
菩薩二種。
一者在家。
二者出家。
出家菩薩。
名為比邱(二百五十戒。
皆是摩诃衍)。
在家菩薩。
名優婆塞。
(始從但三歸。
乃至滿分戒。
各當持此六重二十八輕)出家菩薩。
持出家戒。
是不為難。
在家菩薩。
持在家戒。
是乃為難。
何以故。
在家之人。
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今時欲求如法比邱僧二十人。
殆不易得。
則此優婆塞戒。
殆未可受。
姑略釋之。
以顯正法。
或肯如說行持。
亦即分陀利華矣。
優婆塞戒經受戒品箋要(畢) 附優婆塞戒經中前後摘要 發菩提心有五事。
一者親近善友。
二者斷瞋恚心。
三者随師教誨。
四者生憐愍心。
五者勤修精進。
複有五事。
一者不見他過。
二者雖見他過。
而心不悔。
三者得善法已。
不生憍慢。
四者見他善業。
不生妬心。
五者觀諸衆生。
如一子想 若人。
不能一心觀察生死過咎。
涅盤安樂。
如是之人。
雖複惠施。
持戒。
多聞。
終不能得解脫分法 夫菩提者。
有四種子。
一者不貪财物。
二者不惜身命。
三者修行忍辱。
四者憐愍衆生 具足三事。
則得名為法财長者。
一者心不甘樂外道典籍。
二者心不貪着生死之樂。
三者常樂供養佛法僧寶。
複有三事。
一者為人受苦。
心不生悔。
二者具足微妙無上智慧。
三者具善法時。
不生憍慢。
複有三事。
一者多聞無厭。
二者能忍諸惡。
三者教他修忍。
複有三事。
一者自省己過。
二者善覆他罪。
三者樂修慈心。
複有三事。
一者至心奉持禁戒。
二者四攝攝取衆生(布施。
愛語。
利行。
同事)。
三者口言柔軟不粗 我於往昔。
為四事故。
舍離身命。
一者為破衆生諸煩惱故。
二者為令衆生受安樂故。
三者為自除壞貪着身故。
四者為報父母生養恩故 不清淨說法有五事。
一。
為利故說。
二。
為報而說。
三。
為勝他說。
四。
為世報說。
五。
疑說。
清淨說法有五事。
一。
先施食。
然後為說。
二。
為增長三寶故說。
三。
斷自他煩惱故說。
四。
為分别邪正故說。
五。
為聽者得最勝故說 菩薩若欲為衆生說法界深義。
先當為說世間之法。
然後乃說甚深法界。
何以故。
為易化故。
乃至小罪。
雖為身命。
尚不毀犯。
是故名為戒波羅蜜 如人重病。
要須衆藥和合治之。
若少一種。
則不能治。
何以故。
其病重故。
一切衆生。
亦複如是。
具諸惡故。
要須衆戒。
然後治之。
若少一戒。
則不能治。
已錄受戒品箋要竟。
次當略序五戒威儀經大義。
按威儀經。
系西土聖賢所集。
應入論藏。
今亦稱經者。
禀佛制故。
經内言戒。
本應稱律。
今雲威儀者。
前有六重二十八輕。
及梵網菩薩戒故。
此但專為在家應止持故也。
此經前半為菩薩優婆塞放逸戒威儀。
後半為離欲戒威儀。
要而言之。
發菩提心為本。
若不發菩提心。
縱能嚴持淨戒。
止名俗戒。
此中雲舍菩薩願。
即為失戒。
故此威儀戒法。
當與心地觀經合持。
則一切戒法清淨矣。
開首偈。
贊佛法僧。
凡從佛教集述。
例多如此。
正文開章。
用諸大德三字。
此即稱呼諸閱讀此經。
及受持此戒法者。
推本諸佛菩薩。
言此戒非自造。
亦非一佛一菩薩之教如此。
故雲我今欲說三世諸佛菩薩。
成就利益一切衆生功德戒。
此中先說四波羅彜者。
以是極重垢罪故。
先總說之。
明藕益師雲。
梵網具明十重。
今秪列後四者。
凡有三義。
一者。
殺盜淫妄。
名為根本戒法。
無論在家出家。
欲受菩薩戒者。
必已先受五戒十戒具足戒等。
何勞更宣。
今但申明上宏下化增上律儀而已。
二者。
根本戒法。
七衆設犯。
不通忏悔。
縱令大乘許其忏悔。
須見好相。
今此四戒。
若軟中品纏犯。
止許忏除。
上品纏犯。
猶容重受。
故不可以根本四戒相濫同也。
三者。
菩薩之行。
或順或逆。
方便甚多。
故殺盜淫妄。
容有開遮。
惟此四戒。
於一一方所。
一一趣中。
悉不得犯。
故獨明之。
下四十戒輕重開遮。
經文自明。
不須注釋。
又威儀經。
康熙癸醜年。
潞河居士雷湛雨。
有注釋七卷行世。
惜其文字。
訛舛甚多。
有誤後學。
須依藏本為正。
不可不悉也。
菩薩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出龍藏言字函) 劉宋罽賓三藏法師 求那跋摩 譯 古杭 源洪沙門 儀潤 标目 歸贊三寶分第一(此經西土聖賢所集。
故先皈贊三寶。
以求加被) 佛者衆聖尊 神通應自在 随類處身形 音聲亦複爾 見聞獲安隐 莫不信向心 是故我歸命 願普如世尊 甚深菩薩戒 功德難思議 受者獲安隐 福慧日夜生 諸佛常護念 萬行漸滿盈 六度四等意 普度諸群盲 手足初莫犯 節言順所行 常樂在定意 是名真比邱 質直離谄曲 常與賢聖俱 愛衆猶養己 是名真菩薩 戒四棄法分第二(梵語波羅彜。
此土翻棄。
謂犯此四事。
當棄佛法外也) 諸大德。
一心谛聽谛聽善思念之。
我今欲說三世諸佛菩薩。
成就利益一切衆生功德戒。
如是住菩薩戒者。
有四波羅彜法。
何等為四。
若菩薩為利養故。
自贊毀他。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多饒财物。
貧苦之人。
來從乞索。
菩薩悭貪。
無有慈心。
乃至不施一錢之物。
有求法者。
乃至不為說於一偈。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瞋於前人。
惡言罵辱。
加以手打。
及以杖石。
意猶不息。
前人求悔。
善言忏謝。
菩薩猶瞋。
憤結不解。
是名菩薩波羅彜。
若菩薩。
自謗菩薩法藏。
若見人謗。
善可其言。
既自不信。
反助他言。
若心自解。
或從他受。
是名菩薩波羅彜。
如是菩薩四波羅彜。
菩薩於中。
不應犯一。
何況具犯。
若有犯者。
不名菩薩。
現身不能莊嚴菩提。
又複不能令心寂靜。
是似菩薩。
非實菩薩。
犯有三種。
有軟中上。
若軟中心犯。
是不名失。
若是增上心犯。
是名為失。
何者是上。
若犯上四。
數數樂犯。
心無慚恥。
不自悔責。
是名上犯。
菩薩雖犯於上四事。
不即永失。
如比邱犯四。
即為永棄。
菩薩不爾。
何以故。
比邱犯四。
更無受路。
菩薩雖犯。
脫可更受。
是故不同。
略有二事。
失菩薩戒。
一。
舍菩提願。
二。
增上惡心。
除是二事。
若舍此身。
戒終不失。
從是以後。
生生之處。
常有此戒。
若不憶念。
更遇善友而更受者。
不名新得。
如是菩薩戒者。
應當識知犯不犯事。
輕重之相。
軟中上異。
輕重開遮分第三(内有四十) 一。
供養三寶 如是住菩薩戒者。
日應供養諸佛。
若塔若像。
次供養法。
若行法人。
及菩薩藏大乘經典。
供養衆僧。
及十方土。
住於大地諸菩薩等。
於日夜中。
供養三寶。
随其力能。
乃至一念一禮。
一四句誦。
信心供養。
勿令有廢。
若不恭敬。
慢惰心者。
犯重垢罪。
若忘誤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有淨心。
逮菩薩地。
如須陀洹。
得不壞淨心。
常能供養三寶不絕。
是名不犯。
二。
除貪知足 菩薩不知厭足。
貪着利養。
不制心者。
犯重垢罪。
不犯者。
雖貪利養。
常生悔心。
我當精進。
斷除是意。
極自制禦。
貪心猶起。
若取小利。
助斷大貪。
是名不犯。
三。
恭敬尊長 菩薩見上座尊長。
耆年宿德。
同師同學。
生憍慢心。
及瞋惡心。
不起承迎禮拜避坐。
設有言語餘談不聽。
若有所問。
不如實答者。
犯重垢罪。
若無慢瞋恚癡之意。
直以懶惰。
無記。
散心。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時睡眠。
若聽法說法。
若先共他人語。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四。
随請受施 菩薩檀越來請。
若於自舍。
若僧寺内。
給施所須。
菩薩憍慢。
瞋恚輕賤。
不往受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不往。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病若狂。
若遠。
若道險難。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失受請。
若為修善。
若聽未聞。
若知請主欲相惱故。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五。
取物轉施 菩薩從他人邊。
得金銀琉璃。
種種雜寶。
所須之物。
及地中伏藏。
無主财物。
皆應取之。
念當轉施。
若惡心瞋故不取者。
犯重垢罪。
若作是心。
我不與人而作因緣。
若懶惰心。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是狂心。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知受已。
必生愛着。
若知施已生悔。
若知施主。
施故發狂。
若慮施主。
施已窮苦。
若知施物。
三寶所有。
若知施物。
劫盜所得。
若知受已。
多得苦惱。
所謂王難賊盜死亡系閉。
惡聲流布。
擯令出境界。
是名不犯。
六。
随宜說法 菩薩他來求法。
以瞋惡心。
憎嫉他故。
不與說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心。
不與說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若外道求法。
慮還譏刺。
若病若狂。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知前人不解其義。
若前人不敬。
不如法事。
若前人鈍根。
不解深法。
恐生邪見。
若知聞已。
破失本心。
壞滅正法。
若知聞已。
必向非器宣說其事。
是名不犯。
七。
悲心教誡 菩薩見惡衆生。
犯戒毀禁。
作衆罪行。
菩薩自知能化為善。
若惡心瞋心。
舍不教者。
犯重垢罪。
何以故。
菩薩不於身口意淨持戒人邊。
起於悲心。
若見惡人犯戒毀禁。
作衆罪行。
極生悲心。
是故有犯。
不犯者。
若狂。
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有僧限。
護多人意。
是名不犯。
八。
權受利人 菩薩如佛所制波羅提木叉。
及結毗尼。
欲使不信者信。
已信者增。
此聲聞戒。
及菩薩戒。
等無有異。
何以故。
聲聞之人。
順常自為。
猶欲學令不信者信。
信者增。
何況菩薩所修學常為衆生。
豈不能爾。
是故名同不犯。
如佛所制。
聲聞之人應少欲。
作少因緣事。
菩薩不爾。
何以故。
順求自利。
不為他人。
是聲聞好。
菩薩若爾。
則不名菩薩。
為他人故。
所可受衣。
乃至百千。
從非親裡婆羅門居士。
盡力所求。
如衣缽亦如是。
為他人故。
及應乞縷。
教織師織。
畜憍奢耶衣。
受取金銀。
乃至百千。
如是之事。
與聲聞異。
若菩薩本為衆生。
而瞋惡心。
少作。
少因緣事。
放舍衆生。
獨居其所者。
犯重垢罪。
若懶惰心。
少欲少事。
居其所者。
犯輕垢罪。
九。
戒息五事 菩薩有五非法。
一谄。
二華。
三相。
四以利求利。
五邪命。
有此五事。
以不為媿。
不制不息者。
犯重垢罪。
不犯者。
覺是非法。
常欲制之。
是名不犯。
十。
威儀自重 菩薩戲笑散亂。
高聲唱說。
作非威儀。
令他人笑。
為衆所輕者。
犯重垢罪。
若是宿習。
忘誤作者。
犯輕垢罪。
不犯者。
覺是非法。
常欲制之。
若外人瞋恚。
欲調伏故。
若人苦惱。
為令怿故。
若欲攝取戲笑故。
若二人共诤。
為和合故。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