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自考卷第四
關燈
小
中
大
明武林蓮居弟子 大惠 錄
又契經說一切有情(至)彼識食體不應有故。
又契下。
引經識食證有第八。
若無下。
反證。
謂契經說食有四種(至)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謂契下。
總釋四食。
一者下。
别釋。
先釋段食。
初标名示相。
段者。
一謂形段。
有形質可搏取故。
二謂分段。
簡非數取。
有時分故。
食者。
資益為義。
轉變消壞為相。
若不變壞。
反增違損。
謂欲下。
出體顯能。
三界中唯欲界系。
以上三界不假段食故。
鼻舌二識不起故。
此以香味觸三微為體。
馨香。
甘辛。
冷暖等。
此三轉變[冰-水+肖]壞。
長養諸根。
資益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
由此下。
簡别。
四微中不取色者。
以變壞時色無資益之用。
故色處非段食所攝。
或有段物而非是食。
謂諸段物。
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或有是食而非段物。
謂若有觸意思及識。
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有是風亦是段物。
謂諸段物。
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非段物亦非是食。
謂若有觸意思及識。
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如是所餘觸。
乃至識。
随其所應。
當作四句。
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至)及順益舍資養勝故。
二者下。
釋觸食。
初标名示相。
觸。
謂觸對。
即五遍行之一。
觸對塵境為相。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相應之觸。
觸對可意等境。
攝受喜樂。
怡适諸根。
身心悅豫。
此即食之能事。
此觸下。
簡别。
問觸是遍行。
遍一切心。
何者為食。
答。
如文。
屬六識偏勝者。
觸對六塵粗顯境故。
攝喜樂受故。
能生順益身之舍故。
簡去七八二識中觸者。
行相所緣微細故。
不攝喜樂受故。
雖與舍俱。
非益非損故。
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至)意識于境希望勝故。
三意下。
釋思食。
初标名示相。
意即第六。
思亦遍行之一。
希冀攀望為相。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相應之思。
與别境中欲俱轉。
可愛境雖未能得。
由思惟希望故。
未得欲得。
亦能資延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
如懸沙止饑。
望梅止渴之類是也。
此思下。
簡别。
思遍八識。
今取意識相應者。
希望勝故。
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至)一類相續執持勝故。
四者下。
釋識食。
初标名示相。
識即第八。
執持根身令不散壞故。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
無漏識不仗前三食增長。
有漏識由三食增長。
方能執持。
此即食之能事。
此識下。
簡别。
簡前七識取第八者。
一類相續執持勝故。
由是集論說此四食(至)令不壞斷故名為食。
由是下。
結判。
先約三科判。
四食三科攝者。
段食。
色蘊攝。
觸思。
行蘊攝。
識食。
識蘊攝。
又段食。
香味觸三處攝。
觸思。
法處攝。
識是意處攝。
又段是香味觸三界攝。
觸思法界攝。
識是六識及意界攝。
此四下。
結食義。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至)而依識轉随識有無。
段食下。
約三界判。
段食欲界有用者。
欲者。
此界有飲食。
睡眠。
淫欲故。
上界不如是故。
觸思雖遍一切地。
随識有無故。
觸遍六識。
若随鼻舌二識。
唯欲界有。
若随眼耳身三。
通二地居。
若随意識。
雖遍三界。
唯除無想天。
觸思随之。
以判有無。
識食遍界。
略不言之。
眼等轉識有間有轉(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眼等下。
初簡轉識非識食體。
有執轉識可為食體。
初二句标簡。
謂無下。
釋。
約無心位明有間斷。
約有心位明有轉易。
無想天中無故不遍。
諸有下。
結斥外執。
執無第八。
身命誰持。
非但違理。
亦複違經。
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至)如虛空等非食性故。
非無下。
二破過未識為食。
由前雲無心位中轉識間斷。
今計無心位中雖現無識。
過未有識及心所故。
可以為食。
立量破雲。
過未識等是有法。
不可為無心位食宗。
彼非現常無體用故因。
喻如空華。
設有下。
縱過未識有體用。
立量破雲。
過去有體用識是有法。
非食性宗。
非現在攝故因。
喻如虛空。
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至)過去非食已極成故。
亦不下。
三破入定心心所為食。
入定心等。
謂定前加行。
破如文。
又不可說無想定等(至)不相應法非實有故。
又不下。
四破無想定等為食。
牒破如文。
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于彼有情能為食事。
有執下。
複破滅定等。
以第六識為食。
先叙。
彼執非理後當廣破(至)于彼身命不可為食。
彼執下。
初句總破。
指廣在後。
又彼下。
先略破無漏心非食。
應說者。
反徴辭也。
無漏下。
破。
破壞有者。
未證轉依所有身命。
晝屬有漏。
治障相違故。
亦不可執無漏識中(至)不能執持有漏種故。
亦不下。
二破有漏種為食。
初文牒執。
無漏下。
立量破。
無漏識中有漏種是有法。
不能為彼食宗。
不能執持有漏種故因。
喻如涅槃。
複不可說上界有情(至)衆同分等無實體故。
複不下。
三破身命互為食。
初文牒執。
四食一句。
直破。
又無下。
身命互破。
初句無色無身。
則命無食。
次句衆同分。
即命根。
無實體故。
則身無食。
由此定知異諸轉識(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由此下。
正明異熟是識食體。
世尊下。
引聖言量證。
唯依取蘊建立有情(至)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唯依下。
通伏妨。
問曰。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佛依食住。
應是有情耶。
答如文。
取蘊者。
取是着義。
謂有漏五蘊。
佛非有漏。
五蘊空故。
非有情攝。
又問。
衆生無上者佛是。
亦着衣持缽乞食城中。
豈非有情耶。
答如文。
随機應現故。
既異下。
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住滅定身(至)不離身識不應有故。
又契下。
引滅定識證有第八。
身行。
謂出入息。
語行謂尋伺。
心行。
謂受想。
此三名行者。
三之加行也。
在滅定中皆悉滅故。
壽即命根。
一期果報連持不斷故。
暖即第八識之相分。
根謂五根。
亦第八相分。
由有執持。
故不離壞。
識即第八。
是總報主。
故不離身。
若無下。
反證。
謂眼等識行相粗動(至)依何而說識不離身。
謂眼下。
明住滅定者轉識皆滅。
此段成立經中身語心行無不皆滅。
若不下。
反顯不離身識即是第八。
何之一字。
徴顯第八。
若謂後時彼識還起(至)如壽暖等實不離身。
若謂下。
破轉救。
先立似能立量救。
滅定中轉識是有法。
名不離身宗。
後時還起故因。
喻如隔日瘧。
是則下。
以想受心行為同品立二量。
反覆例破無轉識。
滅定中想受心行是有法。
不應滅宗。
後時還起故因。
喻如轉識。
以轉識不滅。
喻受想不滅。
何名滅受想定。
亦違經中心行滅言。
又量雲。
滅定中轉識是有法。
應滅宗。
起滅同故因。
喻如心行滅。
以心行滅。
喻轉識應滅。
雲何計有轉識還起。
次以壽暖根三為同品立二量。
反覆例成有第八。
壽暖根三是有法。
亦應壞滅宗。
四法互相依持故因。
喻如識。
以轉識滅。
喻滅定中壽暖根滅。
如同無情。
便成大過。
又量雲。
第八識是有法。
實不離身宗。
四法互相依持故因。
喻壽暖根三。
以壽等喻不離身識。
定是第八。
非謂後時還起之轉識。
又此位中若全無識(至)豈得說為住滅定者。
又此下。
立量斥同無情。
滅定位中行者是有法。
非有情數攝宗。
全無識故因。
喻如瓦礫。
全無識者。
轉識不起。
又不許有第八故。
又異熟識此位若無(至)離托餘身無重生故。
又異下。
立量斥無執持。
滅定位中諸根壽暖是有法。
皆應壞滅宗。
無識執持故因。
喻如死屍。
既爾下。
牒上諸根壽暖皆滅。
汝謂後時還起。
今破雲。
後識必不還生。
何故不還生。
根壽既俱無。
汝說不離身識。
彼識何所依。
何所屬。
或雲後識必不還生。
汝說不離身者。
彼名為何者。
諸異下。
釋不還生義。
前異熟既盡。
複生餘異熟。
故無重生。
又若此位無持種識(至)受熏持種亦已遮故。
又若下。
破無持種識。
初文謂無能持故。
則無所持。
無因種故。
則無現識。
過去下。
明諸法不能受熏持種。
然滅定等無心位中(至)決定有識實不離身。
然滅下。
立量明滅定有識。
滅定等無心位中是有法。
定實有識宗。
具諸根壽暖有情攝故因。
喻如有心位。
由斯下。
結成有第八。
若謂此位有第六識(至)此定亦名無心定故。
若謂下。
約名體相違破。
初句牒計如文。
亦不下。
破。
若有第六識。
又立名無心定。
名體失當。
兩不相符。
前雲後當廣破。
指此文起。
若無五識名無心者(至)如五識身滅定非有。
若無下。
約諸定濫名破。
初句牒計。
謂無五識名無心。
此救名體不相違。
意成有第六識。
名不離身。
又遮無第八。
應一下。
先破彼以五識救。
諸定者。
謂九次第等定。
是則諸定皆無五識。
皆濫無心名故。
意識下。
立量破彼意成有第六。
意識是有法。
滅定非有宗。
六轉識攝故因。
喻如五識身。
或此位識行相所緣(至)可了知識入此定故。
或此下。
約可知不可知。
對顯有第八。
初量雲。
此位識是有法。
非第六識宗。
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因。
喻如壽暖等。
次量雲。
此位有識是有法。
非此位攝宗。
行相所緣可知故因。
喻如餘散心位。
本為下。
結斥當文。
本為止息可了知識。
故入此定。
雲何入此定。
猶有第六識。
應知不可知識。
即是第八。
又若此位有第六識(至)又不應名滅受想定。
又若下。
約心所有無破。
先立有無兩關。
若有下。
先破有心所。
初句牒計。
次破。
一違聖言量。
二違本定名。
此定加行但厭受想(至)說心行滅何所相違。
此定下。
轉救二失。
初文唯滅受想。
此救無有違名失。
受想下。
受想資助功強。
獨名心行。
此救無有違教失。
意謂受想心行雖滅。
餘所猶存。
還成有心所。
又成滅受想。
無想定中應唯想滅(至)此二滅時心亦應滅。
無想下。
舉無想例破初救。
若謂滅定中唯滅受想。
例而言之。
無想定中秪唯滅想。
然汝不許者。
無想定中不唯滅想。
亦滅一切心所。
受想滅定中亦然。
何謂有心所耶。
既唯下。
破資助心強次救。
此二既能資助。
能助既無。
所助應滅。
膏盡明滅故。
何謂有第六識。
如身行滅而身猶在甯要責心令同行滅。
如身下。
叙轉救。
以身行滅。
例心行滅。
以身在例心亦應在。
安住定中出入息雖滅。
而身不滅。
甯要責心令同受想滅。
若爾語行尋伺滅時語應不滅而非所許。
若爾下。
以語行并破。
若爾者。
牒上救詞。
若謂身行滅而身猶在。
以例心行滅而心猶在。
亦應語行滅而語猶在。
而非所許者。
然汝不許滅定有語。
例應不許滅定有心。
然行于法有遍非遍(至)如何可說彼滅心在。
然行下。
出三行有别。
不應齊例。
初句通判三行有遍有不遍。
遍者。
遍大地法故。
不遍者。
不遍大地故。
次二句釋義。
非遍下。
依義判定三行差别。
如文。
許如下。
舉思等為同喻。
以大地法故因。
證成受想是遍行攝。
量雲。
受想于心是有法。
亦遍行攝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思觸作意。
受想下一句。
以語尋伺為同喻。
證受想滅時心亦随滅。
量雲。
受想滅是有法。
心定随滅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語尋伺。
如何下一句。
結責救詞。
如何說受想滅而心猶在。
尋伺即思。
以思為體故。
又許思等是大地法(至)如何可言有餘心所。
又許下。
以受想為同喻。
證思等亦應滅。
以成心所皆滅。
雲何言有心所。
一滅一切滅故。
量雲。
思等是有法。
亦應滅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滅受想。
既爾。
牒上思等既滅。
信貪等餘心所亦應皆無。
非遍下一句。
證成餘心所滅。
遍行滅時餘随滅故。
如何下一句。
結責有餘心所。
既許思等此位非無(至)想亦應生不相離故。
既許下。
以思等為同喻。
證成受想非無。
雲何名滅受想定。
一立一切立故。
量雲。
受想是有法。
此位非無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思等。
又此下一句。
牒上有思等。
亦應下。
例思等是有。
亦應有餘心所。
此中大地法故一因。
一成受想是遍行攝。
二成心定随滅。
三成思等亦應滅。
四成受想非無。
如受緣非一切受(至)由斯所難其理不成。
又契下。
引經識食證有第八。
若無下。
反證。
謂契經說食有四種(至)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謂契下。
總釋四食。
一者下。
别釋。
先釋段食。
初标名示相。
段者。
一謂形段。
有形質可搏取故。
二謂分段。
簡非數取。
有時分故。
食者。
資益為義。
轉變消壞為相。
若不變壞。
反增違損。
謂欲下。
出體顯能。
三界中唯欲界系。
以上三界不假段食故。
鼻舌二識不起故。
此以香味觸三微為體。
馨香。
甘辛。
冷暖等。
此三轉變[冰-水+肖]壞。
長養諸根。
資益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
由此下。
簡别。
四微中不取色者。
以變壞時色無資益之用。
故色處非段食所攝。
或有段物而非是食。
謂諸段物。
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或有是食而非段物。
謂若有觸意思及識。
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有是風亦是段物。
謂諸段物。
能令諸根大種長養。
或非段物亦非是食。
謂若有觸意思及識。
不能長養諸根大種。
如是所餘觸。
乃至識。
随其所應。
當作四句。
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至)及順益舍資養勝故。
二者下。
釋觸食。
初标名示相。
觸。
謂觸對。
即五遍行之一。
觸對塵境為相。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相應之觸。
觸對可意等境。
攝受喜樂。
怡适諸根。
身心悅豫。
此即食之能事。
此觸下。
簡别。
問觸是遍行。
遍一切心。
何者為食。
答。
如文。
屬六識偏勝者。
觸對六塵粗顯境故。
攝喜樂受故。
能生順益身之舍故。
簡去七八二識中觸者。
行相所緣微細故。
不攝喜樂受故。
雖與舍俱。
非益非損故。
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至)意識于境希望勝故。
三意下。
釋思食。
初标名示相。
意即第六。
思亦遍行之一。
希冀攀望為相。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相應之思。
與别境中欲俱轉。
可愛境雖未能得。
由思惟希望故。
未得欲得。
亦能資延身命。
此即食之能事。
如懸沙止饑。
望梅止渴之類是也。
此思下。
簡别。
思遍八識。
今取意識相應者。
希望勝故。
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至)一類相續執持勝故。
四者下。
釋識食。
初标名示相。
識即第八。
執持根身令不散壞故。
謂有下。
出體顯能。
有漏者。
簡非無漏識。
無漏識不仗前三食增長。
有漏識由三食增長。
方能執持。
此即食之能事。
此識下。
簡别。
簡前七識取第八者。
一類相續執持勝故。
由是集論說此四食(至)令不壞斷故名為食。
由是下。
結判。
先約三科判。
四食三科攝者。
段食。
色蘊攝。
觸思。
行蘊攝。
識食。
識蘊攝。
又段食。
香味觸三處攝。
觸思。
法處攝。
識是意處攝。
又段是香味觸三界攝。
觸思法界攝。
識是六識及意界攝。
此四下。
結食義。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至)而依識轉随識有無。
段食下。
約三界判。
段食欲界有用者。
欲者。
此界有飲食。
睡眠。
淫欲故。
上界不如是故。
觸思雖遍一切地。
随識有無故。
觸遍六識。
若随鼻舌二識。
唯欲界有。
若随眼耳身三。
通二地居。
若随意識。
雖遍三界。
唯除無想天。
觸思随之。
以判有無。
識食遍界。
略不言之。
眼等轉識有間有轉(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眼等下。
初簡轉識非識食體。
有執轉識可為食體。
初二句标簡。
謂無下。
釋。
約無心位明有間斷。
約有心位明有轉易。
無想天中無故不遍。
諸有下。
結斥外執。
執無第八。
身命誰持。
非但違理。
亦複違經。
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至)如虛空等非食性故。
非無下。
二破過未識為食。
由前雲無心位中轉識間斷。
今計無心位中雖現無識。
過未有識及心所故。
可以為食。
立量破雲。
過未識等是有法。
不可為無心位食宗。
彼非現常無體用故因。
喻如空華。
設有下。
縱過未識有體用。
立量破雲。
過去有體用識是有法。
非食性宗。
非現在攝故因。
喻如虛空。
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至)過去非食已極成故。
亦不下。
三破入定心心所為食。
入定心等。
謂定前加行。
破如文。
又不可說無想定等(至)不相應法非實有故。
又不下。
四破無想定等為食。
牒破如文。
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于彼有情能為食事。
有執下。
複破滅定等。
以第六識為食。
先叙。
彼執非理後當廣破(至)于彼身命不可為食。
彼執下。
初句總破。
指廣在後。
又彼下。
先略破無漏心非食。
應說者。
反徴辭也。
無漏下。
破。
破壞有者。
未證轉依所有身命。
晝屬有漏。
治障相違故。
亦不可執無漏識中(至)不能執持有漏種故。
亦不下。
二破有漏種為食。
初文牒執。
無漏下。
立量破。
無漏識中有漏種是有法。
不能為彼食宗。
不能執持有漏種故因。
喻如涅槃。
複不可說上界有情(至)衆同分等無實體故。
複不下。
三破身命互為食。
初文牒執。
四食一句。
直破。
又無下。
身命互破。
初句無色無身。
則命無食。
次句衆同分。
即命根。
無實體故。
則身無食。
由此定知異諸轉識(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由此下。
正明異熟是識食體。
世尊下。
引聖言量證。
唯依取蘊建立有情(至)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唯依下。
通伏妨。
問曰。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佛依食住。
應是有情耶。
答如文。
取蘊者。
取是着義。
謂有漏五蘊。
佛非有漏。
五蘊空故。
非有情攝。
又問。
衆生無上者佛是。
亦着衣持缽乞食城中。
豈非有情耶。
答如文。
随機應現故。
既異下。
結有第八。
又契經說住滅定身(至)不離身識不應有故。
又契下。
引滅定識證有第八。
身行。
謂出入息。
語行謂尋伺。
心行。
謂受想。
此三名行者。
三之加行也。
在滅定中皆悉滅故。
壽即命根。
一期果報連持不斷故。
暖即第八識之相分。
根謂五根。
亦第八相分。
由有執持。
故不離壞。
識即第八。
是總報主。
故不離身。
若無下。
反證。
謂眼等識行相粗動(至)依何而說識不離身。
謂眼下。
明住滅定者轉識皆滅。
此段成立經中身語心行無不皆滅。
若不下。
反顯不離身識即是第八。
何之一字。
徴顯第八。
若謂後時彼識還起(至)如壽暖等實不離身。
若謂下。
破轉救。
先立似能立量救。
滅定中轉識是有法。
名不離身宗。
後時還起故因。
喻如隔日瘧。
是則下。
以想受心行為同品立二量。
反覆例破無轉識。
滅定中想受心行是有法。
不應滅宗。
後時還起故因。
喻如轉識。
以轉識不滅。
喻受想不滅。
何名滅受想定。
亦違經中心行滅言。
又量雲。
滅定中轉識是有法。
應滅宗。
起滅同故因。
喻如心行滅。
以心行滅。
喻轉識應滅。
雲何計有轉識還起。
次以壽暖根三為同品立二量。
反覆例成有第八。
壽暖根三是有法。
亦應壞滅宗。
四法互相依持故因。
喻如識。
以轉識滅。
喻滅定中壽暖根滅。
如同無情。
便成大過。
又量雲。
第八識是有法。
實不離身宗。
四法互相依持故因。
喻壽暖根三。
以壽等喻不離身識。
定是第八。
非謂後時還起之轉識。
又此位中若全無識(至)豈得說為住滅定者。
又此下。
立量斥同無情。
滅定位中行者是有法。
非有情數攝宗。
全無識故因。
喻如瓦礫。
全無識者。
轉識不起。
又不許有第八故。
又異熟識此位若無(至)離托餘身無重生故。
又異下。
立量斥無執持。
滅定位中諸根壽暖是有法。
皆應壞滅宗。
無識執持故因。
喻如死屍。
既爾下。
牒上諸根壽暖皆滅。
汝謂後時還起。
今破雲。
後識必不還生。
何故不還生。
根壽既俱無。
汝說不離身識。
彼識何所依。
何所屬。
或雲後識必不還生。
汝說不離身者。
彼名為何者。
諸異下。
釋不還生義。
前異熟既盡。
複生餘異熟。
故無重生。
又若此位無持種識(至)受熏持種亦已遮故。
又若下。
破無持種識。
初文謂無能持故。
則無所持。
無因種故。
則無現識。
過去下。
明諸法不能受熏持種。
然滅定等無心位中(至)決定有識實不離身。
然滅下。
立量明滅定有識。
滅定等無心位中是有法。
定實有識宗。
具諸根壽暖有情攝故因。
喻如有心位。
由斯下。
結成有第八。
若謂此位有第六識(至)此定亦名無心定故。
若謂下。
約名體相違破。
初句牒計如文。
亦不下。
破。
若有第六識。
又立名無心定。
名體失當。
兩不相符。
前雲後當廣破。
指此文起。
若無五識名無心者(至)如五識身滅定非有。
若無下。
約諸定濫名破。
初句牒計。
謂無五識名無心。
此救名體不相違。
意成有第六識。
名不離身。
又遮無第八。
應一下。
先破彼以五識救。
諸定者。
謂九次第等定。
是則諸定皆無五識。
皆濫無心名故。
意識下。
立量破彼意成有第六。
意識是有法。
滅定非有宗。
六轉識攝故因。
喻如五識身。
或此位識行相所緣(至)可了知識入此定故。
或此下。
約可知不可知。
對顯有第八。
初量雲。
此位識是有法。
非第六識宗。
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因。
喻如壽暖等。
次量雲。
此位有識是有法。
非此位攝宗。
行相所緣可知故因。
喻如餘散心位。
本為下。
結斥當文。
本為止息可了知識。
故入此定。
雲何入此定。
猶有第六識。
應知不可知識。
即是第八。
又若此位有第六識(至)又不應名滅受想定。
又若下。
約心所有無破。
先立有無兩關。
若有下。
先破有心所。
初句牒計。
次破。
一違聖言量。
二違本定名。
此定加行但厭受想(至)說心行滅何所相違。
此定下。
轉救二失。
初文唯滅受想。
此救無有違名失。
受想下。
受想資助功強。
獨名心行。
此救無有違教失。
意謂受想心行雖滅。
餘所猶存。
還成有心所。
又成滅受想。
無想定中應唯想滅(至)此二滅時心亦應滅。
無想下。
舉無想例破初救。
若謂滅定中唯滅受想。
例而言之。
無想定中秪唯滅想。
然汝不許者。
無想定中不唯滅想。
亦滅一切心所。
受想滅定中亦然。
何謂有心所耶。
既唯下。
破資助心強次救。
此二既能資助。
能助既無。
所助應滅。
膏盡明滅故。
何謂有第六識。
如身行滅而身猶在甯要責心令同行滅。
如身下。
叙轉救。
以身行滅。
例心行滅。
以身在例心亦應在。
安住定中出入息雖滅。
而身不滅。
甯要責心令同受想滅。
若爾語行尋伺滅時語應不滅而非所許。
若爾下。
以語行并破。
若爾者。
牒上救詞。
若謂身行滅而身猶在。
以例心行滅而心猶在。
亦應語行滅而語猶在。
而非所許者。
然汝不許滅定有語。
例應不許滅定有心。
然行于法有遍非遍(至)如何可說彼滅心在。
然行下。
出三行有别。
不應齊例。
初句通判三行有遍有不遍。
遍者。
遍大地法故。
不遍者。
不遍大地故。
次二句釋義。
非遍下。
依義判定三行差别。
如文。
許如下。
舉思等為同喻。
以大地法故因。
證成受想是遍行攝。
量雲。
受想于心是有法。
亦遍行攝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思觸作意。
受想下一句。
以語尋伺為同喻。
證受想滅時心亦随滅。
量雲。
受想滅是有法。
心定随滅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語尋伺。
如何下一句。
結責救詞。
如何說受想滅而心猶在。
尋伺即思。
以思為體故。
又許思等是大地法(至)如何可言有餘心所。
又許下。
以受想為同喻。
證思等亦應滅。
以成心所皆滅。
雲何言有心所。
一滅一切滅故。
量雲。
思等是有法。
亦應滅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滅受想。
既爾。
牒上思等既滅。
信貪等餘心所亦應皆無。
非遍下一句。
證成餘心所滅。
遍行滅時餘随滅故。
如何下一句。
結責有餘心所。
既許思等此位非無(至)想亦應生不相離故。
既許下。
以思等為同喻。
證成受想非無。
雲何名滅受想定。
一立一切立故。
量雲。
受想是有法。
此位非無宗。
大地法故因。
喻如思等。
又此下一句。
牒上有思等。
亦應下。
例思等是有。
亦應有餘心所。
此中大地法故一因。
一成受想是遍行攝。
二成心定随滅。
三成思等亦應滅。
四成受想非無。
如受緣非一切受(至)由斯所難其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