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疏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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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複一切聲聞已下。
次明二乘聖人尚不能伏。
況三善道。
三善道尚不能伏。
況三惡道。
故不說也。
佛欲以如是智慧已下。
釋上校量福田等意也。
諸法平等忍者。
即是無生忍也。
當說。
施惡人畜生等尚有報。
但大本經中。
是自貶之辭。
故雲或空無報。
欲使人進德。
令如此中行者。
不空食施故也。
當說。
欲令得五眼慈行般若已下。
即釋勸修之意也。
相應念者已下。
即是牒上經文。
佛來弟子已下。
即是論釋也。
下文等并一一當對上文說之耳。
不增不減。
即是般若波羅蜜者。
據實相波若。
無量無邊等義亦爾。
菩薩智慧與此合也。
信力故已下。
明下從凡夫上至諸佛。
悉皆具有信等五根。
通漏無漏。
若言觀中無信者。
亦應無慧。
何以故。
佛法中必須信慧相随。
慧無信者。
屬于耶慧。
若言為入空故須有慧者。
亦為入佛法故須有信。
釋上信不疑等義也。
當說。
我想斷故已下。
若六識分别存。
于生則有怖也。
是菩薩正行已下。
次釋上十一問中經文也。
當一一說。
佛以反問已下。
釋上佛答經文也。
當說。
諸觀滅已下。
明諸觀法既是分别鄣。
不見無分别理故。
亦屬無明也。
複問下。
當說。
佛語下。
當說。
耶因緣者。
不得正果。
今此中論正果報也。
因緣少已下。
明須萬行具足方得妙果。
菩薩于法性中智慧功德法身冥于法性。
而增長盛明。
故雲法性生變化身者。
是法性身上用也。
當說。
末後身者。
是無功用道末後身。
即是十地菩薩也。
具足正因緣者。
此即是說生因為正因。
謂六波羅蜜等也。
當說。
未得無生忍已下。
此據世心菩薩。
故相續解脫了義經雲。
地前菩薩。
與諸煩惱共行。
但能縛之。
初地已上。
雖亦與煩惱共行。
而能斷制。
七地上一切煩惱不行。
與此論合也。
譬如已下。
為功用道無功用道等作譬也。
當說。
以是貴故已下。
釋善吉所以問意也。
當說。
此二俱有過故已下。
若言不生。
則同上第一句不生過。
若言生。
同第二句過。
此是第三句。
上經中乃有第四句。
無第三。
此中有第三句。
無第四句。
若别行經中。
則具足四句也。
當說。
問曰已下。
料簡上意也。
當說。
第六十一品者。
名為同學品。
即是上信門中大分第三。
自此已下。
有四品經文。
明厲于中信。
同于上達。
波若道中說分一周終此四品。
此品明修和敬成就生忍。
令同上信。
明于一學。
次等學品。
明因于平等得于法忍。
上既明波若相狀。
善吉既問學儀軌竟。
帝釋上來又對佛校量書持信行福勝。
今欲勸勵令修故。
更有四品之生。
良以于此論将欲釋。
故舉之雲第六十一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
就此品中。
大有二分。
第一明天主贊歎修者之德。
及校量勝劣。
明華報等義。
第二明示行同住和敬。
視如世尊。
成于生忍。
此初即是第一也。
當一一說。
亦勝菩薩行五波羅蜜等已下。
此是美初發心。
所以雲爾也。
當說。
無方便力者已下。
夫人經雲。
若于無量世行六波羅蜜。
不如守此經卷者。
有師即執此文。
釋言。
行六波羅蜜。
不如此經。
何有此理。
故此中雲無方便者。
彼經亦爾。
題雲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
彼意言若無方便者。
雖無量時學行六波羅蜜。
不如有方便者守此經卷。
所以此中。
前言勝行五度。
後言勝行波若。
無方便者。
為美方便義故爾。
彼既雲是大方便經。
故所以言守此經卷為勝者。
隻是言守此方便為勝也。
當說。
所有世間厄難已下。
校量已竟。
次明華報也。
當一一說。
若幹劫已下。
若人于上地菩薩生惡心者。
随若幹念。
一念則受一切生死之罪也。
我不說有出者。
隻以長遠故爾說耳。
當說。
共住雲何已下。
品之第二明修和敬具足生忍。
不行雜學。
修一大乘。
明同學之義也。
當說。
釋曰已下。
今論主先出經來之意。
天主既對佛校量。
今複欲說其義故所以來也。
當說。
餘心心數法雜者已下。
上雲不令餘心心數法雜。
令欲釋餘心心數法義。
故舉來文而生之也。
此中并當一一對上文意釋耳。
聞帝釋得聲聞道已下。
上論乃雲是大菩薩。
而阿含經亦言是須陀洹等者。
并是談其迹也。
當說。
不能下意共悔已下。
以此義故說不出。
非是永不可出也。
當說。
第六十二品者。
名為等學品。
何故次同學品後明于此品。
上品明因六和敬等事得于生忍。
今明因行平等得于法忍成等學義。
故次此品後。
明于此品。
論次釋故。
舉之雲第六十二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就此品中亦大有二分。
第一明就十八空明法等義。
第二廣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義。
亦明生等。
此品所以前明法等後明生等者。
将是為欲次第接連前品之意。
所以如此。
此初即是第一也。
當說。
須菩提白言已下。
第二廣明波若之行。
及校量等義。
并一一當說。
為盡諸學邊已下。
明菩薩觀徹真原。
心窮後際。
廣大如法界。
究竟如虛空。
故雲爾也。
直到阿鞞?緻地已下。
上上信之中。
皆雲不退行類相貌。
今此中乃始雲得到不退地者。
當知是列于中下。
令修上地也。
并當一一說。
欲撞系佛鐘鼓已下。
在鐘名撞。
在鼓名擊。
故雲撞擊。
品以振于佛法為撞擊也。
貌者是大聲之相。
明以佛法音聲普告一切。
故雲爾也。
代佛揚化。
故雲升高座也。
若作是念是般若波羅蜜已下。
有三翻雲。
若作是念。
若不作是念。
作是念。
文意極相似。
至論意分别之也。
釋曰已下。
論主将欲解釋。
先牒上生下出經卷之意也。
當說。
如稱兩頭已下。
欲論生法既各自參差。
今得此二等。
則生法均平。
故雲如稱也。
當說。
須菩提複問已下。
釋第二分經文也。
并當一一對上文說。
六波羅蜜既是因性。
總攝萬行。
故雲盡諸學邊也。
或時有大人已下。
明學大法行大智慧如是等故。
名為大人。
所謂思諸實法也。
當說。
以欲界已下。
明菩薩以欲界衆生多諸惡欲等故。
生于欲界度之。
但為調心故修諸禅。
而不随生也。
為是人故行六波羅蜜等已下。
若諸小菩薩。
或為破悭貪故。
行檀波羅蜜。
為除破戒故行屍羅。
若謂大菩薩。
本無悭貪破戒等事。
所行諸波羅蜜。
但為衆生而行之也。
問曰已下。
雲五見等既有。
各各相不同。
雲何言攝入我見中也。
答曰已下。
明諸見雖複雲雲。
我見為本。
故雲攝入也。
人以無明因緣故已下。
次出生五之由。
及以生之次第也。
欲論五衆本來是空。
但衆生不解此衆空故。
而于空法中。
橫生我想。
起于身見。
生我見故。
言是身死如去等。
謂如未來世去。
不如未來世去。
若如去已下。
次因此身見。
則起斷常二見。
下論自言。
謂常邊斷邊故。
屬為邊見也。
若謂斷滅已下。
明從耶見生見取也。
若謂常已下。
明從常見生戒取也。
或時見斷常俱有過故已下。
次從斷常二見見取戒取等上生于耶見。
五見之生。
良以此也。
住是五見中已下。
師雲。
若以五見。
足五十七見。
為六十二見者。
此則為易。
若言見世間常無常等有四句。
曆五陰上為二十見。
前際後際。
即是邊無邊四句。
曆五陰上為二十。
此四十見可解。
然餘十七見。
而不可解也。
若言就如去不如去二十見中。
以如去不如去二句即是斷常二見故除之。
次第三句即同上二句。
故亦除之。
既言身即是神。
身若滅時神亦皆滅。
屬斷見故。
亦須除之。
身異神異。
既是耶見。
不異五見中耶見。
故亦除之。
除此五見。
餘有五十七在。
足根本五見。
為六十二見。
此義亦極成難也。
問。
若言除此如去等中三見。
及身即神身異神異等五見。
雲餘有五十七見者。
五陰中。
為除色上此三句。
為除受上想上等三。
若此三句。
于五陰盡除者。
即成除十五見。
及身即是神。
身異神異等十七見。
若言但雲除此三而已。
不論于五陰上明者。
數既不成。
則為無除。
若言但除色上此三句者。
想受行識等。
何故不除受上者。
餘者上何故複不除。
若言五衆生盡除者。
複成除十五見。
及後二見為十七。
則不成餘有五十七見義。
終自不合也。
當說。
解言。
如去不如去。
即是斷常二見。
第三句還同上二句。
身即是神。
既是斷見故。
亦同不如去義。
身異神異是耶見。
今以此五為根本生諸見。
抽故出三句。
既是根本生諸見故。
但随于一陰上抽取無在。
一雲。
色陰既在初。
又多是一陰故。
但抽取色陰上三句。
屬根本。
生諸見。
無妨也。
一雲。
今就所見為論。
多執識為我。
但取識上三句。
餘數但随識故不取。
所以但抽取此五見出。
以為根本。
餘者有五十七。
合成六十二見也。
今解雲。
既言住是見。
五中見世間常無常前後際等。
生五十七見。
是故說身生六十二見。
無咎。
此恐當但取五見為根本。
已餘五十七見。
從此五見上。
各自随其所生。
或橫相生等。
并屬五十七見。
故雲生五十七見。
此為扶六十二義。
故作此說。
未必如六十二見。
如此從諸陰生。
曆而數之。
抽簡除卻。
令滿五十七看。
此中意乃言。
于五見上。
更生五十七見。
不如前所明六十二見。
此義似當。
諸見雖多。
不過六十二種攝盡。
今既欲不乖六十二見義故。
以五見為本。
諸所生者。
則名為五十七見。
此别是一種。
意明六十二見。
若如上所明六十二見者。
乃以十四難為根本。
曆五陰上離作之。
雖合諸見。
亦不論五等名字。
今此中乃于十使中。
抽取五見為本。
生五十七。
雖不相離。
當知别是一義明之。
如大集阿含經等釋六十二見義。
已如佛母品中說也。
當說。
複次佛告已下。
次釋上經文中後之三句。
作是念等文句義異之意也。
當說。
釋第七十八卷論 第六十三品者。
名為願樂品。
所以次等學品。
後明此品者。
上品明菩薩具于生法二忍。
内德既充。
外為世間人天所樂。
及為一切衆聖愛念。
此品之生。
正以于此。
故次等學品後。
明願樂品。
論将欲釋。
故舉之雲第六十三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
就此品中。
大有二分。
第一明歎美波若行般若德。
及随喜回向功德無量無邊。
第二從須菩提白佛已下。
明無分别波若不可思議。
雖複冥懸而無方大用。
今此初即是第一贊歎等義也。
當說。
得人天中之善利壽命中最等已下。
釋三善利有四種。
壽命有二種。
并至論當釋。
我既度已下。
明菩薩行四弘誓願也。
當說。
随喜心下當說。
回向已下。
明菩提是衆生還原反本之處。
今諸随喜一念已下善根福德。
與一切衆生共之。
以無相心。
隻願令得此菩提。
故。
雲回向。
一者以此功德。
不願得餘果。
唯願得佛。
向己菩提反本之處。
故雲回向。
二者以此功德。
願一切衆生皆得菩提。
不得餘果。
向己歸本之地。
故雲回向也。
非心已下。
明無相之心回向。
心相即寂。
心無心相。
故雲非心。
雖心相即寂。
亦不離此心而得回向。
故雲不離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品之第二。
明無分别波若不可思議。
雖寂冥懸。
而能有大用也。
當一一說。
佛告已下。
明慧眼所見無法可見故然也。
當說。
二離中已下。
此意雲。
若言波若亦離菩提亦離。
以波若離為因菩提離者。
便是以離得離。
故雲二離中雲何能有所得也。
佛告已下。
佛答意雲。
若波若離。
異菩提離。
有此二離者。
可雲二離。
不應以離得離。
今波若與菩提。
同是一如。
若能解波若離者。
即是菩提離。
隻以波若能解此波若離即是菩提離故。
所以因于般若得于菩提。
既無二離。
是故不以離得離。
而因波若得菩提也。
能為難事已下。
明聖人說法但益物而已。
如來為益一類衆生故說難。
善吉為益一徒衆生故說易。
雖雲難易。
其理實冥同。
佛甚深義故雲難。
善吉以無難相故雲易。
是故懸同不相反也。
菩薩行波若。
心無有分别。
無有滞礙。
故雲如虛空也。
譬如佛已下。
為除伏疑故。
有人言。
若波若無分别者。
恐當無心同于木石。
引佛為義。
如佛有心無分别也。
當說。
作化人已下。
亦為除伏疑。
有人言。
若波若無心。
則無所作。
不能得果。
故作此化男等喻。
雖複無心分别。
而能有所作。
波若亦爾也。
如化人木男女牛馬等。
雖複無心而有所作。
般若亦爾。
雖無心相而有大用。
大有所作。
隻以無心相故。
始能作無極之用。
若有心相。
則有疲怠懈廢。
用有有極限。
何能有無盡之用。
非木石故雲無心也。
用時有魯班。
亦善能克木也。
作人還令作木人。
及令鋤?也。
當說。
波若色知識等法。
盡無分别也。
報舍利弗已下。
身子向者總以為問。
善吉以此二業異故。
乃分為二分答之。
以六道是生死。
屬颠倒業故。
為一分答也。
汝言已下。
次領答後分。
明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故而有差。
無為法者。
即是無分别法。
以得此無分别法故。
得諸果差别。
若無為果。
不論差别。
但據有為果也。
當說。
釋曰已下。
明大衆聞上說于波若及行菩薩道發心之者。
福德無量。
所以祥共歡喜作念深生贊歎也。
當說。
問曰下。
當說。
雖未即位者。
雲未經位也。
但空發心者。
據凡夫發心。
未能具行諸波羅蜜。
故雲空也。
在?中者。
喻菩薩在生死無明?藏中。
心力已勝也。
如沙彌已下。
所以說此者。
隻欲令人發心欲示凡夫趣爾。
發心羅漢。
尚為員衣缽。
何況發心菩薩也。
當說。
此事不可論者。
明未來功德故當具勝。
但今猶劣也。
小乘人言已下。
此是小乘偏說也。
中道義如上說者。
即是初解謂發心勝。
非禅定解脫等諸德勝義。
此是處中而說。
稱于義理。
故雲中道也。
得人中善利已下。
當說。
梵王等。
是六波羅蜜家草莠報。
法王是正報也。
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
釋發心所以勝義也。
以種無量無邊田中已下。
明諸佛聖人是無盡之田。
今以于此無盡田中。
興随喜心故。
名于此田中種善。
所以其福無量。
此最是勝福。
冥應勤行也。
須菩提聞已取空無有心相已下。
釋上品之第二經文也。
當說。
世尊今波若已下。
釋善吉問意也。
當說。
譬如以指觸虛空已下。
明指是有虛空是無。
以虛空無故。
指尚不能得觸虛空。
何況二法皆是一空而當有觸也。
若一切法定有相非空者已下。
明法相既定故。
則生死不可斷。
涅槃不可證。
無三世四谛三寶等義。
隻以諸法并無定相故。
有此斷證等義也。
當說。
畢竟離相中。
無鄣礙故。
雖一切諸法同是一離。
而得有差别也。
甚深相下。
當說。
如木人無心而有所作。
波若無分别。
而能得諸果也。
是故斷法即是空無有分别已下。
此據無為果。
辯無分别義也。
世谛故已下。
釋有分别義也。
及畢竟空已下。
次就體實釋無分别義。
明此人法皆畢竟空故無分别也。
第六十四品者。
名為稱揚品。
何故次願樂品後。
明于此品。
上明菩薩修平等行。
具生法二忍故。
為一切衆生愛樂。
今次明為諸天人所敬。
衆聖歎美故。
次明此品。
論将次釋。
故雲第六十四品釋論也。
舍利弗語須菩提已下。
就此品中大有二分。
第一明菩薩行不二法不證實際。
而廣度衆生。
第二從何以故去。
明十方諸佛稱揚菩薩。
此初即是第一明。
善吉。
既是命說之主。
故身子緻問也。
當一一說。
是乃為難已下。
至論當釋。
虛空既是對有之無。
故雲無堅固虛诳等也。
衆生離即是色離者。
當知生空即是法空。
但從诠為異也。
當說。
佛告已下。
明次佛為賓。
善吉為主也。
至論當釋。
不但已下。
明佛成其所說也。
釋曰已下。
論主此初先起經來之意。
明身子聞上品末說無分别波若相故。
所以緻問。
生此經來也。
當一一對上經文說之。
衆生虛诳已下。
明衆生無始已來著有情。
皆今不着故為難。
衆生是空。
而欲度是空衆生故為難。
不着無為故。
不為難也。
當說。
問曰已下。
上命說分中。
已有此義。
而所以于此品中更明此義者。
上雲後分囑累為命說故來。
次囑累品。
既明囑累之事故明之。
一雲二周囑累。
為波若與方便二道經文。
故為二周不開命說。
當此品為生下分一周囑累故。
所以此中釋此命說等義也。
當說。
釋第七十九卷論 觀一切法空不舍一切衆生已下。
明菩薩雖體一切法空不住于空。
而能起大慈悲。
以不舍衆生。
故爾。
若此慈悲等。
不解一切法空者。
則起衆生相。
而度衆生相。
而度衆生。
名為愛見大悲。
則于衆生有疲惓想。
今以菩薩慈悲。
從實相生。
屬無緣慈悲故。
無窮盡所度無極。
所以具此二法。
魔不能壞也。
複有二已下。
一者所作如所言。
二者為諸佛所念。
明菩薩從發心已來言之。
與行未曾相違。
如受戒時。
亦終不違前語。
而毀禁戒等也。
當廣說。
何以故已下。
品之第二。
明十方諸佛各自稱揚菩薩也。
當說。
從初發意已下。
就稱揚中有通有别。
今言從初發意。
至四十一地。
是通稱揚。
次明阿鞞跋緻。
是别稱揚。
次明未得無生忍順忍之中。
複是一種稱揚。
悉屬别也。
當說。
如是須菩提。
但聞波若波羅蜜門大利益。
何況信解。
信解已下。
上明總别稱揚三種菩薩已竟。
自此已下。
次明菩薩能如說住行得于大果也。
白佛下。
當說。
佛告下。
當說。
佛言如是已下此則問答一種。
但領上而已。
雲何得顯賓主義論。
論釋雲。
以有着為問。
以無者為答。
故得成往複也。
何以故已下。
釋如是之義也。
當說。
釋提桓因白佛已下。
明天主高贊也。
當說。
釋曰已下。
明佛上雲假使一切皆成為魔。
此一一魔複化為無量魔。
遍滿十方亦不能壞。
是菩薩時衆聞此生疑故。
所以善吉緻問也。
佛答。
以菩薩具此二緣故。
魔不能壞也。
此日月因緣故已下。
作況來釋之。
外書雲。
以陰陽化萬物。
陰陽者。
謂六伴六呂。
以侯月屬陽故為伴。
偶月為陰。
故名呂。
所以天下寒熱等。
隻由此陰陽律呂支氣等也。
若爾者故如十一月。
名為黃鐘之月。
是陽支之始故名律。
一陰支起。
一陽支則伏。
一陰支起。
一陽支則伏。
從十一月去。
至四月。
六陽支悉起盡。
六陰支悉伏盡。
何
次明二乘聖人尚不能伏。
況三善道。
三善道尚不能伏。
況三惡道。
故不說也。
佛欲以如是智慧已下。
釋上校量福田等意也。
諸法平等忍者。
即是無生忍也。
當說。
施惡人畜生等尚有報。
但大本經中。
是自貶之辭。
故雲或空無報。
欲使人進德。
令如此中行者。
不空食施故也。
當說。
欲令得五眼慈行般若已下。
即釋勸修之意也。
相應念者已下。
即是牒上經文。
佛來弟子已下。
即是論釋也。
下文等并一一當對上文說之耳。
不增不減。
即是般若波羅蜜者。
據實相波若。
無量無邊等義亦爾。
菩薩智慧與此合也。
信力故已下。
明下從凡夫上至諸佛。
悉皆具有信等五根。
通漏無漏。
若言觀中無信者。
亦應無慧。
何以故。
佛法中必須信慧相随。
慧無信者。
屬于耶慧。
若言為入空故須有慧者。
亦為入佛法故須有信。
釋上信不疑等義也。
當說。
我想斷故已下。
若六識分别存。
于生則有怖也。
是菩薩正行已下。
次釋上十一問中經文也。
當一一說。
佛以反問已下。
釋上佛答經文也。
當說。
諸觀滅已下。
明諸觀法既是分别鄣。
不見無分别理故。
亦屬無明也。
複問下。
當說。
佛語下。
當說。
耶因緣者。
不得正果。
今此中論正果報也。
因緣少已下。
明須萬行具足方得妙果。
菩薩于法性中智慧功德法身冥于法性。
而增長盛明。
故雲法性生變化身者。
是法性身上用也。
當說。
末後身者。
是無功用道末後身。
即是十地菩薩也。
具足正因緣者。
此即是說生因為正因。
謂六波羅蜜等也。
當說。
未得無生忍已下。
此據世心菩薩。
故相續解脫了義經雲。
地前菩薩。
與諸煩惱共行。
但能縛之。
初地已上。
雖亦與煩惱共行。
而能斷制。
七地上一切煩惱不行。
與此論合也。
譬如已下。
為功用道無功用道等作譬也。
當說。
以是貴故已下。
釋善吉所以問意也。
當說。
此二俱有過故已下。
若言不生。
則同上第一句不生過。
若言生。
同第二句過。
此是第三句。
上經中乃有第四句。
無第三。
此中有第三句。
無第四句。
若别行經中。
則具足四句也。
當說。
問曰已下。
料簡上意也。
當說。
第六十一品者。
名為同學品。
即是上信門中大分第三。
自此已下。
有四品經文。
明厲于中信。
同于上達。
波若道中說分一周終此四品。
此品明修和敬成就生忍。
令同上信。
明于一學。
次等學品。
明因于平等得于法忍。
上既明波若相狀。
善吉既問學儀軌竟。
帝釋上來又對佛校量書持信行福勝。
今欲勸勵令修故。
更有四品之生。
良以于此論将欲釋。
故舉之雲第六十一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
就此品中。
大有二分。
第一明天主贊歎修者之德。
及校量勝劣。
明華報等義。
第二明示行同住和敬。
視如世尊。
成于生忍。
此初即是第一也。
當一一說。
亦勝菩薩行五波羅蜜等已下。
此是美初發心。
所以雲爾也。
當說。
無方便力者已下。
夫人經雲。
若于無量世行六波羅蜜。
不如守此經卷者。
有師即執此文。
釋言。
行六波羅蜜。
不如此經。
何有此理。
故此中雲無方便者。
彼經亦爾。
題雲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
彼意言若無方便者。
雖無量時學行六波羅蜜。
不如有方便者守此經卷。
所以此中。
前言勝行五度。
後言勝行波若。
無方便者。
為美方便義故爾。
彼既雲是大方便經。
故所以言守此經卷為勝者。
隻是言守此方便為勝也。
當說。
所有世間厄難已下。
校量已竟。
次明華報也。
當一一說。
若幹劫已下。
若人于上地菩薩生惡心者。
随若幹念。
一念則受一切生死之罪也。
我不說有出者。
隻以長遠故爾說耳。
當說。
共住雲何已下。
品之第二明修和敬具足生忍。
不行雜學。
修一大乘。
明同學之義也。
當說。
釋曰已下。
今論主先出經來之意。
天主既對佛校量。
今複欲說其義故所以來也。
當說。
餘心心數法雜者已下。
上雲不令餘心心數法雜。
令欲釋餘心心數法義。
故舉來文而生之也。
此中并當一一對上文意釋耳。
聞帝釋得聲聞道已下。
上論乃雲是大菩薩。
而阿含經亦言是須陀洹等者。
并是談其迹也。
當說。
不能下意共悔已下。
以此義故說不出。
非是永不可出也。
當說。
第六十二品者。
名為等學品。
何故次同學品後明于此品。
上品明因六和敬等事得于生忍。
今明因行平等得于法忍成等學義。
故次此品後。
明于此品。
論次釋故。
舉之雲第六十二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就此品中亦大有二分。
第一明就十八空明法等義。
第二廣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義。
亦明生等。
此品所以前明法等後明生等者。
将是為欲次第接連前品之意。
所以如此。
此初即是第一也。
當說。
須菩提白言已下。
第二廣明波若之行。
及校量等義。
并一一當說。
為盡諸學邊已下。
明菩薩觀徹真原。
心窮後際。
廣大如法界。
究竟如虛空。
故雲爾也。
直到阿鞞?緻地已下。
上上信之中。
皆雲不退行類相貌。
今此中乃始雲得到不退地者。
當知是列于中下。
令修上地也。
并當一一說。
欲撞系佛鐘鼓已下。
在鐘名撞。
在鼓名擊。
故雲撞擊。
品以振于佛法為撞擊也。
貌者是大聲之相。
明以佛法音聲普告一切。
故雲爾也。
代佛揚化。
故雲升高座也。
若作是念是般若波羅蜜已下。
有三翻雲。
若作是念。
若不作是念。
作是念。
文意極相似。
至論意分别之也。
釋曰已下。
論主将欲解釋。
先牒上生下出經卷之意也。
當說。
如稱兩頭已下。
欲論生法既各自參差。
今得此二等。
則生法均平。
故雲如稱也。
當說。
須菩提複問已下。
釋第二分經文也。
并當一一對上文說。
六波羅蜜既是因性。
總攝萬行。
故雲盡諸學邊也。
或時有大人已下。
明學大法行大智慧如是等故。
名為大人。
所謂思諸實法也。
當說。
以欲界已下。
明菩薩以欲界衆生多諸惡欲等故。
生于欲界度之。
但為調心故修諸禅。
而不随生也。
為是人故行六波羅蜜等已下。
若諸小菩薩。
或為破悭貪故。
行檀波羅蜜。
為除破戒故行屍羅。
若謂大菩薩。
本無悭貪破戒等事。
所行諸波羅蜜。
但為衆生而行之也。
問曰已下。
雲五見等既有。
各各相不同。
雲何言攝入我見中也。
答曰已下。
明諸見雖複雲雲。
我見為本。
故雲攝入也。
人以無明因緣故已下。
次出生五之由。
及以生之次第也。
欲論五衆本來是空。
但衆生不解此衆空故。
而于空法中。
橫生我想。
起于身見。
生我見故。
言是身死如去等。
謂如未來世去。
不如未來世去。
若如去已下。
次因此身見。
則起斷常二見。
下論自言。
謂常邊斷邊故。
屬為邊見也。
若謂斷滅已下。
明從耶見生見取也。
若謂常已下。
明從常見生戒取也。
或時見斷常俱有過故已下。
次從斷常二見見取戒取等上生于耶見。
五見之生。
良以此也。
住是五見中已下。
師雲。
若以五見。
足五十七見。
為六十二見者。
此則為易。
若言見世間常無常等有四句。
曆五陰上為二十見。
前際後際。
即是邊無邊四句。
曆五陰上為二十。
此四十見可解。
然餘十七見。
而不可解也。
若言就如去不如去二十見中。
以如去不如去二句即是斷常二見故除之。
次第三句即同上二句。
故亦除之。
既言身即是神。
身若滅時神亦皆滅。
屬斷見故。
亦須除之。
身異神異。
既是耶見。
不異五見中耶見。
故亦除之。
除此五見。
餘有五十七在。
足根本五見。
為六十二見。
此義亦極成難也。
問。
若言除此如去等中三見。
及身即神身異神異等五見。
雲餘有五十七見者。
五陰中。
為除色上此三句。
為除受上想上等三。
若此三句。
于五陰盡除者。
即成除十五見。
及身即是神。
身異神異等十七見。
若言但雲除此三而已。
不論于五陰上明者。
數既不成。
則為無除。
若言但除色上此三句者。
想受行識等。
何故不除受上者。
餘者上何故複不除。
若言五衆生盡除者。
複成除十五見。
及後二見為十七。
則不成餘有五十七見義。
終自不合也。
當說。
解言。
如去不如去。
即是斷常二見。
第三句還同上二句。
身即是神。
既是斷見故。
亦同不如去義。
身異神異是耶見。
今以此五為根本生諸見。
抽故出三句。
既是根本生諸見故。
但随于一陰上抽取無在。
一雲。
色陰既在初。
又多是一陰故。
但抽取色陰上三句。
屬根本。
生諸見。
無妨也。
一雲。
今就所見為論。
多執識為我。
但取識上三句。
餘數但随識故不取。
所以但抽取此五見出。
以為根本。
餘者有五十七。
合成六十二見也。
今解雲。
既言住是見。
五中見世間常無常前後際等。
生五十七見。
是故說身生六十二見。
無咎。
此恐當但取五見為根本。
已餘五十七見。
從此五見上。
各自随其所生。
或橫相生等。
并屬五十七見。
故雲生五十七見。
此為扶六十二義。
故作此說。
未必如六十二見。
如此從諸陰生。
曆而數之。
抽簡除卻。
令滿五十七看。
此中意乃言。
于五見上。
更生五十七見。
不如前所明六十二見。
此義似當。
諸見雖多。
不過六十二種攝盡。
今既欲不乖六十二見義故。
以五見為本。
諸所生者。
則名為五十七見。
此别是一種。
意明六十二見。
若如上所明六十二見者。
乃以十四難為根本。
曆五陰上離作之。
雖合諸見。
亦不論五等名字。
今此中乃于十使中。
抽取五見為本。
生五十七。
雖不相離。
當知别是一義明之。
如大集阿含經等釋六十二見義。
已如佛母品中說也。
當說。
複次佛告已下。
次釋上經文中後之三句。
作是念等文句義異之意也。
當說。
釋第七十八卷論 第六十三品者。
名為願樂品。
所以次等學品。
後明此品者。
上品明菩薩具于生法二忍。
内德既充。
外為世間人天所樂。
及為一切衆聖愛念。
此品之生。
正以于此。
故次等學品後。
明願樂品。
論将欲釋。
故舉之雲第六十三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
就此品中。
大有二分。
第一明歎美波若行般若德。
及随喜回向功德無量無邊。
第二從須菩提白佛已下。
明無分别波若不可思議。
雖複冥懸而無方大用。
今此初即是第一贊歎等義也。
當說。
得人天中之善利壽命中最等已下。
釋三善利有四種。
壽命有二種。
并至論當釋。
我既度已下。
明菩薩行四弘誓願也。
當說。
随喜心下當說。
回向已下。
明菩提是衆生還原反本之處。
今諸随喜一念已下善根福德。
與一切衆生共之。
以無相心。
隻願令得此菩提。
故。
雲回向。
一者以此功德。
不願得餘果。
唯願得佛。
向己菩提反本之處。
故雲回向。
二者以此功德。
願一切衆生皆得菩提。
不得餘果。
向己歸本之地。
故雲回向也。
非心已下。
明無相之心回向。
心相即寂。
心無心相。
故雲非心。
雖心相即寂。
亦不離此心而得回向。
故雲不離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品之第二。
明無分别波若不可思議。
雖寂冥懸。
而能有大用也。
當一一說。
佛告已下。
明慧眼所見無法可見故然也。
當說。
二離中已下。
此意雲。
若言波若亦離菩提亦離。
以波若離為因菩提離者。
便是以離得離。
故雲二離中雲何能有所得也。
佛告已下。
佛答意雲。
若波若離。
異菩提離。
有此二離者。
可雲二離。
不應以離得離。
今波若與菩提。
同是一如。
若能解波若離者。
即是菩提離。
隻以波若能解此波若離即是菩提離故。
所以因于般若得于菩提。
既無二離。
是故不以離得離。
而因波若得菩提也。
能為難事已下。
明聖人說法但益物而已。
如來為益一類衆生故說難。
善吉為益一徒衆生故說易。
雖雲難易。
其理實冥同。
佛甚深義故雲難。
善吉以無難相故雲易。
是故懸同不相反也。
菩薩行波若。
心無有分别。
無有滞礙。
故雲如虛空也。
譬如佛已下。
為除伏疑故。
有人言。
若波若無分别者。
恐當無心同于木石。
引佛為義。
如佛有心無分别也。
當說。
作化人已下。
亦為除伏疑。
有人言。
若波若無心。
則無所作。
不能得果。
故作此化男等喻。
雖複無心分别。
而能有所作。
波若亦爾也。
如化人木男女牛馬等。
雖複無心而有所作。
般若亦爾。
雖無心相而有大用。
大有所作。
隻以無心相故。
始能作無極之用。
若有心相。
則有疲怠懈廢。
用有有極限。
何能有無盡之用。
非木石故雲無心也。
用時有魯班。
亦善能克木也。
作人還令作木人。
及令鋤?也。
當說。
波若色知識等法。
盡無分别也。
報舍利弗已下。
身子向者總以為問。
善吉以此二業異故。
乃分為二分答之。
以六道是生死。
屬颠倒業故。
為一分答也。
汝言已下。
次領答後分。
明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故而有差。
無為法者。
即是無分别法。
以得此無分别法故。
得諸果差别。
若無為果。
不論差别。
但據有為果也。
當說。
釋曰已下。
明大衆聞上說于波若及行菩薩道發心之者。
福德無量。
所以祥共歡喜作念深生贊歎也。
當說。
問曰下。
當說。
雖未即位者。
雲未經位也。
但空發心者。
據凡夫發心。
未能具行諸波羅蜜。
故雲空也。
在?中者。
喻菩薩在生死無明?藏中。
心力已勝也。
如沙彌已下。
所以說此者。
隻欲令人發心欲示凡夫趣爾。
發心羅漢。
尚為員衣缽。
何況發心菩薩也。
當說。
此事不可論者。
明未來功德故當具勝。
但今猶劣也。
小乘人言已下。
此是小乘偏說也。
中道義如上說者。
即是初解謂發心勝。
非禅定解脫等諸德勝義。
此是處中而說。
稱于義理。
故雲中道也。
得人中善利已下。
當說。
梵王等。
是六波羅蜜家草莠報。
法王是正報也。
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
釋發心所以勝義也。
以種無量無邊田中已下。
明諸佛聖人是無盡之田。
今以于此無盡田中。
興随喜心故。
名于此田中種善。
所以其福無量。
此最是勝福。
冥應勤行也。
須菩提聞已取空無有心相已下。
釋上品之第二經文也。
當說。
世尊今波若已下。
釋善吉問意也。
當說。
譬如以指觸虛空已下。
明指是有虛空是無。
以虛空無故。
指尚不能得觸虛空。
何況二法皆是一空而當有觸也。
若一切法定有相非空者已下。
明法相既定故。
則生死不可斷。
涅槃不可證。
無三世四谛三寶等義。
隻以諸法并無定相故。
有此斷證等義也。
當說。
畢竟離相中。
無鄣礙故。
雖一切諸法同是一離。
而得有差别也。
甚深相下。
當說。
如木人無心而有所作。
波若無分别。
而能得諸果也。
是故斷法即是空無有分别已下。
此據無為果。
辯無分别義也。
世谛故已下。
釋有分别義也。
及畢竟空已下。
次就體實釋無分别義。
明此人法皆畢竟空故無分别也。
第六十四品者。
名為稱揚品。
何故次願樂品後。
明于此品。
上明菩薩修平等行。
具生法二忍故。
為一切衆生愛樂。
今次明為諸天人所敬。
衆聖歎美故。
次明此品。
論将次釋。
故雲第六十四品釋論也。
舍利弗語須菩提已下。
就此品中大有二分。
第一明菩薩行不二法不證實際。
而廣度衆生。
第二從何以故去。
明十方諸佛稱揚菩薩。
此初即是第一明。
善吉。
既是命說之主。
故身子緻問也。
當一一說。
是乃為難已下。
至論當釋。
虛空既是對有之無。
故雲無堅固虛诳等也。
衆生離即是色離者。
當知生空即是法空。
但從诠為異也。
當說。
佛告已下。
明次佛為賓。
善吉為主也。
至論當釋。
不但已下。
明佛成其所說也。
釋曰已下。
論主此初先起經來之意。
明身子聞上品末說無分别波若相故。
所以緻問。
生此經來也。
當一一對上經文說之。
衆生虛诳已下。
明衆生無始已來著有情。
皆今不着故為難。
衆生是空。
而欲度是空衆生故為難。
不着無為故。
不為難也。
當說。
問曰已下。
上命說分中。
已有此義。
而所以于此品中更明此義者。
上雲後分囑累為命說故來。
次囑累品。
既明囑累之事故明之。
一雲二周囑累。
為波若與方便二道經文。
故為二周不開命說。
當此品為生下分一周囑累故。
所以此中釋此命說等義也。
當說。
釋第七十九卷論 觀一切法空不舍一切衆生已下。
明菩薩雖體一切法空不住于空。
而能起大慈悲。
以不舍衆生。
故爾。
若此慈悲等。
不解一切法空者。
則起衆生相。
而度衆生相。
而度衆生。
名為愛見大悲。
則于衆生有疲惓想。
今以菩薩慈悲。
從實相生。
屬無緣慈悲故。
無窮盡所度無極。
所以具此二法。
魔不能壞也。
複有二已下。
一者所作如所言。
二者為諸佛所念。
明菩薩從發心已來言之。
與行未曾相違。
如受戒時。
亦終不違前語。
而毀禁戒等也。
當廣說。
何以故已下。
品之第二。
明十方諸佛各自稱揚菩薩也。
當說。
從初發意已下。
就稱揚中有通有别。
今言從初發意。
至四十一地。
是通稱揚。
次明阿鞞跋緻。
是别稱揚。
次明未得無生忍順忍之中。
複是一種稱揚。
悉屬别也。
當說。
如是須菩提。
但聞波若波羅蜜門大利益。
何況信解。
信解已下。
上明總别稱揚三種菩薩已竟。
自此已下。
次明菩薩能如說住行得于大果也。
白佛下。
當說。
佛告下。
當說。
佛言如是已下此則問答一種。
但領上而已。
雲何得顯賓主義論。
論釋雲。
以有着為問。
以無者為答。
故得成往複也。
何以故已下。
釋如是之義也。
當說。
釋提桓因白佛已下。
明天主高贊也。
當說。
釋曰已下。
明佛上雲假使一切皆成為魔。
此一一魔複化為無量魔。
遍滿十方亦不能壞。
是菩薩時衆聞此生疑故。
所以善吉緻問也。
佛答。
以菩薩具此二緣故。
魔不能壞也。
此日月因緣故已下。
作況來釋之。
外書雲。
以陰陽化萬物。
陰陽者。
謂六伴六呂。
以侯月屬陽故為伴。
偶月為陰。
故名呂。
所以天下寒熱等。
隻由此陰陽律呂支氣等也。
若爾者故如十一月。
名為黃鐘之月。
是陽支之始故名律。
一陰支起。
一陽支則伏。
一陰支起。
一陽支則伏。
從十一月去。
至四月。
六陽支悉起盡。
六陰支悉伏盡。
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