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疏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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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位常有者。
此即是明法空亦即是法性等義。
而言是事有故是事有下。
乃明聲聞法中。
以十二因緣生滅名為如義。
何所以然。
十二因緣。
既是法空。
為聲聞不得故。
但因十二因緣生滅無常義。
入于生空。
所以但以十二因緣生滅等義為如此。
隻是以如家方便。
名為如也。
故什公雲。
無常是入空之初門者。
此之謂也。
故此中言是事故是事有者。
謂有無明故。
有諸行十二因緣法等常在世也。
是事生故是事生者。
謂有此無明故。
有十二因緣次第因續生。
始從無明乃至老死等也。
是事無故是事無者。
謂十二因緣空。
以無明無故。
此十二因緣等法。
則不可得也。
是事滅故是事滅已下。
上明無明因緣滅故諸行滅。
乃至老死等。
不得相續生。
故雲是事滅故是事滅。
此據相生義斷。
故雲滅。
上據十二法空。
故雲無也。
如是生滅法有佛無佛常爾者。
謂十二因緣生法滅法。
常如此在世中。
舍利弗師子吼經中說已下。
何所以引此經及三問等義事來。
夫師子吼者。
名決定說。
向者身子未被佛教。
以不能決定說故。
所以不答。
今既被佛示其義端。
能決定說故。
所以謂諸比丘雲。
說不可盡。
比丘以事白佛。
謂身子誇說而自贊歎。
佛言身子善達法性故實能爾說。
為此義故。
所以引此文來。
為證聲聞法中。
明法性等義。
又為證聲聞。
但得生空故。
以諸法無常生滅等四行。
為如不得法空如義也。
此一意小晦當說。
滅諸觀法者。
已如上釋。
問曰是處但說如法性已下當說。
答曰已下言此如法性二事。
今有因緣故。
須說無實際。
因緣事起故不須說也。
問曰實際即是涅槃已下。
問意雲。
實是性淨實際。
即是方便淨涅槃。
亦是聲聞涅槃所證處。
所以說十二部經者。
隻為令大得此涅槃。
此涅槃即是因緣。
何故言無因緣。
故不說實際。
師言。
大乘中唯有方廣一部。
但方廣部中自有十二部。
小乘唯有十一部。
無方廣部。
今言十二部經得涅槃者。
則是通談兩處也。
至十二部經中當釋。
答曰涅槃種種若字已下。
此意雲。
若明性時義已含有實際之義。
但不說名字。
故言無因緣也。
此中離妙出等義。
當一一釋。
複次諸法如者如諸法未生時已下。
第四明三世因。
如諸法未生時。
如亦不異生時。
如如本空不異三世平等即法明如如。
言色即是空等義也。
當說。
問曰若未來生法名為未有已下。
此問意。
明以三世事别。
為難雲不可說言。
名為一如也。
答曰已下。
答意雲。
世谛法中。
就法為語。
則萬像參差。
今實相法中。
則三世平等。
一而無異。
無異故名如此義何害故引下大經如品中。
以證此義也。
複次如先論議中已破已下。
明生時無性。
三世皆爾。
豈非如義也。
又複過去一世無始已下。
明過去。
無過去故無始未來。
無未來故。
無後現在。
無現在故。
無住三世。
平等故名一如。
上言空有差品。
故名如者。
此約法明義故。
則名不可。
今言三世同如者。
則正論如義也。
法性者已下。
第五正釋法性義。
明離四句等。
明法名涅槃。
此據性淨。
一切諸法。
無非涅槃。
本來清淨。
不可破壞也。
明性淨之體。
絕于四句。
語言道斷。
心行處滅。
千非不能非萬是不能。
是故雲是不可戲論法也。
性名本分種已下。
如廣石中有金性。
黃石者喻一切法。
金性者喻涅槃。
明一切諸法中。
皆有涅槃性。
涅槃性者。
即是佛性也。
當說。
諸佛賢聖以智慧方便已下。
此下明聖人教。
令衆生修諸方便。
顯得此本空性淨之法。
若菩薩等利根。
能即法知。
懸二乘鈍根分折乃得也。
當說。
複次如水下流故會歸于海已下。
明作法同法性喻也。
而言法随于如者。
明色即是如。
水即是如。
火即是如。
故雲法随于如也。
無所随故者。
明如亦無如。
故雲無所随故也。
法同法性者。
明法性唯一。
諸法雖複雲雲。
終歸空性。
故雲法同法性也。
此之本空遍諸法體。
即是諸法體實故。
言入諸法故。
諸法同歸。
故言法性也。
如金剛已下明本際。
金剛神通人取來。
若置山頂者。
則過下至本際。
乃住諸法亦如是。
若未至法性本際者。
智慧推求諸法。
則法與智慧皆悉雲雲。
若推法相至于本際到法性中。
則一切都息。
言到如中者。
即是一切法如中也。
入自性者。
即是入法性也。
如法性等體實不異。
今但遂名字作次第明之。
故雲爾也。
如者隻雲如本不異。
如本不異者。
則是如本不生。
今亦無滅。
故雲如本不生也。
又如犢子已下。
此喻意亦同前。
此義離明欲重顯之。
故以重喻。
犢子者。
喻以智慧。
此智慧有增長之義。
故喻之以子也。
周慞鳴呼者。
喻推求法相也。
得母乃止者。
喻智慧推求至法性。
乃住此之法性。
是諸法本性故。
喻之以母也。
諸法例此本性之中。
無不皆寂無出此者。
故雲無複過處也。
實際者已下。
上言證處。
此言入則是證。
故雲如先說也。
複次一一法有九種已下。
第六明于三種如義也。
明一切諸法。
無不入在此九法中也。
一者體下明一切諸法皆有其體也。
二者各各有法已下。
明一切諸法。
各自有法。
如眼耳鼻舌等四根。
雖同四大造。
為十微所成。
而眼自有見法。
不得有聞。
耳自聞法不得有見。
鼻舌諸法等亦爾。
但自有其法也。
三者諸法各有力已下。
眼各自有其力用也。
如論當說。
四者諸法各各自有因已下。
如乳為酪因。
泥為瓶因等也。
當說。
五者已下。
如穋燸等為酪緣。
輪繩扇植等為瓶緣義也。
六者各自有果已下。
如酪為乳果非泥果等也。
七者諸法各自有性已下。
如水濕性火熱性風動性等也。
八者各有限礙已下。
如水滅火。
羊角龜骨等礙金。
猕猴畏獵等義也。
九者諸法各各有開通已下。
如眼識生時須有空。
明始能見。
故言開通。
又如水乳蘇蜜等。
更相容納不相違異也。
諸法各有緣正因緣求火攢木穿地不見水。
故雲方便也。
若知此法。
各有體有法等義。
一切諸法。
皆具此九法。
不異從緣生者。
未得出世間。
是名世間下如也。
餘二臨文當說。
複次有人言是九事中有法是名如已下。
十重中第七意。
師言若以此複次合前意者。
唯有九種。
若離此為别。
複次者。
則有十重也。
欲論此中。
亦大有子複次意。
今既就總釋此三法中。
分為重數。
若始從如釋至于實際。
已始取為一重。
若釋此三法不盡。
則不取為重者。
此義亦應好。
當别推尋也。
此言即有法談。
如言十二因緣。
既是法空。
此之因緣。
常在于世。
猶如本法體不曾異。
故言如也。
又如風性是動。
雖被障故有礙。
礙息時還複本性。
水火性等皆爾。
故取其本性義為如也。
法性實際義。
并如上釋也。
複次諸法實相常住不動已下。
第八就衆生垢淨義。
明此三法也。
以煩惱覆故。
不見本如也。
當說。
實性與無明合故變異已下。
此明不染而染離可了知義也。
當說。
實際已下。
明三乘所入證涅槃處也。
當說。
複次知諸法實相中無常法已下。
第九就實相。
釋三法義也。
當一一說。
複次法性無量無邊非心心教法所量已下。
是第十意釋也。
妙極于此故名真際者。
明三乘妙果同所極處。
更無所進故說為際。
此解最前也。
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欲數如三千大世界中大地諸山微塵當學波若已下。
此下者複舉神通行來勸學也。
明一切有為法中地水火風。
此之四種其力最大。
離勝離知。
若能善般若波羅蜜者。
其力複過此四大力。
故舉此四門。
勸學波若也。
此是經文一一說。
問曰佛何以故不贊歎諸菩薩六波羅等已下。
即是論釋。
将欲釋之。
故興問答也。
答曰衆生有二種已下。
先立此二門。
下一一釋。
所以須舉此等法。
來令學波若之意。
随其所樂所以然也。
臨文一一當說。
問曰一石土之已下。
此雲一解之土塵尚離知。
何況三千也。
答曰聲聞辟支智慧尚不能知已下。
如有一菩薩。
比丘尼問身子言。
從色究竟天已來。
傍及三千世界。
至于欲界。
其中空分如針鼻許凡有幾段。
身子答雲。
非我所知。
此是諸佛菩薩境界。
當知二乘不知菩薩能知。
又引法華經塵數等義。
來者此欲證。
明此等塵數諸佛菩薩尚知。
何況三千也。
當一一說。
複次無量者。
随人心說。
如大海水名為無量已下。
此明以事來推釋如海。
但于諸餘衆生。
為深廣無量。
于羅[目*(危-(夗-夕)+夫)]阿修羅王邊。
則非無量。
以其身力大故。
所以如此。
能于大海數量則知。
大地諸塵亦複如是。
于餘人邊。
言不可知。
于法身菩薩及佛邊。
則可數知不思議事等亦爾。
于此菩薩及以佛邊。
不得雲不思議也。
故淨名經中雲。
諸菩薩等。
皆于不思議。
而得解脫也。
當說。
問曰雲何般若波羅蜜得此智慧已下。
此意雲。
波若乃是無相實智。
此之智慧乃是分别。
雲何乃言由行波若。
得如此智也。
答曰有人行般若波羅蜜滅諸煩惱已下。
明一切衆生。
以煩惱覆心故。
令心昏濁。
不能一一了諸法。
今諸菩薩修波若智慧。
斷除煩惱。
其心清淨。
無有鄣等。
故能了達一切諸法。
悉皆分别。
而無所著也。
複次諸佛菩薩得無礙解脫已下。
于障礙法而得解脫。
五住斯盡。
能分别諸法。
無有滞礙。
故雲無礙解脫也。
複次有人言謂地為堅牢已下。
此下明為破病故所以勸學也。
以地具有四微故重。
此良以有為礙法。
因多故果重。
因少則果輕也。
故雲餘八。
謂是香者。
此明就外色四大之中。
以地具香故有八微。
餘者無香不具。
如水無香。
故唯有七微。
若就四大論種性者。
地種性則堅多。
水濕多。
火熱多。
風動多。
若就四微辨者。
地前多香。
水多味。
火多色。
風性觸多。
故以觸為風。
随多為義也。
一一當釋。
同者言。
若雲火色多為火者。
如火浣布等。
乃有食火。
鼠食火??等毛為此布。
若火唯是色觸無香味者。
雲何食之得活。
解言本以炎炎者為火。
此狩乃食火。
遭得活火。
遭屬地大。
以食火遭。
故言食火。
亦如人食菜。
菜中濕是水大法。
熱是火大性。
堅是地大。
破壞消化是風大也。
此義何傷也。
心無四事故已下。
所以明此四大。
具微多少。
力用不同者。
隻為欲顯此義故。
當知心力大也。
當說。
欲論心力實為寂大。
但諸衆生。
以諸煩惱結縛其心故。
令力用微薄耳。
有漏善心雖無煩惱已下。
明諸凡夫禅定心中。
雖除煩惱。
以不得實相故。
分别妄着。
諸見穢濁故。
心力亦少也。
二乘無漏心雖不取相已下。
一一當釋。
複次若離波羅蜜雖得神通已下。
明若以此波若波羅蜜。
修神道。
則與實相合。
無有限礙。
其用無盡。
若不帶此修諸法者。
有限有礙。
不能如此有無礙用。
前舉四法勸學。
此釋地大一周已竟。
是故總結也。
複有人言一切諸物水中為最大已下。
第二次釋水大也。
以四天王節量龍故兩得。
以時一年中。
十日一雨。
須三十六雨。
五日一風。
須七十二風。
雨以時也。
若無消水珠。
則海水滿溢。
多害衆生。
時人謂為泆爝。
山色在海角傍。
當說。
複有人言火為最大已下。
第三次釋火大力也。
以火能涸水。
故言能滅。
此是執者之義也。
當一一說。
答曰雖複因風已下。
明風勢若弱能燃火若過則能滅火也。
得神通能變身令口大口風亦大已下。
此有兩意釋。
明神者以不測為義。
通者是無壅之能。
菩薩此之神力。
既不可測。
無有壅礙。
雲何乃以有礙之心。
量他菩薩無礙之用也。
緻此離也。
說說以小金剛置于山頂宣過無礙。
故雲破山也。
有人言風力最大已下。
第四次釋風大力義也。
當說所以者何已下。
始于此總結釋須學波若之義。
明波若與實相合故。
力用無邊。
能行此等事也。
當說。
菩薩摩诃薩欲以一跏趺坐悉滿三千已下。
此是經文。
此下去意皆是神通行分勸學。
義用未盡。
故經言或現大身滿虛空等也。
問曰菩薩以何因緣如是坐已下。
次是論釋也。
當說。
諸鬼神龍王惱衆生已下。
昔在烏場國東南角。
有一好山。
甚多草木華果茂盛離烏場。
五六日行此山中有一大地。
其中在龍遮。
贊此山人不能得入。
時有通羅漢入坐池過。
龍則兩種種毒。
及風雨沙石。
刀杖不能如之。
則出問言。
尊者于此欲何所為。
答言。
我欲從汝求一坐處。
汝當施我。
龍即許之。
即時一坐則遍此山唯有池在。
喚龍語言。
汝既施我坐處。
汝當着之。
龍已許施。
不能得悔。
于是??喚人物住中。
名罽廣國。
此國本是龍山。
如千波。
亦本是海。
以大坐有如是等益。
故須大坐也。
婆離陀龍王已下。
風有八龍王。
此是小王。
唯婆伽羅最是大龍王。
是十地菩薩。
專是九地。
子是八地菩薩。
經言。
若人被蛇齧。
稱此八龍王名者。
毒則歇也。
當說。
菩薩摩诃薩欲以一毛舉三千界已下。
前唯明舉而已。
今乃言擲着他方此力彌勝故。
漸漸明之也。
此是經文。
問曰菩薩何以故舉須彌已下。
次論釋也。
當說。
如法華經說已下。
明說法華三過變。
上一過變六百萬億恒沙世界。
十方皆爾。
令受釋迦分身化佛一佛。
唯将一待者來。
不能得受。
是故三變欲講一針鋒處。
亦能令容之。
當是欲說大法。
明三乘平等故。
三變土田。
令同一會菩薩為令國土清淨。
舉山遠擲。
而不擾衆生。
唯應度者。
乃見之耳當說。
複以一食供養十方各如恒沙等諸佛及僧已下。
亦猶屬神通門也。
此是經文。
下當論釋。
問曰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已下。
次是論釋。
此意雲。
一佛從衆則無量無邊。
若施一尚不可得。
何況十方。
複言恒河也。
答曰供養功德在心已下。
初一意。
先以心為遍義也。
彼人雖不得者。
此有二意。
一者據物去來至未得。
故雲不得。
二者遣人不達。
故言不得。
但此人施心成就無悔過心故。
已得福也。
複次諸菩薩已下。
明無量劫來。
所修功德。
皆成度義。
此善習報二因。
皆悉無盡。
故經言。
純陀施食果報無盡。
當知報因不盡也。
菩薩以此無盡報施。
複何由盡譬如酒泉。
以泉有本故。
出之無盡。
菩薩既有無盡之福為本。
故報用無盡。
施何由可賜也。
二者以神通力無盡故。
施無盡也。
故大集經虛空藏文中。
亦雲菩薩行檀波羅蜜。
與虛空等無盡。
意品中。
言菩薩行檀波羅蜜無盡。
故無盡也。
如文殊下。
引事來證菩薩施無盡義也。
譬如餓鬼已下。
次以因果事來相證也。
明鬼以惡業力故。
一出千傍。
菩薩以無盡善力故。
有無盡之物也。
當一一說。
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欲使十方各如恒河沙等世界中衆生悉具于戒等已下。
次舉化行勸學。
此是經文。
下當論釋五衆義。
如先說已下。
即是論釋。
五衆即是五分法身上已釋也。
須陀洹有二種已下。
一是無為果。
二是有為果。
無為果中有二。
若略說據三結盡處。
廣說雲八十八結盡處。
為無為初果義也。
二者信行法行人住道比智已下。
雲信法者。
舉其利鈍二人也。
住道比智者。
雖複利鈍有殊。
皆于道比智中。
結于初果。
比處是三家果。
今據次第行入。
是故雲爾。
此是有為果義也。
名入流已下。
故大本經雲。
流有二種。
一者道流。
二煩惱流。
以道流故名須陀洹。
此明道流。
從八正道流入般槃。
故金剛波若雲。
名為入流者。
即是入涅槃。
流流入涅槃。
故雲入流。
與此中并合也。
得入無礙。
法性者。
法性即是涅槃。
乘八正道。
入于法性。
故言流入涅槃。
此即是性淨。
但作異名說耳。
故肇雲。
涅槃無名。
論雲。
若以涅槃為涅槃。
無法非涅槃。
此論則有九折十衍明孔子以易難解故。
作十翼來解。
易什雲對之。
以涅槃難解故。
作十衍釋之。
以二乘不盡法性。
唯得少許。
故金剛波若雲。
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
而有差别。
故雲分也。
若不得此法。
不名聖人。
故金剛波若言。
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得名此之謂也。
當說。
息忌名一已下。
次釋斯陀含也。
此人得第二果已。
人天往來唯有兩生。
于第二生上得三果。
即次得第四果得滅煩惱盡。
故名往來也。
此人斷六品思惟。
結第二果。
第二果上此人法唯有兩也。
為以餘一品惑在。
取為一種子人故。
若斷第七品有。
亦屬往來人也。
本以餘一品惑在。
亦一生在以此二義。
始名一種子人也。
是故此人雖斷第七品。
于此果上。
亦唯有二生。
故屬往來人也。
從初果訖至一種子。
既是第三果向故。
得是轉世。
今但交得前二果。
欲界迳生者。
盡是轉世故。
無問往來家家七生一種子等。
并得名轉世。
不言但轉身。
一生即滅者。
為轉世也。
若轉身一生即得滅者。
義乃可為一種子人。
除一種子人已。
即次往來人。
往來人則須有兩生若初果生極少者雲二生。
此但說一邊故得即是四生人家家後三生故前二果上無别者轉身一生得滅者。
為轉世人也。
大本經。
婆沙。
雜心。
此論等。
并言轉世人。
必定不生色無色界故。
那含果上決無轉世何以然。
我若現身修得初果二果第三果。
于那含果上。
複即得後果者。
此人即得滅故。
複屬現滅人。
若得那含果已死于中陰??厲得後果。
即得滅者。
複屬中陰滅人。
此人有三種。
一者随中陰去來離欲界。
即得滅者。
二于欲色二界中間。
始得滅者。
三于色界邊垂至色界。
而得滅者。
此并屬中陰滅人。
若生色界即得滅者。
複屬生滅。
若假行行得滅者。
複屬行滅。
唯不假行行。
而各各得滅者。
複屬不行。
滅若迳生或生初禅第二天等。
如是複屬上行故。
所以那含果上。
決無有轉世人。
而或于阿那含果中。
數轉世者。
此是合仍數之也。
若須陀洹果上。
明二生者。
此是四生人。
如言七生。
則有十四生義。
即此唯在初果上耳。
家家人雖亦在初果。
乃是第二果向人。
屬斯陀含行。
此唯有三生不者。
天上兩生。
人中一生不者。
人中兩生。
天上一生。
随其所厭而生。
決須于一處重生。
故雲家家也。
若往來人處第二果上。
亦屬那含向。
故此經言。
須陀洹家家不應住。
斯陀含往來不應住。
故
此即是明法空亦即是法性等義。
而言是事有故是事有下。
乃明聲聞法中。
以十二因緣生滅名為如義。
何所以然。
十二因緣。
既是法空。
為聲聞不得故。
但因十二因緣生滅無常義。
入于生空。
所以但以十二因緣生滅等義為如此。
隻是以如家方便。
名為如也。
故什公雲。
無常是入空之初門者。
此之謂也。
故此中言是事故是事有者。
謂有無明故。
有諸行十二因緣法等常在世也。
是事生故是事生者。
謂有此無明故。
有十二因緣次第因續生。
始從無明乃至老死等也。
是事無故是事無者。
謂十二因緣空。
以無明無故。
此十二因緣等法。
則不可得也。
是事滅故是事滅已下。
上明無明因緣滅故諸行滅。
乃至老死等。
不得相續生。
故雲是事滅故是事滅。
此據相生義斷。
故雲滅。
上據十二法空。
故雲無也。
如是生滅法有佛無佛常爾者。
謂十二因緣生法滅法。
常如此在世中。
舍利弗師子吼經中說已下。
何所以引此經及三問等義事來。
夫師子吼者。
名決定說。
向者身子未被佛教。
以不能決定說故。
所以不答。
今既被佛示其義端。
能決定說故。
所以謂諸比丘雲。
說不可盡。
比丘以事白佛。
謂身子誇說而自贊歎。
佛言身子善達法性故實能爾說。
為此義故。
所以引此文來。
為證聲聞法中。
明法性等義。
又為證聲聞。
但得生空故。
以諸法無常生滅等四行。
為如不得法空如義也。
此一意小晦當說。
滅諸觀法者。
已如上釋。
問曰是處但說如法性已下當說。
答曰已下言此如法性二事。
今有因緣故。
須說無實際。
因緣事起故不須說也。
問曰實際即是涅槃已下。
問意雲。
實是性淨實際。
即是方便淨涅槃。
亦是聲聞涅槃所證處。
所以說十二部經者。
隻為令大得此涅槃。
此涅槃即是因緣。
何故言無因緣。
故不說實際。
師言。
大乘中唯有方廣一部。
但方廣部中自有十二部。
小乘唯有十一部。
無方廣部。
今言十二部經得涅槃者。
則是通談兩處也。
至十二部經中當釋。
答曰涅槃種種若字已下。
此意雲。
若明性時義已含有實際之義。
但不說名字。
故言無因緣也。
此中離妙出等義。
當一一釋。
複次諸法如者如諸法未生時已下。
第四明三世因。
如諸法未生時。
如亦不異生時。
如如本空不異三世平等即法明如如。
言色即是空等義也。
當說。
問曰若未來生法名為未有已下。
此問意。
明以三世事别。
為難雲不可說言。
名為一如也。
答曰已下。
答意雲。
世谛法中。
就法為語。
則萬像參差。
今實相法中。
則三世平等。
一而無異。
無異故名如此義何害故引下大經如品中。
以證此義也。
複次如先論議中已破已下。
明生時無性。
三世皆爾。
豈非如義也。
又複過去一世無始已下。
明過去。
無過去故無始未來。
無未來故。
無後現在。
無現在故。
無住三世。
平等故名一如。
上言空有差品。
故名如者。
此約法明義故。
則名不可。
今言三世同如者。
則正論如義也。
法性者已下。
第五正釋法性義。
明離四句等。
明法名涅槃。
此據性淨。
一切諸法。
無非涅槃。
本來清淨。
不可破壞也。
明性淨之體。
絕于四句。
語言道斷。
心行處滅。
千非不能非萬是不能。
是故雲是不可戲論法也。
性名本分種已下。
如廣石中有金性。
黃石者喻一切法。
金性者喻涅槃。
明一切諸法中。
皆有涅槃性。
涅槃性者。
即是佛性也。
當說。
諸佛賢聖以智慧方便已下。
此下明聖人教。
令衆生修諸方便。
顯得此本空性淨之法。
若菩薩等利根。
能即法知。
懸二乘鈍根分折乃得也。
當說。
複次如水下流故會歸于海已下。
明作法同法性喻也。
而言法随于如者。
明色即是如。
水即是如。
火即是如。
故雲法随于如也。
無所随故者。
明如亦無如。
故雲無所随故也。
法同法性者。
明法性唯一。
諸法雖複雲雲。
終歸空性。
故雲法同法性也。
此之本空遍諸法體。
即是諸法體實故。
言入諸法故。
諸法同歸。
故言法性也。
如金剛已下明本際。
金剛神通人取來。
若置山頂者。
則過下至本際。
乃住諸法亦如是。
若未至法性本際者。
智慧推求諸法。
則法與智慧皆悉雲雲。
若推法相至于本際到法性中。
則一切都息。
言到如中者。
即是一切法如中也。
入自性者。
即是入法性也。
如法性等體實不異。
今但遂名字作次第明之。
故雲爾也。
如者隻雲如本不異。
如本不異者。
則是如本不生。
今亦無滅。
故雲如本不生也。
又如犢子已下。
此喻意亦同前。
此義離明欲重顯之。
故以重喻。
犢子者。
喻以智慧。
此智慧有增長之義。
故喻之以子也。
周慞鳴呼者。
喻推求法相也。
得母乃止者。
喻智慧推求至法性。
乃住此之法性。
是諸法本性故。
喻之以母也。
諸法例此本性之中。
無不皆寂無出此者。
故雲無複過處也。
實際者已下。
上言證處。
此言入則是證。
故雲如先說也。
複次一一法有九種已下。
第六明于三種如義也。
明一切諸法。
無不入在此九法中也。
一者體下明一切諸法皆有其體也。
二者各各有法已下。
明一切諸法。
各自有法。
如眼耳鼻舌等四根。
雖同四大造。
為十微所成。
而眼自有見法。
不得有聞。
耳自聞法不得有見。
鼻舌諸法等亦爾。
但自有其法也。
三者諸法各有力已下。
眼各自有其力用也。
如論當說。
四者諸法各各自有因已下。
如乳為酪因。
泥為瓶因等也。
當說。
五者已下。
如穋燸等為酪緣。
輪繩扇植等為瓶緣義也。
六者各自有果已下。
如酪為乳果非泥果等也。
七者諸法各自有性已下。
如水濕性火熱性風動性等也。
八者各有限礙已下。
如水滅火。
羊角龜骨等礙金。
猕猴畏獵等義也。
九者諸法各各有開通已下。
如眼識生時須有空。
明始能見。
故言開通。
又如水乳蘇蜜等。
更相容納不相違異也。
諸法各有緣正因緣求火攢木穿地不見水。
故雲方便也。
若知此法。
各有體有法等義。
一切諸法。
皆具此九法。
不異從緣生者。
未得出世間。
是名世間下如也。
餘二臨文當說。
複次有人言是九事中有法是名如已下。
十重中第七意。
師言若以此複次合前意者。
唯有九種。
若離此為别。
複次者。
則有十重也。
欲論此中。
亦大有子複次意。
今既就總釋此三法中。
分為重數。
若始從如釋至于實際。
已始取為一重。
若釋此三法不盡。
則不取為重者。
此義亦應好。
當别推尋也。
此言即有法談。
如言十二因緣。
既是法空。
此之因緣。
常在于世。
猶如本法體不曾異。
故言如也。
又如風性是動。
雖被障故有礙。
礙息時還複本性。
水火性等皆爾。
故取其本性義為如也。
法性實際義。
并如上釋也。
複次諸法實相常住不動已下。
第八就衆生垢淨義。
明此三法也。
以煩惱覆故。
不見本如也。
當說。
實性與無明合故變異已下。
此明不染而染離可了知義也。
當說。
實際已下。
明三乘所入證涅槃處也。
當說。
複次知諸法實相中無常法已下。
第九就實相。
釋三法義也。
當一一說。
複次法性無量無邊非心心教法所量已下。
是第十意釋也。
妙極于此故名真際者。
明三乘妙果同所極處。
更無所進故說為際。
此解最前也。
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欲數如三千大世界中大地諸山微塵當學波若已下。
此下者複舉神通行來勸學也。
明一切有為法中地水火風。
此之四種其力最大。
離勝離知。
若能善般若波羅蜜者。
其力複過此四大力。
故舉此四門。
勸學波若也。
此是經文一一說。
問曰佛何以故不贊歎諸菩薩六波羅等已下。
即是論釋。
将欲釋之。
故興問答也。
答曰衆生有二種已下。
先立此二門。
下一一釋。
所以須舉此等法。
來令學波若之意。
随其所樂所以然也。
臨文一一當說。
問曰一石土之已下。
此雲一解之土塵尚離知。
何況三千也。
答曰聲聞辟支智慧尚不能知已下。
如有一菩薩。
比丘尼問身子言。
從色究竟天已來。
傍及三千世界。
至于欲界。
其中空分如針鼻許凡有幾段。
身子答雲。
非我所知。
此是諸佛菩薩境界。
當知二乘不知菩薩能知。
又引法華經塵數等義。
來者此欲證。
明此等塵數諸佛菩薩尚知。
何況三千也。
當一一說。
複次無量者。
随人心說。
如大海水名為無量已下。
此明以事來推釋如海。
但于諸餘衆生。
為深廣無量。
于羅[目*(危-(夗-夕)+夫)]阿修羅王邊。
則非無量。
以其身力大故。
所以如此。
能于大海數量則知。
大地諸塵亦複如是。
于餘人邊。
言不可知。
于法身菩薩及佛邊。
則可數知不思議事等亦爾。
于此菩薩及以佛邊。
不得雲不思議也。
故淨名經中雲。
諸菩薩等。
皆于不思議。
而得解脫也。
當說。
問曰雲何般若波羅蜜得此智慧已下。
此意雲。
波若乃是無相實智。
此之智慧乃是分别。
雲何乃言由行波若。
得如此智也。
答曰有人行般若波羅蜜滅諸煩惱已下。
明一切衆生。
以煩惱覆心故。
令心昏濁。
不能一一了諸法。
今諸菩薩修波若智慧。
斷除煩惱。
其心清淨。
無有鄣等。
故能了達一切諸法。
悉皆分别。
而無所著也。
複次諸佛菩薩得無礙解脫已下。
于障礙法而得解脫。
五住斯盡。
能分别諸法。
無有滞礙。
故雲無礙解脫也。
複次有人言謂地為堅牢已下。
此下明為破病故所以勸學也。
以地具有四微故重。
此良以有為礙法。
因多故果重。
因少則果輕也。
故雲餘八。
謂是香者。
此明就外色四大之中。
以地具香故有八微。
餘者無香不具。
如水無香。
故唯有七微。
若就四大論種性者。
地種性則堅多。
水濕多。
火熱多。
風動多。
若就四微辨者。
地前多香。
水多味。
火多色。
風性觸多。
故以觸為風。
随多為義也。
一一當釋。
同者言。
若雲火色多為火者。
如火浣布等。
乃有食火。
鼠食火??等毛為此布。
若火唯是色觸無香味者。
雲何食之得活。
解言本以炎炎者為火。
此狩乃食火。
遭得活火。
遭屬地大。
以食火遭。
故言食火。
亦如人食菜。
菜中濕是水大法。
熱是火大性。
堅是地大。
破壞消化是風大也。
此義何傷也。
心無四事故已下。
所以明此四大。
具微多少。
力用不同者。
隻為欲顯此義故。
當知心力大也。
當說。
欲論心力實為寂大。
但諸衆生。
以諸煩惱結縛其心故。
令力用微薄耳。
有漏善心雖無煩惱已下。
明諸凡夫禅定心中。
雖除煩惱。
以不得實相故。
分别妄着。
諸見穢濁故。
心力亦少也。
二乘無漏心雖不取相已下。
一一當釋。
複次若離波羅蜜雖得神通已下。
明若以此波若波羅蜜。
修神道。
則與實相合。
無有限礙。
其用無盡。
若不帶此修諸法者。
有限有礙。
不能如此有無礙用。
前舉四法勸學。
此釋地大一周已竟。
是故總結也。
複有人言一切諸物水中為最大已下。
第二次釋水大也。
以四天王節量龍故兩得。
以時一年中。
十日一雨。
須三十六雨。
五日一風。
須七十二風。
雨以時也。
若無消水珠。
則海水滿溢。
多害衆生。
時人謂為泆爝。
山色在海角傍。
當說。
複有人言火為最大已下。
第三次釋火大力也。
以火能涸水。
故言能滅。
此是執者之義也。
當一一說。
答曰雖複因風已下。
明風勢若弱能燃火若過則能滅火也。
得神通能變身令口大口風亦大已下。
此有兩意釋。
明神者以不測為義。
通者是無壅之能。
菩薩此之神力。
既不可測。
無有壅礙。
雲何乃以有礙之心。
量他菩薩無礙之用也。
緻此離也。
說說以小金剛置于山頂宣過無礙。
故雲破山也。
有人言風力最大已下。
第四次釋風大力義也。
當說所以者何已下。
始于此總結釋須學波若之義。
明波若與實相合故。
力用無邊。
能行此等事也。
當說。
菩薩摩诃薩欲以一跏趺坐悉滿三千已下。
此是經文。
此下去意皆是神通行分勸學。
義用未盡。
故經言或現大身滿虛空等也。
問曰菩薩以何因緣如是坐已下。
次是論釋也。
當說。
諸鬼神龍王惱衆生已下。
昔在烏場國東南角。
有一好山。
甚多草木華果茂盛離烏場。
五六日行此山中有一大地。
其中在龍遮。
贊此山人不能得入。
時有通羅漢入坐池過。
龍則兩種種毒。
及風雨沙石。
刀杖不能如之。
則出問言。
尊者于此欲何所為。
答言。
我欲從汝求一坐處。
汝當施我。
龍即許之。
即時一坐則遍此山唯有池在。
喚龍語言。
汝既施我坐處。
汝當着之。
龍已許施。
不能得悔。
于是??喚人物住中。
名罽廣國。
此國本是龍山。
如千波。
亦本是海。
以大坐有如是等益。
故須大坐也。
婆離陀龍王已下。
風有八龍王。
此是小王。
唯婆伽羅最是大龍王。
是十地菩薩。
專是九地。
子是八地菩薩。
經言。
若人被蛇齧。
稱此八龍王名者。
毒則歇也。
當說。
菩薩摩诃薩欲以一毛舉三千界已下。
前唯明舉而已。
今乃言擲着他方此力彌勝故。
漸漸明之也。
此是經文。
問曰菩薩何以故舉須彌已下。
次論釋也。
當說。
如法華經說已下。
明說法華三過變。
上一過變六百萬億恒沙世界。
十方皆爾。
令受釋迦分身化佛一佛。
唯将一待者來。
不能得受。
是故三變欲講一針鋒處。
亦能令容之。
當是欲說大法。
明三乘平等故。
三變土田。
令同一會菩薩為令國土清淨。
舉山遠擲。
而不擾衆生。
唯應度者。
乃見之耳當說。
複以一食供養十方各如恒沙等諸佛及僧已下。
亦猶屬神通門也。
此是經文。
下當論釋。
問曰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已下。
次是論釋。
此意雲。
一佛從衆則無量無邊。
若施一尚不可得。
何況十方。
複言恒河也。
答曰供養功德在心已下。
初一意。
先以心為遍義也。
彼人雖不得者。
此有二意。
一者據物去來至未得。
故雲不得。
二者遣人不達。
故言不得。
但此人施心成就無悔過心故。
已得福也。
複次諸菩薩已下。
明無量劫來。
所修功德。
皆成度義。
此善習報二因。
皆悉無盡。
故經言。
純陀施食果報無盡。
當知報因不盡也。
菩薩以此無盡報施。
複何由盡譬如酒泉。
以泉有本故。
出之無盡。
菩薩既有無盡之福為本。
故報用無盡。
施何由可賜也。
二者以神通力無盡故。
施無盡也。
故大集經虛空藏文中。
亦雲菩薩行檀波羅蜜。
與虛空等無盡。
意品中。
言菩薩行檀波羅蜜無盡。
故無盡也。
如文殊下。
引事來證菩薩施無盡義也。
譬如餓鬼已下。
次以因果事來相證也。
明鬼以惡業力故。
一出千傍。
菩薩以無盡善力故。
有無盡之物也。
當一一說。
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欲使十方各如恒河沙等世界中衆生悉具于戒等已下。
次舉化行勸學。
此是經文。
下當論釋五衆義。
如先說已下。
即是論釋。
五衆即是五分法身上已釋也。
須陀洹有二種已下。
一是無為果。
二是有為果。
無為果中有二。
若略說據三結盡處。
廣說雲八十八結盡處。
為無為初果義也。
二者信行法行人住道比智已下。
雲信法者。
舉其利鈍二人也。
住道比智者。
雖複利鈍有殊。
皆于道比智中。
結于初果。
比處是三家果。
今據次第行入。
是故雲爾。
此是有為果義也。
名入流已下。
故大本經雲。
流有二種。
一者道流。
二煩惱流。
以道流故名須陀洹。
此明道流。
從八正道流入般槃。
故金剛波若雲。
名為入流者。
即是入涅槃。
流流入涅槃。
故雲入流。
與此中并合也。
得入無礙。
法性者。
法性即是涅槃。
乘八正道。
入于法性。
故言流入涅槃。
此即是性淨。
但作異名說耳。
故肇雲。
涅槃無名。
論雲。
若以涅槃為涅槃。
無法非涅槃。
此論則有九折十衍明孔子以易難解故。
作十翼來解。
易什雲對之。
以涅槃難解故。
作十衍釋之。
以二乘不盡法性。
唯得少許。
故金剛波若雲。
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
而有差别。
故雲分也。
若不得此法。
不名聖人。
故金剛波若言。
一切聖人。
皆以無為法得名此之謂也。
當說。
息忌名一已下。
次釋斯陀含也。
此人得第二果已。
人天往來唯有兩生。
于第二生上得三果。
即次得第四果得滅煩惱盡。
故名往來也。
此人斷六品思惟。
結第二果。
第二果上此人法唯有兩也。
為以餘一品惑在。
取為一種子人故。
若斷第七品有。
亦屬往來人也。
本以餘一品惑在。
亦一生在以此二義。
始名一種子人也。
是故此人雖斷第七品。
于此果上。
亦唯有二生。
故屬往來人也。
從初果訖至一種子。
既是第三果向故。
得是轉世。
今但交得前二果。
欲界迳生者。
盡是轉世故。
無問往來家家七生一種子等。
并得名轉世。
不言但轉身。
一生即滅者。
為轉世也。
若轉身一生即得滅者。
義乃可為一種子人。
除一種子人已。
即次往來人。
往來人則須有兩生若初果生極少者雲二生。
此但說一邊故得即是四生人家家後三生故前二果上無别者轉身一生得滅者。
為轉世人也。
大本經。
婆沙。
雜心。
此論等。
并言轉世人。
必定不生色無色界故。
那含果上決無轉世何以然。
我若現身修得初果二果第三果。
于那含果上。
複即得後果者。
此人即得滅故。
複屬現滅人。
若得那含果已死于中陰??厲得後果。
即得滅者。
複屬中陰滅人。
此人有三種。
一者随中陰去來離欲界。
即得滅者。
二于欲色二界中間。
始得滅者。
三于色界邊垂至色界。
而得滅者。
此并屬中陰滅人。
若生色界即得滅者。
複屬生滅。
若假行行得滅者。
複屬行滅。
唯不假行行。
而各各得滅者。
複屬不行。
滅若迳生或生初禅第二天等。
如是複屬上行故。
所以那含果上。
決無有轉世人。
而或于阿那含果中。
數轉世者。
此是合仍數之也。
若須陀洹果上。
明二生者。
此是四生人。
如言七生。
則有十四生義。
即此唯在初果上耳。
家家人雖亦在初果。
乃是第二果向人。
屬斯陀含行。
此唯有三生不者。
天上兩生。
人中一生不者。
人中兩生。
天上一生。
随其所厭而生。
決須于一處重生。
故雲家家也。
若往來人處第二果上。
亦屬那含向。
故此經言。
須陀洹家家不應住。
斯陀含往來不應住。
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