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删補随機羯磨疏濟緣記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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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竟感戒。
三歸中稍少也,準此作法,先唱善來,後說三歸,獨異諸部。
三、略羯磨者,善根又薄,須立和上,先問遮法,後方和乞,與今不異,四人秉白,即發具戒。
三中,受前方便,并同廣法,唯四人單白,此二為異。
四、廣羯磨者,善根轉薄,戒法難生,加至白四,方乃得戒。
四中,法須白四,僧須十人。
尼中三受,無歸及略:是聖人者,佛喚善來;非聖人者,三歸單白所不感也;言遣使者,是愛道;言廣羯磨,今二十衆也。
尼中無三歸及略羯磨、善來、廣法,此二通僧;遣使一種,唯局尼衆。
此七種戒,悉依他得。
言圓德者,即戒體也。
所受遍周法界,無境不備,随行奉修,德充一切,故稱圓德。
通釋中,初釋依他。
言下,釋圓德。
即戒體一句,是總示也。
所受等釋上圓義,随行等釋上德義,故下一句通結。
獨覺有量佛無量者,三僧祇劫廣修萬行,于最後生有菩薩戒,悉性得也。
苦法忍時,得出家具戒,盡無生智起,一切佛法一時圓滿,三種功德無有邊量也。
次二受中,文牒二種,不釋有量,反佛無量,自可知故。
若據餘部,通歸自然。
今取位别,心境廣狹,故分二焉。
阿僧祇劫,翻無數時。
而言三者,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以論分齊。
從古釋迦至屍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僧祇;次從屍棄至然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第二僧祇;又從然燈至毗婆屍佛,值七萬七千佛,名三僧祇。
若望聲聞,當内凡位。
萬行者,萬是數之通名,行實無量,不必一萬。
最後生,謂王宮所生也。
菩薩戒者,謂久修菩薩行,習性自然,遠惡住善,故雲性得。
若爾,前雲小戒為大方便,今何倒耶?答:此菩薩戒,亦即小乘,義說為戒,非從他受,不同梵網善戒受者。
方獲苦法忍時,即證見道無漏聖慧斷惑之時。
準此,初果即得具戒。
盡、無生智起句絕,謂盡智與無生智二智發起,即證無學道時。
謂證滅谛,結惑斷盡,故名盡智。
從盡智後,無漏智起,一切結惑無再生理,名無生智。
三種功德者:一、菩薩戒,二、出家具戒,三、佛法圓滿。
前二是因,後一是果,皆遍生境,故無邊量。
然此且據小教明佛。
若約大乘,出生成道,無非示現,随緣垂應,非實爾也。
于此論中,善來廣羯磨,遣使通四分也;三歸略羯磨,獨覺、如來局當部也。
結通局中,三通四局,當部即了論自謂。
上随數分有一百一種略名,從實則有二十種受:一者、自然,二、自誓,三、見谛,四、論義,五、三歸,六、一語,七、二語,八、十一衆,九、略羯磨,十、有量,此局他部。
破結、善來、八敬、三語、二十衆、五衆、十衆、小年、曾歸、尼邊、義立、遣信,此通他部。
三、括諸部中,初示開合。
一下,次明通局。
前十局他部者,本宗無故;後十通他部,彼此同有故(有本并作當部者,誤也)。
餘如别圖委示,此不複雲也。
三、明秉法師資 第三,秉法差别。
标雲師資者,師即是佛,資即弟子,從緣不同,故有差别。
多論說言:通論諸受,皆從佛得,由佛出世有是法故。
若義推之,破結自得:初從佛聞法,名從佛受;後證無漏,自獲非授;四、從他中善來;八、敬佛邊得也;三、歸羯磨從弟子得。
即藉緣不同,為通末代也。
正明中,初引論通明。
若下,次約義别說。
五受中,初自餘他。
從他四中,二師、二資、八敬,阿難傳教,還因佛得。
籍緣不同者,機宜異也。
通末代者,三歸八年,羯磨至今也。
問:自他兩受,何者為勝?答:約緣不定,因微假緣,從他為勝。
如梵網雲:四方千裡無戒師者,方于佛前自誓而受。
因強心猛,未假他緣。
勝鬘十受,可對人也。
自然自誓,破結之徒,義非劣也。
初問答中,初句通答。
因下,别釋。
因微,謂宿善根薄,心不猛厲,須憑他發。
梵網千裡無師,方開自誓,又須好相,故知受戒必須從師。
因強心猛,反上可明。
勝鬘經說:勝鬘夫人,即波斯匿王女,聞佛授記已,立受十大願:一、我從今日乃至菩提(餘九同此),于所受戒不起犯心;二、于諸尊長不生慢心;三、于諸衆生不起恚心;四、于他身色及外衆具不起嫉心;五、于内法不起悭心;六、不為自己受畜财物,凡有所受,悉為成熟貧苦衆生;七、不自為己行四攝法,為一切衆生故,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無礙心攝受衆生(四攝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八、若見孤獨、幽系、疾病、種種厄難、困苦衆生,終不暫舍,必欲安穩,以義饒益,令脫衆苦,然後乃舍;九、若見捕養衆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舍,我得力時,于彼處見此衆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令法久住;十、攝受正法,終不忘失,何以故?忘失法者,則忘大乘,若忘大乘,則忘波羅蜜,此由心猛,故不對人。
自然等受,皆此類也。
問:何故如來獨秉善來,比丘不得者?有二義也:一、威德力大,轉緣入道;二、善識機欲,應病與藥也。
比丘反此,不識前機,如舍利弗錯授人法,威德又劣。
如僧祇中:學佛喚之,須發故在;威儀不淨,為人诃故。
佛言:汝不可得,如佛無畏口也。
自今已後,剃發度人。
次問中,初科。
初問。
有下,次答。
初明唯佛可秉。
轉緣,謂變形服。
比丘下,次明弟子不得不識。
前機,反上次義。
舉緣證者,涅槃明舍利弗教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
經曆多年,各不得道,即生邪見,言無涅槃。
佛喚舍利弗而呵責雲:汝不善教,雲何為彼颠倒說法?此二弟子,一是浣衣,一是金師。
金師應教數息,浣衣應教白骨。
以汝錯教,令生惡邪。
佛為二人如應說法,聞已得阿羅漢。
威德劣者,反上初義。
引僧祇證,即諸弟子亦以善來度人,因機制斷,形服不變,還同俗儀,故雲不淨。
無畏口。
佛具四無畏:一、一切智無所畏(佛言:我是一切智人。
若沙門、婆羅門等言是法不知者,不見微畏相),二、漏盡無所畏(佛言:我一切漏盡。
若人言漏不盡者,亦無徹畏),三、說障道無所畏(佛言:我說障法。
若人雲是障法不障道者,亦無微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佛言:我說聖道能出世間。
若人言是道不能盡苦者,亦無微畏)。
八敬一受,緣在二人,故名佛秉。
若是僧者,遣人敬己,義中不便,理從佛也。
故愛道雲若世尊有教,我當奉行故也。
次科,由制敬僧,若令僧授,則是敬己,引愛道證,文見本律。
如多論中,善來自誓:佛于彼人有和上、阇梨義,然不為其師三歸、八敬,得稱比丘為阇梨,不得作和上羯磨一受,亦非佛秉。
有十義故,不作有益:一、為成平等化故;二、為止鬥诤故;三、為止诽謗故;四、為成三歸故;五、成四不壞故;六、成六念故;七、為息滅衆生福故,如正富羅輪王業滅;八、不供養下人故;九、不惱衆生故;十、為通末代故。
三、正引中。
彼論七受但明五者,見谛同善來,三語同三歸,彼無破結,故所不論。
和尚,相攝義;阇梨,教授義。
善來自誓,佛兼二義。
三歸令向三寶,八敬令重衆僧,但有教授,無相攝義。
佛不秉羯磨十義,總束為四。
初三種,皆為離不平等過故。
佛若自度,則有親疏,鬥诤诽謗,由是而生。
次三種,皆謂佛若度人,則入僧數,阙三寶故。
四不壞者,三寶及戒,内凡已上,信樂決定,名四不壞信。
六念亦三寶,外加戒、施、天。
又次三種,皆為離損衆生過故。
正富羅者,論雲:昔有一比丘,應得羅漢,而有轉輪王業,不得漏盡。
佛欲令其速得道故,即為比丘一正富羅(即是皮履),轉輪王福一時盡滅。
下人即衆生,佛是人天中尊,不當反養衆生。
若為和尚,必須給養,容此二過。
不惱衆生者,佛若為師,則諸弟子不問遠近,盡來投佛,則令衆生多受苦惱。
最後一種,若佛自度,但被現機,不通滅後。
故論總結雲:以是種種因緣,佛不為弟子作和尚、阇梨。
問:佛非僧者,何故愛道施衣,令與僧中,我即在者?答:在應供僧故也。
上明不在,羯磨僧也。
故成實雲:不同僧事者,以三寶位差别故。
問答中,問詞牒前,次三種舉律以難。
我即在者,謂在僧中。
答中,僧分二種,應供則通,羯磨則局。
下引成論,證上羯磨僧事,即衆法也。
四、明教被凡聖者。
善來一受,約四分中,必初果者,由佛自唱所被之人,非劣下所堪,道前相間,非極聖所囑也。
故十誦雲:善來受者,一切如法,諸佛法王自在義故。
自與受戒,無有學地,命終不成羅漢也。
如五分中,須提那子善來受也。
此即通凡,不妨大約是聖多矣。
第四善來中,初定位。
約四分者,簡他部通凡故。
由下,釋所以。
上三句明教勝。
劣下,即二凡已還。
下二句明機劣。
道前謂見道已前,内凡之人猶隔聖位,故雲相間。
故下,引證。
初二句通示。
一切之言,總收機教。
諸下,别釋。
初明教勝。
王以自在為義,如來得法自在,故稱法王。
無下,次明機勝。
言凡蒙善來度者,必由學地得至無學。
如下,會異。
須提那最初犯淫,是内凡人。
一則部别有異,二取多分為言。
三語八敬,非外凡地,故多論雲:此二受人,不羸不舍,不變根,不斷善根,始終堅固,知内凡也。
三語八敬中,初科。
初定位。
故下,引示。
無四種過,顯是内凡:一、戒不羸,二、不舍戒,三、不轉根為女,四、不生邪見。
問:内凡分得不退道行,何故律文中失本意者?答:信有二種:一、出家信,二、不壞信。
今雲失者,失事疲苦,非理信也。
縱律文中三語受者,威儀不淨,不可怪也。
故律有言:三果故犯,無著不犯,餘内外凡則不疑也。
如僧祇中,須斯二尼,他逼受染,自分未亡,故犯初重,何妨感于别苦也?成實雲:以我慢故,造集諸業;以無我智力
三歸中稍少也,準此作法,先唱善來,後說三歸,獨異諸部。
三、略羯磨者,善根又薄,須立和上,先問遮法,後方和乞,與今不異,四人秉白,即發具戒。
三中,受前方便,并同廣法,唯四人單白,此二為異。
四、廣羯磨者,善根轉薄,戒法難生,加至白四,方乃得戒。
四中,法須白四,僧須十人。
尼中三受,無歸及略:是聖人者,佛喚善來;非聖人者,三歸單白所不感也;言遣使者,是愛道;言廣羯磨,今二十衆也。
尼中無三歸及略羯磨、善來、廣法,此二通僧;遣使一種,唯局尼衆。
此七種戒,悉依他得。
言圓德者,即戒體也。
所受遍周法界,無境不備,随行奉修,德充一切,故稱圓德。
通釋中,初釋依他。
言下,釋圓德。
即戒體一句,是總示也。
所受等釋上圓義,随行等釋上德義,故下一句通結。
獨覺有量佛無量者,三僧祇劫廣修萬行,于最後生有菩薩戒,悉性得也。
苦法忍時,得出家具戒,盡無生智起,一切佛法一時圓滿,三種功德無有邊量也。
次二受中,文牒二種,不釋有量,反佛無量,自可知故。
若據餘部,通歸自然。
今取位别,心境廣狹,故分二焉。
阿僧祇劫,翻無數時。
而言三者,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以論分齊。
從古釋迦至屍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僧祇;次從屍棄至然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第二僧祇;又從然燈至毗婆屍佛,值七萬七千佛,名三僧祇。
若望聲聞,當内凡位。
萬行者,萬是數之通名,行實無量,不必一萬。
最後生,謂王宮所生也。
菩薩戒者,謂久修菩薩行,習性自然,遠惡住善,故雲性得。
若爾,前雲小戒為大方便,今何倒耶?答:此菩薩戒,亦即小乘,義說為戒,非從他受,不同梵網善戒受者。
方獲苦法忍時,即證見道無漏聖慧斷惑之時。
準此,初果即得具戒。
盡、無生智起句絕,謂盡智與無生智二智發起,即證無學道時。
謂證滅谛,結惑斷盡,故名盡智。
從盡智後,無漏智起,一切結惑無再生理,名無生智。
三種功德者:一、菩薩戒,二、出家具戒,三、佛法圓滿。
前二是因,後一是果,皆遍生境,故無邊量。
然此且據小教明佛。
若約大乘,出生成道,無非示現,随緣垂應,非實爾也。
于此論中,善來廣羯磨,遣使通四分也;三歸略羯磨,獨覺、如來局當部也。
結通局中,三通四局,當部即了論自謂。
上随數分有一百一種略名,從實則有二十種受:一者、自然,二、自誓,三、見谛,四、論義,五、三歸,六、一語,七、二語,八、十一衆,九、略羯磨,十、有量,此局他部。
破結、善來、八敬、三語、二十衆、五衆、十衆、小年、曾歸、尼邊、義立、遣信,此通他部。
三、括諸部中,初示開合。
一下,次明通局。
前十局他部者,本宗無故;後十通他部,彼此同有故(有本并作當部者,誤也)。
餘如别圖委示,此不複雲也。
三、明秉法師資 第三,秉法差别。
标雲師資者,師即是佛,資即弟子,從緣不同,故有差别。
多論說言:通論諸受,皆從佛得,由佛出世有是法故。
若義推之,破結自得:初從佛聞法,名從佛受;後證無漏,自獲非授;四、從他中善來;八、敬佛邊得也;三、歸羯磨從弟子得。
即藉緣不同,為通末代也。
正明中,初引論通明。
若下,次約義别說。
五受中,初自餘他。
從他四中,二師、二資、八敬,阿難傳教,還因佛得。
籍緣不同者,機宜異也。
通末代者,三歸八年,羯磨至今也。
問:自他兩受,何者為勝?答:約緣不定,因微假緣,從他為勝。
如梵網雲:四方千裡無戒師者,方于佛前自誓而受。
因強心猛,未假他緣。
勝鬘十受,可對人也。
自然自誓,破結之徒,義非劣也。
初問答中,初句通答。
因下,别釋。
因微,謂宿善根薄,心不猛厲,須憑他發。
梵網千裡無師,方開自誓,又須好相,故知受戒必須從師。
因強心猛,反上可明。
勝鬘經說:勝鬘夫人,即波斯匿王女,聞佛授記已,立受十大願:一、我從今日乃至菩提(餘九同此),于所受戒不起犯心;二、于諸尊長不生慢心;三、于諸衆生不起恚心;四、于他身色及外衆具不起嫉心;五、于内法不起悭心;六、不為自己受畜财物,凡有所受,悉為成熟貧苦衆生;七、不自為己行四攝法,為一切衆生故,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無礙心攝受衆生(四攝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八、若見孤獨、幽系、疾病、種種厄難、困苦衆生,終不暫舍,必欲安穩,以義饒益,令脫衆苦,然後乃舍;九、若見捕養衆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舍,我得力時,于彼處見此衆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令法久住;十、攝受正法,終不忘失,何以故?忘失法者,則忘大乘,若忘大乘,則忘波羅蜜,此由心猛,故不對人。
自然等受,皆此類也。
問:何故如來獨秉善來,比丘不得者?有二義也:一、威德力大,轉緣入道;二、善識機欲,應病與藥也。
比丘反此,不識前機,如舍利弗錯授人法,威德又劣。
如僧祇中:學佛喚之,須發故在;威儀不淨,為人诃故。
佛言:汝不可得,如佛無畏口也。
自今已後,剃發度人。
次問中,初科。
初問。
有下,次答。
初明唯佛可秉。
轉緣,謂變形服。
比丘下,次明弟子不得不識。
前機,反上次義。
舉緣證者,涅槃明舍利弗教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
經曆多年,各不得道,即生邪見,言無涅槃。
佛喚舍利弗而呵責雲:汝不善教,雲何為彼颠倒說法?此二弟子,一是浣衣,一是金師。
金師應教數息,浣衣應教白骨。
以汝錯教,令生惡邪。
佛為二人如應說法,聞已得阿羅漢。
威德劣者,反上初義。
引僧祇證,即諸弟子亦以善來度人,因機制斷,形服不變,還同俗儀,故雲不淨。
無畏口。
佛具四無畏:一、一切智無所畏(佛言:我是一切智人。
若沙門、婆羅門等言是法不知者,不見微畏相),二、漏盡無所畏(佛言:我一切漏盡。
若人言漏不盡者,亦無徹畏),三、說障道無所畏(佛言:我說障法。
若人雲是障法不障道者,亦無微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佛言:我說聖道能出世間。
若人言是道不能盡苦者,亦無微畏)。
八敬一受,緣在二人,故名佛秉。
若是僧者,遣人敬己,義中不便,理從佛也。
故愛道雲若世尊有教,我當奉行故也。
次科,由制敬僧,若令僧授,則是敬己,引愛道證,文見本律。
如多論中,善來自誓:佛于彼人有和上、阇梨義,然不為其師三歸、八敬,得稱比丘為阇梨,不得作和上羯磨一受,亦非佛秉。
有十義故,不作有益:一、為成平等化故;二、為止鬥诤故;三、為止诽謗故;四、為成三歸故;五、成四不壞故;六、成六念故;七、為息滅衆生福故,如正富羅輪王業滅;八、不供養下人故;九、不惱衆生故;十、為通末代故。
三、正引中。
彼論七受但明五者,見谛同善來,三語同三歸,彼無破結,故所不論。
和尚,相攝義;阇梨,教授義。
善來自誓,佛兼二義。
三歸令向三寶,八敬令重衆僧,但有教授,無相攝義。
佛不秉羯磨十義,總束為四。
初三種,皆為離不平等過故。
佛若自度,則有親疏,鬥诤诽謗,由是而生。
次三種,皆謂佛若度人,則入僧數,阙三寶故。
四不壞者,三寶及戒,内凡已上,信樂決定,名四不壞信。
六念亦三寶,外加戒、施、天。
又次三種,皆為離損衆生過故。
正富羅者,論雲:昔有一比丘,應得羅漢,而有轉輪王業,不得漏盡。
佛欲令其速得道故,即為比丘一正富羅(即是皮履),轉輪王福一時盡滅。
下人即衆生,佛是人天中尊,不當反養衆生。
若為和尚,必須給養,容此二過。
不惱衆生者,佛若為師,則諸弟子不問遠近,盡來投佛,則令衆生多受苦惱。
最後一種,若佛自度,但被現機,不通滅後。
故論總結雲:以是種種因緣,佛不為弟子作和尚、阇梨。
問:佛非僧者,何故愛道施衣,令與僧中,我即在者?答:在應供僧故也。
上明不在,羯磨僧也。
故成實雲:不同僧事者,以三寶位差别故。
問答中,問詞牒前,次三種舉律以難。
我即在者,謂在僧中。
答中,僧分二種,應供則通,羯磨則局。
下引成論,證上羯磨僧事,即衆法也。
四、明教被凡聖者。
善來一受,約四分中,必初果者,由佛自唱所被之人,非劣下所堪,道前相間,非極聖所囑也。
故十誦雲:善來受者,一切如法,諸佛法王自在義故。
自與受戒,無有學地,命終不成羅漢也。
如五分中,須提那子善來受也。
此即通凡,不妨大約是聖多矣。
第四善來中,初定位。
約四分者,簡他部通凡故。
由下,釋所以。
上三句明教勝。
劣下,即二凡已還。
下二句明機劣。
道前謂見道已前,内凡之人猶隔聖位,故雲相間。
故下,引證。
初二句通示。
一切之言,總收機教。
諸下,别釋。
初明教勝。
王以自在為義,如來得法自在,故稱法王。
無下,次明機勝。
言凡蒙善來度者,必由學地得至無學。
如下,會異。
須提那最初犯淫,是内凡人。
一則部别有異,二取多分為言。
三語八敬,非外凡地,故多論雲:此二受人,不羸不舍,不變根,不斷善根,始終堅固,知内凡也。
三語八敬中,初科。
初定位。
故下,引示。
無四種過,顯是内凡:一、戒不羸,二、不舍戒,三、不轉根為女,四、不生邪見。
問:内凡分得不退道行,何故律文中失本意者?答:信有二種:一、出家信,二、不壞信。
今雲失者,失事疲苦,非理信也。
縱律文中三語受者,威儀不淨,不可怪也。
故律有言:三果故犯,無著不犯,餘内外凡則不疑也。
如僧祇中,須斯二尼,他逼受染,自分未亡,故犯初重,何妨感于别苦也?成實雲:以我慢故,造集諸業;以無我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