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八(輔妙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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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興永定寺釋沙門道暹述
釋法師品
疏雲:宣傳者,依文宣傳,未能廣解義理。
若多若少者,經論五、六不同故。
又從鹹數下,約四法乃至一法,明法師即是多少之相。
未有一文者,無有經論次第,具列五種,名為法師,在于一處也。
多少者,隻是五六不同耳。
三、流傳者,令他書寫、受持、讀誦故。
七、廣說者,若流通其文,不名為廣;敷義弘理,乃名為廣。
單雲憶持者,意雲先受,後方慞持,不得單雲慞持,應雲受持也。
元是别義,此是大經中次第之義,即當别教。
大經九品者,從第四恒已上,俱能化他,以證今文五法師也。
疏:前四人無解者。
彼經雲:佛告迦葉:若有衆生于熙連?河沙佛所發菩提心,乃能于惡世中受于是經,不生诽謗;次于一恒沙佛所發心,加能愛樂,餘與上同;次于二恒沙佛所發心,又加能正信解及讀誦;次于三恒佛所發心,又加書寫經卷,雖為他說,未解深義。
是故四人俱為弟子之位。
疏:束五為四者。
以五法師對三業安樂行,加誓願安樂行,三業皆具慈悲,所以通名化他也。
疏:身、意是自行者。
其身若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今以身正故,故是身業法師也。
意業能善籌量,契當實境界,不勵而正,即意業法師也。
已有前後者,前則指五法師,今從通義,故名法師品。
文是後者,則東西為三文是,并是後從通以結品名。
若以四安樂行例結品者,若從别論,三業安樂行是自行,是慈悲誓願是化他。
又别論,身意慈悲即自行,口業慈悲即化他。
又通論,自軌四法,故通稱弟子,即自行之法師;四種教诏即化他,故通稱法師。
今從通四,故名法師品。
是故雲若欲知者下,即示四安樂行相也。
疏即福德門者,五法在昔未名為門,今經五法以自薰修,即是緣因,故名門也。
餘二品爾。
疏:讀誦、書寫是外行者,衣能蔽身,故屬外;由讀誦等外遮諸惡,故名外行。
受持是内行者,座為安身,以身安故,内思空理,即内座也。
疏:障己醜者。
由讀誦等内安寂理,能障三惑之醜也。
疏:涉有者,但以入惡弘經,名為涉有,用中道寂忍為本也。
疏:濟他以忘我者,不同俱舍等教中忘人忘法為忘我,今緣中道畢竟空理,十法界我任運自忘。
通論互通者,謂自行之法通堪化他,化他之法通堪自行,即是化功歸己也。
疏:三界者,謂三善道也。
疏:坐蘊一切相者,亦是蘊一切生善、滅惡等相也。
所依具二者,所依即法身也,法身具福慧二嚴也。
疏:所謂六度者,度雖有智,為對五眼,故度屬福。
疏:空座勝折體者。
彼未能處第一義空座故。
釋出其意者,界内界外,各具四魔,名同體别。
界外以細易粗,為死魔;變易無漏陰,名陰魔;别惑障于中理,名煩惱魔;中道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魔。
界内四魔,如前已引。
明具二嚴者,慈、悲覆一切,故能問;空、智通達,故能答。
又定、心通達,故能問;慈、忍無擁,故能答。
善于問、答,名二莊嚴。
疏慈、忍,故能種下,釋慈、忍有三用;空、慧下,釋慧有三用。
此即約譬以明二種莊嚴。
下種,故名種;生長,故名立;橫資法身,故名資。
又由下種,故須耘之;有立,故須破;有橫資,故須智導,令至豎極也。
大論雲:一人能耘,一人能種。
種喻于緣,耘喻于了。
此即圓教二嚴之因,種、佛具二嚴之果。
約體用者,即體起用也。
體即涅槃一法,而具衣、座、室三三有,離于三惑二死之用也。
疏:出三谛者,圓融三谛,遍攝諸法,過于次第三谛,故雲出也。
疏包含、普接者,若分句解者,包含,故名大;普接,故名乘。
忍衣三昧者,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是故此三昧如王,即當空座也。
疏:忍辱第一者,忍衣也。
無相最上者,空座也。
圓五行者,行雖有五,不出三。
梵行即如來室,室亦具三,謂淨即空也,不淨即假也,非淨非不淨即中也。
謂依于三淨,起無緣慈悲,修于七善,及四無量心,并六念法,從始至終,當以三谛無緣慈悲薰修,故名梵行。
天行即如來座,座亦具三,依天然三谛之理而遍修也。
聖行嬰兒及病行,即如來衣,衣亦具三,謂戒、定、慧,此三謂是聖法,依而行之,故名聖行。
是故此三,即彼止觀,一心三觀,衣即中,室即假,座即空。
十乘十境者,以一心三觀,修于十乘而為能觀,陰入等十境以為所觀。
一一觀一一境,當體遍接諸法為橫,優劣相望為豎。
破遍者,如破遍中,橫約諸門,豎約三觀(雲雲)。
及方便者,二十五法悉具橫豎。
四種三昧者,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座等,若教若行,意在一實正修,故雲隻是一行。
事理二三者,謂事三理三也。
疏:約結業起惑者,謂漏、無漏、非漏非無漏業起惑也。
即向第三者,指前三約谛理起惑文,是谛理之言,具三谛故。
多種三法者,如玄文中明十種三法,謂道、識、性、般若、菩提、大乘身、涅槃、三寶、三德,并與衣、座、室三義同。
如苦道即法身,可對忍衣;煩惱道即般若,可對空座;業道即解脫,解脫故利生,對慈悲室。
餘九例然。
疏:法者,軌則者,前文釋五種也,故今雲法也。
疏:皆以妙法為師者,謂受持等五法,一一皆是開權之法,故雲妙法也。
疏:法師寶塔至福重者。
一、約現、未;二、約自行化他因果,以勸流通,故雲深重也。
唯有退沒一分者,今家約遠而論,近門可是接退流通,餘約近等二門,及以夢入銅輪等,并是始行修觀自益之相,何必皆是退耶?故不依古也。
疏見聲聞畏憚者,如持品初:爾時衆中五百羅漢,及八千人,乃至此娑婆國中,人多蔽惡,故雲畏憚。
被衆擯棄者,若不依四行,入濁弘經,涉于聲色,為他擯棄,如持品末偈,即其事也。
疏:初因藥王至得福之人者,應雲佛世弟子,為二:初經家叙出所因人;次佛世下,正示佛世弟子之相。
然曉其經旨者,意雲隻曉得迹門開權顯實,本門開近顯遠,久近雖殊,不出權實不二之法。
故玄文序雲:文心莫過本迹。
如此緣者,與始末不殊也。
當得同者,聞一句一偈之人,鹹皆與記。
雖無劫國之别,與記四大弟子未來當得作佛,道理必同。
容用别時意趣者,雖雲容用,今經圓乘種強,是故稱歎及以與記等,不可全同餘經别時意趣。
内觀具足者,謂外加法雨,則讀誦妙經;内加觀行,即是位位十法。
故知始從初品,終至妙覺,十法究竟,轉名十大。
具如止觀第五以去,至第七廣明也。
疏:見實三昧經者,是大乘經,彼至兼帶,故不及今經遍開顯耳。
疏:我有四句,所謂谛者,如金剛疏引雲:一、名顯理周圓偈,但舉一字,诠義無缺者,名為顯理周圓也;二、集法滿足偈,通舉一部等,皆名集法滿足也。
彼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為一。
四句偈也。
大師誦經觀法者,别有一少卷誦經觀法,流行于世。
其文雖略,十乘觀法具足。
觀誦經心性、文字、聽衆,具百界三千為假,能誦、所誦體不可得為空,無非法界為中。
指一心法名為一念者,即指心性實相之體,名為一念也。
疏:事理者,雙照則權實俱立,稱之為事。
雙亡則權實寂然,稱之為理。
亡時即照,照時則亡。
不二而二,而二不二,故曰圓融。
望于餘心者,亦不出餘九界心也。
亦名小解多聞者,但是翻倒上句,謂解一義,應一切能诠。
音樂如前者,如第四卷末引阿含經也。
經:是大菩薩者,圓菩薩也,望偏為大矣。
願兼于業者,今弘經之人,業兼于願,故雲舍于清淨土而生此國也。
疏但豎得其意者,但能解權解實,對不能為他廣說,故名豎也。
圓鏡雲:今謂此人出處有異,竊為一人,是所化少;唯說一句,是所說法少。
于大衆中,是所化人多;廣為人說,是所說法多。
約能廣略,分為上下,不是法師為勝劣,可尋經自因見意。
經說佛在世,明上品法師愍衆生故,生于惡世,廣演此經。
即接次雲:若是善男子、善女人,我滅度後,能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
明知隻是佛在世上品,為他竊說,非謂有慧無聞,不能處衆,與他廣說為下品也。
經明滅後,自分上下,何得佛世釋?故今不用。
四、法師者,彼評第二法師偈雲:廣學多聞智慧讷,口拙言無巧便,不能顯發法寶藏,譬如無雷而小雨。
偈意:聞慧譬雨。
反論至理者,反以莊儒仁義自然,齊于法界常住,故雲反也。
經以不善心等者,以三業俱罵,而經一劫。
若以一惡言去,隻一口業,而以經時極,但其罪甚多也。
疏:豈能障礙者。
若毀持經人,則障他菩提之路;若毀于佛,則不能障礙佛菩提。
何以故?佛菩提以滿故。
疏:修非權非實法身體者,當冥至理,義如在背;當照權實,義如在肩。
故雲修非權等也。
須廢事釋者,若無理觀,不稱此經開顯權實,以世人散心多,故須簡事,專存于理也。
經:舍于清淨土者,此上品師位在内凡,下品師位在外凡。
疏:亦格量歎者,謂已、今、當最為第一也。
疏:已得會同者。
古人意雲:由法華已會同竟,是故涅槃易得會同也。
疏:會三之始,歸一之初者,但是绮文互說,其義一矣。
古人又名涅槃為會三之始,如後破。
疏:大品已上漸、頓者。
頓謂華嚴,漸即鹿苑等三味。
須簡漸中有頓,頓中有漸。
于諸部中,借使不信,于大、小亦易信。
疏論人則師弟本迹者,迹門以大通佛所第十六王子為本,今日說法華前十四品為迹;諸聲聞等于彼初發大心為弟子本,于今有住聲聞地者等為迹。
本門亦爾,師弟皆論久成故也。
嘉祥猶然者,彼雲:法華前教為已說,法華經為今說,涅槃之流為當說,三說之中,法華最為難信難解。
所以者何?法華之前,大小分流,其言易解;法華已後,三一已會,亦非難解。
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會三之始,歸一之初,乖于昔執,故成難信難解。
猶然者,嘉祥禀大師之教尚然,況于近代耶? 具足四法者,謂佛、法、僧、戒四也。
若不爾者者,須如前荷負中約理觀釋,不可從事而說,故雲于理何益也。
疏又信力修畢竟空下,約三法以釋:初從又信下,先說意;次從此人下,正對三法。
信力對忍衣,願力解脫,善力般若。
合此三德以為自行,而為機感,故雲權、實也。
疏:法輪正體者,此法華經總為前經法輪之體,方名正也。
疏:大涅槃窟者,窟隻是秘藏,即所依也。
具如止觀者,彼約十二因緣,束為三德,作大車觀,具用今經。
下文四法生處,得道即法身德,轉于法輪即般若德,入于涅槃即解脫德。
三德秘藏,佛住其中,即是塔義。
故雲此經是法身生處等。
八相者:初、從兜率天下生;二、詑胎;三、出胎;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
向以人為魚?者,指前長行偈頌,約人歎經功深,喻之魚?。
記中引彼文,由欠二文,結句前文雲故曰不論供養佛也,結後句雲故曰不須複安舍利。
與舍利等妙者,明此長行偈頌,約法以歎處,隻與丈六舍利等妙,故今破之,令同小教,何名妙耶? 巧拙二度者,大論雲:聲聞化人,苦行頭陀,初、中、後夜,勤心坐禅,觀苦而行道,名為拙度。
菩薩化人,觀諸法實相,無縛無解,心得清淨,名為巧度。
斷釋如記。
經皆近者,上聲呼去聲,前通不及于上也。
疏安樂行中名為近處者,彼經雲:安住一相,是名近處。
一相即是實相也。
今文明佛知見處為體,體是理,故引用也。
約真之緣了者,以住前依真如修,故雲約也。
即真之緣了者,初住一分,緣了開發,當體即是,故雲即也。
又是全性為修,故名即也。
與前小異者,此正消文,與前諸文稍别也。
疏:初觀實相名因者,通于二義:發心為因,初住為因。
疏:觀竟名果者,通于分果及極果也。
經雲: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者,生死八苦、煩惱災煎如渴乏,發心悕果如須水。
初家棄初及三者,棄華嚴及方等故,此從今家立五時次第以破也。
疏未能如聞而解者,意雲:雖複誦持,未得聞第一,而為未聞。
疏:能解為至泥者,具約三慧,方名至泥。
理不全爾者,應知三乘是所開,故須對權以明。
幹濕等悉須開顯,如何純約法華以判?但雲三乘于一乘難信,由如高厚,故未可也。
皆有小失者,不雲華嚴及鹿苑、般若,複不雲法華即清水,但雲如泥,故成失也,如前判中阙二、阙三等是。
今師二義者,約觀教,皆約教味以判故也。
三教為粗者,以法華為泥水,即相待意也。
須臾唯約法華中圓釋者,即絕待義也。
應知前三師相待不成。
何者?法華體遍,唯一妙乘,對昔未說,故昔為粗。
古人但是相對以說,故相待不成也。
注家唯約法華,絕待不顯。
何者?不開前三,即是圓妙,故絕無體,絕不成絕也。
教雖已轉者,卻明般若中意。
彼教雖融,人行未妙,故今法華開彼人行。
汝等所行,及皆吾子,為是義故,須第五味。
遠近二釋,良由此也。
五品位,修觀為遠,六根為近也。
亦應具問遠近二意者,此述上問,但問于近也。
大旨同前者,同前答雲未開權求,佛人未決等。
疏:夫般若實慧方便者,實慧是實,方便是權,故雲二慧也。
新發心菩薩者,鈍根菩薩,初心與二乘同學,無生具煩惱,故名病人也。
疏:雨健扶者。
用前同體二慧,密而開之,令至極果菩提。
取佛意說,故雲扶也。
經聞解者,此二字屬聞、思、修可見。
依前以為二釋者,如前譬中約觀、約教二釋也。
經:今佛教化成就菩薩者,開權教菩薩入于真實,即是成就也。
開義不成者,凡言開者,點權即是,方名真實,如何廢除以釋開顯?若爾,今亦雲廢,與彼何殊?答:今家意者,開已即廢,時無異途,權稱永絕,名之為廢,不同光宅以除釋廢也。
開二種之方便者,隻是開顯二乘也。
令開義善成者,他意将為開義巧成,不意且成會二,不免違經之過。
疏:八萬煥然者。
大小八萬具足,故雲煥然矣。
薩婆多論雲:佛一座說法為一藏,如是至八萬,名八萬藏。
有雲:且舉大數具足,應雲八萬四千也。
未有所通者,隻觀俗法,得俗谛三昧,未通于中,
若多若少者,經論五、六不同故。
又從鹹數下,約四法乃至一法,明法師即是多少之相。
未有一文者,無有經論次第,具列五種,名為法師,在于一處也。
多少者,隻是五六不同耳。
三、流傳者,令他書寫、受持、讀誦故。
七、廣說者,若流通其文,不名為廣;敷義弘理,乃名為廣。
單雲憶持者,意雲先受,後方慞持,不得單雲慞持,應雲受持也。
元是别義,此是大經中次第之義,即當别教。
大經九品者,從第四恒已上,俱能化他,以證今文五法師也。
疏:前四人無解者。
彼經雲:佛告迦葉:若有衆生于熙連?河沙佛所發菩提心,乃能于惡世中受于是經,不生诽謗;次于一恒沙佛所發心,加能愛樂,餘與上同;次于二恒沙佛所發心,又加能正信解及讀誦;次于三恒佛所發心,又加書寫經卷,雖為他說,未解深義。
是故四人俱為弟子之位。
疏:束五為四者。
以五法師對三業安樂行,加誓願安樂行,三業皆具慈悲,所以通名化他也。
疏:身、意是自行者。
其身若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今以身正故,故是身業法師也。
意業能善籌量,契當實境界,不勵而正,即意業法師也。
已有前後者,前則指五法師,今從通義,故名法師品。
文是後者,則東西為三文是,并是後從通以結品名。
若以四安樂行例結品者,若從别論,三業安樂行是自行,是慈悲誓願是化他。
又别論,身意慈悲即自行,口業慈悲即化他。
又通論,自軌四法,故通稱弟子,即自行之法師;四種教诏即化他,故通稱法師。
今從通四,故名法師品。
是故雲若欲知者下,即示四安樂行相也。
疏即福德門者,五法在昔未名為門,今經五法以自薰修,即是緣因,故名門也。
餘二品爾。
疏:讀誦、書寫是外行者,衣能蔽身,故屬外;由讀誦等外遮諸惡,故名外行。
受持是内行者,座為安身,以身安故,内思空理,即内座也。
疏:障己醜者。
由讀誦等内安寂理,能障三惑之醜也。
疏:涉有者,但以入惡弘經,名為涉有,用中道寂忍為本也。
疏:濟他以忘我者,不同俱舍等教中忘人忘法為忘我,今緣中道畢竟空理,十法界我任運自忘。
通論互通者,謂自行之法通堪化他,化他之法通堪自行,即是化功歸己也。
疏:三界者,謂三善道也。
疏:坐蘊一切相者,亦是蘊一切生善、滅惡等相也。
所依具二者,所依即法身也,法身具福慧二嚴也。
疏:所謂六度者,度雖有智,為對五眼,故度屬福。
疏:空座勝折體者。
彼未能處第一義空座故。
釋出其意者,界内界外,各具四魔,名同體别。
界外以細易粗,為死魔;變易無漏陰,名陰魔;别惑障于中理,名煩惱魔;中道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魔。
界内四魔,如前已引。
明具二嚴者,慈、悲覆一切,故能問;空、智通達,故能答。
又定、心通達,故能問;慈、忍無擁,故能答。
善于問、答,名二莊嚴。
疏慈、忍,故能種下,釋慈、忍有三用;空、慧下,釋慧有三用。
此即約譬以明二種莊嚴。
下種,故名種;生長,故名立;橫資法身,故名資。
又由下種,故須耘之;有立,故須破;有橫資,故須智導,令至豎極也。
大論雲:一人能耘,一人能種。
種喻于緣,耘喻于了。
此即圓教二嚴之因,種、佛具二嚴之果。
約體用者,即體起用也。
體即涅槃一法,而具衣、座、室三三有,離于三惑二死之用也。
疏:出三谛者,圓融三谛,遍攝諸法,過于次第三谛,故雲出也。
疏包含、普接者,若分句解者,包含,故名大;普接,故名乘。
忍衣三昧者,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是故此三昧如王,即當空座也。
疏:忍辱第一者,忍衣也。
無相最上者,空座也。
圓五行者,行雖有五,不出三。
梵行即如來室,室亦具三,謂淨即空也,不淨即假也,非淨非不淨即中也。
謂依于三淨,起無緣慈悲,修于七善,及四無量心,并六念法,從始至終,當以三谛無緣慈悲薰修,故名梵行。
天行即如來座,座亦具三,依天然三谛之理而遍修也。
聖行嬰兒及病行,即如來衣,衣亦具三,謂戒、定、慧,此三謂是聖法,依而行之,故名聖行。
是故此三,即彼止觀,一心三觀,衣即中,室即假,座即空。
十乘十境者,以一心三觀,修于十乘而為能觀,陰入等十境以為所觀。
一一觀一一境,當體遍接諸法為橫,優劣相望為豎。
破遍者,如破遍中,橫約諸門,豎約三觀(雲雲)。
及方便者,二十五法悉具橫豎。
四種三昧者,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座等,若教若行,意在一實正修,故雲隻是一行。
事理二三者,謂事三理三也。
疏:約結業起惑者,謂漏、無漏、非漏非無漏業起惑也。
即向第三者,指前三約谛理起惑文,是谛理之言,具三谛故。
多種三法者,如玄文中明十種三法,謂道、識、性、般若、菩提、大乘身、涅槃、三寶、三德,并與衣、座、室三義同。
如苦道即法身,可對忍衣;煩惱道即般若,可對空座;業道即解脫,解脫故利生,對慈悲室。
餘九例然。
疏:法者,軌則者,前文釋五種也,故今雲法也。
疏:皆以妙法為師者,謂受持等五法,一一皆是開權之法,故雲妙法也。
疏:法師寶塔至福重者。
一、約現、未;二、約自行化他因果,以勸流通,故雲深重也。
唯有退沒一分者,今家約遠而論,近門可是接退流通,餘約近等二門,及以夢入銅輪等,并是始行修觀自益之相,何必皆是退耶?故不依古也。
疏見聲聞畏憚者,如持品初:爾時衆中五百羅漢,及八千人,乃至此娑婆國中,人多蔽惡,故雲畏憚。
被衆擯棄者,若不依四行,入濁弘經,涉于聲色,為他擯棄,如持品末偈,即其事也。
疏:初因藥王至得福之人者,應雲佛世弟子,為二:初經家叙出所因人;次佛世下,正示佛世弟子之相。
然曉其經旨者,意雲隻曉得迹門開權顯實,本門開近顯遠,久近雖殊,不出權實不二之法。
故玄文序雲:文心莫過本迹。
如此緣者,與始末不殊也。
當得同者,聞一句一偈之人,鹹皆與記。
雖無劫國之别,與記四大弟子未來當得作佛,道理必同。
容用别時意趣者,雖雲容用,今經圓乘種強,是故稱歎及以與記等,不可全同餘經别時意趣。
内觀具足者,謂外加法雨,則讀誦妙經;内加觀行,即是位位十法。
故知始從初品,終至妙覺,十法究竟,轉名十大。
具如止觀第五以去,至第七廣明也。
疏:見實三昧經者,是大乘經,彼至兼帶,故不及今經遍開顯耳。
疏:我有四句,所謂谛者,如金剛疏引雲:一、名顯理周圓偈,但舉一字,诠義無缺者,名為顯理周圓也;二、集法滿足偈,通舉一部等,皆名集法滿足也。
彼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為一。
四句偈也。
大師誦經觀法者,别有一少卷誦經觀法,流行于世。
其文雖略,十乘觀法具足。
觀誦經心性、文字、聽衆,具百界三千為假,能誦、所誦體不可得為空,無非法界為中。
指一心法名為一念者,即指心性實相之體,名為一念也。
疏:事理者,雙照則權實俱立,稱之為事。
雙亡則權實寂然,稱之為理。
亡時即照,照時則亡。
不二而二,而二不二,故曰圓融。
望于餘心者,亦不出餘九界心也。
亦名小解多聞者,但是翻倒上句,謂解一義,應一切能诠。
音樂如前者,如第四卷末引阿含經也。
經:是大菩薩者,圓菩薩也,望偏為大矣。
願兼于業者,今弘經之人,業兼于願,故雲舍于清淨土而生此國也。
疏但豎得其意者,但能解權解實,對不能為他廣說,故名豎也。
圓鏡雲:今謂此人出處有異,竊為一人,是所化少;唯說一句,是所說法少。
于大衆中,是所化人多;廣為人說,是所說法多。
約能廣略,分為上下,不是法師為勝劣,可尋經自因見意。
經說佛在世,明上品法師愍衆生故,生于惡世,廣演此經。
即接次雲:若是善男子、善女人,我滅度後,能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
明知隻是佛在世上品,為他竊說,非謂有慧無聞,不能處衆,與他廣說為下品也。
經明滅後,自分上下,何得佛世釋?故今不用。
四、法師者,彼評第二法師偈雲:廣學多聞智慧讷,口拙言無巧便,不能顯發法寶藏,譬如無雷而小雨。
偈意:聞慧譬雨。
反論至理者,反以莊儒仁義自然,齊于法界常住,故雲反也。
經以不善心等者,以三業俱罵,而經一劫。
若以一惡言去,隻一口業,而以經時極,但其罪甚多也。
疏:豈能障礙者。
若毀持經人,則障他菩提之路;若毀于佛,則不能障礙佛菩提。
何以故?佛菩提以滿故。
疏:修非權非實法身體者,當冥至理,義如在背;當照權實,義如在肩。
故雲修非權等也。
須廢事釋者,若無理觀,不稱此經開顯權實,以世人散心多,故須簡事,專存于理也。
經:舍于清淨土者,此上品師位在内凡,下品師位在外凡。
疏:亦格量歎者,謂已、今、當最為第一也。
疏:已得會同者。
古人意雲:由法華已會同竟,是故涅槃易得會同也。
疏:會三之始,歸一之初者,但是绮文互說,其義一矣。
古人又名涅槃為會三之始,如後破。
疏:大品已上漸、頓者。
頓謂華嚴,漸即鹿苑等三味。
須簡漸中有頓,頓中有漸。
于諸部中,借使不信,于大、小亦易信。
疏論人則師弟本迹者,迹門以大通佛所第十六王子為本,今日說法華前十四品為迹;諸聲聞等于彼初發大心為弟子本,于今有住聲聞地者等為迹。
本門亦爾,師弟皆論久成故也。
嘉祥猶然者,彼雲:法華前教為已說,法華經為今說,涅槃之流為當說,三說之中,法華最為難信難解。
所以者何?法華之前,大小分流,其言易解;法華已後,三一已會,亦非難解。
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會三之始,歸一之初,乖于昔執,故成難信難解。
猶然者,嘉祥禀大師之教尚然,況于近代耶? 具足四法者,謂佛、法、僧、戒四也。
若不爾者者,須如前荷負中約理觀釋,不可從事而說,故雲于理何益也。
疏又信力修畢竟空下,約三法以釋:初從又信下,先說意;次從此人下,正對三法。
信力對忍衣,願力解脫,善力般若。
合此三德以為自行,而為機感,故雲權、實也。
疏:法輪正體者,此法華經總為前經法輪之體,方名正也。
疏:大涅槃窟者,窟隻是秘藏,即所依也。
具如止觀者,彼約十二因緣,束為三德,作大車觀,具用今經。
下文四法生處,得道即法身德,轉于法輪即般若德,入于涅槃即解脫德。
三德秘藏,佛住其中,即是塔義。
故雲此經是法身生處等。
八相者:初、從兜率天下生;二、詑胎;三、出胎;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
向以人為魚?者,指前長行偈頌,約人歎經功深,喻之魚?。
記中引彼文,由欠二文,結句前文雲故曰不論供養佛也,結後句雲故曰不須複安舍利。
與舍利等妙者,明此長行偈頌,約法以歎處,隻與丈六舍利等妙,故今破之,令同小教,何名妙耶? 巧拙二度者,大論雲:聲聞化人,苦行頭陀,初、中、後夜,勤心坐禅,觀苦而行道,名為拙度。
菩薩化人,觀諸法實相,無縛無解,心得清淨,名為巧度。
斷釋如記。
經皆近者,上聲呼去聲,前通不及于上也。
疏安樂行中名為近處者,彼經雲:安住一相,是名近處。
一相即是實相也。
今文明佛知見處為體,體是理,故引用也。
約真之緣了者,以住前依真如修,故雲約也。
即真之緣了者,初住一分,緣了開發,當體即是,故雲即也。
又是全性為修,故名即也。
與前小異者,此正消文,與前諸文稍别也。
疏:初觀實相名因者,通于二義:發心為因,初住為因。
疏:觀竟名果者,通于分果及極果也。
經雲: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者,生死八苦、煩惱災煎如渴乏,發心悕果如須水。
初家棄初及三者,棄華嚴及方等故,此從今家立五時次第以破也。
疏未能如聞而解者,意雲:雖複誦持,未得聞第一,而為未聞。
疏:能解為至泥者,具約三慧,方名至泥。
理不全爾者,應知三乘是所開,故須對權以明。
幹濕等悉須開顯,如何純約法華以判?但雲三乘于一乘難信,由如高厚,故未可也。
皆有小失者,不雲華嚴及鹿苑、般若,複不雲法華即清水,但雲如泥,故成失也,如前判中阙二、阙三等是。
今師二義者,約觀教,皆約教味以判故也。
三教為粗者,以法華為泥水,即相待意也。
須臾唯約法華中圓釋者,即絕待義也。
應知前三師相待不成。
何者?法華體遍,唯一妙乘,對昔未說,故昔為粗。
古人但是相對以說,故相待不成也。
注家唯約法華,絕待不顯。
何者?不開前三,即是圓妙,故絕無體,絕不成絕也。
教雖已轉者,卻明般若中意。
彼教雖融,人行未妙,故今法華開彼人行。
汝等所行,及皆吾子,為是義故,須第五味。
遠近二釋,良由此也。
五品位,修觀為遠,六根為近也。
亦應具問遠近二意者,此述上問,但問于近也。
大旨同前者,同前答雲未開權求,佛人未決等。
疏:夫般若實慧方便者,實慧是實,方便是權,故雲二慧也。
新發心菩薩者,鈍根菩薩,初心與二乘同學,無生具煩惱,故名病人也。
疏:雨健扶者。
用前同體二慧,密而開之,令至極果菩提。
取佛意說,故雲扶也。
經聞解者,此二字屬聞、思、修可見。
依前以為二釋者,如前譬中約觀、約教二釋也。
經:今佛教化成就菩薩者,開權教菩薩入于真實,即是成就也。
開義不成者,凡言開者,點權即是,方名真實,如何廢除以釋開顯?若爾,今亦雲廢,與彼何殊?答:今家意者,開已即廢,時無異途,權稱永絕,名之為廢,不同光宅以除釋廢也。
開二種之方便者,隻是開顯二乘也。
令開義善成者,他意将為開義巧成,不意且成會二,不免違經之過。
疏:八萬煥然者。
大小八萬具足,故雲煥然矣。
薩婆多論雲:佛一座說法為一藏,如是至八萬,名八萬藏。
有雲:且舉大數具足,應雲八萬四千也。
未有所通者,隻觀俗法,得俗谛三昧,未通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