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義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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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輯略
天台山幽溪沙門傳燈錄
天台智者大師,以五章玄義,解釋經題。
題下義旨,罄無不盡。
言五章者,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
釋此五章,有通有别。
通則七番共解,别則五章各說。
例如利鈍,須廣略二門也。
言七番共解者,一标章,二引證,三生起,四開合,五料簡,六觀心,七會異。
标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
引證佛語,起信心故。
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
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
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
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解脫門。
略說七重,共意如此。
廣解五章者,一一廣起五心五根,令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耳。
如是等義,備在妙玄,今辄錄彼五章大略。
初釋名為三:初判通别,二定前後,三略正解。
初判通别者,妙法蓮華,名異衆典,别也;俱稱為經,通也。
立此二名,凡約三意,謂教、行、理。
從緣故教别,從說故教通;從能契故行别,從所契故行通;理從名故别,名從理故通。
此略說也。
若廣說者,夫教本應機,機宜不同,故部部别異。
金口梵聲,通是佛說,故通别二名也。
約行者,泥洹真法寶,衆生以種種門入。
如五百比丘各說身因,佛言無非正說;三十二菩薩各入不二法門,文殊稱善。
大論明阿那波那皆是摩诃衍,以不可得故。
當知從行則别,所契則同。
求那?摩雲: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雲雲)。
約理者,理則不二,名字非一。
智度論雲: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
大經雲:解脫亦爾,多諸名字,如天帝釋有千種名。
名多故别,理一故通。
今稱妙法之經,即是教之通别;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即是行之通别;或言實相,或言佛知見、大乘家業、一地實事、寶所系珠、平等大慧等,是理之通别。
約此三義,故立兩名也。
二、定妙法前後者。
若從義便,應先明法,卻論其妙。
下文雲:我法妙難思。
若從名便,應先妙次法。
如欲美彼,稱為好人,笃論無人,何所稱好?必應先人後好。
今題從名便,故先妙後法;解釋義便,故先法後妙。
雖複前後,亦不相乖。
三、略正解,為二:初略解别名,次略釋通名。
初解别名,為二:先釋妙法,次釋蓮華。
妙法又二:先法,次妙。
法者,南嶽師雲:法有三,謂衆生法,佛法,心法。
衆生法者,經雲:所謂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天台師雲:依義讀文,凡有三轉。
一雲: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
二雲: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
三雲: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
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
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性相,名字施設,逦迤不同,即假義也。
若作相如是者,如于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
分别令易解,故明空假中。
得意為言,空即假中。
約如明空,一空一切空。
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
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
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
唯佛與佛,究竟此法,是十法攝一切法。
若依義,便作三意分别。
若依讀,便當依偈文雲: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雲雲)。
昔光宅法師,以前五如是為權,屬凡夫。
次四如是為實,屬聖人。
後一如是,總結權實。
引偈證雲:如是大果報,大故知是實。
種種性相,故知是權。
天台師雲:今恐不爾,大義有三,大多勝。
若取大為實者,亦應取多取勝。
種種之名,豈非多義。
若言權屬凡夫,凡夫何意無實。
若實屬聖人,聖人何意無權。
如此抑沒,義不可依。
今明權實者,以十如是約十法界,為六道四聖也。
皆稱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數,皆依法界,法界外更無複法能所合稱,故言十法界也。
二、此十種法,分齊不同,因果隔别,凡聖有異,故加之以界也。
三、此十皆即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獄,是趣不過,當體即理,更無所依,故名法界。
乃至佛法界,亦複如是。
若十數依法界者,能依所依,即入空界也。
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
十數皆法界者,即中界也。
欲令易解,如此分别,得意為言,空即假中,無一二三,如前(雲雲)。
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有百界十如是。
束為五差,一惡,二善,三二乘,四菩薩,五佛。
判為二法,前四是權法,後一是實法。
細論各具權實,且依兩義。
然此權實,不可思議,乃是三世諸佛二智之境。
以此為境,何法不收?(非但即諸世谛而已。
)此境發智,何智不發?(非但觸事而真而已。
)故文雲,諸法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底也。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歎境妙也。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歎智與境相稱也。
方便品長行,略說此法,後開示悟入,廣說此法,火宅譬喻此法,信解領解此法,長者付子此法,藥草述成此法,化城引入此法,如是等種種,秪名十如權實法耳。
如來洞達,究十法底,盡十法邊,明識衆生種非種,芽非芽,熟不熟,可度脫不可度脫,如實知之,無有錯謬。
殃掘摩羅,雖是惡人,實性相熟,即時得度。
四禅比丘,雖是善人,惡性相熟,即不堪度。
當知衆生之法,不可思議,雖實而權,雖權而實,實權相即,不可思議。
不可以牛羊眼觀視衆生,不可以凡夫心評量衆生,智如如來,乃可評量。
何以故?衆生法妙故。
故經雲:欲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若衆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知佛之知見,蘊在衆生也。
佛法者,佛豈有别法?秪百界千如,是佛境界,唯佛與佛,究竟斯理。
如函大,蓋亦随大,以無邊佛智,照廣大佛境,到其源底,名随自意法也。
若照九法,性相本末,纖芥不遺,名随他意法。
從二法本,垂十界迹,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說自意語,或說他意語,自意他意,不可思議,己身他身,微妙寂絕,皆非權非實,而能應于九界之權,一界之實,而于佛法,無有損減,諸佛之法,豈不妙耶?故經雲: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
佛法不出權實,是法甚微妙,難見難可了,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
及佛諸餘法,亦無能測者,即佛權智妙也。
如是二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法妙也。
心法者,前所明法,豈得異心?但衆生法太廣,佛法太高,于初學為難。
然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觀心則易。
涅槃雲:一切衆生,具足上定。
上定者,謂佛性也。
能觀心性,名為上定。
上能兼下,即攝得衆生法也。
華嚴雲: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佛之境界。
法界即中也,虛空即空也,心佛即假也。
三種具,即佛境界也。
是為觀心,仍具佛法。
又遊心法界者,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于十界中,必屬一界。
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法。
于一念中,悉皆備足。
此心幻師,于一日夜,常造種種衆生,種種五陰,種種國土,所謂地獄假實國土,乃至佛假實國土。
行人當自選擇,何道可從?又如虛空者,觀心自生心,不須藉緣。
藉緣有心,心無生力。
心無生力,緣亦無生。
心緣各無,合雲何有?合尚叵得,離則不生。
尚無一生,況有百界千法也?以心空故,從心所生,一切皆空。
此空亦空,若空非空。
點空設假,假亦非假。
無假無空,畢竟清淨。
又複佛境界者,上等佛法,下等衆生法。
故經雲:修攝其心,觀一切法,不動不退。
淨名雲:諸佛解脫,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華嚴雲: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
破心微塵,出大千經卷,是名心法妙也。
釋法竟。
二、明妙者,一、通釋,二、别釋。
通又為二:一、相待,二、絕待。
相待論妙者,待半字為粗,明滿字為妙,亦是常無常、大小相待為粗妙也。
淨名雲: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
即是明滿字也。
始坐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
即提昔之半,待出于滿也。
般若雲:于閻浮提見第三法輪轉。
亦是對鹿苑為一,待般若為第二也。
涅槃雲:昔于波羅柰初轉法輪,今于屍城複轉法輪。
衆經皆共以鹿苑為半、為小、為粗,待此明滿大妙,其義是同。
今法華明昔于波羅奈轉四谛法輪、五衆之生滅,今複轉最妙無上之法輪。
此亦待鹿苑為粗,法華為妙。
妙義皆同,待粗亦等,文義在此也。
問:齊方等來,滿理無殊者,悉應稱妙。
答:今亦不克教定時,那忽雲齊方等耶?縱令爾者,别有所以。
何者?利根菩薩于彼入妙,與法華不異;鈍根菩薩及二乘人猶帶方便,諸味調伏。
方等帶生蘇論妙以待粗,般若帶熟蘇論妙以待粗。
今經無二味,方便純真,醍醐論妙以待粗。
此妙彼妙,妙義無殊,但以帶方便、不帶方便為異耳。
複次,三藏但半字生滅門,不能通滿理,故名為粗。
滿字是不生不滅門,能通滿理,故名為妙。
能通滿理,複有二種:一、帶方便通滿理,二、直顯滿理。
方等、般若,帶方便通滿理,今經直顯滿理。
故中論雲:為鈍根弟子說因緣生滅相,為利根弟子說因緣不生滅相(雲雲)。
中論偈雲:因緣所生法,
題下義旨,罄無不盡。
言五章者,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
釋此五章,有通有别。
通則七番共解,别則五章各說。
例如利鈍,須廣略二門也。
言七番共解者,一标章,二引證,三生起,四開合,五料簡,六觀心,七會異。
标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
引證佛語,起信心故。
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
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
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
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解脫門。
略說七重,共意如此。
廣解五章者,一一廣起五心五根,令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耳。
如是等義,備在妙玄,今辄錄彼五章大略。
初釋名為三:初判通别,二定前後,三略正解。
初判通别者,妙法蓮華,名異衆典,别也;俱稱為經,通也。
立此二名,凡約三意,謂教、行、理。
從緣故教别,從說故教通;從能契故行别,從所契故行通;理從名故别,名從理故通。
此略說也。
若廣說者,夫教本應機,機宜不同,故部部别異。
金口梵聲,通是佛說,故通别二名也。
約行者,泥洹真法寶,衆生以種種門入。
如五百比丘各說身因,佛言無非正說;三十二菩薩各入不二法門,文殊稱善。
大論明阿那波那皆是摩诃衍,以不可得故。
當知從行則别,所契則同。
求那?摩雲: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雲雲)。
約理者,理則不二,名字非一。
智度論雲: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
大經雲:解脫亦爾,多諸名字,如天帝釋有千種名。
名多故别,理一故通。
今稱妙法之經,即是教之通别;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即是行之通别;或言實相,或言佛知見、大乘家業、一地實事、寶所系珠、平等大慧等,是理之通别。
約此三義,故立兩名也。
二、定妙法前後者。
若從義便,應先明法,卻論其妙。
下文雲:我法妙難思。
若從名便,應先妙次法。
如欲美彼,稱為好人,笃論無人,何所稱好?必應先人後好。
今題從名便,故先妙後法;解釋義便,故先法後妙。
雖複前後,亦不相乖。
三、略正解,為二:初略解别名,次略釋通名。
初解别名,為二:先釋妙法,次釋蓮華。
妙法又二:先法,次妙。
法者,南嶽師雲:法有三,謂衆生法,佛法,心法。
衆生法者,經雲:所謂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天台師雲:依義讀文,凡有三轉。
一雲: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
二雲: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
三雲: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
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
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性相,名字施設,逦迤不同,即假義也。
若作相如是者,如于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
分别令易解,故明空假中。
得意為言,空即假中。
約如明空,一空一切空。
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
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
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
唯佛與佛,究竟此法,是十法攝一切法。
若依義,便作三意分别。
若依讀,便當依偈文雲: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雲雲)。
昔光宅法師,以前五如是為權,屬凡夫。
次四如是為實,屬聖人。
後一如是,總結權實。
引偈證雲:如是大果報,大故知是實。
種種性相,故知是權。
天台師雲:今恐不爾,大義有三,大多勝。
若取大為實者,亦應取多取勝。
種種之名,豈非多義。
若言權屬凡夫,凡夫何意無實。
若實屬聖人,聖人何意無權。
如此抑沒,義不可依。
今明權實者,以十如是約十法界,為六道四聖也。
皆稱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數,皆依法界,法界外更無複法能所合稱,故言十法界也。
二、此十種法,分齊不同,因果隔别,凡聖有異,故加之以界也。
三、此十皆即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獄,是趣不過,當體即理,更無所依,故名法界。
乃至佛法界,亦複如是。
若十數依法界者,能依所依,即入空界也。
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
十數皆法界者,即中界也。
欲令易解,如此分别,得意為言,空即假中,無一二三,如前(雲雲)。
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有百界十如是。
束為五差,一惡,二善,三二乘,四菩薩,五佛。
判為二法,前四是權法,後一是實法。
細論各具權實,且依兩義。
然此權實,不可思議,乃是三世諸佛二智之境。
以此為境,何法不收?(非但即諸世谛而已。
)此境發智,何智不發?(非但觸事而真而已。
)故文雲,諸法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底也。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歎境妙也。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歎智與境相稱也。
方便品長行,略說此法,後開示悟入,廣說此法,火宅譬喻此法,信解領解此法,長者付子此法,藥草述成此法,化城引入此法,如是等種種,秪名十如權實法耳。
如來洞達,究十法底,盡十法邊,明識衆生種非種,芽非芽,熟不熟,可度脫不可度脫,如實知之,無有錯謬。
殃掘摩羅,雖是惡人,實性相熟,即時得度。
四禅比丘,雖是善人,惡性相熟,即不堪度。
當知衆生之法,不可思議,雖實而權,雖權而實,實權相即,不可思議。
不可以牛羊眼觀視衆生,不可以凡夫心評量衆生,智如如來,乃可評量。
何以故?衆生法妙故。
故經雲:欲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若衆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知佛之知見,蘊在衆生也。
佛法者,佛豈有别法?秪百界千如,是佛境界,唯佛與佛,究竟斯理。
如函大,蓋亦随大,以無邊佛智,照廣大佛境,到其源底,名随自意法也。
若照九法,性相本末,纖芥不遺,名随他意法。
從二法本,垂十界迹,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說自意語,或說他意語,自意他意,不可思議,己身他身,微妙寂絕,皆非權非實,而能應于九界之權,一界之實,而于佛法,無有損減,諸佛之法,豈不妙耶?故經雲: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
佛法不出權實,是法甚微妙,難見難可了,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
及佛諸餘法,亦無能測者,即佛權智妙也。
如是二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法妙也。
心法者,前所明法,豈得異心?但衆生法太廣,佛法太高,于初學為難。
然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觀心則易。
涅槃雲:一切衆生,具足上定。
上定者,謂佛性也。
能觀心性,名為上定。
上能兼下,即攝得衆生法也。
華嚴雲: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佛之境界。
法界即中也,虛空即空也,心佛即假也。
三種具,即佛境界也。
是為觀心,仍具佛法。
又遊心法界者,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于十界中,必屬一界。
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法。
于一念中,悉皆備足。
此心幻師,于一日夜,常造種種衆生,種種五陰,種種國土,所謂地獄假實國土,乃至佛假實國土。
行人當自選擇,何道可從?又如虛空者,觀心自生心,不須藉緣。
藉緣有心,心無生力。
心無生力,緣亦無生。
心緣各無,合雲何有?合尚叵得,離則不生。
尚無一生,況有百界千法也?以心空故,從心所生,一切皆空。
此空亦空,若空非空。
點空設假,假亦非假。
無假無空,畢竟清淨。
又複佛境界者,上等佛法,下等衆生法。
故經雲:修攝其心,觀一切法,不動不退。
淨名雲:諸佛解脫,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華嚴雲: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
破心微塵,出大千經卷,是名心法妙也。
釋法竟。
二、明妙者,一、通釋,二、别釋。
通又為二:一、相待,二、絕待。
相待論妙者,待半字為粗,明滿字為妙,亦是常無常、大小相待為粗妙也。
淨名雲: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
即是明滿字也。
始坐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
即提昔之半,待出于滿也。
般若雲:于閻浮提見第三法輪轉。
亦是對鹿苑為一,待般若為第二也。
涅槃雲:昔于波羅柰初轉法輪,今于屍城複轉法輪。
衆經皆共以鹿苑為半、為小、為粗,待此明滿大妙,其義是同。
今法華明昔于波羅奈轉四谛法輪、五衆之生滅,今複轉最妙無上之法輪。
此亦待鹿苑為粗,法華為妙。
妙義皆同,待粗亦等,文義在此也。
問:齊方等來,滿理無殊者,悉應稱妙。
答:今亦不克教定時,那忽雲齊方等耶?縱令爾者,别有所以。
何者?利根菩薩于彼入妙,與法華不異;鈍根菩薩及二乘人猶帶方便,諸味調伏。
方等帶生蘇論妙以待粗,般若帶熟蘇論妙以待粗。
今經無二味,方便純真,醍醐論妙以待粗。
此妙彼妙,妙義無殊,但以帶方便、不帶方便為異耳。
複次,三藏但半字生滅門,不能通滿理,故名為粗。
滿字是不生不滅門,能通滿理,故名為妙。
能通滿理,複有二種:一、帶方便通滿理,二、直顯滿理。
方等、般若,帶方便通滿理,今經直顯滿理。
故中論雲:為鈍根弟子說因緣生滅相,為利根弟子說因緣不生滅相(雲雲)。
中論偈雲:因緣所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