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玄義順正記卷上(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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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經?如來性品貧女舍内金藏之喻也。
故輔行引大經雲: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即我義也。
從無始來,煩惱所覆,不能得見。
譬如貧女舍内,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都無知者。
時有異人,善知方便,語貧女言:我今雇汝,汝可為我耘除衆穢。
女人答言:我今不能。
若示我子真金藏者,然後乃當速為汝作。
是人答言:我知方便,能示汝子。
女人複言:我家大小,尚自不知,況汝能知?是人複言:我今審知。
女人答言:我亦欲見,并可示我。
是人即于其家,掘出金藏。
女人見已,起奇特想。
今家諸文,多引此喻,明于六即。
故止觀雲:貧家有寶藏,而無知者,知識示之,即得知之。
耘除草穢,而掘出之。
漸漸得近,近已藏開,盡取用之。
輔行雲:家有寶藏,理即也。
知識示之,名字即也。
耘除草穢,觀行即也。
漸漸得近,相似即也。
近已藏開,分真即也。
盡取用之,究竟即也。
今文正因,引土内金藏者,理即也。
了因覺智者,名字即也。
緣因耘除草穢,掘出金藏,兼于漸漸得近,乃當觀行相似即也。
故玄簽以性三為理即,智三為名字即,行三為觀行相似即,義與今會也。
若至初住,境智行等,三因開發,乃至妙覺,藏開盡用,非今正意,故且置之。
故今文中,不雲近已藏開,及盡取用之等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佛性,一一皆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金光明譬三德,還以金光明三字譬三佛性也。
○八、釋三識,文為三:初、正釋。
雲何三識?識名為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
庵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别之,即是佛識。
阿梨耶識即第八無沒識,猶有随眠煩惱與無明合,别而分之,是菩薩識。
大論雲:在菩薩心,名為般若。
即其義也。
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别識,诃惡生死,欣羨涅槃,别而分之,是二乘識。
于佛即是方便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識,無俟複言。
初正釋中雲識名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者,釋簽雲:若唯識論轉于八識以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則轉第八為大圓鏡智,轉第七為平等性智,轉第六為妙觀察智,轉五識為成所作智。
大圓鏡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報身,成所作智成化身,妙觀察智遍于三身。
輔行雲:論家雖雲翻識為智,而不即照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智具足。
今明三識本在一心,即此一心而具三智,故雲識名為覺了,是智慧異名也。
庵摩羅等者,輔行引真谛三藏雲:阿陀那七識,此雲執我識,此即惑性,體是緣因。
阿賴邪八識,此名藏識,以能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了因。
庵摩羅九識,名清淨識,即是正因。
唐三藏不許此識,乃雲第九是第八異名,故新譯攝論不存第九,地論文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對于正因,第七對于了因,第七對于緣因。
今依真谛,仍合六七共為緣因,以第六中有事善惡,亦是惑性。
委明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識體性對于三德等法,于理即足。
又釋簽雲:不取第九,乃是教道一途屬對,不與今同。
何者?彼居果位,三身仍别;此在因位,三身互融。
即此三身,隻是三德。
三德據内,三身約外。
今從初心常觀三德,故與彼義不可雷同。
又雲:三識同在理心,教門權說,且立遠近。
故知今文以庵摩羅等對佛菩薩等,亦附教門權對之耳。
以次文融通,方明三識皆具四德,又與三德無二無别故也。
若妙玄中不論第六,今文雖舉第六,仍雲無俟複言,以由第六但能分别諸法,故與第七同為緣因也。
庵摩羅識名不動者,本理清淨,不可變動也。
阿梨邪者,名阿賴邪。
言無沒者,無始時有,未曾斷絕,恒不失沒,故雲無沒。
非善惡性,故雲無記。
含藏種子,出生一切。
言随眠煩惱與無明合者,瑜伽論雲:複次煩惱所有粗重,随附依身,說名随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
又顯宗論雲:謂随流者,相續中眠,故名随眠。
即順流者,身中安住增[冰-水+(民/日)]滞義。
或随勝者,相續中眠,故名随眠。
故止觀明界内界外相應無明雲:見思諸使,與無明合,名為相應;不相應者,名為獨頭耳。
又顯識論雲:阿梨邪即果報識,為煩惱所引;亦名本識,一切有為種子所依故;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栖故;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隐伏處故。
此識但是自性無記。
故釋簽雲:無明之性,即是智性,對般若故。
今乃引大論文雲:在菩薩心,名為般若。
二乘之人,厭棄三界,故名诃惡;喜慕空寂,故雲欣羨。
故以七識别對二乘,所以雲二乘識于佛,即是方便權智之所攝也。
陀那七識,此雲執我。
何故欲将别對二乘?應知二乘诃惡生死,欣羨涅槃,正使雖忘,習氣猶在。
故楞嚴雲: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
故知波浪亦通第七,是故習氣乃當執我,如雲我衣及我缽等。
既以六識喻如波浪,驗知七識喻之如風,八識含藏,猶如大海也。
俟者,待也。
不待言者,此有二義:一、以六合七,同為緣因,故不待言;二、以六識現行可解,故不待言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識一一皆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三德譬金光明,還以金光明譬三識也。
○九、釋三道,文為三:初、正釋。
雲何三道?過去無明,現在愛、取,三支是煩惱道;過去行,現在有,二支是業道;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未來生、老死,七支是苦道。
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從煩惱通業,從業通苦,從苦複通煩惱,故名三道。
苦道者,謂識、名色、六入、觸、受。
大經雲:無明與受,是二中間,名為佛性,中間即是苦道。
名為佛性者,名生死身為法身,如指冰為水爾。
煩惱道者,謂無明、愛、取。
名此為般若者,如指薪為火爾。
業道者,謂行、有乃至五無間。
皆解脫相者,如指縛為脫爾。
文中,初以十二因緣對于三道,故雲過去無明,現在愛、取三支是煩惱道,乃至七支是苦道也。
次釋三道之名,故雲道名能通也。
無明通行,故雲從煩惱通業;行通識等五支,故雲從業通苦;識等五支通愛、取二支,故雲從苦複通煩惱。
若從愛、取通有,又從有通生死,例無明通行等,可知。
故不煩文也。
苦道即法身,煩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脫,三道即三德。
如義例雲:問:十二因緣束為三道,以對三德;苦身質礙,那對法身?答:此約理說,的相翻對。
以身對身,故作此說。
實論三體,更無前後。
且論無始苦輪無際,與業、煩惱不并不别。
況今文中約于一念以論因緣,約此因緣以論三道,約此三道以論三德,是故三道及以三德并無前後。
性德三因,無時不具,豈更問雲苦身質礙邪?得此意已,于下融通,文則可解。
指薪為火者,若望指冰為水,指縛為脫,此喻似疏。
今以義求,火必依薪,以況智慧必依煩惱,故指煩惱名為般若。
如指薪為火,以無薪則無火,無煩惱則無般若故也。
五無間者,若從無間業因而說,即五逆是;若從果說,如南山戒疏引成論雲:一、趣果無間,舍身生報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不絕故;五、形無間,如阿鼻相,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滿故。
三道文中皆言兩者,說文雲詞之必然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道體之即真,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體之即真者,如肇論雲:道遠乎哉?觸事而真。
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金光明譬三德,還以金光明譬三道也。
○次若見下,結例融攝,文為三:初正明。
若見此十法門若同若異,亦是一法門作一切法門相,若同若異相相明了,即百法、千法、萬法、恒沙塵數亦如是。
孤山雲:三德望三寶是同,以俱是果故;望三道是異,以彼是因故。
餘三法等,準此說之。
今謂不然,應知上文十法各别,名之為異;無二無别,名之為同。
例如釋簽,十妙十門,一理雖同,十門事别;不思議一,十妙恒殊。
差而不差,斯之謂矣。
是則即同而異雖同,雖異而非同異,其旨照然,何須曲辨? ○華嚴下,次引證。
華嚴雲:一法門、無量法門而為眷屬。
首楞嚴和香丸,大品裡珠,法華一地所生,涅槃大海水浴,皆是其義。
一法門、無量法門為眷屬者,一法、無量法,證于同則俱同,無二無别;異則俱異,名義各殊。
是故一法及無量法,亦同亦異,所以名為若同若異。
總而言之,不出體同名異也。
首楞嚴和香丸者,經雲:搗萬種香為丸,若燒一塵,具足衆氣。
此亦證于若同若異也。
理性如丸,此證同也。
即異而同,即同而異。
觀行如燒,諸法頓發,名具足衆氣,此證異也。
大品裹珠者,經雲:以衆色裹摩尼珠,置之水中,随物變色。
此亦證于若同若異也。
真性如珠體,習性如物裹,聞教如置水,習發如現色。
理性不殊,此證同也;而能現于諸法之色,此證異也。
即異而同,即同而異。
法華一地所生者,一地無差别,此證同也;所生三草二木,此證異也。
即同而異,即異而同。
涅槃大海水浴者,經雲: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是人已用諸河之水。
理具諸法,猶如海水;修觀如浴,行攝一切,名之為用。
此亦證于即同而異等。
并由理具,方有事用。
如地具桃李,喻實中有權,無差即差,準上思之。
○次料簡,文為二:初問。
問:若一法即是諸法者,唯說一法,何用餘法耶? 三德一法,既即九法及一切法,佛但應說三德一法,何用說于餘九法等? ○次答 答:佛為悅一切人,宜一切人,對一切人,悟一切人,若遍說之,多有利益,一說尚令生種種解,遍讀諸異論,即知智者意,故種種說,令得一切解,粗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皆是示人無違诤法,即其義也。
答意者,一說尚令生于四悉種種之解,何況遍說?是故遍讀諸異論,種種說之,令得一切解也。
粗言等者,此引大經世王得悟說偈之文,以明雖異而同也。
且約十法明粗軟者,三道三識為粗,餘八法為軟。
粗軟雖異,第一義理則無差别。
示人無诤者,此亦明于即異而同,故無違诤。
然大論中,本斥三藏以為诤法,即以衍門名為無诤。
今則但以十法不同,恐人生诤,故示十法無二無别,名為無诤,但在于圓耳。
○三、料簡十種三法者。
上文正釋,即是十法同異之相。
今文料簡,料簡乃是十法淺深之相。
若不辨于十法淺深,将何以簡大小偏圓?故前謂之分别深淺,意在于此。
又輔行雲:欲釋新伊,應須先了他人異釋,方免舊伊縱橫等過,乃至邪宗橫計等失。
故塗灰外道,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雲法身充滿法界,報身居自在天,化身随形六道。
況大小諸師釋義,為是義故,須揀淺深。
于中為二:初、标。
三、料簡者,初料簡三德。
○次正料簡,文為十:初簡三德,文為三:初簡偏,又為三:初簡三藏教。
若指太子相好體為法身,法身在前;樹王下時,明無漏慧三十四心為般若,般若在中;八十滅度燒身不受後身為解脫,解脫在後異。
而且縱法身時無般若,般若時無解脫,解脫時無般若法身,此即三法各異,斯乃阿含三藏數家所用。
此之三意,悉不得稱常樂我淨也。
若指太子至法身在前者,此因中悉達太子之體、丈六之質而為法身,故此法身則在于前。
諸樹之中,菩提之樹最為第一,故名樹王。
明無漏慧三十四心等者,此依大論雲:下地諸惑因時未斷,至樹下時,乃以九地九品思惑通名一九。
故雲三藏菩薩位同凡夫,以九無礙及九解脫合為十八,并見道中八忍、八智合十六心,總前乃成三十四心。
若準俱舍、婆沙之意,下八地惑初修禅時先已斷竟,唯非想地九品見、思全在,是故但以三十四心斷于非想見、思之惑,以根勝故,不複更修下八地定。
然雖已斷下八地惑,未斷非想,但是有漏,故大論中沒有漏名,至樹王下方雲用于三十四心斷于三界見、修之惑,是故此時方得無漏,名為般若耳。
不受後身者,今此即是最後之身,既乃滅度,灰斷無餘,是故更不受于後身。
何者?若受後身,則有生死,今既永盡,故無後身。
此之三德,既有三時,初中後殊,是故名為異。
而且縱文中,從于法身時無般若已去,即是釋于縱異之相。
解脫時無般若法身者,灰身故無法身,滅智故無般若。
止觀中引小乘三師說三德義,今此即彼所引小乘第二師也。
故止觀雲:先有相好之身,次得種智般若,後滅身智,方具解脫。
既有前後上下之義,譬之縱三點水也。
輔行雲:先得好者,謂百劫已滿也;次得種智者,謂三十四心也;後滅身智者,謂八十入滅也。
此既即是阿含三藏小乘數論之意,是故不得稱此以為今經圓妙三德,故須簡之。
○若指空境下,次簡通教。
若指空境為法身,是本有;照真之慧為般若,般若是今有;子果兩縛盡為解脫,解脫是當有。
異而且縱,斯乃三乘通教中所說,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亦不得稱常樂我淨。
此指空境,名為法身,異前三藏相好之體,丈六之質。
然三藏中,亦有指于空理法身。
如須菩提在石室中,觀諸法空,得見法身。
又前三藏,指于因中相好之體,法身在前。
若至成佛,乃名五分法身:無作戒為戒身,無漏禅為定身,無漏慧身。
二種解脫為解脫身:一、有為解脫,謂無漏智相應;二、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無餘。
又盡智為解脫身,無生智為解脫知見身。
須知五分法身之中,慧身即是三十四心般若之義,故但指前相好之體為法身耳。
照真之慧者,無生之慧也。
子果兩縛盡為解脫者,前三藏中,八十滅度為解脫者,此語無餘涅槃為解脫耳。
以三十四心斷于見思,即子縛已盡故也。
故大經雲:衆生系縛名色,名色系縛衆生。
師子吼難雲:若有名色是系縛者,諸阿羅漢未離名色,亦應系縛。
佛言:善男子,解脫二種:一者、子斷,二者、果斷。
言子斷者,諸阿羅漢已斷煩惱,諸結爛壞,未斷果故,名果系縛,不得說言名色系縛,雖未斷果,必定斷故。
煩惱即是果家之子,陰果即是子家之果,故子縛盡,名有餘涅槃,果縛盡,名無餘涅槃,涅槃亦名解脫故也。
三乘通教者,三乘共行十地,通當教之義也。
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者,妙玄雲:舊雲成論探明大乘,解菩薩義,此則不然。
論主自雲:今正明三藏中實義。
實義者,空是人師,豈可誣論主邪?然止觀雲:成論所明,我人本無,雖有法,浮虛非有。
論師不知三藏小乘成論空門實法浮虛,便謂浮虛同于般若,如幻如化,遂引大品共般若義,以解成論浮虛非有,而不知觀幻有與浮虛不同,由是相承,皆雲成論分通大乘。
南山亦謂四分成論分通大乘,今家諸文,并皆不許(雲雲)。
是故前代探明大乘成實論人所用三乘共般若意,亦不得稱三德圓妙。
何者?縱如論人謂成實論探明大乘,亦乃隻是共般若耳,且非不共般若之意,況不共般若,義通别圓,今經三德,尚非别教不共般若,豈是通教共般若邪? ○若如真谛下,三、簡别教。
若如真谛師,明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脫各二。
真谛所明,如前已引,彼料簡文。
○從此乃下,今家破也。
此乃橫而且異,乃别教一途所明,而真谛師偏用。
當知法身可稱為德,般若解脫,無德可稱。
不會無量甚深之高廣,亦不得稱為經王。
橫而且異者,異即縱也。
法身、般若、解脫,具德多少不同,故名為橫。
又謂法身是本有,般若是現有,解脫是當有,複名為縱。
前文既斥乖于圓别,故非别教通方之義,但是一途耳。
言一途者,即一往也。
以别教中,三德縱橫,義趣非一。
法華文句雲:性德三如來名橫,修德三如來名縱。
前法,次報,後應,亦是縱義。
而真谛之說,雖乖圓别之旨,亦是别教一途之所收。
故真谛偏用,深乖圓意。
當知法身可稱四德,而般若、解脫,無四德可稱。
故知真谛不會今經,法性深廣,經王圓妙矣。
○今所明下,次顯圓。
今所明三德如上說,一一皆具常、樂、我、淨,論廣則無量,論高則甚深。
即指如上正釋中說,法身、般若、解脫,一一皆具四德,又複論于深廣等義。
故止觀雲:今明三德皆不可思議,那忽縱橫一異?此約理藏釋也。
身常智圓,斷具一切,皆是佛法,無有優劣,故不縱;三德相冥,同一法界,故不橫;種種建立,故不一;同歸第一義,故不異。
此約行因釋也。
即一而三,故不橫;即三而一,故不縱;不三而三,故不一;而一,故不異。
此約宗用釋也。
○若諸學人下,三、斥迷。
若諸學人聞諸經之王,四佛所護,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不足論道也。
不達今經法性深廣,諸經之王,圓妙之意,但作小乘偏漸之解,喻如牛羊心眼,不足以論圓常妙道也。
以無信解智眼,分别淺深,猶如牛羊心眼,不辨方隅故也。
簡下九法,一一皆須作此斥文,但是文略耳。
○次料簡三寶者,準前亦應合有顯圓,亦是文略耳。
下去準知。
于中為二:初簡藏教。
料簡三寶者,若指樹王得道為佛寶,轉生滅四谛法輪為法寶,度陳如等五人先得智眼明覺者為僧寶。
由是三寶,故到于今,即有相從三寶者。
此乃阿含中所明階梯三寶,亦是數論宗用也。
生滅四谛者,止觀雲:苦集是世間因果,道滅是出世間因果。
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
雖世出世,皆是變異,故名生滅。
轉者,度也。
轉度此法,入于他心,令彼得悟。
輪具二義:一、轉義,二、摧碾義。
以四谛輪,轉度與他,摧彼結惑。
如王輪寶,能壞能安;法輪亦爾,壞煩惱怨,安住谛理。
陳如等五人者,一、陳如,二、頞鞞,三、?提,四、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
眼、智、明、覺者,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苦比忍為明,苦比智為覺,餘三谛亦爾。
由是三寶者,法華雲:即趣波羅奈,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阿羅漢。
法、僧差别名故。
到于今者,始自佛日,故到于今。
雕檀泥塑,貝葉黃卷,染衣剃發,以像末住持三寶,從于佛三寶而立,故名相從。
既次第不同,故喻階梯耳。
○次簡通教 若指樹王得道為佛寶,所說無生四谛為法寶,二乘菩薩修真無漏斷結成聖理和為僧寶者,此亦三乘通教中所說,探明大乘人所用。
此兩種三寶,并無常樂我淨。
通教中,樹王得道為佛寶者,初成正覺,大見寂場别、圓之佛,小見鹿苑三藏之佛。
今通佛者,即二酥中所見之相,故不須以兩處初成而為妨也。
無生四谛者,止觀雲: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一切皆空,故名無生。
二乘菩薩修真無漏者,三乘同以無言說道,斷惑成聖也。
言理和者,通教無生,迷真輕故,從理受名耳。
言此兩者,總結藏、通也。
○若指華王下,次簡别教。
若指華王世界坐蓮華台成道為佛寶,所說恒沙佛法無量四谛為法寶,四十一賢聖為僧寶,此則異前,雖非階梯,未是同體,亦非金光明所譬三寶也。
華王世界,亦言華藏世界,具如華嚴。
華藏世界品中所說寶華王座,亦如華嚴。
又梵網雲:于寂滅道場,坐金剛華王座。
舊攝論雲:大蓮華王清淨世界。
新攝論雲:大寶華王清淨佛土。
坐蓮華台,亦如華嚴。
又梵網雲: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台。
成道為佛寶者,即舍那報佛也。
恒沙佛法無量四谛者,止觀雲:分别校計苦集道滅,一一皆有無量之相。
四十一賢聖者,三賢十聖及等覺也。
此則異前者,報佛異前,勝劣兩應,法僧準知。
雖非前兩階梯次第,未是同體,還成别相。
何者?以别教中三寶條然,亦非今經圓妙三字之所譬也。
準前顯圓,此亦應雲:今所明三寶如上說,一一皆具常樂我淨等。
亦應斥雲:若諸學人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等。
是故圓頓三寶,融妙佛寶,如雲虛空為座,一成一切成,毗盧遮那、舍那、釋迦,皆遍一切,無一異相。
法寶即是無作四谛,僧寶即是始初發心,終訖補處。
故此三寶,名為同體。
何者?法名不覺,佛名為覺,佛即是法,法即是僧,豈可條然?下八三法,準此思之。
金光明經玄義順正記卷上
故輔行引大經雲: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即我義也。
從無始來,煩惱所覆,不能得見。
譬如貧女舍内,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都無知者。
時有異人,善知方便,語貧女言:我今雇汝,汝可為我耘除衆穢。
女人答言:我今不能。
若示我子真金藏者,然後乃當速為汝作。
是人答言:我知方便,能示汝子。
女人複言:我家大小,尚自不知,況汝能知?是人複言:我今審知。
女人答言:我亦欲見,并可示我。
是人即于其家,掘出金藏。
女人見已,起奇特想。
今家諸文,多引此喻,明于六即。
故止觀雲:貧家有寶藏,而無知者,知識示之,即得知之。
耘除草穢,而掘出之。
漸漸得近,近已藏開,盡取用之。
輔行雲:家有寶藏,理即也。
知識示之,名字即也。
耘除草穢,觀行即也。
漸漸得近,相似即也。
近已藏開,分真即也。
盡取用之,究竟即也。
今文正因,引土内金藏者,理即也。
了因覺智者,名字即也。
緣因耘除草穢,掘出金藏,兼于漸漸得近,乃當觀行相似即也。
故玄簽以性三為理即,智三為名字即,行三為觀行相似即,義與今會也。
若至初住,境智行等,三因開發,乃至妙覺,藏開盡用,非今正意,故且置之。
故今文中,不雲近已藏開,及盡取用之等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佛性,一一皆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金光明譬三德,還以金光明三字譬三佛性也。
○八、釋三識,文為三:初、正釋。
雲何三識?識名為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
庵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識,若分别之,即是佛識。
阿梨耶識即第八無沒識,猶有随眠煩惱與無明合,别而分之,是菩薩識。
大論雲:在菩薩心,名為般若。
即其義也。
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别識,诃惡生死,欣羨涅槃,别而分之,是二乘識。
于佛即是方便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識,無俟複言。
初正釋中雲識名覺了,是智慧之異名爾者,釋簽雲:若唯識論轉于八識以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則轉第八為大圓鏡智,轉第七為平等性智,轉第六為妙觀察智,轉五識為成所作智。
大圓鏡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報身,成所作智成化身,妙觀察智遍于三身。
輔行雲:論家雖雲翻識為智,而不即照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智具足。
今明三識本在一心,即此一心而具三智,故雲識名為覺了,是智慧異名也。
庵摩羅等者,輔行引真谛三藏雲:阿陀那七識,此雲執我識,此即惑性,體是緣因。
阿賴邪八識,此名藏識,以能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了因。
庵摩羅九識,名清淨識,即是正因。
唐三藏不許此識,乃雲第九是第八異名,故新譯攝論不存第九,地論文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對于正因,第七對于了因,第七對于緣因。
今依真谛,仍合六七共為緣因,以第六中有事善惡,亦是惑性。
委明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識體性對于三德等法,于理即足。
又釋簽雲:不取第九,乃是教道一途屬對,不與今同。
何者?彼居果位,三身仍别;此在因位,三身互融。
即此三身,隻是三德。
三德據内,三身約外。
今從初心常觀三德,故與彼義不可雷同。
又雲:三識同在理心,教門權說,且立遠近。
故知今文以庵摩羅等對佛菩薩等,亦附教門權對之耳。
以次文融通,方明三識皆具四德,又與三德無二無别故也。
若妙玄中不論第六,今文雖舉第六,仍雲無俟複言,以由第六但能分别諸法,故與第七同為緣因也。
庵摩羅識名不動者,本理清淨,不可變動也。
阿梨邪者,名阿賴邪。
言無沒者,無始時有,未曾斷絕,恒不失沒,故雲無沒。
非善惡性,故雲無記。
含藏種子,出生一切。
言随眠煩惱與無明合者,瑜伽論雲:複次煩惱所有粗重,随附依身,說名随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
又顯宗論雲:謂随流者,相續中眠,故名随眠。
即順流者,身中安住增[冰-水+(民/日)]滞義。
或随勝者,相續中眠,故名随眠。
故止觀明界内界外相應無明雲:見思諸使,與無明合,名為相應;不相應者,名為獨頭耳。
又顯識論雲:阿梨邪即果報識,為煩惱所引;亦名本識,一切有為種子所依故;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栖故;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隐伏處故。
此識但是自性無記。
故釋簽雲:無明之性,即是智性,對般若故。
今乃引大論文雲:在菩薩心,名為般若。
二乘之人,厭棄三界,故名诃惡;喜慕空寂,故雲欣羨。
故以七識别對二乘,所以雲二乘識于佛,即是方便權智之所攝也。
陀那七識,此雲執我。
何故欲将别對二乘?應知二乘诃惡生死,欣羨涅槃,正使雖忘,習氣猶在。
故楞嚴雲: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
故知波浪亦通第七,是故習氣乃當執我,如雲我衣及我缽等。
既以六識喻如波浪,驗知七識喻之如風,八識含藏,猶如大海也。
俟者,待也。
不待言者,此有二義:一、以六合七,同為緣因,故不待言;二、以六識現行可解,故不待言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識一一皆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三德譬金光明,還以金光明譬三識也。
○九、釋三道,文為三:初、正釋。
雲何三道?過去無明,現在愛、取,三支是煩惱道;過去行,現在有,二支是業道;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未來生、老死,七支是苦道。
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從煩惱通業,從業通苦,從苦複通煩惱,故名三道。
苦道者,謂識、名色、六入、觸、受。
大經雲:無明與受,是二中間,名為佛性,中間即是苦道。
名為佛性者,名生死身為法身,如指冰為水爾。
煩惱道者,謂無明、愛、取。
名此為般若者,如指薪為火爾。
業道者,謂行、有乃至五無間。
皆解脫相者,如指縛為脫爾。
文中,初以十二因緣對于三道,故雲過去無明,現在愛、取三支是煩惱道,乃至七支是苦道也。
次釋三道之名,故雲道名能通也。
無明通行,故雲從煩惱通業;行通識等五支,故雲從業通苦;識等五支通愛、取二支,故雲從苦複通煩惱。
若從愛、取通有,又從有通生死,例無明通行等,可知。
故不煩文也。
苦道即法身,煩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脫,三道即三德。
如義例雲:問:十二因緣束為三道,以對三德;苦身質礙,那對法身?答:此約理說,的相翻對。
以身對身,故作此說。
實論三體,更無前後。
且論無始苦輪無際,與業、煩惱不并不别。
況今文中約于一念以論因緣,約此因緣以論三道,約此三道以論三德,是故三道及以三德并無前後。
性德三因,無時不具,豈更問雲苦身質礙邪?得此意已,于下融通,文則可解。
指薪為火者,若望指冰為水,指縛為脫,此喻似疏。
今以義求,火必依薪,以況智慧必依煩惱,故指煩惱名為般若。
如指薪為火,以無薪則無火,無煩惱則無般若故也。
五無間者,若從無間業因而說,即五逆是;若從果說,如南山戒疏引成論雲:一、趣果無間,舍身生報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不絕故;五、形無間,如阿鼻相,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滿故。
三道文中皆言兩者,說文雲詞之必然也。
○次當知下,與前融通。
當知三道體之即真,常樂我淨,與三德無二無别。
體之即真者,如肇論雲:道遠乎哉?觸事而真。
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三、既以下,準例用譬。
既以金光明譬三德,還以金光明譬三道也。
○次若見下,結例融攝,文為三:初正明。
若見此十法門若同若異,亦是一法門作一切法門相,若同若異相相明了,即百法、千法、萬法、恒沙塵數亦如是。
孤山雲:三德望三寶是同,以俱是果故;望三道是異,以彼是因故。
餘三法等,準此說之。
今謂不然,應知上文十法各别,名之為異;無二無别,名之為同。
例如釋簽,十妙十門,一理雖同,十門事别;不思議一,十妙恒殊。
差而不差,斯之謂矣。
是則即同而異雖同,雖異而非同異,其旨照然,何須曲辨? ○華嚴下,次引證。
華嚴雲:一法門、無量法門而為眷屬。
首楞嚴和香丸,大品裡珠,法華一地所生,涅槃大海水浴,皆是其義。
一法門、無量法門為眷屬者,一法、無量法,證于同則俱同,無二無别;異則俱異,名義各殊。
是故一法及無量法,亦同亦異,所以名為若同若異。
總而言之,不出體同名異也。
首楞嚴和香丸者,經雲:搗萬種香為丸,若燒一塵,具足衆氣。
此亦證于若同若異也。
理性如丸,此證同也。
即異而同,即同而異。
觀行如燒,諸法頓發,名具足衆氣,此證異也。
大品裹珠者,經雲:以衆色裹摩尼珠,置之水中,随物變色。
此亦證于若同若異也。
真性如珠體,習性如物裹,聞教如置水,習發如現色。
理性不殊,此證同也;而能現于諸法之色,此證異也。
即異而同,即同而異。
法華一地所生者,一地無差别,此證同也;所生三草二木,此證異也。
即同而異,即異而同。
涅槃大海水浴者,經雲: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是人已用諸河之水。
理具諸法,猶如海水;修觀如浴,行攝一切,名之為用。
此亦證于即同而異等。
并由理具,方有事用。
如地具桃李,喻實中有權,無差即差,準上思之。
○次料簡,文為二:初問。
問:若一法即是諸法者,唯說一法,何用餘法耶? 三德一法,既即九法及一切法,佛但應說三德一法,何用說于餘九法等? ○次答 答:佛為悅一切人,宜一切人,對一切人,悟一切人,若遍說之,多有利益,一說尚令生種種解,遍讀諸異論,即知智者意,故種種說,令得一切解,粗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皆是示人無違诤法,即其義也。
答意者,一說尚令生于四悉種種之解,何況遍說?是故遍讀諸異論,種種說之,令得一切解也。
粗言等者,此引大經世王得悟說偈之文,以明雖異而同也。
且約十法明粗軟者,三道三識為粗,餘八法為軟。
粗軟雖異,第一義理則無差别。
示人無诤者,此亦明于即異而同,故無違诤。
然大論中,本斥三藏以為诤法,即以衍門名為無诤。
今則但以十法不同,恐人生诤,故示十法無二無别,名為無诤,但在于圓耳。
○三、料簡十種三法者。
上文正釋,即是十法同異之相。
今文料簡,料簡乃是十法淺深之相。
若不辨于十法淺深,将何以簡大小偏圓?故前謂之分别深淺,意在于此。
又輔行雲:欲釋新伊,應須先了他人異釋,方免舊伊縱橫等過,乃至邪宗橫計等失。
故塗灰外道,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雲法身充滿法界,報身居自在天,化身随形六道。
況大小諸師釋義,為是義故,須揀淺深。
于中為二:初、标。
三、料簡者,初料簡三德。
○次正料簡,文為十:初簡三德,文為三:初簡偏,又為三:初簡三藏教。
若指太子相好體為法身,法身在前;樹王下時,明無漏慧三十四心為般若,般若在中;八十滅度燒身不受後身為解脫,解脫在後異。
而且縱法身時無般若,般若時無解脫,解脫時無般若法身,此即三法各異,斯乃阿含三藏數家所用。
此之三意,悉不得稱常樂我淨也。
若指太子至法身在前者,此因中悉達太子之體、丈六之質而為法身,故此法身則在于前。
諸樹之中,菩提之樹最為第一,故名樹王。
明無漏慧三十四心等者,此依大論雲:下地諸惑因時未斷,至樹下時,乃以九地九品思惑通名一九。
故雲三藏菩薩位同凡夫,以九無礙及九解脫合為十八,并見道中八忍、八智合十六心,總前乃成三十四心。
若準俱舍、婆沙之意,下八地惑初修禅時先已斷竟,唯非想地九品見、思全在,是故但以三十四心斷于非想見、思之惑,以根勝故,不複更修下八地定。
然雖已斷下八地惑,未斷非想,但是有漏,故大論中沒有漏名,至樹王下方雲用于三十四心斷于三界見、修之惑,是故此時方得無漏,名為般若耳。
不受後身者,今此即是最後之身,既乃滅度,灰斷無餘,是故更不受于後身。
何者?若受後身,則有生死,今既永盡,故無後身。
此之三德,既有三時,初中後殊,是故名為異。
而且縱文中,從于法身時無般若已去,即是釋于縱異之相。
解脫時無般若法身者,灰身故無法身,滅智故無般若。
止觀中引小乘三師說三德義,今此即彼所引小乘第二師也。
故止觀雲:先有相好之身,次得種智般若,後滅身智,方具解脫。
既有前後上下之義,譬之縱三點水也。
輔行雲:先得好者,謂百劫已滿也;次得種智者,謂三十四心也;後滅身智者,謂八十入滅也。
此既即是阿含三藏小乘數論之意,是故不得稱此以為今經圓妙三德,故須簡之。
○若指空境下,次簡通教。
若指空境為法身,是本有;照真之慧為般若,般若是今有;子果兩縛盡為解脫,解脫是當有。
異而且縱,斯乃三乘通教中所說,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亦不得稱常樂我淨。
此指空境,名為法身,異前三藏相好之體,丈六之質。
然三藏中,亦有指于空理法身。
如須菩提在石室中,觀諸法空,得見法身。
又前三藏,指于因中相好之體,法身在前。
若至成佛,乃名五分法身:無作戒為戒身,無漏禅為定身,無漏慧身。
二種解脫為解脫身:一、有為解脫,謂無漏智相應;二、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無餘。
又盡智為解脫身,無生智為解脫知見身。
須知五分法身之中,慧身即是三十四心般若之義,故但指前相好之體為法身耳。
照真之慧者,無生之慧也。
子果兩縛盡為解脫者,前三藏中,八十滅度為解脫者,此語無餘涅槃為解脫耳。
以三十四心斷于見思,即子縛已盡故也。
故大經雲:衆生系縛名色,名色系縛衆生。
師子吼難雲:若有名色是系縛者,諸阿羅漢未離名色,亦應系縛。
佛言:善男子,解脫二種:一者、子斷,二者、果斷。
言子斷者,諸阿羅漢已斷煩惱,諸結爛壞,未斷果故,名果系縛,不得說言名色系縛,雖未斷果,必定斷故。
煩惱即是果家之子,陰果即是子家之果,故子縛盡,名有餘涅槃,果縛盡,名無餘涅槃,涅槃亦名解脫故也。
三乘通教者,三乘共行十地,通當教之義也。
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者,妙玄雲:舊雲成論探明大乘,解菩薩義,此則不然。
論主自雲:今正明三藏中實義。
實義者,空是人師,豈可誣論主邪?然止觀雲:成論所明,我人本無,雖有法,浮虛非有。
論師不知三藏小乘成論空門實法浮虛,便謂浮虛同于般若,如幻如化,遂引大品共般若義,以解成論浮虛非有,而不知觀幻有與浮虛不同,由是相承,皆雲成論分通大乘。
南山亦謂四分成論分通大乘,今家諸文,并皆不許(雲雲)。
是故前代探明大乘成實論人所用三乘共般若意,亦不得稱三德圓妙。
何者?縱如論人謂成實論探明大乘,亦乃隻是共般若耳,且非不共般若之意,況不共般若,義通别圓,今經三德,尚非别教不共般若,豈是通教共般若邪? ○若如真谛下,三、簡别教。
若如真谛師,明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脫各二。
真谛所明,如前已引,彼料簡文。
○從此乃下,今家破也。
此乃橫而且異,乃别教一途所明,而真谛師偏用。
當知法身可稱為德,般若解脫,無德可稱。
不會無量甚深之高廣,亦不得稱為經王。
橫而且異者,異即縱也。
法身、般若、解脫,具德多少不同,故名為橫。
又謂法身是本有,般若是現有,解脫是當有,複名為縱。
前文既斥乖于圓别,故非别教通方之義,但是一途耳。
言一途者,即一往也。
以别教中,三德縱橫,義趣非一。
法華文句雲:性德三如來名橫,修德三如來名縱。
前法,次報,後應,亦是縱義。
而真谛之說,雖乖圓别之旨,亦是别教一途之所收。
故真谛偏用,深乖圓意。
當知法身可稱四德,而般若、解脫,無四德可稱。
故知真谛不會今經,法性深廣,經王圓妙矣。
○今所明下,次顯圓。
今所明三德如上說,一一皆具常、樂、我、淨,論廣則無量,論高則甚深。
即指如上正釋中說,法身、般若、解脫,一一皆具四德,又複論于深廣等義。
故止觀雲:今明三德皆不可思議,那忽縱橫一異?此約理藏釋也。
身常智圓,斷具一切,皆是佛法,無有優劣,故不縱;三德相冥,同一法界,故不橫;種種建立,故不一;同歸第一義,故不異。
此約行因釋也。
即一而三,故不橫;即三而一,故不縱;不三而三,故不一;而一,故不異。
此約宗用釋也。
○若諸學人下,三、斥迷。
若諸學人聞諸經之王,四佛所護,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不足論道也。
不達今經法性深廣,諸經之王,圓妙之意,但作小乘偏漸之解,喻如牛羊心眼,不足以論圓常妙道也。
以無信解智眼,分别淺深,猶如牛羊心眼,不辨方隅故也。
簡下九法,一一皆須作此斥文,但是文略耳。
○次料簡三寶者,準前亦應合有顯圓,亦是文略耳。
下去準知。
于中為二:初簡藏教。
料簡三寶者,若指樹王得道為佛寶,轉生滅四谛法輪為法寶,度陳如等五人先得智眼明覺者為僧寶。
由是三寶,故到于今,即有相從三寶者。
此乃阿含中所明階梯三寶,亦是數論宗用也。
生滅四谛者,止觀雲:苦集是世間因果,道滅是出世間因果。
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
雖世出世,皆是變異,故名生滅。
轉者,度也。
轉度此法,入于他心,令彼得悟。
輪具二義:一、轉義,二、摧碾義。
以四谛輪,轉度與他,摧彼結惑。
如王輪寶,能壞能安;法輪亦爾,壞煩惱怨,安住谛理。
陳如等五人者,一、陳如,二、頞鞞,三、?提,四、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
眼、智、明、覺者,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苦比忍為明,苦比智為覺,餘三谛亦爾。
由是三寶者,法華雲:即趣波羅奈,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阿羅漢。
法、僧差别名故。
到于今者,始自佛日,故到于今。
雕檀泥塑,貝葉黃卷,染衣剃發,以像末住持三寶,從于佛三寶而立,故名相從。
既次第不同,故喻階梯耳。
○次簡通教 若指樹王得道為佛寶,所說無生四谛為法寶,二乘菩薩修真無漏斷結成聖理和為僧寶者,此亦三乘通教中所說,探明大乘人所用。
此兩種三寶,并無常樂我淨。
通教中,樹王得道為佛寶者,初成正覺,大見寂場别、圓之佛,小見鹿苑三藏之佛。
今通佛者,即二酥中所見之相,故不須以兩處初成而為妨也。
無生四谛者,止觀雲: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一切皆空,故名無生。
二乘菩薩修真無漏者,三乘同以無言說道,斷惑成聖也。
言理和者,通教無生,迷真輕故,從理受名耳。
言此兩者,總結藏、通也。
○若指華王下,次簡别教。
若指華王世界坐蓮華台成道為佛寶,所說恒沙佛法無量四谛為法寶,四十一賢聖為僧寶,此則異前,雖非階梯,未是同體,亦非金光明所譬三寶也。
華王世界,亦言華藏世界,具如華嚴。
華藏世界品中所說寶華王座,亦如華嚴。
又梵網雲:于寂滅道場,坐金剛華王座。
舊攝論雲:大蓮華王清淨世界。
新攝論雲:大寶華王清淨佛土。
坐蓮華台,亦如華嚴。
又梵網雲: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台。
成道為佛寶者,即舍那報佛也。
恒沙佛法無量四谛者,止觀雲:分别校計苦集道滅,一一皆有無量之相。
四十一賢聖者,三賢十聖及等覺也。
此則異前者,報佛異前,勝劣兩應,法僧準知。
雖非前兩階梯次第,未是同體,還成别相。
何者?以别教中三寶條然,亦非今經圓妙三字之所譬也。
準前顯圓,此亦應雲:今所明三寶如上說,一一皆具常樂我淨等。
亦應斥雲:若諸學人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等。
是故圓頓三寶,融妙佛寶,如雲虛空為座,一成一切成,毗盧遮那、舍那、釋迦,皆遍一切,無一異相。
法寶即是無作四谛,僧寶即是始初發心,終訖補處。
故此三寶,名為同體。
何者?法名不覺,佛名為覺,佛即是法,法即是僧,豈可條然?下八三法,準此思之。
金光明經玄義順正記卷上